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方案GB50157_2014年版强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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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地铁车站建筑设计技术要求规范车站结构

轨道交通地铁车站建筑设计技术要求规范车站结构

车站结构一般规定1.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四期工程沿线车站均为地下站,车站结构设计应从各自的建设条件出发,根据城市规划、线路埋深、建筑布置、施工环境、工程水文地质,以及冬季气候等自然条件,按照工程筹划的要求,考虑相邻区间隧道施工工艺和站址地面交通组织的处理方式,本着既遵循技术先进,又安全、可靠、适用、经济的原则选择结构型式和施工方法。

2.车站结构应根据选择的结构型式、施工方法、荷载特性、耐火等级等条件进行设计,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并根据确定的环境类别、环境作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等标准进行耐久性设计,满足抗裂、防水、防腐蚀、防灾等要求。

3.车站结构要满足车站建筑、设备安装、行车运营、施工工艺、环境保护等要求,确保车站的正常使用,达到总体规划设计的要求,同时,考虑城市规划引起周围环境的改变对结构的作用。

4.车站结构的净空尺寸应满足地铁建筑限界以及建筑设计、相邻区间施工工艺和其他使用功能的要求。

尚应考虑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和后期沉降等因素的影响,其值根据地质条件、埋设深度、荷载、结构类型、施工工序等条件并参照类似工程的实测值加以确定。

5.车站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纵向刚度,并满足地铁长期运营条件下对结构纵向抗裂及抗差异沉降的要求。

换乘车站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上述要求,以减少换乘车站续建工程对已建车站结构的影响。

6.结构设计应以现行国家的相关勘察规范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考虑不同施工方法对地质勘探的特殊要求,通过施工中对地层的观测反馈进行验证。

其中暗挖结构的围岩分级按现行《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确定。

7.对于基坑法、浅埋暗挖法等不同型式的车站结构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工况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与其相符或相近的现行国家有效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设计。

8.车站抗震设计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9.车站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六级人防标准设防,保证地下车站在规定的人防设防区段具备战时防护和平战转换功能。

地铁线路设计

地铁线路设计
进行详细的方案比选后确定。这里需要强调 一点、地铁车站分布对建设费用、运营成本、 施工等都有很大影响,必须充分对客流吸引 量、乘客出行时间等进行具体分析计算,进 行经济效益的比较。 (土建方面,车站造价是区间造价的2.4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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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站分布
在布设轨道交通车站时,除了考虑合理站 间距的条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站间距离要尽量均衡些; ②站位应设于汇集大量客流的重要场所附近, 并保证与其他交通换乘的方便; ③设站要考虑该地区的发展,与城市规划相 协调; ④具体站位还要考虑施工条件、道路状况、 交叉口等道路形态及地面交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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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站分布
④线路长度 一条线路的长度,短则几千米,长则几十千米。 不同的线路长度,车站的疏密宜有所不同。 短线路宜多设站,长线路宜少设站。
⑤城市地貌及建筑物布局 城市中的江、河、湖、山和铁路站场、仓库 区等,人口密度低,甚至无人,轨道交通在 穿越这些地区时可以不设站。但若有条件开 发公园,则应考虑在其主出入口处设站。
线路设计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 总体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施工设计阶段
通过不同设计阶段,逐步由浅入深,不断地比 较修正线路平面、纵剖面和坡度、线路与车站的关 系,最后得到地铁和轻轨线路在城市三维空间中准 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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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选线及车站分布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对选线和 设计的基本规定:
深桩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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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线路平面
1.线路平面设计的一般原则
2.线路平面设计 主要技术要素的确定
最小曲线半径、夹直线最小长度、 最小圆曲线长度、缓和曲线线形及 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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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路平面设计主要技术要素的确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8.08•【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地铁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7-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12、1.0.17、1.0.19、1.0.20、1.0.21、3.3.2、4.1.2、4.1.3、4.1.19、4.7.2、4.7.4、4.7.6、 6.1.2(4)、7.1.3、7.4.1(1)、7.6.2、8.3.5、9.3.10、9.3.11、9.4.4、10.1.3、11.1.6(1)、11.1.10、13.1.4、13.2.31、14.2.5(5)、14.3.1(4、5)、15.1.6、15.1.7、15.1.23、15.3.26 、15.4.1(1)、15.4.2、15.7.15、15.7.16、16.1.13、16.2.11、17.1.3、17.1.9、17.4.9(1、2)、17.4.11(1)、17.4.15(1、7)、18.1.9、19.3.1、19.4.5、20.3.10(2)、21.2.4、21.2.5、 21.3.3、21.7.6、22.6.1、22.6.3、23.1.7、23.1.8、24.8.1、25.1.10、25.1.15、25.2.8、26.1.7、26.1.8、27.3.8、27.4.2、27.4.14、28.1.5、28.2.1(1、3)、28.2.3、28.2.5、28.2.9、 28.2.11、28.4.1、28.4.2、28.4.7、28.4.22、28.5.1、28.5.5、28.6.1、28.6.5、28.6.6、28.7.1、29.4.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地铁车站结构科研立项

地铁车站结构科研立项

在基坑围护设计中采用地下连续墙 法时,有一个方面是跟后面结构主 体的外墙设计是有关联的。 如果地下连续墙是按叠合墙设计的, 那么地下连续墙也应该按100年设 计,结构重要性系数取γ0=1.1 如果地下连续墙是按复合墙设计的, 就没必要按100年设计,可按50年 设计 叠合墙与复合墙的受力区别见如下 说明:
反应位移法适用于土层比较均匀, 埋深一般不大于30米的地下结构抗 震设计分析,一般地铁车站都适用 反应加速度法以土-地下结构系统为 研究对象,分析模型为土-结构相互 作用模型,能直接反应土-结构项目 作用,对于复杂土层及不规则结构 断面都可以方便地进行计算。 但一般地下车站结构按照反应位移 法进行建模,反应加速度法建模时 需要将土模型也建进行,反应位移 法建模时将土的约束作用直接按弹 簧对象进行简化模拟,便于操作
对11.2.7条的规定参考设计实例的 理解: 地面车辆荷载一般可按20kPa均布 荷载计算,在端头井附近由于盾构 隧道施工时堆放管片及盾构机吊装、 拼装、起重机械停靠等对端墙产生 附加荷载(一般可按35kpa均布荷 载考虑)。当覆土厚度小于2m时, 应考虑动力影响;当覆土厚度小于 1m时,其地面超载则按有关规范的 规定确定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第11.2.3条第1条规定
即:竖向压力:一般按计算截面以 上全部土柱重量考虑
即:水平压力:使用阶段,结构承 受的土压力宜按静止土压力进行计 算,均应按水土分算计算(第 11.2.3第3条中有规定:
);计算中应计及地面荷载和邻近 建筑物以及施工材料、机械等可能 引起的附加水平侧压力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第11.2.5条规定
1.地下车站结构的耐久性设计规定: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关设计荷载的规范规定: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第11.2.2条规定

地铁设计规范方案GB50157_2014年版强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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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结构工程

地铁结构工程

地铁结构工程《地下铁道设计规范》 GB 50157—925.1.11跨越河流的高架结构,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5.2.1地下铁道的结构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按表5.2.1所列荷载,对结构整体或构件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

在决定荷载的数值时,应考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变化(见表5.2.1)。

注:1.设计中要求考虑的其他荷载,可根据其性质分别列人上述三类荷载中。

2.高架车站结构的屋盖设计,应考虑雪载。

3.表中所列荷载本节未加说明者,可按国家有关规范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荷载指:设备运辅及吊装荷载,施工机具及人群荷载,相邻隧道施工的影响,盾构法或顶进法施工的千斤顶顶力及压浆荷载等。

5.位于河流中的高架结构的桥墩,必要时应考虑流水压力、冰压力及船只或漂流物的撞击力。

5.2.6设备用房楼板的计算荷载应根据设备的实际重量及工作状态确定,其值不得小于3.0kPa。

5.3.2混凝土应满足强度需要,并考虑抗冻、抗渗和抗侵蚀的要求。

其设计强度等级不得低于表5.3.2的规定。

最冷月月平均温度在—15℃以下地区饱和含水地层中的隧道,其受冻害影响的地段,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

5.5.3盾构法施工的隧道结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装配式衬砌宜采用具有一定刚度的柔性结构,应限制荷载作用下变形和接头张开量,满足其受力和防水要求。

二、隧道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地层情况、衬砌构造特点及施工工艺等确定,宜考虑衬砌与地层共同作用及装配式衬砌接头的影响。

在软土地层中,按自由变形的弹性匀质圆环计算结构内力。

四、衬砌制作和拼装必须达到下列精度:1 单块管片制作的允许误差,宽度为0.5mm;弧弦长为1.Omm;环向螺栓孔及孔位为1.Omm;厚度为1.Omm。

2 整环拼装的允许误差,相邻环的环面间隙为不大于1.0—1.5mm,纵缝相邻块间隙为1.5--2.5mm,纵向螺栓孔中心形成的圆周直径为2--3mm,衬砌环外直径为3.5mm。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14)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14)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4.05.08•【文号】国铁科法[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24号2014年5月8日国家铁路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铁路工程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铁路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和铁路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行业标准管理及国家标准的前期工作。

第三条对没有国家标准且需在铁路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一)铁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质量要求。

(二)铁路工程建设有关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铁路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和制图方法。

(四)铁路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铁路工程建设中需要统一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应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等其他有关规章要求,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有利于铁路运输安全,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市场监管,有利于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按属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纳入科学技术进步等奖励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以下简称“科法司”)负责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研究建立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GB51151安防工程技术规范解读

GB51151安防工程技术规范解读

GA 1467-2018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要求》
对技术防范系统提出更具体要求
后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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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值得关注的问题
规划设计界面优化
目前在轨道交通的设计过程中,本规范对应 的各类技术防范系统依照各地的建设习惯,分布 在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车站设施设备、车 辆基地安防系统、BAS系统中,并没有形成一个有 机的整体。
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服务合同签署日期是否 为2017年12月1日为本规范强制执行的依据,在此日之后 签订的为强制执行,在此日之前签订的为鼓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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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值得关注的问题
独立安防集成平台解释
规范4.2.3强条描述:“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集合成为一个整 体,并应由独立的安防集成平台统一进行管理”。
建议在总体设计规划时,能有一个统一专业 来规划设计整个公共安全系统,形成本规范本意 上的有机整体,避免出现专业设计间的损耗和未 来系统运行效率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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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规范的适用界面
由于轨道交通项目的特殊性,工期横跨数年较为常见, 在标准发布时,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针对本 规范的调整有客观的困难。面对这个问题,编制组征求了 有关上级单位,目前初步达成如下意见:
4
三、设计重点
Section
02
系统工程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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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系统架构
本规范强调:物防、技防、人防的统一
三者有机统一,形成有效的轨道交通场景 下的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系统
实体防范设计
围栏、围墙,安全照明,车辆控制和停 车措施,车站环境等等
技术防范设计
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安 全检查及探测、出入口控制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安防集成平台等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1.1 车站、区间隧道、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19.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保护等级应为一级;2 封闭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m2,但面积不超过3000m2的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保护等级应为二级,面积超过3000m²的保护等级应为一级。

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19.4.5 地下车站的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公共区、换乘公共区、各种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道或夹层,以及长度超过60m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8 防灾28.1.5 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除地铁运营、服务设备、设施外,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

28.1.6 当地铁开发地下商业时,商业区与站厅间应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 建筑防火28.2.1 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4 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2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补充:没有面积规定),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2 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m2;3 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4 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1.1 车站、区间隧道、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19.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保护等级应为一级;2 封闭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m2,但面积不超过3000m2的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保护等级应为二级,面积超过3000m²的保护等级应为一级。

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19.4.5 地下车站的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公共区、换乘公共区、各种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道或夹层,以及长度超过60m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8 防灾28.1.5 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除地铁运营、服务设备、设施外,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

28.1.6 当地铁开发地下商业时,商业区与站厅间应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 建筑防火28.2.1 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4 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2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补充:没有面积规定),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2 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m2;3 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4 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014新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含新增高速铁路部分)

2014新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含新增高速铁路部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8)一般要求 (8)铁路线路 (8)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9)路基 (9)桥隧建(构)筑物 (10)轨道 (11)线路交叉及接轨 (12)防护栅栏 (12)声屏障 (13)第三章信号、通信 (14)一般要求 (14)信号 (14)联锁 (16)闭塞 (17)调度集中系统 (17)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8)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8)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2)通信 (22)承载网 (23)业务网 (23)支撑网 (24)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4)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6)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28)站场设备 (28)客运设备 (28)第六章机车车辆 (30)机车设备 (30)机车 (30)车辆设备 (32)车辆 (32)动车组设备 (33)动车组 (34)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34)第七章供电、给水 (36)牵引供电 (36)电力、给水 (38)第八章房屋建筑 (40)第九章铁路用地 (41)第二编行车组织 (42)第十章基本要求 (42)行车组织原则 (42)列车乘务 (44)车站值守 (47)车站技术管理 (48)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 (48)第十一章编组列车 (50)列车编组 (50)列车中机车车辆的编挂和连挂 (50)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52)列车中车辆的检查 (52)列车制动 (54)第十二章调度指挥 (60)调度日计划 (60)日常运输组织 (61)调度命令 (61)第十三章列车运行 (65)行车闭塞 (65)接发列车 (71)列车运行 (74)跨线运行 (74)车底回送 (75)第十四章限速管理 (76)临时限速管理 (76)列控限速管理 (76)第十五章调车工作 (78)调车工作 (78)机车车辆的停留 (82)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84)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84)施工维修防护 (84)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93)确认列车开行 (94)设备故障及抢修 (95)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97)大风天气行车 (97)雨天行车 (98)冰雪天气行车 (99)异物侵限报警 (100)地震监测报警 (102)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02)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04)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04)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04)CTC故障 (105)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06)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09)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10)列车占用丢失 (110)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11)接触网停电 (112)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13)受电弓挂有异物 (114)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15)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15)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16)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16)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19)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19)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19)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20)列车分部运行 (121)列车冒进信号机 (121)列车运行晃车 (122)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22)列车碰撞异物 (123)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24)第二十章救援 (125)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25)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26)启用热备动车组 (127)第三编信号显示 (128)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28)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31)色灯信号机 (131)车载信号 (138)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43)移动信号 (143)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44)手信号 (145)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54)信号表示器 (154)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58)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63)动车组列车标志 (164)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66)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69)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72)附件1 调度命令 (173)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174)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175)缩写词对照表 (176)计量单位符号 (177)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地铁适用标准规范目录大全,人手一份,一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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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适用标准规范目录大全,人手一份,一定用得上!地铁适用标准规范目录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GB/T 50546-2009)2.《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3.《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工程建设类(54条)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50722-2011)5.《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7.《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GB50715―201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12)10.《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 )12.《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 JGJ147-2004)13.《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14.《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测技术标准》(CJJ/T 164-2011)15.《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 50733-2011)1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_T 14-2011)17.《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1993)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9.《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 )20.《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2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2011)2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23.《建筑门窗及幕墙用玻璃术语》(JG/T354-2012)24.《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2011)25.《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11)26.《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 258-2011)2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28.《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 105-2011 )29.《建材工程术语标准》(GB/T 50731-2011)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726-2011)3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636-2010)3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3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3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37.《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38.《给水排水用滗水器通用技术条件》(CJ/T 388-2012)39.《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02-2009)40.《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程》(CJJ183-2012)41.《地铁限界标准》(CJJ96—2003)42.《地铁与轻轨车辆转向架技术条件》( CJ/T365—2011)43.《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CJ/T 387-2012)44.《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 10411-2005 )45.《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设计规范》(CJJ167-2012)46.《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技术条件》(CJ/T 370-2011)47.《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58-2004)48.《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检测技术规程》(CJJ/T162-2011 )49.《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采暖及通风装置技术条件》(CJ/T354-2010 )5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贯通道技术条件》(CJ/T 353-2010)51.《城市轨道交通直线感应牵引电机技术条件》(CJ/T 311-2009)52.《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通用技术条件》(CJ/T310-2009)53.《城市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振器》(CJ/T285-2008)54.《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橡胶减震器》( CJT 286-2008)55.《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J 183-2012 )56.《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1992)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质量验收类(18条)5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59.《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60.《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2012)6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62.《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727-2011)63.《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1-2010)6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6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6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67.《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8-2010)68.《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06)69.《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T50732-2011)7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7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 260-2011)72.《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7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预评价细则》(AQ8004--2007)7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验收评价细则》(AQ8005--2007)75.《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 50438-2007)运营管理类(5条)7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 30012-2013)77.《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CJJ/T 170—2011,2012年4月1日起施行)78.《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79.《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意见》(交运发[2014]201号)80.《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1-2006)来源:网络整理。

地铁规范与地铁安(二篇)

地铁规范与地铁安(二篇)

地铁规范与地铁安地铁内的安全事故,以火灾出现的机率最多。

引发火险的原因有客观因素,如采用了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设备老化失修;有的则是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或故意纵火。

我国现行新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xx是在原《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当今地铁安全保障的新形势修订的。

编制人员在深入分析现今发生的各种地铁灾害特别是火灾的因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吸取了当前国际上对防消各类突发灾害的新技术、新措施,以及国内各类建筑物最新的防灾与报警,消防与救援等技术要求,对规范中的《防灾与报警》章节进行了重点研究,在防灾报警、设备监控、消防求援与疏散逃生,以及工程材料和平面布局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措施,进行了大幅度充实与深化。

(1)严格规定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和装备。

规范规定,地铁的主要工程结构应采用不燃、耐久、可靠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对于金属材料也只是必要时允许使用。

车站内部的装修材料,以及广告、座椅等所用的器材均规定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规定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及塑料类制品。

对于设在地下隧道内的各种缆线,均规定采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

在通风、空调系统中的管材,保温及消声材料也规定采用不燃材料,只在局部有困难时采用阻燃材料。

(2)要求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规范规定地铁系统内需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在各公共场所及区间隧道内须按规定的地点或距离设置灭火器和消火栓,并且消火栓要有可靠的消防水源,同时规定在一些重要设备用房内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车站等场所按平面布局和构造等特点,划分成若干防火分区,彼此间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隔断。

(3)必须具备先进的报警与监控系统。

规范规定地铁系统内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对发生的火灾及时报警和监控,并可直接操作联动控制消防设施和防烟,排烟系统设备,防止灾情扩延和为救援及疏散人员创造便利通过条件。

(4)设置紧急救援和安全疏散设施。

地下车站和区间隧道内救援和逃生条件都比较差,必须最大限度地开创安全通行条件,规范就此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例如车站站台和站厅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直通外部空间,其它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也不应少于两个,并至少有一个出口直通外部空间。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地铁设计规范强条1.0.3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0.7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1.0.13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地铁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

1.0.15地铁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1.0.16跨河流和临近河流的地铁地面和高架工程,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对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工程,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

3.1.3地铁的基本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

系统的运营,必须在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3.2.1地铁的设计运输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单向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

3.3.1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形式,同时列车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3.4圆形隧道应按全线盾构施工地段的平面曲线最小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

4.3.7高架线或地面线建筑限界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架线、地面线的区间和车站建筑限界,应按高架或地面线设备限界或车辆限界及设备安装尺寸计算确定。

4.3.10车站直线地段建筑限界应满足下列要求:2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车辆限界加10mm安全间隙确定,但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当采用整体道床时不应大于100mm;当采用碎石道床时不应大于120mm。

4.3.11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80mm。

5.1.2地铁线路的选定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

5.1.4地铁的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城市现状与规划的道路、地面建筑物、管线和其他构筑物、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环境与景观、地形与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的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以及运营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地铁楼梯宽度规范

地铁楼梯宽度规范

地铁楼梯宽度规范篇一:地铁车站楼梯及出入口建筑设计探讨地铁车站楼梯及出入口建筑设计探讨摘要:对地铁车站楼梯及出入口的建筑设计进行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地铁;车站;楼梯;建筑设计地铁车站内通往室外出入口的数量,应按照车站远期超高峰小时预测客流量计算确定,一般不宜少于四个,当车站客流量较小或设置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可酌情减少,一般不应少于三个,若仅有两个出入口,则必须在车站内为对角设置方式。

车站内的自动扶梯及楼梯应保证在远期高峰小时客流时发生火灾的情况下,6min内将一列列车额定载客数量的乘客和站台上候车的乘客及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站台。

某地铁标准岛式车站站台宽度12m,计算站台长度118m;根据客流预测资料,其初期、近期、远期早高峰客流情况见表1: 1 楼扶梯设计(1)自动扶梯宽度和数量的设计1m宽自动扶梯通过能力:9600人次/m.hr;远期高峰小时下车设计客流:(4116+905)×1.3=6527人次/m.hr;2部1m宽上行自动扶梯通过能力:9600×2=19200人次/m.hr;19200人次/m.hr>6527人次/m.hr。

本站布置2部1m宽上行扶梯可满足出站客流需要。

(2)楼梯宽度和数量的设计本站计算站台长118m可按两组楼扶梯计算楼梯所需最小宽度,由于本站站台规模已经确定,通过计算以及对车站周边各种因素及突发客流进行分析,本站楼梯设计为2.6m宽,考虑到扶手因素,楼梯宽度取值为2.6-0.1=2.5m。

楼梯单向上行通过能力:3700人次/m.hr;楼梯单向下行通过能力:4200人次/m.hr;楼梯双向混行通过能力:3200人次/m.hr;按最不利情况,下行楼梯通过能力按双向混行取值,即3200人次/m.hr;高峰小时上车设计客流:(840+3314)×1.3=5400人次/m.hr;2部2.6m宽楼梯通过能力:3200×2×2.6=16640人次/m.hr;16640人次/m.hr>5400人次/m.hr。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1.0.12 天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果结构益坏或者大建对于天铁经营仄安有宽重做用的其余结构工程,安排使用年限没有该矮于100年.之阳早格格创做1.0.17 天铁浅埋、下架及大天线路安排时,应采与落矮噪声、缩小振荡战缩小对于死态环境做用的步伐.1.0.19 天铁工程安排应采与防火灾、火淹、天震、风暴、冰雪、雷打等灾害的步伐.1.0.20 天铁工程应树坐安防办法.安防办法的安排除应切合本典型的有关确定中,尚应合理树坐仄安查看设备的接心、监控系统、伤害品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用房等.1.0.21 天铁工程应树坐无障碍乘止战使用办法.3.3.2 天铁列车必须正在仄安防备系统的监控下运止.4.1.2 车辆应保证正在寿命周期内仄常运止时的止车仄安战人身仄安;共时应具备障碍、事变战劫易情况下对于人员战车辆救帮的条件.4.1.3 车辆及其里里办法应使用没有焚资料或者无卤、矮烟的阻焚资料.4.1.19 列车应具备下列障碍运止本领:1 列车正在超员荷载战正在丧得1/4能源的情况下,应能保护运止到终面‘2 列车正在超员荷载战正在丧得1/2能源的情况下,应具备正在正线最大坡讲上开用战运止到迩来车站的本领;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备正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讲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能源列车运止到下一车站的本领.4.7.2 列车应树坐报警系统,客室内应树坐搭客慢迫报警拆置,搭客慢迫报警拆置应具备乘务员与搭客间单背通疑功能.当采与无人驾驶运止模式时,报警系统树坐应切合现止国家尺度《都会轨讲接通技能典型》GB 50490 的有关确定.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树坐仄安联锁,应保证车速大于5km/h时没有克没有及开开、车门已齐关关时没有克没有及开用列车.4.7.6 客室、司机室应摆设便携式灭火器具,安顿位子应有明隐标记并便于与用.6.1.2 天铁选线应切合下列确定:4 天铁线路之间接叉,以及天铁线路与其余接通线路接叉时,必须采与坐体接叉办法;7.1.3 无咋轨讲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安排使用年限没有该矮于100年.7.4.1 无咋讲床结构应切合下列确定:1 混凝土强度等第,隧讲内战U形结构天段没有该矮于C35,下架线战大天线天段没有该矮于C40,讲床结构的耐暂性谦脚安排使用年限100年的确定.7.6.2 采与减振工程步伐时,没有该削强轨讲结构的强度、宁静性及仄逆性.8.3.5 路基的工后重落量应切合下列央供:1 有咋轨讲线路没有该大于200mm,路桥过度段没有该大于200mm,重落速率没有该大于50mm/年;2 无咋轨讲线路路基工后没有匀称重落量,没有该超出扣件允许的调下量,路桥或者路隧接界处好别重落没有该大于10mm,过度段重落制成的路基战桥梁或者隧讲的合角没有该大于1/100.9.3.10 正在站台估计少度以中的车站结构坐柱、墙等与站台边沿的距离,必须谦脚限界央供.9.3.11 当站台树坐站门时,自站台边沿起背内1m范畴的站台大天化妆层下应举止绝缘处理.9.4.4 车站内应树坐导背、事变疏集、服务搭客等标记.10.1.3 区间桥梁应按100年安排使用年限安排.11.1.6 天下结构的耐暂性安排应切合下列确定:1 主体结媾战使用功夫没有成调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型,按安排使用年限为100年的央供举止耐暂性安排;11.1.10 天下结构的洁空尺寸必须切合天铁兴办限界央供,并应谦脚使用及动工工艺央供,共时应计进动工缺面、结构变形战位移的做用等果素.13.1.4 天铁透气、空调与供温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1 当列车正在仄常运止时,应包管天铁里里气氛环境正在确定尺度范畴内;2 当列车阻塞正在区间隧讲内时,应包管对于阻塞区间举止灵验透气;3 当列车正在区间隧讲爆收火灾事变时,应具备排烟、透气功能;4 当车站内爆收火灾事变时,应具备排烟、透气功能. 13.2.31 树坐气体灭火的房间应树坐板滞透气系统,所排除的气体必须间接排出大天.14.2.5 管讲安插战敷设应切合下列确定:5 给火管没有该脱过变电所、通疑旗号机房、统制室、配电室等电气房间;14.3.1 天铁排火量定额应切合下列确定:4 大天车站、下架车站屋里排火管讲的排火安排重现期应当依照10年一逢的暴雨强度安排,安排落火历时应按5min估计;屋里雨火工程与溢流办法的总排火本领没有该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火量;5 下架区间、关关出出心、关关风井及隧讲洞心的雨火泵站、排火沟及排火管渠的排火本领,应按当天50年一逢的暴雨强度估计,安排落雨历时应按估计决定.15.1.6 一级背荷必须采与单电源单回路供电.15.1.7 一级背荷中特天要害的背荷,应删设应慢电源,并宽禁其余背荷接进.15.1.23 正在天下使用的主要资料应采用无卤、矮烟的阻焚或者耐火的产品.15.3.26 交战网应谦脚限界央供.车辆基天内架空交战网应树坐限界门.15.4.1 系统采与的电力电缆应切合下列确定:1 天下线路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电线战电缆;15.4.2 火灾时需要包管供电的配电线路应采与耐火铜芯电缆或者矿物绝缘耐火铜芯电缆.15.7.15 曲流牵引供电系统应为没有接天系统,牵引变电所中的曲流牵引供电设备必须绝缘拆置.15.7.16 仄常单边供电运止时,站台出走止轨对于天电位没有该大于120V,车辆基天库线走止轨对于天电位没有该大于60V.当走止轨对于天电压超标时,应采与短时接天步伐.16.1.13 隧讲内托板托架、线缆的树坐宽禁侵进设备限界;车载台无线天线的树坐宽禁超出车辆限界.16.2.11 天下线路的通疑主搞电缆、光缆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资料,并应具备抗电气化搞扰的呵护层.17.1.3 ATP系统、设备及电路应切合障碍导背仄安的规则.采与的仄安系统、设备应通过仄安认证.17.1.9 旗号系统的车载设备宽禁超出车辆限界,旗号系统的大天设备宽禁侵进设备限界.17.4.9 ATP系统应切合下列央供:1 天铁必须摆设ATP系统,其系统仄安完备度等第应谦脚仄安完备性等第(SIL)4级尺度;ATP系统里里设备之间的疑息传输通讲也应切合障碍导背仄安规则;2 正在仄安防备预约停车天面的中圆应设仄安防备距离或者防备区段,仄安防备距离应通过估计决定;17.4.11 ATP车载设备应切合下列央供:1 ATP系统引导列车停车应为最下仄安规则.车天连绝通疑中断、列车完备性电路断路、列车超速、列车的非预期移动、车载设备要害障碍等均应引导列车抑制制动;17.4.15 ATP设备应切合下列联锁功能央供:1 ATP设备应保证进路上讲岔、旗号机战区段的连锁.连锁条件没有符时,宽禁进路开通.敌对于进路应相互照查,没有得共时开通;7 车站站台及车站统制室应设站台慢迫关关按钮.站台慢迫关关按钮电路应切合障碍导背仄安的规则;18.1.9 车站统制室应树坐慢迫统制按钮,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真止联动;当车站处于慢迫状态或者设备得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拆置应处于释搁状态.19.3.1 消防联动统制系统应真止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消防电源及应慢照明、疏集指示、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帘、消防广播、卖检票机、站台里、门禁、自动扶梯等系统正在火灾情况下的消防联动统制.19.4.5 天下车站的站厅层大众区、站台层大众区、换成大众区、百般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讲或者夹层,以及少度超出60m的出出心通讲,应树坐火灾探测器.20.3.10 概括监控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联动功能:2 火灾工况,区间火灾防排烟模式统制、车站火灾消防应慢广播、车站火灾场景的视频监控战搭客疑息系统的火灾疑息颁布功能;21.2.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树坐通疑接心;火灾工况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颁布火灾模式指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劣先真止相映的统制步调. 21.2.5 防烟、排烟系统与仄常透气系统合用的设备,正在火灾情况下应由环境战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监控.21.3.3 真止防灾战阻塞模式应具备下列功能:1 接支车站自动或者脚动火灾模式指令,真止车站防烟、排烟模式;2 接支列车区间停车位子、火灾部位疑息,真止隧讲防排烟模式;3 接支列车区间阻塞疑息,真止阻塞透气模式;4 监控车站搭客导背标记系统战应慢照明系统;5 监视各排火泵房伤害火位.21.7.6 环境战设备监控系统的旗号线与电源线没有该共用电缆,本来没有该敷设正在共一根金属套管内.22.6.1 搭客疑息系统的数据线战电源线没有该共用电缆,本来没有该敷设正在共一根金属套管内.22.6.3 数据线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屏蔽电缆.23.1.7 设有门禁拆置的通讲门、设备及管制用房门的电子锁,应谦脚防冲碰战消防疏集的央供.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搁功能,设备及管制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脚动板滞解锁功能.23.1.8 门禁系统应真止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统制.车站统制室概括后备统制盘(IBP)上应树坐门禁慢迫开门统制按钮,并应具备脚动、自动切换功能.24.8.1 统制核心应树坐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火灾事变广播、自动灭火、火消防、防排烟等系统.多线路中央统制室应树坐自动灭火系统.25.1.10 自动扶梯战自动人止讲的传输设备应采与阻焚资料.25.1.15 当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下下度没有大于6m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2块;当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下下度大于6m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等于0.65m/s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大于0.65m/s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4块;25.2.8 当电梯兼搞消防梯时,其办法应切合消防电梯的功能,供电应采与一级背荷.26.1.7 站台门没有得动做防火断绝拆置.26.1.8 天下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资料、稀启资料战电线电缆等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资料;大天战下架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资料、稀启资料战电线电缆等应采与矮卤、矮烟的阻焚资料.27.3.8 大天交战轨应分段树坐并加拆仄安防备罩.停车、列检库战单周\三月检库线采与架空交战网时,每线列位之间战库前均应树坐断绝开关或者分段器,并应树坐支电时的旗号隐现或者声响办法.27.4.2 车辆段的定建库、大架建库战临建库均没有该树坐交战网或者交战轨供电.定建段需正在定建库内举止降弓调试做业时,应正在库端设移动交战网.27.4.14 油漆库应树坐透气设备,并应采与消防战环保步伐.库内电器设备均应切合防爆央供.28.1.5 车站站台、站厅战出出心通讲的搭客疏集区内没有得树坐商业场合,除天铁经营、服务设备、办法中,也没有得树坐妨碍搭客疏集的设备、办法及其余物体.28.2.1 天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第应切合下列确定:1 天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出心通讲、风讲的耐火等第为一级;3 统制核心兴办耐火等第应为一级;28.2.3 车站仄安出心树坐应切合下列确定:1 车站每个站厅大众区仄安出心数量应经估计决定,且应树坐很多于2个曲通大天的仄安出心;2 天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仄安出心数量应经估计决定,且没有该少于2个曲通大天的仄安出心;3 天下车站的设备与管制用房天区仄安出心的数量没有该少于2个,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仄安出心曲通大天;4 仄安出心应分别树坐,当共目标树坐时,二个仄安出心通讲心部之间洁距没有该小于10m;5 横井、爬梯、电梯、消防博用通讲,以及设正在二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天讲没有该动做仄安出心;6 天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讲没有该动做仄安出心.28.2.528.2.9 车站拆建资料应切合下列确定:1 天下车站大众区战设备与管制用房的顶棚、墙里、大天拆建资料及垃圾箱,应采与焚烧本能等第为A级可则资料;2 天上车站大众区墙里、顶棚的拆建资料及垃圾箱,应采与A级没有焚资料,大天应采与没有矮于B1级易焚资料.设备与管制用房区内的拆建资料,应切合现止国家尺度《兴办里里拆建安排防火典型》GB 50222的有关确定;3 天上、天下车站大众区的广告灯箱、导背标记、戚息椅、电话亭、卖检票机等牢固服务办法的资料,应采与没有矮于B1级的易焚资料.拆建资料没有得采与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等制品.28.2.11 车站站台大众区的楼梯、自动扶梯、出出心通讲,应谦脚当爆收火灾时正在6min内将近期或者客流统制期超下峰小时一列近战列车所载的搭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局部撤离站台到达仄安区的央供.28.4.1 天下车站及区间隧讲内必须树坐防烟、排烟战事变透气系统.28.4.2 下列场合应树坐板滞防烟、排烟步伐:1 天下车站的站台战站台;2 连绝少度大于300m的区间隧讲战齐启关车讲;3 防烟楼梯间战前室.28.4.7 防烟、排烟系统与事变透气应具备下列功能:1 当区间隧讲爆收火灾时,应背着搭客主要疏集目标排烟,迎着搭客疏集目标支新风;2 当天下车站的站厅、站台爆收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透气功能;3 当列车阻塞正在区间隧讲时,应付于阻塞区间举止灵验透气;4 当大天或者下架车站爆收火灾时,应具备排烟功能;5 当设备与管制用房爆收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透气功能.28.4.22 透气空调系统下列部位应树坐防火阀:1 风管脱越防火分区的防火墙及楼板处;2 每层火仄搞管与笔曲总管的接接处;3 脱越变形缝且有隔墙处.28.5.1 天铁公务电话接换机应具备火警时能自动变换到市话网“119”的功能;共时,天铁内应配备正在爆收灾害时供救援人员举止天上、天下联结的无线通疑办法.28.5.5 天铁应树坐消防博用调动电话,防灾调动电话系统应正在统制核心设调动电话总机,并应正在车站及车辆基天设分机.28.6.1 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背荷供电,并应正在终级配电箱处树坐自动切换拆置.当爆收火灾而切断死产、死计用电时,消防设备应能包管仄常处事.28.6.5 下列没有问应树坐应慢疏集照明:1 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止讲及楼梯;2 车站附属用房内走讲等疏集通讲;3 区间隧讲;4 车辆基天内的单体兴办物及统制核心大楼的疏集楼梯间、疏集通讲、消防电梯间(含前室).28.6.6 下列部位应树坐疏集指示标记:1 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止讲及楼梯心;2 车站附属用房内走讲等疏集通讲及仄安出心;3 区间隧讲;4 车辆基天内的单体兴办物及统制核心大楼的疏集楼梯间、疏集通讲及仄安出心.28.7.1 天铁车站出出心及敞心矮风井等心部的防淹步伐,应谦脚当天防洪排涝央供.。

2014版强条工程设计4-3

2014版强条工程设计4-3
1)本规范规定的安全系数标准,是按采用瑞典圆弧 法计算确定的。
2)安全台的抗滑稳定考虑正常运用条件和非常运用 条件两种工况,正常运用条件即为设计洪水工况, 非常运用条件包括地震和施工期工况。
〖检查要点和方法〗
1)本规范规定的安全系数应采用瑞典圆弧法计算确 定。
2)抗滑稳定标准是半经验性的,安全台的填筑材料 的抗剪强度指标、计算方法和安全系数三者是否相 互配套。
表格如下
表4.7.7 边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Kc值
荷载组合
按抗剪强度公式计算的安全系数 Kc 建筑物级别
1
2
3
基本组合
1.10
1.05
1.00
特殊组合 (1)
1.05
1.00
1.00
(2)
1.00
1.00
1.00
注 地震情况为特殊情况(2), 其它情况的特殊组合为特殊组合(1)。
SL 253-2000第4.7.11条对边墙抗倾覆、 稳定提出了要求:
〖案例分析〗
某小型泵站(4级建筑物)内有一单跨简支 板,板厚80mm(保护层厚度取15mm),计 算跨度l0=3.0m,承受均布恒荷载标准值 gk=2kN/m2(包括板自重),均布活荷载标准 值qk=3kN/m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Ⅰ级 钢筋,求板的纵向钢筋。
〖案例分析〗
1)有关系数 按(SL191-2008)3.2.2条规定,永久荷载对
4-3-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3.1.9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应改变结构的 用途和使用环境。 3.2.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结构构件计算截 面上的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3.2.3-1~3式计算 3.2.4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结构构件的承载 力安全系数K不应小于表3.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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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7.4.1 无咋道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强度等级,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道床结构的耐久性满足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规定。

7.6.2 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

8.3.5 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有咋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2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2 无咋轨道线路路基工后不均匀沉降量,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路桥或路隧交界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

9.3.10 在站台计算长度以外的车站结构立柱、墙等与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9.3.11 当站台设置站门时,自站台边缘起向内1m范围的站台地面装饰层下应进行绝缘处理。

9.4.4 车站内应设置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等标志。

10.1.3 区间桥梁应按100年设计使用年限设计。

11.1.6 地下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和使用期间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11.1.10 地下结构的净空尺寸必须符合地铁建筑限界要求,并应满足使用及施工工艺要求,同时应计入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位移的影响等因素。

13.1.4 地铁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1 当列车在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地铁内部空气环境在规定标准范围内;2 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内时,应保证对阻塞区间进行有效通风;3 当列车在区间隧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有排烟、通风功能;4 当车站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备排烟、通风功能。

13.2.31 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所排除的气体必须直接排出地面。

14.2.5 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5 给水管不应穿过变电所、通信信号机房、控制室、配电室等电气房间;14.3.1 地铁排水量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屋面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重现期应当按照1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设计,设计降水历时应按5min计算;屋面雨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5 高架区间、敞开出入口、敞开风井及隧道洞口的雨水泵站、排水沟及排水管渠的排水能力,应按当地5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计算,设计降雨历时应按计算确定。

15.1.6 一级负荷必须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15.1.7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其他负荷接入。

15.1.23 在地下使用的主要材料应选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或耐火的产品。

15.3.26 接触网应满足限界要求。

车辆基地内架空接触网应设置限界门。

15.4.1 系统采用的电力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线路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电线和电缆;15.4.2 火灾时需要保证供电的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缆或矿物绝缘耐火铜芯电缆。

15.7.15 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应为不接地系统,牵引变电所中的直流牵引供电设备必须绝缘安装。

15.7.16 正常双边供电运行时,站台出走行轨对地电位不应大于120V,车辆基地库线走行轨对地电位不应大于60V。

当走行轨对地电压超标时,应采取短时接地措施。

16.1.13 隧道内托板托架、线缆的设置严禁侵入设备限界;车载台无线天线的设置严禁超出车辆限界。

16.2.11 地下线路的通信主干电缆、光缆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并应具有抗电气化干扰的保护层。

17.1.3 ATP系统、设备及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

采用的安全系统、设备应经过安全认证。

17.1.9 信号系统的车载设备严禁超出车辆限界,信号系统的地面设备严禁侵入设备限界。

17.4.9 ATP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铁必须配置ATP系统,其系统安全完善度等级应满足安全完整性等级(SIL)4级标准;ATP系统内部设备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也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原则;2 在安全防护预定停车地点的外方应设安全防护距离或防护区段,安全防护距离应通过计算确定;17.4.11 ATP车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ATP系统导致列车停车应为最高安全准则。

车地连续通信中断、列车完整性电路断路、列车超速、列车的非预期移动、车载设备重要故障等均应导致列车强迫制动;17.4.15 ATP设备应符合下列联锁功能要求:1 ATP设备应确保进路上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连锁。

连锁条件不符时,严禁进路开通。

敌对进路应相互照查,不得同时开通;7 车站站台及车站控制室应设站台紧急关闭按钮。

站台紧急关闭按钮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18.1.9 车站控制室应设置紧急控制按钮,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当车站处于紧急状态或设备失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装置应处于释放状态。

19.3.1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实现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消防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帘、消防广播、售检票机、站台面、门禁、自动扶梯等系统在火灾情况下的消防联动控制。

19.4.5 地下车站的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公共区、换成公共区、各种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道或夹层,以及长度超过60m 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0.3.10 综合监控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联动功能:2 火灾工况,区间火灾防排烟模式控制、车站火灾消防应急广播、车站火灾场景的视频监控和乘客信息系统的火灾信息发布功能;21.2.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设置通信接口;火灾工况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布火灾模式指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优先执行相应的控制程序。

21.2.5 防烟、排烟系统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的设备,在火灾情况下应由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监控。

21.3.3 执行防灾和阻塞模式应具备下列功能:1 接收车站自动或手动火灾模式指令,执行车站防烟、排烟模式;2 接收列车区间停车位置、火灾部位信息,执行隧道防排烟模式;3 接收列车区间阻塞信息,执行阻塞通风模式;4 监控车站乘客导向标识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5 监视各排水泵房危险水位。

21.7.6 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的信号线与电源线不应共用电缆,并不应敷设在同一根金属套管内。

22.6.1 乘客信息系统的数据线和电源线不应共用电缆,并不应敷设在同一根金属套管内。

22.6.3 数据线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屏蔽电缆。

23.1.7 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

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

23.1.8 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24.8.1 控制中心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火灾事故广播、自动灭火、水消防、防排烟等系统。

多线路中央控制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25.1.1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传输设备应采用阻燃材料。

25.1.15 当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升高度不大于6m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2块;当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升高度大于6m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等于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大于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4块;25.2.8 当电梯兼做消防梯时,其设施应符合消防电梯的功能,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

26.1.7 站台门不得作为防火隔离装置。

26.1.8 地下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和电线电缆等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地面和高架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和电线电缆等应采用低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27.3.8 地面接触轨应分段设置并加装安全防护罩。

停车、列检库和双周\三月检库线采用架空接触网时,每线列位之间和库前均应设置隔离开关或分段器,并应设置送电时的信号显示或音响设施。

27.4.2 车辆段的定修库、大架修库和临修库均不应设置接触网或接触轨供电。

定修段需在定修库内进行升弓调试作业时,应在库端设移动接触网。

27.4.14 油漆库应设置通风设备,并应采取消防和环保措施。

库内电器设备均应符合防爆要求。

28.1.5 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除地铁运营、服务设备、设施外,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

28.2.1 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8.2.3 车站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每个站厅公共区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2 地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3 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域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4 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当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安全出口通道口部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0m;5 竖井、爬梯、电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地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6 地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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