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行政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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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强化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随堂讲义——吴鹏老师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14→2个人、1件事、4个程序官管民①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官民事民告官②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
③行政诉讼原告→被
告:行政行为④行政赔偿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一、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国家权Power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控权法)
=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
行政立法权二、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私人行政包括被授权组织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
☆人大立法(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政府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非正式渊源:其他规范性文件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自治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自治区
省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规章部委、直属机构自治州、自治县市法规(省会市、特区市、国批市……设区的市)市规章。

行政法讲课稿课件

行政法讲课稿课件

思考题
• 简述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主体和行政法主体的区别。 • 简述行政机关பைடு நூலகம்法律特征。 • 对我国行政机关可作哪些分类? • 简述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 试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第三章 行政行为
• 一、行政行为概述 • 1、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
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 行政职责的法律行为。主要特征: •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 (2)行政行为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 行政职责的行为; • (3)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
• 3、行政许可: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依 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以颁布书面证照或 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依法赋予其从 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和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 。有四个法律特征。
•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所实施 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 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二、行政立法
• 行政立法是指有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 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有关行政管理 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 主要特点:普遍的约束力;是行政机关在 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行为;行政立法必须依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 根据行政机关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分为职权 行政立法和授权行政立法;
• 根据行政立法的主要不同,分为中央行政 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第三编
行政法学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 行政与行政法 • 行政: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基于特定目的
对一定范围内的事物进行组织、管理的活 动。 • 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物的 组织和管理,正如马克思所说,行政是一 种国家的组织活动。
• 行政法:是规范公共行政活动(即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七部分)讲义

行政法(七部分)讲义

行政法(七部分)讲义目录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理论 (2)第二部分公务员法 (7)第三部分行政处罚法 (8)第四部分行政许可法 (15)第五部分行政复议法 (20)第六部分行政诉讼 (26)第七部分国家赔偿法 (4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与真题精讲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理论一、行政法法律渊源1.宪法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3.行政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5.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6.其他规范性文件(除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以外,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法条(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创设;(2)行政终局裁决行为;《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主体资格的判断: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七条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

(5)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下午的课程是围绕行政法展开的,由三个部分组成,行政法概述、行政行为概述和行政强制法初步解读。

首先,我们用一段经典的文字开始下午的课程。

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

如果政府是天使,就无需对政府实行内部和外部控制。

而在构建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你必须首先让政府有能力控制受它统治的人,其次是,强迫政府控制自身。

这段话阐述了一个很深刻的道理,这里的“天使”,指的是纯洁、没有邪念的意思,而政府代表的是法律等强制力,“如果人人是天使”是说如果人人都自觉了,并且是发自内心的自觉,就不需要政府、法律的强制了;“如果政府都是天使”是说如果政府的统治都是大公无私的,那么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在的监督或者内在的权利分配和钳制。

如果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那么法律就是不被需要的了,如果政府的工作人员都大公无私,那么政府部门就不用去监督就能很好的领导人民了。

可是生活中不存在如果,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天使,所以需要法律和政府来强制;因为并不是所有政府和政府组成人员都是天使,所以政府需要人监督,权利需要互相钳制,才会有制约政府的国家机构和相关法律制度。

这段经典之言是出自谁口呢?我们来简单地了解一下,他就是詹姆士·麦迪逊,是美国第四任总统,曾与汉弥尔顿等人合著了《联邦党人文集》,被视为“美国宪法之父”,在他担任总统期间曾领导美国人民进行了第二次美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丰功伟绩。

接下来再带着大家看另外一句有关政府和公民关系的至理名言。

相信在座的各位应该有听过这句话的吧。

这是一句古老的法律谚语。

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针对谁而言的呢?谁在作出具体行为的时候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呢?对,是政府。

如果没有法律的授权,政府是被禁止行为的。

法无禁止即自由,肯定是针对公民而言的了,对于某一件事情,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不可为,就可以理解为我们作为公民而言在这件事情上是自由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设立、权力行使、行政行为、行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是一门研究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及其与公民、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学科,是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性学科。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罗马法原则:行政行为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机关不能单方面行使任意裁量权。

2.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不能利用行政行为对特定个人、组织谋取私利。

3. 公平正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遵守公平正义原则,不得歧视、不公平待遇公民、组织。

4. 国家财政原则:行政行为的开支应当符合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不能超越国家财力承受能力。

5. 监督执法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遵守依法负责制。

6. 公平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应当依法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

三、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组织之间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的法律规范体系。

通过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维护了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法治原则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四、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合法侵犯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公民、组织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

3. 追究责任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满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公民、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行政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判断事实,确定法律关系。

5. 妥善化解争议原则:行政争议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化解纠纷,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

6. 公开公正原则:行政诉讼应当公开、公正进行,确保公民、组织的合法申诉得到公正对待。

五、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争议事项与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纠纷解决的诉讼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培训讲义(ppt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培训讲义(ppt1)

contents •行政法概述•行政行为及其分类•行政诉讼制度概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读与实务操作指南目录行政法的定义与作用定义作用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法律关系010203行政行为的定义主体特定性职权职责性法律意义性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一般来说,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在形式上最终被确定下来,从而不再更改的效力;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包括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

主体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权限合法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内容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性程序法定行政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起诉、受理、审理、裁判等各个环节。

定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被告恒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一方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标的特定行政诉讼的标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非民事行为或刑事行为。

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点受案范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行政法讲义(doc 36页)

行政法讲义(doc 36页)

行政法讲义(doc 36页)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约10分抽象行为:《立法法》等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15—20分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争议内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争议结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行政争议法争议过程《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25—30分争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争议结果《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 5—8分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赔偿方式和计算两高联合司法解释行政法备考复习应当避免的三个误区行政法在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绝大多数考生畏之如虎。

这和大多数考生未能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有关。

因此,我们诚挚提醒大家,在行政法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特别避免陷入以下三个误区:第一,记忆偏执。

许多考生花费巨大的精力用于记忆老师的授课讲义或课堂笔记,甚至有人认为讲课越琐碎、越强调记忆的老师越好,但考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原因在于,每年的行政法试题只有一小部分在记忆层面进行考察,大多数还是立足于理解和运用层面。

我们的大多数授课内容都不强求大家记忆,而是尽量告诉大家如何去理解那些重点和难点,并通过揭示知识规律告诉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此,仅仅执着于记住授课内容可能会让你一无所获。

第二,法条偏执。

很多考生有着根深蒂固的法条“迷信”,认为只有记住大量的法条,考试才有希望。

甚至有的人对老师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结论置之不理,而孜孜不倦地将这些结论重新还原为法条来记忆。

对于行政法学科来说,其法律渊源比较丰富,法条数量极为庞大,法条关系错综复杂。

行政法讲义第一至五章

行政法讲义第一至五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主要内容:导论、行政法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的概述administration行政:公行政与私行政(一)行政的定义消极定义法(排除法)、特征描述法等方法。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

又被称作公共行政。

(Public Administration)特征:1、实现国家目的2、权力分工产物3、处于从属地位4、执行、主动行为(二)行政的分类1.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2.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授益行政:赋予公民某种权益或免除其义务的行为。

如发放许可证。

负担行政:课以义务或限制、剥夺权利的行为。

如行政拘留。

3.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规制行政:通过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

发放执照给付行政:为消除和减少过度自由竞争带来的社会差别和维护社会公平提供的公共服务。

又称“服务行政”。

发布就业形势分析4.权力行政和非权力行政权力行政:强制性、单方面性非权力行政:非强制手段、双方合意、合作下列哪些属于给付行政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B.某公司为本单位职工发放年终奖金C.税务机关向企业征税D.民政部门给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

19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改农场。

19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居住,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

1980年王某的冤案平反,自愿留在农场任技术人员。

1992年,王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所占用的私房,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财产为由未予归还。

1993年6月2日,王某以镇政府为被告,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镇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镇政府退还所占的房屋。

问题:王某与镇政府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权(一)含义行政权即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

【通用】行政法学习讲义.doc

【通用】行政法学习讲义.doc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执法权 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种类裁量权 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产生原因是裁量权→ 幅度裁量权 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程度裁量权 2.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

3例1: 1998年,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各级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2002年,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某市政府予以审批,并通过规章《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资企业承诺固定回报。

2005年,市政府单方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国务院原通知要求“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 对某市政府的做法进行评论,论述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06/4/5/论述)例2:中国法院积极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35.91%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和解后以撤诉结案。

总体上看,法院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

→ 谈谈你的意见。

(10/4/7/论述)三、程序正当原则1.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2.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第14讲 课程讲义—— 行政法

第14讲 课程讲义—— 行政法

目录一、行政法概述 (3)1.行政法的概念 (3)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3.行政法的渊源 (3)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3)1.行政主体的概念、范围、职权和职责 (3)2.行政相对人 (3)三、行政行为概述 (4)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4)2.行政行为的分类 (4)3.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 (4)4.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4)5.行政行为的效力 (4)6.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4)四、抽象行政行为 (4)(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4)(二)行政立法行为 (4)五、具体行政行为 (5)(一)行政许可 (5)(二)行政征收 (5)(三)行政处罚 (6)(四)行政命令 (6)(五)行政强制 (7)(六)行政裁决 (7)(七)行政奖励 (7)(八)行政给付 (7)(九)行政确认 (7)(十)行政监督 (8)六、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8)(一)行政违法 (8)(二)行政责任 (8)七、行政复议 (8)(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8)(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8)(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8)(四)行政复议管辖 (9)(五)行政复议程序 (9)八、行政诉讼 (10)(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10)(二)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 (10)(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0)(四)行政诉讼的管辖 (10)(五)行政诉讼参加人 (11)(六)行政诉讼程序 (11)(一)联系 (12)(二)区别 (12)第四节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讲义】2017年厚大考前聚焦2小时行政法-魏建新

【讲义】2017年厚大考前聚焦2小时行政法-魏建新

行政法考前聚焦2小时讲义魏建新微博:@⾏政法魏建新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合法行政要求的体现?A.行政机关应当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B.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时限C.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使用执法手段D.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废止行政决定2.关于公务员的处分,下列那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公务员赵某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级别B.领导成员的公务员李某被开除的,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组织任职或者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C.公务员钱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记大过和记过处分,其处分期为18个月D.公务员孙某的撤职处分解除后,虽然不能恢复原职务,但可以恢复原级别3.关于行政法规的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可以举行座谈会、论证会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应当由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C.行政法规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解释4.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设定,下列哪一个说法是错误的?A.行政拘留、冻结和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B.必要时国务院决定可以设定有效期最长1年的临时性行政许可C.必要时地方规章和部门规章都可以设定一定数额罚款D.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进行评价5.警察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治安处罚法》的规定?A.警察检查公民住所时必须出示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B.警察传唤治安违法嫌疑人时必须使用传唤证C.警察当场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书必须有公安机关的名称和印章D.警察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处罚决定书必须在7日内送达被处罚当事人6.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B.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发放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赔偿C.被许可人以虚假材料取得许可的,应当撤销许可,但撤销许可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D.撤销行政许可前被许可人可以申请听证,但撤回行政许可前被许可人不能申请听证7.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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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制监督

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 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行为。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机关的 内部行为,也不同于国家的政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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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有:

1、基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 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根据。依法行政 是现代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依法而 作出的行政行为因其法律根据而具有国 家强制性。行政行为由国家强制力来保 障其实施。这种国家强制力也是行政权 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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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 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 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在我国,行 政相对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公民;法人, 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 社团法人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 织;外国组织和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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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 行政法规范,指导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 行政法规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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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类公务员
业务类公务员是指中央和地方国家 行政机关中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行政 在编人员,即除政务类公务员和工勤人 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公务员的主 体,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占绝大多数。这 类公务员主要通过考试录用产生,也有 部分通过调任产生。他们可以通过被选 举或被任命而成为政府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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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1、拘束力 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 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 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 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 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 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 以推诿、拖延。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第一讲行政权配置第一节行政法基本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一)概念: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由行政法规范予以调整的行政关系即为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关系的种类:1 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主体:(1)国家权力机关外部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2)司法机关外部监督:各级法院和检察院(3)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监督(审计和监察);行政复议(以上属于国家权力监督,属直接进行监督)(4)执政党的监督(5 )社会组织(政协、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和个人的监督(6)社会舆论的监督(以上属于非国家权力监督,属间接进行监督)监督对象: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3 行政救济关系(信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4 内部行政关系(1)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公务员法调整)(2)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组织法调整)主要包括: A 行政机关之间(纵向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横向的平行行政机关之间;斜向的不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如部与司、局、处等)、派出机构(或机关)之间) B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C 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1 受托方是否必须接受委托; 2 双方的地位是否是相等的; 3 受托方越权的后果; 4 委托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即是否构成了行政关系(合同关系、领导关系或管理关系?))(三)行政关系间的地位:1 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派生的关系3 内部行政关系:从属的关系注:内部行政关系和外部行政关系(前三种)的交叉三行政疆域(一)行政国家:“守夜人式国家”→“行政国家”→“有限政府”行政“疆域”的大小,取决于相应的时代、相应的国度、相应地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政治体制以及执政者所信奉和推行的治理理论(“全能政府”理论、“无为而治”理论等)(二)行政疆域扩张的原因1 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保障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必须;2 是对国家作用的认识误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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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讲义第⼀章⾏政法基本理论第⼀节⾏政法的概念⼀、⾏政――有公、私之分,⾏政法研究公共⾏政公共⾏政国家⾏政/公共⾏政:1)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2)承担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这⼀类职能的国家⾏政机关。

社会⾏政:⾮政府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如学校现在不仅要关注国家⾏政,更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政。

如律师,80年代被称为国家的律师;90年代以后,新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为社会⼯作者。

所以律师不由国家管理,⽽由律师协会来协调管理。

国家⾏政和社会⾏政构成了⾏政的内容。

1、⾏政内涵:国家⾏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主体:国家⾏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的: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客体: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本质:⼀种活动(结果-实体)和过程(环节-程序)2、特点(1)主动性:与司法的消极性相对应,(⾏政不作为)(2)持续性:不因⾏政主体的变化⽽变化(新官不理旧政)(3)公益性: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标3、类型(1)按⾏政活动的功能秩序⾏政(侵害⾏政)给付⾏政(服务、积极、福利⾏政)(2)按⾏政⼿段强制⾏政⾮强制⾏政:协商式――⾏政合同、⾏政指导(3)按⾏政活动的范围(4)按⾏政活动受法律约束的程度裁量⾏政:⾏政主体可以⾃由选择、⾃由判断⼆、⾏政权(近代概念,⾏政活动发展到⼀定阶段的产物)1、内涵: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政机关和其他公共⾏政组织执⾏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政管理活动的权⼒,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对?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的理解:⼀⽅⾯,现代⾏政权保留了传统国家政权的特⾊,是治理国家和服务社会的公权⼒的⼀种;另⼀⽅⾯,现代⾏政权还包括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权,这些治理权有的来⾃于国家法律的直接赋予或⾏政机关的委托,有的起源于社会组织的⾃治⽽后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

⾮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称⾮政府组织),已经在担纲社会治理者的⾓⾊⽅⾯,越来越显⽰出重要的作⽤。

行政法培训讲义

行政法培训讲义

17、 儿 童 是 中 心, 教育的 措施便 围绕他 们而组 织起来 。上午 12时24分 52秒 上午12时 24分 00:24:5221.6.15
1、Genius only means hard-working all one's life. (Mendeleyer, Russian Chemist)
2、不处罚: ① 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 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
处罚
③ 处罚时效: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 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不再处罚。
④ 情节轻微
3. 不重罚: 已满14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1. 简易程序: 2. 事实确凿并有依据 ① 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
3. 行为罚(能力罚) ① 责令停产停业(法律、法规均可设定,规章不能
设定)
②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均可设定)
4. 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
律设定,公安机关行使。法规、规章不能设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 罚金 B. 拘役 C. 责令停产停业 D. 管制
某市甲区卫生局委托该区内某商场对在该商场 内随地吐痰的人处以罚款。如该商场某次罚款 违法,则负责赔偿的机关是
A. 该商场 B. 市卫生局 C. 甲区卫生局 D. 该商场的上级单位
C
行政行为
一、 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 果的行为 。
二、分类 1.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 2.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
A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 公开举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1、行政的概念;考核要求识记概念2、分类:考核要求识记;公行政、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的概念、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的概念,知道我们所研究的国家行政是形式行政。

第二节行政法1、概念:识记。

“控权论”的观点2、★★★★★四类行政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08.2.最基本的行政关系是( A )A.行政管理关系B.行政法制监督关系C.行政救济关系D.内部行政关系08.17.不属于...行政关系的是( D )A.行政管理关系B.行政法制监督关系C.行政救济关系D.行政诉讼关系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相对人的概念(理解识记,案例出题会判断),行政主体的特征(权、名、责),行政相对人的特征(被管理、权利义务受行政行为的影响),行政主体占主导地位。

07.30;08.2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有( AE )(07.08曾两次出现)A.劳动局实施行政处罚与被处罚人之间形成的关系B.劳动局购买办公设备与商场之间形成的关系C.劳动局建办公楼与建筑公司之间形成的关系 D.劳动局发放岗位津贴与本局职工之间形成的关系E.劳动局登记检查企业用工情况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主体有哪些(5个★权力机关→主要抽象行政行为和人事任免、★司法机关→主要行政诉讼注意,注意法院不告不理、★行政监察机关→主要公务员、★审计机关→财政收支、★社会监督),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占主导地位。

08.4 .某省人大常委会撤销了本省人民政府规章的行为属于 ( A )A .权力机关监督B .行政机关监督C .司法机关监督D .社会监督07.15.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的方式是(A)人大代表有“质询权”A.质询 B.司法建议 C .信访 D.行政复议3)行政救济关系: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救济主体占主导地位。

2017年司法《行政法》辅导: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2017年司法《行政法》辅导: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三、地⽅国家⾏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民政府在⼀定⾏政区域内设⽴,代表设⽴机关管理该⾏政区域内各项⾏政事务的⾏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定⾏政区域内设⽴,代表该设⽴机构管理该⾏政区域内某⼀⽅⾯⾏政事务的⾏政机构。

根据《地⽅各级⼈民代表⼤会和地⽅各级⼈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的规定,派出机关有三类:第⼀是省、⾃治区⼈民政府设⽴的派出机关(⾏政公署),设⽴的主要条件是“在必要的时候”和“经国务院批准”;第⼆是县、⾃治县的⼈民政府设⽴的区公所,设⽴的主要条件是“在必要的时候”和“经省、⾃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府批准”;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府设⽴的街道办事处,设⽴的主要条件是“经上⼀级⼈民政府批准”。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政法的规定设⽴并赋予⾏政职权。

部门⾏政法根据有关⾏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派出所职权的规定。

因为部门⾏政法的相关规定⽐较繁多和分散,这⾥就不作详细讨论。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制度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对象。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诉讼法等方面。

行政组织法主要研究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职权和职责等问题;行政行为法主要研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程序和效力等问题;行政诉讼法主要研究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等问题。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等。

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强调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必须基于法律,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合法原则强调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具备法律的授权和合法性;公正原则强调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公正无私,不能滥用职权;效率原则强调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高效、公正、合理。

行政法的主要任务包括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的规范运行,营造良好的行政管理环境等。

行政法的发展和演变与社会的进步和变革密切相关,它不断与其他法学科交叉融合,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和行政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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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行政法讲义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2017事业单位公基——行政法十大考点剖析2017事业单位公基——行政法十大考点剖析【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十大考点剖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行政诉讼在考查起来相对比较抽象,做题难度也稍比其他考点略难,有考生直接对其放弃,万万不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分值比例相差较小,所以每个题都不得轻易放弃。

接下来我们就来数数行政法的必考点: 1.行政主体与相对人(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被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不能是行政主体。

(2)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

在我国,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的组织和个人有国家组织、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和外国人。

例:《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受委托的机构 D.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题考查的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行政相对人是公民、组织等。

所以,本题D正确。

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种行政规则的行为,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县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措施等。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

如对某一公民作出一个处罚决定,裁决一个复议案件等。

例:农民王某在卖菜过程中和市民李某发生冲突,造成市民李某轻微伤。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处以拘留,属于( )。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此题从行政行为的种类进行考察,因行政行为的种类区分度比较难,所以需要进一步了解。

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故本题答案为A。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可分七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

(2)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①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②划拨存款、汇款;③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④排除妨碍、恢复原状;⑤代履行;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5.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1)受理范围上的区别: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例:《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 )。

A.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C.认为行政机关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不合理的 D.认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答案】CD。

解析:知识点考查: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是: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受理机关及其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如下:①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②对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③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④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13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9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A市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赵某私自从外省购进、染有口蹄疫奶牛30头一案进行行政处罚时,赵某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案情较为重大,他应当直接向()提起诉讼。

A.B县法院B.B县公安部门 C.省级高级法院 D.A 市中级法院【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的案件比较容易忽视,所以要多加注意。

6、收费问题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4.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5.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经过上述总结,在准备行政法相关考点的时候要做到有所侧重,以理解为主,辅以做题,熟练掌握,达到最佳。

篇二:2017年春季行政法概论(专)网上作业 1 考生答题情况篇三:2017河北公务员法律常识行政法知识点汇总2017河北公务员法律常识行政法知识点汇总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常识是必考考点之一,本人总结了行政知识点汇总,望广大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多了解法律基本常识,争取在行测考试时让这块内容不丢分。

1.行政主体与相对人(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

在我国,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的组织和个人有国家组织、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和外国人。

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种行政规则的行为,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县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措施等。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

如对某一公民作出一个处罚决定,裁决一个复议案件等。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可分七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①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②划拨存款、汇款;③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④排除妨碍、恢复原状;⑤代履行;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5.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⑤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⑧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⑨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⑩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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