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青建管字【2009】6号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修订《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
的通知
青建管字【2009】6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把各区、市建管工作统一到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思路上来,经研究决定,对《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青建管字〔2008〕24号)中的《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进行修订,评价办法仍按照《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试行)》(青建管字[2005]12号)规定执行。修订后的《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表》详见附件1、2。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修订后的《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结合历年评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制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件:1、《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
2、《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工程评价标准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2009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1: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标准
备注:表中加分项为在该项0分的基础上加分;减分项为在该项满分的基础上减分。
附件2: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