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关于做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7〕218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7〕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做好2018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省重点办《关于做好2018年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7〕618号)和《宁德市重点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好重点项目申报筛选关,优选好项目、大项目,提升项目质量,增强重点项目建设对促投资、稳增长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加强基础设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补齐发展短板等领域的引导、示范和支撑作用,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多作贡献。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农林水利。
总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省标准为万亩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流域综合整治等重大水利设施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围垦工程;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等建设项目。
(二)交通。
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省标准为10亿元以上)、独立特大桥隧;1万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和航道工程(省标准为5万吨级及以上);民航机场和重要通用航空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邮政枢纽和重大信息网络工程。
(三)能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闽政办[2011]9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闽政办〔2011〕9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抓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决定授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等47个单位为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张坤宁等61位同志为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各级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狠抓落实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附件: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共47个)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处省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综合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办公室省民政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省林业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省公务员局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省旅游局办公室省物价局办公室福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福州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三明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水利局二、先进个人(共61人)张坤宁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郭聪华省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综合处李新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王越忠省教育厅办公室谢光球省科技厅办公室彭飞虹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兰章福省公安厅办公室陈航省监察厅效能监察室叶松景省民政厅办公室吴春玲省财政厅办公室罗晓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白深圳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王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XXX和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张敏岩省农业厅办公室黄国亮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李建英省卫生厅办公室林学锋省外事办公室人事秘书处祝维剑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吴旭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尤华省物价局办公室赵和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李神业福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刘志兵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灿东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素萍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温贵平福州市规划局韩秉臣厦门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张慧勤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程静厦门市规划局杨建琴厦门市公安局林贵良漳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张章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林辉荣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郑飞鹏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毓颂泉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高向阳泉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叶煌辉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万顺灿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吴福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陈一龙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林德尚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戴瑞阳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谢明天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毛荣光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曾巧芳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林宗储湄洲岛国家旅游渡假区管委会办公室林天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蔡德平南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林学军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锐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方培育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龙泉龙岩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严银英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苏红龙岩市教育局陈倩宁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曾陈寿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周辰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林敏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施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结束——。
宁经普办〔2008〕36号
宁经普办〔2008〕36号宁经普办〔2008〕36号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宁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通知抄送:省经普办,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11月27日印发宁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一、总则宁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县级录入合并转换、统一数据报送、四级数据处理”的工作模式展开。
即“年报(定代年报)”以外的普查数据在县一级,采用在线或离线方式,统一组织手工录入到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年报(定代年报)”企业的数据统一在县级经过数据转换,导入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形成完整的经济普查数据库,并通过经普办完整审核评估后统一报送。
全部普查数据按照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流程分别在县(含县级市和区,以下简称县)、市、省、国家四级完成。
数据处理以普查基层表数据为直接处理对象。
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专业负责、统一上报”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福建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转换标准、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按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步骤(一)数据处理主要工作任务1.单位清查数据处理;2.普查数据加工处理;3.建立普查原始数据库;4.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5.为普查资料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二)宁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单位清查数据处理阶段。
从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各级清查数据处理软件的培训;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依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组织完成单位清查数据的录入、比对、排重、编辑、审核、汇总上报及数据接收工作;完成单位清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宁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宁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5•【字号】宁政文[2009]367号•【施行日期】2009.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宁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09〕3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全面掌握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0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
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应在2009年10月底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工作要求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
二、人口普查时间和内容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时。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的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公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公众评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1.11•【字号】宁政办传〔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公众评议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估的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宁效综〔2006〕4号文件的具体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月中旬开始,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2006年度公众评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公众评议调查样本和方法年度公众评议调查的样本总量为每个各县(市、区)200名,由市政府根据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调查测评表,提出若干测评问题,组织社会评议代表,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其中:(一)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选30名)。
采取等距抽样办法进行测评。
(二)企业代表(40名)。
采取从县(市、区)企业代码中按工业60%与贸易餐饮40%的比例,随机等距抽样进行测评。
(三)城镇居民(50名)。
采取从县(市、区)城镇居民户门牌号中随机等距抽样、入户调查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
(四)农村居民(50名)。
采取从县(市、区)乡镇农村住户门牌号中随机等距抽样、入户调查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
二、公众评议的组织安排这次年度公众评议工作的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每个县(市、区)安排2天左右的时间。
此次公众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抽调市统计局调查队、效能办以及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人员参加,分为三个调查组对各个县(市、区)进行交叉评议。
第一组负责蕉城区、古田县、屏南县;第二组负责福鼎市、柘荣县、霞浦县;第三组负责福安市、周宁县、寿宁县。
具体到县时间另行通知。
三、几点要求(一)各个调查小组之间要使用统一规范的调查引导用语,统一的评议标准尺度,确保公众评议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情况的评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意见-宁政文[2014]208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意见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意见(宁政文〔2014〕2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统计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是做好统计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
为全面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六新大宁德”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计工作。
政府主要领导要重视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推动统计工作,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和建设,认真解决统计部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科学利用统计信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目标考核体系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改革发展负总责。
二、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一)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建立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统计部门要牵头抓好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机构编制、民政、工商、质监和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单位行政记录基础信息和新增、变更单位资料。
要坚持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原则,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严格做好新增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审核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评选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评选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宁政传[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评选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宁政传〔200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3年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大会以来,全市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奋发图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不懈努力,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为表彰先进,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评选一批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在2008年“五一”节前夕召开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评选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政文〔2008〕59号)的要求,将我市有关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2003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闽部队无军籍职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建设者。
二、组织领导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模委)负责本次推荐评选等各项工作。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模办)设在市总工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具体事宜。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同时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三、评选条件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劳动者、建设者:(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在深化改革、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体制和经营管理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开展合理化建议,在提升劳动技能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三)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勤劳致富,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四)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商贸流通服务、计划生育等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五)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六)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七)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八)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扶贫解困方面,在增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九)在勤政廉政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十)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优秀村级统计员统计诚信企业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优秀村级统计员统计诚信企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4.23
•【字号】宁政文〔2023〕54号
•【施行日期】2023.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优秀村级统计员统计诚信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22年,我市统计系统和广大统计调查单位主动作为、担当尽责、齐心协力,为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统计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和昂扬斗志,决定给予薛淑清等30名优秀基层统计员、陈庆禄等20名优秀村级统计员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统计诚信企业通报表扬。
希望受奖励表扬的统计员和企业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单位要以受奖励表扬的个人和企业为榜样,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重视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共同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优秀村级统计员、统计诚信企业名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优秀村级统计员、
统计诚信企业名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8•【字号】宁政办[2010]82号•【施行日期】201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政办〔2010〕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环三都澳区域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决定授予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9个单位为2009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吴建凡等28位同志为2009年度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开拓创新,有效作为,在2010年的政务信息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2009年度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单位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宁德检验检疫局宁德调查队市工商局市农办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宁德海关市发改委市地税局市外经局先进个人陈裕斌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周海琳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刘俊凤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甘建颖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林长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郑智敏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蔡桂丽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章登文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周珍晶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吴康成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吴建凡市统计局郑志斌宁德检验检疫局刘峰宁德调查队杨锋市工商局何应德市农办王文华市经贸委郭剑峰市环保局李夏珍市水利局陈英市交通局朱艳华宁德海关郑媛媛市发改委冯珺市地税局张钊市外经局刘智市政府办计划财经科张李招市政府办综合一科李炳伟市政府办经济贸易科郑金思市政府办科教文卫科王炜市政府办信息技术科。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2•【字号】宁政办[2011]210号•【施行日期】201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2011〕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德市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宁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的有关职责;加强对各地方、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材料(通用)
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材料(通用)尊敬的领导:您好!在全市统计工作竞职中,我向您推荐本人作为先进个人候选人。
我自1990年进入统计事业工作以来,一直秉持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赞许。
在此,我将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向您呈现我在统计工作中的优势和特长,并展示我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对于发展的思考。
一、工作经历及专业能力我于1990年毕业于X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随后进入某市统计局,主要工作是负责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擅长数据建模和预测分析。
在统计工作的初期,我通过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逐渐熟悉了统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
在我担任统计工作人员期间,我除了完成常规的数据整理和分析任务外,还积极参与了多项大型统计调查和专题研究项目。
在这些项目中,我能够灵活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软件工具,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和分析报告。
我对各类统计数据的操作熟练,精通Excel、SPSS等统计分析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和挖掘能力。
在多次统计调查中,我成功完成了上千份有效样本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并以专业的数据分析结果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工作成果和荣誉在多年的统计工作中,我努力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荣誉。
首先,我在全市统计系统评选活动中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员工”称号。
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我工作的认可,更激励着我不断超越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其次,我在统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中,多次获得表彰和奖励。
特别是在2018年,我负责编制的《某市经济统计年报》荣获全国统计工作优秀报表奖,充分展示了我对数据的准确整理和分析能力。
此外,我还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研讨会和培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019年,我参与了全国统计局组织的研究型课题“市场供需分析与预测”,并获得了一等奖,为我个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提供了很好的证明。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2•【字号】宁政办传[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10〕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很大成绩,为领导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决定对200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型(一)200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200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一)全年累计总分居全市前列;(二)信息工作能坚持与时俱进,所提供的信息能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工作思路;(三)能坚持“喜忧兼报”原则,如实地报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认真、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的信息约稿任务;(五)信息时效性强,无错报、漏报、迟报现象;(六)信息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设备运行正常,人员队伍稳定。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一)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较强;(二)所在单位信息累计分数居全市前列,信息工作成绩突出;(三)从事信息工作2年以上。
四、评选名额(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全年信息累计分数从市直单位评选13个、各县(市、区)评选6个;(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经单位盖章后,应于2010年4月7日前直接上报或传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
传真:2099833附件: 1、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2、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3、2009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二日附件1附件2附件3。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09•【字号】宁政文〔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一、梁伟新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二、缪绍炜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国资、统计、金融、区域协作、三都澳新区建设、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经研中心)、市发改委(含市粮储局、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铁办、市审改办)、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含市地震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行政学院、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及筹建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市公路局、市三都澳新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市科协,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宁德银保监分局、市外管局及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资产管理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德市分公司、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宁德站、福建高速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宁德市统计局
宁德市统计局宁统〔2007〕104号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关于建立宁德统计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局、队各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和同级统计局成立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的要求,经请示福建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同意成立宁德市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一、宁德市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一)宁德市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主任由宁德市统计局局长马少云担任,副主任由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队长王桂秀担任,成员:宁德市统计局副局长李坤新、宁德市统计局副局长林顺影、宁德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刘于华、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副队长周昌其。
(二)宁德市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宁德市的统计工作负总责。
主任领导宁德市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为便于开展工作,宁德市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名,秘书长由宁德市统计局人秘科科长郭晖担任,副秘书长由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办公室主任黄兴晓担任。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列席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具体负责安排会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主要职责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涉及局队双方关系的下列事项:(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组织实施;(二)统计调查项目和制度方法的实施;(三)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和保证;(四)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平台的管理;(五)统计信息交换和统计信息共享及重大信息发布;(六)经济形势分析;(七)地方调查队的管理和指导;(八)党的建设、干部交流和培训;(九)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
三、会议制度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可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对职责内的事项进行协调。
(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要讨论职责中的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主任和副主任联署签发。
(二)全体会议的召开原则上要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后才能召开,有关事宜应在三分之二的到会成员同意后才能通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7]170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日期】2017.06.14【实施日期】2017.06.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70号)各设区市人社局、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统计局,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国家统计局各市县调查队、总队和厦门调查队: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联合成立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推荐名额此次全国统计系统表彰名额为: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60名。
分配我省评选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3个(统计局2个,调查队1个),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统计局1名,调查队1名)。
全省评选推荐名额按如下掌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1个和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省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1个和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国家统计局设区市调查队,总队和厦门调查队内设机构各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1个和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5•【字号】宁政办[2008]143号•【施行日期】200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宁政办〔2008〕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东侨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闽政办〔2008〕115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确保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闽政〔2007〕36号)精神,市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08〕70号)对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为明确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市统计局:代管宁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普查的宣传动员;负责组织实施普查实施方案;负责经济普查业务培训、指导、数据处理及数据质量控制;会同市监察局做好经济普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普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计基础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负责落实经济普查挂钩制度和督查制度,负责组织全市经济普查督查、检查、指导工作;有关经济普查的人员选调及其他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9•【字号】宁政办〔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宁德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政府系统信息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公正,能够准确反映信息工作情况,根据《宁德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意见》(宁政办〔2018〕18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直有关单位(名单附后)。
二、考评内容(一)建立信息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抓政务信息工作,按规定配备信息报送人员;建立及时报送信息的工作机制;配备报送信息的传输网络设备。
(二)领导重视信息工作,主要内容为:领导能够经常指导信息工作,及时批阅我办印发的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安排信息人员参加重大决策调研、重要会议,阅读文件等;分管信息领导经常指导、参与、过问信息工作,参加重大信息调研。
(三)组织信息人员参加信息专题培训、跟班轮训。
(四)注重报送政务信息的质量与数量。
三、考评办法(一)政府信息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二)政府信息绩效考核指标按百分制方式进行考评,采取得分制、扣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每项工作扣分均不超过本项分值幅度,最终绩效考评得分按照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定的分值进行折算。
(三)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信息工作绩效评估单独设置考评细则;市直单位按照1、2、3类单位进行考评。
附件:1.2019年度各县(市、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2.2019年度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3.2019年度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19年度各县(市、区)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一、考评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考评内容(一)建立信息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抓政务信息工作,按规定配备信息报送人员;建立及时报送信息的工作机制;配备报送信息的传输网络设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宁政办〔2017〕54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住户调查数据主要反映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状况,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对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准确掌握城乡居民收支等基本情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是确定参加2018年至2022年的住户调查样本,而城乡居民收入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
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发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做好住户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工作职责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牵头负责全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我市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做好调查户和辅助调查员培训,把好数据源头关,确保住户调查数据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抽中村(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牵头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动靠前服务,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各级统计调查部门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工作,确保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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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统计局
宁统…2008‟69号
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
关于做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做好全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统…2008‟76号)的精神,市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决定评选推荐2004—2007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范围:在全市乡镇以上政府统计部门、调查队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工作
人员。
已获得厅局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的人员,不再参加全省统计工作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表彰名额
省里分配给我市统计系统全省先进个人12名,其中统计局
名8名,国家调查队4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较大贡献。
(三)拥护并积极参与统计改革,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统计实践和统计理论研究方面做出了较大成绩。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事业大局,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有良好的表现。
(五)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被推荐人员必须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以政治表现、工作实
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评选的标准,坚持好中选优。
被推荐人员要有较突出的业绩,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县处级以上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科级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40%。
(四)被推荐人员是单位领导干部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意。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一)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由市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及各县(市、区)根据省里分配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员,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推荐上报省统计局审定。
(二)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填报《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5份(见附件3、4)、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A4纸仿宋3号字打印)3份,并报送电子版报送电子版(分别发送到:市统计局 FTP://192.168.80.100/市局各科室/人秘科/先进表彰;宁德调查队FTP://NDDCD.OICT/ 各县上报/办公室 /先进表彰。
审批表可登录市统计局FTP地址下载。
同时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
全部材料请于2008年7月25日前上报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全省统计系统的先进个人,由省统计局和调查总
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和宁德调查队联合组成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市统计局联系人:郭晖,联系电话(传真):2822523。
宁德调查队联系人:黄兴晓,联系电话(传真):2830136。
附件:
1.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人员名单
2. 福建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系统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抄送: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宁德市统计局2008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1:
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长:马少云市统计局局长
王桂秀宁德调查队队长
副组长:李坤新市统计局调研员
林顺影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于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昌其宁德调查队副队长成员:郭晖市统计局人秘科科长
黄兴晓宁德调查队办公室主任
郑瑞春市统计局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郭晖黄兴晓
成员:缪涧明、徐密密
附件2:
福建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统计局国家调查队蕉城区
福安市
福鼎市 1
寿宁县 1
周宁县 1 1
古田县
柘荣县 1
屏南县 1
霞浦县 1 1
市统计局 3
宁德调查队 1
合计 8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