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环境保护督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概述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背景1. 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督察是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督察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2.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必要性: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以确保环境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问题能够得到高效整改的关键。
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1. 设立专门的整改机构: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2. 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根据督察组提供的反馈意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3. 加强督导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和督导,监督各地区和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加大整改力度:对于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部门,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效益及挑战1. 效益:通过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实施,解决了大量环境问题,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2. 挑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督察对象的反弹和对整改工作的不配合,以及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难题等。
五、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个人观点和理解1. 观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解决环境问题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理解: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各方的合作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2021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的报告
全文共计697字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的报告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xx〕9号)的任务分工,我委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内部分工文件,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台账在委内部进行初步验收。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按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要求,制定单位内部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委的整改问题均已按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备案。
按属地管理按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备案登记,经我委备案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落户在防城港经开区和高新区内。
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
我委20xx年已组织召开
1。
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北京市【发布时间】2017-07-25【生效时间】2017-07-25【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环境认证督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一抓到底,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环境改善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压实责任,统筹落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统筹组织,层层夯实环保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面整改,务求实效,确保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能立行立改的,迅速行动,坚决“清零”;对需逐步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推进,一抓到底。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固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防患未然的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
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与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二
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与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二1 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与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全力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升整改工作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重点聚焦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以坚实的态度、严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系统、深入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整改原则(一)提高认识把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我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正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标对表,严肃对待,照单全收,不折不2 扣的完成整改任务。
(二)举一反三坚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与中央、省、市督察巡察组反馈的各类问题统筹起来,将问题整改贯穿始终,举一反三,较真碰硬,深入分析^p ,查找原因,一体研究部署,一并抓好整改。
(三)从严从实坚决正视问题,杜绝虚假整改、纸上整改,切实扛起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县委组织部牵头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对整改问题涉及的相关科室要强化督促指导,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的严肃组织处理,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冀自然资字〔2022〕127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127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现将《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10月27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自然资源领域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自然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坚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优先原则,压实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分解任务,明晰职责,细化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制,加强督办督导,坚持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实现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豫卫医〔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各医疗机构:现将《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2021年12月27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涉及我委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进“互联网+医疗废物”,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交接”全程闭环式智能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处置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共性整改任务第1条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仍然存在偏差。
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和行动上仍存在偏差,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政治自觉还不够强。
河南省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豫应急办〔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39号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厅任务的整改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9年3月2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环督改办〔2018〕1号)及《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豫环督改办函〔2019〕1号)要求,切实做好涉及我厅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整改目标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及净土保卫战举措,强化烟花爆竹管控,有效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原则1.深刻认识,提高站位。
坚决把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有效的办法做到真正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
[工作汇报]工信局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工信局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工信局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根据民办发20XX104号文件要求,我局切实把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精准施策、扎实推进,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1.清理整治煤炭经营市场。
一是对全县的煤炭经营网店和经营单位进行信息核查,全县共有煤炭经营户50户,其中办理了营业执照的40 户(正常经营的有28户,未正常经营的12户),没有注册登记的10户,全部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根据我县城乡规划和县域煤炭用量等实际情况,通过招商方式,成立了民乐县域鑫集中供煤有限公司,建设一处占地60亩、具有30万吨以上储存能力的煤炭专营市场一处,目前建设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三是按照“规范设置、合理布局、有效供应、精简便民”的原则,在规范清理整治现有煤炭经营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建设乡镇二级煤炭配送网店,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和备案工作。
四是按照市县制定下发了,明确达标燃煤质量标准,严格执行燃煤采购使用规定,做到来源可控,有据可查。
2.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各乡镇统一指导,各村组积极配合,建立了“乡镇、村、组”三级联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印发了和。
及时掌握、发现网格内的煤炭经营单位散煤使用及销售情况,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提升防治实效,及时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全面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源达标治理。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无组织粉尘污染,对全县多家企业的堆煤场、卸料口、堆渣场等无组织排放源进行专项整治,建立了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堆场,确保企业达标排放运行。
1.切实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采取教育引导、责令改正、依法取缔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对符合条件、已经取得经营资质的经营户,督促其索取检验报告、进货票据,把好煤炭进货合同和进货合作标准,从源头上把好煤炭进货关。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整改目标和措施:(一)强化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xx建设,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省前列,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生态xx建设重点工作会议,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
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任组长;成立市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丁绣峰市长任组长。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包联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专项督查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荆环发〔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专项督查的通知各县、市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强力推进,切实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于9月上旬开展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10日二、督查内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47个整改任务。
三、督查方式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各牵头单位按照《荆州市环保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专项督查责任分工》明确的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各项整改任务专项督查工作。
对照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调阅资料、座谈访谈、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四、督查要求(一)增强工作责任。
认真对照《荆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及整改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清单”,督促各地做到整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具体化,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二)推进对账销号。
对各地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及现场核查,督促各地做好整改工作资料的收集完善,及时开展销号备案工作。
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督办,合力推进整改攻坚。
(三)注重工作实效。
以推动整改为目的,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督查,重点对省领导领衔督办及中省重点关注的整改任务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敢于动真碰硬,持续督查,跟踪问效。
(四)加强信息调度。
督促各地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和整改宣传报道工作,正面展示我市整改工作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3篇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3篇方案一:反馈问题:某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未达标。
整改措施:该地区环保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加大罚款力度,同时要求企业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定期验收。
目标:在半年内使该企业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实施进程:1.立即启动联合执法行动,对该企业进行严格检查。
2.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完成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3.对升级改造后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达标。
5.在整改期满后,环保部门将重新对该企业进行检查评估。
方案二:反馈问题:某地区农村垃圾处理站设施老化、堆放不当。
整改措施:该地区环保部门将对该垃圾处理站进行整改,包括设施更新、加强运营管理和推广农村垃圾分类。
目标:在一年内使该垃圾处理站达到环保标准。
实施进程:1.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垃圾处理站进行检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2.进行设施更新,包括废弃设备的更新和投入新设备。
3.加强运营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对垃圾处理站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新乡村建设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4.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制定宣传方案,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5.在整改期满后,环保部门将重新对该垃圾处理站进行检查评估。
方案三:反馈问题:某地区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氮氧化物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该地区环保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开出高额罚款并要求企业停产整改。
目标:在三个月内使该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环保标准。
实施进程:1.立即启动联合执法行动,对该企业进行严格检查。
2.根据检查结果,要求企业进行停产整改,投入资金加大氮氧化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3.对该企业的停产整改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达到环保标准后再次开业。
4.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能够长期达标。
5.在整改期满后,环保部门将重新对该企业进行检查评估。
方案一: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企业配合整改工作,积极投入资金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并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最新)
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最新)为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历史使命来抓,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按照《X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X发〔X〕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把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分门别类、精准施策,综合发力、扎实推进,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量、见实效,并把整改问题的措施常态化、持续化,建立健全抓整改工作落实的长效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力推进县域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水系保护与修复,强化大气、水环境等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有效保护、经X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把“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主动保护环境的广泛参与良好氛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深入人心,形成推动和保障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强和改进对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
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三年计划任务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阶段性目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持续巩固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县完成水系安全保障,达到生产生活用水水质标准。
X年底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54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比下降1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8.09%。
确保本辖区内水质安全,实现市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美丽浙江”目标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意见,高质量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全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下称“两个高水平”)提供更优质量的生态公共产品。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分类处置。
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着眼长效,标本兼治。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
2024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4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确保通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任务(一)水环境质量方面1.生猪散养“反弹回潮”严重,部分散养户未能及时利用、处理污水,通过暗管、漫流、渗漏等方式排入外环境,县桃源村郑英灯散养户养殖生猪40头,污水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山间河沟。
整改措施:氧化塘铺设防渗膜,重新铺设排污管道,氧化塘尾水用于周边的农田、菜地、竹林等消纳地,不得外排。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桃源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1月20日2.部分养鳗场超取水许可量用水,县3家鳗鱼养殖场用水量将超许可量,即将面临“无水可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要调整优化养殖用水方案,降低新水补充深度和频次,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实时监控用水量、动态预警,落实以水定产、减量节水措施。
二要强化专项执法监督,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加密监督执法频次,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三要依法开展水权交易,合理核增年度用水指标,引导企业由“被动”节水转为“主动”节水。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3.部分养鳗场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规范,合旺鳗鱼养殖场仅有一个废水收集池,大量絮凝剂人工抛洒入池,无法保障污水处理效果,极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整改措施:一要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完善运行管理台账;二要加强自动监测设备的管理,出现故障第一时间联系设备运维方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桃源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0日4.牛蛙、水库网箱等水产养殖,未配套污水治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问题突出,部分牛蛙养殖场清空后未拆除,极易反弹回潮,六角宫水库网箱养殖影响水质。
有关中央巡视组对脱贫攻坚“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脱贫攻坚回头看
有关中央巡视组对脱贫攻坚“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脱贫攻坚回头看得明确整改目标。
咱们要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地整改到位,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整改工作总体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
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3.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整改工作。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1.整改任务一: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培训(1)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脱贫攻坚政策水平。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充分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整改任务二:精准识别贫困人口(1)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回头看”,确保贫困人口识别准确。
(2)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贫困人口信息。
3.整改任务三: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1)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整改任务四: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果(1)加强扶贫项目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实际需求。
(2)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5.整改任务五: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1)选优配强脱贫攻坚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6.整改任务六: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措施。
(2)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形成合力。
三、整改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2023年1月至3月):对照巡视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6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四、整改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人。
2.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7•【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6•【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6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设立专职督察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三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依规依法,严谨规范,做到客观公正;坚持群众路线,信息公开,注重综合效能;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五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
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第六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规划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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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
看”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压实压紧压细责任,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要高。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不仅是环境保护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要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是给予我们整改的机会,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绝不能拖延推诿,切实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二是环保执法要硬。
严格按照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和“六个一律”环保执法利剑行动等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三是压力传导要实。
加大环保督察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四是追责问责要严。
各单位要加大力度完成整改,对存在问题而又不及时转变的单位,按照要求坚决追责。
五是宣传力度要深。
继续加强治理及整改工作的宣传,重点抓好网箱整治、信访案件办理、扬尘整治等方面的宣传。
二、攻击任务
(一)不折不扣的抓好重点问题整改
1.加快推进X山磷石膏渣场防渗治理。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继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三十六条中“完成开磷集团X山渣场
防渗治理”整改。
实施X山磷石膏渣场升级改造,完成940m主体区建设,采取水平排渗施工处理。
一是采用水平钻机在原初期坝顶部(具体位置根据地勘结果确定)钻孔,深度约150m,水平间距约10m。
二是放入DN75PE槽管将堆体内残留酸性孔隙水导出后覆膜防渗。
三是940m-998m主体区降坡平整,覆膜防渗,建立表面导排水系统分离雨水。
完成时限:X年9月30日
牵头单位: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县工业园区办
责任单位:X开磷化肥有限公司
2.抓好“以用定产”相关工作。
完善X园区规划设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见到实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县工业园区办、县投促局、X开磷化肥有限公司
3.加大整治工作的监管力度。
加大重点企业和流域的监管力度,落实80%的环保执法人员、80%的工作时间用于环境监督执法,强力保持执法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各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流域水质达到相关要求。
特别是X34号泉、3000吨/小时处理工程和5000吨/天回收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X河流域内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杜绝偷排现象发生;二是督促X河流域
内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内部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三是按有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等,及时采样分析,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流域水质达到有关要求。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成3000吨/小时处理工程和5000吨/天回收处理工程在线监控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实现与省、市联网。
完成时限:X年6月30日
牵头单位: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要求,继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三十五条中“流域内区(市、县)政府负责实施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
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削减氮磷污染,达到一级A 标准。
完善污水管网,实现污水应收尽收。
入厂处理”整改,尽快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
完成时限:X年5月30日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X水投水务集团X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二)全力以赴抓好网箱养殖常态管理
1.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
按照要求,抓好网箱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工作,建立X流域(X水域)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网箱养殖常态化巡查巡检,防止反弹。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海事处、县水务局、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小寨坝镇、九庄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
2.完成X库区(X水域)水上漂浮物、浮动设施等的拆除。
完成时限:X年8月30日
牵头单位:县海事处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小寨坝镇、九庄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
3.严格按照全省网箱养殖规划要求,控制在52.4亩以内。
对县域外其他区域将网箱非法推移到X水域的现象,坚决采取措施给予打击,保留好证据。
完成时限:X年8月30日
牵头单位:县海事处、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小寨坝镇、九庄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
(三)不遗余力开展整改“回头看”
1.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
全面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县的23个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县的1个问题和中央环
保督察组交办我县的35件信访投诉案件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查进度、查责任、查质量、查新情况,分门别类抓整改、优化完善具体技术措施,巩固提升整改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环保整改办、县督办督查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工作联动,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整改工作出现新问题。
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造成生态损害的依法严格赔偿,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进一步规范整改卷宗备查。
严格按照《X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资料整编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归档整理,各单位再一次对各类档案、印证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形成规范卷宗备查,做好中央、省的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环保整改办
责任单位:县环保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加强治理及整改工作宣传,紧紧围绕网箱整治、信访案件办理、扬尘整治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突出整改工作亮点及宣传教育实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环保整改办
责任单位:县环保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重点问题整改。
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内容、时限、责任单位,各单位要细化到每个工作任务、每个管理对象、每个管理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整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确保全面完成重点问题整改任务。
(二)强化跟踪督察扎实推进整改。
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县环保整改办、县督办督查局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有关县领导定期调度整改攻坚工作,确保各单位认真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实行季度汇报制度,县环境整改办原则上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一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各涉及单位每月将整改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县环保整改办
(电子版本通过内网传送至环境保护局收发员处),确保整改工作不走样,严防出现新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问责。
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对未按时限落实整改及“回头看”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