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无机复混肥国家行业标准

合集下载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是一种结合了有机肥和无机肥的肥料,它既具有有机肥的优点,又具有无机肥的优点,因此备受农业生产者的青睐。

为了规范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生产和使用,我国制定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国家标准,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国家标准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原料、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等方面进
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原料进行了严格要求,要求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质量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

其次,在生产工艺上,国家标准规定了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了详细列举,包括氮、磷、钾含量、重金属含量、微量元素含量等,以保证产品的养分含量和安全性。

最后,在包装标识方面,国家标准要求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包装进行统一规范,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等级、使用方法等信息,以方便用户正确选择和使用。

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有机无机复合肥的质量和安全具有
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农作物的生长质量和产量。

因此,有机无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农业生产者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有机无机复合肥国家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为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标准,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希望有机无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农业生产者能够充分认识到国家标准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执行,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gb15063-复混肥料复习过程

gb15063-复混肥料复习过程

G B15063-2009复混肥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国化肥网 2011-01-29 10:48:14 来源:本网论坛【大中小】【关闭】【讨论】关键词: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表1中水分的要求和4.3除外)、第6章、第7章(7.5除外)和第8章(8.3除外)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5063一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标准与GB 15063一2001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标;——将水分改为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了标明含氯的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增加了用自动分析仪测定产品的氮、磷、钾含量,适用于快速检验;——将粒度和氯离子的质量分数的测定写在附录A和附录B中;——增加了缩二脉含量的测定方法和应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注缩二脉含量的要求;——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增加了含尿素态氮的产品和含氯(高氯)产品的警示语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分别规定了粒度和氯离子的测定方法。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之日六个月后,市场上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外包装禁止标注GB 15063一200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C/TC 1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一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明洪、王连军、刘刚、郑树林、周兰影、刘俊会、杜显兰、杨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063一1994、 GB 15063一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有机无机复合肥 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 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是由有机肥和无机肥充分混合而成的肥料,其主要优点是结合了有机肥和无机肥的优点,具有较好的养分平衡和长效肥效,可以提高土壤肥力、促进植物生长、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作用。

以下是有机无机复合肥的一些标准:
1. 总养分含量:氮、磷、钾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有机质含量:要求有机质含量在10%以上,以提高土壤肥力;
3. 微量元素含量:能够满足作物生长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含量要求;
4. 重金属含量: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对土壤和作物产生污染;
5. 无臭无腐:要求无任何异味和腐烂现象,使用时对环境和作物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肥料生产企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进行购买和使用,以确保肥料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在使用有机无机复合肥时还需严格按照肥料的使用说明和用量,以避免过量施肥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是指将无机肥料和有机肥料混合,形成一种肥料混合物,其中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比例可以根据土壤和植物的需要进行调整。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是在有机和无机肥料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对有机无机复合肥的材料、质量、含量等指标进行了规定。

一、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包含的内容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包含了以下重要内容:(1)肥料的材料种类和品质要求。

肥料的种类和品质是影响肥效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中,对肥料的材料种类和品质进行了详实的规定。

(2)肥料的配比和质量。

肥料的配比和质量是影响作物产量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配比以及其质量。

(3)肥料的适用土壤和植物。

选对肥料对于增加作物产量和改善土壤质量至关重要。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对肥料的适用土壤和植物进行了规定。

(4)肥料中有害物质的限定要求。

肥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可以影响作物安全和人类健康。

因此,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对肥料中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定要求。

二、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制定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多个步骤。

以下是标准制定的主要步骤:(1)收集肥料的有关资料。

收集肥料的有关资料包括国内外肥料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官方文件、标准、技术规范和实验数据等。

(2)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保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依据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适用范围指明该标准适用于哪些肥料及生产、贸易和使用的相关领域。

(3)制定标准的技术要求。

要制定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技术要求,包括肥料的材料、含量、质量以及适用范围等等。

(4)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

在制定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时需要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使标准制定更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5)修订和发布标准。

制定完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后还需要及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发布。

三、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作用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将有机肥和无机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肥料,它既具有有机肥的优点,又兼有无机肥的特点。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是指对这种肥料的生产、质量、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标准化,以保障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藻类等,而无机肥的原料则包括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等。

这些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对有机肥和无机肥的生产标准,不得含有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以保证复混肥的安全性。

其次,生产工艺应当科学合理,确保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养分充足、稳定性好。

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好原料的混合比例和加工工艺,确保有机肥和无机肥充分混合,养分均匀分布,避免出现养分不均衡的情况。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控制好水分含量,避免肥料潮湿发霉,影响肥料的使用效果。

此外,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包装和标识也是十分重要的。

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肥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受潮。

标识应当清晰明了,标注肥料的成分、养分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方便用户购买和使用时进行识别和辨别。

最后,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使用应当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遵循科学合理的施肥原则。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控制施肥量,避免过量施肥造成环境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同时,应当结合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求,科学合理地选择施肥时间和方法,提高施肥利用率,减少养分流失,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确保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肥料的作用,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有机无机复混肥新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新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有机认证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包含对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规定:
1. 国际有机认证标准:
- IFOAM有机认证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组织):IFOAM是国际有机农业的领导性组织,其有机认证标准是全球范围内公认的有机标准之一。

-欧盟有机认证:欧盟有机认证标准适用于欧洲国家,对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的生产提供了统一的规范。

2. 国家级有机认证标准:
-美国国家有机计划(NOP):适用于美国市场,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认证:中国农业部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程序和标准。

3. 其他有机认证标准:
-日本有机认证标准:由日本农林水产部颁布,规范了有机产品的生产和认证要求。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采用不同的有机认证标准,因此在了解有机无机复混肥新标准时,需要参考具体的国家或地区标准。

此外,有机认证标准可能随时间推移而进行更新和修改,因此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所谓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是指含有机物质和无机营养的复混肥料。

有机物质大都采用加工过的有机肥料(如畜禽粪便、城市垃圾、污泥、秸秆、木屑、食品加工废料等),及含有机质的物质(草炭、褐煤、风化煤、腐植酸等)还有的加入微生物菌剂和刺激生长的物质.称其为有机活性肥料或生物缓效肥。

无机营养部分主要是化学肥料。

严格意义上有机无机复混肥不属于有机肥,它是介于有机肥和无机肥之间的一种新型肥料,具备有机肥和无机肥的双重特点。

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期望能够被农民接受的,有发展前景的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优点首先,提高肥料无机养分利用率,改良土壤。

有机无机复混肥与无机复混肥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有一定量的有机成分。

有机无机的合理比例对肥效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养分的供应强度和持久性上。

适当的比例,可使有机无机复混肥具有适宜的供肥强度,又能维持较长时间,能克服无机供肥大起大落和农家肥供肥强度不足、肥效慢的特点。

通过调节有机无机比例,使供肥过程与作物生长的各阶段的需要相适应。

此外,有机无机复混肥中的有机组分具有活化作用、生理调节作用和改土培肥作用。

这里的有机组分包括氨基酸、生长激素、卵磷脂、核酸以及酶类。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09GB 18877-2009是对GB 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修订。

本版与前版的主要差异是:——进一步明确了范围;——增加了腐植酸的定义;——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进行了分型并对指标进行了调整;——水分测定增加了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增加了总腐植酸的测定方法;——总养分、有机质、氯离子及总腐植酸含量的测定,采用烘干样品;——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有机物料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 为“枸溶性磷”。 •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应根据4.2要求的“氯离子的质 量分数”,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 “含氯(高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l”或“Cl”等。标明 “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 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 产品不含氯的标识。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 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 标签 labcl • 供识别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资料的纸片、塑料片或者包 装袋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 配合式 formula
• 按N-P2O5-K2O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 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注“O”表示肥料 中不含该元素)。 • 外观 粒状、条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 4 微量元素肥料
• 应 分 别 标出各种微量元素的单一含量及微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
• 5 其他肥料 • 参 照 3.1和 3.2执行。
GB18382-2001肥料标示内容和要求
• 标识内容——其它添加物含量 • 1 若加人其它添加物,可标明其它添加物,应分别标明各添加物的含 量及总含量,不得将添加物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
• •
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 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警示语(如“氯含量较高、 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使用方法、适宜作物 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将有机肥和无机肥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肥料,其具有有机肥和无机肥的双重优点,能够提高土壤肥力,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为了规范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和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制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相关标准。

首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机肥原料应当来源于畜禽粪便、秸秆、菜渣等农作物废弃物,无机肥原料应当为磷酸二铵、尿素、钾肥等化肥原料。

有机肥和无机肥的比例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肥料中有机质和无机养分的均衡性。

其次,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

生产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确保肥料中无害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肥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另外,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使用方法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农民在施肥时应当按照肥料的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施用,避免因施肥不当导致土壤污染和作物品质下降。

同时,在肥料包装上应当标明
肥料的成分和使用方法,提醒用户正确使用肥料。

最后,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质量标准也应当得到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肥料进行下架处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安全。

总之,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标准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当共同遵守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标准,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为农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标准
有机无机复合肥是一种结合有机肥和无机肥的混合肥料,具有综合营养素含量高、养分释放平衡、作物生长效果好等优点。

以下是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相关标准和参考内容:
1. 氮、磷、钾含量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氮、磷、钾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氮、磷、钾含量应在20%~30%范围内。

2. 有机质含量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有机质含量应在
30%~50%范围内。

3. pH值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pH值应在6.0~8.0之间,以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

4. 重金属含量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规定,不能超过安全限值。

5.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

6. 减少污染标准:生产和使用有机无机复合肥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水、土、大气等方面的污染。

7. 资源循环标准: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生产应采用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减少资源浪费。

总之,有机无机复合肥的标准不仅要考虑肥料的营养素含量,也要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因素,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25-2002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2002-08-27发布2002-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525-2002前言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中7.1和7.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能海、胡群中、张夫道、巩细民、王旭。

NY525-2002有机肥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定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那么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8172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T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4 要求4.1 外观:有机肥料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产品,无机械杂质,无恶臭。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15063-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2001-07-26发布.2002-0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2)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3)缓释复混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一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一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是如何规定的
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含量多少为合格GB18877-2009标准生产总养分≥15%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是一种既含有机质又含适量化肥的复肥。

它是对粪便、草炭等有机物料,通过微生物发酵进行无害化和有效化处理,并添加适量化肥、腐殖酸、氨基酸或有益微生物菌,经过造粒或直接掺混而制得的商品肥料。

国家对该肥料的质量有具体的要求,如2002年国家标准规定,其有机质含量不少于20%,氮磷钾养分总量(N+P2O5+K2O)不少于15%等。

一般亩施100~150公斤,可以作基肥,也可以作追肥和种肥。

复合肥料新标准与法规

复合肥料新标准与法规
新标准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的指标,把原来旧标准的70%调整为60%,高中低浓度 之间依次递减10%。
解读:对高浓度产品的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 标的调整也是考虑到节约资源,国内开采矿石习惯先开 采富矿,但是国内高品位的磷矿资源并不多,如果按照 旧标准来执行的话,大量矿石资源被浪费,降低标准有 利于矿石资源的充分利用。
混合肥料 机械混合 特点:养分比例可调节
粉状混合肥料 粒状混合肥料 掺合肥料(简称BB肥 )液态混合肥料 专用型复混肥料
P NK
KP
P NK
N
KP
P NK
N
KP N
P NK KP N
P N NK
N
KP
N
肥料颗粒
混成肥料示意图
混成肥料实物
特点:颗粒均一;每个颗粒中含有各种养分元素
素,例如硼、锰、铁、锌、钼等。
总养分: 总氮、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
配合式: 按N-P2O5-K2O(总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 伯数字分别表示其在复混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0表示肥料中不含该元素)。 外观:
粒状、条状或片状,无机械杂质。
分级
总有效养分含量
标准的分类
• 标准的制定和类型按使用范围划分 国际标准 区域标准 国家标准 专业标准 企业标准;
标准按行业划分
GB国家标准 DB地方标准 QB企业标准
HB行业标准 NY 农业行业标准 HG化工行业标准 ZY 中医药行业标准 YZ 邮政行业标准 YY 医药行业标准 SB 商业行业标准
复混(合)肥料 国家标准 GB15063-2009
高浓度 40.0
中浓度 低浓度
30.0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复混(合)肥料执行标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复混肥料术语和定义 复混肥料 compound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 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复合肥料 complex 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 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按表2或式(l)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 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人至袋的3/4处,每袋取 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 kg。
掺混肥料取样要求
按表2或式(l)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取样 前上下颠倒4-5次,用采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 人至袋的1/2处,每袋取出不少于200g样品,每批 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4kg。
compound fertilizer)
2 各种复混肥料所适用的国家标准 复混肥料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复合肥料 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掺混肥料 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 如硼、锰、铁、锌、铜、钥或钴等。
3 复混肥料术语和定义 总养分 total Primary nutrient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 分数计
标明量 declarable content
在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 素(或氧化物)含量。
标识 marking
用于识别肥料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 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标识可用文字、 符号、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
2. 有机质含量: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含有一定比例的有机质,以提供有机肥料的优点。有 机质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以保证 产品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4. pH值: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pH值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以适应不同土壤条件 和作物需求。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是一种将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进行混合制备的肥料产品。由于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结合了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的优点,具有综合养分供给、提高土壤肥力和作物产量 的特点。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执行标准:
1. 养分含量: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具有明确的养分含量标准,包括氮、磷、钾等主要营养 元素的含量。这些养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
5. 施肥建议: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提供明确的施肥建议,包括适用的作物、施肥量、施肥 时间等,以确保最佳的施肥效果。

A 《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A 《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肥审查部
地 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200062
电 话:021-52815377,52500134
传 真:021-52801361
电子信箱:lgsh33@szc1972@
联 系 人:刘刚 商照聪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4.3.3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4.3.4对于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3.5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许可程序…………………………………………………………………………………(3)
4.1申请和受理……………………………………………………………………………(3)
4.2企业实地核查…………………………………………………………………………(4)
4.3产品抽样与检验………………………………………………………………………(4)
表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
申证企业名称
住 所
序号
所属生产厂点(含车间)名称及其地址
生产产品单元、规格/生产工序
申请类别
备注
1
例:机加工车间,×市×区×街道×号
2
3
注:1. 申证企业应如实填写不在企业本部的全部所属生产厂点、车间。
2.“产品单元、规格/生产工序”填写各所属生产厂点负责生产的产品或工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机无机复混肥国家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XXXX-200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讨论稿)2000-XX-XX发布 2001-XX- 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T XXXX-200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我国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应用的情况而制定的,为我国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和华中农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XXXX-200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植物残体等有机物料为主要原料,添加少量动物、植物性辅料,经发酵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煤渣、风化煤、粉煤灰等高度缩合碳物质和污泥的产品。

2 术语及定义2.1 肥料(fertilizer)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物料。

2.2 无机矿物肥料(inorganic [mineral] fertilizer ) 标明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由提取、物理和(或)化学工业方法制成。

2.3 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2.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来源于标明养分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产品,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

2.5 总养分 total primary nutrient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百分数计。

3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 4789- 大肠杆菌值测定方法GB/T 6679-1986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466- 总铬测定方法GB 7468- 总汞测定方法GB 7470- 总铅测定方法GB 7471- 总镉测定方法GB 7485- 总砷测定方法GB 8172- 蛔虫卵测定方法GB 8569-1997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71-1998 复混肥料实验室样品制备GB/T 8576-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 8577-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 15063-2001 复混(复合)肥料GB/T 17767.1-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GB/T 17767.2-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磷含量的测定 GB/T 17767.3-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钾含量的测定GB ××××-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4 要求4.1 外观:颗粒状或条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技术指标项目指标总养分(N+有效PO+KO)含量,% ? 20 252水分(游离水),% ? 10有机质,% ? 20粒度(3,6mm),% ? 70酸碱度(pH) 5.5,8.5无害化要求:汞(Hg),以元素计,mg/kg ? 5镉(Cd),以元素计,mg/kg ? 3铬(Cr),以元素计,mg/kg ? 70砷(As),以元素计,mg/kg ? 30铅(Pb),以元素计,mg/kg ? 60蛔虫卵死亡率,% ? 90大肠杆菌值 ? 10-1注: 组成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

5 试验方法本标准所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的规格,所列试剂,除特殊规定外,均指分析纯试剂。

5.1 外观目视法测定。

5.2 总氮含量的测定按GB/T 17767.1 规定进行。

5.3 总磷含量的测定按GB/T 17767.2 规定进行。

5.4 总钾含量的测定按GB/T 17767.3 规定进行。

5.5 水分测定5.5.1 卡尔?费休法仲裁法按GB/T 8577规定进行。

5.5.2 真空烘箱法按GB/T 8576规定进行。

5.6 有机质含量的测定重铬酸钾容量法5.6.1 方法提要用定量的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在加热条件下,使有机肥料中的有机碳氧化,剩余的重铬酸钾用硫酸亚铁溶液滴定,并以二氧化硅为添加物作试剂空白标定。

根据氧化前后氧化剂消耗量,计算有机碳量,乘以系数1.724,为有机质含量。

5.6.2 仪器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5.6.2.1 电砂浴5.6.2.2 弯颈小漏斗5.6.2.3 自动调零滴定管(25mL)5.6.3 试剂和溶液5.6.3.1 硫酸银:研成粉末5.6.3.2 二氧化硅:粉末状5.6.3.3 邻菲罗啉指示剂:称取邻菲罗啉指示剂1.49g溶于含0.70g硫酸亚铁或1.00g硫酸亚铁铵的100mL水溶液中。

此指示剂易变质,应密闭保存于棕色瓶中。

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称取此指示剂0.2g溶于含有0.2g碳酸钠的100mL 水溶液中,加微热,并不断搅拌,促使浮于表面的指示剂迅速溶解。

二种指示剂可任选一种。

5.6.3.4 重铬酸钾-硫酸溶液:称取重铬酸钾39.23g溶于600-800mL水中,加水稀释至1L,将溶液移入3L大烧杯中,另取1L浓硫酸(ρ1.84)慢慢地倒入重铬酸钾溶液内,并不断搅拌。

为避免溶液急剧升温,每加约100mL硫酸后稍停片刻,并将大烧杯放在盛有冷水的盆内冷却,待溶液的温度降到不烫手时再加另一部分硫酸。

直到全部加完为止。

此溶液浓度;(1/6K2Cr2O7)=0.4mol/L。

5.6.3.5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称取在130?烘1.5h的基准重铬酸钾9.807g,先用少量水溶解,然后无损移入1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此溶液浓度:;(1/6K2Cr2O7)=0.2000mol/L。

5.6.3.5 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称取硫酸亚铁(FeSO4?7H2O)56g,溶于600-1000mL 水中,加浓硫酸(ρ1.84)20mL,搅匀,用水稀释至1L(必要时过滤),贮于棕色瓶中。

此溶液易受空气氧化,故每次使用时必须用重铬酸钾标准溶液标定其准确浓度。

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标定:吸取0.2mol/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20mL三份,分别放入150mL三角瓶中,加浓硫酸(ρ1.84)5mL,加水补足至35mL,加邻菲罗啉指示剂3-5滴(或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5滴)。

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滴定,根据硫酸亚铁溶液的消耗量,计算其准确浓度C2 : C2 =(C1×V1)/V2 式中:C1--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V1--吸取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mL;V2--滴定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mL。

5.6.4 操作步骤5.6.4.1 称取通过1mm筛的风干试样0.05-0.5g(精确至0.0001 g)(称样量的多少取决于有机质含量的高低),放入150mL三角瓶中,加粉末状硫酸银0.1g,用自动调零滴定管准确加入0.4mol/L重铬酸钾-硫酸溶液10mL。

5.6.4.2 在盛有试样的三角瓶口加一弯颈小漏斗,移置于预热到200-230?的电砂浴上加热,起初有少量小气泡产生,这是有机质开始被氧化而释放出的CO2,不是真正的沸腾。

在开始冒大泡时开始计算时间,保持平缓地沸腾5?5min。

5.6.4.3 将三角瓶从电砂浴上取下,冷却片刻,用水冲洗小漏斗,洗液承接于三角瓶中,瓶中溶液总体积应控制在35mL左右,加3-5滴邻菲罗啉指示剂(或5滴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滴定剩余的重铬酸钾,以邻菲罗啉指示剂时,溶液颜色由橙黄-蓝绿-突变棕红为终点;用N-苯基邻氨基苯甲酸指示剂时,溶液颜色由棕红-紫色突变蓝绿为终点。

5.6.4.4 每批试样分析时,必须同时做2-3个空白标定,即取0.5g(精确至0.001g)粉末状二氧化硅代替试样,其他分析步骤与试样测定相同,取其平均值。

如果试样滴定所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毫升数不到空白标定所用硫酸亚铁标准溶液毫升数的1/3时,则应减少称样量,重新测定。

5.6.5 分析结果的表述5.6.5.1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有机质含量按下式计算:有机碳,%=[(V0-V)× (C2×0.003)/m×100]有机质,%=[(V0-V)× (C2×0.003×1.724)/m×100]式中:V0--空白标定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mL;V--滴定试样时消耗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体积,mL;C2--硫酸亚铁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0.003--1/4碳原子的摩尔质量,g/mol;1.724--由有机碳换算为有机质的系数;m--称样量,g。

5.6.6 允许差取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平行分析结果的绝对相差不得超过0.5%。

5.7 粒度测定——筛分法按GB 15063-94中5. 6、5.7规定进行。

5.8 酸碱度的测定 pH计法5.8.1 方法提要样品经水浸泡平衡,直接用pH酸度计测定。

5.8.2 仪器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5.8.2.1 pH酸度计5.8.3 试剂和溶液5.8.3.1 pH4.01标准缓冲液:称取在105?烘过的苯二钾酸氢钾(KHC8H4O4)10.21g用水溶解稀释至1L。

5.8.3.2 pH6.87标准缓冲液:称取烘过的磷酸二氢钾(KH2PO4)3.398g和无水磷酸氢二钠(Na2HPO4)3.53g(120-130?烘2h)溶于水中稀释至1L。

5.8.3.3 pH9.18标准缓冲液:称取硼砂(Na2B4O7?10H2O)溶于水中稀释至1L。

5.8.4 操作步骤称取新鲜有机复混肥料样品10.00g于100mL烧杯中,加50mL水(经煮沸驱除二氧化碳),搅动1min,静置30min,用pH酸度计测定。

测定前,用标准缓冲液对酸度计进行校验,每测定10个样品后,用标准缓冲液进行复校一次。

5.8.5 允许差取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