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001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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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CAAC:中国民航(=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飞机类别(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a)正常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非特技飞行的飞机。

非特技飞行包括:(1)正常飞行中遇到的任何机动;(2)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3)坡度不大于6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b)实用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有限特技飞行的飞机。

按实用类审定合格的飞机,可作本条(a)中的任何飞行动作和有限特技飞行动作。

有限特技飞行包括:(1)尾旋(如果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批准作尾旋);(2)坡度大于60°但不大于9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c)特技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除了由于所要求的飞行试验结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飞机。

(d)通勤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1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或以下,用于本条(a)所述非特技飞行的螺旋桨驱动的多发动机飞机。

通勤类飞机的运行,是指正常飞行所能遇到的任何机动,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和坡度不大于60°的急转弯。

飞机类别飞行限制座位设置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发动机正常类非特技9座及以下5,700Kg或以下单发或多发实用类有限特技特技类不加限制通勤类非特技飞行19座及以下8,618 Kg或以下螺旋桨驱动的发动机CCAR-25用于运输类飞机的合格审定,不限定座位数和最大起飞重量,但不适用于单发飞机。

CCAR121:大型航空器第121.3条适用范围(a)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实施的下列公共航空运输运行:(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2)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3)使用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是指在飞机设计、生产和运行初期,为确保飞机的安全性和适航性而制定的规章标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初始适航规章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规章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1.1 初始适航规章的制定背景
1.2 初始适航规章的意义和作用
1.3 初始适航规章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二、规章的制定流程和程序
2.1 初始适航规章的制定流程
2.2 初始适航规章的制定程序
2.3 初始适航规章的审批和颁布
三、规章的实施和监督
3.1 初始适航规章的实施要求
3.2 初始适航规章的监督机制
3.3 初始适航规章的执行效果评估
四、规章的修订和更新
4.1 初始适航规章的修订原则
4.2 初始适航规章的更新周期
4.3 初始适航规章的修订流程和程序
五、规章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5.1 初始适航规章的发展趋势
5.2 初始适航规章的未来挑战
5.3 初始适航规章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总结:初始适航规章是确保飞机安全性和适航性的重要保障,规章的制定、实施、监督、修订和发展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以提升航空安全水平,保障飞行安全。

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

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

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导言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作为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核心保障体系,是保证航空器适航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介绍,包括适航管理制度的概念、重要性、内容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概述1.1 适航管理制度的定义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是指为保证航空器适航安全,规范和管理航空器的设计、制造、改装、维护和运行等全过程的一整套管理体系。

适航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为了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能够持续得到保障,飞行安全得以保证。

1.2 适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制度是航空器设计、制造、改装、维护和运行的重要准则和规范,也是一项关系到航空器适航安全的重要制度。

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有效保障航空器的适航状态,保证飞行安全,促进航空发展。

1.3 适航管理制度的内容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内容丰富多样,既包括适航设计规范、适航生产要求、适航维护标准,也包括了适航审定程序、适航审定标准、适航质量保证,适航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范和流程,以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得到保障。

1.4 适航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规章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机制、适航审定机构、适航审定人员、适航依从性监察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有机的运行体系,从而保证潜在的适航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确保航空器的适航安全。

二、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2.1 适航设计规范适航设计规范是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航空器设计的基本要求、适航规范、适航标准、适航证书应用、适航设计审定等方面内容,以规范和管理航空器的设计过程,确保适航设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2 适航生产要求适航生产要求是航空器适航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生产管理体系、生产操作规范、生产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旨在确保航空器的生产过程符合适航规定,生产的航空器符合适航标准,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

第七章 第一节 适航管理

第七章 第一节 适航管理

第七章适航和维修第一节适航管理这是什么机型?那个国家的飞机?这是什么机型?那个国家的飞机?这是什么机型?那个国家的飞机?这是什么机型?那个国家的飞机?●图-154是前苏联图波列夫设计局研制截止2006年停产时,图-154各型已生产935架。

●大部分由前苏联以及俄罗斯民航使用。

●国外用户有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古巴、波兰、朝鲜、叙利亚、伊朗和中国等。

●图-154客机自1968年面世以来,涉及最少30次空难,失事率达3%。

这种飞机中国7年前已全面停用。

●俄航彻底淘汰图154飞机●俄罗斯最大的航空运输公司“Aeroflot”彻底淘汰图-154型飞机。

2009年12月31日,该款飞机结束最后一次叶卡捷琳堡至莫斯科的飞行任务。

●自1970年开始至今的40年来,在该公司国际国内航线飞行任务的几乎都是图-154飞机。

●目前取代图-154的是A320空中客车。

为什么俄航彻底淘汰图154飞机?为什么俄航改用A320客机?为什么俄航彻底淘汰图154飞机?●安全?●经济?●政治(适航)?为什么俄航改用A320客机?什么是适航性?✈适航性(Airworthiness)✈一般定义:飞机处于适合飞行的状态Airworthy : (aircraft) in a suitable condition for flying ✈出自民众对于飞行安全的需要✈政府部门对民用航空器的管理✈适航性有三方面内容✈航空器整体和部件✈航空器适航外界环境限制✈适航性的管理从航空器制造开始的整个寿命使用期适航管理及适航内容✈适航管理——政府设置适航部门✈适航标准——保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法律规定)✈适航管理的内容✈适航管理的作用适航管理的机构✈适航管理的国际机构✈适航标准的统一——✈国际民航公约、附件7、附件8✈适航管理的国际任务✈制定与国际一致的适航标准✈对民用航空器国籍进行管理✈我国的适航组织体系我国的适航组织体系✈立法决策层✈民航局适航司✈执法监督层✈各地区管理局的适航处✈委任基础层✈我国的适航管理体系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司飞行标准司联络处审定处持续适航维修处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民航各省级航行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2、中国适航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1)适航司:全面负责航空器的适航工作。

民用航空规章制度汇编

民用航空规章制度汇编

民用航空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领域的行为,保障飞行安全,促进行业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民用航空领域内的机构、人员、飞行器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民用航空的行为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际航空公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民用航空规章制度由国家民用航空局负责起草、审议和发布,各相关单位应当遵守执行。

第二章机场管理第一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场安全管理系统,确保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

第二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机场设施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检人员和设备,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第四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适应不同飞行器起降需要的航道和滑行道。

第五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飞行器正常起降。

第六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对机场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评估机场安全管理水平,及时调整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飞行员管理第一条飞行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执照,遵守飞行规章和程序。

第二条飞行员应当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飞行工作。

第三条飞行员应当获得机型训练资格,确保对不同型号飞行器的熟练掌握。

第四条飞行员在飞行前应对飞行器和飞行计划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飞行员应当严格执行空中交通管制指令,确保飞行器安全飞行。

第六条飞行员应当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飞行安全。

第七条飞行员应当定期参加模拟飞行训练,提高飞行技术水平。

第八条飞行员应当配备适当的飞行员装备和设备,确保飞行的舒适和安全。

第四章飞行器管理第一条飞行器应当持有适当的适航证书,保证其适航性能符合标准。

第二条飞行器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飞行器上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应急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第四条飞行器应当符合相关飞行器运行标准,经过相关检测认证。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重点第一章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试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

5、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6、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7、适航管理的特点:(1)权威性或法规性(2)国际性(3)完整性和统一性.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

适航管理的完整性既是客观的需要,也是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

(4)动态发展性(5)独立性8、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立法、定标(2)颁发适航证件(3)监督检查9、适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各类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

建立健全严格的法规体系是适航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2)民用航空器设计型号合格审定. 民用航空器的固有安全水平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

1-适航管理概述

1-适航管理概述

中国的适航管理
ARJ21 AC313
新舟600
新舟60
1985 1985- -1990 1991 1991- -1995 1996 1996- -2002 2003- 2003-2007
运12IV
2008至今 2008至今
1991 1991年, 年,CAAC CAAC接受上飞 接受上飞MD82 MD82质 质 量监督责任 1995 1995年运 年运12 12 IV IV飞机获得 飞机获得FAA FAA TC 适 航管理概述

3. 适航标准以及主要特征
目录

适航标准要求的安全水平 适航标准的主要特征 适航标准体系框架 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
适 航
适 航管理概述 适 航管理概述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课程内容
1. 适航与适航管理 2. 如何实施适航管理 3. 适航标准及其主要特征

1. 适航与适航管理
目录

适航的定义 适航管理的来源 适航管理的要求 适航管理的目标 中国的适航管理
适 航
适 航管理概述 适 航管理概述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综述
1.1
适航法规基础知识培训
2013年5月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适航标准的主要特征
最低安全标准
航空器:CCAR-23、25、27、29、31
适航标准的主要特征

建立航空器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的培训课件

建立航空器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的培训课件

国际安全管理经验交流
加强与国际先进航空公司的合作 与交流,学习借鉴其先进的安全 管理经验和技术。
国际安全管理培训
开展国际化的安全管理培训和教 育,提高我国航空从业人员的安 全素质和能力。
国际化安全管理
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 技术,提高我国航空器安全运营 管理水平。
国际安全管理认证
积极开展国际安全管理认证工作 ,提高我国航空器的安全运营管 理水平。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航 空器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将更加完 善和科学,同时将更加注重智能 化、信息化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航空器安全运营管
02
理制度的构建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旨在确保航空 器的安全运营。
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
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安全政策和目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等。
航空器安全运营管
04
理制度的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组织架构
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 门职责,确保航空器安全运营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人员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 工能够胜任安全运营工作。
监督与考核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各 部门和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 估和考核,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改 进。
安全管理制度的更新与完善
03
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要求,定期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安全操作规程的概述
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导航空器运营人员执行安全操作的文件。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
包括飞行操作规程、客舱服务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操作规程等。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4.《大型飞机来自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AC-121-57 飞机地面勤务 AC-121-58 合格的航材 AC-121-59 飞机维修记录和档案 AC-121-60 民用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和调查 AC-121-63 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 AC-121-64 质量管理系统 AC-121-65 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大纲 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3.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有三个要素,即对持续适航管理 三个对象——维修机构、维修人员和航空器的管理 。三要素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才能保证航 空器的持续适航。 适航管理工作的宗旨——即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 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3.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持续适航管理的依据 主要是三部规章:CCAR-145、CCAR-66、 CCAR-121
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5)维修计划和控制:其中至少包括飞机使用和维修计 划、选择和安排实施维修工作、器材供应、统计和监控 飞机及其部件的使用状况、飞机放行的要求和程序说明 ; (6)协议维修:其中至少包括协议维修单位说明、协议 委托工作范围、协调方式和对协议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的要求和程序; (7)质量管理:其中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政策、对各类人 员和单位评估、单机适航性状况监控、质量审核、维修 差错管理和质量调查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b)维修系统应当至少包括一个获得CCAR-145部航线维 修批准的维修单位,这个维修单位可以是自己建立的, 也可以是通过协议委托的其他维修单位(以下简称协议 维修单位)。
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第121.366条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a)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系统应当制定阐述如何符合本章 要求及实施规范性管理的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并在实际 工作中执行。 (b)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载明合格证持有人落实其飞机 适航性责任和符合本章要求的总体叙述、具体工作程序 和管理要求并应当获得局方的批准或者认可。 (c)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部分:其中至少包括维修系统的总体状况及政策 、维修副总经理签署的符合性声明、对本手册的符合性 和有效性控制方法;

第八章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八章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一节 适航性与适航性责任
三、适航性责任 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从设计图纸、原材料的选用、试制、组装
直至取得型号合格批准和生产许可,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所属的飞行人员等)和维修单位(包
括维修人员和检验人员等)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 责任。
第二节 适航管理
四、适航管理手段 适航管理是通过对各种适航管理的文件
和证件管理实现的。
第二节 适航管理
五、适航管理的各阶段
(一)初始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从航空器的设计、生产到投入使用阶段的适航管理。其具
体包括设计方面的适航管理;生产、制造方面的适航管理;航空器适航性审 查。
(二)持续适航管理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三要素是维修机构、维修人员和航空器。 持续适航管理内容包括:对维修单位的审核和监督;对航空器持续适航
(1)文字:国内维修单位的维修记录应当至少使用中文,国外(地区) 的维修单位的维修记录应该至少使用英文。
(2)颜色:黑色碳素笔,记录填写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可辨。 (3)用词:应使用叙述或说明性语言,测试数据应写实测值。
第四节 机务维修系统管理
三、手册使用和维修记录 2.维修记录填写要求
当出现拆换件时,维修记录必须详细填写上件的件号和序号、下件的件 号和序号、航站、章节号、人员号和签名;测试数据应填写实测值,不能用 “正常”、“性能良好”、“检查合格”或“实验合格”等字样代替;工作 单(卡)应有工作者的签署;互检和必检项目的检验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签 署或盖章,不得代签;必须由专职/兼职检验员对必检项目进行检查,并签署 检验记录;无需填写或者不适用的记录栏应在空白处画一斜杠予以标示。
——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可相对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初始适航管理,另一类是持续适航管理。
见附件。
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见附件。
CCAR-121 部(维修工程部分)
见附件。
CCAR-145 部主要内容
见附件。
CCAR-66 部主要内容
见附件。
适航的定义
适航,即适航性的简称,它是民用航空器一种属性的专用词。英 文单词是“AIRWORTHINESS” 。
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 定义——适航标准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 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 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民航规章、适航管理培训
(仅供培训使用)
天津航空维修工程部培训管理中心 编写:培训教材编写组 编写日期:2012.1.5
目录





适航的定义 适航标准 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适航管理的内容及其作用 CCAR-121 部(维修工程部分) CCAR-145 部主要内容 CCAR-66 部主要内容 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适航管理文件、咨询通告 相关的其它法规简介
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适航管理文件、咨询 通告
见附件。
相关的其它法规简介
见附件。


谢!

中国民航规章

中国民航规章

第一部分
民航相关法规简介
CCAR-91部 CCAR-91部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91部的特点: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所有运行的航空器均属于 该规则管辖范围。(飞机、直升机、超轻型航空器、飞艇、热气球 等) ② 所有运输航空公司都要遵守91部规定,然后再遵守相应规则的规 定。 ③ 因此,现在成立的通用航空公司,都是按91部进行运行合格审定 的。现在国内的通航公司,除几家按135部运行合格审定以外,其 余全部是按91部进行运行合格审定的。
审批权限:
1. 境外驾驶员学校认可证书由民航局颁发;
2.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的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 合格证的颁发,报总局备案。
第二部分
民航私用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申办程序
(一)申办条件
通航公司安全运行两年以上 具备五教一场的训练条件
第二部分
五教一场
民航私用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申办程序
五教: 1. 飞行教员2名以上,航理教员1人以 上; 2. 教练飞机(直升机)1架以上; 3. 训练教材齐全;(航理教材、地面预习教材、训练大纲、 各类教学手册) 4. 教室良好;(航理教室、训练讲解室) 5. 教具齐备、模拟机、电教设备、飞行教具; 一场: 1. 有能够保障飞行训练的机场(有跑道、停机坪、有起降 带) 2. 保证飞行时发生特殊情况时有条件处理。
第一部分
民航相关法规简介
内容提要
2004年12月16日颁布
1999年5月5日颁布 2000年1月18日第一次修订 2005年2月25日第二次修订 1996年8月1日颁布 2002年10月21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12月16日第二次修订 2007年9月10日颁布 2006年1月1日颁布

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适航管理国际组织与法规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适航管理第一节民用航空器适航的基本概念一、适航的定义二、适航标准一、适航的定义适航是适航性的简称英文:AIRWORTHINESS-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一、适航的定义适航性的要点:适航性只局限于民用航空器;最终目标是飞行中的安全性;它是以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为界定条件的;它是一个包括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在内的动态系统。

二、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适航标准的特点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平衡性第二节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对策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证件体系及其证件要求四、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是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它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规律的一套规范化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目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

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范围:除国家航空器之外的所有航空器种类: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方法:适航部门依据制定的各类适航规章、标准和程序,再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的全过程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及个人进行合格审定,通过颁发各类合格证书,并对持证人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
监督检查 颁发证件 立法、定标
1.国际民航组织(ICAO) 2.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3.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4.航空器适航管理 5. 飞机年检制度
(一).中国民用航空相关法律介绍
法律的理解-1
广 ?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

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狭 ?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义 的规范性文件。
有关民用航空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名称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 条例 ? 规定 ? 办法
行政法规发布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
?国务院发布的 ?经国务院批准,由主管部门发布的
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条例 ……
法律(狭义):由全国人大(基本 法)及其常委会(非基本法)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
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民航法 行政法规 民航规章 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CCAR-21 、CCAR39、CCAR-45 等
AP 、AC 、MD 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民用航空法》属于国家法律,是民用航空法律体系的龙 头,是制定民航法规、规章的依据。 ? 现行《民用航空法》于1995年10月,江泽民签署第五十 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生效。 ? 《民用航空法》共16章,214条。 ? 《民用航空法》从内容来看分为三个方面:即航空安全管 理、航空市场和经济管理,以及行政管理。
ICAO 的职责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由公约加附件组成,是 ICAO的基本法,其附件 是随国际民用航空的发 展不断变化的国际民用 航空法的具体内容。

中国民航规章详解

中国民航规章详解

中国民航规章详解一、引言中国民航规章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民航行业,保障航空安全和运行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本文将详细解析中国民航规章的内容和要求,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航空器注册与运行1. 航空器注册根据中国民航规章,航空器的注册是指将航空器纳入中国民用航空器注册管理体系的过程。

航空器注册要求所有航空器必须经过注册,并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合法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上将包含航空器的所有权人、运营人、机型、注册号等信息。

2. 航空器运行航空器运行是指航空器在空中和地面进行飞行和操作的过程。

中国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器运行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包括航线规划、起降程序、飞行高度、速度限制等。

同时,航空器运行还需要遵守空中交通管制规定,确保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

三、机组人员管理1. 飞行员资质与训练飞行员资质是指飞行员获得执照和相关训练认证的证明。

根据中国民航规章,飞行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照,并定期接受飞行训练和考核。

飞行员的资质和训练要求根据不同机型和职位有所不同,但都必须满足民航局的标准。

2. 机组协作与沟通机组协作与沟通是指机组成员之间的配合和有效沟通,以确保航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中国民航规章要求机组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和协调行动。

四、航空器维护与修理1. 航空器维护管理航空器维护管理是指对航空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以确保航空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中国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器维护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包括定期检查、故障排除、部件更换等。

2. 维护人员资质与培训航空器维护人员是指负责航空器维护和修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根据中国民航规章,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认证,包括技术等级和操作许可证。

维护人员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以保持专业水平和技能更新。

五、航空器运输安全1.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航空公司建立和实施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

初始适航规章初始适航规章是指在航空器设计和创造过程中,为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标准。

这些规章和标准旨在确保航空器在设计、创造、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各国民航局的要求,以保障航空器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一、适航规章的制定背景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航空器的不断更新换代,适航规章的制定变得尤其重要。

适航规章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器的设计、创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以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同时,适航规章还有助于促进航空器创造和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航规章的内容和要求1. 设计要求:适航规章对航空器的设计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机身结构、机翼形状、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对于客机的机身结构,适航规章要求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各种外部载荷和内部压力。

2. 创造要求:适航规章对航空器的创造过程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材料选择、焊接工艺、装配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适航规章要求航空器的创造过程必须符合国际标准,确保航空器的质量和安全性。

3. 运营要求:适航规章对航空器的运营过程进行了细致规定,包括飞行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适航规章要求航空器的运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营。

4. 维护要求:适航规章对航空器的维护保养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定期检查、故障排除、零部件更换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适航规章要求航空器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确保航空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适航规章的执行和监督适航规章的执行和监督是确保航空器适航性能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各国民航局负责监督航空器创造商和运营商的适航规章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同时,国际民航组织也起到了协调和指导的作用,促进各国适航规章的统一和标准化。

四、适航规章的效益和意义适航规章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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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规章概述
对于通用航空运营人,则完全按照CCAR-91部进行运行管理 CCAR-91部运行的航空器在适航维修和仪表设备管理上相对
公共航空运输采用较为宽松的政策,如:
- 允许持有维修人员执照的个人为拥有飞机的个人和企业维护放行飞机 - 驾驶员可以对飞机进行预防性维修(航前、航后)后放行飞机
- 任何人不得运行未处于适航状态的民用航空器 - 航空器的机长负责确认航空器是否处于可实施安全飞行的状态。当航空器的 机械、电子或结构出现不适航状态时,机长应当中断该次飞行
91.11民用航空器飞行手册、标记和标牌要求
- 飞机上应有经局方批准的现行有效的飞机飞行手册。这些手册应当使用机组 能够正确理解的语言文字 - 民用航空器应当满足CCAR-45部规定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标识要求方可 运行
18
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19 飞机记录的保存
- 不论维修工作由谁实施,应获得并按期限保存飞机维修和改装记录。 -翻修记录应保存至该工作被等同范围和深度的工作所取代;其它记录至少2年; -飞机技术记录应保存至飞机出售或永久性退役后一年,飞机出售时飞机技术记 录和维修记录应随同飞机转移。 -应保证所有的维修记录可以提供给局方或国家授权的安全调查机构的检查。
17
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17 飞机技术记录
-为每架飞机建立飞机技术记录,以连续记录飞机有关的技术信息。 -飞机技术记录应包括: (1) 飞机的型号和国籍登记号; (2) 以当地时间或国际标准时间记录的飞机每次飞行时间和发动机运转时间; (3) 机组发现的缺陷和工作不正常情况及所采取的修复措施; (4) 油料添加记录; (5) 飞机使用超限记录和采取的特殊检查措施; (6) 每次完成维修和改装的日期、项目、实施人员或单位、批准恢复使用人员 (包括姓名、签名和执照编号); (7) 适航指令执行记录。 - 飞机技术记录的格式应固定,并需要飞行机组填写和了解的内容应放置在驾 驶舱内, - 应妥善保存飞机技术记录,建立有效的备份措施
6
各规章概述
对航空器维修的规章主要由CCAR-43和145组成。 CCAR-43针对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的维修、改装等,是维修
的基础规则。
而CCAR-145是针对航空器维修单位的管理等。除了航空器的
维修,更注重维修单位的工程系统、质量系统等,即是常说Βιβλιοθήκη 的“人、机、料、法、环”。7
CCAR-91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91.305 适航性责任
- 航空器的所有权人或运营人对保持航空器的适航性状态负责 -所有权人或者运营人应完成: (1) 完成要求的维修; (2) 除允许的不工作的仪表或设备外,飞行前对缺陷和损伤进行处理; (3) 完成适航指令等持续适航要求。 - 上述工作可外委,但所有权人或运营人负有同样的适航性责任。

91.321 适航性检查
-每架飞机在首次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局方检查,获得适航证签署后才能投入使用。 - 首次获得适航证签署后,每连续12个日历月之内,应接受局方进行的年度适 航性检查,获得适航证签署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若飞机长期处于停用的存储 状态,可将适航证件交局方后不进行年度适航性检查,但应在再次投入使用前 完成一次适航性检查。 -接受局方在任何时间对其正在使用的飞机进行的适航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 存在任何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应在其改正措施满足局方的要求后方可以再投 入使用。 -对于飞机首次投入使用的检查和年度适航性检查,飞机所有权人或运营人应按 规定支付检查费用。
-局方认为机组成员可能违规时,应在4小时内的测试结果提供局方 91.21麻醉药品、大麻、抑制或兴奋药剂或物质的载运 91.23便携式电子设备 91.25租约和有条件销售合同中真实性条款的要求和运行控制的责任
11
CCAR-91 B 飞行规则

91.101适用范围 91.104 滑行的一般规定 操作人员有正式授权;对滑行航空器完全胜任; 有资格使用无线电通话设 备; 接受培训能够遵守机场运行标准。
12
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民航局颁发适航证件的航空器的维修。 -按CCAR-121、135实施运行的航空器应当按照其相应规定进行维修。
91.303 总则
-大型航空器及其部件的维修工作应145维修单位实施/按43部由制造厂实施。 -其他航空器的维修可以按照下述规则进行: (1) 机体和部件的翻修应由145部维修单位实施/按43制造厂实施; (2) 其他任何维修应按43部实施。
航空器运行规章主要由CCAR-91、121(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
运行合格审定规则)、135(小型航空器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 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组成
CCAR-91是基础规章适用于航空器的所有运行,而121和135
是在91的基础上对参加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器提出更高的运
行要求
-135是小型运输类 -121是大型运输类
- 机长对运行直接负责,具有最终决定权 - 飞行中遇到紧急情况时,机长偏离规定 - 作出偏离行为的机长,应向局方递交书面报告
91.7航空器的驾驶员
- 符合61部中关于执照和等级、训练、考试、检查、航空经历等方面的要求 - 取酬或出租的商业飞行中的驾驶员,应持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等 级和运行许可 - 为他人提供民用航空器驾驶服务并以此种服务获取报酬的驾驶员,应当至少 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的航空器等级和运行许可
CCAR-66 维修人员
3
其它相关的规章
CCAR-21 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 CCAR-25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39 适航指令规定 CCAR-45 国籍登记 CCAR-121 大型运输航空承运人运行
CCAR-135TR 通航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4
各规章概述
9
CCAR-91 A总则
91.8飞行 机组的一般规定
- 组成和人数不少于飞行手册或其他文件规定。 -持有有效执照,并且机长对其能力表示满意。 -机长确保机组成员无法履行其职责时,不得开始飞行; 当机组成员执行任务 的能力显著降低时,不得越过最近的合适机场继续飞行。
91.9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
16
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13 飞机的修理和改装
- 飞机做设计更改时,若对飞机有显著影响或影响适航性,应按21部申请批准。 - 除上条,实施重要修理和改装超出了厂家手册时,应向局方申请方案的批准。 - 除上条,实施重要修理和改装超出了厂家手册时,应获厂家对方案的书面批 准或认可。若得不到书面批准,则应就修理和改装方案的内容向局方申请批准 后才能实施。 91.315 飞机批准恢复使用 -飞机完成维修和改装后,都应由具有资格的维修人员在技术记录本上签署批准 恢复使用。 -除按145部的维修放行以外,批准恢复使用人员应经授权。 -仅有在实施的任何维修和改装工作符合43部的规定时,才能批准飞机恢复使用。 -当飞机有重大影响的维修或改装后,在载运人员前应试飞检查。但若可通过地 面试验和检查表明维修没有重大影响时可以不进行试飞。 -在规定的使用限制和件下,可带有某些不工作的仪表或设备的飞机恢复使用, 但应按43部的要求挂上标牌。
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09 飞机检查大纲(续)
- 检查大纲及修订应向局方申请批准。 -检查大纲改为另一种检查大纲时,应用按原先检查大纲下累计的使用时间、日 历时间或使用循环,来确定新检查大纲的检查项目到期时间。

91.311 维修管理要求
-建立一个维修管理系统来落实其适航性责任,并保存其使用飞机的维修记录。 -维修系统应满足: (1) 指定一名维修责任人,来计划和控制落实其适航性责任所需要完成的维修工 作,并对委托的维修进行质量控制; (2) 有合格维修人员来完成要求的维修,建立技术档案。维修人员可以是雇用的, 也可以通过协议明确的其他人员; (3) 具有足够可用的厂房设施、工具设备、器材、适航性资料来保证飞机计划的 正常运行; (4) 制定阐述如何落实其适航性责任的维修管理说明(包括必要的工作程序),应 指定人员来计划和控制落实其适航性责任所需要完成的维修工作。该人员可 以是飞机所有权人自己,也可以是通过协议明确的其他人员
星联商务航空有限公司 维修工程部
民用航空的法律法规
民航国际公约— ICAO国际民航组织制定
民用航空法—国家主席颁发
民航规章—民航局颁发,CCAR
咨询通告—AC
管理程序—AP
2
公司适用的民航规章
CCAR-91 一般运行规则 CCAR-135 小型航空器运营人 CCAR-43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CCAR-145 维修单位 CCAR-61 驾驶员、飞行员、地面教员
10
CCAR-91 A总则
91.13禁止妨碍和干扰机组成员 91.15禁止粗心或鲁莽的操作
91.17空投物体
91.19摄入酒精和药物的限制
- 机组成员不许:饮用含酒精饮料之后8小时以内、处于酒精作用之下、使用的 药品可能对安全产生危害 -不得载运醉态或药物控制下的人员(受看护的病人除外)
13
CCAR-91 D 维修要求

91.307 要求的维修
- 飞机的所有权人或运营人应完成定检: (1) 时寿件的更换时间检查 (2) 小型飞机每100h按43部完成100h检查。如果在12个月内没有达到100h,应 在上次完成100h检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年检。如果需要为检查而进行调机 时,可以超过100h的限制,但超出时间不得多于10h。并且在计算下一个 100h使用时间时要包括这次超过100h的时间。 (3) 如果厂家的手册或持续适航文件中规定的检查超过43部规定的100h或年检, 则应按其规定执行检查,并且不必重复执行100h或年检。 - 要求的100h/年检,运营人可以用分解检查任务的渐进式检查大纲来实施,但 应向局方提交书面备案: (1) 渐进式检查大纲应以小时数或天数来标明每一检查任务的详细周期和计划, 该计划可以包括因为飞行而超过维修间隔(不超过10h)的说明; (2) 渐进式检查的频度和内容应保证飞机在规定的期限内能得到全面检查,保 证飞机始终处于适航状态,并且始终符合飞机的设计规范、型号合格证数据 单、适航指令以及其它经批准的数据; (3) 若渐进式检查中断,运营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局方,并且在中断后以 最先到达下一次检查期限的检查任务起恢复100h检查或年检。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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