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90年代的农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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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1978——1988年的11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蒸蒸日上的11年,也是农业、农村和农民推动中国经济蒸蒸日上的11年;1988——2001年的14年,虽然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14年,但却是中西部绝大多数农村凋敝和农民生活艰难的十四年。十四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占了28年改革进程的一半;9亿多农民不是一个小数字,占中国人口的70%多。在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什么会出现大范围、多人口、长时间经济凋敝和生活艰难呢?这是不能不反思的大问题。

二,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90年代以来的农民和农民工政策是错误的。

近一百多年,总体上看,是不断解放农民(赋予农民权利)并将农民逐步纳入国家现代制度体系的过程。但90年代的农民政策却是逆潮流的,农民在教育、卫生、养老等方面的权利不仅没有随着经济高速增长而提升,反而下降了。最明显的指标是,90%以上的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资源非农化,农村一度出现大面积读不起书、看不起病、连五保户都无人管的现象;农民作为中国改革的开路先锋,其政治权利不是上升了,反而下降了。最明显的指标是,农民和农民工所占的干部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比例不是上升了,而是大大下降了。

一百年来,也是农民转变为工人的过程。工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得工资在城市安居乐业,并维持其劳动力生产、再生产和养老,这是现代化进程中不二的规则。但90年代以来,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近2亿农民工的绝大多数,至今不能在城市安居下来,也没有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更无任何政治权利;更为可悲的是,有7%的农民工受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成为社会的弃儿。

连续近30年经济高速增长下的太平盛世,既是少数人资本原始积累和扩张的过程,同时也是广大农民和农民工付出增长和繁荣代价的过程。

其次,90年代的农业政策是错误的;

1985年以前,我国农产品全面短缺,增产就能增收,以“劳动密集+技术密集”为主要策略的“追求数量增长效益阶段”的农业政策——家庭承包经营,无疑是正确的。但1986年后,我国大宗农产品已经自给有余,增产不能增收,标志着我国的农业进入“追求价格增长效益阶段”。农业发展策略应该转向“资本密集+农民组织密集”。小农只有组织起来,才能获得农产品附加值和议价、定价的权利,才能获得“价格增长效益”。但遗憾的是,90年代,不仅没有发展出新农民组织,相反,错误的政策导致既有农民组织正在逐步走向解体。

90年代以来,农业政策从三个方面摧毁了既有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

第一个是土地制度改革。1977年到1988年的土地制度对农民最有利,农民

集体有权用土地发展乡村企业,农民不仅可以分享土地农用收益,也能分享土地非农用的绝大部分收益。1988年后,《土地管理法》出台,特别是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政府剥夺了农民组织将土地“农转非”的权利,并逐步弱化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制度朝着“国家所有+农户永佃”的方向演变,农民分享土地非农用(资本化)增值收益的权利基本丧失;2000年前后,随着“三提五统”和“农业税附加”的取消,农民组织分享土地农用收益的权利丧失,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了。土地所有者获取地租的权利被取消后,作为农民组织存在的核心经济基础被彻底消灭了,这等于判决了“以土地合作为核心”的社区性农民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死刑。

第二个是经营体制改革。进入90年代,部门垄断又回来了,农药、种子、粮食专营和生猪定点屠宰,把八十年代发展的乡村集体企业全部压垮了。农民组织起来分享农业产业延伸(农产品加工、营销、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等等)收益的发展道路,被封死了。

第三个是乡村企业的强制性改制运动。进入90年代,在中西部地区的乡村企业不堪重负的时候,外资却在享受超国民待遇而大举进入中国的沿海地区,并且沿海地区作为经济特区却依然享受1978——1988年“集体土地非农用”的特殊待遇。沉重的税负和不平等的竞争,给中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雪上加霜式的打击。主流对中西部乡村企业和农村经济凋敝的解读是“思想不解放”和“管理落后”。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中西部农村进行了一场逼迫8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农民(组织)的“集体经济”改制和解体运动。有钱有权的人,借政治性“改制”运动之势,大肆低价或无价拿到农民组织的企业和自然资源,“改制”几乎成为了“抢劫”农民组织经济基础的运动。笔者是亲身经历过这场运动的。改制了,就是思想解放,就有财政的产业化资金扶持和金融的信贷优惠;不改制,就是思想不解放,不仅无经济优惠政策,政治上也有压力。这样的“改制”,既违背了市场经济所有制平等和经济主体平等的原则,更违背了村民自治原则。但实践已经证明,“思想不解放”,依然坚持集体经济的7000多个村子,现在都发展得很好,成为了全国各地政府所树的新农村建设典范。

上述三板斧,导致了绝大多数既有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的全面瓦解,绝大多数的农民组织名存实亡了。

90年代不仅消灭了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还选择了扶持“资本家带小农”的发展策略,走上了扶持资本家剥夺小农的“菲律宾发展道路”。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90年代以来,政府宁可扶持垄断部门或私人资本家垄断农村金融,也不允许农民组织搞资金合作社,这实际上是扶持官商勾结的金融资本家剥夺小农。

第二,90年代以来,政府给所谓的龙头企业(私人企业)免税和财政金融的大力扶持,而农民组织起来办点小企业不仅得不到优惠政策,并且还要纳税;农产品流通资本家有进城的绿色通道和优惠政策,而农民进城卖农产品却有各种

各样的障碍。这是政府在扶持工商业资本家剥夺小农。

第三,进入90年代,农业政策反80年代而行之,除扶持传统计划经济部门对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垄断外,政府也在扶持“改制”后的所谓龙头企业垄断局部的生产资料市场。这实际上是政府扶持生产资料生产和经营的资本家剥夺小农。

上述三招,实际上限制了小农只能在农产品生产领域刨食。这就是9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凋敝和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的重要原因。假如没有近2亿农民工的打工收入维持“小农家庭经营”,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民早就破产了;假如长期依靠农民工收入维持“小农家庭经营”,中国的城市化就是海市蜃楼。这样的农业发展和城市化战略下,再过20年,中国将有4亿、甚至更多人处于城乡流动之中,这更是中国转型不可选择的死路。

“扶持资本家带小农”的道路,50年前菲律宾就走过,菲律宾也因此由亚洲的典范,衰落成了亚洲的二三流国家。日本、韩国、台湾,用了一百年的时间,限制资本家下乡剥夺农民,扶持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日本、韩国、台湾都超过了菲律宾。

90年代的农村政策是错误的。

90年代以来,政府集中经济发展的一切成果,用于大城市规划和建设,连公共教育和医疗资金也几乎全部集中于城市。特别是城市开发区政策,实质是以行政垄断的方式,剥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机会。不仅如此,还用极不平等政策为城市发展而剥夺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等资源。只要农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只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成为市民;将农村的各种生活物品低价吸收进城,却将农村变成城市的免费垃圾场。城市变成了欧洲,农村几乎到了“无河不断流,无水不污染”的地步。

90年代以来,市场规则泛化,公共资源的配置也按照市场规则配置。好老师进城了,好医生进城了,并且一反80年代农村干部、教师、医生工资收入高于城市的政策,城市干部、教师、医生的工资反过来比农村干部、教师、医生高出了许多。优质公共资源只为“精英”人群服务,吃财政饭的人不再是人民“公仆”,成为少数人的“家丁”了。农村孩子读书要进城,农村人看病要进城,读书要择校费,看病要红包。孙立平惊呼:社会断裂了!

三,农村政策还在错误的轨道上

2002年以来,中央政府将“三农”工作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五个统筹”的科学、和谐发展思路,2005年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使“三农”问题有了很大的缓解。但是,90年代以来的错误路线并没有得到彻底反省,很多错误还在继续,使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事倍功半。

主要的表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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