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培训课件(20200123)-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培训班课件
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6、开发间接费用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 费用。
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 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发 生的其他间接费用。
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先通过“开 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核算。期末,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转 入有关开发项目的成本,借记“开发成本——××”科目, 贷记“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第三种情况:企业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 比照第二种情况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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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 付的金额”(土地出让金或地价款,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 有关费用包括契税),计入“开发成本”。 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在房 地产开发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发成本”;开发完成后发生的, 计入“财务费用”。
审核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是否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同一宗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的,是否予以分摊; 分摊办法是否合理、合规,具体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实际操作时,一般采用“占地面积法”分摊土地成本。 第三,有无将房地产开发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 金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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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2)关联方交易行为 在审核收入和扣除项目时,应当重点关注关联企业交易是否按照公允价值和营
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 (3)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
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PPT资料21页
(六)开发企业房屋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以及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 认:
(1)按本企业清算项目当月或最近月份同类 开发产品市场销售的平均价格确认。
(2)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 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的平均价格确认。
(3)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开 发产品市场售价或评估价格确认。
例题
1、房屋转让收入5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400万元,计算土 地增值税税额?
答:增值额=500-400=100 增值率=100/400=25%<50%
土地增值税税额=100*30%=30 2、房屋转让收入5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200万元,计算土
地增值税税额? 答:增值额=500-200=300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 征收。
可以用查表法。查表法就是用求出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直接查对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然后按照计算公式求得应纳土地增 值税税额。
第一步:先计算增值额。增值额=转让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步:再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公式:增值额÷扣 除项目金额 第三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 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清算培训演示课件.ppt
肇庆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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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
目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内容
录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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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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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 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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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兼并中转让房地产 暂免 (财税字〔1995〕048号第三条)
4、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以房地产抵债的,征。
5、房地产交换 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7、合作建房 8、出租 9、vjg代hk建jh 房 10、房地产重新评估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个人之间互换住房免征。 (财税字〔1995〕048号第五条)
2、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即: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3、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的 税额: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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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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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 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 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172 号)第六条“对于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的, 应换算成建筑面积,判断该房屋是否符合普通 住房标准。”
土增税培训(PPT)
值税征税范围 10、房地产的重新评估,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 值,因其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 范围
第七页,共六十五页。
二
税基(shuì jī)
第八页,共六十五页。
> 税基(shuì jī)
>土增税会计核算
第五十一页,共六十五页。
>土增税会计核算
第五十二页,共六十五页。
>土增税会计核算
第五十三页,共六十五页。
十
土增税清算(qīnɡ suàn),所得税返还
第五十四页,共六十五页。
>土增税清算(qīnɡ suàn),所得税返还
关于国税(ɡuó shuì)总局2021.81号文学习
八 尾盘销售(xiāoshòu)申报 九 土增税会计核算
十 土增税清算,所得税返还
〔备注: PPT内容为五或者更多局部的目录形式〕
第三页,共六十五页。
一
土增税课税(kè shuì)范围
第四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十三页,共六十五页。
第六十四页,共六十五页。
内容(nèiróng)总结
土地增值税培训。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 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而企业(qǐyè)所得税是对企业(qǐyè)总利润〔总利润=经营利润+资 本利润〕的课税。7、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和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免征。苏地税发{1995〕 103号、苏地税发〔2004〕58号将普通标准住宅限定于政策性住房,已被废止。由于各省 标准频繁调整,具体判定标准及其适用期间需查各省市建设局的文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讲解课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及时处理问题
清算审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确保清算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和 公正性。
对于在清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清算 审核人员应及时与纳税人沟通,并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全面细致审查
清算审核人员需要对纳税人提交的资 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计税依 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案例一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清算案例分析。
案例二
某企业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分析。
案例三
某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税前 扣除问题的案例分析。
案例四
某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应税 收入确定的案例分析。
04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优化建议和展
望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优化建议
建立完善的清算审核制度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讲解 课件
•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概述 •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依据和标准 •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常见问题及处
理方法 •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优化建议和展
望 • 结论
01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概述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定义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进行 核定和征收的过程,包括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的审核和土地增值税税款 的计算、征收等环节。
明确清算审核的标准、流程和责任, 确保清算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清算审核的效 率和准确性,例如建立清算审核数据 库、使用智能审核软件等。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清算审核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 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满 足清算审核工作的需求。
土地增值税培训课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指南(一)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已完工项目成本计算表。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合同台账。
(四)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
(五)开发产品销售明细表、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包含:合同号、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实测面积等)(六)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七)项目的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八)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九)整体项目用途与面积分布全面介绍;包括:开发总建筑面积及开发类别介绍、分类别可销售面积、已售产品类别建筑面积、自用面积、对外出租面积、公共配套面积等;扣除项目情况介绍;包括: 土地价款的分摊依据及配比、建造成本的分摊依据、无产权的地下室及地下车位分摊依据、允许分摊扣除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其移交情况等;清算面积与未售面积成本的配比、未扣除成本地价金额等情况、扣除项目计算分摊公式等等。
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又有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如普通标准住宅与商业用房联体,必须分别计算增值率,否则普通标准住宅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审核房地产转让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以及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
货币收入,销售商品房而取得的现金、银行存款、支票、银行本票、汇票等各种信用票据和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实物收入,销售商品房而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收入。
如钢材、水泥等建材,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一般要评估确认其价值。
其他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房而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商益权等其价值需要专门评估确认;对将开发的商品房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属转移时应视同销售,取得其收入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当期同类区域、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36页PPT
谢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土地增值税清算
26、机遇对于有准备的头脑有特别的 亲和力 。 27、自信是人格的核心。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 量泉源 之一, 也是成 功的利 器之一 。没有 它,天 才也会 在矛盾 无定的 迷径中 ,徒劳 无功。- -查士 德斐尔 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 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 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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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土地增值税清算
五、清算资料 六、清算受理 七、清算违规情况的处理 八、纳税人法律责任和法律救助 (一)法律责任 (二)法律救助 九、相关税务文书
第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
一、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
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的界定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 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对房地产企业而 言: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 为征税)。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 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竣工验收: 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
备案。 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3、开发产品已取得初始产权证明。
对于符合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在满 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税 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 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 算通知,纳税人应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 续。
说明:
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项目未达到土 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申报,按预征率缴 纳土地增值税。
不属于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收讫转让收入款 项或取得索取转让收入款项凭据后的次月15日内向房地 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等保障性住房暂缓预征土地增 值税。
为40%; 3、增,税
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二)计算步骤与公式 1、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即: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3、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额: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
扣除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增
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分别为速算扣除率。
五、主要免税政策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 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 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 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为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
产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 开发项目为清算单位。(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清算 单位)
土地增值税清算培训
(纳税人课堂) 2019年12月
讲解纲要
第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的界定 三、计税依据 四、税率、计算步骤和公式
(一)税率 (二)计算步骤与公式 五、主要免税政策 六、征管方式
第二部分 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清算对象 二、清算单位 三、房地产转让收入 四、扣除项目金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不征税。“赠 与”是指如下情况: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 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 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 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
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 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 织。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财税字[1995]48 号规定)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 余额,即:增值额。
四、税率、计算步骤和公式 (一)税率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税率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国税发[2006]187号文)
说明:
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搬迁,例如:一些污染、 扰民(包括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超标)的企业。
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和、 搬迁:需提供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
六、征管方式
采取预征与清算相结合的征管方式。 即:房地产开发企业销(预)售房地产时,按销售
收入的一定标准预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 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第二部分 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清算对象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应主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 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 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 租或自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