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个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具有常住户籍地的居民身份证;
3. 通过规定的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身体条件检查。
驾驶证的申领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
3. 参加技能考试,包括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考试;
4. 进行身体条件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宜驾驶机动车;
5.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6. 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批。
申领驾驶证后,还应遵守以下使用管理规定:
1. 驾驶证应当放置在车辆上明显的位置;
2. 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
3. 驾驶证过期或者被暂扣、吊销、撤销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4. 驾驶证被查封、扣留、扣押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5. 在驾驶证记分制度实行地区,累积记分达到规定的限值的,驾驶证将被暂扣。
以上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的简要解释,具体细则和规定因地区而异,具体应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已成为人们受欢迎和便捷的交通工具。
然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越来越严格,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在此文档中,我们将会详细讨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的申领和更新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年龄满18周岁;•参加过计划生育或不能生育的已婚女性,年龄满20周岁;•身体和精神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明;•考取相关机动车驾驶证类别的理论和实际驾驶技能;•参加安全文明驾驶课程。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申请人需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由于机动车驾驶证的种类较多,申请人需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想要的驾驶证种类。
此外,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还需要进行身体和精神的体检。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6年。
在此期限内,驾驶人需在过期前90天内,将驾驶证带上身份证、检车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更新。
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驾驶证的携带和使用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必须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如有被查验的情况下,无证驾驶将会受到罚款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另外,机动车驾驶证还具有属性许可范围的限制,一般是按照车型和驾驶范围来划分。
因此,驾驶人在行驶时,还需保证驾照种类符合所驾驶的车辆和车辆使用范围。
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如今,酒后驾车已经成为公共道德和法律的最大禁忌。
严格的管理制度也使得私自醉驾的驾驶者面临吊销驾照或者刑事处罚的风险。
除此之外,超速行驶也同样需要引起注意。
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带来损失和安全隐患。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有着较为基本的素质要求。
比如,吃药后不要马上开车、赶路时不可采取危险驾驶方式等等。
另外,驾驶人要注意人身安全,并遵守交通规则,将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视为重中之重,做到“安全第一,文明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正式名字,是中国公安部颁布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的法规文件。
下面是针对这个文件的1200字以上的详细解读: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年满18周岁(C1、C3、C4准驾车型除外);2.在中国境内的居民,必须具有合法居住证明;3.在国内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合格证明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格证明;4.在国内有效期内的身体条件合格证明;5.在国内有效期内的辨色力合格证明;6.有合法的住所或者单位地址。
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1.申请人需要持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到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3.申请人需要通过驾驶人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2.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不携带,应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备;3.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按照准驾车型和范围进行驾驶,不得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和范围的机动车辆;4.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5.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吸毒、服用麻醉药品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6.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维护机动车驾驶证的完好,不得涂改、损毁或出借他人使用。
四、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和换证:1.机动车驾驶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1)因吸毒、醉酒,累计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2)因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累计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3)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4)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违法驾驶力量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的互换和补换,应当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修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1.12.1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21年12月4日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21年12月17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审验第二节监督管理第三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申领、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活动。
第三条驾驶证种类机动车驾驶证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G 类、H类、J类、K类、L类、M类、N类、P类等。
各类驾驶证适用的车辆类型和驾驶资格要求,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第四条申领条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符合身体条件,能够驾驶适用的车辆;3. 掌握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4. 最近三年内无满分记录;5.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轻微违法行为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程序1.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2. 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预约申请人参加科目一考试;3. 申请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4. 申请人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制作并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六条驾驶证有效期限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六年。
持有人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
第七条驾驶证换发1.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持有人申请换发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2.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或者式样的,持有人申请换发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换发;3. 机动车驾驶证因累积记分满分为零的,持有人申请换发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换发。
第八条驾驶证审验1.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持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审验;2.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持有人应当在九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审验;3. 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02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领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驾驶人。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人合法驾驶公路机动车辆的凭证。
第四条驾驶人在申领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规定,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驾驶证申领第五条驾驶人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标准》的规定,(三)具备所驾驶车型的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常识。
第六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一)身份证明;(二)居住地证明;(三)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标准》的证明;(四)报名培训驾驶证的培训证明;(五)通过机动车驾驶考试的合格证明。
第七条驾驶人应当依法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再进行机动车驾驶考试。
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考试合格后,驾驶人应当经认可的机动车驾驶证审核机构审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应当重新进行身体条件、安全驾驶常识和技能测试。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或需要换证时,驾驶人应当依法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或换发。
第三章驾驶证使用第十一条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三条驾驶人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注明的驾驶范围和车型驾驶机动车。
第十四条驾驶人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注明的有效期限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根据事故情况,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依据。
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
定使用。
第二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满18周岁;
2. 具备与所申请准驾车型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
3. 具备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需的教育、考试、培训等条件。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程序如下:
1. 持居民身份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2. 提供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参加并通过相关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4.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5. 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如下:
1.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在机动车上悬挂机动车驾驶证副本;
2.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按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违反
交通法规;
3.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
等手续;
4.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遵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条: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
-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申领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申领人必须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驾驶证的分类
- 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驾驶车型的不同分为A1、A2、A3、B1、B2、C1、C2等不同类别。
- 不同类别的驾驶证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 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驾驶证。
- 驾驶人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
- 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 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权益。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换证规定
- 驾驶证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类别的驾驶证而定,通常为6年。
- 驾驶证到期前,驾驶人需要办理换证手续。
- 驾驶人在换证时需要进行体检和相关考试。
处罚和奖励措施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表现良好,遵守交通规则,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包括减免罚款、加分等。
以上为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了解和遵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4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驾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证包括A1、A2、A3、B1、B2、C1、C2、C3、C4、D、E、F、M和N类。
各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领证条件和使用范围详见本规定的附表。
第三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范围驾驶车辆。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领证、审验、补证、注销等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如下:(一)年满十八周岁;(二)学习期满:1.申请A1、B1、C1、C2、C3、C4、D、E、F、M和N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期满不少于三十个小时;2.申请A2、A3、B2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期满不少于二十五个小时;(三)在报考人员所在地有效期内完成报考计划;(四)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规定》;(五)申请期间内未受过暂扣驾驶证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六)持有中国国籍或者依法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
第七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如下:(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三)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学习驾驶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表;(五)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回执》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八条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初次领证、审验、补证、年检和注销五种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驾驶资格证明,其申领和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五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能力和经验,无吸毒、酒醉、肇事等严重违法记录的人员。
第六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体检证明、驾驶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现场考试和理论考试。
第七条驾驶人应当经过规定的培训并通过驾驶考试,方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第八条申请人通过现场考试和理论考试合格后,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并通过考试,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或者需要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不得将机动车驾驶证借、租、转让、出售或者伪造、变造。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暂停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经核实属实后,暂停使用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一)连续三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二)发生交通肇事,负有主要责任的;(三)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撤销机动车驾驶证:(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暂停使用期间再次达到12分以上的;(二)发生交通肇事,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三)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使用以及管理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或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驾驶证的申领条件:规定了申请人必须满足的年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龄等方面的要求。
2. 驾驶证的申领程序:规定了申请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例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体检、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等。
3.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期满换证:规定了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以及期满后需要进行换证的程序和要求。
4. 驾驶证的使用限制和禁止:规定了驾驶证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例如禁止酒后驾驶、禁止驾驶某些车型等。
5. 驾驶证的管理和违法处理:规定了驾驶证的管理制度,包括驾驶证的登记、挂失、补证等程序,以及对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驾驶人员素质,促进交通秩序的有序进行。
驾驶人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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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申请及使用的相关规定
驾驶证申请及使用的相关规定申请驾驶证的条件和程序
1. 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2. 身体条件:申请人必须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车辆的要求;
3. 学历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4. 申请程序:
- 申请人需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管部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学历证明等必要材料;
- 缴纳相关费用;
- 参加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
驾驶证的分类和使用规定
1. 驾驶证的分类:
- C1驾驶证:用于驾驶小型汽车;
- C2驾驶证:用于驾驶轻型自动挡汽车;
- C3驾驶证:用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
- C4驾驶证:用于驾驶三轮摩托车;
- A1驾驶证:用于驾驶普通摩托车;
- A2驾驶证:用于驾驶轻便摩托车。
2. 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 驾驶证持有人必须按照规定驾驶相应的车辆类型;
- 驾驶证持有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
- 驾驶证持有人需按时参加年度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 驾驶证持有人需定期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换证规定
1. 驾驶证的有效期:
- C1、C2、C3、C4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 A1、A2驾驶证的有效期为10年。
2. 换证规定:
- 驾驶证过期前30日内,驾驶证持有人需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管部门申请换证;
- 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必要材料;
- 缴纳换证费用;
- 根据规定参加换证考试。
以上为驾驶证申请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管部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1. 年龄要求: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应不低于18周岁。
2. 身体条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包括:视力、听力、上肢、下肢、神经系统、心脏、肺、血压等。
3. 学历要求: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初中以上学历的文化水平。
4. 基本驾驶技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通过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并通过考试,掌握基本的驾驶技能。
二、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程序1. 申请人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等。
2. 申请人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并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二的理论知识考试。
3. 申请人通过科目三和科目四的实际操作考试。
4. 申请人通过所有考试后,公安交管部门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1.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领。
2.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检,并在体检中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3.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行为。
4.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需要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并在驾驶机动车时将机动车驾驶证放置在可见的位置。
5.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需要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进行换证、补证、延期等手续。
6.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后,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证的扣分制度1.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的违法行为将被记分,每次违法行为将被记1-12分。
2.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记分达到12分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记分达到6分时,将被要求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4. 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记分达到8分时,将被要求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
五、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规定1. 机动车驾驶证需随身携带,不得借、租、转借、转让。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1.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18周岁;
-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
- 通过驾驶考试。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提交申请: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 理论考试: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 实际驾驶考试:通过实际驾驶考试,包括考察基本驾驶技能和道路规范遵守情况。
4. 领取驾驶证:通过审核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按照以下规定使用:
- 驾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信息变更及时办理:如姓名、住址等信息发生变更,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驾驶证有效期限内使用:驾驶证有有效期限,驾驶员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 不得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员不得借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 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以上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的简要介绍。
具体的申领和使用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驾驶员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提高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素养和驾驶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凭证,包括A1、A2、A3、B1、B2、C1、C2、C3、C4、D、E、F、M、N、P、三轮摩托车等几个类别。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考试、扣分、驾驶记录、注销等管理工作,应当依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工作,并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五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具备18周岁以上、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符合机动车驾驶要求等基本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照片、身体健康证明等。
第七条申请人应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理论考试的题目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信号、驾驶技巧等方面。
实际考试的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起步、直线行驶、超车等。
第八条申请人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并告知申请人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将机动车驾驶证随身携带,并予以出示。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不得以伪造、涂改、出借、出卖等方式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定期进行年度审验,并按规定办理驾驶证换证。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过期、被吊销或者被注销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证或者恢复。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交通法规,不得因驾驶技术差、交通违法行为等原因,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因饮酒、服用违禁药物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自觉放弃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是一种合法准许持证者驾驶机动车辆的证件。
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为了确保驾驶者具备足够的驾驶能力和安全意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下面是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一些规定:一、申领条件:1. 年满18岁(骑乘电动自行车驾驶证年满16岁);2. 具有法定的居住地;3. 通过相应的驾驶考试;4. 通过身体检查,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
二、申领流程:1. 申请者可以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部门办理申领手续;2.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3.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4. 参加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
三、使用规定:1. 驾驶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2. 驾驶者必须按照驾驶证上的车辆类型和驾驶证等级驾驶机动车;3. 驾驶者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包括交通信号、限速标志等;4. 驾驶者不得酒后驾驶,也不得在服用药物或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驾驶;5. 驾驶者必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态,如及时维修保养、检查轮胎气压、刹车灯等;6. 驾驶者必须使用安全带,同时确保乘车人员也使用安全带;7. 驾驶者遇到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立即停车并向相关部门报警。
四、违法处罚:1. 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者限制驾驶的,驾驶者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完成相关的处罚和复审程序;2. 驾驶者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规则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3. 驾驶者在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总之,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驾驶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能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且避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只有遵守规定,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也能为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使用、注销、换证、补证和期满换证等事项。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按照准驾车型分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和特种专用车的准驾车型。
第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身体和视力、听力符合本规定规定的健康条件;(三)文化程度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四)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途中的记录未被记满十二分的。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和核发以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规定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开展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核发工作。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按照规定的规格、格式和技术要求执行。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黄纸蓝字信用证件书面查询受理结果通过查验驾驶证到户端口实名短信通知。
查询结果显示无违规记录的通过查询者本人申请户口所在地区所属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支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支撑服务中心) 申请核发该驾驶员驾驶资格的身份在线查询申请。
,查询在线身份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者根据户口所在地区所属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驾驶员驾驶资格查询结果。
,查询者只能一次查询结果查询者列出道路经过驾驶证处的县市,查询者当日查询结果显示违规行为详情的查询-驾驶员车型的行车数据通过查验支撑服务中心上注面申请核发驾驶人驾驶证资格的驾驶员身份记录。
第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核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机动车驾驶证的统一管理、信息互联互通。
第九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独立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4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4版机动车驾驶证是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的合法证件,用于证明其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国设立了一系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下面,我将介绍2024版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年龄要求: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和城市公交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年满21周岁;申请中型客车和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年满18周岁。
年满70周岁驾驶员需要重新办理体检和审验手续。
2.学习驾驶:申请人需在驾校完成规定的理论和实际驾驶培训,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明。
3.考试合格:经过培训后,申请人需参加机动车驾驶考试,通过理论和实际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驾驶证。
4.身体健康:申请人需通过身体检查,符合安全驾驶的身体条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1.操作车辆:驾驶人必须按照相应的驾驶证类别驾驶规定,不得驾驶与自己驾驶证类别不符的机动车型号。
2.遵守交通法规: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保持良好驾驶记录:驾驶人应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不得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否则将被吊销驾驶证。
4.及时办理审验手续: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在有效期届满前需办理审验手续,通过审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5.挂失和补办:如驾驶证不慎丢失或被盗,驾驶人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挂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6.驾驶跨省车牌:持有C1、C2、C3和D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车辆牌照号码为跨省车牌时,需在驾驶证正本首页上加注“各地机动车驾驶证通行”字样。
三、处罚措施1.违法驾驶:驾驶人在行驶中实施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2.记分制度:对违法和事故责任驾驶人,将在其机动车驾驶证上扣分,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将被吊销驾驶证,需进行培训和考试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证。
3.吊销和注销: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可吊销其驾驶证;对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需重新考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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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申请人责任和义务〕
原有条款,引用《行政许可法》有关条款予以 完善,如实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业务监督〕
新增一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 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要求。为后面 章节中有关业务监督和处理规定,做铺垫。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应用〕
原有条款,没变。计算机业务系统开发和使用 的原则行规定,基础性规定。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 〔驾驶证法定地位、用途〕 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驾驶
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 〔准驾车型顺序〕
原有规定,也是驾驶证降级制度设立的基础规 定之一。(附件1)。
关于上述问题:
卫生部答复:
☆许多色盲患者眼部检查无异常发现,只有通过专 门的色觉检查才能判定。目前,国内外均使用色觉 检查图进行辨色力检查。
☆关于红绿灯使用图形标记,需要充分调研论证, 耗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关于手指残缺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手指末节残缺,包括左手拇指 残缺的情形。
将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可申请的驾驶 证种类增加了C3和C4两种车型。
第九条 〔驾驶证记载和签注内容〕
☆签注内容中取消了有效期起始日期。 ☆驾驶证式样做了调整:
一是去掉有效期起始日期项目,将有效限期项 目签注内容参照身份证的签注方法,注明起始日期 和终止日期;
二是将一维条码从副页移至主页背面,塑封, 防止油污破损,方便民警查看。
三是修改了部分项目的英文翻译。(附驾驶证图)
二、身体条件 此次身体条件没有调整。需要说明的是:
(一)申请小型汽车的身高限制 侏儒问题,避免在部门规章层面造成社会群体
的歧视,还是通过实际驾驶的操作要求和考试要求 来限制。
(二)关于红绿色盲驾车问题
这部分群体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色弱可以辨别红绿灯,但是无法辨别色觉检查图, 要求改进辨色力检查方法; ☆改进红绿灯设置,使用特定图形红绿灯,色盲可 以辨别通行信号,可以驾车。
三、明确了对无证人员限制申请条件
本条第二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 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与已取得 驾驶证的人一样,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驾驶 证。由于第一款第一、二项已经包括无证人员, 第三、四项属于终生禁驾情形,所以没有在本 条第二款中赘述。
第十三条 〔初次申和暂住地申请规定〕
第二条 〔实施部门和各级职责〕
一、实施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二、各级职责 (一)省级 (二)直辖市、地市级 (三)县级 三、便民措施
第三条 〔立法原则,公开要求〕 一、原则:严格、公开、公正、便民 二、公开要求:
一是业务受理和退办告知要求 二是办公场所警务公开要求 三是网站警务公开要求
二、关于大中型客货车异地申请问题
第十四条 〔增驾条件〕
第十五条 〔禁止增驾情形〕
修改背景:
☆考虑到取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 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的交通安全责任重大, 有必要规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需要注意的是:
这些上位法,为我们制定部门规章提供了依 据,但限制了此次部令修改中各地反映一些问题 的解决。比如,驾驶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先后 顺序问题,实习期不准驾驶公交车问题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撤
销驾驶证包括: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 得驾驶证的。吊销驾驶证包括:醉酒驾驶机动 车,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将 机动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的,超速50%以上的。 因此,本第七项“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 车驾驶证未满二年”,就是指以上除醉驾的情 形。
图1 机动车驾驶证主页正面
图2 机动车驾驶证主页背面
图3 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正面
图4 机动车驾驶证副页背面
第十条 〔有效期限〕 原有规定,引用《条例》第22条,六年、十年
和长期。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一、年龄条件 (一)放宽大货年龄下限。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 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下 限由21岁改为20岁,年龄上限为50周岁不变。
第十二条 〔禁止申请规定〕
一、吸毒人员限制申请
修改背景: (一)事故多发 (二)借鉴国外经验 (三)缺乏操作性
需要说明的是:
今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 的通知》(公通字[2012]35号),启动了驾驶证和禁毒数据 库的自动比对核查机制。主要问题:
一是禁毒数据更新不及时、禁毒数据库硬件超负荷问题。 我局科技处已经向部禁毒局反映,他们正在改进。对于确 实影响工作的,各总队可以视情关闭自动核查功能,改为 人工核查。
二是注销条件把握不准。文件规定办理驾驶证申领、补换 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时,要查询、比对登记吸毒 人员信息,对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或者 注销驾驶证,有异议的,会同禁毒部门进行核查。但是不 包括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
二、调整酒驾人员限制申请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调整了酒 后驾车、醉酒驾车人员的限制申请条件。
调整的背景: 1、原来规定的原因
☆驾驶人本身素质问题 ☆与国际接轨 2、此次调整的原因 ☆方便部队退役人员换证 ☆实习期规定的完善提供保障
(二)小型汽车年龄上限问题
☆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考虑到我国目前城市交通拥堵、新驾驶人素质不 高、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现状等等,没有再放 宽年龄上限条件。
一、关于初次申领大型货车问题 在部令修改征求意见时,将大型货车驾驶证由初
领改为增驾。主要考虑: ☆社会环境发生变化。 ☆大型货车驾驶人整体素质不高,超速、超载等违法
行为普遍,交通肇事比例高的问题日益突出 ☆与国际接轨。
但是,在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讨论过程中,公安 部领导提出大型货车允许初学,已经取得社会认同, 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原有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