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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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_企业报告(业主版)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海曙区古林镇 HS18-01-03a(南 浙 江 中 正 工 程 项 目 阳)地块围挡及场地平整清理建 管理有限公司
0.6
设工程
TOP3
海曙区古林镇薛家村 D81-3 商业 地块、古林镇薛家村 5 号地块(宁 波市工商学院地段 HS18-02-04a
宁波天泽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平均节支率
8.3%
同比增长:-36.6%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生成
1/17
近 3 年(2020-09~2023-08):
0.2
表土剥离工程
TOP8
海曙区古林镇 HS18-02-04a(薛 宁 波 工 建 工 程 造 价 家小学西南)地块围档及场地清 咨询有限公司
0.2
理工程
TOP9
海曙区古林镇 HS18-02-04a(薛 华 创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家小学西南)地块围档及场地清 公司
\
理工程中选结果公告
TOP10
目标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报告时间:
2023-08-23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ingbo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ingbo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4.10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6)《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总体规划(2008-2020)》2010.06;(7)《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0.07;(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08.05(9)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0)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1)其他各类专项(专业)规划;(12)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13)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北至萧甬铁路北仑支线,南至金源路及镇界,东至东外环防护绿化带西侧边界线,西侧至规划河道、福庆路及规划铁路东侧支路,总用地625.05万平方米。

1.4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

1.5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6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YZ08-06控制单元)批前公示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YZ08-06控制单元)批前公示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YZ08-06
控制单元)批前公示
一、调整依据和背景
自2012年我区各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实施以来,我区的开发建设依照控规严格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城区建设深入实施,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原控规中部分用地与当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就要求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YZ08-06控制单元)》相应内容及相关地块规划进行调整。

二、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主要为YZ08-06- a2、YZ08-06- b2、YZ08-06- b5、YZ08-06- b12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YZ08-06- a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由1.60调整为1.70;
2、YZ08-06- b2、YZ08-06- b5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经营性养老机构设施)”,地块其他指标作相应调整;
3、YZ08-06- b12地块容积率由1.60调整为2.00。

鄞州新城10大板块介绍

鄞州新城10大板块介绍

新城区十大板块介绍发布日期:2008-12-19 来源:办公室走在鄞州新城核心区宽阔的马路上,看着两旁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绵延无尽的住宅小区,相信不会有人否认,经过近13年的开发建设,曾经被蛙鸣声所包围的一片农田———鄞州新城核心区,现在已经蜕变为充满都市魅力的宁波的一个全新现代化城区。

这种蜕变,至今犹在加速,且远未到停止的时候。

今后三到五年内,鄞州新城区将再重点建设十大区块:南部商务区、万达商圈、BEST广场、长丰区块、潘火区块、石碶区块、慧丰区块、中心河湿地、奉化江畔高档居住区、陈婆渡区块。

这分布于鄞州新城区东西南北中各个方位的十大区块,实际上也是目前新城区内城市化程度相对不高的地方。

待这十大区块建成,鄞州新城北面与江东城区交界处,将不复有城郊接合部的面目;西面沿奉化江一带,不复有浪费滨江美景之憾;东边将新增一个和万达广场相对应的大型商业广场,南端直到陈婆渡都会真正纳入新城区的版图,完成此前鄞州新城核心区所经历的那种蜕变;中部将告别新城区建设之初工业化的痕迹,彻底消除“城中村”而走向完全的城市化,同时把规划蓝图中横贯新城中心位置的绿轴变为现实。

四年前万达广场开工,当时工地上竖起的那幅巨大的“宁波向南看”广告牌,现在看来,恰如鄞州新城近四年加速蜕变的宣言:新城核心区内现在已经交付的很多知名楼盘,就破土于这四年;已经完工的一大批写字楼、酒店等公建项目,也启动于这四年……而待十大区块建设完毕,也大约是在四年后。

届时,宁波市区再往南看,经过了新一轮蜕变的鄞州新城,又将带给世人怎样新的惊喜呢?也许,三江口现在的光芒,也会映射在我们这座城市南部的天空!南部商务区:宁波的“曼哈顿”位于鄞州行政中心南面、为“中提升”战略重要功能区块的南部商务区,其一、二两期总共50万平方米不到的土地上,将要生长出的却是一片总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的商务建筑群,楼宇总数达到整整50幢--如此庞大的商务楼群,位居浙江省之冠,放眼全国亦为数不多。

宁波鄞州南部首南片区规划

宁波鄞州南部首南片区规划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YZ08)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YZ08)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7)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南起鄞州大道,西至奉化江,北连鄞县大道,东接高教园区到钱湖南路。

规划用地面积766.71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鄞州新城区的核心区,是以行政职能、商业商务、文化休闲、生活居住作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复合功能区块。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1. 背景宁波市中心城区鄞州片区是宁波市的主要发展区域之一。

为了统一规划和管理该区域的发展,制定了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分区规划。

2. 目标该分区规划的目标是为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发展提供指导,优化土地利用,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 分区原则分区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布局:合理划定各个功能区域的位置和范围,使不同区域的发展相互补充、协调配合。

- 产业优化:结合鄞州片区产业特点,将不同产业分布在适宜的区域,提升整体产业发展水平。

- 资源保护: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公共服务:合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需求。

-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传承鄞州片区独特的历史文化。

4. 分区划定根据鄞州片区的地理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和发展需求,将中心城鄞州片区划分为以下几个分区:1. 商业中心区:集中发展商业、金融、办公等业态,打造宁波市中心城的商业核心。

2. 产业园区: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等,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3. 居住区:规划住宅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居住选择,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4. 教育科研区:发展教育科研机构,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科研平台。

5. 文化旅游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区域吸引力与知名度。

6. 生态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供绿色生态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

5. 实施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分区规划,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分区规划方案,明确各个分区的具体功能和要求。

- 加强跨部门协调,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 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

- 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加强对规划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分区规划是中心城鄞州片区发展的重要基础,它的实施将为区域的经济繁荣、城市品质提升和居民生活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希望通过该规划,实现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宁波古林镇薛家DD地块定位报告

宁波古林镇薛家DD地块定位报告

参考个案分析


分 析
参数
发展商
盛世华城 奥克斯置业
西城十二庭院 冠华房产
建筑面积
18万平方米
18万平方米
发售日期
2005年7月
2006年9月
交付时间
2
1140
611(一期)
建筑形态
多层、小高层、高层、联 排,单身公寓
小高层(一期) 多层(二期)
成交均价
5241 / 5078
因此该部分群体的高档住宅需求
受到了抑制。
李立新 浙江利时集团董事长
盛世华城客源分析情况




客户区域分析对比图


高桥
11%
集仕港 22%
海曙联丰周边 67%
海曙联丰周边 集仕港 高桥
整个项目的客户群体以海曙联丰为主要区域客户为主,集 士港\高桥客户为辅。

其中中庭大面积户型,总价在100万元左右。推出后销售速度较快,

我们的目标客户区域来源:


以海曙老城区尤其是环城西路两侧的客源为主,集士港、高桥区域
最大31米。中庭高层栋距100米。
120平方米以上均三房朝南,
户型优势明显。全部双层中
空玻璃,多种开窗方式;阳
台、露台错层处理
配套
联丰路、环城西路城市动脉连接,15 15分钟到达三江口。生活、
分钟到达三江口。7路、820路等多条 交通、购物、教育、医疗、
公交直达。附近好又多、农工商超市, 商务消费都依靠联丰板块自
60
52.09
50
40
30
20
10
0 供应量
去化量

宁波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调整
二〇一六年七月
一、调整依据和背景
自2012年鄞州区各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实施以来,鄞州区的开发建设依照控规严格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城区建设深入实施,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原控规中部分用地与当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就要求对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应内容及相关地块规划进行调整。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特组织编制《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YZ08-04-a2、a3,YZ08-06-a2,YZ08-06-b9,YZ08-08-c3)地块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主要为YZ08-04-a2、a3,YZ08-06-a2,YZ08-06-b9,YZ08-08-c3等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 YZ08-04- a2与YZ08-04- a3地块合并为YZ08-04-a2、a3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用地(C2)和加油站用地(U2a)调整为商业用地(B1),并配置加油站一处。

2、YZ08-06- b9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用地(B1)。

3、YZ08-06- a2地块原用地性质及配套设施不变情况下,新增公交首末站一处,基层社区中心一个;原地块容积率测算面积不含本次增加的基层社区中心及公交首末站的面积,新增配套设施容积率另
计。

4、YZ08-08-c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容积率由2.20调整至2.50。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4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5。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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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鄞州经济开发区
二期一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鄞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批准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鄞政〔2019〕3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一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加强整体谋划。

要切实按照“拥江揽湖滨海”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和设施配套,进一步促进东部滨海组团协调发展。

三、加强科学管理。

要合理制定各项控制指标和引导要求,作为下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四、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结束——。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规定。

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镇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或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制度。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六条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或镇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委托具备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工作。

第九条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和储备土地、拟出让的土地以及其它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分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的规划编制导则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的规划编制导则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1总则目旳和根据为统一宁波市都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旳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旳原则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家、省、市旳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导则。

合用范围宁波市都市规划区内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导则。

其他地区旳控制性详细规划旳编制,可参照执行。

编制任务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规划强制性内容,根据都市总体规划、专业(项)规划、分区规划等已同意旳各项规划成果,对一定期期内编制区旳土地使用、空间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详细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规划实行管理旳重要根据,并指导规划条件旳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旳编制和建设方案旳设计。

规划成果为保障规划旳严厉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旳需要,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旳成果分法定文献、技术管理文献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献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旳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献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旳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旳必要补充和阐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研究汇报、规划编制与修改状况阐明等。

规划编制区为实现宁波市都市规划建设用地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旳全覆盖并保证规划编制区域旳无缝衔接,根据实际状况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规划编制区。

规划编制区包括一般编制区和特定编制区。

特定编制区指工业功能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提出特殊规划控制和规划编制规定旳功能区域。

特定编制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旳特殊规定应在规划设计任务书中另行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上按划定旳编制区组织编制,确需调整编制区范围旳,由市规划局有关处(室)或规划分局提出调整方案,经论证后确定。

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旳控制单元(如下简称控制单元)是为了确定规划容量和设施配套,而在规划编制区内划定旳功能构造单元。

控制单元应结合基层小区旳界线,有明确旳四至范围,用地规模适度,功能上具有内在旳关联性。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市XX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市XX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市人民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落实《人民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目标,明确本规划区未来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并更好地协调XX专业XX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XX本控制性详细规划.1.2规划依据①《人民城乡规划法》2021.01;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1;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1年版)GB50180-93;④《**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11;⑤《**市部**组团总体规划(2021-2030)》2021。

04;⑥《XX区国民经济和“十三五”规划》;⑦《XX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1-2021)》;⑧《**环境功能区划》⑨XX类专项(专业)规划;⑩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片区位于咸祥镇镇区,北至XX沿海高速大嵩新区连接线及规划界线,、南至规划界线,西至规划界线和山体,规划用地面积为2。

52平方公里。

咸祥**地段涉及**港**区域整体布局,此次暂不列入规划范围。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市部**组团总体规划(2021-2030)》的近期规划期限(2021年)保持一致,规划起始年:2021年,规划期末:2021年.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XX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市人民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市自然**和规划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功能定位、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发[2016]124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1
【失效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
完善成果的批复
(甬政发〔2016〕124号)
鄞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审批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鄞政〔2016〕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实施期内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
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至2020年,鄞州区东钱湖镇耕地保。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法定文件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5)《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6)《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08;(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10)《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8.07;(11)其他各类相关规划;(12)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本规划区位于鄞州西部古林镇镇区,北至鄞州大道,西毗后港河沿岸、横古线,东、南邻甬金高速连接线,是古林镇老镇片区,规划面积约4.6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5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次干路:各功能区内部的联系道路,道路走向依据主干道与河道,道路宽度18-24米。
支路: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内部路网,优化组团内各区的交通可达性,道路宽度12-18米。
7.
停车场:规划公共停车场两处分别占地0.89万平方米与0.76万平方米;
公交首末站:规划公交首末站两处,分别占地0.61万平方米与0.18万平方米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规划局
2014.10
01、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
8
(1)设防标准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规划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为Ⅵ度设防地区。
(2)规划要求
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Ⅵ度抗震设防,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建设工程,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绿地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并保证区域中心避难通道畅通。
(6)《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总体规划(2008-2020)》2010.06;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的规划编制导则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的规划编制导则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的规划编制导则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导则概述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旨在有效指导宁波市城市发展,提出规划编制的原则、步骤和要求,确保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本导则将详细阐述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旨在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指导。

一、规划依据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划编制应立足于市区环境优化、生态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确保城市规划与市区实际需求相符。

二、规划编制范围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包括市区内的土地利用、建筑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规划等方面内容。

同时,也应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城市形象塑造等因素。

三、规划编制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编制应秉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注重可持续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功能分区原则:规划编制应根据城市功能需求,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促进城市各项功能的集聚与发展。

3.连续性原则: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4.多元化原则:规划编制应鼓励多样化的城市建设,注重公共空间、文化设施等因素的融入,提升市民的居住品质。

5.科学规划原则:规划编制应科学确定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建筑高度、道路宽度等要素,既满足城市功能需求,又考虑到城市整体形象。

四、规划编制步骤1.规划调查与分析:进行市区资源调查与分析,明确可利用地块,确定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2.功能区划定:根据市区的功能需求,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并制定相应的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

3.详细规划编制:在功能区划定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建筑布局、道路网络、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规划,确保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4.规划评审与优化:对规划编制进行评审,并结合专家建议进行优化,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5.规划公示与批准:对完成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宁波区征地区片价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宁波区征地区片价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宁波市区县征地区片价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江北区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征收土地补偿价格为:⑴ 区片综合价:根据“安置办法”规定,江北区耕地划分为两个区片。

第一区片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费用为每亩 5.5万元,其中甬江镇河东、河西、外漕、夏家、畈里塘村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费用为每亩7万元。

第二区片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费用为每亩4.6万元。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它农用地及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耕地标准计算。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耕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计算。

⑵ 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所在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的的安置补助费,均按照其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

征用未利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其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年产值的4倍补偿。

鄞州区根据《鄞州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关于调整整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征地区片综合价的区片级别划分根据土地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农业产值、经济生活水平、人均耕地和原征地补偿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全区征地区片级别行政村共划分为4个片区。

征收耕地及园地的补偿标准:一级片区每亩90000元;二级片区每亩75000元;****** 区每亩65000元;四级片区每亩55000元。

征收耕地、园地以外其他农业地及未利用地的,一般不超过耕地补偿标准的二分之一。

征收建设用地的,参照耕地补偿标准执行。

余姚市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相关规定,余姚市征地区片共分为四级,其征地补偿费分别为:⑴ 一级区片征地综合地价为每亩52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为每亩30000元,安置补助费为每亩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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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古林镇区片(CXN-GL-01)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法定文件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5)《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6)《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08;(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10)《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8.07;(11)其他各类相关规划;(12)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本规划区位于鄞州西部古林镇镇区,北至鄞州大道,西毗后港河沿岸、横古线,东、南邻甬金高速连接线,是古林镇老镇片区,规划面积约4.6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5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宁波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将鄞州古林镇区片定位为活力空港、古韵水乡——融合生活居住、物流仓储、人文旅游、创意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2.2发展目标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人居品质;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发展文脉;强化城市设计,梳理城市形象;建设生态网络,塑造开放空间。

2.3规模本规划区规划人口 2.64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30.1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范围的93.10%。

2.4规划结构总体可以概括为“一心三片、一带两轴”。

“一心”——中心路和古中路交叉口的综合服务中心,是古林镇的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

“三片”——临空产业片、老街保护片、生活服务片。

“一带”——沿主要景观水系的文化休闲景观带。

沟通南北向主要景观水系。

“两轴”——分布沿中心路、古中路的公共服务轴。

03、控制单元3.1控制原则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结合行政管理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本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CXN-GL-01-01至CXN-GL-01-03。

3.3控制内容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开发总量为270.4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4.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140.9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2.76%,人均居住用地39.33平方米。

其中,一类居住用地1.4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04.5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4.83公顷。

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10100户,2.64万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2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4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平方米。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60公顷,文化设施用地2.0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0.51公顷,体育用地1.21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25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03公顷,宗教用地0.59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8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9平方米。

其中商业用地13.75公顷,商业商务用地7.04公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14公顷。

4.4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5%。

主要为消防站用地和垃圾转运站用地等。

4.5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利用道路绿化带的预留、沿河绿化带的退让等契机增加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71.6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66%,其中公园绿地32.00公顷。

4.6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9.8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59%。

物流仓储用地,可兼容部分工业功能。

4.7发展备用地由于本规划片区远期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所以规划在充分考虑保证古林镇近期建设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保留用地功能弹性,为未来发展建设预留更大发展空间,待片区发展时机成熟后,再进一步明确其用地功能及相关控制指标。

规划发展备用地共计46.7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87%。

4.8水域规划依据鄞州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整理,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1配套原则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公共中心-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6.1绿地系统规划利用沿河绿带增加滨河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

规划公园绿地32公顷,包括4处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

街头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8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6.2水体系统规划水域面积31.8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

规划整治基地的水网系统,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娱乐环境,并有助城市防洪排涝。

本区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道、慢行廊道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①游憩绿道: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10米,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②慢行廊道:通过水系及历史风貌地区的梳理,组织串联起滨河绿地、滨河生活空间、重要节点,打造环老镇及其核心区域的沿河沿历史风貌区双环型慢行空间。

③特色商业街:依托现状已形成的商业氛围,完善商业体系和商业界面,形成中心路、古中路最具活力与特色的商业街。

延续南北老街历史文脉,更新植入部分业态,打造老街历史风貌特色商业街。

6.3.2重点开放空间①综合服务中心:位于中心路与古中路交叉口北侧,结合轨道站点,在规划区内延伸商业商务活力,成为市民购物、办公、休闲的活力场所。

同时结合商业广场的开敞空间,起到片区中心人流集散功能。

②主要公园:保留古林绿苑,并结合轨道站点综合开发打造休闲核心。

规划新增3处主要公园,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6.4步行系统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城市道路均应人车分流,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历史文化保护7.1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现状历史建筑总计27处,包括16处古建筑、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主要分布于南北老街、葑里村,其中有3处文保单位、2处文保点。

根据历史建筑的性质、价值(与建筑年代和风貌完好度相关)、保存状况,采用原地保护的措施,并依据历史建筑普查划定的院落线,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具体要求按照在编的《宁波市区历史建筑资源普查》进行分级保护。

7.2老镇保护区保护规划老镇保护区遵循有机发展、原真发展、整体协调进行保护。

本规划建议古林老镇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还应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划定专门保护区进行分层、分级、分类保护与控制。

08、道路交通规划8.1道路等级本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结合路网结构形式将区内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级。

(1)快速路规划:鄞州大道:东西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秋实路(甬金高速连接线):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规划:横古线: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规划44米道路:本片区向西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规划:古林中路:东西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规划36米道路:东西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古林中心路:南北向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2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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