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结构优化方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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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二五”和中长期能源结构优化方案研究

(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规划院)

一、浙江省能源结构特点

(一)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消费品种以煤炭为主,产业能耗以二产为主,能源消费结构亟待优化

1、能源消费品种

2009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1556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13276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2310万吨、天然气19.09亿立方米、水电、风电和核电396亿千瓦时、从外省净调入电量287亿千瓦时,煤炭、石油及制品、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的消费结构为63.2%∶21.7%∶1.5%∶13.6%。

我省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从1997年至今,煤炭消费量从4765万吨增加到13276万吨,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维持在61%上下,最高年份达到67%,最低年份降至55%,但2004年以来由于重化工业发展和大批新建燃煤电厂投产,煤炭占比不降反升。2009年发电用煤7400万吨,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55.7%;供热用煤2200万吨,占16.6%,两项合计占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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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及其制品(简称油品)消费从2000年的1120万吨增加至2310万吨,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维持在20%左右。

我省自2004年接入西气东输天然气以来,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由2004年的0.31亿立方米增长至2009年的19.09亿立方米,消费比例目前为1.5%左右。

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随着“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而快速发展,消费比例稳定在7~11%。

总体而言,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占据主导地位,天然气、一次电力等清洁能源比重偏小,仅占15%左右。1997~2009年我省能源消费结构见图1—1。

0.00

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19

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煤炭(%)油品(%)天然气(%)

水核风(%)

其他(%)

图1—1 浙江省1997~2009年能源消费结构

与广东、台湾、日本等国内外资源禀赋条件相近的发达地区相比较(见图1—2),2007年广东省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的结构比例为41.1∶34.9∶0.3∶23.8,消费结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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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我省。2008年日本能源结构比例为25.4∶43.7∶16.6∶14.3,台湾省能源结构比例为35.9∶44.7∶10.3∶9,我省煤炭比例是二者的2.5~1.7倍,油品比例是二者的1/3左右,天然气比例是二者的1/8。

64%

16%

1.5%18.5%41.1%

34.9%

0.3%23.9%35.9%44.7%

10.3%9.0%25.4%43.7%16.6%

14.3%0%

20%40%60%80%100%浙江广东

台湾

日本

其它天然气石油煤炭

图1—2 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较

2、产业能耗结构

2008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78(吨标准煤/万元),位列全国第三。尽管我省总体能耗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能耗结构失衡,工业能耗在总能耗中仍占据绝对地位。2007年我省产业能耗中,第二产业能耗比重高达75.4%,一产、三产和生活用能分别占2.4%、13.5%和8.7%,见图1—3。

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见表1—1),我省三产能耗比例明显偏低,

图1-3 2007年浙江省产业用能结构

二产用能75.4%

三产用能13.5%

生活用能

8.7%

一产用能2.4%

图1—3 浙江省2007年产业能耗比

这与我省产业结构关系密切,产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快,直接影响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表1—1 产业能耗比例对比(IEA,2005)

世界美国英国德国浙江一产用能 2.6% 1.2% 0.6% 1.3% 2.4% 二产用能29.7% 20.2% 21.1% 25.7% 75.4% 三产业用能40.0% 59.7% 49.1% 43.4% 13.5% 生活用能27.7% 18.9% 29.2% 29.6% 8.7%

3、终端用能结构

2009年全省终端能源消费中煤炭、石油、电力、热力及其他的比重分别为15.4%、21.1%、48.5%和15%。

60

50

40

30

20

10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

煤炭(%)成品油及石油制品(%)电力(%)热力及其他(%)

图1—4 浙江省终端用能消费结构变动

(二)能源供给结构:省外调入占主导地位,自产率仅为3~5%

我省能源供给渠道为自产、外省供给和进口三种方式。2008年全省能源供给总量约1.5亿吨标煤,其中:能源自产量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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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标煤(煤炭13万吨,水、核、风电共发电386亿千瓦时),从外省净调入能源量10874万吨标准煤,净进口2871万吨标准煤。

2000~2008年,浙江省能源自产率为3~5%(当量值,见图1—5)。能源供给量占全国能源供给总量的比例维持在5%左右。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省在能源自产率不高的情况下,仍支撑了较高的能源消费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但也付出较大的发展成本,如2003年左右出现的电荒问题,造成经济损失达千亿元以上。为缓解能源供求矛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抢抓电源点的建设,积极与产煤省签订供煤协议,积极组织煤炭、成品油的调入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0.0%

1.0%

2.0%

3.0%

4.0%

5.0%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

年份

自产比例

图1—5 浙江省2000~2008年能源自产率

与同为能源调入省份的广东省、江苏省相比较(见图1—6),我省能源自产率最低(江苏为10.7%,广东为11.5%),能源进口比例仅次于广东省,能源高度依赖省外调入和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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