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防爆电气检查标准60条
防爆60条一、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总则1、随着集团公司井下电气设备不断改进更新,为适应井下电气安全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原煤炭部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特编制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各子分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
3、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4、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壳体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电气设备防爆面一、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 mm,否则为失爆。
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
其检查内容如下:一、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二、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
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
四、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五、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
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
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
六、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七、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
“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
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
“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2)是针对在井下矿山和其他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以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检查对象:所有进入井下矿山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都应进行检查,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维修更换的设备等。
2. 检查时间: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生产计划制定检查时间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一般为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检查。
3. 检查内容:检查应包括设备的外观、接地情况、线路连接、电缆状况、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工作状态等。
还应检查设备是否符合防爆标准,如是否带有防爆标志、是否有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等。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5篇)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即设备包机人检查、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矿组织月检查、配合公司季度检查。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7、防爆外壳的修理,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机修厂或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的制造厂家进行修理。
8、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9、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⑴防爆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⑵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⑶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50条及考核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50条及考核办法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 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 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 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第十一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否则为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制定了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检查范围1. 井下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仪表、线缆、插头、开关等。
2. 防爆电气设备存放地和使用地点。
三、检查要求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按照以下频率进行:(1)每日检查:每天上井前,负责人应进行一次简要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每周检查:每周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月检查:每月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密封性、接地等。
(4)每季度检查:每季度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大修,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
2. 检查内容(1)仪表检查:检查仪表的外观、显示是否正常,检查仪表的接线是否牢固,是否有破损。
(2)线缆检查:检查线缆是否损坏,是否有漏电现象,检查线缆的接口是否牢固。
(3)插头和开关检查:检查插头和开关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松动现象,检查插头和开关的接线是否正确。
(4)存放地和使用地点检查:检查存放地和使用地点是否整洁,是否有火源,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四、检查记录每次检查都应有相应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日期和时间。
2. 检查内容和结果。
3. 检查人员和负责人签名。
五、问题处理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包括以下措施:1. 将问题设备从使用中暂停,并标明原因和处理措施。
2. 进行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3. 完成维修后,重新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六、培训和宣传为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我们将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包括:1. 培训员工如何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 宣传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性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七、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记录进行抽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制度更新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是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套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1. 国家标准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这是中国官方颁布的关于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标准,规定了井下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的要求。
2. 工矿部《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安全规程》:这是中国煤矿行业专门制定的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的安全规程,包括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防护、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 ISO 80079系列标准:这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关于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包括ISO 80079-36:____《非电或非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割线方法》和ISO 80079-37:____《非电或非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非割线方法》等。
4. 美国矿物管理局(MSHA)标准:这是美国矿山工业所使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和设施的标准,包括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和规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确定。
在进行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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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1、鸡爪子:(1)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电缆的末端不接防爆电器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电器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破口者均属于羊尾巴。
3、明接头:电器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于明接头。
4、破口:(1)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2)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毫米或沿围长1/3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
5、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面的光洁度应不低于△5,操作杆的光洁度应不低于△6,否则为失爆。
7、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仍有锈蚀斑迹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8、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9、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c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
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或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如无防锈油或磷面脱落均属失爆。
涂油应在隔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
井下防爆电器检查标准(失爆)
井下防爆电器检查标准(失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煤矿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煤矿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为加强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确保矿井供电安全,现编制煤矿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基础知识及相关标准(一)防爆电气设备标准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使用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GB3836系列。
它的主要内容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气密型(h)、特殊型(s)并对其防爆技术及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
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电气设备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为150℃,采取防尘堆积措施时为450℃,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为-20℃—40℃。
2、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电缆接线盒,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用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一)。
4、具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有可靠的接地及防止螺钉松动的装置。
5、防爆电气如果采用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并保证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大于1*109Ω,以防积聚静电,还必须承受冲击试验和热稳定试验。
6、防爆电气设备限制使用铝合金外壳,防止其与铁锈摩擦产生大量热能,避免形成危险温度。
7、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国家认定的防爆试验单位鉴定。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1、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原理是将正常工作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部分放在一个或几个外壳中,这种外壳除了将其内部的火花、电弧与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隔开外,还有当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被壳内的火花、电弧引爆时外壳不被炸坏,也不致使爆炸物通过连接缝隙引爆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温度的矿用电气设备。
电器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电气防爆检查标准一、总则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合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二、壳体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 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三、防爆面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合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 0.5~2 >2 间隙(毫米)≤0.3 ≤0.4 ≤0.5 接合面宽度(毫米)≥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 ≥0.5 备注接合面宽度(毫米)≥12.5 ≥25间隙(毫米)操纵杆及控≤0.3 ≤0.5 电机轴及孔≤0.4 ≤0.6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L1——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L ——隔爆面规定宽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范文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范文一、引言煤矿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危险性质的行业,对防爆电气设备具有严格的要求。
为了确保矿井内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非常必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的相关要点和具体操作细则。
二、检查内容1. 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和使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2.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能力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漏气、漏油等现象;3. 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4. 防爆电气设备的线路是否牢固,接线是否正确;5. 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是否过高,是否存在异常热点;6.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腐蚀措施是否完善,外观是否有损坏;7.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漏检漏修情况。
三、检查要点1. 对防爆电气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进行核查,确认其符合相关要求;2.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安装牢固、使用环境符合要求;3.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包括阻燃性、防爆结构、隔爆间隙等;4.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包括接地电阻、接地线路是否畅通;5.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包括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接头是否正常;6.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情况,使用红外热像仪等设备对设备进行测量;7.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防腐蚀情况,包括表面涂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腐蚀现象;8.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包括定期检查、清洁保养等。
四、具体操作细则1.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进行查阅,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2.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是否稳固、防爆结构是否完整;3.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检查,包括周围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4.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进行核查,确认其达到矿井使用要求;5.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进行测量,使用接地电阻仪等设备进行测试;6.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线路进行检查,包括线缆是否磨损、绝缘是否损坏等;7.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进行测量,使用红外热像仪等设备进行检测;8.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腐蚀情况进行目视检查,包括设备表面是否有腐蚀现象;9.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核查,查阅相关维护记录和保养报告。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的意义矿井井下环境比较特殊,因而要求电气设备有坚固封闭的外壳;绝缘耐潮;设备的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移动;有较大的过负荷能力。
最关键井下存在瓦斯和煤尘爆炸的危险性,还要求电气设备有防爆能力。
我们知道井下瓦斯爆炸的条件:瓦斯含量达到5%~16%左右,遇到高于650到750的热源时,会燃烧爆炸。
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要发热,特别是在电气设备发生短路和过负荷故障的情况下,电气设备的发热更为严重。
因此,电气设备在煤矿井下是一项足以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热源和火源。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就必须对矿用电气设备采取防爆措施。
其基本途径有:1.保证电气设备在任何情况下的发热温度,都不足以点燃矿井中的瓦斯和煤尘。
2.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应该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部分,要确保它们不产生。
3.对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产生的电火花或电弧的部分,采取特殊的防爆结构,避免电火花或电弧直接点燃井下瓦斯、煤尘。
二、矿用电气设备的分类和选用矿用电气设备总的分为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应注有“KY”字样的标志符号。
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专供煤矿生产的电气设备,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隔爆型电气设备“d”;2.增安型电气设备“e”;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4.正压型电气设备“p”;5.充油型电气设备“o”;6.充砂型电气设备“q”;7.浇封型电气设备“m”;8.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9.气密型电气设备“h”;10.特殊性电气设备“s”。
表一井下煤矿用电气设备类型选用表三、隔爆型电气设备的特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
所谓隔爆外壳,时指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
即隔爆外壳应有耐爆型和隔爆型。
1、隔爆外壳的耐爆型这是指外壳内的爆炸性气体爆炸时,在最大爆炸压力时的作用下,外壳不会破裂,也不会发生永久变形,因此爆炸时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气体不会直接点燃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二、壳体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 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三、防爆面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隔爆空腔净容积(升)间隙(毫米)接合面宽度(毫米)≤0.5 ≤0.3 ≥80.5~2 ≤0.4 ≥12.5<2 ≤0.5 ≥25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L1—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 L —隔爆面规定宽度 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
第十一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机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防爆电气设备查抄尺度一、隔爆结合面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需符合表Ⅰ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附表Ⅰ:Ⅰ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⑴、对于把持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⑵、如果把持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Ⅰ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把持杆或轴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⑶、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表Ⅰ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那么孔与外壳表里侧间的距离最大值满足:①、当L<12.5mm时,I≥6mm;〔L为接合面宽度〕;②≤L≤25mm时,I≥8mm;③、当L≥25mm时,I≥9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不该发生摩擦。
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少于0.075mm;用滚动轴承布局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Ⅰ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的最大间隙的2/3。
μμm。
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外表的凸起局部磨平后,不得超过以下规定:①、隔爆面上对局部呈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 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发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包管残剩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置。
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干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陈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陈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
2024年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
2024年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设备防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矿山开采权的煤矿和煤矿企业。
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电缆、电机等。
第三条煤矿应妥善规划和安排电气设备布置,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煤矿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要求第六条煤矿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要满足矿井瓦斯等爆炸危险的特殊要求。
第七条煤矿电气设备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电缆、插头等连接处不得松动,断裂或者出现损坏。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外壳应具备防爆性能,材料应为阻燃材料,表面应平整,无擦伤、划痕和锋利的边角。
第九条煤矿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灰尘和杂物应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干燥和整洁。
第十条煤矿电气设备应设置相应的过载保护装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时不会超过额定负荷。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程序第十一条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一)检查设备的外观情况,包括外壳、连接处及其他附件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状态。
(二)检查设备的地线,确保地线的良好连接,防止漏电和误差。
(三)检查设备的内部结构和线路,确保无松动、破损或者腐蚀现象。
(四)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包括外壳材料、表面平整程度和阻燃性能等。
(五)检查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接地电阻合格,防止漏电和静电积累。
第四章检查结果处理第十二条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一)如果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检查结果为合格。
煤矿应及时记录并存档检查结果。
(二)如果设备存在问题需要处理,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煤矿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修复或更换设备。
第十三条修复或更换设备时,煤矿应确保使用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并将旧设备安全处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入井验收标准煤矿井下使用的各类型的隔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都必须符合《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有关规定。
为指导现场操作,编制本规定,作为判定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是否防爆的依据,标准规定如下:一、隔爆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爆,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使用未经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不起机械闭锁作用为失爆。
5、隔断爆腔(室)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为失爆。
6、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及隔爆绝缘座为失爆。
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8、隔爆型灯具外罩破裂及闭锁装置失灵者为失爆。
二、隔爆接合面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凡不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为失爆。
1、隔爆接合面(Ⅰ类)的间隙、直径差为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1有关规定,表中L—静止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1—螺栓通孔边缘到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W—静止隔爆接合面及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接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转轴与轴孔接合面最大直径差。
2、表1 Ⅰ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mm)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3、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应符合:当操纵杆直径不大于6mm,隔爆接合面不小于6mm,操纵杆直径不大于25mm时,长度须不小于操纵杆直径,操纵杆直径大于25mm时,长度须不小于25mm。
4、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不大于表Ⅰ规定W值的2/3。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是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煤矿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等具有爆炸性的物质,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点火源和热源,这些都可能成为点燃矿井瓦斯、煤尘的火源。
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煤矿电气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本规范旨在提供一套系统的检查方法,以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得到有效维护。
二、防爆电气设备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3836系列,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气密型(h)、特殊型(s)。
各类设备应根据其防爆性能特点进行选型和安装。
三、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内容1. 外观检查(1)设备外壳应无严重变形、锈蚀、裂纹、孔及砂眼等缺陷。
(2)设备外壳凹凸超过规定5毫米及有开焊现象的,不应使用。
(3)外壳厚度低于原设计85%以下的,不应使用。
(4)未取得防爆设备检查合格证的单位,对外壳进行切割、焊补者,不应使用。
(5)使用未经防爆部门指定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零部件者(指易失爆关键件),不应使用。
2. 电气连接检查(1)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电缆接线盒。
(2)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用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检查(1)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4. 闭锁装置检查(1)设备应具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
(2)闭锁装置应可靠,防止误操作。
5. 接地检查(1)设备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2)接地线应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6. 防爆性能检查(1)矿用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保持耐爆性或隔爆性。
(2)防爆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和故障状态下,不应产生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点火源和热源。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1.基本概念和通用要求在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中,由于电火花等电气设备失爆引起的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监察和管理,,对减少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作在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必须采取一定的防爆安全措施,使其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这种按规定的条件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通称为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很多,有防爆电机、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仪器仪表、防爆电话等。
1.1基本概念1.11类别、级别和组别为了正确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级别和组别。
防爆电气设备按使用环境的不同分为两大类。
? i类: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
?ⅱ类:用于工厂的防爆电气设备。
为了保证各种类型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不产生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温度,对电气设备运行时能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进行了分组。
1.1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由于煤矿井下空气潮湿、粉尘较多、环境温度较高,严重影响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
为了避免电气设备由于绝缘强度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对电气设备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作出了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
电气间隙是指两个裸露的导体之间的最短距离,即电气设备设备中有电位差的金属导体之间通过空气的最短距离。
电气间隙通常包括:①带电零件之间以及带电零件和接地零件之间的最短空气距离;②带电零件和易碰零件之间的最短空气距离。
电气间隙应符合表5-3的规定。
表5-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电压/v最小电气间隙/mm最小爬电距离/mmabcd3644444660101216202566666 1140 18 24 28 35 45 127 667810 3000 36 45 60 75 906681012 6000 6085 110 135 160 380 88101215 10000 100 125 150 180 240?只有满足电气间隙的要求,裸露导体之间和它们对地之间才不会发生击穿放电,才能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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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的意义矿井井下环境比较特殊,因而要求电气设备有坚固封闭的外壳;绝缘耐潮;设备的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移动;有较大的过负荷能力。
最关键井下存在瓦斯和煤尘爆炸的危险性,还要求电气设备有防爆能力。
我们知道井下瓦斯爆炸的条件:瓦斯含量达到5%~16%左右,遇到高于650到750的热源时,会燃烧爆炸。
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要发热,特别是在电气设备发生短路和过负荷故障的情况下,电气设备的发热更为严重。
因此,电气设备在煤矿井下是一项足以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热源和火源。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就必须对矿用电气设备采取防爆措施。
其基本途径有:1.保证电气设备在任何情况下的发热温度,都不足以点燃矿井中的瓦斯和煤尘。
2.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应该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部分,要确保它们不产生。
3.对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产生的电火花或电弧的部分,采取特殊的防爆结构,避免电火花或电弧直接点燃井下瓦斯、煤尘。
二、矿用电气设备的分类和选用矿用电气设备总的分为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应注有“KY”字样的标志符号。
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专供煤矿生产的电气设备,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隔爆型电气设备“d”;2.增安型电气设备“e”;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4.正压型电气设备“p”;5.充油型电气设备“o”;6.充砂型电气设备“q”;7.浇封型电气设备“m”;8.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9.气密型电气设备“h”;10.特殊性电气设备“s”。
表一井下煤矿用电气设备类型选用表三、隔爆型电气设备的特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
所谓隔爆外壳,时指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
即隔爆外壳应有耐爆型和隔爆型。
1、隔爆外壳的耐爆型这是指外壳内的爆炸性气体爆炸时,在最大爆炸压力时的作用下,外壳不会破裂,也不会发生永久变形,因此爆炸时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气体不会直接点燃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
因此,隔爆外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承受内部爆炸时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
一个实际外壳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时,所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不是一个定值,是随外壳的间隙、净容积和形状变化而变化。
在GB3836.2-2000国家标准中,对隔爆外壳强度作以下要求:将瓦斯含量为9.8 0.5%的瓦斯空气混合气体注入隔爆外壳中,进行三次实际火花引爆试验,测定其三次中最大的爆炸压力,将其最大爆炸压力定为参考压力,要求能承受参考压力的1.5倍。
一般采用钢板和铸钢制造。
除材质外,为保证隔爆外壳的耐爆性,机构上还须防止发生压力重叠,所以外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空腔组成。
2、隔爆外壳的隔爆性隔爆性又称不传爆性,即当爆炸性混合物在壳内爆炸时所产生的高温气体或火焰,通过外壳各接合面的间隙喷向壳外时,能够等到足够的冷却,使之不会点燃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
外壳的隔爆性主要是靠严格控制各接合面间隙、长度和粗糙度次接合面叫隔爆结合面。
四、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检查为保证入井安装、使用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发合格证方可入井。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设备零件是否齐全、完整。
2.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
3.各报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
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4.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
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锡金属压圈和镀锡挡板。
5.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运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6.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
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有防锈油脂,并进行磷化等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等超过规定。
经检查合格后,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表,方可入井。
隔爆结合面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
表1Ⅰ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1)对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2)如果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大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必大于25㎜;3)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表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应不小于25㎜。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孔与外壳内外侧间的距离最大值l应满足;1)当L<12.5㎜时,l≥6㎜;当12.5㎜≤L≤25㎜时,l≥8㎜;当L≥25㎜时,l≥9㎜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少于0.075㎜;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最大间隙的2/3.4、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6.3μm;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μm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A、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深度不大于2㎜的砂眼,在40,25,15宽的隔爆面上,每1㎝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B、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大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
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
涂防锈油时,应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油不得干硬,油中不得有机械性杂物或其它颗粒状杂物(油脏为不完好)。
凡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者均为失爆。
隔爆外壳与隔爆腔8、防爆外壳变形长度不得超过50㎜,凸凹深度不得超过5㎜,否则为失爆。
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9、防爆外壳内不得有锈皮脱落,否则,为失爆。
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0、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
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纹,接线座晃动,接线柱跟转均属失爆。
11、防爆外壳无开焊,观察窗孔胶封良好,无破损,无裂纹,否则为失爆。
透明度差为不完好,观察窗孔玻璃表面不应有伤痕,伤痕深度小于1㎜,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12、操作手柄与隔爆外壳盖间的闭锁关系正确可靠,闭锁(包括机械和电气两类)不起作用者为失爆。
13、接线室(盒)内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
14、快动式门或盖打不开者为失爆。
进出线嘴15、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
16、线嘴压紧后应有余量,余量不大于1㎜。
17、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密封圈与联通节之间只限安装一个金属圈,不得填充其它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18、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其压扁量不准超过电缆直径的10%。
19、隔爆腔的空闲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大于2㎜的钢垫板封堵压紧。
20、进出线嘴的压紧程度:螺旋线嘴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拧不动不合格;;压叠式线嘴用单手晃动,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合格。
21、高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表1的规定。
22、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螺纹接合面的最小啮合扣数为5扣,当容积大于100㎝3时,最小啮合轴向长度为8㎜;当容积不大于100㎝3时,最小啮合轴向长度为5㎜。
对于圆柱形螺纹,螺纹部分至少有8㎜长度,并且至少6扣螺纹。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规定者均为失爆。
23、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栓入扣差大于5㎜,喇叭嘴外部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者,属不完好设备。
密封圈、挡板、金属圈24、密封圈材质须用GB/T6031标准规定的硬度IRHD变化量不超过20%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
密封圈分层侧应面向接线腔内,否则为不完好。
25、密封圈各部分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凡不符合以下任一规定,均为失爆。
A、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4平方毫米及以下电缆的密封圈内径不得大于电缆外径。
B、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C、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电缆直径不大于20㎜时密封圈非压缩轴向长度最小为20㎜,电缆直径大于20㎜时密封圈非压缩轴向长度最小为25㎜。
D、密封圈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必须大于4㎜(70㎜2除外)。
26、密封圈无破损,刀削后应整齐平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含2㎜)为失爆,大于2㎜为不完好。
27、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否则为失爆。
28、四小线的密封圈因缆线被猛力拖拽致使密封圈分层严重外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
29、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30、挡板厚度应不大于2㎜,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否则为失爆。
31、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应符合表2的规定,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1㎜,否则为失爆。
32、螺旋式空闲喇叭嘴的密封圈、挡板、金属圈应依次装入,且都只能装一个,否则为失爆。
紧固件33、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34、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平垫、弹簧垫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
35、螺母坚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36、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要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37、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要齐全,螺母、透明螺孔应拧满扣。
38、用螺栓紧固不透明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套厚度的螺纹余量。
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大于螺栓直径的1.5倍。
不透孔处距内腔的壁厚应不小于3㎜。
39、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弹簧垫或背帽(用弹簧垫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一致),其拧紧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为合格。
螺栓不得松动,不得加原设计结构以外的平垫或其它物品。
40、弹簧垫不得破损,不得失去弹性。
凡不符合33~36条者为不完好,凡不符合37~40条者为失爆。
接线工艺41、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部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否则为不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