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代理词
2024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二篇)
2024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本案当事人贾楠的诉讼代理人。
在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全面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本人参加了庭审,对案件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
现根据法律和事实,提出以下代理意见,敬请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予以考量: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已将借款____万元归还给原告。
原告提供的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充分证明了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且原告已就借贷事实提供了充足证据。
相对而言,被告所提交的“收条”存在客观性、真实性及合法性方面的瑕疵。
一、从还款能力角度分析,被告并无还款能力,短期内还款显然与常理不符。
被告未能就还款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还款转账单等关键信息提供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从“收条”的一般书写习惯来看,该“收条”存在明显不规范之处,除签名外,其余内容均为被告笔迹,且未注明具体还款日期,存在涂鸦,不符合一般收据的书写习惯。
被告与原告曾共同生活,伪造带有原告签名的“收条”条件便利。
因此,该“收条”不足以证明被告已还款,应由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存在证明力不足的问题。
即便“收条”具有真实性,仅凭此不足以证明还款事实的存在。
证人证言因证人系被告的好友,且不能提供其他与借款事实相关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该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综合以上分析,原告提供的证据更为客观、充分、确实,证明力明显大于被告提供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合议庭应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以此为依据,判决被告归还原告____万元借款。
为此,本代理人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以上意见,公正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代理人:王艳燕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二)本律师事务所依据法律规定,接受当事人魏某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在与孙某借贷纠纷一案中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民间借贷被告代理词
民间借贷被告代理词民间借贷原告代理词尊崇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并指派我负责本案当事人xxx的诉讼代理人。
根据法律和抱负,本诉讼代理人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法庭能予以思考。
一、被告所诉与抱负不符,我方并不通晓借款抱负,不应承负责何的法律责任。
在被告提供的借款合同中显示,合同中有原告作为担保人的签字,但该签字并不是原告所签。
二、只管原告并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捺印,但是,就算是原告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从借款合同本身来看,该借款合同并未商定担保形式和期限,根据《担保法》第19 条当事人对确保形式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根据连带责任确保承当确保责任、第26 条第一款连带责任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权人未商定确保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推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规定确保人承当确保责任,之规定,担保人为连带确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6 个月,因此即便是原告签字,也早已超出了担保期限;三、只管不懂得该借款合同是真是假以及能否推行,但是该借款为xxx的个人借款,和原告有关,并且xxx死后并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原告方也未承继其任何财产,据此我也不应承负责何责任。
总而言之,代理人认为,原告方不应答被告所诉承负责何责任,请法庭予以充足思考。
代理人:xxx20xx年 3 月 19 日第二篇:民间借贷原告代理词尊崇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张某某、赵某某的委托,指派我负责其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考察和理解,并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考察,本代理人结正当庭演绎的争议焦点,现依法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有关被告知请抱负的抗辩1、借款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 98000 元,而不是 10 万元。
在被告与原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赵某某夫妇因生意上资金一时周转不济,6 月 25 日,从被告处借款 10 万元人民币并打了借条,由于彼此是朋友,便自动提出给被告元礼金作为酬报。
原告从被告处实际借款仅98000 元。
民间借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
民间借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一、民间借贷代理词怎么写,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原告出借人)尊敬的审判长:贵院受理的陈某诉王某甲、王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庭审,对于案件事实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现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代理意见如下:1、双方借款事实清楚,原告已向被告一王某甲支付了借款被告一向原告的借款50万元的事实清楚,且有被告一亲笔出具的借条为证,借条的内容明确写明了被告一向原告借款的金额、利息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双方之间关于借款的意思表示一致、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2、被告一王某甲具有归还借款及依约支付利息的义务原告履行了义务,向被告一支付了借款,而被告一从未支付过任何一期利息也未偿还过借款。
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合法合理,且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的24%,被告一应予以履行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
3、被告二王某乙系被告一之配偶,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1]18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由此可知,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施行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是否形成于婚姻系存续期间为标准。
根据该司法解释,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这种推定符合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基本原理。
因为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决定其对外产生外表授权,形成表见代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抗辩。
民间借贷代理词(通用15篇)
民间借贷代理词(通用15篇)民间借贷代理词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原告_____________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中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之事实十分清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__________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_________的,______年他分两次给我”、“这钱是____________的”。
两份证人证言也对此予以印证,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______年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______元钱。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______年偿还______元,下余______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所涉借款与__________无关,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又交给____________,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__________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只是在后来的催要过程中才从被告处得知,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被告从原告处借得款项后将该款项抛弃,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对此负责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被告与____________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民间借贷原告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原告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官:我代表原告,就本案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向贵庭提交以下代理词,以供您参考。
一、尊敬的法官,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原告的诉求是合理的。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原告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但被告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这是原告的合法诉求,应当得到贵庭的支持。
二、尊敬的法官,本案的法律适用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规定了逾期利率的计算方式。
因此,本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尊敬的法官,本案的程序是公正的。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贵庭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举证,对本案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审查。
同时,贵庭还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因此,本案的程序是公正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四、尊敬的法官,本案的判决结果是公正公平的。
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贵庭应当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这样的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是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我代表原告向贵庭提交本代理词,并请求贵庭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谢谢您的耐心听取!。
民间借贷代理词最新6篇
民间借贷代理词最新6篇民间借贷代理词1借条借款人为做____________之故,今收到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银行转账方式出借的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借期______个月,月利率1%(佰分之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
如到期未还清,愿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住址可作为催款函、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__________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配偶):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民间借贷代理词2在日常活动和商业活动上,有两种比较常见的贷款,一种是银行贷款还有一种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手续相对银行贷款要相对容易一些,但是也不免会产生双方出现不合的情况,那么,民间借贷不服判决的上诉范本是怎样的呢?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大道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 元;2、从20__年1月25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_____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民间借贷案代理词
民间借贷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民陪审员、书记员:受王某、邓某的委托和⼭东畅海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李某诉王某、邓某、王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委托⼈王某、邓某的代理⼈,经过庭前的调查以及庭审,对本案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以供庭后评议时参酌:本案的焦点问题是王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我们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不成⽴借贷关系,理由如下:⼀、从事实⽅⾯的⾓度分析:1、据李某诉称其是通过周某的担保公司打的报纸⼴告联系到周某,⽬的是做为周某民间借贷的资⾦⽅,但是李某在⾃⼰根本没有资⾦的情况下通过周某和王某签订了《民间借贷抵押合同》,实属恶意串通。
2、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民间借贷抵押合同》第⼀部分第四条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的当⽇,贷款⼈向借款⼈发放贷款。
”⽽原告从与被告签订该合同之后就再也没有和被告联系过,被告多次联系原告未果,因该借款合同是在原告李某和本案的另⼀被告周某的串通下与王某签订的,被告在向原告索要借款未果的情况下,多次向本案的另⼀被告周某催要,也未要到该笔借款,直到被告得知该房屋被法院强制执⾏时才知道该纠纷已经调解结案。
3、本案被告王某做为《民间借贷抵押合同》的⼀⽅当事⼈,⾃始⾄终没有收到李某的任何钱款。
4、李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付账户,王某也没有授权或指⽰李某向王某之外的任何⼈⽀付该笔借款。
5、王某打给李某的借条是在李某迟迟不出现的情况下周某让打的,李某与周某串通,王某因签订了《民间借贷抵押合同》房⼦办了抵押,为了拿到钱⽆奈打下借条。
⼆、从证据的⾓度分析:1、李某诉称其是按王某的⼉⼦的指⽰,把款打到周某的帐户中,同时李某也诉称王某的⼉⼦是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周某是该公司的幕后⽼板,李某⼀直是和周某联系,庭审笔录可以证明,这说明王某的⼉⼦与李某接触时的⾝份是代表担保公司,是在履⾏公司⾏为,不能证明是得到了王某的授权,虽然王某的⼉⼦签订了共同还款声明,但王某的⼉⼦不是该借款合同主合同的当事⼈,王某的⼉⼦⽆权指定李某把这笔借款向其他⼈⽀付,即使指定也是⽆效的,更何况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李某得到了任何⼈的指定或授权。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被告[当事人姓名]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对本案深入的调查了解、证据分析,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1. 借款事实清晰明确。
在这个案子里,大家可别小看这民间借贷啊,那可是有着非常明确的借款事实的。
原告/被告向法庭提交的借条可不是一张随随便便的纸,这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借款的金额[X]元整,还有借款日期[具体日期]呢。
这就像两个人之间达成了一个清清楚楚的小协议,你借我钱,我给你打个条儿,简单又明白。
这借条就好比是两个人之间的信用契约,白纸黑字写着,可不是能随便耍赖的。
而且啊,咱们再看看这借款的交付情况。
这钱可不是只在纸上写写就完事儿了,是真真切切地从一方交到了另一方手里。
比如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那银行流水可不会说谎啊,转账的金额、时间都能和借条对得上号。
又或者是现金交付,当时在场的证人[证人姓名]也能证明看到了这钱的交接过程,就像一场小短剧一样,每个情节都有人证、物证来支撑。
2. 双方借款合意真实存在。
从双方当时的沟通情况来看,也能很明显地看出这借款是双方真实的想法。
在借款之前,双方肯定有过一些交流,不管是口头的商量,还是通过短信、微信这些现代的通讯方式,都能体现出一方确实有资金需求,另一方也愿意伸出援手把钱借出去。
这种借款的合意就像两个人心照不宣地达成了一个合作,你情我愿,非常纯粹。
不像有些人说的那种虚构的债务关系,在这个案子里,每一个细节都表明这借款关系是真实存在的,是经得起推敲的。
二、关于利息的约定与主张。
1. 利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咱们再来看看利息这一块儿。
双方在借款的时候就约定好了利息,这利息的约定可不是乱定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的。
比如说,约定的年利率是[X]%,这个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既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也没有过高到不合理的程度。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4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4篇篇1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一、引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纠纷。
由于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没有经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借贷双方之间容易发生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围绕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展开讨论,探讨在代理词中应该涵盖的内容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代理词的内容1. 借贷关系说明:代理词中应该对借贷关系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等重要细节。
通过客观的描述,可以使法官更快地了解借贷关系的来龙去脉,为案件判决提供参考依据。
2. 合同约定分析:代理词应对借贷合同中的各项约定进行仔细分析,包括借款利率、还款方式、逾期违约金等条款。
通过分析合同约定,可以帮助当事人确定借贷关系的法律性质,为客观事实的表述提供支持。
3. 纠纷事实陈述:代理词应详细陈述纠纷事实,包括借款人是否按时还款、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出借人是否采取了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等。
客观、细致的事实陈述可以使法官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相,为公正审理提供参考。
4. 法律依据引用:代理词应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论证。
通过引用法律依据,可以丰富代理词的内容,增强其说服力,为当事人辩护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5. 诉讼请求表述:代理词应明确陈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包括索赔金额、追究责任人、调解方式等。
通过明确的诉讼请求表述,可以为案件审理提供明确的方向,为当事人取得胜诉提供帮助。
三、代理词的注意事项1. 事实真实性:代理词应基于真实的事实陈述,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律师代理人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应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词或谎报事实。
2. 法律合规性:代理词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违法、不道德的内容。
律师代理人应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在代理词中要注重合规性和合法性,维护律师职业的声誉和形象。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被告[当事人姓名]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庭前的调查了解、证据收集以及今天的庭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借款事实。
1. 借款的发生是清晰明确的。
尊敬的法官,您看啊,这就好比我今天跟您说我借了邻居家一个鸡蛋,邻居能清楚地说出是哪一天、在什么情况下借给我的,这事儿明明白白的。
在咱们这个案子里呢,原告/被告陈述借款发生的时间是[具体日期],地点在[借款地点],这可不是随便编造的。
当时[详细描述借款场景,例如双方是怎么见面的,借款是现金交付还是转账等]。
这么清楚的借款事实经过,就像一条清晰的线,摆在我们面前,不容置疑。
2. 证据有力地支撑了借款事实。
我们可不是空口说白话的。
原告/被告提供了[列举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借条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借款金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借款日期,这就像一份合同一样严肃。
转账记录更是像一个忠实的史官,准确地记录了资金的流向。
至于聊天记录,您看看那上面的对话,每一句都能体现出借款的意向、借款的金额以及双方对借款这件事的认可。
这些证据就像拼图的碎片,严丝合缝地拼凑出了借款事实这个完整的画面。
二、关于借款利息。
1. 利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明确知晓。
咱们来说说这个利息啊。
当初双方在借款的时候,就像两个商人在谈一笔买卖一样,对利息是有明确约定的。
这个利息约定可不是漫天要价,它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
按照双方的约定,借款利息为[具体利率],这个利率既符合市场的正常水平,也没有违反咱们国家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
就好比您去银行存钱,银行给您一个合理的利息一样,这是双方都认可的一种收益或者成本的约定。
而且从双方的聊天记录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中,都能清楚地看到被告对这个利息是完全知晓并且同意的。
这可不是一方强加给另一方的霸王条款啊。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原告(借款人)的代理人,就本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及事实概述本案涉及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借款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借取一定金额的资金,并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
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原告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法律适用及责任认定1. 双方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且已经实际履行。
2. 被告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行为。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3. 原告的权利保护:原告作为出借人,其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三、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1. 证据材料:本案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主要观点及理由1.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合理合法,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总结及请求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明确。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利益。
因此,原告要求被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此,我们请求法庭公正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后能够和解,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原告XXX与被告XXX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本人作为原告XXX的委托代理人,对本次庭审提出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及事实概述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
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请求,原告基于信任及友情,同意了被告的请求并出借了一定金额。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条款。
然而,被告在借款到期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二、法律适用及责任承担1.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已经构成违约行为。
2.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的主张合理合法。
原告要求被偿还借款及利息的诉求,符合《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三、证据分析1. 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
2. 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等证明原告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
3. 原告提供的催款记录等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
四、争议焦点及答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
我方认为,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原告在借款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五、诉讼请求及证据支持原告要求:1. 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证据支持:1. 借款合同;2. 转账记录;3. 催款记录等。
六、总结陈述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证据充分。
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判令被告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本人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发表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建立的。
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请求,原告出于信任和对被告的援助,同意并出借了约定款项。
然而,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达后,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了双方之间的纠纷。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1. 借款事实: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均有明确的书面证据。
2. 证据确凿:本案涉及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均能够充分证明被告的借款事实以及原告的合法权益。
3. 违约事实:被告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三、法律适用及责任承担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3. 赔偿损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四、代理观点1.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应当得到支持。
4. 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五、请求1.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3.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4.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证据确凿。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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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
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案。
下面是由店铺为你带来民间借贷的诉讼代理词。
民间借贷的代理词范文篇一尊敬的审判长: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秋艳接受某来某、某沅某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款人刘某某与出借人杨某某虽然签订了450万元的借款合同,但杨某某实际只交付了100万元,对此刘某某已经用房屋进行了抵偿。
因此,该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作为担保人的上诉人某来某、某沅某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借款的本金数额(一)250万元与本案《借款合同》无关1、250万元是否实际交付?根据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第九条及相关规定,大额资金交付必须提供相关交付凭证,仅凭借据或收条不能证明资金交付的事实。
除了交付100万元(8张承兑汇票)外,出借人杨某某没有提供任何支付凭证证明其实际交付了250万元,其提供的《借条》《收条》均不足以证明其就该250万元完成了交付。
2、250万并非借款。
根据出借人杨某某提供的《证明》(2013年6月10日)“2008年6月份53万船股转入借款...”,该250万元并非借款,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对此250万元应该按照其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3、250万元并非发生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与本案无关。
根据出借人杨某某提供的《证明》(2013年6月10日),该250万元即使实际存在,也是发生在2013年6月10日之前。
(二)第二笔100万元的支付证据不足关于庭审结束后出借人出示的两张承兑汇票(账面金额为50万)疑点重重,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补正的情况下,不应被采信为交付100万的凭证。
1、一审法院的两次庭审中,出借人对于前100万交付的8张承兑汇票(即本案各方当事人陈述的第一个100万)都有明确提及,但对于该2张承兑汇票却未有任何提及,陈述模棱两可,笼笼统统一带而过,见庭审笔录:2、从上述庭审笔录还可见其陈述不一,前后矛盾:第一次庭审陈述第二个100万为“汇票及现金”,第二次庭审陈述又只是“汇票”。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就本案涉及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向贵庭提出以下词辩:
一、关于合同的成立和履行:
根据我所掌握的材料和证据,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一份民间借贷合同,双方在借
贷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方面详细约定。
原告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还款义务,并且
提供了相关付款凭证作为证据,证明其已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偿还了欠款。
而被告却
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原告的还款,并且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还款事实。
因此,原告请求贵庭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双方约定的借贷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原告与被告之间订立的借贷合同明确约定了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签字,具备合同成立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
被告不能凭空否
定合同的效力,也不能以自身的草率行为作为构成合同无效的理由。
三、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借贷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但是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并且未能提供任何合理的理由说明其拒绝履行
还款义务的原因。
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借款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基于以上理由,我代表原告请求贵庭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
利息和违约金,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陈述,请贵庭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代理词模板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________律师,作为本案原告________的代理人,现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案件基本事实1. 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利率为________%。
2.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被告支付了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
3. 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但被告一直未按照约定还款。
4.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原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元;2. 判令被告支付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________%计算;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1.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借款合同: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明确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内容,是本案的主要证据。
-转账记录:原告已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借款实际支付给了被告。
-催款记录: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的记录,证明原告履行了催告义务。
2. 被告未按约定还款,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借款利息。
被告逾期未还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4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二篇)
2024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魏某____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与孙某_____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就争议焦点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本案两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魏某_____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第一次庭审中,被告吴某_____承认其与原告已明确约定本案债务由被告吴某____个人偿还,只是现在苦于缺乏还债能力。
结合____年被告吴某_____、魏某_____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未提及本案借款,也没有约定双方有共同债务,可见,被告魏某_____对涉案借款不知情,依法也无需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假设被告吴某_____与原告没有约定本案债务为其个人债务,被告魏某_____也无需承担本案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代理人援引最高院的婚姻法解释二第____条规定直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一切债务,均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
适用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应仅停留在简单机械的字面解释上,否则任意扩大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加重非举债夫妻一方的义务,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无法体现公平正义,也明显不符合立法精神,且极易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引诱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侵占或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权益。
因此对该司法解释理解时,应回归立法,忠于立法,采用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____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可见,“为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为夫妻共同生活”应考虑主、客观两个标准判断:第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第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若不符合此两个判断标准即不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是对婚姻法第____条的解释与细化,不能脱离婚姻法第____条的基础,也就是说,婚姻法解释二第____条的适用,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为前提,即只有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在没有两种例外情形时,才能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而不是任何性质的债务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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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河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开庭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结合庭审情况,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裁判时参考。
第一、关于本案被告,应当认为***与***。
债务人被告:依据借款合同,本案中债务人被告有两人:***与其妻***(二人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死亡,应当列其法定继承人为本案被告,证据证明除***外,***父母死亡,***儿子放弃继承,故债务人被告为***。
担保人被告:***自愿为该笔借贷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其为担保人被告。
第二、关于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30万元。
依据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交付合同约定本金,被告受到借款后,向原告出具收据,同时,他项权证书上也清楚标明债权数额为30万元。
各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30万元。
第三、关于已经支付的利息,应当不予退还。
被告支付利息,部分按照月利率一分五支付,部分按照月利率二分支付,因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应当以实际履行为准,该利息履行并未超过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年利率36%即月利率三分的规定,无需返还,被告也无权要求返还。
第四、关于诉求中主张的利息,应当获得法律支持。
借款合同第五条与第八条约定了逾期还款的处理,详见诉状与借款合同,月利率、违约金与逾期赔偿(利息)三者相加高于年利率24%。
原告以年利率24%主张利息,符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支持。
第五、关于抵押房产,原告应当享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抵押人死亡,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同时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五条、《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抵押权的及实现抵押权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优先受偿权的本质是实现物的担保价值,庭审已经查明,***死亡,其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死亡,儿子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其配偶***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处签字,依据该借款合同中第七条保证条款与房屋抵押担保合同,结合庭审中***对房屋抵押担保的同意,应当认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六、关于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承诺书约定,若借款协议到期借款人不能全额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愿意用名下财产、工资福利收入和其他收入代替借款人偿还。
该约定对应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本案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2014年4月26日,保证期间为2014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5日,原告起诉日为2016年3月21日,除了通过各种方式催告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外,原告于保证期间以诉讼的方式向保证人诉求还款。
况且,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故:本案中,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综上,本案被告应当为***与***,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30万元,已经支付的利息不予退还,诉求中主张的利息应当获得法律支持,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裁判时参考。
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