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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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运行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周转房建设资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等,由县级政府负责。

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来源包括: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考核后拨付,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

县级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监管。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具体办法,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考核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

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医改政策解读

医改政策解读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
非竞争性也称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是指在消费过程 中,一些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同时 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获益不会影响另一些人也 同时获益。就是说,增加消费者的消费边际成本零。
非排他性也称消费上的非排斥性,是指公共产品在 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或某些人所专有, 而将一些人排斥在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利益是不可 能,或不经济的。
四、初步成效
1、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 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到13亿人,筹 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 诊小病,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 安全保障得到明显加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开 始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 机制。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 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 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 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 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 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进一步提高。
医改主要任务
“四梁”是指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设,
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八柱”是指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 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 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 药卫生信息系统、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哲学解读

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哲学解读
人真 正 回归 现 实生 活 的存 在 , 会 正 义理 想 的最 终 价 社 值 目的才能 实 现 。 目前 , 国进 入 全 面建 设 小 康 社会 我
的新 阶段 , 民的 消费 模式 也 跨 上 了新 台 阶 , 无病 早 居 “
预防 、 病早治疗 、 有 防止 伤病 残 ” 已经 成 为广 大人 民 , 群 众最 关 注 、 迫 切 、 现 实 的利益 问题 。广 大人 民群 最 最 众 对 深化 医药卫 生 体制 改 革 高度 关 注 , 改 善 医疗 卫 对
摘要 : 化 医药卫 生体 制改 革 的理论 基 础在 于人 民群众 是社会 历 史 的主体 , 我 国现代 化 建设 中 , 持 以人 深 在 坚 为本 是深 化医 药卫生 体 制改革 的指导 思想 , 满足 人 民群众 的当前 需要并 引 导其 向新 的层次 发 展是 党 与政府 制定政 策 、 行改 革 的出发 点 和归宿 。 行新 医改是 中国特 色社会 主 义 的重要 内容 , 贯彻 落实 科学 发展 观 推 推 是
中心 和 11 . 万个 社 区卫生 服 务站 ;近三 年分 别为 乡镇 卫生 院 、 市 社 区卫 生 服务 机 构和 村 卫生 窜培 训 医疗 城
卫生 人 员 3 6万 、6万 和 17万 人 次 。 务 培 训 的加 1 3
而 此 次 的新 医改 将 是 对之 前 缺 乏 有效 管 理 的 市场 化 的一种 改革 。同 时 , 医改 中重 视政 府 责任 与市 场化并 举 的举 措 也将 扭 转 过 去 改 革 中 出现 的 政策 不 配 套局 面, 出建设 覆 盖城 乡居 民的公 共卫 生 、 提 医疗 服 务 、 医 疗保 障 和药 品供 应保 障 四大 体 系 。第 一 次 明确从 “ 基

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

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

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9.23•【文号】•【施行日期】1992.09.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1992年9月23日)为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促使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以建立健全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小康”生活水平,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服务、监督体系和健康保障制度,向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高效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和不同层次的医疗预防保健需求,加快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在继续贯彻执行国发(1985)62号、(1989)10号文件的基础上,现就深化卫生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卫生服务的整体效能各级政府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逐步改变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状况,对机构重叠、业务交叉的有关部门应进行调整。

地方卫生行政机构的设置在保证实现卫生规划任务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决定,不强求上下对口。

积极推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由卫生主管部门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通过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方式,实施卫生全行业宏观管理。

建立并完善分级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体制,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综合监督执法职能,逐步做到卫生监督执法与业务服务分离,扩大改革试点,逐步推开。

(二)拓宽卫生筹资渠道,完善补偿机制我国卫生事业是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国家和地方要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使卫生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国家财政增长的速度。

建议设立国家和地方专项卫生基金,以加强对卫生防病工作的调控能力。

鼓励采取部门和企业投资、单位自筹、个人集资、银行贷款、社团捐赠、建立基金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卫生建设。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6.29•【文号】卫办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卫办发〔201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显著特征和巨大优势,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较为低廉,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中西医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正式印发,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统筹做好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体部署,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整体部署,体现特色;在信息化建设尤其是电子病历试点、临床路径试点、优质护理等工作中,要统筹考虑中医医院,整体推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意见》中关于对中医院(民族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的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 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 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 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 是重大民生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 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 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 各级政府投入加大, 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 也应该看到,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 资源配置不合理, 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 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 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 政府卫生投入不足, 医药费用上涨过快, 个人负担过重, 对此,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 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 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我们旨在提供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

通过加强政策制定与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将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同时推动医药卫生事业的创新发展。

一、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近年来,我国在医疗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性和政策性的问题。

因此,我们将加大力度推进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以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具体而言,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是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医疗资源的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乱象,提高医药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和支撑。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而言,我们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同时,我们还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布局,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创新发展创新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医药卫生事业的创新投入,推动医疗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还将鼓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医药卫生领域是一个国际性的事务,各国可以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医药卫生挑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2.25•【文号】•【施行日期】2020.02.2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现就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

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科学确定筹资水平,均衡各方缴费责任,加强统筹共济,确保基金可持续。

坚持促进公平、筑牢底线,强化制度公平,逐步缩小待遇差距,增强对贫困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

坚持治理创新、提质增效,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医保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

国发〔2012〕1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2〕1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实践,是建设现代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贯穿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综合改革。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

为巩固扩大前一阶段改革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明确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自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医保)框架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13亿人,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安全保障得到明显加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开始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

新医改方案主要内容 及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解读

新医改方案主要内容 及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解读

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
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
(8)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完善卫生法律法规 ——推进依法行政
2009-2011年工作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康复医师培训
外科主任论坛
3、医保覆盖范围和补助标准大大提高
医疗保障实现广覆盖: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
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 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 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新医改政策下基层医院的发展思路
涂汉军
提 纲
一、新医改政策重点解读
二、新医改政策为基层医院带来的机遇
三、新医改政策下基层医院面临的挑战 四、新医改政策下基层医院的发展思路
一、新医改政策重点解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4月6日正式发布)
新医改总体框架
“一个大厦”和“四梁八柱”

国家计划的8500亿元资金大部分投在基层医
疗单位 用三年时间逐步建立“县医院为龙头,农村 卫生室为网底、乡镇卫生院为节点”的医疗 服务网络 2009年至2011年,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 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全面完成2.9万 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再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 镇卫生院
• 县级医院:夯实家底 计划安排数百亿元资金,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 县级医院,主要用于改扩建业务用房、加强应急救 治功能建设(重症监护、手术、急诊室)、完善辅 助设施(污水垃圾处理、配电)和配置必要设备等 • 中心卫生院:功能升级 计划安排数百亿元资金,用于5000所中心卫生 院改扩建住院用房,加强急诊、产科和中医等功能 ,完善辅助设施,购置必要设备 • 社区服务中心:新建改造 计划安排资金数十亿元,用于新建、改造2400 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由地方自行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设计。

医疗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一部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医改作为社会改革的一部分,不仅需要医疗卫生体制的突破,还需整个社会体制改革的配套。

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全文第十二章第46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明确指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

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深入挖掘相关内容如下:1、突出强调医疗保障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在2009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新医改方案)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

新医改方案提出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决定》中表述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顺序有所变化,且增加了监管体制,进一步突出了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地位,更加科学、合理、重点突出。

解读医改意见稿:三条阳关道两座独木桥

解读医改意见稿:三条阳关道两座独木桥
《 匡院领导决策参4> o 8年 第2 期 '2 o > 1
答 : 立 医院是 我 国医疗 服务 体 系 的主体 , 负着 维 护人 民群众 健康 的重任 , 公 担 公 立 医院 改革在 方 向上 必须 遵循 公 益性质 和 社会 效 益原 则 , 坚持 以病 人 为 中心 , 坚持 政事分 开、 管办分开 的方 向, 大政府投 入 , 范公 立 医院 管理 , 加 规 优化 服务 流程 , 一 进
中国的公共决策 史上可谓史无前例。 1 月 l 日, 0 4 国务院办公厅通 过发 改委 网站发 布《 关于深化 医药卫 生体 制 改革 的 意见》 向社会各界征 求意见。 , 这是 一份 杂糅 了各 方观 点 的意见 , 亮点很 多, 糊不清 自相矛盾 的地方也有 , 模 对公 众 而言 , 这份 意见最 大的难 点是生涩难懂 , 犹如迷 宫。 医改第七套参考方案 即北 师大方 案 的主笔人顾 昕教授 为我们解读这 份 官方版 医改方案 , 许 多专 家学者 不 同, 和 他擅长
张走 向全 民 医保 。
顾 昕: 的。 是 我最近把有关 的研 究结集 出版 , 书名就定 为《 走向全 民医保》 基本 医 。 疗保 障体系的主干是 三大公立 医疗保 险, 即城 镇职工基 本 医疗保 险 、 镇居 民基本 医 城 疗保 险 、 新型农村 合作 医疗 , 再加上城 乡医疗救助制度 。全 民医保意味着人人缴 费, 至 少参加 一个公 立 医疗保 险 ; 收入者 可能没钱缴 费, 低 政府通过 医疗救助制度 帮助他们 参保。老百姓参加公立 医疗保 险, 费水平是不高 的, 缴 一年最 多也就几百元 , 但是保 障 的水平 自然也 就受到 限制 . 不可 能所有 医药费用都 由医保机构埋 单 , 因此 如果 大 家有 需要 . 以参加商业性 医疗保 险作为补充。 可 征求意见稿这 一部 分还提 出,\ 医疗保险 的筹资水平将会提高 , 厶 ,立 也就是说 , 老百 姓 的缴 费水平会提高 , 政府 的补 贴水平也会提 高。 这样 一来 , 医保机构把大 家看病 治病 的钱平 时就 筹集起 来 , 家看 病治病 时就 不用 一下 子掏很 多钱 , 大 只需付 自 的那一部 付 分就行 了。 白了, 说 看病 治病费用 的大头 由医保 机构来 支付。 这样 ,看病贵” “ 的问题就 解决 了。 当然 , 不可能一夜之 间就实现这 一点, 但全 民医保的轨道 已经铺好 , 列车也启动 了。 记者 : 民医保对老 百姓 的好处是 显而易 见的, 医疗卫 生领域 的其 他利 益相关 全 对 者又意味着什 么呢? 顾 昕: 医院 以及 医护人 员有奠大 的好处 。现在 , 百姓都 不满 医药费用增 长太 对 老 快, 把矛头指 向医院 , 希望 医院便 宜 , 搞成廉价 商店 。但是 , 如果这样 的话 , 医护人 员岂 不是要喝西北风 , 么学 医的人会 越来越 少 , 那 最后倒 霉的是老 百姓。 医生少 了, 医 自 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2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明确了2022年深化医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

一、《任务》出台的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深化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谋划、全面推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重点,明确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等改革任务。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考察调研时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指出三明医改效果是好的,改革经验是有价值的,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

政府工作报告对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等医改工作进行部署。

深化医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继续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动力。

二、《任务》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解读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解读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是为了改革完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而出台的重要文件。

该文件从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

1.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了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文件提出了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

具体地说,就是扩大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增加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门诊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建立医保政策协同机制等。

这些措施的出台,主要是为了缓解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实现这些措施后,大家在看病时的负担会减轻,同时也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2.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如何让医疗体制更加合理有效呢?文件提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并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这些措施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让人们在就医时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该措施还能改善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效益,吸引更多医生加入公立医院,提高人群的医疗安全指数。

3. 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的质量始终是就医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文件提出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监管,深化医托和跨境医疗治理,推进医疗服务标准化建设。

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可以让人们在就医时更加放心,也能够提高人们的安全感。

同时,优质的医疗服务还能够为医院带来更多的收益,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

总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是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的一次重要尝试。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广大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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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解民忧
医改向何处去,事关亿万人民健康,千家万户幸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经过长期酝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4月6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医改指明了前进方向。

《意见》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又一具体实践。

根据《意见》,新医改解民之忧的核心举措一是减轻群众负担,突出公益性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人均寿命从1949年的35岁增长到2007年的72.5岁,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医疗卫生体系越来越不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看病难、看病贵”成为许多普通百姓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为解民之忧,新医改在政府、社会、个人的三方利益调整中,突出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属性。

明确提出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改善服务等举措,切实发挥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切实缓解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

二是扩大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均等。

过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人群之间在享有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新医改将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作为重点,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争取到2011年,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医疗体制。

除了政府投入不足、资源配置失衡之外,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又一主要原因。

新医改着重强调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分开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搭建了制度框架。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新医改解民之忧,也是在固国之本。

在《意见》指导下,新医改将使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共享社会进步成果,而且对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也将具有积极意义。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能否在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要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平衡,既考验执政智慧,又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在新医改方案酝酿过程中,党和政府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广纳民智,吸取历史经验教训,通过突出强调公益与公平,践行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意见》则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出惠民“路线图”。

(窦含章)
设上限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这是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规定。

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

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题,《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

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

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一卡通
医保能否跨地区报销?针对许多人的这一期待,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

不少人提出,异地医保不解决将制约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和福利社会框架下的异地医疗,希望出台医疗保障转移、衔接、异地看病的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

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此外,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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