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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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际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03-27发布2006-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2626-1992《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 /T 6223—1997《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T 6224.1-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总透漏率的试验方法》、GB/T6224.2—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的过滤效率的试验方法》、GB/T 6224.3—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死腔的试验方法》和GB/T 6224.4—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对空气呼吸阻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262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从《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所规范产品的防护对象从防粉尘扩大到防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增加了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术语和定义。

——在面罩类型中增加了全面罩、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防颗粒物过滤元件分类,即防非油性颗粒物(以KN标记)和防油性颗粒物(以KP标记),并分别规定了检测条件。

——改变了过滤效率检测条件,取代医用滑石粉,用氯化钠代表非油性颗粒物,用DOP 代表油性颗粒物,使用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粒径,并将检测流量从30 L/min提高到85 L/min,从检测初始过滤效率改变为加载过滤效率。

——增加了过滤元件的过滤效率级别,半面罩有90.0%、95.0%和99.97%3个过滤效率级别,全面罩有95.0%和99.97%两个过滤效率级别。

——增加了对呼吸器面罩总泄漏率(适用于随弃式面罩)和泄漏率(适用于可更换式面罩)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将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的检测流量从30 L/min提高到85 L/min。

——删除了对吸气阻力上升值、湿阻力上升值和面罩质量的技术要求。

2024年呼吸防护器的分类(三篇)

2024年呼吸防护器的分类(三篇)

2024年呼吸防护器的分类生产操作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一些有害气体、蒸气、烟雾和粉尘等,因操作条件或工艺设备所限,在尘毒污染处、处理事故、抢修抢险、剧毒操作及在狭小的密闭舱室内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宜的呼吸器官保护器,以保证作业人员在尘毒污染或缺氧的环境中正常呼吸和安全健康。

呼吸器的种类很多,按其工作原理为分空气过滤式和供气式两大类。

一、空气过滤式呼吸器过滤式呼吸器是将空气中有害物质予以净化,滤除可能吸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使呼吸的空气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过滤式呼吸器的特点是较轻便,适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很高,且空气中含氧气量不少于18%的作业环境。

一般不在罐、槽等狭小密闭的容器中使用。

1.防尘呼吸器防尘呼吸器是否符合要求,主要考虑的问题是:过滤器对呼吸所造成的阻力,脸盖是否适于各种脸型,被过滤的尘粒的粒径的大小。

呼吸器应在粉尘环境中使用较长时间后呼吸阻力仍然很低,太大的阻力不会消耗体力,而且长此下去会使肺部受到损害,高效率的过滤器应该在能够滤掉很小尘粒的同时仍能使呼吸阻力很小。

防尘呼吸器主要有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和送风式过滤防尘面具两种。

自吸式防尘口罩由罩体、滤盒滤料、呼吸气阀、固定拉带组成。

送风式防尘面具有口罩式、面罩式和头盔式,由过滤器、导管和送排风的微电机及风泵组成。

其净化过滤作用全靠多孔性滤料,通常吸气和呼气分为两个通道。

性能好的呼吸器能滤掉细尘,且有较好的通气性,阻力小。

这类口罩使用一段时间后,因粉尘阻塞滤料孔隙,呼吸阻力会增大,须注意更换滤料后再使用。

2.防毒呼吸器过滤式防毒呼吸器目前主要是自吸式。

一般由面罩、滤毒罐、固定系统等部件构成。

防毒呼吸器有全罩式和半罩式,由罩体、呼吸阀、进气阀、眼窗和固定拉带等构成。

如某些有害物质并不刺激皮肤和粘膜,就可用半罩式,但吸气和呼气通道都是分开的。

滤毒罐主要由罐壳、滤毒药剂、吸收剂和催化剂三类,因用于净化的有害物质不同而异。

滤毒罐除在罐体用颜色标识外,还标明防护类型,如综合防护、防有机气体、防一氧化碳等,以及具体防护的对象,如氰氢酸、光气、苯等。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中国国家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使用说明和包装标志等内容,目的是保障人们在危险环境中使用此类呼吸器时的安全和效果。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一种能够过滤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如烟尘、颗粒物、病毒等,提供呼吸的呼吸器。

这些呼吸器通常由面罩、过滤元件、外壳和头带等组成。

根据标准的规定,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本要求包括外观、尺寸、包装和外包装,以确保产品的出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过滤性能、呼吸阻力、泄漏性能、呼气阀性能等,其中过滤性能是该标准的核心要求之一,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别的过滤效果要求。

测试方法包括过滤效果测试、呼吸阻力测试、泄漏性能测试等,以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标准要求。

此外,GB2626-2024还规定了产品的使用说明、保养和维修等要求,以便用户能正确使用呼吸器,并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效果。

同时,标准要求包装盒上应有关于产品的使用和储存信息,供用户参考。

标准中还规定了包装标志和使用期限,可以确保产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坏。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主要功能是阻挡和过滤空气中的有害颗粒物,从而保护人们的呼吸系统免受危险颗粒的侵害。

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化工、农药、矿山、制药、建筑等领域,以及一些特殊的环境和工作场所,如煤矿、钢铁厂、石化厂、实验室等。

总之,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中国制定的一项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使用说明和包装标志等内容。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人们在危险环境中的呼吸健康,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新标准解析

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新标准解析

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新标准解析1.标准修订的背景与新标准的实施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颗粒物是指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与液态混合的颗粒状物质,如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颗粒物的呼吸防护,包括煤矿、非煤矿、水泥厂、木材加工、建材厂、采石场、打磨等典型粉尘,焊接或铸造烟尘等常见金属加工典型作业环境,以及重金属颗粒物、放射性颗粒物、微生物气溶胶颗粒物、工程纳米颗粒物及雾霾等。

该标准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在广大公众日常生活、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和职业危害控制预防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由于受到技术可行性、经济投入合理性等因素的限制,在工程控制不达标的作业环境中,呼吸防护是保护广大作业人员和公众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唯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该标准已应用10余年,对有效保护广大职业劳动者和普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部分测试方法需完善、技术要求需提升等呼声。

结合相关技术的发展,新标准从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等方面,重点对标准中的核心技术要求呼吸阻力、泄漏率和过滤效率等技术要求和/或测试方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新版标准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已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原定2020年7月1日实施。

2020年6月11日,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为全力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该标准中涉及的一类产品——颗粒物防护口罩的稳定供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将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1年7月1日。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执行GB 2626-2006或GB 2626-2019,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二篇)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二篇)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生产篇呼吸防护用品根据结构和原理,可分为自吸过滤式和送风隔离式两大类;按其性能和用途又可分为若干种。

一、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这类防护用品是以佩带者自身呼吸为动力,将空气中有害物质予以过滤净化,只能在不缺氧的劳动环境(即环境空气中氧的含量不低于18%)和低浓度毒污染环境下使用,一般不能用于罐、槽等密闭狭小容器中作业人员的防护。

此类呼吸防护用品又可分为机械过滤式和化学过滤式两种:1.机械过滤式(防毒口罩):主要是防御各种粉尘和烟等质点较大的固体有害物质的过滤式防尘呼吸器,通常称为防尘口罩。

这种口罩有复式和简易式两种:(1)复式防尘口罩:由主体(口鼻罩)、滤尘(多孔性滤料)盒、呼气阀和系带等部件组成。

对它的技术要求为阻尘效率高、呼吸阻力小;呼气阀气密性好,防止含尘空气经呼气阀吸入;另外,佩戴方便、易清洗,与颜面接触无压痛和刺激作用,部件和滤料无毒、无异味等。

(2)简易式防尘口罩:其特点是结构简单,不用滤尘盒,大部分不设呼气阀,依x夹具、支架或直接将滤料做成口鼻罩。

2.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主要用于防御各种有害气体、蒸气、气溶胶等有害物,通常称为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可分为直接式与导管式两种。

前者为滤毒罐(盒)直接与面罩相连;后者为滤毒罐(盒)通过导气管与面罩相连。

防毒面具的面罩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全面罩有头罩式和头戴式两种,应能遮住眼、鼻和口;半面罩应能遮住鼻和口。

防毒口罩(面具)主要技术要求是:(1)滤毒性能好,但防护时间随毒物的性质、浓度、及滤料不同而异。

我国现产的滤毒罐,各种型号标有不同色标,并标有适用范围和滤料的有效期;(2)面罩的呼气阀气密性要好;(3)呼吸阻力应小;(4)实际有害空间应小、尽量不妨碍视野、重量轻。

二、送风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这类防护用品能使戴用者的呼吸器官与污染环境隔离,由呼吸器自身供气(空气或氧气)或从清洁环境中引入空气来维持人体的正常呼吸。

按其供气方式又可分为自带式与外界输入式两种:1.自带式:其结构包括面罩、短导气管、供气调节阀和供气罐。

口罩2626-2019标准

口罩2626-2019标准

口罩2626-2019标准
GB2626-2019口罩标准是指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具有较高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常见的有三种常见的有三种,主要包括KN90、KN95、KN100三种不同的防护等级。

KN90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在90%以上;还有一种为KN100,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在99.97%左右。

该标准的口罩适用于防护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对于有害气体或蒸气并不适用,对于水对于水下作炎缺氧环境以及消防等也都不适用。

GB2626-2019口罩标准该所规定的护对象包括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还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范,对防尘口罩的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游效率(阳尘率)、呼吸阳力、
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包装等都有严格要求。

标准根据口罩的过滤效率将口置分为90KN90KP90)95(K95、KP95)、100(KN100KP100)二等级。

GB2626-2006面置的分GB2626-2006面置的过滤效率级别及要求注:该标准的测试流量为85L/mi。

呼吸阳抗的指标要求为:吸气阳力不超过350pa,呼气阳力不超过250pa。

1。

常见呼吸防护用品分类及特点(2篇)

常见呼吸防护用品分类及特点(2篇)

常见呼吸防护用品分类及特点呼吸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逃生呼吸器、长管呼吸器、动力送风式呼吸器等1:防尘口罩主要是以纱布、无防布、超细纤维材料等为核心过滤材料的过滤式呼吸护用品,用于滤除空气中的颗粒状有毒、有害物质,但对于有毒、有害气体和蒸汽无防护用品。

其中,不含超细纤维材料的普通防尘口罩只有防护较大颗粒灰尘的作用,一般经清洗、消毒后可重复使用;含超细纤维材料的防尘口罩除可以防护较大颗粒灰尘外,还可以防护粒径更细微的各种有毒、有害气溶胶,防护能力和防护效果均优于普通防尘口罩,基于超细纤维材料本身的性质,该类口罩一般不可重复使用,多为一次性产品,或需定期更换滤棉。

防尘口罩的形式很多,包括平面式(如普通纱布口罩)、半立体式(如鸭嘴形式折叠式、埠形式折叠)、立体式(如模压式、半面罩式)。

无论那种形式,其保护部位均为口罩。

从气密效果和安全性考虑,立体式、半立体式气密效果更好,安全性更高,平面式稍次之。

防尘口罩适用领域和场合主要包括:医疗卫生、电子工业、食品工业、美容护理、清洁打理等。

其适用的环境特点是,污染物仅为非挥发性的颗粒状物质,不含有毒、有害气体和蒸汽。

2:防毒口罩它是以超细纤维材料和活性纤维等呼附材料为核心过滤材料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其中超细纤维材料用于滤除空气中的颗粒状况物质,包括有毒有害溶胶、活性炭、活性纤维等呼附材料用于滤除有蒸汽和气体。

与防尘口罩相比,防毒口罩既对空气中的大颗粒灰尘、气溶胶,又对有害气体和蒸汽也具有一定的过滤作用。

防尘口罩的形式主要为半面式,此外也有口罩式。

防尘口罩的使用领域和场合主要包括: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橡胶、制革、冶金、焊接切割、卫生消防、实验研究等。

其适用的环境特点是:工作或作业场所含有较低浓度的有害蒸汽、气体,同时可能含有有害物质的颗粒(气溶胶)。

3:过滤式防毒面具它也是以超细纤维材料和活性炭、活性炭纤维等呼吸附材料为核心过滤材料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中国gb2626-2006标准

中国gb2626-2006标准

1,劳动防护口罩标准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是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它是全文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

该标准中指定的保护对象包括各种颗粒物,包括灰尘,烟雾,雾气和微生物。

还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格。

对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滤效率(防尘率),呼吸阻力,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和防尘口罩的包装都制定了严格的要求。

根据标准,面罩分为三个等级:90(Kn90,kp90),95(kn95,kp95)和100(kn100,kp100)。

Gb2626-2006口罩的分类Gb2626-2006过滤效率等级和口罩要求注意:标准测试流量为85L / min。

呼吸阻抗指数要求:吸气阻力不大于350 PA,呼气阻力不大于250 PA。

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修订版(GB 2626-2019)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计划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增加了对呼吸设备材料和产品可移动部件的泄漏检测方法的要求。

2,医疗卫生口罩标准中国有两个医用防护口罩标准。

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和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口罩的检测涉及三个国家标准:YY / T 0969-2013一次性医用口罩,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和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YY 0469-2011《医用口罩技术要求》。

它是制药行业标准,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医用口罩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存储。

该标准规定,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得低于95%。

yy0469-2011口罩分类注意:标准BFE测试流量为28.3l / min;PFE测试流量为(30±2)l / min,测试面积为100cm2;呼吸阻力测试流量为8L / min,测试面积为5.06cm2。

(完整版)口罩标准

(完整版)口罩标准

口罩相关标准及分类一、平面口罩材料1、EN14683-2014 医疗口罩材料注:a代表着这种材料只能给病人、易过敏的人群2、ASTM F2100-2004 医疗口罩材料3、YY0469-2004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表 1 口罩的分类表 2 口罩微生物指标、 防尘口罩材料1. 欧盟阻尘口罩标准 EN149: 2001+A1-2009穿透率呼吸阻力备注:新标准规定了口罩的标示方法,比如 NR 代表着口罩不能重复使用, R 代表着 口罩可以重复使用, RD 代表着口罩可以重复使用,并满足加载测试。

加载测试的重量是 1.5g, 如果粉尘的浓度为 400mg/cm 3,加载的时间就是 125min, 或 者是95lpm 对于有阀的口罩材料来说 FFP1的吸气阻力达到 40MMH20,FFP 的2吸气阻 力达到 50mmH20,FFP 的3 吸气阻力达到 70mmH2;0对于无阀的口罩材料来说 FFP1的吸 气阻力达到 30MMH20,FFP 的2 吸气阻力达到 40mmH20,FFP 的3 吸气阻力达到 50mmH2;02、美国阻尘口罩标准: NIOSH Standards (Title 42 CFR Part 84)测试物质: NaCl&DOP粒径: 0.3 m 测试流速: 85L/MinN (Non-oil resistance), 95, 99 and 100 防护非油性悬浮颗粒,? 无时限? ,测试物质:0.3 μm NaCl 气溶胶,测试流速:85L/MinR (oil-Resistance), 95, 99, 100 防护非油性悬浮颗粒及汗油性悬浮颗粒?时限八小时;举例结构:42克纺粘布+蓬松静电棉+熔喷布+55 克纺粘布;P (oil-Proof), 95, 99, 100 防护非油性悬浮颗粒及汗油性悬浮颗粒?无时限,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建议使用40小时或30天,口罩能够解除有机气味及异味。

GB 2626《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新旧标准对比

GB 2626《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新旧标准对比

自2003年暴发的SARS 传染病、2009年发生H1N1甲型流感疫情、2019年末暴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及近几年世界各国出现的雾霾天气以来,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开始被人们广泛认知,并且在职业防护、预防疾病传播、防止大气污染危害人体方面被广泛应用[1]。

随着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使用场所的增加以及性能要求的提高,相关产品标准也面临着修订。

现行的国家标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对GB 2626—2009《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3](以下简称“旧标准”)的修订。

相对于旧标准,新标准在标准名称、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方面都进行了适当的修改,本文将对新旧标准的不同之处进行对比。

1 标准名称新标准名称《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在旧标准《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基础上,减去了“用品”这两个字。

以“呼吸防护”为一大类,不仅突出了呼吸防护这一功能,避免“用品”和“呼吸器”这两个名词出现意义重复,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的标准修订战略计划中正在重新构建的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展示了呼吸防护产品标准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也更有利于标准体系的进一步统一和发展。

2 适用范围在标准修订之前,编制组对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GB 2626《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新旧标准对比Comparison of Old and New Standards of GB 2626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 Non-powered Air-purifying Particle Respirator文/李正海 王静摘要: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比较了新旧标准的标准名称、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等,分析了新旧标准的差异性。

PPE个人防护用品详细介绍

PPE个人防护用品详细介绍

氧气呼吸器
生氧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
呼吸防护用品的分类
特殊用途呼吸防护用品
紧急逃生呼吸器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动力送风呼吸器
是否正确佩戴口罩测试
负压测试: 以掌心遮盖滤罐盖口,然后 慢慢吸气,再闭气5-10 秒。应感到口 罩微凹,如不能达到此效果,则表示 佩戴有问题
正压测试:
以掌心遮盖排气活门,然后 慢慢呼气;如发现有空气从口罩边沿 溢出,则表示佩戴不当。

用眼过度疲劳
眼部防护
一般用安全眼镜
图1:普通型
图2:带侧护边型
图3:护目镜
防护作用:防冲击、防灰尘、防飞屑、防飞溅等 适用范围: 一般场合及化学品处理
眼部防护 防辐射安全眼镜
图3:普通型
图4:带侧护边型
图5:护目镜
防护作用: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有害射线对眼睛的伤害 适用范围: 存在有害射线的工作场所
A级防护衣
A級防護衣:防化學品滲透之全身包覆式防護衣,配戴空氣呼吸器(SCBA)。
防护服装的分类
B级防护 与A级同样的呼吸防护,皮肤防护稍差, 处置危险品时最低的防护级别; 提供呼吸气体(SCBA或气体管道): 防化学物,防溅服装;内层和外层化学防 护手套;化学防护靴;硬帽。 下列情况必须穿戴: IDLH环境(仅吸入)不造成严重的皮肤伤害, 或者不符合使作过滤器的情况下;接触性 质和浓度已知的物质,要求高呼吸防护, 低皮肤防 ,氧气浓度低于19.5%;仪器无 法完全检测出蒸汽或气体,但对皮肤无害 或不经皮肤吸收的气体。
个人防护用品PPE介绍
PPE(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E
PPE的使用
保养及贮存
PPE的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1号令 )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

GB2626—2024《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概述GB2626-2024是中国国家标准《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编号。

该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志、使用说明等内容。

本文将对该标准的概述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GB2626-2024标准适用于一次性、可重复使用的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用于防护人员吸入空气中的颗粒物。

该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型号命名和技术要求。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根据滤料的性能分为KN型和KP型两种。

KN型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KP型适用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

该标准对滤料的过滤效率、呼气阻力、存储期限等性能进行了详细指标要求。

标准中提出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包括呼吸阻力、滤料的过滤效率、外壳的材料和结构、头带的材料和长度、面罩的透视性等。

同时,对于透气性、密封性、装配和脱除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了呼吸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和使用舒适性。

测试方法是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重要环节。

GB2626-2024标准中对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描述,包括滤料的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呼气阻力测试、透气性测试和在高温高湿条件下的存储性能测试等。

这些测试方法对于产品的合格性检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总之,GB2626-2024标准是关于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一项国家标准,它规定了该类呼吸防护用品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和使用说明等内容。

该标准的发布和执行有效地保障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护人员免受颗粒物侵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个体防护之呼吸防护器具

个体防护之呼吸防护器具

滤毒罐式防毒面具使用要求
4、有害物质种类、浓度未知或浓度过大的环境 禁止使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有液氨、一甲液 及高浓度氨水泄漏环境,禁止使用防氨(灰色、 4号罐)滤毒罐式防毒面具。 5、使用前检查面罩本体呼气阀和吸气阀是否正 常。 6、选择适合自己脸型的大、中、小型面具,保 证佩戴密合性。 7、滤毒罐需要定期更换。 8、储存:滤毒罐为5年,注意干燥通风。
(4)送风机使用前要注意观察送风机电量是否 正常。 (5)每次使用后应将面罩、通气管及其附件擦 拭干净,并将长管盘起放入储存箱内。储存场所 环境保持干燥、通风、避热。(6)面罩镜片不 可与有机溶剂接触,以免损坏。另外应尽量避免 碰撞与磨擦,以免刮伤镜片表面。 (7)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应将胡须刮净,以免 胡须影响面罩的佩戴气密性。 (8)长管面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发现 问题应及时维修,必要时更换损坏的另部件。
如何配置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根据GB/T18664-2002《呼吸防 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选用。要考 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 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 素之后,选择适用的呼吸防护用品。
〔一〕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普通脱脂纱布口罩 纱布口罩 3m防尘口罩:3m防 尘口罩的主要防阻 对象是颗粒物。 按照形状不同,有 毛巾口罩、三角巾 口罩、棉纱口罩以 及防尘口罩等
滤毒罐失效判定
有两种方法1、闻到气味2、称重(每一种不一样, 要根据不同的滤毒罐来定) 滤毒罐在其自身寿命到期或已达到推荐使用的期 限就必须进行更换。滤毒罐在维护时应存放在低 温、干燥、通风良好且远离可能沾染任何熏蒸剂 的地方。 滤毒罐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充分防御按容 积计算在空气中的浓度不超过2%的毒气(磷化 氢为0.5%,最大浓度200mL/m3)。滤毒罐每当 打开封盖时就应记录使用时间,在两次使用之间 应使用原来的密封端盖密封。在低浓度熏蒸剂中 暴露时间的过长以及意外地暴露在高浓度熏蒸剂 中,都应立即弃掉滤毒罐。

GB2626_2006_呼吸防护_省略__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_概述_丁松涛

GB2626_2006_呼吸防护_省略__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_概述_丁松涛

过滤材料得到深入发展和应用, 大
表 1 GB /T 2626- 1992 与 GB 2626- 2006 的比较— ——过滤效率
GB /T 2626- 1992
GB 2626- 2006
检测用颗粒物
医用滑石粉
氯化钠、DOP 或性质相当的油
颗粒粒径
< 5 μm 占 90%, < 2 μm 占 70% 空气动力学粒径约 0.3 μm
括烟, 如焊接金属烟导致的焊工尘 肺 。导 致 铅 中 毒 的 一 个 有 害 因 素 是 铅烟, 也属于颗粒物; 另外在现行 职业卫生标准中, 白僵蚕孢子则属 于微生物。在现行职业卫生标准 GBZ 2- 2002 中, 颗粒物类的职业 危 害 就 有 40 多 种 , 仅 仅 用“ 防 尘 ” 的概念, 不能满足预防颗粒物类职 业危害的目的。因此, 修订标准采 用颗粒物的概念, 更准确地描述了 防护对象的特性, 不仅与职业卫生 标准完好地匹配对应, 也与国外标 准接轨。 2.2 标准范围
吸防护面罩选择的指导性建议相
修订标准规定采用油性和非油
吻合。
性两类颗粒物的过滤效率, 综合考
2.4 过滤效率及其分级
虑了作业场所颗粒物性质和过滤
2.4.1 过滤效率
材料的发展: 一方面, 作业场所常见
过滤效率是防颗粒物呼吸器的 的颗粒物空气污染物有 70%以上为
关键技术要求之一, 表征呼吸器过 非油性的, 各类粉尘为典型的非油
2.1 标准名称 标准新名称《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 粒 物 呼 吸 器 》与 原 名称《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 术要求》的内涵有较大差异。具体 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从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 标准。呼吸防护用品是一类特殊的 个人防护装备, 关系到广大劳动者 的生命健康与安全, 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的判定要求, 也与国外对同 类产品的强制认证要求一致。

中国gb2626-2006标准

中国gb2626-2006标准

1劳动防护口罩标准gb2626-2006《呼吸防护装备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局颁布。

本标准为强制性全文标准,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的保护对象包括各种颗粒物,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范。

对防尘口罩的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滤效率(防尘率)、呼吸阻力、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包装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根据标准,口罩分为90(Kn90、kp90)、95(kn95、kp95)和100(kn100、kp100)三个等级。

Gb2626-2006面罩分类Gb2626-2006过滤效率等级及面罩要求注:标准试验流量为85L/min,呼吸阻抗指标要求:吸入阻力不大于350Pa,呼气阻力不大于250Pa。

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防微粒口罩(GB 2626-2019)修订版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计划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增加了对呼吸设备材料和产品活动部件检漏方法的要求。

2医疗保健口罩标准中国对医用防护口罩有两个标准。

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及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口罩检测涉及YY/T 0969-2013一次性医用口罩、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三项国家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YY 0469-2011《医用口罩技术要求》。

它是制药行业的标准,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口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规定,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得低于95%。

yy0469-2011掩模分类注:标准BFE试验流速为28.3l/min;PFE试验流速为(30±2)l/min,试验面积为100cm2;呼吸阻力试验流速为8L/min,试验面积为5.06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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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过滤元件的过滤效率级别,半面罩有90.0%、95.0%和99.97%3个过滤效
率级别,全面罩有95.0%和99.97%两个过滤效率级别。
——增加了对呼吸器面罩总泄漏率(适用于随弃式面罩)和泄漏率(适用于可更换式面罩)
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将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的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 水下 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664—2002,定义3.1.3]
3.7
密合型面罩tight-fitting facepiece
能罩住鼻、 口的与面部密合的面罩, 或能罩住眼、鼻和口的与头面部密合的面罩。 密合 型面罩分半面罩和全面罩。
[GB/T18664—2002,定义3.1.5]
3.8半面罩half facepiece能覆盖口和鼻,或覆盖口、鼻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
3.12吸气阀inhalation valve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只允许可吸入气体进入面罩,防止呼气通过它排出。
3.13呼气阀exhalation valve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 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 面罩。
3.14呼吸导管breathing hose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元件的柔软、气密的导气管。
——删除了对吸气阻力上升值、湿阻力上升值和面罩质量的技术要求。 ——改变了呼气阀气密性和死腔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对呼吸器头带、 连接和连接部件、 呼气阀盖和可燃性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对制造商提供的呼吸器清洗和消毒方法的评价方法。
——增加了对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GB/T18664—2002,定义3.1.17]
3.4
雾mist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液滴。
[GB/T18664—2002,定义3.1.18]
3.5
微生物microorganism
自然界中形体微小、 结构简单、 不能用眼直接观察、 须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才 能看到的微小生物。
3.6
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non-powered air-purifying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气流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增加了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术语和定义。
——在面罩类型中增加了全面罩、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防颗粒物过滤元件分类,即防非油性颗粒物(以KN标记)和防油性颗粒物(以
KP标记),并分别规定了检测条件。
——改变了过滤效率检测条件, 取代医用滑石粉, 用氯化钠代表非油性颗粒物, 用DOP代表油性颗粒物, 使用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粒径, 并将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从检测初始过滤效率改变为加载过滤效率。
3.9全面罩full facepiece能覆盖口、鼻、眼睛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
3.10随弃式面罩disposable facepiece主要由滤料构成面罩主体的不可拆卸的半面罩, 有或无呼气阀, 一般不能清洗再用, 何部件失效时即应废弃。
3.11可更换式面罩replaceable facepiece有单个或多个可更换过滤元件的密合型面罩,有或无呼吸气阀,有或无呼吸导管。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62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际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03-
27发布2006-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2626-1992《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T6223—1997《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T6224.1-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总透漏 率的试验方法》、GB/T6224.2—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的过滤效率的试验方法》、GB/T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防化研究院和3M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启元、丁松涛、姚红、程钧、张元虎、任辉、刘宏斌、袁晓华。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第一版,1992年第一次修订为GB/T2626—1992。
GB/T2891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GB/T5703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
GB/T10586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0589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1158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6224.3—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死腔的试验方法》和GB/T6224.4—1986《过滤式防微粒
口罩对空气呼吸阻力的试验方法》 。
本标准与GB/T262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从《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呼吸防护用品自吸
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
——所规范产品的防护对象从防粉尘扩大到防各类颗粒物, 即包括粉尘、 烟、雾和微生 物。
颗粒物particle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与液态的颗粒状物质,如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GB/T18664—2002,定义3.1.15]
3.2
粉尘dust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固体物料受机械力作用破碎而产生。
[GB/T18664—2002,定义3.1.16]
3.3
烟fume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气体或蒸气冷凝产生,粒度通常小于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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