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论自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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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厚:论自然美
就美的本质说,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1956年我在自己第一篇美学文章中特地把它提出来,有如《美学三题议》所说,“在自然美问题上,我觉得各派美学观暴露的最为鲜明。因为在这里,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似乎很难统一。……不是认为自然无美,美只是人类主观意识加上去的(朱光潜),便是认为自然美在其本身的自然条件,与人类无关(蔡仪)。我当时主要是企图说明这两条路作为哲学都行不通,只有认为自然美的本质任然来着客观的社会生活、实践,才是正确的道路。”即是说,如果认为自然美来自主观的情感意识,那为什么有的自然对象美而另一些则否呢?如果认为美就在自然本身的色彩、形体、姿态等等,那为什么这些色彩、形体、姿态就会引起你的审美愉快既是美呢?这仍然是在本讲开头指出的“棘手问题”。对这个问题,我当年提出了“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亦即“自然的人化”说。但“自然的人化”说却一直遭到误解和反对。它常常被人们从字面含义上肤浅地了解为被人力开发了的自然对象,如开垦了的土地、种植的庄家、被饲养的家畜等等。它们的确可以是美的对象。那么,在此之外的广大自然,美在何处和美从何来呢?
其实,“自然地人化”可以分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通过劳动、技术去改造自然事物,这是狭义的自然人化。我所说的自然的人化,一般都是从广义上说的,广义的“自然的人化”是一个哲学概念。天空、大海、沙漠、荒山野林,没有经人去改造,但也是“自然的人化”。
因为“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仅仅看做是经过劳动改造了的对象。狭义的自然的人化即经过人改造过的自然的对象,如人所培植的花草等等,也确乎是美,但社会越发展,人们便越要也越能欣赏暴风骤雨、沙漠、荒凉的风景等等没有改造的自然,越要也越能欣赏像昆明石林这样似乎是杂乱无章的奇特美景,这些东西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已消失,而愈以其感性形式吸引着人们。人在欣赏这些表面上似乎与人抗争的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一种高昂的美感愉快。所以,所谓“被掌握了的规律性”,也是从广义上讲的。和谐、小巧、光滑、对称是掌握了的规律性。不和谐、巨大、杂乱在这里也是作为一种掌握了的规律性。艺术家就经常运用这种规律性。所以应该站在一种广阔的历史视野上理解“自然的人化”。此外,还有人经常把“自然的人化’解释为比拟性的,将自然对象赋予人的想象、情感、意会,如把一块顽石想象为阿诗玛,把松、竹、梅比作人的清风亮节,将自然对象作为人格的理想等等。这是康德讲的“道德的象征”。这样理解“自然的人化”只能是种借用,并不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是从人的本质、从人类整个发展(异化和人性复归)中讲“自然的人化”,提到“美的规律”的。因此,“自然的人化”涉及的是人类实践活动与自然的历史关系。尽管这种关系在未经改造过的大自然身上完全看不出来,感知不到。按前述美事真善统一的观点,如果说就社会美而言,善是形式,真是内容的话,那么自然美便恰恰相
反,真是形式、善是内容。内容一般是不易看到的。正如在社会美中,你看到的常常只是人类的力量、事业、功勋、伟绩;而在自然美中,你看到的常常便只是自然本身合规律性的形式、性能、结构等等。
社会美有历史尺度问题,自然美亦然。那么,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变的历史尺度,大体说来,又如何理解和计算呢?这个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大体从何时开始的呢?
首先要指出,狭义的“自然的人化”(即通过劳动、技术改造自然事物)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虽然不一定是直接的基础),是使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改变的根本原因。原始人为什么不能欣赏山水花鸟,就是因为当时狭义的自然人化水平即生产力水平,使他跟自然的关系不存在那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在狩猎的时代或狩猎的原始民族中,大概只有某些种类的动物成为人类活动和意识的对象,其他的自然界不是与人无关(如山水花鸟),便是与人敌对(如雷电烈日)。农业社会之所以是人类历史的最大进展也正在于它使人类安居,并循天时(季候、昼夜)、地利(水土山河)而延续着巩固着秩序化得生活,众多自然事物和整个大自然逐渐成为人类生活活动的真正的客观环境、条件、资源、工具,从而成为对象。这虽然还不是审美对象,却是它们日后成为个人审美对象的前提基础和根源,即是说,它们(自然界和广大自然对象、事物)开始获有了美的本质,具有了审美性质。可见,“自然地人化”作为哲学美学概念,只涉及美的本质,它指出美的本质的人类历史性格,它是山水花鸟、自然景物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的最后根源和前提条件。正如个人如果处在暴风雷电或烈火猛焰
或毒蛇恶兽的侵袭中,这些对象决不会成为个人审美对象,在这种时候,花鸟山水也同样不会成为审美对象一样,大自然至于人类,亦然。只有在狭义的自然人化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开始出现广义的自然人化。可见,哲学美学所处理的自然美问题,只关系美的根源、本质。至于具体的自然景物、山水花鸟如何和何时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则属于历史具体地逐一研讨的实证科学问题。其实,不同的社会生活、制度、观念、信仰、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等等都影响、制约甚至决定着自然风景以及各种具体的自然景物是否和如何成为特定人们的审美对象或美学客体。例如,中国中世纪与欧洲中世纪对待山水自然,便颇有不同。自然景色、山水风貌是中国古代文人墨客最为心爱的欣赏对象、美学客体,但对于欧洲的僧侣、教士,却大谬不然,它们可以被看作是魔鬼的化身或诱惑。
可见,在美的本质的大前提下,作为审美对象的山水花鸟、自然景物却仍有其自身的不同变迁、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它具体反射在文化、艺术的领域中。
以中国为例,便可以看出,它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如果初步区划一下,便至少可以分出一下四个阶段或时期。
最早是神秘恐惧的神话阶段,从《山海经》里众多怪异到《楚辞.招魂》里的四方不可居留,以及包括后羿射日、女娲补天、警卫填海等等故事,展示的是一个自然与人相敌对相抗争的世界。
以后便是寄托幸福生活和长生幻想的世界。从秦代的求仙活动到汉赋
里对皇家园林的辅构描绘,到汉画像石里的自然景物和劳动场面,也一直到谢灵运的山水诗篇,等等,它们主要是与现实社会生活直接联系着的自然,是生活或人力加工过和幻想加工过的自然。陶潜的《桃花源记》是这两者的并行不悖的交织。
再后便是本色的自然阶段了。不再增添神话的或想象的内容,也不再作为生活得图景和背景,也不再作为寓意或象征,大自然的山水花鸟以其自身作为人们赏心悦目、寄兴移情的对象。它们已从各种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其自身的色彩、形体、容貌、姿态来吸引人、感动人,成为人们抒发情感和充分感知的对象,它们表现为诗词书画各种情景和境界等等。
最后便是现代。现代并不排斥上述三个阶段,而且还要保存它们;但现代毕竟是人进入征服宇宙怀抱宇宙的历史时期。所谓“自然的人人化”是极大的扩展了。一种无垠辽阔的时空感受所带来的哲理特征,将标志着一种新的自然美形态的出现。
从“自然的人化”的美的本质,到作为审美对象的五色缤纷的自然景象,是一个由工具本体到心理本体的进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