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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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一、背景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承担学习和生活费用,需要依靠学校提供的经济援助来完成学业的学生。

为了确保对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援助,各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1.收入情况:(1)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数;(2)家庭年收入低于平均工资的倍数;(3)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倍数;(4)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减去基本生活开支的倍数。

2.资产情况:(1)家庭不动产和汽车等财产净值低于一定的标准;(2)家庭银行存款低于一定的标准;(3)家庭高消费品数量低于一定的标准。

3.家庭状况:(1)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或慢性病患者;(2)父母双亲均失业或因病无法工作;4.其他特殊情况:(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委员会认为需要特殊帮助的情况;(2)学生个人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三、认定程序1.申请:2.审查:学校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现场核查家庭状况、调查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等。

3.认定:经过审查确认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的学生,学校将统一进行认定,并通知学生及时了解认定结果。

4.异议处理:未通过认定的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并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四、援助措施1.学费减免:对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一定比例的减免。

2.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3.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提供一定的奖助学金,鼓励其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

4.临时救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临时救助,帮助解决其短期经济困难。

五、监督和评估学校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援助措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为了更好地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学校决定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以确保资源合理分配,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二、认定标准1. 综合收入水平:家庭综合收入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确认。

2. 家庭成员人数:认定学生的家庭成员人数要经过实地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特殊情况: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如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低保户家庭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认定。

三、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及其家长应主动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并附上所需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社保证明、户口簿等。

2. 家访调查:学校将安排相关人员对申请学生家庭进行家访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面谈,了解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需求。

3. 综合评价: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人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学校将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认定结果。

4. 公示和申诉:学校将公示认定结果,并留出一定的申诉期,供学生及其家长申诉和提出异议。

5. 评估周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将定期进行,通常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估,以确保帮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认定效果1. 资助政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将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如减免学费、资助课本、补贴生活费等。

2. 优先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享受到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其他学校资源的优先分配权。

3. 照顾关怀:学校将加强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关注他们的学业进展和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

五、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认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补充说明1. 以上认定实施细则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具体操作细节将视学校实际情况而定,可进行适当调整。

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规定

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规定

XXXX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规定新学期开始,随着新生入学,又有不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校园。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XXX担任,副组长:XXX成员有:XXX,下设认定评议小组,XXX刚任组长,成员为各班主任二、认定标准1、困难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简称“一般困难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

2、一般困难生的认定标准:(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7)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一般困难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生。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2)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3)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工作内容(一)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各班召开班会,通过民主推荐(选举)5名同学组成班级评议小组。

原则如下:1、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2、班长为班级评议小组必然成员;3、特殊情况认定工作组人数可以增加,但应为单数4、原则上认定工作组成员应为非贫困生;5、评议组成员能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二)、工作程序及进度1、首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申请由本人填写,有班主任签字。

2、上学年被确定的困难生仍需重新认定,再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只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

4、评议小组组织所有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按时将表交给王学新组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针对性的资助和教育援助,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认定机构和责任1.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学生事务办公室、财务处等单位组成。

2.认定委员会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审查工作,确保认定的公正、透明和公平性。

3.认定委员会成员需进行相关培训,了解认定标准和程序,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二、认定标准1.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收入和支出等方面因素。

2.学生家庭的月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学生家庭的固定资产、存款、投资等不超过一定限额。

4.学生家庭的高额债务、大额贷款等符合认定标准。

5.学生家庭的其他特殊情况,如家庭成员生病、残疾等,应特殊考虑。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1.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债务证明等。

2.由学校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进行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

3.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学校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补充材料和修改意见。

4.经过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由认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发布认定结果。

5.学校应建立申诉机制,对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学生提供申诉通道,进行重新审查。

四、认定结果处理1.通过认定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资助或援助,包括减免学费、提供生活补贴、提供学习用品等。

2.认定结果将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时公示在学校网站或学生事务办公室等显眼位置,确保公开透明。

3.认定结果将在每个学年重新评估,学生需重新申请认定,并提供新的收入证明和材料。

五、保密工作1.认定委员会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对学生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保密。

2.申请资料的存储和使用,需采取严格的措施进行保护,确保不外泄和滥用。

六、宣传与监督1.学校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和流程,提高认识和理解。

2.要建立监督机制,监督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机会应该平等地向每个孩子敞开,不论他们来自何种家庭。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获得公平与公正的教育机会,学校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2.家庭负债:家庭拥有大额债务或长期还贷等经济困境的,将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3.家庭人员:家庭独生子女或家庭成员中有高龄、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将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程序1.申请表: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填写和提交学校提供的申请表,将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详细地填写。

2.材料准备: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负债证明、家庭成员证明等。

3.审核调查: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家庭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过程中将保护个人隐私,并尽量避免对申请人造成不便。

4.初步筛选: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和调查情况,初步确定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进入下一步骤。

5.信息公示:学校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对认定结果的异议和申诉。

6.复核认定:学校将对提出异议和申诉的申请人重新进行综合审查,重新认定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

7.公布结果: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公布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并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认定效力及保密措施1.认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将根据认定结果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2.学校会严格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和家庭经济情况,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

3.学校将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申请人的材料和认定结果,以便进行后续的跟踪服务和管理。

五、其他要求1.学校将定期对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名单。

2.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和家长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和监督责任,确保经济援助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3.学校将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发展能力。

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

一、认定标准
1. 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基于以下标准:
- 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 学生在智力、情感、行为或身体方面存在特殊教育需求,并需经专业机构确认。

2. 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家庭收入水平;
- 家庭负债情况;
- 家庭成员数目和经济状况。

二、认定流程
1. 学校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并公示在校内。

2.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 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证明。

3. 学校根据上述材料和相关政策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邀请家庭进行面谈调查。

4. 学校根据初步审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管理办法
1. 认定为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学生享有以下权益:
- 减免学杂费和教材费用;
- 获得特殊教育相关支持和服务;
- 参与专门的教育活动和培训。

2. 学校应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学生隐私和权益。

3. 学校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复核,确保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有效和公正。

4. 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可以作为评选奖学金和资助项目的依据。

请注意,此文档仅提供参考,具体认定和管理办法应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制定。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1.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逐渐加大,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着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困境。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应该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以确保资金的有序分配和使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2.1家庭低收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平均收入,学校可以制定一定的低收入标准,例如不超过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80%为家庭低收入线。

2.2单亲家庭家庭只有一个父母负责抚养子女,并且该父母没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3特殊困难家庭包括有残疾人、老年人或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影响的家庭。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3.1学生申请学生应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房产、车辆和家庭开支等信息。

3.2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学校成立专门的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可以通过家庭访谈、查阅户籍档案和社会保障记录等方式进行核实。

3.3家访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申请者,学校可以进行家访,以确保学生的申请达到真实性和准确性。

3.4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根据收集的资料和核实情况,学校评定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将其分为困难、一般和非困难三个等级。

3.5结果通知学校应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详细说明申请被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原因和资助政策。

4.资助政策4.1学费减免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学校应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制定具体的学费减免方案。

4.2生活补助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困难程度,提供适当的生活补助,包括助学金、伙食补助等,以帮助学生解决基本的生活费用。

4.3优先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应在资助名额不足的情况下,优先资助他们,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4.4心理辅导5.监督与评估5.1监督机构学校应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的监督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学校师生代表组成,定期对认定结果进行复审。

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1. 背景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旨在公正、客观地确定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以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和教育资源。

2. 贫困生家庭认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主要参考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家庭收入:以家庭年收入为主要指标,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家庭负债:考察家庭负债情况,包括贷款和欠款等。

- 生活条件:综合考虑家庭的住房、食品、水电费等日常开支情况。

- 教育支出:评估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入情况,包括学费、教材费、辅导班费用等。

3. 评审程序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的评审程序如下:步骤一:资料准备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家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家庭收入证明文件(如工资单、银行存折、经营收入等)。

- 家庭负债证明文件(如贷款合同、债务凭证等)。

- 生活条件证明文件(如水电费单据、租房合同等)。

- 教育支出证明文件(如学校收费通知、教材购买等)。

步骤二:资料提交申请人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申请。

步骤三:实地调查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织对申请家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家庭实际情况和生活状况。

步骤四:评审结果根据申请家庭的提交资料和实地调查情况,评审专员将对家庭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结果。

4. 评审结果处理根据评审结果,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家庭将获得经济帮助和教育资源支持。

- 不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家庭将不获得经济帮助和教育资源支持,但可以重新申请认定。

5. 评审结果复核若家庭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相关部门将重新评审申请家庭的情况,如果确有不当之处,将进行修正并给出新的评审结果。

6. 其他要求- 申请家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并配合实地调查工作。

- 相关部门应保护申请家庭的隐私,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完整版)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概述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是为了帮助初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而制定的。

通过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细致了解和认定,确保帮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认定标准1.家庭收入根据学生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以下三个等级:低收入家庭:月收入低于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中等收入家庭:月收入高于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但低于当地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标准;较高收入家庭:月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标准。

2.家庭负担除家庭收入外,还需考虑学生家庭的负担情况,例如家庭成员数量、家庭生活费用以及其他特殊支出等。

3.其他因素除了家庭收入和负担情况,还需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的其他因素,例如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失业情况等。

三、认定程序1.提交申请学生或其家长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家庭经济证明文件。

2.家访核实学校将派教师或工作人员到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

3.综合评估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和家庭访谈的情况,学校将进行综合评估,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判定。

4.公示和申诉学校将公示认定结果,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申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四、支持措施1.学费减免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学校将减免学费,并提供免费的教科书和研究用品。

2.资助金发放学校将设立专项资助基金,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金,用于购买研究用品和支付学杂费等。

3.教育补贴学校将通过政府补贴或校内资源,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补贴,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研究环境和机会。

4.心理辅导和关爱学校将安排专职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关爱,帮助他们解决研究和生活中的问题。

五、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定期对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帮助措施的有效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继续资助的合理性进行重新评估。

六、附则该认定及管理办法将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

(完整版)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完整版)一、背景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加。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克服困难,学校制定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二、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家庭成员就业和收入情况;- 家庭负债情况。

2. 学生个人情况除了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的个人情况也是认定的重要依据:- 家庭中是否有其他大学生;- 学生是否曾获得过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 学生是否参与社会实践或者公益活动。

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由学校设立的评定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并针对学生所处的特殊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三、认定程序1.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2. 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要求学生提供相关补充材料;3. 学校评定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意见;4. 评定意见报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认定结果及管理1. 认定结果根据评定委员会的认定意见,学校将对学生做出如下认定结果:- A类: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学校将提供全额奖学金和补助金支持;- B类:家庭经济状况相对困难,学校将提供部分奖学金和补助金支持;- C类: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学校将提供少量奖学金和补助金支持。

2. 管理办法- 学生需按时提交学业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家庭经济情况核查;- 学校将为不同类别的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措施,包括图书借阅、就业指导等;-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缓解家庭经济困难。

五、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对认定过程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

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可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应及时得到回应。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其他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一、认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认定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2)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或重病患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3)单亲家庭或孤儿;
(4)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经济状况恶化;
(5)其他特殊情况。

2. 学习勤奋,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程度。

3. 学校复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程度。

4. 公示:学校将最终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程度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异议处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学校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6. 认定结果运用:学校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合理安排资助资源,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惠民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根据政策,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由XXX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政教处等部门负贵人负责监督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组织及相关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学校认定评议工作组,以学校分管学生德育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X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1 -工作。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七条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资料不真实的;(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第四章认定程序第九条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宣讲惠民资助政策,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第十条班级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填写申报表,并负责收集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查验第十一条班级评议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组织民主评议,认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报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完整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
理办法
一、认定标准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1. 家庭经济收入:学生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数,具体倍数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

2. 家庭人均收入: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倍数,具体倍数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

3. 家庭负债情况:学生家庭欠债总额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

4. 特殊情况:对于家庭中存在特殊困难(如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的学生,可酌情认定。

二、认定程序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如下:
1. 学生提出申请: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负债证明等。

2. 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 决策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决策委员会,评审认定标准和审核结果,做出认定决策。

4. 通知学生及家长:学校将认定结果及认定理由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三、认定管理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办法如下:
1. 学校优惠政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将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包括资助金、减免学费等。

2. 心理辅导支持:学校将提供心理辅导支持,帮助认定学生应对困难,提升心理健康。

3. 学业辅导计划:学校将制定个性化的学业辅导计划,帮助认定学生提高研究成绩,顺利完成学业。

4.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将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严禁以任何形式歧视或压迫认定学生。

根据以上认定及管理办法,学校将更好地支持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和融入学校大家庭。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本文件旨在规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帮助这些学生获得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一、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1. 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或贫困线;2. 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例如父母失业、疾病等;3. 特殊困难情况:家庭存在特殊困难,例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

二、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如下:1.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证明等;2. 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或家访,确保信息真实可靠;3. 认定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申诉;4. 申诉处理:对于认定结果存有异议或申请被拒绝的学生,学校设立申诉处理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认定效期和复核1. 认定效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有效期为一学年,需要每年重新提交申请进行复核;2. 复核程序:学生在每个学年开始前,填写复核申请表,并提供最新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学校负责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复核结果。

四、帮助和管理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管理措施,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发展机会:1. 学费减免: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在学费收取上予以一定比例的减免;2. 资助金发放: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资助金,用于购买研究用品、交通费用等;3. 优惠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校内各项优惠政策,如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4. 心理关怀:学校设立心理咨询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

五、监督和评估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1. 监督机构:学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帮助措施的执行情况;2. 评估机制: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和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旨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相应的教育援助和帮助。

以下是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保证认定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一、认定范围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对象为小学在校学生,包括学前班至六年级。

2.认定对象的家庭必须是经济困难家庭,其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月收入的60%。

二、认定程序1.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收集和初步筛选应由学校完成。

2.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和初步认定由相关教职员工完成,他们需接受学校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为了保护学生隐私,学校应建立机密档案,将家庭经济信息妥善保存,未经本人或家长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学校要建立认定结果复核机制,任何具体个案的认定结果应经过学校内部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认定标准1.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主要以家庭收入、负债和社会福利等因素为考虑依据。

3.家庭负债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借贷情况、房贷或租金支出、医疗费用和其他固定支出。

4.社会福利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享受情况,如是否获得低收入救助、生活补贴或其他社会救济。

四、认定结果1.认定结果应当由学校书面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通知书中应明确认定的依据和认定范围,并注明有效期和再认定的时间。

2.认定结果应如实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并定期进行复核。

3.认定结果的保密性应得到严格保护,学校在公示中不得透露家庭成员的具体姓名和相关隐私信息。

五、复核和再认定1.对于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其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内部评审委员会将重新评估相关情况,作出是否修改认定结果的决定。

2.定期进行再认定,学校应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再认定,以保障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完整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一、背景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无法提供良好研究环境和教育资源的学生。

为了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需要制定认定和管理办法,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二、认定标准1. 经济条件: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线的1.5倍;2. 家庭成员:家庭无其他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并且无其他经济来源;3. 生活环境:家庭居住条件较差,如住房面积小、卫生状况差、住房在农村等;4. 特殊情况: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5. 其他:根据需要,学校可以适度放宽认定标准,以确保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

三、认定程序1. 申请材料:家长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2. 评估小组:学校组建评估小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调查,以综合评定家庭经济状况;3. 家访调查:评估小组将对申请家庭进行家访调查,了解家庭实际情况;4. 综合评定:评估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家访调查结果和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5. 公示和申诉:评估结果将在学校公示一周,若有异议,家长可以提出申诉;6. 最终认定:学校综合考虑评估结果和申诉情况,进行最终认定。

四、资助措施1. 奖学金资助: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学金资助,用于研究用品、书籍、补班费用等;2. 就餐资助:提供免费或补贴式的校园餐饮,确保学生的营养需求;3. 课外活动资助:提供课外活动的费用资助,让学生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兴趣培养;4. 心理辅导: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排解困惑和压力;5. 其他: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和资源情况,学校可以适度提供其他资助和帮助措施。

五、管理和监督1. 资助记录:学校建立学生资助档案,详细记录资助项目和金额;2. 监督机制:学校设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评估资助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反馈;3. 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资助行动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4. 公开透明:学校将资助情况公开,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背景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幼儿园获得更好的教育,特制定本认定及管理办法。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标准:
1. 家庭经济状况:学生所属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家庭负债情况:学生所属家庭的负债总额应超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3. 特殊情况:学生所属家庭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单亲家庭、残疾家庭成员等。

三、认定程序
1. 家庭调查:幼儿园将收集学生所属家庭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

2. 家访调查:根据需要,幼儿园可以进行家庭访问,了解学生所属家庭的实际情况。

3. 认定结果通知:幼儿园将根据调查结果,向家长发放认定结果通知书。

四、管理办法
1. 学费减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可享受学费的部分或全额减免。

2. 优先录取:在招生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优先考虑录取。

3. 资助政策:幼儿园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费用。

4. 监督与评估:幼儿园将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资助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幼儿园保留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以上为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完整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困难等级评选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困难等级评选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困难等级评选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一项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国家、校级专项资助资金的基础工作。

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申请有关资助金。

(一)认定办法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党员、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的认定评议小组。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为原则进行评定。

3、经评定产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班级、院系、全校范围内公示总天数不少于5天。

4、院系和学校要进行审核和审定,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认定标准我校认定标准暂设置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档次(注意:此认定等级不代表最后的助学金评定等级,仅代表具有获得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

)特殊困难档次是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困难档次是指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属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一般困难档次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

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1)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者;(2)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

如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饰品等奢侈品;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在校外租房或经常玩网络游戏;(4)同学举报经核实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奢侈消费行为者。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帮助有困难的学生,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认定标准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 家庭遭遇不幸或突发特殊情况,家庭经济信用状况较差;3. 家庭中存在一定特殊人群,如残疾人、孤儿、流浪儿童等。

二、认定方式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2. 学校也可根据其它材料和信息,主动了解家庭情况。

三、认定组织管理1. 确定专人或由团委组织专项工作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核查认定工作;2. 学生会、团委、社会工作志愿者等要参与认定工作,确保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认定成果公示1. 在学校网站或公共场所,公示认定学生名单和认定依据,接收社会监督;2. 认定结果及时更新,不得向他人泄露学生家庭信息。

五、认定结果执行1. 对于认定为困难学生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资助和帮扶政策,如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提供一定的学习用品等;2. 学校还将对有困难学生的家庭提供情感关怀,积极协调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困难。

以上就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通过认真核查和评估,希望能够为有困难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帮助,让他们走出困境,拥有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不仅仅是一个形式性的文件,实际上它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

作为教育集团的一部分,在教育事业中,学校更需要垂直责任、层层落实。

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是学校重点关注的对象。

在学校中通过细则严格执行认定流程和标准,不仅能够保证资助政策越发明朗化,还可以为困难学生构建一条公平、诚信和发展道路。

对于任何一个高质量的学校来说,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关注群体,制定认定实施细则,是确保学生心理和生理健康成长的一种方式。

在学校中,影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的因素很多。

亲近和关戒家庭团结是造成学生身体和心理紧张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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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临潼区新市街办郭桥小学
2016年9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惠民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常住户口在我校的在校小学生及郭桥幼儿园学生。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并于每学期开学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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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郭桥小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郭桥小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查和受理咨询、投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审核和受理咨询、投诉工作。

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扶贫负责人构成。

第七条以班(年)级为单位,成立认定民主评审小组,负责咨询和认定的民主测评工作。

认定民主评审小组组长由班(年)级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和部分任课教师构成。

第三章认定标准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个档
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城乡低保户,农村贫困户,五保户子女;
(二)残疾且丧失基本劳动力,无固定收入的家庭;
(三)单亲且无固定生活来源保障的家庭;
(四)军烈属困难的家庭;
(五)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
(六)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
(七)突发性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八)其他情况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第一款第一项并有第二至第八项之情形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宣讲惠民资助政策,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表》。

第十一条认定民主评审小组组织学生填写申报表,并负责收集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查验
第十二条认定民主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组织民主评议,认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报学校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学校认定工作组将认真审核认定民主评审小组申报的初
步评议结果。

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学校认定工作组提出复查,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对学校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郭桥小学学生资助组提请复核,郭桥小学学生资助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并予以公示;对反映情况不属实的,应及时向申请人作好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各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第十五条班级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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