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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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就其财产向乙方投保相关财产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所有或合法占有的财产(以下简称“保险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向乙方投保综合财产保险。

具体保险财产的范围、数量及金额等详见本保险合同附录的保险财产清单。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财产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4. 其他附加险种约定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具体保险金额以保险财产清单所载为准。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率为____%。

本合同下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四、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五、赔偿处理1.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定损失并支付保险金。

2. 乙方在核定损失过程中,如需要甲方提供有关资料或协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3. 乙方在支付保险金时,有权从保险金中扣除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责任部分。

如存在其他责任人的,乙方在向甲方支付保险金后,取得代位追偿的权利。

六、通用条款1.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保险财产的情况。

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本保险合同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则本合同无效。

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甲方(保险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被保险人):地址: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丙方(受益人):地址: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过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名下财产的保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的范围1.1 本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乙方名下所有房屋、车辆、家居用品等固定或流动财产。

1.2 本合同的缔约前乙方名下财产状况为:(注明财产品种和数量)1.3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日期)起至(日期)止。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本合同规定乙方在保险期间内遭受下列风险时,经鉴定属实的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列出风险)2.2 保险责任限额为:(注明数额)元。

如乙方财产损失超出该限额,甲方应按本合同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条保险费用3.1 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日期)前支付全部保险费用。

3.2 保险费用为:(注明数额)元。

第四条保险事故处理4.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2 乙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报告事故情况。

若逾期未报告将被视为违约处理。

4.3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及时派出调查员进行确认,鉴定索赔金额并作出理赔决定。

若甲方未能在被保险人报告事故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理赔金额,则应向乙方支付临时赔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保险费用,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承担理赔责任,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除本合同规定外,各方还应遵守中国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七条生效和解除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无需解除,自动失效。

7.3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自愿解除合同,但需另行协商赔偿事宜。

第八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XXXX合同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根据《财产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合同。

合同双方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保险的范围被保险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建筑物: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

2.租赁设备:相关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3.汽车及交通工具:包括私家车、商务车和客车等。

4.仓库和货物: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仓库及仓库存储的货物。

第二条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因火灾、爆炸、雷击等原因导致财产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相应的损失。

2.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风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3.盗窃抢劫:在保险期间内,因盗窃、抢劫造成的财产损失,本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4.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碰撞、物体倒塌、机器故障等,本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费和期限1.本保险的保费为每年人民币XXX元,每次缴费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2.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免赔额和赔偿限额1.根据被保险人的财产情况和保险费缴纳情况,合同中规定了免赔额和赔偿限额,详见附件1。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赔偿金额不超过赔偿限额。

第五条保险金的申请和理赔1.出现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理赔,并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文件,如虚假陈述、故意造假,将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若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致使保险损失加重,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定履行义务,则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2.若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或者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保险合同范本: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电子版

保险合同范本: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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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地址:保险人: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盖章)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邮码:行业:电话:所有制:传真:占用性质:年月日财产座落地址:共个地址: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财产保险合同样书5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书5篇

财产保险合同样书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地址:[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保险公司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财产保险,乙方同意承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本次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本次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拥有或合法占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财产权益等。

具体保险标的范围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二条保险金额甲方本次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该保险金额是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确定的,如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保险金额应与保险价值相符或按照市场行情估算合理。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 月XX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保险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申请续保。

第四条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五条除外责任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的损失;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等。

具体除外责任范围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六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详见保险单所列。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赔偿处理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材料后,将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定并给付保险金。

具体赔偿处理办法详见保险单所列。

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本合同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共同订立,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和投保人的需求,投保人以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以承担风险为对价,约定以下保险责任和条款:一、保险标的: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为投保人所拥有或者负有保险抵押权利利益的财产(以下简称被保险财产)。

二、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因火灾或爆炸导致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将赔偿投保人的实际损失。

2.水渍、盗窃:因水渍或盗窃导致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将赔偿投保人的实际损失。

3.自然灾害:因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将赔偿投保人的实际损失。

三、保险金额和保费:1.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声称的丧失的价值。

2.保费:投保人应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保险人支付保费。

四、免赔额: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为投保人支付的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

若投保人声称的实际损失低于免赔额,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五、保险期间和终止:1.保险期间: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

2.终止:本合同终止于以下情况之一:a)与投保人的协议终止;b)保险费未按时支付;c)投保人自愿解除合同;d)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给付。

六、保险事故通知:1.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保险人在收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将派出人员进行勘验,并及时作出理赔决定。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若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1.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财产进行勘验和鉴定。

2.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被保险财产的情况、保险事故的情况和其他与保险事项相关的情况。

3.投保人有义务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规定。

以上为《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和保险责任,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8篇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8篇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8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为其财产投保综合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具体保险标的物详见保险单附表。

2. 甲方对其投保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甲方应对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做出书面保证,以确保本合同合法执行。

二、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详见保险条款。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财产总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元,保险金额为总价值的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 甲方应支付乙方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需在保险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保险费全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期限结束后,如需继续保险,双方应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五、赔偿处理1. 甲方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材料后尽快进行核定。

如乙方同意赔偿,应在核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险金。

2. 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核定或拒绝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事故,乙方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具体赔偿处理流程详见保险条款。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9篇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9篇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9篇第1篇示例: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一、定义本合同是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人承担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一种金融保险合同。

本合同涉及的财产保险综合险主要包括对财产的保险,以及对其他相关风险的保险。

二、保险合同内容1. 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拥有的房屋、建筑、设备、库存、机器等各类财产。

2. 保险责任本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风灾、水灾、盗窃、抢劫、失窃等各类财产损失。

3.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终止。

4. 保险费被保险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5. 保险事故通知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特别约定1. 本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仅适用于被保险标的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适用于其他财产和其他风险。

2. 被保险人应当保证被保险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对其进行合理的保养和维护。

3.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4.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支付赔偿。

四、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争议解决、法律适用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本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争议解决、法律适用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本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争议解决、法律适用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生效和签署本合同一式两份,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在双方共同作出的日期,共同签署之后,由双方相关人员确认生效,此合同生效。

第2篇示例: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一、保险人:(以下简称甲方)二、被保险人:(以下简称乙方)三、受益人:(以下简称丙方)四、保险标的:乙方的财产五、保险金额:依照保险单约定六、保险期间:自201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201X年XX月XX日24时止七、保险费用:依照保险单约定八、保险合同形式:综合保险合同九、保险合同型号:XXXXX(保险合同的类型)第二部分:保险责任及范围1. 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爆炸、风暴、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的损失;(3)碰撞、倒车、自燃、爆炸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4)其他意外造成的损失。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第一章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根据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同意对甲方的保险利益承担保险责任,并向甲方支付保险金。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期到满期。

第三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所规定室外保险物。

第四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为甲方根据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和保险风险程度,以及本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限额确定的。

保险费为乙方根据保险金额和费率确定的。

第五条免赔额本保险合同规定的免赔额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支付的一部分费用。

第六条保险事故通知甲方应当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据。

第七条保险金的支付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及相关证据后,及时支付保险金。

第八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乙方可以根据甲方违约行为解除或终止本保险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对本保险合同的任何变更,须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第二章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第十一条保险责任的范围乙方对下列保险责任负责:(1)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乙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金;(2)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的,乙方承担修复或更换的费用;(3)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需要进行临时保护或拆卸的,乙方承担临时保护或拆卸的费用。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下列情况发生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处于未投保状态;(2)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原因属于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3)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

第三章保险事故的处理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处理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有以下义务:(1)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保险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2)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保险标的的相关文件和资料;(3)按照乙方的要求,参与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保险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和资料,及时组织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6篇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6篇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一、投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乙方)______________保险人:(丙方)______________二、被保险财产:1. 投保财产:(1)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2)地址:______________(3)基本建筑物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4)主要用途:______________2. 险别及保险金额:(1)火灾爆炸险_______元(2)水渍油污险_______元(3)风灾险_______元(4)盗窃抢劫险_______元(5)玻璃破碎险_______元(6)额外扩展险_______元三、保险费率及保险费率的确定:1. 投保财产的保险费率为_______%。

2. 本合同保险费率的确定是以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为基础,每年保险费率修订一次。

四、保险期间:自投保日零时起,至次年同日零时止。

五、保险责任:发生下列事故,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责任:1. 被保险财产遭受火灾、爆炸、风灾或其他保险险别所载明的危害事件。

2. 被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抢劫等非法侵害。

3. 被保险财产遭受污染、水渍、油污等意外事件。

4. 被保险财产的玻璃破碎。

5. 发生天灾、人祸、战争等无法控制的事件造成的损失。

六、投保人的义务:1.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

2. 投保人必须准确如实地向保险人说明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

3. 投保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被保险财产,加强安全防范,尽力避免事故发生。

4. 投保人应当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生的事故,协助保险人进行定损,提供必要的配合。

七、保险人的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损失事件,尽快进行理赔。

3. 保险人应当对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并严格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二篇)

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二篇)

2024年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号码:鉴于(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4篇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4篇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4篇篇1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所指“财产”是指被投保人所拥有的,属于合同中约定的财产范围内的具体房屋、设备、原料、产品、货物等,保险公司将保证赔偿由于火灾、爆炸、风灾、水灾、盗窃、抢劫、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保险费率及保险金额:1.保险费率: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计算,投保时需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2.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的价值为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

三、保险责任:1.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导致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失、清理费用、重建费用等。

四、免赔额:1. 合同中约定了免赔额,被保险人需先承担一定范围内的损失,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免赔额的设定旨在避免小额索赔,减少保险公司的经济压力,同时对被保险人也起到约束作用。

五、续保条件:1. 被保险人需在保险期满前提前通知保险公司续保意愿,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续保手续。

2. 如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续保,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续保赔偿。

六、保险事故处理程序:1. 被保险人需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2. 保险公司将根据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赔偿。

七、合同解除:1. 若被保险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损坏被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双方如有其他违约情况,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上是关于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希望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相关条款及责任,避免发生争议。

祝愿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顺利进行,合同达成共赢。

篇2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鉴于甲方愿意承保乙方因财产损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依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费,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于今日签订本合同。

2024年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2024年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2024年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内容如下: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兹约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保险标的
本保险合同所保险财产为甲方在运营中所拥有的一切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仓储设施、生产设备等。

第二条:保险责任
1. 本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与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意外损失有关的一切责任。

2. 保险公司对于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保险费用
1. 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总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2. 保险费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保险期限
本保险合同自甲方付清保险费用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第五条:保险事故处理
1. 甲方若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2.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尽快进行理赔处理。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
1. 若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承保。

2. 若甲方申请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

第七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应当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解决。

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3篇

有关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3篇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人: 签署日期:
(甲方:保险公司) (乙方:被保险人)
以上为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执行,确保双方权益。愿双方在合作中取得良好成果!
篇2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
1. 本合同所称的财产保险综合险主要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财产,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房屋、建筑物、设备、存货、货物、办公用品及其他无形资产。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 保险终止后,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2. 如在保险期间内,因乙方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提前解除,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为保障乙方的权益,甲方诚信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确保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获得及时的理赔;
2. 建立完善的保险理赔服务体系,保障乙方享有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
3. 提供贴心的保险咨询服务,解答乙方在保险期间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 合同变更
对于未经协商一致的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若有必要变更,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对于不同的保险险别,赔偿限额均有详细规定。
五、投保声明与事项通知
1. 被保险人必须就其所申报的所有财产情况做真实、完整的声明。
2. 被保险人不得拒绝保险公司的核查或调查,需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确保其真实性。
六、保险费及保险期限
1. 保险费的计算依据包括保险标的的性质、数量、保险金额和风险程度等因素。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XX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希望为其财产提供保险保障,乙方愿意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财产保险综合险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一、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保险期间:本合同有效期为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天/月/年)。

2. 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二、保险范围1. 财产险种:本合同包含以下财产险种的保险责任:(1)火灾保险: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造成保险标的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2)盗窃保险: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物因盗窃行为而遭受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3)水渍保险: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物因突发性的水渍、水浸而遭受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4)自然灾害保险:保险期间内,因暴雨、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2. 保险标的物: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物为甲方自己的房屋、家具、电器等财产。

三、投保与赔偿1. 投保手续:甲方须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凭证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证明、保险标的物清单等。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审查后,确认无误后即办理投保手续。

2. 赔偿处理: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有关事故的详细信息。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将派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

四、保险费用与支付1. 保险费用:本合同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XX天/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的保险费用。

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是一种常见的保险合同类型,适用于各种财产和利益的保护。

本合同旨在通过保险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投保人)的财产和利益进行承保,以减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

合同双方:投保人:XXX(以下简称“甲方”)保险人:上海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内容:一、保险标的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权益和债权等,以及与财产相关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租金、保险金等,作为本合同保险标的。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将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甲方财产和利益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电、台风、暴风雨、暴雪、洪水、地震、交通事故等。

2. 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对甲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除外责任1. 乙方的保险责任不包括由于战争、暴动、罢工、核辐射、被保险人的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四、投保方式1. 甲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投保本合同:(1)逐一列明保险财产及其项目,并按照实际价值投保;(2)按照账面价值或市场价值估算,并一次性投足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五、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 日止。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协商续保。

六、保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保费。

保费金额为人民币XXX元,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费全额支付给乙方。

2. 保费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现金等多种形式。

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七、赔偿处理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凭证。

乙方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 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乙方将全额赔偿;如果损失金额高于保险金额,乙方将按照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金额的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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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1.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保险标的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围以: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围以: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围以: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围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围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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