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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1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1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19J404-201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19年5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3—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19年2月5日前言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84号文件要求,标准修订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 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8Mpa提高到了4.0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1 总则1.0.1 为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表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燃气室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的工作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术语2.0.1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 indoor gas engineering指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含引入管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包括室内燃气道及室外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及设施。

2.0.2 室内燃气管道 internal gas pipe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2.0.3 引入管 service pipe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时,指距室内地面1.Om高处)之间的管道。

含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

配气支管指最靠近燃气用户的室外燃气配气管道。

2.0.4 管道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

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挠性接头、耐压软管及过滤器等。

2.0.5 钎焊连接 capillary soldering or brazing将熔点比母材低的钎料与母材一起加热,在母材不熔化的情况下,钎料熔化后润湿并填充母材连接处的缝隙,钎料和母材相互溶解和扩散,从而形成牢固的连接。

2.0.6 硬钎焊连接 brazing jointing钎料熔点大于450℃的钎焊连接。

2.0.7 目视检查 observe with eye通过眼睛并可辅以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法。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之欧阳道创编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之欧阳道创编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J404-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5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3—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 005年2月5日前言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84号文件要求,标准修订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 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8Mpa提高到了4.0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_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_33-2005

2前言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84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 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8Mpa提高到了4.0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邮政编码:100029)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煤气公司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上海市燃气设计院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煤气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陈秋雄赵仲和刘松林徐伟亮谢育铮陈源何远禄严茂森卢贵元张晶任增卫杨树生刘威垣周延华张巍何健文李同光3目次1总则 6 2土方工程 72.1一般规定 7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72.3开槽 72.4回填与路面恢复 92.5警示带敷设 102.6管道路面标志设置 10 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 12 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12 5埋地钢管敷设 145.1一般规定 145.2管道焊接 145.3法兰连接 155.4钢管敷设 16 6球墨铸铁管敷设 186.1一般规定 186.2管道连接 186.3球墨铸铁管敷设 19 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敷设 217.1一般规定 217.2聚乙烯管道敷设 217.3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敷设 22 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 248.1一般规定 248.2阀门的安装 248.3凝水缸的安装 248.4补偿器的安装 258.5绝缘法兰的安装 25 9管道穿(跨)越 269.1顶管施工 269.2水下敷设 269.3定向钻施工 279.4跨越施工 27 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 2910.1管道支、吊架的安装 2910.2管道的防腐 2910.3管道安装 29 11燃气场站 3011.1一般规定 3011.2储配站 3011.3调压站 3011.4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 31412试验与验收 3212.1一般规定 3212.2管道吹扫 3212.3强度试验 3312.4严密性试验 3412.5工程竣工验收 357 本规范用词说明 3条文说明 3851 总则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总则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间断焊接时间超过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

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拉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件或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土方工程一般规定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完整word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完整word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CJJ33—2005J404-20051总则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供气,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

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否则不得使用。

1.0.7 在入库或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件或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的管材,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保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共30页文档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共30页文档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33、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生命 就永远 只能是 死水一 潭。 34、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 ,睁大 眼睛, 千万别 眨眼!你会看到 世界由 清晰变 模糊的 全过程 ,心会 在你泪 水落下 的那一 刻变得 清澈明 晰。盐 。注定Leabharlann 要融化 的,也 许是用 眼泪的 方式。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J404-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5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3—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2月5日前言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84号文件要求,标准修订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 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8Mpa提高到了4.0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v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v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组前言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84号文件要求,本标准修订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执行原《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89中的实际经验、参考国外和国内其它行业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次对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根据目前燃气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增加了新的内容。

1. 规范适用范围中,钢质管道的压力提高到了4 Mpa 。

2. 球墨铸铁管、聚乙烯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3. 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

4. 燃气管道穿(跨)越。

5. 室外架空燃气管。

6. 燃气管线管件及设备安装。

7.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

本规程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建议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城市建设研究院邮政编码:10002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总则 (1)2土方工程 (2)2.1一般规定 (2)2.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2)2.3开槽 (2)2.4 回填与路面恢复 (4)2.5警示带敷设 (4)2.6管道地面标志设置 (5)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 (6)3.1 搬运 (6)3.2存放 (6)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7)4.1一般规定 (7)4.2管道的表面处理 (7)4.3石油沥青防腐 (8)4.4环氧煤沥青防腐 (9)4.5聚乙烯胶粘带防腐 (9)4.6煤焦油瓷漆防腐 (10)4.7熔结环氧粉末防腐 (11)4.8聚乙烯防腐 (11)4.9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带/片) (12)4.10阴极保护(牺牲阳极法) (13)4.11设备及管件的防腐 (14)5室外埋地钢管敷设 (15)5.1一般规定 (15)5.2管道的焊接 (15)5.3 法兰连接 (18)5.4 钢管敷设 (19)6球墨铸铁管敷设 (20)6.1一般规定 (20)6.2管道连接 (20)6.3铸铁管敷设 (21)7聚乙烯管道敷设 (22)7.1一般规定 (22)7.2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 (22)7.3法兰和钢塑过渡连接 (24)7.4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的敷设 (24)8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敷设 (25)8.1 一般规定 (25)8.2电熔连接 (25)8.3 法兰连接 (26)8.4管道敷设 (26)9管道附件、设备安装 (27)9.1一般规定 (27)9.2阀门的安装 (27)9.3 凝水缸的安装 (28)9.4 补偿器的安装 (28)9.5 绝缘法兰的安装 (28)10 管道穿(跨)越 (29)10.1 顶管施工 (29)10.2 水下敷设 (29)10.3 定向钻施工 (30)11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 (31)11.1管道支、吊架的安装 (31)11.2管道的防腐 (31)11.3 管道安装 (31)12 燃气场站 (32)12.1一般规定 (32)12.2储配站 (32)12.3 调压设施 (32)12.4液化石油气场站 (33)13 试验与验收 (34)13.1 一般规定 (34)13.2 管道吹扫 (34)13.3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35)13.4 严密性试验 (36)13.5 工程竣工验收 (36)附录A石油沥青防腐施工及检验 (39)附录B环氧煤沥青防腐施工及检验 (41)附录C 聚乙烯胶粘带防腐施工及检验 (44)附录D 煤焦油瓷漆防腐施工及检验 (46)附录E熔结环氧粉末防腐施工及检验 (48)附录F聚乙烯防腐施工及检验 (50)附录G 阴极保护施工及验收 (52)附录H本规范用词说明 (53)1总则1.0.1为指导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供气,特制定本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总则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总则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总则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供气,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

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否则不得使用。

1.0.7 在入库或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件或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的管材,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保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作者:————————————————————————————————日期: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指导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确保安全供气,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压力不大于0.8MPa(8kg/cm2)的城镇燃气(不包括液态输送的液化石油气)输配工程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凡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施工许可证。

第1.0.4条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一、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纸业经审定;二、施工方案业经批准,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三、材料、劳动力、机具基本齐全,施工现场环境符合要求,施工用水、电、气等可以满足需要,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第1.0.5条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应按设计进行,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第1.0.6条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和检验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土方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施工单位应作好管沟开挖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会同建设、设计及其它有关单位共同核对有关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开挖探坑核实。

第2.1.2条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电杆、树木等,应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

第2.1.3条管沟必须按设计图纸放线。

第2.1.4条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积水。

第二节开槽第2.2.1条管道沟槽应按设计所定平面位置和标高开挖。

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宜为0.05m~0.1m;机械开挖或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不应小于0.15m。

管道安装前应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

第2.2.2条管沟沟底宽度宜符合下列要求:一、铸铁管、钢管(单管沟底组装)宜遵守表2.2.2的规定:二、钢管(单管沟边组装)可按下式计算:a=D+0.3(2.2.2--1)三、钢管(双管同沟敷设)可按下式计算:a=D1+D2+s+c(2.2.2--2)式中a——沟底宽度(m);D——管外径(m);D1——第一条管外径(m);D2——第二条管外径(m);s——两管之间的设计净距(m);c——工作宽度,当在沟底组装时,c=0.6,当在沟边组装时,c=0.3(m)。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CJJ33-2005J404-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5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3—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

0.3、1.0。

4、2.2.1、5.4。

10、7.2.2、9。

1.2(2)、12。

1。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2月5日前言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84号文件要求,标准修订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土方工程;3. 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 5.埋地钢管敷设;6。

球墨铸铁管敷设;7。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全面修订原规范;2。

钢质管道的压力由0。

8Mpa提高到了4。

0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新增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加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

新增燃气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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