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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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了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今天的会议上,市委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配套改革以及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位推动,强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效明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我市自年8月在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按照“抓林改、做产业、强队伍”的要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主体改革目标任务,主体改革各项硬性指标均超过省上的要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四)农村稳定得到了加强。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林改工作面前,始终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推进改革工作统筹来抓。改革中始终充分尊重民意,依靠群众,把“分不分山、分多少山、如何分山”的决策权交给群众,确保了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在化解纠纷工作中,始终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的原则,全市化解林地纠纷5233起,调处成功率99.4%。林改中,不仅没有产生新的矛盾,一大批积怨多年的矛盾还得到了妥善化解,消除了林区的不稳定因素,广大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
围绕上述目标,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巩固主体改革成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解决的是产权问题,配套改革解决的是发展问题,要在巩固主体改革的基础上,按照“资源资本化、服务规模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正确处理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加快推进配套改革。
一是要建立以林业经营者为主的造林育林护林机制。林改后,集体商品林都有了明确的经营主体,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以前繁重的林业生产任务中解脱出来,把不该管和管不好的事交给经营者,把精力放在引导、服务林产业发展上来,建立起以林业经营者为主体的造林育林护林新机制。
二是要加快推进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林改后,林业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导致林权相对分散与适度规模经营、小林农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分户经营体制的同时,要结合林改后集体山林经营面积小,经营主体分散的实际情况,引导和鼓励以亲情、友情或资金、技术、产业链为纽带,促进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示范,让林农懂得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增强信心,自觉自愿的走向联合,提升运作水平,以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提高规模经营效益。
三是要把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商品林木采伐管理试点工作,力争在采伐限额管理、采伐审批公示、采伐审批程序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建立既能保证森林资源的消长平衡,又能适应林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今后,林木采伐计划按“经营者申请、乡(镇)汇总、县(区)平衡、市级和省级备案”的办法进行管理,限额控制内的采伐可由经营者直接向乡(镇)林业站或县(区)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非林地上林木的采伐不纳
入采伐限额管理,凭村委会的证明,经乡(镇)林业站核实认可后进行采伐。要完善木材运输管理,在本县(区)范围内运输木材的,凭县(区)内运输证运输,运输出县(区)的办理省内运输证。同时,林业部门要简化集体林木的采伐作业设计和审批管理手续。
四是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制度。加快市、县(区)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重点解决有场无市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转让的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林权变更,保障公平交易。要通过建立流转平台,使林权所有者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实现流转,盘活资源,切实做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让农民吃下“定心丸”。需要警惕的是,林业发展要实现规模经营,就必须推进森林资源的流转,但森林资源通过流转又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林农过早失山失地。可采取限期(一个轮转期)、限量(部分林权)和现货(采伐权)的办法,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防止投机商炒作,林农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贱价流转、失山失地。
(二)稳步改造中低产林,着力建设十大产业
我市中低产林占了全市林地面积的49%。要切实把中低产林改造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地抓好中低产林改造,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是要着力抓好十大林产业建设。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突出抓好核桃、茶叶、橡胶、澳洲坚果、咖啡、林化工、木材精深加工、林下、苗木、森林生态旅游十大产业建设,促进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发展林业产业要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各县(区)要围绕十大产业建设目标,编制好林产业发展的
“十二五”规划。要正确处理好农地与林地的关系,处理好经济作物和特色经济林之间的关系,根据市场需求、龙头企业培育等因素综合确定县(区)、乡(镇、街道)主要发展的优势产业。要建设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企业协作配套的产业集群和现代林业示范区为目标,着力建设以资源为主导、集约经营、各具特色的林业产业带,提高林地产出率和产品附加值。
(三)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大力提升产业化水平
要按照“构建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壮大核心企业,建设重大项目”的思路,把引进、扶持、培育龙头企业作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措施,强化龙头带动,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循环发展”的路子,促进优势资源转化为优势产业、优势竞争力。
一是要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民与企业共赢。要积极引导林农在自愿的基础上,以资金、林木为纽带,规范、有序流转林地。积极探索完善“林农+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搭建企业与林农、林农与林农之间联合开发、共享资源、相互协作、互通信息的服务平台。结合规划用地的地类性质,以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企业实现最大效益为核心,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占”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要积极探索现代林业经营模式。鼓励企业以租赁、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民开展互利合作,共建原料基地,形成由林业专业合作社、企业、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地—加工—供销”产业链和“科技+金融+市场”的经济联合组织以及服务体系,走产供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的现代林业经营组织模式。
(四)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要始终抓好森林资源管护,进一步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破坏森林、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