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讲座(施孔周律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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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格式条款的效力。
①【可撤销的格式条款】适用限制责任 条款未尽提示与说明义务。②【无效的 格式条款】指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 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利的。
(3)格式条款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 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 格式条款有俩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 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 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例如:商品一旦售出, 概不退换。小额商品,不开发票。】
有一种行为,如电视上打广告,宣传一 种手机如何如何好,并说在某家商店有 卖,这是不是要约呢?在一般情况下不 是,它叫做要约邀请。其他如:寄送价 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 书、商业广告等。但悬赏广告应视为是 要约,如遗失了重要文件、财物、拾到 者送来给予重奖的广告就为要约。
【商业广告何时构成要约】条件必须是:广告 发布者在广告中明示。合同法第十五条:商业 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商品 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 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 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 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 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 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针对以下几种情形:(1)法律或行政法 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 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2)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 前一方履行的。
默示中包括:1、意思推定(从双方从事的民 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例 如:甲为工厂,乙为百货商场,甲乙多年商业 往来,互相信任有加,甲乙约定“凡以后甲发 给乙的新产品供货要约函,乙在接到后一周内 不回函表示异议的,视为接受(即承诺)。” 其后有一天甲发给乙一新电器供货要约函,乙 收到一周后,未有回音。于是甲直接发货到乙 处,乙异议,表示合同未成立,拒不收货,于 是双方产生纠纷,问:乙的异议有无依据?答 案是无依据,因为双方关于乙的沉默的效力的 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本例中合同已经成立, 乙应予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得撤销的要约】①要约人确定了承 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 销。②受要约人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例如: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丙俩水泥厂 各发一函,均称:急需1000号水泥1000 吨,价格300元每吨,货到付款乙水泥厂 收到函后即传真给甲,:函已收到,即 日发货。丙水泥厂收到函后未回函,但 当即组织车队运输1000号水泥1000吨给 甲送去,问:甲与乙丙合同是否均成立, 答案是都成立,因为乙以通知方式,丙 以行为方式做出了有效承诺。
二、合同的内容(合同条款)
1、必要条款和重要条款的区分。(1)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2)标的(3) 数量。以上为必要条款。其他质量、价 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 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是重要条款。 【欠缺必要条款合同不成立】
2、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先按协 议补充判断,否则就按交易习惯来定,都不行 按:(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没有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 的的特定标准。(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有政府 定价的按定价。(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 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 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 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 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地准备时 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有利于实现 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 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按这个定义,社会生活中的格式合同非 常多,如买飞机票,航空运送旅客的合 同条款预先印在飞机票上,这些合同都 不允许协商,如允许协商,我们就会要 求写上退票应退全额的条款了。这些格 式合同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每 位旅客买飞机票都要与航空公司讨价还 价,每张机票上的合同条款都不一样, 那就麻烦了。
二、承诺
(一)构成;(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如旅客运输合同,公共汽车行驶在固定 的线路上,在停车站停车时即为要约, 旅客上车时即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案例:有一老年人乘公共汽车,下车时 老人的一只脚尚未下车,车就开动了。 致使老人摔倒而粉碎性骨折。此属公交 公司违约,故可要求赔偿。
2、特定沉默(不作为),须有法律规定。 例如: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期届满,买 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规定来自《合 同法》第171条。还有一些默示行为:① 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 靠在行人旁等候行人上车②本人知道他 人以本人名义代理而不做否认的,视为 同意。③共同共有人明知个别共有人擅 自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表示异议的,视 为同意。
《合同法解释二》第六条:提供格式条 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 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 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 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 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 同法第39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 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一、合同的法律概念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 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怎样理解这个概念?
1、主体是平等主体 行政合同不在此列, 因为主体是不平等的,不属合同法调整 的范围。但上级机关如去商店购买商品, 这个主体是平等的,在这里不论是多大 的机关也是平等的。
假如上例变为甲乙从未有过商业往来, 亦未有此规定,突然有一天甲给乙发一 个供货要约函,函尾特别声明:“若贵 方收到我函后1个月内未予答复,即视为 贵方接受我方要约。”乙收到后未予理 睬。1个月后,甲见乙无动静,即发货若 干到乙处,乙拒收,遂发生纠纷,问: 乙的做法于法有据吗?答案:有据,因 为除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双方事先 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规定对方沉 默行为的法律效力。
曾经有过案例: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打出 一个广告,说每栋房屋的间隔为50米, 绿化面积为土地开发面积的一半,后来 没有达到此要求,购房者要求双倍赔偿 购房款,法院支持了其要求。
我们经常要进行以下行为:1、招标投标 程序,各行为定性如下:①招标公告或 招标邀请书--要约邀请。②投标--要约③ 决标(定标)--承诺④订立书面合同--合 同成立。
合同法培训讲座
施孔周 律师
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它由 三部法律合为一部(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共分三编: 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 部分129条,原经济合同法只有57条。
合同法是在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有许多立法条文与国 际上的通行做法接轨,很多方面也与过去在计 划经济体制下制订的经济合同法大不相同。比 如:合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制订本法。”这一条写的是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按传统的写法应倒过来写, 因为我们一直强调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 家。诉讼中,我们往往提出要特别保护国家的 利益,这种提法错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 应当平等的得到保护,只有保护了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才能维护经济秩序,才能促进现代化 建设。
2、拍卖程序各行为:①拍卖公告--要约 邀请②拍卖(竞买)--要约③拍定(卖定) --合同成立④签订成交确认书--对合同的 确认。
(三)要约的效力。即受要约 人享有承诺权。
1、要约的生效。采取到达主义,非以知悉为 要件。要约的效力期间(即承诺期限中),所发 要约不得撤销。2、要约的失效。包括承诺期 满、要约被撤销、要约被拒绝、实质变更。3、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 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可 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 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
(1)、概念和优点。合同法第39条:采 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 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 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 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 商的条款。重点:【提示和说明义务】。
(二)默示。这种形式在生活中很常见, 如一顾客在超市内拿一堆商品,一声不 吭走到收款台交付货币的行为,即可推 定为其购买物品的意思。其法理在于, 一个人的行为在特定场景下依社会常识 及人之常情,是能够推断其行为的意思 的,于是法律就确认了这种合理的推定 效力。
例如: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 五年,从2005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下 月租金,2010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 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10年3月 5日,甲像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 问:乙的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答案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其中特殊的有 一条叫(履行治愈)【一方已经履行主 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二篇 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
(一)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 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 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约束。如买卖合同中,一辆汽车卖价为 33万元,客户提出购买该车,要求价款 为30万一辆,销售方同意,即合同成立, 那客户必须按30万元购买该车。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一些 相关内容
一、合同的形式: (一)明示:1、口头。 口头形式一般出现在现金交易或数额较 小的交易。如早上去拉面馆吃拉面,你 要求签书面合同,那老板不得会说你有 精神病呀,口头形式它的优点是简单、 方便、迅速。缺点是发生争议时不易取 证,难以分清是非责任。因此现实中, 公司之间的业务尽量不要采取口头形式。
2、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即哪些 单位和个人能订立合同。自然人好理解,它是 指有生命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 人。法人是依法成立,有财产、名称、机构、 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团体。目前,有 些人难以分清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 区别所在。 前段时间,www.zizhi168.com我看到一张名片, 写的是×××厂长、法人,将个人与团体划等 号,他本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即法律规定的 不经授权就可以代表单位的人,法人代表既包 含法定代表人,又包含委托代理人。其他组织。 主要是指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的分 支机构。他们没有法人资格,但必须依法成立。 即要有营业执照。
例如: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时装, 上前询问销售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 以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买?甲回答 说:400元,你卖不卖?乙应声回答:至 少800元,少了不卖。答案:本例中:甲 的询问与乙的反问的意见表示均为要约 邀请,而甲乙各自回答的意思表示均为 要约。
(二)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你提出一个要约,上面不会 写“如果你承诺,合同就成立”的字眼, 但要注意,如果寄给或交给他人一张要 货的函件或文件,内容又比较详细,有 标的、数量、价格等,应视为对方一承 诺,你就愿意受约束。
2、书面。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 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1)法律明文规定“核准登记 形式”为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类型。①《商标 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登 记且公告后生效。②不动产物权变动也必须登 记。不经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不 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例如:甲出售位于包头 市青山区的一套楼房与乙,俩人于6月1日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6月2日交的房,6月5日办理了 产权变更登记 手续,问:该买卖合同何时成 立?何时生效?房屋所有权何时转移到乙手中? 答案应为买卖合同于6月1日成立,6月1日生效, 6月5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