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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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学位字〔2009〕173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为适应新形势下学位授予工作,学校研究决定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07〕3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已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07〕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学位 授予 规章 通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9年7月28日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型授予硕士、博士学位。

第二章硕士学位第三条 学术水平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 资格审查(一)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院(系)组织专人按照本细则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负责进行。

(二)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由各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模式自行制定。

(三)单考委培硕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遵照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标准执行。

(四)对于在校期间受到记过处分者,需由本人申请、院(系)推荐、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认为确有显著进步表现,经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全面资格审查后予以学位申请资格。

(五)对于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需在解除留校察看期后,由本人申请、院(系)推荐、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认为确有显著进步表现,经校学位办全面资格审查后予以学位申请资格。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PPT 57页)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PPT 57页)
04.11.2019
一、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
项目简介
在某个学科领域内,通过征文形式,面向海内外选拔在学博士研究生,
为其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帮助博士生开阔视野,启迪
智慧,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资助项目数及资助强度
现有12个学科门类,原则上每个门类资助1个,理学、工学门类资助 2~3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5万元左右。
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组成; 学校鼓励导师进行博士生开题,就学位论文题目与 研究方案进行论证,开题报告计2 学分。
04.11.2019
第七章 培养计划
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本领 域较高级别的学术会议。
导师根据培养需要决定博士生是否参加学术 会议以及参加学术会议的主题与类型;
学院需将通过检查与审核的研究生培养计划(以及 调整与变更的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备案,供研究 生院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估;
若研究生院在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估时发现问题,有 权通过学院(学科点)要求导师更改或调整研究生 培养计划。
04.11.2019
第七章 培养计划
实践环节
应用型研究生需要加强实践能力与动手能力 的培养;
04.11.2019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章 培养目标 第四章 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第五章 学术论文与学术标准 第六章 培养方案 第七章 培养计划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九章 附则
04.11.2019
第五章 学术论文与学术标准
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要求保持不变
04.11.2019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章 培养目标 第四章 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第五章 学术论文与学术标准 第六章 培养方案 第七章 培养计划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九章 附则

中国科技大学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中国科技大学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研究生院、校学位办2011年4月目录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4)数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12)物理、天文一级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17)化学与材料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25)工程科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31)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学环境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41)生命科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4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46)工商管理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48)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55)科学技术史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62)科技哲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66)核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68)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71)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75)智能所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80)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我校博士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学校研究决定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09〕173号)中涉及博士学位标准——博士授予的资格、条件与程序等进行修订。

第二条学位标准修订思路(一)树立“质量优异、追求卓越”的价值与理念;(二)以学生为本,以博士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三)“过程管理”与“出口把关”相结合;(四)培养全球视野,提升国际学术交流能力;(五)数量服从质量,学科差异服从总体质量要求;(六)体现我校博士培养学术标准的国际水平。

第三条校级学位标准为各学科学位标准的最低要求,各分学位委员会可根据自身情况制订高于校级标准的学位标准,但不得低于校级标准,各分学位委员会所属的一级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制订高于分学位委员会标准的学位标准。

中科大博士招生简章 2023

中科大博士招生简章 2023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是一所以科教融合为办学模式、研究生教育为办学主体、精英化本科教育为办学特色的创新型大学。

2023年国科大共有130余个培养单位(具体指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中心、园、台、站及国科大所属各院系,下同)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10大学科门类的160余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国科大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为保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招生质量,规范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培养目标第一条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第二章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第二条招收博士生的单位和学科、专业必须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权;博士生指导教师必须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并遴选上岗,并须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第三条招收博士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培养条件;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并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导师本人应从事研究工作,并有足够的研究经费。

第四条各研究所、各院系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科研工作需要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培养条件、培养能力和学生就业情况,提出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需求,并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汇总各单位招生计划需求数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科学院学科战略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向教育部提出全校招生计划需求。

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全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综合考虑全校总体情况,结合社会需求和各单位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及教育贡献,统筹安排和制定全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第五条各研究所、各院系应积极落实和执行招生计划。

在录取过程中确需进行计划调整的,应将调整意见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调整。

第六条各单位的招生计划数仅在招生年度当年有效。

春季和秋季的录取数均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

录取的直博生占用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不占用硕士招生计划。

第三章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第七条各研究所、各院系负责编制本单位当年的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并按规定时间报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培养方案中国科技大学作为国家重点大学,旨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培养过程中努力营造学术氛围,为学生提供全面而且系统的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才能。

根据不同的学术水平,学校采用了多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首先是全日制学术学位课程。

此课程主要分为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学生需要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培养,使其能够成为拥有创新性思维与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其中,学士学位主要着重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完善,以及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以及社会职能的理解;硕士学位更加强调在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以及学术能力的提升;而博士学位则以深入研究为主导,同时也要求学生提高实践能力,能够独立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从而获得高水平的科学发现与技术应用成果。

另外,还有非全日制学术学位课程。

这类课程主要是为那些已经从事职业或研究性工作的学员提供,课程内容比全日制学习要简单许多,学生既可以完成自己的学业,也可以把时间投入到社会实践中,理论与实践并重,尤其是把社会问题带入学习中,更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此外,学校还设立了新兴学科研究生项目,致力于培养能够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端研究人才。

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定期举办新兴学科研究生课程,并完善培养体系,提升课程内容、教学质量,努力让学生充分发挥创新潜力。

最后,中国科技大学还推出了“国际学术计划”,旨在吸引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赴校学习,增强国际交流,丰富学校文化氛围,推动学校国际化进程,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人才。

该计划已开设学术交流课程,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让学生可以在国际化的教学环境中,获得更具深度和广度的学术学习。

总之,中国科技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采取多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学术课程,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满足当代社会需要。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校研字〔2009〕285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为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研究生更好更快就业,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现予印发施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主题词:研究生学籍 管理 规章 通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2009年12月15日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研究生更好更快就业,学校实行适度弹性的研究生学籍管理,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第二条对于硕士研究生:(一)修完所需学分,但未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参加就业,学校相关部门将给予办理离校手续与就业派遣手续。

(二)修完所需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达到授予硕士学位要求,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参加就业,学校相关部门将给予办理离校手续与就业派遣手续。

一旦其论文发表达到授予硕士学位要求,可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对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包括直博生):(一)转博当年不编制就业计划,转博后若要求提前就业,经导师同意,在符合硕士答辩条件下可先行参加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授予硕士学位,学校相关部门将给予办理离校手续与就业派遣手续。

(二)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可继续保留其博士研究生资格,培养类型转为在职定向培养(不享受基本助学金、住宿补贴与三助岗位津贴等)。

经过在职培养,达到授予博士学位要求(其用于硕士学位申请的课程学分与论文不能再用于申请博士学位),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第四条对于各类博士研究生:(一)完成博士阶段学分培养要求,但未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可以获得博士结业证书,办理离校手续与就业派遣手续。

(二)完成博士阶段学分培养要求,论文答辩通过,但未满足论文发表要求,可以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办理离校手续与就业派遣手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委员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委员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位委员会”)领导全校的学位工作,负责全校的学科建设,在国家授权范围内负责全校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评定和授予工作,负责全校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1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第三条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

秘书长、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校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每年4 月、6 月、12 月份各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主任委员或全体委员会议。

第五条校学位委员会下设学位分委员会,包括:数学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物理天文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化学与材料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地学环境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生命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力学工程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学科学位分委员会、管理人文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核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微尺度国家实验室学位分委员会、军工保密类学位分委员会、智能所学位分委员会和若干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即“专业学位(管理类)学位分委员会”、“专业学位(工程类)学位分委员会”)等;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要调整与增设部分学位分委员会。

第六条学位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学位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相关院系推荐,各学位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校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

第七条校学位委员会与各学位分委员会,若有需要投票表决的事项,到会委员人数须高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

第三章各级组织机构职能第八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学位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职能。

第九条校学位委员会职能(一)学科建设工作1.审议学校学科建设与学科发展规划;2.对学校各级重点学科申报进行初审;3.负责学校各类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的初审;4.在国家授权的学科领域内,自行审批新增各级学位点;5.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学科调整的建议;6.负责学校新增博士生导师的资格评审和每年博士生导师招生的上岗选聘工作;7.审定学校各授权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USTC)是中国高等教育机构良好发展的标志之一,其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

USTC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建立在良好的学术环境、强大的科研资源和优质的教学质量的基础之上。

USTC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能够适应新科学技术发展的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是增强学生的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及培养跨学科视野和创新能力,使其能够在知识经济时代独立思考和发挥领导作用,有效发挥社会作用。

USTC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既注重理论学习,又重视实践性的实践能力和能力的训练,以获得学术研究成果,紧密结合理论和实践,形成一种深入、在专业理论学习基础上进行成果,以备应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USTC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内容设置有比较充分的理论培训和实践能力培训,理论培训主要围绕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课程内容涉及计算机科学、信息工程、物理学、材料科学、数学、统计学、元素化学、物理化学、数据结构、逻辑学等。

此外,USTC还设有许多实践性学科,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实验室设计、工程制作、设备运行等。

在USTC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设计下,研究生首先要完成学术学位的申请工作,然后完成学术学位的学习要求,并参加USTC的各项学习活动,另外,USTC还要求研究生参加学术论坛、技术讲座、参加学术期刊、校友数据库等,以增加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科学素养,使其能够顺利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

USTC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了USTC的专业的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不仅培养学生的学术知识与研究能力,更重要的是培训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跨学科跨界的视角、创业及社会责任感。

USTC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出有创意及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能够满足中国社会未来科研需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项目- “4+2+3” 培养模式项目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中科大) 和香港城市大学 (简称城大)之“本硕博连读培养项目”旨在充分利用两校的学科优势,在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培养杰出人才。

获中科大推荐参加“本硕博连读培养项目”的本科毕业生,在中科大修读硕士课程,完成后修读城大博士生课程。

学生可以同时在两校获得学习和科研经历,接受两校导师的共同指导。

达到城大学业标准的学生,可获得城大颁发的博士学位。

录取标准录取学生必须获得中科大推免生资格,以考生实际本科成绩为准及参加由中科大及城大组织的额外面试,且英语能力达以下最低要求:∙托福(TOEFL)笔试成绩达550分/托福计算机试成绩达213分/托福网上试成绩达79分;或∙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总级别6.5或以上“本硕博连读培养项目”的学生从中科大获得硕士推免生资格的第四学年的本科生中择优选拔,选拔过程及人数须由双方共同参与确定。

学习年限本硕博连读项目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九年。

学习安排原则上学生第一至四学年在中科大修读并完成本科课程。

学生在中科大完成第四年的本科课程学习并获得中科大推免生资格后要接受硕博连读生的资格综合考核,该资格综合考核可由两校成立的小组进行。

成绩优秀的本科生可获中科大推荐参加中科大与城大的“本硕博连读培养项目”。

获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在中科大修读硕士课程,为期三年,第三年保留科大硕士生身份,并同时获得城大博士生身份。

在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后在城大(香港本部)修读博士课程及完成学位论文。

学生可以在修读博士课程期间,完成中科大的硕士学位论文和发表文章的要求,并申请中科大的硕士学位。

城大的博士学位正常期限为三年。

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在进入硕博连读培养阶段后,由两校成立不少于三人组成的督导小组(Qualifying Panel)跟进其学习进度。

督导小组的基本成员可包括中科大导师。

注册与相关费用学生第八及第九年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每月获发城大研究生奖学金港币14,800元(含住宿及生活费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教育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教育培养方案


老课号 022155 103D01 017048 001011 001012 001132

课程名称 光学与原子物理 体育选项(2) 概率论 实变函数 复变函数 数学建模
14
学时 60 80 40 80 60 100 80 60 40
学分 3 4 1 4
1.5 5 4 3 2
22.5+2
学时 80 40 80 80 80 40

课程名称 有限元方法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控制论 群与代数表示论 图论 代数拓扑 金融经济学 动态经济学方法


学时 60 60 60 60 60 80 60 60
学分 3 3 3 3 3 4 3 3
新课号 MA03021 MA03020

老课号 001556 001088

课程名称 拓扑学选讲 数理经济学

老课号 104007 018502 103B01 022153 022162 001002 001007 001005 001528


课程名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综合英语二级 基础体育选项 力学与热学 大学物理-基础实验 数学分析(2) 线性代数(1) 初等数论 符号计算系统 文化素质类课程
( 7+2* )门课
学分 4 4 4
3 3 3 3 3 3 4
60
3
60
3
18+6
新课号 MA03008 MA03007 MA04001 MA03024 MA04241 MA04311 MA23003 MA23004
老课号 001052 001050 001107 001246 001603 001611 001137 00113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于2019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欢迎有抱负、有理想、有社会使命感的优秀人才申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我国和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拥有全面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一项重要的任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依据中国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令第26号)和“科技创新,精准发展”的原则,将开展良好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以硕士毕业生为主要对象,招收自主招生和推荐招生两种方式。

自主招生向全国开放招生,推荐招生紧紧围绕学校领域重点建设专业和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同时结合本校学科优势向全国特定专业、特定方向招生。

本校遵循开放、竞争、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推行多元化学术氛围,努力做到质量有保证,师资充足,学习管理到位,营造良好的研究学习环境,引领学生持续发展。

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将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以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欢迎我国有抱负的年轻人参与,共同培育中国社会的优秀青年人才,为社会科学技术发展作出贡献。

环境工程专业硕博连续培养研究方案生培养方案

环境工程专业硕博连续培养研究方案生培养方案

环境工程专业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3002 )一、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本专业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应为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应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应具有环境工程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熟练地应用计算机及现代信息工具,全面了解环境工程学科的发展动向,有适应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用意识,并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毕业后能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案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

而且具备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工程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1、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资源化主要研究与水污染治理相关的新理论和新技术。

侧重于新型高效水处理药剂与材料的研制和应用基础研究,废(污)水处理技术与资源化研究,生活水源地藻类污染控制理论和技术研究,水源地营养物质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等。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理论与工程技术主要研究大气环境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与大气环境因子的关系和污染物理化特性的演变规律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侧重于研究大中尺度的大气污染物的时空分布规律、主要大气污染物防治技术等。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主要研究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的新理论与新技术;侧重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

4、环境污染与健康主要研究环境污染物对生物体,特别是人体健康的危害机理、危险度评价,以及危害诊断、预防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原则上不能提前毕业,对于满足“九学术成果要求”中规定的特别优秀者,可提前一年申请毕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为规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任课教师1.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由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少数课程,经院(系)、室推荐,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以下简称“培养办”)同意,也可由教学效果好、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对于初次讲授研究生课程者,其课程教学计划应由相应学科点组织审阅,教师需通过 院(系)、室组织的试讲后方可正式授课。

2.任课教师应对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负责,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写出详细备课笔记,并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

教师课堂讲授应做到理论阐 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注意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的培养。

3.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课程表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

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停课、更改课程核心内容和授课学时。

因故要求停课或更改学时,必须于 该课程计划开课前一学期提出书面报告,经开课单位同意报培养办批准后方能作出安排。

4.为保证课程教学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任课教师因生病、出差等原因需要调整授课时间,要填写“研究生课程安排变动、调课申请表”,一周以内的,要经院 (系)、室主任批准,报培养办备案;一周以上的,要报培养办批准。

开课单位需及时将有关变动信息通知到学生。

若遇其它突发性事件,将视具体情况处理。

5.各院(系)、室若需外聘教师或返聘我校退休教师讲授研究生基础课程的,需填写“研究生课程拟外聘、返聘教员推荐表”,于报课程教学计划的同时,提交培养办审批后方可进行。

6.各院(系)、室应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意见。

培养办将适时组织对各门课程进行 多种形式的教学检查和评估。

对有漏课、上课迟到或早退等行为者,按学校关于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课程管理1.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有课程编号的)是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和研究生选课的依据,开课单位必须按时开课。

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0-08-27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代码:0810)一、培养目标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我国经济、技术、教育发展需要,从事通信、信息与电子工程领域的研究、开发、教学、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较强的实际工作的能力;博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研究方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设有: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科代码: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学科代码:081002),信息安全(学科代码:081020)3个二级学科。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1.无线通信2.移动通信网3.互联网4.网络安全5.媒体内容安全6.多媒体处理与通信7.雷达系统8.通信信号处理9.数据压缩与编码10.语音信号处理11.图象处理12.遥感信息处理13.生物医学信号处理 14.信息检索15.信息融合16.视觉计算三、学制及学分1.硕士培养模式。

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或免试推荐等形式,取得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者,学制3年。

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35分(含开题报告2学分)。

2.硕博一体化培养模式。

在读硕士研究生入学2~3年后,完成硕士阶段基本学习任务,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可以取得博士生资格,其中博士阶段学制为3~4年。

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45分(含博士论文开题报告2学分)。

3.普通博士生培养模式。

对于已取得硕士学位,通过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者,学制为3~4年。

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12分(含开题报告2学分)。

四、课程设置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由按研究生院负责设置。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实行岗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实行岗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细则研[2000]03号根据校研[2000]02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研究生中设立助教、助研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为便于管理,规范运作,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一、关于助教岗位1.助教岗位的设置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助教岗位的设置数目,向全校公布。

每年6月上旬公布秋季学期的助教岗位,12月上旬公布次年春季学期的助教岗位。

2.助教岗位的基本职责担任理论课程助教的基本职责是:A.随堂听课,上好答疑、辅导、习题和讨论课;B.100%批改作业;C.参加监考和评卷工作;D.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工作。

担任实验课辅导的助教的基本职责是:A.实验课前的预习和准备工作;B.实验前的讲解和实验过程指导;C.100%的批改实验报告;D.答疑、讨论和总结;E.实验课教师布置的其他工作。

3.助教岗位基本工作量及津贴标准40人班级的周学时为4,上满一学期的辅导工作为一个助教岗位的标准工作量,硕士研究生岗位津贴每人每月300元,博士研究生岗位津贴每人每月400元。

根据每门课程的实际学时数和学生人数,岗位津贴可作适当调整。

学时(周次)‐人数‐岗位津贴换算表单位(元) 40学时(周2) 60学时(周3)80学时(周4)100学时(周5) 120学时(周6)24人及以下 100(135) 150(150) 200(250) 250(300) 300(350)25‐34人 125(165) 190(225) 250(350) 310(425) 375(450)35‐44人 150(200) 225(300) 300标准(400) 375(500) ——45‐50人 175(230) 260(375) 350(450) —— ——注:括号内为博士生兼任助教的标准实验课周次‐人数岗位津贴换算表单位(元) 周1 周2 周310人 75 150 22511‐20人 150 300(标准) 38021‐30人 225 380 ——31‐40人 300 —— ——硕士生岗位津贴每月300元及其以上(博士生每月400元及其以上)为全额助教岗位,硕士生岗位津贴每月低于3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低于400元)为半额助教岗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机制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机制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机制实施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本校”)是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重点,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研创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特色,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精英为目标的高水平研究生院。

为保证本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的优质化发展,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机制,是指在本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中,根据学生研究成绩及其他客观情况,结合学院和学校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要求,将研究生分流退出,由本校规定的其他院校继续培养的机制。

二、实施办法(一)分流退出的学生1、研究生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学院经考察,可以将其分流退出;2、研究能力不足,无法保证培养质量的学生,学院经考察,可以将其分流退出;3、研究方向发生变化,没有合适学科类别可供选择的学生,学院经考察,可以将其分流退出;4、其他涉及到学业考核的原因,学院经考察,可以将其分流退出;5、被宣布失联的学生,学院经考察,可以将其分流退出。

(二)继续培养的学校1、本校规定的其他院校;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校;3、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的研究机构。

(三)分流退出的程序1、学院发现学生满足分流退出条件时,应当积极指导和辅导学生,为其分流退出提供便利;2、学院应当审核学生申请分流退出的材料,并在学校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与学生协商;3、学校应当审核学生分流退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学生有资格向其他学校申请继续学业;4、学生分流退出后,仍可以继续在本校研究,符合本校的考试要求,可以获得本校的学位;5、学院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备学生分流退出情况,并及时做好学生的咨询和跟踪工作;6、学校应当及时向学院报备学生分流退出情况,并定期监测学生分流退出情况,按规定作出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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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积极稳妥地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逐步把我校建成重要的博士生培养基地,特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希望各博士点参照执行。

一、博士生培养目标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范围内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课程设置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学位条例,博士生必须修完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并取得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如下表所列: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54学时 2学分课堂教学为主
英语 126学时2学分课堂教学
基础理论 40学时 2学分课堂讲授与研讨相结合 专业课 40学时 2学分课堂讲授与研讨相结合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另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应该至少修满11学分,即上述课程学习8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开题报告1学分,作学术报告1学分,参加学术报告1学分。

根据教育部1998年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博士生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

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是否必修第二外语,由博士点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决定。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者,英语为必修课,且课内学时不 得少于144学时。

2.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语课作为博士生的学位课,考试成绩75分为合格。

3.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内容应包括:加深和拓宽专业知识需要的基础理论和相应的现代实验技术;为进入学科前沿和研究课题需要阅读的学术专著和专题文献。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一般采用在导师指导下阅读学术专著和专业文献为主,教学方法拟采用自学、讲课与研讨相结合。

部分专业的博士生课程也可以以课堂讲授为主。

专业必修课的考试由学位分委员会指定三位或三位以上教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

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生效。

4.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均应对本点博士生的知识结构提出要求,具体体现为本科阶段的主要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课程、硕士生阶段的
学位课程和今后科研中常用 的本学科的经典学术著作等。

在制定培养计划时,要审核每个博士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学过的课程,对照本专业博士生的基本要求列出所要补修的课程。

尤其对于以 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和硕士阶段为非本专业的博士生,一定要列出必需补修的课程,写入培养计划。

补修的课程一定要与相应的本科生或硕士生同堂听课、同堂考 试,考试成绩亦记入培养计划。

如需补修课程的课内学时总数超过240学时,学制相应延长一年,延长期间费用由指导教师或所在课题组解决,生活费用由本 人以兼做助教、助研等方式解决。

另外,理工科的博士研究生还应选修一些人文课程,以提高文化素养。

三、博士生的资格综合考核
1.根据我校在读博士生的几种不同来源,规定如下:
i)已取得硕士学位并经过博士生入学统一考试者,不再进行资格综合考核。

ii)硕博连读生由硕士生阶段进入博士生阶段要经过资格综合考核。

iii)“4-2-3”分流制研究生由硕士生阶段进入博士生阶段要经过资格综合考核。

iv)在学硕士研究生,因学业优异提前进入博士阶段者要经过资格综合考核。

2.考核时间及条件:
“4-2-3”分流制和提前攻博者资格综合考核在硕士阶段的第四学期末进行。

参加考核的基本条件是修满硕士阶段必需的学分,且成绩优秀,已表现出较强 的科研能力。

硕博连读生资格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具体规定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暂行办法》。

3.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i)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素养: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学风;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ii)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考试。

iii)科研能力的考核。

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素养考核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主持。

后两项业务考核由系分管主任组织的考核小组来主持。

考核是否合格由系书面报告研究生院。

四、培养计划的制定
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由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共同制定。

培养计划应根据培养要求及博士生的特点,经学位点讨论通过,由学位分委 员会批准实施。

一式二份,系留一份,报研究生院一份。

培养计划应根据博士生的特点、基础和研究方向制定,内容包括:
(1)研究方向及必须学习的课程,包括必需补修的本科课程或硕士课程。

(2)主要阅读的学术专著和专业文献名称、阅读要求(如读书
报告、专题综述或专题小论文等)。

(3)开题报告、论文研究、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等计划。

(4)论文的预期成果。

五、博士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论文是科研成果的表述和总结。

博士生从事科研和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硕博连读生不得少于三年。

博士论文的选题应注重学术价值或在技术、工程中的应用价值,论文选题应有充实的科研工作量和创新性。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1.进入博士论文阶段的半年内要提出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撰写,并在教研室(研究室)或学位点的学术活动会议上报告。

开题 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科学依据、国内外的研究状况、设备条件、实施方案、预计的工作进程等。

经过论证后填写正式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 告,由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系(室)和研究生院备案,作为研究生未来申请论文答辩时的必备材料之一。

2.每月至少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一次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

3.论文期间应经常参加专业或跨专业的学术研讨会,积极汲取其他学者的有益经验;也应该定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博士论文的阶段性成果。

4.从事科学研究和做论文期间,应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正式发表(至少已被接收)与科研题目有关的(或阶段性的)学术论文,论文数量不少于两篇。

由于各 学科本身的特点和所处的学术环境不同,各博士点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定出发表论文的数量要求(一般多于两篇)。

5.博士学位论文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博士论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i)综述,介绍该研究方向(课题)的国内外已有工作、最新动态及尚待解决的问题,说明该选题的科学意义。

ii)本论文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取得的成果,该成果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iii)采用的研究方法,对研究成果的分析和总结概括。

iv)列出重要的参考文献。

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中的有关条文。

必须强调,在需要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必须注明出处,篇幅不能太多。

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导师要对论文的内容全面负责,指导小组应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

论文申请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以听取专家意见,对论文作必要的修改。

申请答辩时,必须有导师对论文的书面评价。

六、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旨在使博士生处于良好的学术集体中,博采众长,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协作精神。

导师的主要职责为:参与选拔博士生;参与制定本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指导博士生进行论文选题、科学研 究、撰写论文,与研究生分析、讨论研究结果,切实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

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指导小组的职责是协助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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