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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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8.27•【文号】发改农经〔2020〕1337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

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现就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基本原则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要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守好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务实管用、便捷高效,结合不同地区和领域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解决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在法治框架下探索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并为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修订积累经验;坚持各方协同、创新模式,通过部门间信息联通和业务协作,构建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

二、明确简易审批适用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领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施行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范围。

鼓励对村域内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自然资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委农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党委农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先规划的原则,科学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纠正一些地方村庄规划编制盲目追求全覆盖、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和倾向,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县域统筹,整体优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布局。

各地要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优势。

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确保县域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预留部分规模作为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二、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导,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不下达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不盲目追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要求编制工作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一、前言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2 研究目的与范围 (4)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5)1.4 论文结构安排 (6)二、项目背景分析 (7)2.1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9)2.2 乡村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0)2.3 乡村建设相关政策与规划解读 (11)2.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13)三、项目实施条件评估 (14)3.1 自然环境条件分析 (16)3.2 社会经济条件评估 (17)3.3 技术条件分析 (19)3.4 建设资金与融资方案 (20)3.5 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体系 (21)四、项目市场需求分析 (22)4.1 目标市场定位 (23)4.2 市场需求预测 (24)4.3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 (26)4.4 项目产品或服务定价策略 (27)五、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28)5.1 项目规划与布局 (29)5.2 项目建设内容与任务分解 (30)六、项目效益评价与风险评估 (32)6.1 项目财务效益评价 (34)6.2 社会效益评价 (35)6.3 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37)6.4 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 (38)6.5 项目风险应对措施与预案 (39)七、结论与建议 (40)7.1 研究结论总结 (42)7.2 对策建议提出 (43)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44)一、前言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

美丽乡村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环境的改善和农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更与国家的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本报告旨在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的实施背景、必要性、优势条件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挑战,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可以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也是推动农村产业升级、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创建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创建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创建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一、前言 (2)1.1 研究背景 (2)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3)1.3 研究范围与方法 (4)二、美丽乡村建设现状分析 (5)2.1 国内外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概况 (7)2.2 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与规划解读 (8)2.3 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分析 (9)三、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0)3.1 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 (11)3.2 生态环境保护可行性 (12)3.3 产业发展可行性 (13)3.4 社会文化传承可行性 (15)3.5 可持续发展可行性 (16)四、美丽乡村项目实施计划与策略 (18)4.1 项目目标与任务分工 (18)4.2 项目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9)4.3 项目资金筹措与投资估算 (20)4.4 项目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 (21)五、结论与建议 (22)5.1 研究结论总结 (24)5.2 对政府部门的建议 (24)5.3 对企业的建议 (26)5.4 对学术界的建议 (27)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了当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打造具有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进而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本报告将围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建设内容和策略,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报告还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挑战进行预判,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人们生活品质的日益提高,对环境美化和乡村旅游的需求也愈发强烈。

在此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通过打造具有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仅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还能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1•【字号】黑财规审〔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8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现将《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8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三章规划编制及项目库建设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核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验收和管理第七章监督与绩效管理第八章附则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和省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省、市(地)、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对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拨付、监管及绩效管理。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农村实际,有利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对象为,经确定保留的行政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为,行政村内的道路、边沟、桥涵、绿化、亮化、文化休闲广场、村容村貌改造等项目;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示范工作, 全面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改善村容村貌, 建设安康宜居的美好家园, 根据省综合改办等部门《关于开展2014 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建设幸福村居, 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 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 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努力保持城乡空间的不同特点, 提倡“乡土、自然、生态” ,保护传统文化、地域特色和乡土风情,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安排,2014 年, 流均镇都梁村、苏嘴镇一心村、顺河镇双墩村等 3 个村列入2014 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

通过一年左右的建设, 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的集中居住人口规模不少于300 户, 在全区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本要求,发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制度优势, 尊重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顺应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新要求, 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积极性, 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 突出地域特色。

根据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和乡村传统文化保护需要, 科学优化村庄布点。

结合资源禀赋、建设基础、产业特点、乡风民俗等,突出地域特色, 体现乡村风貌,因地制宜充实完善村庄规划。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示范项目)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试点项目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组织,为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在农村综合改革特定领域探索运用标准化方法、发挥标准化作用而开展的一系列相关联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示范项目是指由国家标准委组织,为巩固和扩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试点成果,在农村综合改革特定领域开展树立标准化先进典型,推广标准化工作经验,传播标准化理念而开展的一系列相关联的活动。

第四条试点项目管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集中评定、分类考核”的原则开展。

示范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国家标准委负责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管理和目标考核。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本省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试点示范工作管理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负责本省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 1 —第二章项目领域第七条可以在以下领域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一)美丽乡村建设领域:主要包括村镇建设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设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保护,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文化传承,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

(二)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事务与社会管理等。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主要包括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金融保险服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7.12.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
•【施行日期】2017.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65号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05.25•【文号】财办建〔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财办建〔202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造有关要求部署,2020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中央财政以地级市(含州、盟及直辖市下辖区县)为单位支持部分传统村落集中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实现区域传统村落面貌全面改善,同时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改造长效机制,增强传统村落生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并示范带动其它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支持方式及内容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10个示范市,重点向传统村落集中、工作方案扎实、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成效突出以及贫困地区倾斜。

中央财政对每个示范地区给予1.5亿元定额补助。

示范地区按要求制定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改造传统村落按投资额给予奖励等,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保护、利用效果。

三、示范城市选拔流程(一)省级推荐。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结合实际推荐1个传统村落集中、基础工作扎实的地级市申报。

申报地区纳入中国传统村落目录的传统村落数应不少于30个,符合条件地区达到6个及以上的省份可推荐2个。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3]6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3]6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部今年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 2013 〕1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 2013 〕30号)的要求,我部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省相关主管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了研究,最终确定北京市韩村河村等1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现予以公布。

在同时开展的“美丽乡村”创建典型人物推介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农业科技、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和带动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的模范农民和模范农技人员,现将评选出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典型人物推介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为切实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做实做好,我部将加大项目资源整合力度,优先向“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倾斜,沼气建设、农民培训、农技推广、农村清洁工程等方面的各类项目资金要集中投放,形成合力,放大效应,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同时,从大产业、大生态、大农村的角度,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投入保障体系,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成熟的技术和模式推广应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各地要组织好本地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工作,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典型模式和宝贵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以“美丽乡村”创建典型人物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在全国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3•【文号】国标委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共128项,其中,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107项,第四批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12项,第四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9项(见附件)。

现将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计划分为I类项目和II类项目,市场监管总局将对I类项目计划给予经费补助。

I类项目补助经费分3年下达,每个项目的经费额度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预算经费总量酌情调整;相关部门和地方对项目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并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参照上述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围绕下达的项目建设重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成果和经验要及时总结。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二篇)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二篇)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示范工作,全面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安康宜居的美好家园,根据省综合改办等部门《___开展___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___》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努力保持城乡空间的不同特点,提倡“乡土、自然、生态”,保护传统文化、地域特色和乡土风情,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安排,___年,流均镇都梁村、苏嘴镇一心村、顺河镇双墩村等___个村列入___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

通过一年左右的建设,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的集中居住人口规模不少于___户,在全区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本要求,发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制度优势,尊重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顺应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新要求,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

根据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和乡村传统文化保护需要,科学优化村庄布点。

结合资源禀赋、建设基础、产业特点、乡风民俗等,突出地域特色,体现乡村风貌,因地制宜充实完善村庄规划。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申报表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申报表
□特色样板示范村
面上示范村
村庄类型(勾选)
□整治型 整治扩建型□新建型
上年度村级经营性收入
50(万元)
上年度村民人均
纯收入
1.1(万元)
二、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编制
情况(勾选)
已编□未编
规划期限
2010——2020年
规划名称
怀阳镇孙圩村村庄整治规划
批准时间
2014年6月
编制单位
三江市华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万元省补助25市补助50县市区补助80乡镇补助45村自筹20总投资220五村庄建设整治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计划投资万元公共服务设施村委会扩建50平方米25卫生室计生服务站修建50平方米15文化活动室扩建50平方米幼儿园托儿所增添设施便民服务中心增加配套设施11农资超市配备设施车辆65公共活动及健身场地扩建活动室80平方米85其它基础设施内部道路再铺水泥路7000平方米56给水修补维护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排水管网2000米污水处绿化增加绿化面积3500平方米18供电及通讯改造线路3000公厕再建公厕二座28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完善垃圾转运体系20环境及卫生整治村口整治对进村主要路口增建标志性建筑物25环境景观整治疏通鱼塘配置景观灯12卫生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保洁队伍管理新建户数户新建18整治户数户修建244其他投资合计万元6885六资金来源万元申请省财政奖补274市县财政安排229农民建购房1805七进度计划实施阶段2014月镇村两级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实施计划等前期工作项目启动2014月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项目建设2014月对村庄的道路排水绿化污水处理村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建设申请验收20152020年主导产业发展花卉1000九配套改革和保障措施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工作的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粤办函〔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5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3日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形成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坚持“制造业当家”、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和标准,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率先实现“四个转变”,打造标准化创新发展“广东样板”,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广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聚焦产业提升、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现代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研制一批先进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30•【文号】国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4月30日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方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3.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其他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35号),深入落实2019年全省推进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精神,培育树立标准化典型示范,推广标准化工作经验及特色亮点,切实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以先进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经公开征集、初审和评估,确定2020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0项(见附件1)。

现将该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执行时间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项目建设期内,由项目承担单位逐级提出考核评估申请。

)二、示范试点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工作(一)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单位)汇报示范试点工作,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

(二)分别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化示范试点管理办法(见附件2-7)的具体要求执行,重点围绕以下主要目标和任务推进项目建设:1.主要目标(1)示范试点项目的各个环节标准齐全。

(2)标准得到有效实施,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持续改进,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升。

(3)树立具有典型特点与优势的标准化示范试点形象,并得到有效实施推广。

2.主要任务(1)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或标准综合体。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示范试点项目的实际需要,对规范示范试点项目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明细表,并确保标准体系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德惠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4日德惠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5号)和《2020年吉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吉农建发〔2020〕4号) 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对2020年吉林省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农建函〔2019〕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成一批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投入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2020年全市要建设高标准农田14.7万亩。

二、主要任务(一)统一规划布局按照长春市要求,选择以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贫困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主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重点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冀政办字〔2020〕44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3日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120号)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助力农村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体系,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作用更加有效。

基本建成支撑乡村振兴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农业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制修订农业农村类地方标准200项以上。

标准化工作覆盖区域稳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5300万亩。

新建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50个以上。

到2035年,农业农村标准化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支撑乡村振兴的标准体系、标准实施推广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更加有效。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标准化农业全产业链构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试点项目管理第三章示范项目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水平,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化试点示范,是对特定组织集成应用标准化政策和要素,实践创新标准化方法,复制推广标准化模式的工作机制。

标准化试点,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试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制定实施标准、开展场景应用、监督评估改进等系列活动,探索形成以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为核心的创新经验,形成可供行业领域复制推广的标准模式。

标准化示范,应当坚持目标导向和效率导向,积极宣传推介标准化理念方法,长效推广共享标准化经验,持续创新提升标准化水平,广泛带动引领标准化实践,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第三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实施项目管理,分为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坚持统筹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试点项目建设完成通过评估后,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示范项目。

第四条应当聚焦引领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支撑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及创新标准化工作理论、机制等,统筹建设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第五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2篇)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2篇)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为了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____年,制定了如下示范工作方案:目标:通过示范工作的实施,全面推动乡村发展,提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1. 制定乡村发展规划通过制定详细的乡村发展规划,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乡村均衡发展的思路和途径。

实施步骤:- 开展乡村现状分析,明确发展方向;- 制定乡村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发展重点;- 制定乡村发展的具体措施和政策,保证有效实施。

2. 推动产业发展通过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经济的增长,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实施步骤:- 挖掘乡村资源优势,发展乡土特色产业;-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培育乡村文化产业,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引导农民参与新兴产业,拓宽就业渠道。

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活和工作条件,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实施步骤:- 加强农村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提高交通便利度;- 完善农村供水和电力设施,保证农民的生活用水和用电需求;- 改善农村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设施,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加强农村教育和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的教育和医疗水平。

4. 推进农村治理和社会管理体制建设通过推进农村治理和社会管理体制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施步骤:- 推动农村治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乡村社区组织,加强农村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5. 强化环境保护和乡村文化传承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和乡村文化传承,保护和传承乡村自然景观和文化传统,提升乡村的整体美感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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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的批复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31日
标题:关于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覃财〔2020〕48号
日期:2020年07月31日
三里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基财(2019)4号)和《贵港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的批复》(贵财复(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乡镇申报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情况,经过公开竞争,择优选取,现场踏验及项目可行性评审后,现项目确定你镇三里社区罗村屯入选我区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现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镇上报的三里镇三里社区罗村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在规划范围内进行两个景观水塘的清淤及回填,并建设护坡、栏杆。

清淤淤泥约4381立方米,池塘抽水7996立方米,护坡66米,混凝土仿木栏杆400米。

2.罗村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外墙装饰2500平方米,更换门窗等。

3.规划范围内对游览线原有道路进行修补,约3000平方米。

4.规划范围内新建景观游园节点“议事园”、革命小游园、土地庙景观提升等园林铺装工程,青砖铺装600㎡,青石板448㎡,景墙长度10m。

景观雕塑2个。

5.罗村会议旧址周边外立面墙翻新,面积约2300平方米。

6.村内游览环线房前屋后景观提升,包括明沟盖板150m,微菜园矮墙400m等。

7.规划范围内绿化种植布置面积约1000平方米。

8.规划核心区域内布置太阳能路灯95盏。

请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和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相关程序及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落实项目整合资金及项目建设管护责任,强化项目建设绩效考评,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和资金安全。

附件: 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情况表(不公开)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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