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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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业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演进的历史考察
[内容摘要]日本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促进农地制度和城市土地制度的统一、协调并推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实现了两种制度的协调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日本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及其经验,对我国当前工业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的关系演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城市用地大多从农地转换而来。在人均国土资源极为有限的条件下,日本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了与美国相当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同时付出了较小的用地代价。
我国从1996年开始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进一步加速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其中,如何协调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土地制度(以下简称“农地制度”)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解决我国新“三农”问题的关键。
基于此,研究日本工业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总结日本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协调工业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的关系,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以及让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一、日本工业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进过程
概括来说,日本工业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的演进,基本上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存在不同的特点。
(一)第一阶段:1868—1920年
从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日本开始了工业化的第一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日本工业化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农业支持来实现的,表现为征收高额农业税汲取农业剩余扶持工业发展。一战后,日本经济快速成长,工业产出首次超过农业。从明治维新到1920年,日本开始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同时工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化。经过近30年的工业发展,人口逐渐向城市集中,城市人口从1889年占总人口的10%上升到1920年的18%,农村人口占82%。1920—1930年,大约有半数的工人在第二和第三产业工作,四分之一的日本人居住在城市。
为支持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日本政府通过制定多种政策措施促进农业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废除德川幕府时期所颁布的一系列禁令,改革旧的领主土地所有制关系,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二,制定和大力推广“劝农政策”,推进农业技术改良,兴修农田水利,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第三,重视农业经营,推广农业教育。
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本质上是由于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农地制度进行相应变革,其效果首先是扩大了耕地面积。具体表现为:一是耕地开发。1868—1896年是日本耕地面积扩张期,这一时期耕地面积通过开发出现了飞跃式的增长,年
均增长2万—3万町步(1町步约合0.99公顷),期末耕地总面积增加至少500万公顷。二是耕地整顿。1897—1920年是作物转化和集约农业发展时期。三是第一次町村合并。在城市化进程中,现在的市制、町村制是1889年4月1日在日本最初推出的。第一次町村合并只保留了原有町村总数的20%左右,为耕地的有效整理和集约利用创造了条件。
另一方面,从工业化推动农业生产增长来看,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完全依赖于较高的生产效率增长率。生产效率的增长率在1890年是1.4%,到1900年达到2%,最重要的原因是工业化的发展推动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的技术进步。
在这一历史阶段,一方面,农业为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农产品,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另一方面,耕地开发、耕地整顿及町村合并为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土地。但从根本上来说,日本的农地制度仍然延续明治维新时期的土地制度,即以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土地租佃制为主的封建土地制度,虽然这种土地制度大大影响了日本农业的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当时的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要求,没有引起根本的变革。
(二)第二阶段:1920—1950年
从1920年开始日本的工业逐渐具备自我积累的发展能力,工业化进入了第二发展阶段。工业化的发展进一步带动了城市化的发展,表现为工业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集中。1937年后劳动力加速向重工业城市集中,逐渐形成了著名的四大工业带——京滨、中京、阪神和北九州工业带。1940年人口城市化率已达37.9%,但由于受战争影响,日本城市化率一直到50年代依旧停留在38%。
这一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对农地制度的影响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土地租佃制为主的封建制度,已经成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障碍,大大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引起社会的不稳定。为此,日本政府进行了自下而上的改革,其中包括:第一,减轻农业税,为农业发展减轻负担。第二,农地改革,特别是战后,日本进行了大规模的农地改革,政府收买地主的土地并将这些土地卖给农民。废除了封建的农地制度,创设自耕农,改善租佃关系。第三,提供农业信贷资金。第四,促进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
工业化、城市化对农地制度的影响,还体现在农业增长率上。20年代,由于生产效率增长缓慢,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大幅度下降,农业之外的劳动力需求减少,其结果是农业劳动力外流停滞,城市化步伐放缓。同时,这一时期技术进步出现停滞现象,其原因在于:一是日本向西欧学习的农业技术因为不符合本国实际而无法促进农业的发展,于是开始转向新技术的开发与研究,这一段时滞使日本农业发展进入停滞阶段;二是朝鲜、中国台湾廉价米的大量进口,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总体上看,这一阶段日本工业化、城市化的代价较小,并且由于继续耕地整顿和町村合并使耕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同时,受工业化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1920年以前大城市仅仅吸收新增人口的三成,而此后的15年吸收七成
以上,城市化率在1886—1920年的34年间从10%仅增加到18%,而1920—1938年期间从18%增加到38%,18年增加了20个百分点。到1940年,城市增加至168座,人口占总人口的37.7%,20年间增加了一倍,农村人口占62.3%。
这一时期,工业化快速发展推动了日本正式进入城市化发展阶段,并为战后进入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奠定了基础,而传统的封建土地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要求。因此,日本政府对农地制度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从根本上改革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度,实行现代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推动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体现了制度安排与变迁在城市化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但是技术革新的时滞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削弱了农地制度变革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第三阶段:1950—1977年
从50年代始日本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第三阶段,工业化基本完成。特别是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以后,日本进入战后经济高速增长和快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率从1950年的37%上升到1977年的76%,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1956—1973年是日本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18年间工业生产增长8.6倍,平均每年增长13.6%。并且,以此形成了三大城市圈,使日本成为城市和郊区人口占多数的国家。1955年城市人口比例升至56.1%,农业人口下降至41%,在1963—1973年的十年间,农村平均每年向农外部门提供80万个劳动力,将近60%的劳动力在第二和第三产业工作。1960—1970年间的城市化水平以年均2.51%的速度增长,是整个国家增长速度的两倍多。到1970年,72.1%的日本人口居住在城市中。
在这一时期,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农地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城市化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耕地以满足城市经济的发展要求,但由于日本的人均土地面积极少,还要满足其农业生产的要求,因此为缓解用地紧张局面,日本通过山区技术改造和开发以及围海造田等途径来增加耕地和工业用地。
另一方面,工业化的完成也标志着日本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阶段,使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主要措施是颁布《农业基本法》,力图把农民生活标准提高到非农业工人水平,为解决农业问题提供突破点,并以《农业基本法》的制定为标志开始实施工业化第三发展阶段的农业保护措施,如价格保护、提供补贴、限制进口、调整农产品结构等。
在这一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对农业增长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农业有了快速发展。与战前相比,1956—1970年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大幅度提高。其主要原因在于投入资本增长率的迅速增加。1956—1970年投入资本增长率平均为8.4%,远远高于战前平均的1%。从人均资本来看,1956—1970年的资本劳动比率平均为11.9%,是战前平均值1.2%的十倍,体现出战后农业实行机械化和技术进步的结果。但是,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也对农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导致了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在70年代大大跌落。60年代农业总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