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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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水库和X水库养殖水域规划(X-X年)》(X 政综〔X〕59号),为进一步加强X、X库区水产网箱养殖业管理,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水库,规划可养网箱面积33334平方米(其中投饵网箱面积16667平方米,不投饵网箱面积16667平方米),目前水库网箱面积约41039平方米,超出规划面积7705平方米。

X水库,规划可养网箱面积X1平方米,目前水库网箱面积约25869平方米,超出规划面积5868平方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 加大网箱整治力度,于X年底前拆除X、X水库超规划面积的所有网箱。

其中,X水库要严格按照规划,区分投饵与不投饵网箱面积,全面整治到位。

2.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 和<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 的实施方案》(农渔发[X]39号)精神,整治到位后,网箱养殖面积不得再增加。

(二)阶段目标
X年底拆除5000平方米,其中X水库拆除X平方米,X水库拆除3000平方米。

X年底拆除8574平方米,其中X水库拆除5705平方米,X水库拆除2868平方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
管农业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农业局局长及区政府办对口协调领导担任,成员由X、X镇主要领导及区农业、财政、安监、环保、水利、交通、执法、移民、公安、龙管委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X、X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的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

按属地管理原则,X、X镇负责各辖区内网箱及相关设施清理整治的具体工作,确保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三)密切配合。

区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各自工作职责,
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网箱及相关设施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区农业局每月组织相关部门督查1-2次。

(四)建立通报制度。

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X、X镇须在每月30日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1. X年8月20日前,X、X镇重新摸底,并请有资质的专业测量队对库
区各网箱进行测量,绘制现状图,标明各网箱面积及管理房面积,对网箱及设施摸底测量结果进行公示,建立一户一档;制定X 年、X年整治的详细拆除计划、时间安排表。

2. X年8月21日-8月31日,X、X镇发放整改通知书,明确养殖户所要拆除的面积。

3. X年9月1日-12月31日,按拆除计划,进行X年网箱及相关设施的拆除。

以户为单位严格按标准清理完毕后,由养殖户向当地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退出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将补偿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4. X年1月1日-X年12月31日,按拆除计划,进行X年网箱及相关设施的拆除。

以户为单位严格按标准清理完毕后,由养殖户向当地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退出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将补偿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5. X年12月31日后,按计划必须拆除而未拆除的网箱及养殖设施,由区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6. 网箱拆除到位后,X、X镇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户依法办理养殖证。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不得从事养殖生产。

五、补偿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补偿标准
1. 网箱:投饵网箱金属框架的50元/平方米,非金属框架的40 元/平方米。

2•水上管理房:100元/平方米(在限期内由养殖户自行拆除处理后补助)。

3. 投饵机:300元/台。

4. 网箱内的鱼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由养殖户自行处理。

5. 网箱其他养殖设施和生活设施由养殖户自行处理上岸,不享受补偿政策。

(二)奖惩办法
1. X年12月31日前,拆除网箱并按期清理上岸的养殖户,在补偿标准的基础上,金属框架奖励50元/平方米,非金属框架奖励40 元/平方米。

网箱全部拆除、转产上岸的养殖户每平方米再额外奖励
50元(包括网箱和管理房),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按一艘3万元补偿,未登记在册的船舶按一艘1万元补偿,每户限2艘,船舶由区政府委托镇政府统一回收处理。

2. X年1月1日一X年9月30日,拆除网箱并按期清理上岸的养殖户,在补偿标准的基础上,金属框架奖励10元/平方米,非金属框架奖励5元/平方米。

网箱全部拆除、转产上岸的养殖户每平方米再额外奖励20元(包括网箱和管理房),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按一艘3万元补偿,每户限2艘,船舶由区政府委托镇政府统一回收处理。

3. X年10月1日一X年12月31日,拆除网箱并按期清理上岸的养殖户,按标准补偿。

网箱全部拆除、转产上岸的养殖户每平方米再额外奖励20元(包括网箱和管理房),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按一艘3万元补偿,每户限2艘,船舶由区政府委托镇政府统一回收处理。

4. X年12月31日以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不予补偿。

(三)资金来源
拆除补助资金、奖励资金、测量经费由区财政承担70%,所在
镇承担30%。

六、补助程序及奖补资金落实办法
网箱养殖退出面积及相关养殖设施由所在镇政府负责认定并验收。

验收时应提供材料:
1. 提供网箱退出及设施清理验收报告;
2. 退出前后网箱对比照片;
3. 测量图纸;
4. 养殖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5. 银行帐号复印件等完整档案材料。

验收合格并符合补偿条件的当即给养殖户核算补助资金进行签
字确认,经镇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养殖户。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共同随机进行抽查核实。

七、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一)全面实行养殖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X、X水库全面实
施网箱持证养殖制度,整治到位的网箱养殖户,都须向当地镇政府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当地镇政府根据两库规划布局同意后,报区农业局审核,由区政府依法颁发。

(二)建立网箱养殖户数据库
X、X镇政府要建立网箱养殖户数据库,全面了解、掌握所有养殖户的具体情况,对库区网箱养殖户建立一户一档,明确网箱位置和面积,绘制图纸,标明网箱个数、各网箱面积及管理房面积。

(三)强化日常巡查
X、X镇政府要建立网箱日常巡查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违规扩建或过水道加挂网箱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时组织拆除,严禁新建、抢建养殖网箱。

对拆旧建新网箱严格实行报批核准制度,由养殖户向当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借机扩建;对未经核准擅自更新的网箱应予以制止并拆除。

由区农业局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成立督查组,每个月对X、X水库进行网箱整治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有关情况,巩固网箱整治工作成效。

(四)规范网箱养殖技术
科学指导网箱养殖户合理布局网箱结构,规范网箱养殖密度,科学搭配品种,合理投饵,减少氮、磷、有机质的生产性排放。

大力推广成熟的网箱养殖实用技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态养殖技术、健康养殖技术等。

在保护水库水质前提下,进一步提咼渔业生产效益。

(五)加强水质监测及鱼病测报
及时、准确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和鱼病的流行趋势,当水质出现异常时,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预警预报,防止鱼类因水质恶化出现死亡现象,增强养殖户对高密度养殖病害风险、水质恶化的危机感。

根据鱼病的流行趋势及时对养殖户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和鱼病防治指导,有效减少渔民经济损失,提高养殖者的经济效益。

(六)加强工作考评
实行X、X库区网箱整治工作绩效考评,制定考评细则,由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X、X镇网箱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测评。

对考评合格
的单位发放工作经费,对X年提前完成辖区拆除任务的镇进行奖励,绩效考评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网箱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和因推诿拖沓、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新建、抢建网箱现象,将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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