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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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组织对液货船构造与设备要求实施指南

国际航行的液货船,包括散装运输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体运输船,除需要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船旗国政府和船级社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外,还应满足石油行业组织的标准。为协助液货船业界全面理解世界主要石油行业组织的技术要求,提高我国液货船的设计、建造、管理水平,使液货船顺利通过世界石油行业组织的审核,符合世界主要石油行业组织的技术要求,中国船级社(CCS)组织人员对世界上主要石油行业组织的标准进行了研究,编写了《石油行业组织对液货船结构与设备要求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仅包含石油行业组织针对液货船构造、设备布置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包括国际公约和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已涵盖的内容。《指南》中与国际公约和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相同项目的内容,《指南》的要求更为具体或更明确。《指南》不涉及船舶管理公司和船舶经营人的经营政策,如船员配备、船员资质、船舶和设备的维修保养、船员的管理等。

《指南》适用于入CCS船级的国际航行液货船,《指南》提供的检验服务,是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以外“公证性”服务。

第1章概述

1.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世界主要石油行业组织对其租用的液货船(包括散装运输油船、化学品船和气体运输船,以下简称液货船)、停靠其码头的液货船、或载运其(或与其利益相关)货物的液化船,均要按《船舶检查问卷》(VIQ)进行检查。为使中国船级社(CCS)船级的国际航行液货船,满足石油行业组织的要求,并通过其检查,特制订《石油行业组织关于液货船结构与设备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1.1.2本指南对世界主要石油行业组织有关液货船的特殊要求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1.1.3本指南仅包含石油行业组织针对液货船构造、设备布置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包括国际公约和我社入级规范中已涵盖的内容。本指南的相关要求一般均比国际公约、入级规范等要求更为具体或更明确,不涉及船舶管理公司和船舶经营人的经营政策,如船员配备、船员资质、船舶和设备的维修保养、船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1.1.4本指南适用于入CCS船级的国际航行液货船。本指南提供的检验服务是入级服务

检验和法定服务检验以外的“公证性”服务。

1.1.5经客户申请,CCS可按本指南对新液货船进行审图和检验,以确定船舶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1.2石油行业组织简介

1.2.1石油行业组织系指液货船行业组织,包括:

(1)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il Companies International Marine Forum,简称

(OCIMF);(2)国际独立油船船东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Tanker Owner,

简称INTERTANKO);

(3)化学品分类协会(Chemical Distribution Institute, 简称CDI);和

(4)国际气体船和码头经营人协会(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Gas Tanker and Terminal Operators, 简称SIGTTO)等。

1.2.2石油行业组织对液货船实施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船舶在操作和运输过程中产生不安全因素,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坏和海洋环境污染。

1.2.3 石油行业组织对液货船的核查范围,不仅涉及船舶构造与设备、船员资质、船

舶管理和维修保养,而且还涉及船公司的管理、船舶的设计与建造标准、船级与法定证件,以及石油行业组织要求签发的“公证性”证书或证件(石油行业组织一般认可这些证书或证件由船级社签发)。

1.2.4石油行业组织对液货船的检查通常按下列步骤进行:

(1)船东或船舶经营人向石油行业组织成员检查部门提出申请;

(2)按石油行业组织的规定,完成《船舶概况问卷》(VPQ);

(3)船舶管理和操作人员按《船舶概况问卷》(VPQ)的项目,以《船舶检查问卷》VIQ 提出的标准做好检查准备;

(4)石油行业组织成员按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约定,安排检查人员,按船东或船舶经营人拟定的核查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石油行业组织成员一般要求检查在卸货港进行;

(5)船上部门负责人陪同石油行业组织检查人员,对相关项目按照《船舶检查问卷》(VIQ)提出的标准进行检查,陪同负责人应回答检查人员在检查现场碰到的问题;

(6)石油行业组织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与

船长进行讨论。讨论时,船长对检查人员给出的问题和缺陷给出解析和说明,即可根据船舶尺度和建造时间,所采用的标准发表自己意见和看法;

(7)船长对检查人员给出的问题和缺陷确认后,检查人员填写OCIMF统一的检查报告,船长在意见书上签字;

(8) 船东或船舶经营人按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石油行业组织检查人

员;

(9)石油行业组织成员审查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的整改报告,满意签发接受报告,直接告知船东或船舶经营人。

1.3 依据的主要标准

1.3.1本指南主要依据世界石油行业组织的下列标准:

(1)系泊设备指南(Mooring Equipment Guidelines MEG 3);

(2)有效系泊(Effective Mooring);

(3)油船汇管与辅助设备的建议(Recommendations for Oil Tanker Manifolds 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4)船上药物(麻醉药物及精神药物)与酒精控制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of Drugs and Alcohol on Board Ships);

(5)液货船管理和自我评估(Tank Vessel Management and Self Assessment,TVMSA);

(6)单点系泊船舶使用首部系泊设备的建议( Recommendations for Equipment Employed in the Mooring of Ships at Single Point Moorings);

(7)驾驶程序指南(Bridge Procedures Guide);

(8)直升机/船上操作指南(Guide to Helicopter /Ship Operations);

(9)液货船安全指南(化学品)(Tanker Safety Guide (Chemicals));

(10)液货船安全指南(液化气体)(Tanker Safety Guide (Liquefied Gas));

(11)油船海上清洁指南(Clean Seas Guide for Oil Tanker );

(12)预防货油泵舱通海阀溢油措施(Prevention of Oil Spillages Through Cargo Pump Room Sea Valves);

(13)船到船过驳指南(石油)( Ship to Ship Transfer Guide (Petroleum));

(14)油船与终端站安全指南( ISGOTT);

(15)海难与救助( Peril at Sea and Salvage);

(16)船到船过驳指南(液化气体)( Ship to Ship Transfer Guide (Liquefied Gas));

(17)核查程序指南(A Guide to The Vetting Process);

(18)油船高级船员培训标准(TOTS),包括参考和实施计划;

(19)海上环境、安全与质量保证衡准 (Marine Environmental,Safety and Quality Assurance Criteria ,MES&QAC);

(20)液货船结构指导手册(Guidelines Manual for Tanker Structures);

(21)液化气体船和终端站操作原理(Liquefied Gas Handling Principles on Ship and Terminals);

(22)气体船货物系统压力释放阀的设计和维护保养介绍(An Introduction to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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