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古树名木普查操作细则-广东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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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龄鉴定根据树木健康状况、当地技术条件、设备条件和历史档案资料情况,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按以下先后顺序优先原则,选择一种合适的方法进行树龄鉴定:
(1)文献追踪法:查阅地方志、族谱、历史名人游记和其它历史文献资料,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据,推测树木年龄。
(2)年轮与直径回归估测法:利用本地(本气候区)森林资源清查中同树种的树干解析资料,或利用贮木场同树种原木进行树干解析,获得年轮和直径数据,建立年轮与直径回归模型,计算和推测古树的年龄。
特征代码表示一株古树名木或一片古树群的特征信息的代码。
胸径指树木根颈以上离地面1.3m处的主干带皮直径;分枝点低于1.3m的乔木,在靠近分支点处测量;藤本及灌木测量地径。
树高指树木从地面上根颈到树梢之间的高度。
平均冠幅指树冠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垂直投影平均宽度。
生长势指树木生长发育的旺盛程度。
第九条
古树分为三级,树龄500年及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
(7)碳14测定法:通过测量树木样品中碳14衰变的程度鉴定树木的年龄。
实际应用三原则:从易到难、技术有效应用、引用前人成果。
生长势等级鉴定根据树木叶片、枝条和树干生长的正常或衰弱程度划分为正常、衰弱、濒危、死亡四级(表1)。
第七条
为保证本次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的质量,要求各县(市、区)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普查的技术人员须有林业专业背景或有从事林业调查工作经验。
第二章
第八条
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群在特定区域内生长成片并相互依存的多株古树组成的群体。
第三条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省城镇、乡村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区内生长的古树名木不纳入普查范围。
要求全面系统地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和生长情况,对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建立全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形成定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条
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具有以下特征的树木属于名木的范畴:
(1)国家领袖人物亲植树木;
(2)外国元首或著名政治人物所植树木;
(3)国内外著名历史文化名人、知名科学家所植或咏题的树木;
(4)分布在历代皇家园林、庙宇、道观等场所,与著名历史文化名人或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并具有历史记载的树木;
(5)分布在风景名胜区,并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内涵的标志性树木;
利用国家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构建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
第六条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的普查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定本次普查工作时间期限为2016~2018年。计划2016年完成珠三角九市及汕头、梅州市下属各县区及南雄、高州的古树名木调查;建立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在2017年完成全省完成普查外业、资料整理及信息录入以及省级数据汇总及报告编写。2018年,完善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络信息化、动态监测数字化。
(3)访谈估测法:凭借实地考察和走访当地老人,获得口头证据,推测树木大致年龄。
(4)针测仪测定法:通过针测仪的钻刺针,测量树木的钻入阻抗,输出古树生长状况波形图,鉴定树木的年龄。
(5)年轮鉴定法:用生长锥钻取待测树木的木芯,将木芯样本凉干、固定和打磨,通过人工或树木年轮分析仪判读树木年轮,依据年轮数目来推测树龄。
第二条
1、《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7月);
2、《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7月);
3、《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LY/T 1664—2006)
4、《森林资源代码 树种》(LY/T 1439—19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2260)
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操作细则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省古树名木资源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操作细则》。
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CT扫描测定法:通过树干被检查部位的断面立体图像,根据年轮数目鉴定树木的年龄。一种不需锯树就能准确地测定出树龄的树龄测定仪器。该仪器类似医用CT扫描机,体积不大,使用时只要把树干圈在里面进行扫描,树龄即会迅速显示出来,不会对树木造成损坏。这种仪器能测定直径1m以内的树干,它可测知千年以内的古树。
1、古树名木每木定位和调查;
2、古树群调查;
3、广东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
4、编制广东省古树Baidu Nhomakorabea木普查报告;
5、普查成果应用。
第四条
本次普查以全省各县(县级市、区)绿化委员会为主体,以原有古树名木普查数据、资料为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普查成果,以县(县级市、区)为单位,逐镇、逐村、逐单位、逐株进行调查核实,对缺项因子进行补充调查;对于新增古树名木,通过现地实测,填写调查登记表并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档案等。
(6)分布在名人故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7)树木分类中作为模式标本来源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树木;
(8)其它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和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十一条
1、古树鉴定
树种鉴定观察鉴定对象营养器官(茎、叶)和繁殖器官(花、果)形态、解剖特征和生长特性,根据《中国树木志》的形态描述和检索表,鉴定出树木的科、属、种,并记录其拉丁学名和中文名。
(1)文献追踪法:查阅地方志、族谱、历史名人游记和其它历史文献资料,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据,推测树木年龄。
(2)年轮与直径回归估测法:利用本地(本气候区)森林资源清查中同树种的树干解析资料,或利用贮木场同树种原木进行树干解析,获得年轮和直径数据,建立年轮与直径回归模型,计算和推测古树的年龄。
特征代码表示一株古树名木或一片古树群的特征信息的代码。
胸径指树木根颈以上离地面1.3m处的主干带皮直径;分枝点低于1.3m的乔木,在靠近分支点处测量;藤本及灌木测量地径。
树高指树木从地面上根颈到树梢之间的高度。
平均冠幅指树冠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垂直投影平均宽度。
生长势指树木生长发育的旺盛程度。
第九条
古树分为三级,树龄500年及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
(7)碳14测定法:通过测量树木样品中碳14衰变的程度鉴定树木的年龄。
实际应用三原则:从易到难、技术有效应用、引用前人成果。
生长势等级鉴定根据树木叶片、枝条和树干生长的正常或衰弱程度划分为正常、衰弱、濒危、死亡四级(表1)。
第七条
为保证本次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的质量,要求各县(市、区)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普查的技术人员须有林业专业背景或有从事林业调查工作经验。
第二章
第八条
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群在特定区域内生长成片并相互依存的多株古树组成的群体。
第三条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省城镇、乡村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区内生长的古树名木不纳入普查范围。
要求全面系统地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和生长情况,对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建立全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形成定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条
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具有以下特征的树木属于名木的范畴:
(1)国家领袖人物亲植树木;
(2)外国元首或著名政治人物所植树木;
(3)国内外著名历史文化名人、知名科学家所植或咏题的树木;
(4)分布在历代皇家园林、庙宇、道观等场所,与著名历史文化名人或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并具有历史记载的树木;
(5)分布在风景名胜区,并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内涵的标志性树木;
利用国家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构建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
第六条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的普查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定本次普查工作时间期限为2016~2018年。计划2016年完成珠三角九市及汕头、梅州市下属各县区及南雄、高州的古树名木调查;建立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在2017年完成全省完成普查外业、资料整理及信息录入以及省级数据汇总及报告编写。2018年,完善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络信息化、动态监测数字化。
(3)访谈估测法:凭借实地考察和走访当地老人,获得口头证据,推测树木大致年龄。
(4)针测仪测定法:通过针测仪的钻刺针,测量树木的钻入阻抗,输出古树生长状况波形图,鉴定树木的年龄。
(5)年轮鉴定法:用生长锥钻取待测树木的木芯,将木芯样本凉干、固定和打磨,通过人工或树木年轮分析仪判读树木年轮,依据年轮数目来推测树龄。
第二条
1、《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7月);
2、《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7月);
3、《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LY/T 1664—2006)
4、《森林资源代码 树种》(LY/T 1439—19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2260)
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操作细则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省古树名木资源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操作细则》。
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CT扫描测定法:通过树干被检查部位的断面立体图像,根据年轮数目鉴定树木的年龄。一种不需锯树就能准确地测定出树龄的树龄测定仪器。该仪器类似医用CT扫描机,体积不大,使用时只要把树干圈在里面进行扫描,树龄即会迅速显示出来,不会对树木造成损坏。这种仪器能测定直径1m以内的树干,它可测知千年以内的古树。
1、古树名木每木定位和调查;
2、古树群调查;
3、广东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
4、编制广东省古树Baidu Nhomakorabea木普查报告;
5、普查成果应用。
第四条
本次普查以全省各县(县级市、区)绿化委员会为主体,以原有古树名木普查数据、资料为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普查成果,以县(县级市、区)为单位,逐镇、逐村、逐单位、逐株进行调查核实,对缺项因子进行补充调查;对于新增古树名木,通过现地实测,填写调查登记表并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档案等。
(6)分布在名人故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7)树木分类中作为模式标本来源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树木;
(8)其它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和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十一条
1、古树鉴定
树种鉴定观察鉴定对象营养器官(茎、叶)和繁殖器官(花、果)形态、解剖特征和生长特性,根据《中国树木志》的形态描述和检索表,鉴定出树木的科、属、种,并记录其拉丁学名和中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