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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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15•【字号】辛政办字〔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辛政办字〔2019〕3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5日辛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点任务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1号)要求,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解决污水直排、雨污水错接混接、外水入渗、溢流污染、工业废水不达标纳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效能,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处置工作,加快补齐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提升我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尽快实现我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底,继续推进老旧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开展建成区市政雨污混错接治理。

基本完成辛集市水处理中心、佳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5%。

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12•【字号】宜府办函〔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12日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加快补齐宜昌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系统谋划,近远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建管并重,管理优先;区域管控,源头治理”的原则,到2020年底,宜昌城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1年底,城区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提高1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0mg/L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底数。

1.开展排水管网检测工作。

落实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基础上,制定市政排水管网检测方案,统一检测标准,对市政排水管网开展全面检测,查清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及雨污错接混接漏损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形成城区排水管网检测评估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14•【文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82号建议的答复姜希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中创新给排水管网设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雨污管道排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制定管道铺设和修复技术标准、鼓励非开挖的管道修复技术等建议很有借鉴意义。

2013年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做过部署。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地下管网排查与建设有关工作。

一、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建立信息平台。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与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建立排查和周期性检测机制,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

2013年以来,我部印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2016),明确排水设施普查方法、数据采集等技术要求。

我部与广电总局、能源局等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维护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通信管线普查,推动通信管线信息系统与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促进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

202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解决城镇污水问题的关键。

为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了以下三年推进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第一年-第二年)1.识别区域性差异,并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

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人口水平,各个城市的污水处理需求不同。

针对每个城市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地区性的差异和污染水平的不同将使各市的建设方案和目标略有不同。

2.进行基础设施重建和升级。

许多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过时或陈旧,这就需要对设施进行重建或升级。

除了更新设施、增加处理效率外,还需要在设计、资金、运营等方面做出改进。

3.提高环境标准并严格监督。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促进城市环境健康及相关投资的利用、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二、持续改进阶段(第三年)1.优化周期性检测并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

计划之外,还需加强检查和监管,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持续正常工作,并确保水质达到监管机构要求的标准。

2.加强投入和技术革新,以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除了考虑成本,还需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投资和推广新技术。

3.开展拟定协议来确保多方合作。

城镇污水处理不是单靠一个政府部门,需要各方的合作机制。

协议可以确保职责明确,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评估和改进(第四年)1.制定评估系统并评价成效。

为了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评估,可制定完整的评估系统。

评估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经济和环境成本,成效展望,用户反馈等等。

2.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以促进稳定和改进。

为了促进双方沟通,可建立协调机构或定期会议,以协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确保其衔接度如期达成。

3.组织专家和业务专员,加强学习和知识分享。

为了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应定期组织专家和业务专员进行学习和知识分享。

综上所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要分阶段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进和评估和改进阶段。

安徽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安徽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安徽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安徽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 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 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按照《实施 方案》,2019年至2021年,安徽省每年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 网800公里以上,持续推进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

到2020年,安徽省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1年,安徽省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围绕实现这一目标,〈疾施方案>〉明确重点推进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城镇排水管网改造、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等工作,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污水接人服务和管理、专业运行维护管理等一系列机制。

《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发布日前,浙江印发《浙江省治 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 年实施方案》。

将按照“五水共 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要 求,持续深化碧水行动和“水十条”,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 坚战任务要求,深入实施河 (湖)长、湾(滩)长制,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力争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5%,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确保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力争基本达到丨丨类:确保其他地区116个出境断面I V类水质以下比例控制在4%以内。

2019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曰印 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 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 江苏省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 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 施,在加大空间保护、治污减 排、生态修复力度上提出更严 格的管控措施,推动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X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模板】

《X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模板】
市城管执法局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XX区政府。
2021年底
5
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漏接及直排口改造
加快雨污水错接、混接、漏接及污水直排口改造。
根据排水管网排查结果,实施城镇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旧管网修复,制定年度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干道沿线混接错接漏接点改造。2021年完成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学校、医院等企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实现污水“零直排”。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取消截流闸,彻底消除污水直排口。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XX区政府。
2021年底
10
建立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污水系统运行调度机制,积极推行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对城市现有厂网分离、建管分离的碎片化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与河道水体联动的“厂-网-河”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鼓励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实现管网管理“一家管”,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运维单位、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
市城管执法局
延安水务环保
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底
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针对排水系统缺陷提出相应的维护、维修措施。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2019年6月第6期城市道桥与防洪政策规范3372019年4月2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方案提出,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经过3年努力,尽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现刊发全文以指导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O(二)基本原则。

立足民生,攻坚克难。

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活污水宜排等热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

要强化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指导督促。

系统谋划,近远结合。

在分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基础上,统筹协调,谋划长远,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性,压茬推进;三年行动要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定出硬目标,敢啃“硬骨头”,扎实推进,全力攻坚,为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打好坚实基础。

某城市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的实施路径

某城市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的实施路径

某城市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的实施路径摘要:某城市经过多年建设,城市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基本上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污水管网基本覆盖完全。

但保留的污水管网、砖砌化粪池渗漏、破裂的情况比较普遍,以及企业低浓度工业废水排入,导致了污水厂进水浓度长期偏低。

在国家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的指引下,分析现状排水系统存在问题,高标准新建排水管网,并对管网进行全面的检测和修复,制定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排水方案,对化粪池进行整改,并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快速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促进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1背景2019年04月29日,国家印发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总体要求,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13项工作任务,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提质增效工作指明了方向[1]。

2019年06月06日,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旨在加快完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认知2.1核算方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试统计工作通知》建办城函【2018】625号文,以生化需氧量(BOD)核算,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计算公式如下: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的《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以化学需氧量(COD)为核算因子,核算区域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总量与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之比,即为该核算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计算公式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算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以BOD核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算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以COD核算,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2.2目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于100 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新时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4年)

新时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4年)

新时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4年)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区水体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印发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2021-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4年,各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我区建制镇基本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虬进一步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补齐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的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攻坚措施(一)污水溯源整治。

各镇开展污水溯源,查明地下污水管线、雨污混排口、居民污水流向以及汇集入各水体的排口和水质现状。

以污水排口整治为抓手,倒查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针对不同类别排水口,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等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

通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将集镇、住宅区等主要污水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以下攻坚措施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排首位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全面摸排污水管网空白区域,以建成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为重点,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通过三年时间,补齐截污干管,打通污水收集输送“大动脉”。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生活污水支管建设,完善污水收集输送“毛细血管”。

对暂不具备条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三)提升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

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评估。

建制镇要因地制宜采取就近集中联建、城旁接管等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

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主要措施分析与建议

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主要措施分析与建议

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主要措施分析与建议摘要:随着城市建设系统的日渐成熟,城镇污水处理已形成较完善的体系,由于老旧城区的存在,影响了城镇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完善,导致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不断扩大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断降低。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理顺管网建设维护管理体制,是下一阶段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对城镇污水管网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措施,可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水管网1、引言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的目标。

这一目标的提出,将下一阶段城镇污水处理工作重点聚焦在污水管网建设与效能提升上,进一步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向“厂网河一体化”管理迈进,以彻底改善水环境为最终目的,体现了我国污水处理管理思路的进步。

2、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必要性根据测算,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削减量由2011年的约255万吨上升至2018年的365万吨,但单位水量的COD削减浓度已由2011年的约248mg/L下降至2018年的约233mg/L左右。

就江苏省而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削减量由2011年的约80万吨上升至2020年的111万吨,但单位水量的COD削减浓度已由2011年的约254mg/L下降至2020年的约214mg/L左右。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江苏省各市的COD基准排放浓度均在340mg/L左右,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浓度已由2011年的约280mg/L左右下降至2020年的247mg/L左右。

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下降,污染物削减效率降低,意味着污水不能完全收入排水管网被集中处理,而是通过其他途径冒溢至水环境中。

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11月5日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推进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尽快提高污水处理实施和污水管网的收集处理效率,结合我市污水处理系统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的工作目标,三年内初步实现提升桂林市污水处理系统。

具体如下:(一)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

2019年消除率达50%,2020年消除率达80%,2021年消除率达100%。

(二)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2019年消除率达30%,2020年消除率达80%,2021年消除率达100%。

(三)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2019年消除率达90%,2020年消除率达100%,2021年消除率达100%。

(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逐步提升。

2019年达69%,2020年达73%,2021年达80%。

(五)结合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的收集系统整治方案,稳定保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mg/L )。

2019年达到99mg/L ,2020年达105mg/L ,2021年达110mg/L 。

二、各部门职责为切实做好全市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该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住建局,桂林海事局和灵川县、六城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全市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

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模板】

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模板】

XX省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等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县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地级城市建成区以及洞庭湖区域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1年,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30%,地级城市进水BOD浓度小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提升至100mg/L的规模占比不低于30%,洞庭湖地区城市应适当提高增长幅度,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

二、主要任务(一)系统排查污水处理系统。

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单位及相关权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系统、处理系统、配套污泥处置设施排查(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以污水处理系统服务片区为单元,摸清各类排水接入情况,分析梳理排水户数量、性质结构、用水规模、排水水质、纳管等情况。

以片区内市政排水管道为单元,全面排查错接混接、老旧破损、倒灌溢流等问题,根据排查结果绘制现状排水分区图和污水收集管网图,并制定排水系统现状问题清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市政办函〔2019〕237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20日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根据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和《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规划引领、建管一体;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市区联动、统筹推进;强化督查、完善机制”的思路,加快补齐西安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显著提高,建成区基本实现无污水直排口;到2021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1年底,各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原则上不低于100mg/L,未达标的需逐年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1.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市区联动、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的原则,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对排水用户数量、分布及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情况,分批分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

石家庄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石家庄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石家庄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二、具体措施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能力。

改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处理效果。

完善配套管网:加大管网改造力度,提高收集率,减少污水直排。

2.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我们要紧跟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引进先进技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

加强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推动技术创新。

优化运行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3.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建设污泥处理设施:新建和改扩建污泥处理设施,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

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利用污泥生产建材、生物炭等,实现资源化利用。

加强污泥监管: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体系,确保污泥安全处理。

4.加强监管和执法为确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污水处理相关法规,为执法提供依据。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加强监测监控: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污水处理情况。

三、组织保障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市财政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在这个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力以赴,确保取得实效。

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建设美丽石家庄贡献自己的力量!注意事项一:确保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解决办法:在项目启动前,要严格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队伍资质,确保项目质量。

三部门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三部门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412019年第6期·工程建设标准化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了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长效机制等内容,力争3年取得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为建设美好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确立了5项基本原则、3项重点任务,建立了4项长效机制。

此外,方案还强调从加大资金投入、调整污水处理收费、优化工程审批流程、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督促指导等方面加强组织保障。

三部门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针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综合管理系统不健全等问题,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建设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从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合理确定资金投入、严格规范线上服务、统一管控各类渠道、妥善对接政务平台、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7个方面建立健全服务平台。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对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增强紧迫感,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功能、丰富线上业务办理种类、有效提高离柜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行业资讯Industry Information。

《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发布

《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发布

■ INFO |资讯浙江省出台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9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管理条例》。

这是全国首 部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管理的立法,对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 造、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 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填补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 没有直接法律依据的空白,对于保障和推动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和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新出台的《条例》对农村生 活污水的范围和农村污水治 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的范围、运维主体等方面均 作出了明确。

针对农村生活 污水的范围和农村污水治理, 《条例》将其定义为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 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 名宿、餐饮、洗涤、美容美 发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 《条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排水户,在其建设预处 理设施、符合污水排入标准的 前提下,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 接入协议,将污水排人集中处 理设施。

《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发布为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 理效能和水平,浙江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 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浙江省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丨年)》,加快提 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提升管 网收集效能,全面加强污水源 头管控,其中新建小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

方案指出,优先补 齐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 部等区域的设施短板,全面开 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对已 建城镇生活小区内部、单位内 部和企业内部排水管网深入实 施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 难分必截”。

新建小区必须严格 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同时,加强城 镇排水许可管理,严格实施排 水许可制度。

从事建筑、餐饮、 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包括洗车、理发、 汽修、加油等产生的污水在进 入市政管网前,需经过隔油池、 沉砂池或毛发收集器等预处理 装置,避免市政管网堵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筑府办函〔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1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黔建城通〔2019〕101号)精神,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提高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贵阳市中心城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黑臭水体,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十个百分点以上。

加快建立健全“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加强和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在完成茶店大沟、沙河大沟等29处黑臭水体治理及巩固提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控,在全市范围内对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污染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时限组织实施,切实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2021年底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住建部等3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住建部等3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 INFO |资讯住建部等3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 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 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明确经过3年努力,实 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 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行动计划 建立了4项长效机制,污水接 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强化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小散乱”规范管理及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从源头规范污水接入管理;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工业企业污水进人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建立工业企业排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部门执法联动。

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明确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推进“厂一网一河(湖)”一体专业化运维机制,鼓励居住小区管网实施专业化运维等。

农业农村部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农业生 态环境监测工作。

《通知》要 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 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做好农产 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

根据农 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土壤 背景值等情况,开展土壤和农 产品协同监测,及时掌握全国范围及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总体状况、潜在风险及变化趋势。

二是做好农田氮磷流失监测。

依据农田氮、磷污染的发生规律和地形、气候等情况,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分析不同种植模式下区域主推耕作方式和施肥措施等对农田氮憐流失的影响。

二是做好农田地膜残留监测。

综合考虑覆膜作物、覆膜年限、回收方式等情况,开展地膜残留监测,摸清农田地膜残留量和回收情况。

四是做好农业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外来生物入侵监测。

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加大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力度,加强人侵物种调查和监测,开展预警与应急灭除3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5月29日,生态环境部生 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在例 行发布会上介绍,将研究制订 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通过条例的制订,进一步明确 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 和作用,保护各级各类生态环 境监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各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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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现将《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3日
淄博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
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精神,加快补齐城市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效能,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旧村改造完毕的村居全部实现雨污分流。

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行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杜绝河道排口排放污水现象。

光大水务一分厂年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2020年提高至100(mg/L),到2021年提高至110(mg/L)。

二、主要任务
(一)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着“系统谋划、远+近结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及分工明确列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项目清单和年度实施计划。

对2018年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年均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组织
(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制定服务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时限和工作措施。

环保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配合)
(二)全面排查城市排水设施
对旧村改造完成的村居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达到雨污分流。

通过集中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行为,实现杜绝河道排口排放污水现象的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设局配合)
(三)加快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加快推进光大水务一分厂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加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

(建设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配合)结合高新区实际,工业企业污水全部由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由光大水务三分厂集中处理。

(环保局牵头)
2. 开展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改造。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和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理念,加快推进实施错接混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逐步取消临时截污措施。

城市排水管网修复要积极采用非开挖技术,避免大拆大建。

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取消内部化粪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可生化性。

(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
3. 健全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机制。

加强排水管材市场监管,推广使用绿色新型管材,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严格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竣工验收和设施移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排水设施产权单位要严格进行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确保管网高效运行。

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长效管理制度
1. 封堵城市污水管网漏洞。

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及时封堵地表水、地下水进入城区污水管网漏洞。

严格城区施工降水的排水许可审批,严禁施工降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鼓励直接回用。

加强城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中水设施的监管,以用定产,出水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鼓励将处理后的中水全部进行回用,禁止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鼓励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对净水机尾水进行回用,有条件的要加装尾水回收利用装置。

确实不能回用的,可排入雨水管道,禁止排入污水管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分别负责)
2. 建立溯源追查和联动执法机制。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水质监测,发现进水指标浓度超标,或者存在其他可能造成生化系统受损、影响出水水质的情形时,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会同排水管网运营维护单位尽快查明原因,并向环保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

环保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污水处理厂相关情况报告或排查发现违法排污时,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溯源追查,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未经许可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企业、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行为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依
法整治。

(环保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3.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

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建立退出机制。

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高浓度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的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强酸、强碱、高盐、高氟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牵头对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建立纳管企业清单,组织环保局、污水处理专家、工业企业代表、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各方代表参加的专家论证会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

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

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在重点工业企业排水管接入管网连接处建设超标自动切断装置。

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管网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

(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负责)
4. 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防治。

严格保护高新区范围内水体环境,对于新增黑臭水体,发现一条,上报一条,治理一条,销号一条。

(建设局牵头,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5. 做好排水管网维护管理。

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要整合现有养护队伍力量,根据管网规模、服务范围和特点等因素,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对管网进行维护。

鼓励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专业化机构参与管网养护管理,鼓励居民小区将内部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

要对排水管道、检查井、城区河道定期开展清淤疏浚。

加强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和公众监督制度,切实消除向雨水斗扫入、倾倒垃圾和泥浆等行为。

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和雨水口排放污水,不私搭乱接管网。

持续推广环卫保洁和雨水斗清掏一体化作业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设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和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底前向市相关部门报送年度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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