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重难点速记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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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快速记忆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1杀人一枪打死猪,无罪2、丈夫擦枪欲杀妻,走火杀死妻,成立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从1重,定前者3、故意轻伤他人,有重伤危险而不救,后致重伤,成立故意重伤4、故意重伤他人,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伤害致死5、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杀人罪6、过失致轻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7、过失致重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8、不作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且可能成立未遂犯9、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无故不返回,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10、先合法占有的,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抢劫致人掉沟里摔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如不追其自己摔死则不属此情况12、结果加重犯与罪数无关13、甲欲伤乙,因认识错误伤害丙,致其死,成立结果加重犯14、甲放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成立结果加重犯15、轻伤他人,被害人逃跑中自己摔死,不成立故意杀害致死16、重伤他人,随手扔烟头烧死被害人,成立故意伤害与失火罪17、被害人被强奸后自杀身亡,不成立强奸致人死亡18、消防人员正常灭火被烧死,成立放火致人死亡,消防人员判断失误的除外19、遗弃致人死亡或重伤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0、以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单位实施犯罪,不是单位犯罪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是单位犯罪盗用单位名义犯罪,个人私分,不是单位犯罪21、单位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22、盗窃罪也存在间接故意23、两人无共谋同时开枪杀死1人,不能确定谁杀的,均定故意杀人未遂24、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正当防卫25、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可以是过失的不法侵害26、对假象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7、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28、假象防卫影认定为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9、财产性犯罪既遂后,现场仍可正当防卫30、相互斗殴,轻伤承诺有效,重伤死亡承诺无效31、偶然防卫3年内不会考(刘凤科语)32、只有为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进行特殊正当防卫33、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小于造成损失,也可成立紧急避险34、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大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避险过当35、紧急避险保护利益等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紧急避险,行为人违法但无责任36、A绑B子,逼其抢银行,遭保安C反击,BC均成立紧急避险37、被害人承诺他人重伤自己,被害人不是教唆犯38、变性手术属于治疗行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39、奸淫幼女、猥亵、拐卖儿童,被害人承诺无效40、盗窃、强奸中,被害人承诺即无罪41、娱乐圈潜规则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海选也一样)42、妇女以为是自己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43、为救人命而截其肢,推定其承诺,不构成犯罪44、盗窃罪的被害人使用暴力夺回自己财物,是自救行为,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方式可能构成其他罪45、认定无、限制责任能力应同时符合医学和心理学标准46、甲开枪杀乙,技术不好杀死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47、主观盗窃财物,客观上盗窃了枪支,成立盗窃罪48、甲开枪杀乙,致丙轻伤,定故意杀人未遂49、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5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盗窃罪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警察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诈骗罪,乙无罪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强奸中止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诈骗罪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强奸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69、甲为买淫秽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淫秽物品,甲成立教唆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71、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73、甲强奸、乙抢劫,致丙女死亡,不能确定谁干的,2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构成共犯74、甲13乙18共同轮奸妇女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乙负刑事责任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76、甲乙雇船分别走私毒品与淫秽物品,不成立共同犯罪,但可成立对方犯罪的帮助犯77、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78、除了持续犯,犯罪既遂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79、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先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80、甲18,唆使15岁的乙盗窃,甲不是间接正犯,而是教唆犯81、间接正犯中的7种利用: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犯罪活动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82、间接正犯也要求特定身份,间接正犯事间接实行犯83、甲冒充警察称取证让邮政工作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84、教唆未遂不可罚,但未遂的教唆具有可罚行85、教唆他人犯罪,他人没有实施犯罪的,教唆者不成立犯罪他人实施预备行为,如需处罚预备犯,对教唆犯可以从减免他人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减86、帮助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如帮助者帮助他人实行犯罪,但他人未着手犯罪的帮助者不能力犯罪87、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犯88、如果唆使的对象不特定,则为“煽动”,不成立教唆89、在被教唆者已产生犯罪决意时,不可能再成立教唆,只能成立帮助犯90、在甲有犯A罪的决意时,乙教唆甲实施B罪,乙成立B罪的教唆犯91、甲打算将来实施犯罪,乙教唆甲现在就实行,乙成立教唆犯92、甲具有实施某罪的决意,乙唆使甲实施加重犯罪的,如果此加重构成要件行为是一个独立的犯罪时,成立教唆犯,如果非独立的犯罪,乙不成立教唆犯93、甲打算盗窃普通财物,乙唆使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教唆犯94、唆使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95、甲唆使孕妇分娩后杀死婴儿的,当妇女开始实施杀婴行为时,甲成立教唆犯96、教唆故意包括直接和间接97、如能肯定教唆者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被教唆的人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则不认定为犯罪98、甲教唆乙抢劫,乙盗窃,甲成立盗窃罪99、甲教唆乙盗窃,乙抢劫,甲成立盗窃罪100、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被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101、帮助犯不适用因果关系理论102、特殊身份犯仅对正犯而言,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而言,不需要特殊身份103、组织、领导犯罪提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104、犯罪集团成员在实施首要分子策划、只会的某种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应对结果加重犯承担责任105、只要出借枪支的人知道枪支将被用于犯罪,就构成共犯106、杀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身上钱的,成立盗窃罪107、甲盗乙8000元,对乙说,给我2千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和敲诈勒索如甲对乙说,你让我得2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罪,数额8千108、长期虐待中最后一次的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数罪并罚10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的,并罚110、收买被拐卖妇女后,有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奸的,并罚111、暴力、威胁抗拒缉私,并罚11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的,并罚11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并罚114、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并罚;但走私毒品有此行为直接按走私毒品的加重情形处理115、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构成犯罪而进行保险诈骗的,并罚116、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之中或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的,并罚117、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罪除外)而偷开机动车,将车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罪并罚118、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并罚119、管制期限3个月以下,并罚不超3年,羁押1日抵2日,同工同酬120、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以下,并罚不超1年,羁押1日抵1日,酌量发报酬121、管制、拘役、有期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22、死缓和缓刑的执行期间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的,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不是减刑裁定之日。

刑法难点与易错点总结

刑法难点与易错点总结

一、重点难点1.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一次造成大规模损害的行为),而对那些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不相当的行为,即使危害公共安全,也不宜认定为本罪。

2. 非法将公务用枪赠与他人,可评价为永久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枪支;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的,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使用枪支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行为,而出租、出借枪支给他人的,成立本罪与相应的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3. 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解释为行为人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至于形成占有或控制枪支的原因不限,既可以是以作为的方式(如非法制造枪支后)实际占有,也可以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际咱有或控制(如明知他人将枪支藏在自己的信箱里,却置之不理)4.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是生产作业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抽象的危险犯【记忆口诀:食品假药不卫生】:①生产销售假药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④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6.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具体的危险犯: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数额要求;②生产销售劣药罪要害结果;③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要害结果;④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要害结果;⑤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要害结果;7.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客观行为表现三种类型:①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亦即,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②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在非食品原料中掺入食品);③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亦即,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直接将含有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的物质当做食品销售8. 走私武器弹药罪中的武器弹药不包括仿真武器,对走私仿真武器情节严重的,应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论处9. 伪造货币:(1)伪造使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典型的伪造行为表现为:仿照货币的形状、特征、图案、色彩等制造出于真货币的外观相同的假货币。

刑法重点记忆条文

刑法重点记忆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点记忆条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7年3月14日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刑法分则重难点速记42条

刑法分则重难点速记42条

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入河流中,导致被害人溺死的,后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数罪并罚。

3、烧毁自己财产或者自焚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罪。

4、《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中的“资助恐怖活动罪”进行了修改,并将罪名改为“帮助恐怖活动罪”。

考试大纲对此部分的考点也相应地作出了调整,将“资助恐怖活动罪”修改为“帮助恐怖活动罪”,并增加了“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此处将两个罪名一起对比记忆即可。

5、使用假币的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盗窃罪的,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处理。

但使用变造货币的,只成立诈骗罪。

6、洗钱罪的成立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

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对洗钱罪的审判。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也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是7种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洗钱行为。

被告人将《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191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又构成洗钱罪或者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的,从一重罪处罚。

本罪行为的实质在于帮助洗钱,本犯自己清洗自己上游犯罪所得的,不成立本罪。

本罪与上游犯罪帮助犯的区别在于看有无通谋。

如有,则成立帮助犯;如无,则是洗钱罪。

7、如果行为人伪造信用卡的,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如果伪造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对人使用)论处。

刑法总则2014完整记忆版本

刑法总则2014完整记忆版本
知识点 7: 罪行相适应原则:表现在制刑、量刑、行刑上。(1)制刑重视犯罪性质兼顾犯罪情节与犯 罪人身危害性。(2)量刑重在犯罪情节兼顾人身危险性 (3)行刑重在犯罪人身危险程度变 化兼顾犯罪性质及犯罪情节。
知识点 8:
刑法空间效力: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 (1)国内犯:除了例外情形,我国采取属地管辖原则。 ①在我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国船舶和航空器,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和火车。 ②犯罪地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应当适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 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包括共同实行、教唆或帮助行为。 ③法律另有规定,这是属于属地原则的例外。 注意:真正情形只有一种,中国刑法适用的例外: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不适用大陆刑法情形: 港澳台地区犯罪;不适用刑法典情形:特别刑法,不属于属地原则例外,只是刑法典例外。 不适用中国刑法典部分刑法:少数名族地区的特别规定,同上也是刑法典例外。条文填空考 点:F90 变通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 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 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2)国外犯:逻辑顺序:属人》保护》普遍 ① 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属人管辖】: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无 条件适用,其他人犯轻罪(最高刑 3 年以下)可以(也可以追究)不追究。注意:中国公 民包括行为时和裁判时的中国公民。 ②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保护):条件:所犯之罪侵犯我国国 家或者公民利益;按照我国刑法属于重罪(3 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保护的双重犯罪管辖】。 ③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普遍管辖】 前提:我国刑法将这种行 为也规定为犯罪。注意:1.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条约内容不能成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有别于民 事案件)★2.理解国内刑法要件也不应该受制于国际条约或者国际公约的规定,例:我国劫 持航空器罪的对象不限于国际条约罪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还包括军用航空器。 ④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消极承认 即:在外国已经受过刑法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 处罚。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年刑法-宝藏口诀记忆1事实认知错误的处理能定既遂定既遂,否则过失加遂2违法阻却事由防卫避险和承诺,违法阻却没做错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知道不法正发生,只能防卫侵害人,超出重大限度重大4自杀问题你买毒药我来吃,帮助自杀本无事。

灌我毒药要坐牢,我方承诺并无效。

亲子夫妻需要救,否则不作为伺候。

5责任阻却事由精神病人小孩砸,责任阻却扔违法。

6期待可能性的常见情形流落异乡没饭恰,只能重婚二次嫁。

为保性命把人杀,偷完东西卖或砸。

7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理突发恶疾丧能力,一次过失后故意。

8特点因果流程诈骗要既遂,对方认错主动给,敲诈要既遂,对方恐惧魂魄飞,抢劫要既遂,压制反抗不敢追9共同犯罪的原则与例外脱离切断双因果,之后结果不归我。

实行过限想不到,超出部分我不要。

中途加入是继承,罪名相同责任异。

片面就像单相思,对方知道我不知10法条竞合的罪名认定主观客观都符合,特别罪名不用说。

主观客观站两队,包容评价定轻罪。

11转化犯逼供取证打囚犯,聚众斗殴多人干。

致人死亡转杀人,人多定罪要区分。

12常见加重情节绑架吸杀伤,拐卖吸强强,运人和运毒,敢把公务妨。

13中国刑种管制本质家里蹲,限制结社和言论。

拘役最高半年期,酌情给钱一抵一。

不死孕妇未成年,老人免死附条件。

死缓放在死刑里,两年考验变无期。

14社区矫正的适用管制缓刑假监外,禁止令占前两块。

15自首和立功一般自首分两步,自动投案和供述。

特别自首已被抓,未知罪行属其他。

立功说他人罪行,代劳职务都不行。

16限制加重数罪并罚,不要相加,上限取和,下限取大。

17数罪并罚新罪减后并,漏罪并后减,遇缓刑假释,减去狱中年。

18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缓刑只能轻罪有,排除累犯集团首。

减刑最多减一半,无期有期拘役管。

假释适用有和无,累犯10年被排除。

19罪状简单一眼见,叙明碎碎念,引证看刑法,空白看其他。

20虚构他人绑架的事实取得财务的假绑架,真敲诈,诈骗一起罚。

21转化抢劫的条件前置罪名盗诈抢,抗拒抓捕或窝赃,暴力威胁很嚣张。

刑法口诀

刑法口诀

第一章刑法论记忆口诀1、刑法的基本原则【记忆口诀】定面食定:法定——罪刑法定原则面:面前——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食: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刑法解释的分类【记忆口诀】李斯学[论文]李:立——立法解释斯:司——司法解释学:学理——学理解释3、刑法的效力范围1)空间效力的几种原则【记忆口诀】地保捕人地:属地——属地原则保:保护——保护原则捕:普——普遍管辖原则人:属人——属人原则2)我国刑法关于属地原则的规定【记忆口诀】岭外人特笨岭: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含义:国境以内全部区域;船舶航空器外:域外——域外适用的问题:《刑法》第10条人:认——认定:《刑法》第6条特:特别规定: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刑法》第11条)2)民族自治地方(《刑法》第90条)3)港、澳、台地区。

《刑法》在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笨:本——对本法的理解:既指狭义的刑法典又指广义刑法第二章犯罪论记忆口诀1、犯罪构成的分类【记忆口诀】急修标牌急: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修正——修正的犯罪构成标:标准——标准的犯罪构成牌:派——派生的犯罪构成2、不作为危害行为特定义务来源【记忆口诀】职业鲜明职业:职务、业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鲜:先——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明: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3、几种主要的纯正不作为犯罪【记忆口诀】巨偷拒弃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偷税罪拒: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弃:遗弃罪4、常考纯正自然人犯总结纯正的自然人犯很多,如盗窃、抢劫、诈骗等,这里总结的是容易被误认为单位犯的纯正的自然人犯【记忆口诀】贷信抗,券责劳,教消强解析——贷款诈骗(刑法第193条)抗税(刑法第202条)信用卡诈骗(刑法第196条)有价证券诈骗(刑法第197条)重大责任事故(刑法第134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刑法第135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刑法第138条)消防责任事故(刑法第139条)强迫职工劳动罪(刑法第244条)(前三个是重点,属于黄金考点)5、纯正单位犯总结【记忆口诀】枪工汇报信、藏血货、私分受行解析——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汇:逃汇罪(刑法第190条)报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刑法第161条)藏: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货: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私: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一款)分: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二款)受: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行: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注意:按张明楷老师观点,妨害清算罪是不纯正的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纯正的自然人犯6、单位犯罪构成要件【记忆口诀】业主明目[张胆]业:业务或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主:主体——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明:明文禁止——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那些行为目:目的——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7、正当防卫构成要件【记忆口诀】其实象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8、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记忆口诀】不过当正合鄙意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9、无限防卫权的几种情形记忆【记忆口诀】杀人帮凶强抢人身杀人:杀人帮:绑——绑架凶:行凶强:强奸抢:抢劫人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10、防卫过当归责考虑因素【记忆口诀】醉犬瞠目醉:罪过——罪过形式犬:权益——权益性质瞠:程——程度——过当程度目:目的——防卫目的11、紧急避险成立要件【记忆口诀】其实像特县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象:对象——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特:特别例外限制: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县:限——限制条件:只能出于迫不得已县:限——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官:观——主观条件:行为人有正当的避险意图1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记忆口诀】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1)相同点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不同点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然13、相对责任时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类犯罪【记忆口诀】火炝煎包,姑姑投毒火:放火罪炝:抢——抢劫罪煎:奸——强奸罪包:爆——爆炸罪姑:故——故意杀人罪姑: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投:投毒罪毒:毒品——贩卖毒品罪14、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总结【记忆口诀】只能8罪名,含8只按8,后抢严重定杀伤,注意准抢和聚首,停止形态都要罚1.一般规则:“只能8罪名”:即只对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杀伤奸抢卖火爆投”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杀伤奸抢卖火爆投”,指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刑法各则重点背诵版

刑法各则重点背诵版

刑法各论背诵版1.用放火行为杀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放火罪论处,不并罚.放火罪至人重伤死亡属于加重情节2.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坏交通工具行为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但另有刑法规定的独立罪名,不以爆炸罪论处3.行为人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后有杀人等行为的数罪并罚4.以杀人等方法劫持航空器,其行为作为方法行为被劫持航空器罪吸收.如果在劫持航空器后滥杀无辜或强奸的则数罪并罚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题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题是单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非法出借、出租枪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6。

交通肇事罪可以是作为或不作为。

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则就不能成立本最,还必须放声重大事故。

主观方面为过失,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定行为可能是出于故意,如酒后驾车。

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要有共同的故意,但这里有例外:共同肇事后逃逸的安共犯论。

肇事后逃逸作为从重情节处罚,但若故意将被害人搬离现场隐匿的致使被害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论处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万以上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8。

生产销售假药罪:危险犯。

要求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否则不能认定本最,但销售金额5万以上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5万以上。

个人或单位。

直接故意。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按累计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

武装掩护从重,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本最与妨害公务罪并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是否合法,是否牟取到不影响成立)10、伪造货币罪:人民币和外币。

一般主体。

伪造货币出售或运输的不并罚,按一个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的按一个伪造货币罪处理。

持有使用伪造货币单独成立犯罪的必须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伪造的货币11、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特殊主体即知情人员及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可以成为主体。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瑞达e学刑诉教辅编制1.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轻告时赦他死2.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3.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 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5. 公兼自:轻伤重婚+遗弃,住宅通信+劣品,知产、四五3年内6.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7. 强制排除的物证、书证: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反映原件,不能证明来源8. 强制排除的被告人供述:地点不符,未录(音)像,未翻(译)核(对)9. 强制排除的证言: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译)核(对)10. 强制排除的辨认笔录: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人员)来主持11.强制排除的电子数据:篡改伪造不真实12.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3.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两有”(有异议、有必要)14. 辩护人的绝对禁止:无限人、无自由、受刑罚15. 辩护人的相对禁止:公检法安监,陪审利害老外16. 辩护人的及时告知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17. 取保候审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8. 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9.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三个特定,两个证件20.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认预发捕(谐音:仁玉发布),企毁名流(检察院:企毁)21. 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22. 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没有犯罪;徒刑以下;可能超期羁押;符合取保、监居23.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职权犯罪、引民纠纷、精神损失、占有处置、可得利益24.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贪污贿赂人保25. 不得担任刑诉的见证人:有职权、影响大、不能辨别和表达26.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27. 集中审理原则:审判不断、人员不换28. 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一群分新难29. 可召开庭前会议: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30. 简易程序不适用范围: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辩无罪、不构罪31. 开庭审理: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死立执、抗诉;影响罪刑之事实上诉33. 二审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34. 人民法院执行的: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5. 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医(医疗)先(优先受偿权)退(退赔)债(债务)罚(罚金)没(没收财产)36. 有期徒刑和拘役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有病、不理、孕婴、37. 停止执行死刑:同犯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行38. 应当开庭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行;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9.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4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41.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公共安全)民(公民人身安全)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以下是雄哥的建议,同学们做好笔记哦!1“不少学生说记不住,其实没有什么捷径,主要是多看几遍。

司法考试刑法法条必备背诵版

司法考试刑法法条必备背诵版

司法考试刑法法条必备背诵版1、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2、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3、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6、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1、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2、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3、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4、管制期限:3个月——2年 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15、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16、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17、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42条主要是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42条主要是什么内容?

Innovation is the only way out. Eliminate yourself, otherwise competition will eliminate u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42条主要是什么内容?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主要是针对刑事诉讼规定的一系列程序以及应用方法,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配套,一起解决在刑法方面的犯罪问题,对于刑事诉讼法,相信大家了解的不是很多,今天主要是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42条主要是什么内容,它的条文注释是什么?一、首先,刑诉法第四十二条主要是什么内容?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二、条文注释本条对刑事诉讼证据及其种类作了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应该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审查重点是什么,证据能否客观反映案件事实,关键看证据是否具备“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真实性,这就是审查重点;第二、注意在证据收集、形成阶段有关因素是否影响其真实性,如(1)在证据形成阶段,相关人员是否有不良动机,是否提供了虚假证据。

(2)提供证言的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心理、认识上及表达上的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

(3)是否因其他主客观原因影响证据的确实性。

(4)公安、检察、国安等司法机关在侦查及律师在收集形成证据阶段,手段是否合法、正确,固定、保存证据方法是否科学。

刑法笔记背诵版(精心整理)

刑法笔记背诵版(精心整理)

第二讲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体系,也称犯罪论体系,是复习刑法总论的知识框架。

一、定罪体系: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四二一三七)(一)两阶层体系简图:客观(违法)阶层:客观要件----------客观(违法)阻却事由主观(责任)阶层:主观要件----------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详图:行为主体正当防卫客观(违法)阶层危害行为行为对象-------------------- 客观(违法)阶层阻却事由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危害结果犯罪故意责任年龄主观(责任)阶层犯罪过失责任能力主观(责任)阶层阻却事由无罪过事件------------------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二、定罪立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先客观后主观原则)三、定罪方法:三段论推理(先确定大前提,然后确定小前提,最后循环往复使用三段论推导)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

刑法学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解释大前提(法律规定);二是认定小前提(案件事实)。

(一)解释大前提,用到解释技巧和解释理由。

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条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二)认定小前提,是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的任务。

存疑时,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原则。

四、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主观还是客观判断)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指只需根据客观上的事实判断即可确定的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法官根据主观上的价值判断才能确定的要素。

2.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否成文)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指刑法条文明文规定的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规定,但实质上必须具备的要素。

(不需说明,依常理应该具备的要素)三处:(1)盗窃罪、抢劫罪;(2)包庇、纵容;(3)侵犯商业秘密罪3.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正面表明犯罪成立)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反面否定犯罪成立)(是否构成犯罪)4.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主客观层面的要素)5.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表面的(虚假的)的构成要件要素(难点)(例子)(是否为法益侵害提供根据)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能为行为的法益侵害性提供根据的要素。

法条记忆窍门

法条记忆窍门

法条记忆窍门《刑法》部分1、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追究(第7条)当然追究,轻罪可免。

2、外国人在中国外对中国及中国公民犯罪的追究(第8条)重罪追究,双重犯罪。

3、刑事责任年龄(第17条)小强放火杀人,伤亡毒一应俱全,抢劫爆炸,心狠手辣。

4、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第54条)选举言论担机关,担任国企领导权。

5、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第88条)已立案,应立案,不受追诉期限限。

6、公共财产的范围(第91条)公有财产公益金,公有单位管使运。

7、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普通)(第166条)伪劣采购盈利交,高购低效利亲友。

8、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情形(第170条)首要特巨三万多,十年无死并罚没。

9、洗钱罪从重处罚情形(第191条)毒品黑恐与走私,贪污贿赂破金诈,掩饰性质瞒来源,账户转换境外转。

10、贷款诈骗罪(第193条)虚假理由合同件,虚假证明重复担。

11、信用卡诈骗罪(196条)虚假证明骗领卡,恶意作废冒用他。

12、保险诈骗罪(198条)假标假因假损失,恶意出险害他人。

13、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擅自发行盗版书,盗版音像假美术。

14、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违约保守盗利胁,披露使用他人接。

15、合同诈骗罪(第224条)假人假票假担保,诈骗履行得财跑。

16、强奸罪(第236条第3款十上有无死)当众轮奸多人殃,情节恶劣重伤亡。

17、抢劫罪(第263条)公交入户抢银行,多次巨额重伤亡,冒充军警持真枪,二救(舅)抢险穿军装。

18、妨害公务罪(277条)公仆代表十字会,阻碍国安没费劲。

19、聚众斗殴罪(第292条)次多人多规模大,公所要道持械斗。

20、寻衅滋事罪(普通)(第293条)随意打,追拦骂,强要任毁占,公所闹事造混乱。

2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普通)(第351条)罂粟五百三千株,处理又种抗铲处,收获前铲可免除。

2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普通)(第395条)巨额财产来不明,差额巨大倒举证。

《刑诉法》部分1、国家专门机关职权(第3条)侦查拘留执捕审,检察批捕侦查诉。

刑法分则重点考点简答

刑法分则重点考点简答

刑法分则重点考点简答
刑法分则作为一个复杂的法律系统,内容极其丰富,有关考点无一不是极为重要的考点。

这里我们了解一些刑法分则的重点考点:
一是刑罚的目的。

根据刑法,刑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以及促进犯罪分子正确就业。

二是刑罚的原则。

根据刑法,刑罚原则有四个:(1)必需性——尽可能避免无必要的处罚,以免滥用;(2)恰当性——根据违犯者的情节,判定合理的刑罚;(3)调和性——实施适当的惩戒,以便管理和调和犯罪行为;(4)尊重性——实施认罪刑罚,对已投缴武器和案件物品,并在一定条件下缓刑。

三是刑事责任的形式。

根据刑法,刑事责任的形式有三种:(1)刑事处罚——定罪宣告的责任;(2)刑事控告——对犯罪人实施处罚控诉;(3)刑事限制——关于死刑、短期社会活动限制等禁止行为的强制实施。

四是刑罚抗辩权。

根据刑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有权在法院上抗辩,这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刑事诉讼的步骤,思考自己提出的证据,找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提出正当防卫,提出抗议及抗辩等。

五是普通论点。

根据刑法,普通论点是指由司法实施机关基于犯罪情节判断的通用的犯罪和处罚论点,是运用具体情况来适当判断犯罪是否符合普通论点的理论基础。

六是刑罚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满足以下刑罚的合法性条件:(1)司法机关有权力实施该刑罚;(2)刑罚的内容符合法定;(3)刑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4)判决未受到异议,应当被执行;(5) 刑罚种类不存在法定禁止。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

2021年司法考试之刑法记忆口诀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科目之一,也是考生们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之一。

在备考过程中,记忆口诀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和记忆刑法相关知识点。

下面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2021年司法考试中常用的刑法记忆口诀。

一、罪刑法定口诀刑法罪刑法定有三要,法定明确、罪刑分明少;法无明确、罪刑混乱多,不遵守罪刑法定少。

解析:刑法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罪行和刑罚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得凭借司法解释、法律解释或其他规定进行适用,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公平性和确定性。

二、法定刑与法定量刑口诀法定刑中的刑法法定量刑有三个法定刑,轻、重、无刑法定量刑要知晓;法定刑中法定刑尺度要清楚,法定刑的刑法法定量刑最重要。

解析:法定刑是法律规定的刑罚种类和刑罚的幅度。

法定刑中的法定量刑是指法律对于每个犯罪行为规定的刑罚的幅度。

考生需要熟记各类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刑和法定量刑,以便在刑法题中准确判断刑罚的适用。

三、刑法分则口诀刑法分则中分为六,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第三章犯罪组织和恐怖活动;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六章侵犯财产权利,记住刑法分则有这六章。

解析:刑法分则是刑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为六个章节,分别涵盖了不同方面的刑法规定。

考生需要熟悉每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条,以便在考试中准确回答与刑法分则相关的问题。

四、故意与过失区别口诀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区分法,故意是主观刑事责任的表现;过失是犯罪主体违反犯罪规范,未达到犯罪预期结果的表现。

解析:刑法中,故意和过失是犯罪主观方面的两种表现形式。

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违法犯罪后果,但仍然故意为之。

过失是指犯罪主体没有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违法犯罪后果,但由于过失而造成了违法犯罪后果。

五、盗窃罪量刑原则口诀盗窃罪量刑要了解,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犯罪手段和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和犯罪影响。

刑法记忆口诀

刑法记忆口诀

[刑法]刑法记忆口诀超强悍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刑法速记口诀

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第二卷速记口诀1.应当减轻、免除(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4)胁从犯(5)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口诀:防险首功胁从止;2.应当从轻、减轻、免除从犯。

口诀:应从减免是从犯。

3.应当从轻、减轻已满14 不满18 岁的人犯罪。

少年犯,应从减;4.可以免除(1)犯罪较轻而且自首(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口诀:轻罪首,种毒铲,罪可免。

5.可以减轻、免除(1)在国外犯罪。

虽受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首先考虑的是免除,其次才是减轻,这一点即选择的倾向上与后面几点不同。

(2)有重大立功的(3)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的(4)个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5000 元以上不满1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口诀:国外犯,有表现,主交代,五千万,可减免。

6.可以从轻、减轻、免除(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2)犯罪预备口诀:盲聋哑人预备犯,可从减免是模范。

7.可以从轻、减轻(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2)犯罪未遂(3)教唆未遂的(4)自首的(5)立功的口诀:半疯傻,可从减,教唆犯罪皆未遂,自首立功可从减。

从轻处罚犯罪总口诀:1、防险首功胁从止,应减免;应从减免是从犯。

少年犯,应从减;老年犯,可从减;罪轻首,种毒铲,罪可免。

国外犯,有表现,主交代,五千万,可减免。

盲聋哑人预备犯,可从减免是模范。

半疯傻,可从减,教唆犯罪皆未遂,自首立功可从减。

备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自首、重大立功的改为可减免,※从严处罚情节总则部分——总则仅仅有两个,但十分重要:(1)教唆不满18 岁的人犯罪(2)累犯2.★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帮助行为但不作为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向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活动进行资助行为的②、资助恐怖活动罪向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犯罪行为提供资助的行为③、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但需要注意,并不是说这些犯罪的内容都是相关犯罪的帮助行为,存在不是共犯的其他帮助行为)。

刑法记忆口诀

刑法记忆口诀

刑法记忆口诀刑法解释:文——文理解释叔——缩小解释酷——扩大解释毙——比较解释应当——当然解释返家——反对解释补——补正解释体——体系解释力——历史解释另加:1、任意解释——非法定解释主体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解释2、客观目的解释——被社会共同伦理道德所需要的解释注意:刑法绝对禁止类推解释重罪八条:烧——放火杀——杀人淫——强奸掠——抢劫商——重伤贩——贩毒爆——爆炸投——投毒应当减免的情形:从——从犯小——14至18周岁、75岁以上过失犯罪练——防卫过当避——紧急避险(过当)邪剑——胁从犯应——应当自——自首宫——立功(特别重大)终子孙——犯罪中止可以减免的情形:盲聋哑半疯傻——缺刑事责任能力狱——犯罪预备中——重大立功教唆未遂自——自首废——75以上故意犯罪武功——一般立功注:另外可以减免的:1、在外国已受过刑处的;2、行贿、介绍贿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3、贪污数额在5000至10000元的。

结果(情节)加重犯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包容被害人自杀)虐——虐待致人死亡(包容被害人自杀)(注意:不是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若是,按故伤、故杀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怪——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奸、淫不能亵、辱和故杀、故伤,具体能包容:1、强奸罪;2、引诱、强迫卖淫罪;3、过失致人重伤;4、过失致人死亡。

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则数罪并罚)杰——抢劫致人死亡(此罪能包容:1、过失致人重伤;2、过失致人死亡;3、故意伤害;4、故意杀人,包括为抢劫事前杀人,但事后杀人则数罪并罚)飞——非法行医造成严重伤亡越——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造成严重伤亡(能过失重伤、死亡,不能故意杀、伤、奸、拐,具体能包容:1、轻伤以下的妨碍公务罪;2、过失致人重伤;3、过失致人死亡。

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拐卖妇幼则数罪并罚)拘——非法拘禁(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成立结果加重犯,但使用暴力使人重伤、死亡的,则转化为故伤、故杀罪)绑——绑架(能杀不能伤,具体能包容:1、故意杀人,包括事后杀人灭口,但故意伤害则数罪并罚;2、过失致人死亡,但过失致人重伤则数罪并罚。

2013年最新司法考试--5分钟巧记34种从重处罚情节

2013年最新司法考试--5分钟巧记34种从重处罚情节

2013年最新司法考试
5分钟巧记34种从重处罚情节
----最权威、更专业?:你会记吗?
X:So easy!
熟记口诀,巧记34种从重情节:
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
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
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
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
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
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
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
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
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
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
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
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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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入河流中,导致被害人溺死的,后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数罪并罚。

3、烧毁自己财产或者自焚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罪。

4、《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中的“资助恐怖活动罪”进行了修改,并将罪名改为“帮助恐怖活动罪”。

考试大纲对此部分的考点也相应地作出了调整,将“资助恐怖活动罪”修改为“帮助恐怖活动罪”,并增加了“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此处将两个罪名一起对比记忆即可。

5、使用假币的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盗窃罪的,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处理。

但使用变造货币的,只成立诈骗罪。

6、洗钱罪的成立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

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对洗钱罪的审判。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也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是7种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洗钱行为。

被告人将《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191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又构成洗钱罪或者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的,从一重罪处罚。

本罪行为的实质在于帮助洗钱,本犯自己清洗自己上游犯罪所得的,不成立本罪。

本罪与上游犯罪帮助犯的区别在于看有无通谋。

如有,则成立帮助犯;如无,则是洗钱罪。

7、如果行为人伪造信用卡的,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如果伪造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对人使用)论处。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具体使用行为的性质,但非法持有、运输、出售、购买伪造的信用卡以及骗领信用卡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论处。

9、如果绑架他人是为了直接向被绑架人索取财物,则不构成绑架罪,而应认定为抢劫罪。

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的意图进而勒索财物的,也成立绑架罪。

前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10、如果行为人先拐骗儿童,抚养一段时间之后又出卖的,则成立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行为人将儿童已经卖出去,才能认定拐卖儿童罪的既遂。

如果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人对妇女、儿童进行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的,则应当数罪并罚。

11、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包含非法拘禁行为的内容。

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不包括非法拘禁的内容。

12、如果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成立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13、如果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由于行为人对强迫卖淫罪不负刑事责任,理当以强奸罪处罚。

14、《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强制猥亵、侮辱罪进行了修改,将其客体由“妇女”改为“他人”(包括男性),同时增加“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

注意:对幼男实施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包括狭义性交的行为。

15、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不以盗窃罪论处。

但出现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

16、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与夺取财产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1)只要能够肯定上述因果关系,就应认定为抢劫(既遂),不限于“当场”取得财物。

例如,明知被害人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次日交付财物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视对方次日是否交付成立抢劫既遂与未遂)。

(2)如果不能肯定上述因果关系,即使当场取得财物,也不能认定为强取财物。

17、机器不可能被骗,向自动售货机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而取得售货机内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与此相类似,从不具有处分能力的幼儿或者高度精神病患者取得财产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18、行为人误以为被害人没有防备而进行抢夺,事实上被害人已有防备的,不影响抢夺罪的成立。

19、职务侵占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在本单位担任董事、经理、会计等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

如果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的熟悉,非法占有他人保管财物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0、恐吓行为使对方陷入恐惧并由此处分财产的,成立敲诈勒索罪既遂。

恐吓行为没有使对方产生恐惧,对方出于怜悯或者抓捕罪犯而在警方安排下交付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21、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26、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用其抵债的,或者拆解、拼装、组装的,或者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或者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或者提供或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论处。

“明知”包括已经知道与应当知道。

明知是赃物,包括明知肯定是赃物与明知可能是赃物。

27、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洗钱罪:洗钱罪只限于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括对其他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掩饰与隐瞒。

洗钱罪包括各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是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本身的掩饰与隐瞒。

在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本罪与洗钱罪的情况下,应以重罪洗钱罪论处。

28、根据《刑法》第356条规定,只要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应当在对其所犯新的毒品犯罪适用《刑法》第356条从重处罚的规定确定刑罚后,再依法数罪并罚。

对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被告人,应当同时引用刑法关于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条款从重处罚。

29、下列行为也属于走私毒品:在国(边)境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的,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的,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

30、受贿罪是司法考试的重点罪名,要重点掌握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31、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论处。

32、即使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但非法占有的财产并非其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的财物,也不成立贪污罪。

3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成立贪污罪,必须是非法占有了国有财物。

不要其单位对公共财物的占有具备合法性,例如,贪污国家机关非法征收的款项的,贪污国有企业收受的回扣的,均成立贪污罪。

3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非法占有单位公共财物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但司法解释的立场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35、挪用公款罪属于常考重点罪名。

该部分知识点一般在选择题中出现。

在选择题中往往直接考查对“归个人使用”立法解释内容的记忆和理解,以及行为人受贿后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从事犯罪活动的数罪并罚问题。

36、在选择题中往往以下列两种形式出现:一是直接在题干中描述行为人的行贿事实,作为其他知识点的附带考点出现,难度系数很低;二是要求对选项中行为人谋取的各种利益进行是否“不正当”的判断,难度系数较高。

37、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司法考试中主要考查主体以及犯罪的客观方面,且以选择题为主,偶尔涉及案例分析题。

着重掌握这两方面即可。

38、使无罪之人受追诉的行为,不具有剥夺他人自由的性质的,或者通过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无罪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成立徇私枉法罪;因证据不足而超期羁押的或者不是为了追诉而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

39、明知是无罪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明知是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死刑的,是徇私枉法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40、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及其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本罪的重点内容。

41、滥用职权罪的认定及其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本罪的重点内容。

42、战时自杀未遂的行为也构成战时自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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