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共52页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8.17•【文号】国函〔2023〕79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7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9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枢纽,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节点,是支撑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72.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28•【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4年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与修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三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第四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第三章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空间管控第三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
第三条制定、修改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呵护好黄河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作为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条自治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建立全区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1
—
1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25.1
36
—
31.5
—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345
27000
12
(元)
25186
10.8
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675
8200
12
(元)
9119
12.2
19.城镇登记失业率(%)
4.35
<4.5
—
4.02
—
20.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32.7) (36)
—
0.92
—
GDP 比重(%)
11.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
9.6
15
10
67
—
(件)
12.科技进步贡献率(%)
42.8
>48
—
49
—
13.小学六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83.49
90
—
94
—
14.初中三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1.34
93
—
93
—
1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4.71
87
—
3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贸文化合作交流,在 30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 20.5%,对外 开放取得重大进展。
专栏 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指标
2010 年
2015 年
年均增长 (%)
2015 年
年均增长 (%)
1.地区生产总值(2010 年价,亿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大工程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大工程实施方案
1. 西部大开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2. 新型城镇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推动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
3. 乡村振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倡导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4. 教育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设施条件,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人才。
5. 人民健康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6. 生态环境保护: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行严格环境保护政策,提高生态系统质量。
7. 交通网络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加强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8. 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稳定增长,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
9. 科技创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并积极引进人才和技术,加强科研院所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0. 法治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法治观念宣传,加大法律教育力度,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宁夏以后的发展趋势
宁夏以后的发展趋势
宁夏以后的发展趋势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发展:宁夏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 区域协调发展:宁夏将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同时,加强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打造内陆开放门户,促进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3. 生态环保:宁夏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加强生态修复、推行绿色发展模式和节能减排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4. 教育和科技创新:宁夏将加大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提升科技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同时,加强科技与产业的融合,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 社会事业发展:宁夏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福利水平。
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总体来说,宁夏未来的发展趋势将围绕经济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发展、生态环保、教育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展开,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空间规划是综合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是实施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定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机构,承担空间规划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农牧、交通、卫生、地震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做好空间规划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空间规划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制定第六条空间规划,包括自治区本级空间规划和市县空间规划,其中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区。
空间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
第七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集聚开发、强化管控、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八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实,规范开发行为,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第九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整合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农牧、交通等空间性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第十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称“三区三线”),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叠加各类空间要素,建立协调一致的空间管控分区。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专业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规划评议委员会,负责本级空间规划的论证、评估。
第十二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公开原则。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银政函〔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银政函〔2024〕22号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银川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研究范围为银川市中心城区(不含苏银产业园),总面积391.43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及经评估分析需进行城市更新的现状建成区域,总面积201.8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银川城市更新总体目标。
围绕“宜居、韧性、智慧”三大维度,统筹完成“空间结构提质、特色风貌升级、人居生活完善、生态环境改善、产业提档盘活、支撑体系优化”六大主要任务,通过实施城市更新,把银川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西北地区重要现代化中心城市”。
三、原则同意《规划》主要内容。
一是同意“二轴三心四点六片区”的城市更新结构。
“二轴”即北京路有机更新主轴、丽景街有机更新次轴;“三心”即兴庆老城综合服务核心、金凤行政文化核心、西夏综合服务核心;“四点”即银川站公共服务中心、大团结广场公共服务中心、经开区产城融合中心、城北旧工业转型中心;“六片区”即旧工业转型提升区、历史城区保护焕活区、旧市场转型升级区、金凤行政文化更新区、西夏综合提质区、经开区产城融合区。
二是同意规划确定的六大核心任务:强化圈层更新导向,明确城市更新方向;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银川人文特色;立足民生设施完善,缔造宜居生活空间;聚焦生态治理更新,营造绿色韧性空间;引领产业创新赋能,塑造高效产业空间;补足支撑体系建设,构造安全智慧网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09•【字号】宁政办发〔2015〕87号•【施行日期】2015.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7号银川市、吴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宁东基地管委会、神华宁煤集团及各有关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9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以下简称“宁东基地”)建设以来,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能力和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当前,宁东基地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攻坚期,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加快宁东基地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实现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宁东基地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自治区建设“美丽宁夏”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宁东基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项目带动、环境保护优先、科技创新、循环发展、高端集群、开放合作”发展战略,以“强化环境管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循环发展为根本措施,优化发展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资源节约和污染减排,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2年―3年一个台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逐步建成生态工业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实现宁东基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持续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宁政办发〔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三五”以来,全区现代物流业保持稳步增长,物流效能不断提升,运行成本逐年下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物流产业规模稳步扩大2020年,全区社会物流总额7025.26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8.59%;物流业增加值376.22亿元,比2015年增长8.06%,物流业已成为我区新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
2020年,我区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44024.91万吨,比2015年增长0.6%。
快递业务量达到7317.77万件,比2015年增长227.87%,增速位居全国前列。
物流规模稳步扩大,已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物流效能结构改善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支持煤炭开采企业、大宗物资物流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不断降低公路运输强度,物流运输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2020年铁路货运量8633.61万吨,较2015年增长53.32%,铁路货运量占全区货运量的比重由2015年12.8%扩大到2020年19.6%,“公转铁”取得阶段性成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2017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2014年1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5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制定第三章规划实施第四章规划修改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空间规划是综合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是实施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定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机构,承担空间规划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农牧、交通、卫生、地震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做好空间规划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空间规划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制定第六条空间规划,包括自治区本级空间规划和市县空间规划,其中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区。
空间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
第七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集聚开发、强化管控、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八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实,规范开发行为,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第九条编制空间规划应当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整合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农牧、交通等空间性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宁夏成片开发实施方案
宁夏成片开发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宁夏是我国西北地区的重要省份,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
然而,由于地处内陆,交通不便,加之自然条件的限制,宁夏的经济发展一直相对滞后。
为了加快宁夏的经济发展,提升地区整体竞争力,制定一份成片开发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设定。
1. 实现宁夏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差距;2. 提高宁夏的整体产业水平和技术含量;3. 提升宁夏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4. 增强宁夏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兴业。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宁夏地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能力。
加快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交通瓶颈,提高宁夏地区的交通运输效率。
3. 发展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根据宁夏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5. 加强教育、科技和人才支持。
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宁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素质。
四、保障措施。
1.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督导和评估;3. 加强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预期效果。
1. 宁夏地区经济实现稳步增长,地区经济差距逐步缩小;2. 宁夏地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特色产业初具规模;3. 宁夏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4. 宁夏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素质明显提升。
六、总结。
宁夏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快宁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升地区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推动宁夏地区的成片开发事业,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宁夏而努力奋斗。
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
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1.1 功能定位沿黄城市带的定位既要立足于现实,结合自身的地理区位和资源基础、产业基础等一系列条件,又要充分考虑未来宏观发展环境及区域环境变化的影响,应对外部的需求。
本次规划对沿黄城市带的定位主要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论证,定位指导发展,二是尊重现状,把握发展机遇,三是广域眼光,彰显区域特色,四是综合视角,突出区域优势,五是分级定位,促进协调发展。
沿黄城市带的发展定位可以概括地描述为,“黄河金岸,塞上明珠”??具有宁夏特色的精品城市带。
“黄河百害,独富宁夏”,宁夏河套平原历来被喻为“塞上江南”,是我国重要的灌溉农业区。
以贺兰山为屏障,黄河为纽带,宁夏沿黄地区有着以干旱半干旱地区为主的西部独特的宜居生态环境,是我国“呼,包,银,兰”黄河经济带的重要一极。
此外,沿黄城市带在人口规模上与一般意义的城市群相差较远,但人均发展水平在中西部地区排名前列,因此,单纯追求规模的增长既与现状发展基础不符,也与沿黄地区的生态意义相抵触,沿黄城市带的发展应该紧紧围绕“黄河金岸,塞上明珠”这一定位,走一条精品城市带的发展道路,通过独树一帜的鲜明特色,在全国众多的城市群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其具体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1.1 宁夏发展的支柱及其周边区域的辐射源区沿黄城市带集中了宁夏大部分的城市和人口,也是宁夏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禀赋相对较好的地区,是未来中南部贫困人口实现生态移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是全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战略平台,承接发达地区资本、技术、人才和产业转移,参与国内外竞争、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心区域,沿黄城市带的发展就是宁夏的发展。
同时,沿黄城市带也是周边500公里范围内屈指可数的城市密集区,城市带的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促进大区域的共同发展。
“大银川”即沿黄城市带的核心圈层,包括银川、吴忠和青铜峡市区,紧密圈层包括整个沿黄城市带加上同心、红寺堡,辐射圈层包括整个宁夏回族自治区加上内蒙古的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的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甘肃白银市的景泰县、平川县、靖远县、西峰市的环县、陕西省榆林市的定边县。
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最新
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最新1.引言概述: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是指对宁夏地区全域范围内空间布局的规划,旨在科学合理地配置宁夏各类资源及空间要素,提高宁夏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的最新内容进行介绍,分析该规划对宁夏未来发展的影响,提出相关建议。
":请编写文章1.1 概述部分的内容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的介绍。
例如:文章结构部分将会详细介绍本文的组织结构。
首先我们将介绍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的简要概况,包括其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
接着,我们将详细解读最新空间规划内容,包括其设计理念、具体规划目标和重点规划区域。
最后,我们将讨论全域空间规划的实施意义,包括其对宁夏地区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详细介绍和分析,我们将深入探讨宁夏全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并希望为未来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介绍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的最新内容,以及探讨其实施意义。
通过深入了解全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展望未来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旨在为宁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规划提供参考和指导。
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于地区空间规划的关注,共同推动宁夏地区的进步和发展。
请编写文章1.3 目的部分的内容2.正文2.1 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简介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是指根据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空间发展战略,对宁夏全境范围内的空间开发利用进行系统规划和布局,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宁夏全域空间规划方案于近期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该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因素,综合统筹了宁夏全域空间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宁夏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支持。
2.2 最新空间规划内容最新空间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空间布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十二五”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十二五”规划概述宁夏回族自治区始终将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低碳、绿色、循环发展道路。
绿色建筑是实现可持续住宅、低碳社区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为此,为加速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标和主要任务目标•到2025年,实现绿色建筑占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全区新建建筑90%以上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建成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主要任务•制订绿色建筑推广和应用政策,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绿色建筑发展。
•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绿色建筑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推广绿色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普及绿色建筑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
•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认证制度,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和竞争力。
主要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同时采取财政补贴、优惠贷款、技术支持等激励措施,鼓励居民、企业和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建筑。
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人才培训,引导企业加大绿色建筑研发投入,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提高人才队伍的绿色建筑应用能力。
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推广,推动高效节能建筑材料和装备的应用,提高绿色建筑节能水平。
加强公众教育和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公众绿色建筑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绿色建筑文化建设。
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认证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认证制度,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和竞争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
技术应用太阳能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采用太阳能集热器收集大量的太阳能,用于供暖、热水和电力系统,从而实现住宅、商业建筑等的资源利用效率的显著提高。
绿色屋顶绿色屋顶采用植物和多种沉积材料进行覆盖,有利于吸收雨水和减轻城市热岛效应,减少热量的辐射,提升住宅的隔热性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8•【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施行日期】2014.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8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刘慧2014年8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发展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各类规划,发展规划是建立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预期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符合实际、统筹兼顾、科学民主、协调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指标体系应当具体、明确,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发展规划编制的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并依照职责组织起草、编制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发展规划体系与编制主体第六条发展规划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除主体功能区规划外,前款规定的各类规划分为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规划。
第七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部署,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区域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
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1.1 功能定位沿黄城市带的定位既要立足于现实,结合自身的地理区位和资源基础、产业基础等一系列条件,又要充分考虑未来宏观发展环境及区域环境变化的影响,应对外部的需求。
本次规划对沿黄城市带的定位主要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论证,定位指导发展;二是尊重现状,把握发展机遇;三是广域眼光,彰显区域特色;四是综合视角,突出区域优势;五是分级定位,促进协调发展。
沿黄城市带的发展定位可以概括地描述为:“黄河金岸,塞上明珠”──具有特色的精品城市带。
“黄河百害,独富”,河套平原历来被喻为“塞上江南”,是我国重要的灌溉农业区。
以贺兰山为屏障,黄河为纽带,沿黄地区有着以干旱半干旱地区为主的西部独特的宜居生态环境,是我国“呼-包-银-兰”黄河经济带的重要一极。
此外,沿黄城市带在人口规模上与一般意义的城市群相差较远,但人均发展水平在中西部地区排名前列;因此,单纯追求规模的增长既与现状发展基础不符,也与沿黄地区的生态意义相抵触,沿黄城市带的发展应该紧紧围绕“黄河金岸,塞上明珠”这一定位,走一条精品城市带的发展道路,通过独树一帜的鲜明特色,在全国众多的城市群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其具体的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1.1 发展的支柱及其周边区域的辐射源区沿黄城市带集中了大部分的城市和人口,也是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禀赋相对较好的地区,是未来中南部贫困人口实现生态移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是全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战略平台,承接发达地区资本、技术、人才和产业转移,参与国外竞争、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心区域,沿黄城市带的发展就是的发展。
同时,沿黄城市带也是周边500公里围屈指可数的城市密集区,城市带的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促进大区域的共同发展。
“大”即沿黄城市带的核心圈层,包括、和青铜峡市区;紧密圈层包括整个沿黄城市带加上同心、红寺堡;辐射圈层包括整个回族自治区加上的市、鄂尔多斯市的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市的景泰县、平川县、靖远县、市的环县、省市的定边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5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得到快速发展,以银川市为主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初步形成,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的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体,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和全区城镇化总体空间格局,进一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先编制城市公交发展规划,优先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给予保障,形成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优先发展新局面,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首选,保障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
突出城市人民政府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不断提高公共交通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规划统领。
突出公共交通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科学合理、更加积极的超前原则,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统筹城市、城乡、城际公共交通以及不同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提高交通一体化水平,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组织管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09]7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09]73号2009年6月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宁夏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一、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指导我区沿黄城市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市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基本思路安排部署工作,发挥《规划》的科学指导作用,加快推进沿黄城市带各项建设。
要抓紧编制、修订各类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深化细化《规划》有关内容,确保与《规划》保持衔接一致。
要严格依据《规划》,加强对区域空间开发利用的管治、引导和协调。
沿黄区域内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到一体化布局和共建共享。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实施《规划》根据《规划》提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设想,市县(区)、各部门要加快制定区域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打造产业带集群,提升区域经济整体实力与竞争力。
大力推进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同城化,全面贯通滨河大道建设,建设沿黄景观长廊,打造“黄河金岸”生命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经济命脉线、生态景观线、特色城市线和黄河文化展示线,构筑沿黄城市带一体化发展格局。
抓紧研究制定支持沿黄城市带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取消对人才、资本、资源跨地区流动和市场准入的限制,创造沿黄城市带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