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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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作的程序,提⾼办案质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实⾏分级负责,领导审批制度。

第四条交通警察须有三年以上交通管理实践,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省、⾃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证书,⽅准处理⼀般事故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章管辖第五条县(市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县(区)内发⽣的交通事故,也可以经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指定其下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本管辖区内发⽣的轻微事故和⼀般事故。

直辖市、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发⽣的案情复杂和涉外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交通事故发⽣地管辖不明的,由最先发现或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案调查,管辖确定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条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共同的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条在未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地⽅,可经地区(市)公安机关批准,由乡、镇公安派出所处理轻微事故。

第九条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理下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也可以把⾃⼰管辖的交通事故交由下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条当事⼈有其他犯罪⾏为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当事⼈对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条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者是现役军⼈的,移送军队处理。

第三章现场处理第⼀节现场勘查第⼗⼆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须做好报案记录。

属于重⼤、特⼤事故的,应当⽴即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不属于⾃⼰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并通知当事⼈。

第⼗三条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案登记表》。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批准,书⾯通知当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报告: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需要立即向公司汇报,并及时向交警报案。

2. 现场保护:对于事故现场,驾驶员需要确保自身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设置警示标志、告知其他驾驶员等。

3. 事故调查:公司会安排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等。

4. 报案处理:公司将协助驾驶员向交警部门报案,并配合完成相关程序。

5. 损失评估:公司将对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并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理赔。

6. 车辆维修:根据保险公司及维修厂的要求,将车辆送往指定维修厂进行修理。

7. 维修事宜跟进:公司将协助驾驶员与维修厂联络,跟进维修进度,并及时向驾驶员提供相关信息。

8. 赔偿处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结果,公司将安排相应的赔偿事宜。

9. 事故预防措施: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具体的制度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和要求有所差异。

为了确保处理顺利进行,建议公司制定详细的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并及时向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方案

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方案

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各种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尤其是车辆事故所涉及人员和财产损失较大,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和繁琐。

因此,为了保障车辆事故涉及方的权益,制定科学合理的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一、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事故预防是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前置要件。

作为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者,必须要保证车辆或驾驶员在行驶前检查好各项车况,避免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同时需要对常见车辆事故进行分析,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

应急措施则是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经过快速判断,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发生事故的人员安全,避免进一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现场处置和证据收集事故现场处置是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关键步骤,也是基础环节。

在处理现场事故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其次,需要合理摆放路障,组织警力疏导交通,防止事故扩散,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同时,还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包括照片拍摄、现场勘验笔录、证据收集等。

三、保险理赔申请和司法救济追回事故涉及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是常见的选择。

一旦申请理赔,就需要认真填写理赔申请表,提交必要支持材料,并与保险公司进行积极沟通。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事故涉及到司法救济的追回,那么就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律师寻求协助,及时收集证据,并根据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四、信息报告和舆情管理在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中,信息报告和舆情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必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上级领导等报告事故的处理进展以及收集到的相关证据等,避免对事故产生进一步的损害。

同时,还需要积极回应舆情,及时发布相关的情况说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避免不良舆情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五、结论在车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中,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案和严密的实施流程。

只有通过严格掌握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证据收集、理赔申请、司法救济追回等细节,才能维护涉及方的合法权益,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车辆事故是每个司机都不希望遇到的糟糕的经历。

然而,不幸的是,车祸是汽车行业中难以避免的现实。

每年都有大量的车辆事故发生,因此,制定一些有利于车辆事故处理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对于减少车祸的数量是很必要的。

以下是关于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的详细说明。

一、定义车辆事故车辆事故是指发生在道路上的两个或多个车辆之间的碰撞或其它交通事故。

这些事故中可能包括行人和动物的伤害,严重的车辆损坏,以及可能造成严重身体损伤的高速事故。

二、车辆事故处理规定车辆事故处理规定是指关于车辆事故如何处理的法律和条例。

这些规定是制定来规范车祸事件处理过程的,以确保合理和公正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1.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当发生车辆事故时,司机和乘客应该首先检查是否有人员受伤,如果有受伤,应该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然后,将车辆移到安全位置,并拍摄车辆事故现场照片,以及筛选证人和证据,交通警察应该被召唤到现场并记录事故的详细情况。

2. 车辆事故保险索赔如果车辆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当事人应该尽快与他们的车辆保险公司联系。

车祸后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文件会被提交,保险公司会派出一个评估人员来评估损失,最终赔偿金额是根据该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而决定的。

3. 车辆事故责任追究当车辆事故发生后,责任应该被追究,并被告诉有关各方。

其中一方应该被认为是事故的责任方,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事故责任的分配,他们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三、车辆事故管理办法车辆事故管理办法是为提高车祸事故的处置水平,限制行驶方面的不当行为制定的政策。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增加道路的安全性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知识,以减少车祸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车辆事故管理办法:1. 普及安全知识在驾驶学校和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等地方,应该积极发扬用安全的态度来安全驾驶的理念,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普及各种安全知识。

2. 交通标志的设置和修正在道路上设置适合条件的交通标志和标示线,以便车辆在线上行驶时方便识别和遵守标志。

关于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

关于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

关于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关于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二章现场处理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八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

其它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第十条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

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太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

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4s店事故车管理规定办法

4s店事故车管理规定办法

4S店事故车管理规定办法在4S店的正常运营中,事故车辆的管理以及处置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若不加以妥善处理,不仅会给店内经营带来很大的损失,还会严重影响顾客体验和长期客户关系。

因此,制定明确的事故车管理规定办法,对4S店是至关重要的。

I. 事故车管理的定义在本规定中,事故车被定义为:1.经过鉴定或现场勘查确定为事故车辆的车辆。

事故车辆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因为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盗抢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程度较大,需要进行检修和修复的车辆。

2.贷款、租赁、担保公司委托的车辆、非本店售出的车辆、异常退换货的车辆。

II. 事故车辆的管理流程1. 事故车的立案当4S店接到事故车辆后,应尽快立案,将涉事客户信息记录在案。

同时,须进行车辆鉴定、检测及损失评估,以便更好地把控车辆修复进度和质量。

2. 事故车的修复修复工作应严格按照汽车厂家的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确保修复质量和车辆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无关,并尽量保证客户的费用最小化。

3. 事故车验收和质量保证修复完成后需要进行整车系统检查和试车工作,确保车辆性能完好。

同时,需要向客户进行交车,并让客户进行验收,并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III. 事故车处置的办法1. 报废处理如果事故车损坏程度比较严重,或者维修费用高于车本身价值,那么就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4S店应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修复方案、车辆处置方案以及费用分摊等问题。

2. 购买二手车市场如果事故车已经修复并已进行全面检测和试车工作,那么可以将其交易给一些二手车市场,以获取经济效益。

3. 转售汽车拍卖如果事故车的修复做得比较好、车辆的品质有保障,并且对车况有清晰明确的描述,那么将其转售给汽车拍卖公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IV. 结论事故车管理规定办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措施,它可以帮助4S店更好地处理事故车辆。

4S店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办法开展事故车管理工作,并及时调整规定办法,以适应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二章现场处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交通。

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

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

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接受代存。

交通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交通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行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节事故分级和责任认定第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定义:凡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人畜伤亡或货物损坏均称为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种类:碰撞、刮擦、翻车、坠车、碾压、爆炸、失火。

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分级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财产损失八千元以下。

(二)一般事故: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八千元至五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直接财产损失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下。

(四)特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2人并重伤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并重伤8人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

(五)发生车辆严重烧车、90°翻车事故(无人员死亡),企业内部按重大事故考核;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和责任无法认定的重大行车事故企业内部均按次责考核;重伤事故伤者7天后死亡的事故,企业内部按非责死亡事故考核。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非责、交通意外和责任无法认定。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事故发生地交巡警部门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若事故处理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责任认定一律以法院终审裁判为依据。

第二节事故现场处置和报告制度第六条事故现场处置1、发生各类行车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减轻或不扩大事故危害的前提下,立即停车,向所在分公司(公司)报告,向公安部门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车辆、人员等位置。

2、各分公司在接受、获取所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事故的信息后,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查明信息的真伪,并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处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不得逃逸、串供、谎供和伪造现场,不得在有能力的条件下不作为。

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一)事故报告程序1、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快报”形式报集团安保处,但重伤必须迅速以电话形式报公司安保处和有关领导。

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车辆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意外事件,给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为了规范车辆事故的处理,并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制定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车辆事故的定义车辆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碰撞、撞击、侧翻、起火、爆炸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交通中断的情况。

三、车辆事故处理程序1.报警与现场保护当发生车辆事故时,首先应该立即报警,并尽量保护现场,确保交通的畅通和其他参与者的安全。

2.事故勘查与证据保全交通警察或事故调查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进行事故勘查。

同时,相关当事人也应协助提供证据,如拍照、录像等,确保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勘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权威部门将对车辆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该认定将作为后续保险理赔、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依据。

4.事故损失核定确定事故责任后,需要对损失进行核定。

涉及车辆损失、人员伤亡等方面的经济赔偿将在此环节进行。

5.事故处理与赔偿根据责任认定和损失核定的结果,责任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事故,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残疾补偿金等。

四、车辆事故处理的主体责任1.驾驶员责任驾驶员是车辆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之一。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遵循交通信号,保持安全的驾驶行为。

2.车辆管理责任车辆管理者,如车队负责人、企业车辆管理部门等,应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避免因车辆故障引发事故。

3.交通警察责任交通警察作为管理交通秩序的主体,应加强对车辆事故的处置和监督,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和准确。

五、车辆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车辆事故的处理应依据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同时,也应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六、车辆事故的预防措施预防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为了降低车辆事故的发生率,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2.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3.完善交通信号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4.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之事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之事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事故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事故:指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受伤的事故。

2. 责任事故:指因驾驶员违章操作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指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重伤、死亡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五条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报告内容包括: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情况;2. 事故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3. 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4. 事故现场照片。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八条调查组应查明以下事项:1. 事故原因;2. 事故责任;3. 事故损失;4. 驾驶员是否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第九条事故责任认定应依据以下原则:1. 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2. 驾驶员是否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

第十条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类:1. 驾驶员全责;2. 对方全责;3. 双方都有责任。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包括以下几方面:1. 经济赔偿:根据事故损失情况,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 行政处罚: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由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司及公安机关的调查,不得隐瞒、伪造事实。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条:应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与本单位有关车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车辆事故的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本单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对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违章,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块以上3000块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块以上30000块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块以上60000块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块以上的事故。

5、行车事故的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未达到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者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者严重违反操作规定发生事故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落实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与工程抢险车。

4、涉外事故:因违反交通法规与操作规定与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行车事故车辆规定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务必做到:(1)、立刻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刻向安全员与领导报告、第五条: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勘测,整理事故现场,并做好相关的记录、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安全员务必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本单位生产部、可预见后果较为严重的事故应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电话报告生产部、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务必在48小时以里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生产部、4、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责任事故,务必立刻向运输部,设备部报告,本单位安全员还务必亲赴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善后处理事宜、5、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弄虚作假与包皮袒护,隐瞒不报告者应予从严处理、6、事故处理务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肇事者与职员不经过教育与处理不放过;(3)没有整顿、整治措施不放过;(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放过、7、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本单位有关规定与规章制度;8、安全管理人员务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对本单位与职员承担的精神,依据交通法规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依责论处、第六条:责任划分,事故分析与上报、1、行车事故依照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为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厂,站里碰车事故依照本单位的责任认定为准、3、一般事故有本部门承担人,主管承担人与事故责任人分析,相关的记录,将结果报告本单位,同时拿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建议、[事故责任人需写出事故经过及深刻检查,今后安全行车的防范措施]、4、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由生产部主持及集会议,部门承担任人与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分析结果由事故发生单位书面报告生产部,并认真仔细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5、无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车队应对事故作详细相关的记录,并在五日内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本单位、第七条: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与处罚1、 1000块以下的事故,不经交警队与保险本单位处理,经济损失由事故承担人承担50%;2、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本人承担主要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担人负担;3、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车辆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承担人承担;4、驾驶室内超员或私自搭载乘客造成事故后,而造成乘客受伤或其它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因人为因素,责任心不强,造成电器,机械事故,赔偿经济损失、6、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不发当日安全奖、7、根据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其事故费用全部由肇事人承担:(1)开赌汽车;(2)酒后驾车;(3)未根据规定线路行驶;(4)开门行车;(5)逆向行驶;(6)坐人闲谈,超速行驶;(7)不经过验收的驾驶人单独行车;(8)随意调头,强行超车,挣道抢行;(9)驾车办私事;(10)无照开车;(11)下班后不能准时休息,玩耍,因休息不好而造成事故、【2】驾驶人发生有责事故,根据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1)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20-35%,一般事故15-30%,重大事故10-25%,特大事故8-20%、(2)事故负主要责任:责任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5-30%,一般事故10-25%,重大事故8-20%,特大事故5-15%、(3)事故负同等责任:承担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0-25%,一般事故8-20%,重大事故5-15%,特大事故4-12%、(4)事故负次要责任:承担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6-18%,一般事故5-15%,重大事故4-12%,特大事故3-10%、(5)凡因驾驶员未认真仔细落实“三检”制度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肇事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6)凡因修理工或检验人员失职而造成机械事故,承担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7)驾驶员因违章驾驶驾驶证被扣,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与待处理期间,按待岗考核、(8)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当事人在服刑期间监外落实,缓刑除外(除有关规章),原则上不在追究经济赔偿、第八条:车辆事故由生产部进行考核1、不论事故承担人是否在原岗位,事故处理期间,须积极配合,解决发誓的事故,并暂发生活费500-800元、2、年度内事故承担人不参加本单位任何评选先进个人活动、3、一般事故月度内发生3起以上、5起以下,罚部门领导及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各500元、4、重、特大事故月度内发生2起以上,罚部门领导及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各1000元、5、隐瞒事故真相或延误上报者,追究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责任予以重罚,事故损失由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承担、第九条:本办法为本单位处理违章,肇事与车辆事故的依据,本规定凡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三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遵循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保护现场,及时调查,准确认定责任,妥善处理损害赔偿。

第二章事故定义与分类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五条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章现场处理与报告第六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第四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第十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定事故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十一条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第六章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二条当事人对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法律规定,组织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七章执法记录与信息管理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记录制度,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相关信息应当纳入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

第八章管辖与程序规定第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程序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5篇)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5篇)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第1条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损失按规定给予定性,拿出单位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分别预以处理。

第2条召开事故分析会,肇事司机进行事故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不安全因素和容易发生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的总结教训,找出规律,进行事前预防、预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做到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查找不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制定防范有效措施不放过;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

第3条事故等级和对事故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内部处理参照油田分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单位对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4条单位的机动车辆所发生的一般等级以上(含一般事故)的事故,均立即报告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并在____日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事故原因分析上报油田交通管理中心。

第5条事故统计上报时间自上月____日起至本月____日止,按事故统计规定和上报标准,及时填报,不得瞒报、漏报,违者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6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照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并填写事故责任人驾驶档案。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2)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旨在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交通法规和行驶规定:政府制定交通法规和行驶规定,规定了驾驶人和车辆在道路上的行为规范,如交通信号使用、车速限制、超车规定等。

2. 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制度:通过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确保每个驾驶人都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提高驾驶素质。

3. 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检测制度:制定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对新车进行检测和监督,保证车辆在道路上的安全性能。

4. 交通管理和监控系统:建设交通信号灯、监控摄像头等设施,对交通流量进行监测和管理,提高交通效率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

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

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

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事故处理流程,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二章事故处理流程第三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双方车辆及人员情况、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等。

第四条事故调查1.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损失评估等。

第五条责任认定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责任认定。

2. 责任认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赔偿处理1.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 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

第七条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第三章事故预防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

第十条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停职检查、降职降级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

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3.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与管理,减少车辆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2. 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注册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管理1. 公司车辆应按照预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严禁私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2. 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

3. 车辆在出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避免因车辆故障引发事故。

4. 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酒驾、疲劳驾驶或超速行驶。

三、事故处理程序1. 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通知交警部门和公司管理层。

2. 驾驶人员应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

3. 公司应组织专门的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4.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按规定执行处罚。

四、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轻微事故,驾驶人员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因驾驶人员的过失导致重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将根据事故的严重性进行停职或解聘处理。

3.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逃避责任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最严厉的处罚。

4. 对于屡次违规的驾驶人员,公司将考虑取消其驾驶资格,并对其进行重新培训或调整岗位。

五、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对于新入职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鼓励员工参与外部的交通安全讲座和研讨会,不断提升自身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车辆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车辆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车辆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事故处理流程,明确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处理原则1.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车辆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证据。

2. 如实报告:事故当事人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虚报。

3. 责任明确:依据事故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整改落实: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事故处理流程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2. 当事人应尽快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3.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采取必要措施。

4. 事故调查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及整改措施,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5. 根据公司领导审批结果,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责任追究1. 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可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2. 责任追究: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追究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3. 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对于未按本制度要求履行报告、整改等职责的人员,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组织车辆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事故处理能力。

2. 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 如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道路运输公司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制度

道路运输公司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制度

道路运输公司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制度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交警、安监、运管等部门。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说明事发时间、地点、车类、号牌、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证的类别、事故发生的初步分析、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要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施救。

四、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向第二责任人报告事故情况,并立即组织施救、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五、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事故情况,亲自参加并组织人员开展善后工作调查处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保证整个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

减少社会影响、降低经济损失。

六、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写出详细的事故发生经过,找出原因,作出深刻的检查和整改措施。

七、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事实求是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对有责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总结事故教训。

运输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规范车辆事故处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车辆事故责任进行明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认定第四条车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五条事故认定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2. 事故现场勘查结果;3. 事故调查报告;4. 司机及当事人的陈述。

第三章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罚第六条事故责任认定:1. 明确驾驶员、车辆所属部门及公司相关责任;2. 根据事故原因及后果,划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及无责任。

第七条处罚措施:1. 一般事故:对驾驶员进行警告,并扣罚一定数额的工资;2. 较大事故:对驾驶员进行记过,并扣罚工资及奖金;3. 重大事故:对驾驶员进行降级或撤职,并扣罚工资及奖金;4. 特别重大事故:对驾驶员进行辞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车辆所属部门及公司相关责任:1. 车辆所属部门未按制度要求进行车辆检查、维护,导致事故发生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2. 公司管理人员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管理人员进行警告或记过。

第四章事故处理流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司。

第十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调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结束后,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运输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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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眉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应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与公司各种车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车辆事故的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对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违章,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行车事故的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页脚页眉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未达到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者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者严重违反操作规定发生事故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

4.涉外事故:因违反交通法规和操作规定与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行车事故车辆规定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1).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即向安全员和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勘测,清理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可预见后果较为严重的事故应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电话报告公司总调度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必须在48小时以里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总调度.页脚页眉4.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责任事故,必须立即向总调度报告,公司安全员还必须亲赴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善后处理事宜.5.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弄虚作假和包皮袒护,隐瞒不报告者应予从严处理.6.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肇事者和职员未经教育和处理不放过;(3)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放过.7.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8.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对企业和职员负责的精神,依据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依责论处.第六条:责任划分,事故分析与上报.1.行车事故依照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为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站里碰车事故依照公司的责任认定为准.3.一般事故有本部门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与事故责任人分析,记录,将结果报告公司,同时拿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建议.[事故责任人需写出事故经过及深刻检查,今后安全行车的防范措施].4.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由总调度主持及集会议,部门负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分析结果由事故发生单位书面报告公司人事部.5.无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车队应对事故作详细记录,并在五日内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公司.页脚页眉第七条: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与处罚1.1000元以下的事故,不经交警队和保险公司处理,经济损失由事故负责人承担50%;2.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本人负责主要责任造成的罚款,由负责人负担;3.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车辆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负责人承担;4.驾驶室内超员或私自搭载乘客造成事故后,而造成乘客受伤或其它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因人为因素,责任心不强,造成电器,机械事故,赔偿经济损失.6.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不发当日安全奖.7.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其事故费用全部由肇事人承担:(1)开赌汽车;酒后驾车2); (未按规定线路行驶; (3)开门行车4); (逆向行驶(5);坐人闲谈,(6)超速行驶;未经验收的驾驶人单独行车7();;挣道抢行8(),强行超车,随意调头页脚页眉(9)驾车办私事;(10)无照开车;(11)下班后不能按时休息,玩耍,因休息不好而造成事故.【2】驾驶人发生有责事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封顶赔偿1万元,对于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及善后工作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减轻尺度由公司总调度主持召开会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报批总经理)(1)事故负全部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20-35%,一般事故15-30%,重大事故10-25%,特大事故8-20%. (2)事故负主要责任:责任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5-30%,一般事故10-25%,重大事故8-20%,特大事故5-15%. (3)事故负同等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0-25%,一般事故8-20%,重大事故5-15%,特大事故4-12%. (4)事故负次要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6-18%,一般事故5-15%,重大事故4-12%,特大事故3-10%.(5)凡因驾驶员未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肇事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页脚页眉(6)凡因修理工或检验人员失职而造成机械事故,负责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7)驾驶员因违章驾驶驾驶证被扣,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和待处理期间,按待岗考核.(8)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当事人在服刑期间监外执行,缓刑除外(除有关规章),原则上不在追究经济赔偿.第八条:车辆事故由总调度进行考核1.不论事故负责人是否在原岗位,事故处理期间,须积极配合,解决发誓的事故,并暂发生活费500-1000元.2.年度内事故负责人不参与公司任何评选先进个人活动.3.一般事故月度内发生3起以上、5起以下,罚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各500元.4.重、特大事故月度内发生2起以上,罚部门领导及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各1000元.5.隐瞒事故真相或延误上报者,追究部门主管领导责任予以重罚,事故损失由部门主管领导承担.第九条:本办法为公司处理违章,肇事和车辆事故的依据,本规定凡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公司总调度室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总调度室负责解释。

页脚页眉上海中环混凝土砼制品有限公司2014-10-24预拌混凝土出站和运送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若干规定1 范围本标准对预拌混凝土出站和运输过程中如何保证混凝土质量作业作了若干规定,以保证混凝土到工地后状态正常。

本标准适用于预拌混凝土运输及运输混凝土的关理。

2职责2.1调度员负责分配运输车司机的任务;2.2车对负责将已拌制混凝土安全运送至工地;2.3现场调度对于运输车到达工地后,作好协调,监督;3.4试验室对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可实施检查,对以发生问题,作出处理解决等。

3工作内容3.1调度负责指配车辆任务,司机进站装料时,将搅拌罐反转,确认罐中积水排尽,方可装料。

装料后应尽量避免冲洗叶片时将水冲入罐内注水。

3.2运输车必须经检验员确认出厂混凝土符合质量要求并加盖合格章后方可出厂,严禁未经盖章确认的混凝土出厂。

3.3搅拌车上设备有装料口遮盖雨具,以防运送途中大雨将雨水冲入罐内,造成坍落度增大。

3.4为确保运输车辆安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运输车辆延时到达,页脚页眉作如下规定。

3.4.1在日常驾驶工作中应注意事项⑴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机动车辆行驶证。

⑵不得将自己的驾驶证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车辆,不得伪造,变遣,涂改驾驶证。

⑶饮酒后不得驾车。

⑷不准驾驶与驾驶征或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

⑸当患有妨碍交通安全的疫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得驾车。

⑹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⑺不得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⑻不得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⑼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⑽车门,车窗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1)不得在驾车时吸烟、吃饭、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4.2 驾驶途中遇风、雪、雨、雾天气作如下规定:(1)遇阴暗天气路线不清时,须开防眩目近光灯和示宽灯。

(2)雾天须开防雾灯。

(3)风、雪、雾天气下,临时停车时,须开示宽灯和尾灯。

(4)在风、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时,不准超车。

(5)遇风、雪、雨、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km/n。

(6)遇冰雪路段时,应使用防滑链。

页脚页眉3.5 搅拌车应按指令,准确,及时将料运送至指定地点,不得发生差错,到工地卸料时,千方百计满足工地要求,应配合做好泵送。

及时卸料。

遇有问题时,应与需方人员商量解决,按时由现场调动进行协商,严谨与用户争吵,严禁发生不文明行为。

3.6 严谨在运输途中和工地,私自向罐内加水,混凝土状态发生变异,需进行调整时,应及时通报信息,告知检验人员进行调整。

3.7 工地发生严重压车,不能及时卸料时,应立即报告现场调度或搅拌站调度室,请求指示,避免因混凝土状态变异而造成:(1)强行卸料,致使影响工程质量。

(2)车内混凝土报废。

(3)板结在车内,影响设备安全。

3.8输车出站,进工地,进站必须履行规定手续,所有票据严禁丢失,特别是在工地交货时,必须让对方混凝土数量,状态进行确认,防止扯皮。

3.9现场调度有权协调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卸车和泵送作业可能发生的问题,运输车司机要听从调度安排。

4.1上述规定由队长对驾驶员进行考核,驾驶员负责提供信息。

4.2对于运输车辆上述管理规定,调度,实验室有权监督并提出考核意见。

页脚页眉驾驶员交通行为规定及违章违纪处罚规定第一条:公司驾驶员交通行为规定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服从交通民警指挥,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2.坚持处理“三检”制度,爱护车辆机件和设备,确保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箱整洁,不准驾驶机件失灵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3.随身携带驾驶证,积分卡.接受交通民警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无证驾驶.4.驾驶车辆要精神充沛,精力集中,安全礼让,严禁高速行驶,酒后驾车,强行超车,随意调头.逆向行驶,开赌气车和疲劳驾驶.5.驾驶员上岗着装应保持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严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6.行车中严禁穿拖鞋,使用移动电话闲谈,饮食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8.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保持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寻找证明人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安全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页脚页眉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第二条:违章违纪处罚规定1.有以下违章之一者罚款200元::(1)酒后驾车;(2)开“赌气车”(3)将车交给无照人员或者未经公司验收和未获准单独驾驶车辆的驾驶人单独驾车;(4)用车威逼行人及非机动车;(5)人工直接供油;(6)强行冲越铁路道口;(7)私自驾车;(8)截头猛拐;(9)争迫抢行;(10)强行超车;(11)超速行使;2.有下列违章之一者罚款100元;(1)红灯;(2)逆向行使;(3)行车中使用移动电话;(4)未关车门行使;(5)营运中吸烟;(6)随意停车办私事;页脚页眉(7)未按规定路线行使;3.有下列违章之一者罚款50元;(1)未按规定使用灯光;(2)出厂后,前超后压;(3)戴耳塞驾驶;(4)穿拖鞋驾驶;(5)车未停稳开门或者未关好车门起步;(6)行车中闲谈;4.有下列违章之一者罚款30元;(1)未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2)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3)未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影响安全行车;(4)有其它妨碍行为;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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