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流程
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流程
一、转入党员
1、调入党员经过试用期后,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委员,通知调入党员办理
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手续;
2、党员自原单位(或学校)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台头:工业和
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3、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组宣部,接转至我院
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院党
群处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5、调入党员在党群处进行党员数据库数据输入,并由党群处开转到所在党支部
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正式进入支部,参加支
部生活。
7、调入党员介绍信回执,送回部直属机关党委。
二、转出党员
1、党员所在支部的组织委员通知党群处,调离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及所调往单位
党委名称;
2、党群处将调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
部,同时变更党员数据库信息;
3、调离党员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
关党委组织部换开至新单位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4、收到部直属机关党委对调离党员介绍信的回执,确认调离党员已调离完成。
组织关系的转接
1、组织关系的转接有介绍信就可以办理组织关系的转接,不需要档案和其他东西。
你说的应该是党员档案,你应该是预备党员吧,预备党员在转正时需要党员档案。
建议你先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之后由单位党组织开党员档案的调档函给人才,正式党员不需要。
调档函xxxx人才交流中心:xxx原为xxx大学(学院)xxx系(院)xxxx专业xx届毕业生,其党组织关系现已落入xxxx(党组织名称)。
该同学将于xx年xx月xx日转正,为方便审阅其预备党员材料,现提请贵处将该同学党员档案移交至我单位代为保管。
感谢贵处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致礼!中共xxxxxxx(盖章)年月日材料请寄:邮编:联系人:2、应该重新去开介绍信,把党费补齐。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要求: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也可以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
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
3、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预备党员转入需移交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档案。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程序(一)转入办理程序1、原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介绍信;2、接收党组织开具接收证明;3、携带介绍信、接收党组织证明到党委办理转入手续,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4、将党委开具的介绍信交到接收党组织。
(二)转出办理程序1、原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介绍信(要求注明转去何党组织、转移原因、党费缴纳情况);2、携带介绍信到党委办理转出手续。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一、前言。
在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组织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原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2. 转入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接收确认函;3.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4. 原单位和转入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员工向原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 原单位审核。
原单位人事部门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转入单位确认。
原单位人事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发给转入单位,转入单位对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进行确认。
4. 公示。
原单位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公示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转移手续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原单位和转入单位共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包括相关文件的签署、档案的转移等。
6. 个人确认。
员工在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需要在原单位和转入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注意事项。
1. 员工在申请组织关系转移前,需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完整和准确;2. 原单位和转入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3. 员工在确认转移手续时,需认真核对相关文件和信息,确保无误。
五、结束语。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需要各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使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工作更加顺利和规范。
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组织关系转接流程是指在从一个组织单位转移到另一个组织单位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的流程。
该流程包括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下面就对该流程的具体步骤进行详细介绍。
1. 申请人提交转接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先向原组织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转接原因、转接时间、转接目的组织单位等内容,并加盖本人签字。
2. 拟转接组织单位同意书3. 原组织单位出具同意或不同意书原组织单位应当自受理转接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或不同意转接的书面决定,并加盖单位负责人签章。
1. 公安机关审批组织关系转接涉及公安机关审批,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拟转接组织单位同意书、原组织单位同意或不同意书等材料。
2. 区、县组织部门审批在区、县组织部门审批通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向市级组织部门报送审批材料,经市级组织部门审批后出具审批意见。
1. 原组织单位办理手续原组织单位应当在接到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批意见后,将原有组织关系转移,并出具备案证明,并将该证明送交拟接收组织单位。
拟接收组织单位应当在接收到原组织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转移备案证明后,及时办理转接手续,并在组织关系转移后立即将继续管理该人员的证明送到该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同时将拟接收人员的基本信息、组织关系接收时间、管理单位等信息报送本地区、县组织部门。
以上就是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2371转接组织关系流程
“12371党建信息平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一、市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1.党员本人提出申请;2.转出地党支部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逐级上传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3.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审核后,转到转入地党支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4.转入地党支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应级别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再逐级向下传到转入地党支部;5.转入地党支部所在基层党委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反馈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6.转入地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通知党员报到。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市外流程1.党员本人提出申请;2.转出地党支部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逐级上传到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经审核后,开具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员本人;3.党员持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入地办理接转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从市外转入流程1.党员持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重庆市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党组织填写网络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逐级下传到转入地党支部;2.转入地党支部所在基层党委填写书面《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3.转入地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通知党员报到。
说明:重庆市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包括市委组织部,40个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两新”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委移民工委、北部新区党工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处(部)。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一、前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是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组织关系维护和调整的一种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涉及到党员权益、组织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入另一个党支部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请党员正式提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转入党支部的意愿和理由。
申请书应当真实、合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评议审查申请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后,需要进行评议审查。
评议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党员个人品行、党组织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评议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通过个人面谈、征询意见等途径了解申请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 党组织讨论在评议审查的基础上,所在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进行组织讨论。
党组织讨论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和自愿性,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担当精神。
4. 党委审批经党组织讨论后,所在党委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评议审查结果和党组织讨论情况,即党内审查结论,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审批结果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将审批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5. 确认中共党组织关系申请人在收到所在党委审批意见后,立即与转入党支部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转出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党组织联系方式转至转入党支部,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 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人按照规定,参加转入党支部的入党介绍、培训等工作,并在完成转入手续后,正式转入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过程。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区外转接区内转接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转接党组织关系程序
一、经查阅《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有关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程,请各位仔细阅读。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1、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经党组织批准,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并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
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
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3、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的党员仍无故不办理转接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做自行脱党处理。
(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①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②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⑦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排除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接转党组织关系,需携带: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①组织关系存放在外地、中央在京单位、部队
先开出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持信到朝阳区委组织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委区政府大院内,蓝岛大厦西侧向南)更换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的介绍信。
②其他情形
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
2、所在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3、填写齐全的“北京市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二,不得涂改,并附两张一寸彩照);
4、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向接收方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确定是否需要到朝阳区委组织部换介绍信;
2、所在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3、党费交至当月;
4、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三、党组织关系区内调动
组织关系在朝阳区律协党委的党员,变更执业单位时需办理组织关系区内调动手续。
本人办理时需持原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新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联系电话:59283388直拨分机 106或者202。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
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区外转接区内转接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党组关系转接程序
1、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介绍信。
2、党员个人持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3、党员个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报到。
4、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
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由师以上机关出具介绍信,由县委组织部接转到其居住地村或社区党组织。
复转军人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组通字 [1999]58号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军人原则上不准退出现役”,确实需要退出现役的,由其所在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证明信,证明退出现役的理由。
5、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已经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6、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
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党员工作调动(或退休)、毕业生党员离校、新大学生党员入学等必须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由本人携带,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办。
3、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不得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按照组织部们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转接。
4、放在自己手中超过有效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过期作废。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程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枣骑缝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组织关系接转具体程序:各地之间组织关系接转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以本市组织关系接转为例,除一般程序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可分为三个主要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或有效党籍材料)、接转组织关系依据。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
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组织关系介绍信重点要素为抬头、党员大致信息、去向、党费缴纳时限、介绍信有效期、迁出关系时间,相对容易出现错误的为抬头和去向。
在此以抬头和去向为例具体阐述:1、县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抬头需开至县处级党委组织部(案例:学生党员毕业组织关系欲迁回户籍地,学校抬头直接开至镇乡街道党委,在此阐明,高等学院党委基本为县处级单位党委,但不可以跨区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非隶属关系基层党委,简单直白的讲,就是你对该党委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怎么可以“遥控”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再由当地组织部迁至基层党委,经村级党组织决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迁入。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1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员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党支部应特别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过程中的手续问题,避免发生党员漏管现象。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受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1.入党申请
若有党员欲转入党支部管理,首先应当向原所在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并由支部党委审批。
2.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申请
当党员的入党申请通过后,将由原所在支部开始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申请,并向所在党委报批转出。
3.转入支部登记
转出党支部将党员的组织关系申请书与党费缴纳情况及党员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后,将其交由转入支部登记,由转入支部向党委报备转入以及注册入党登记,并宣讲新党员颁发入党志愿书暨宣誓仪式。
4.报纸登记
转入支部完成党员转移工作后,将党员的转移情况及公示书交由上级党委备案,并将宣讲新党员记录由上级党委报给本地基层媒体,发表特殊登记通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是党员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且繁琐的环节,要按照规定手续完成转移流程,并注意保留党员转录会宣讲、党费缴
纳等有效证明以备万一。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指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所在党组织的关系的一项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和实际影响,它可以保证党员的团结统一,促进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一、申请转移党员在需要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向原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转移原因以及申请的目的地党组织信息等内容。
申请书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并附上个人签名。
二、审查与批准原党组织在收到党员的转移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是对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党纪政纪的良好性。
审查结果应书面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告知审查通过与否的决定。
通过审查的申请,原党组织应将审查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对转移申请进行再审查,确保程序的公正与规范。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即可进行下一步的手续。
三、转任通知上级党组织收到批准后的转移申请后,应立即将转移的党组织关系通知到目的地党组织。
通知内容应包括党员的基本情况、转移原因、原党组织的意见等。
同时,还应将党员的个人档案以及相关材料一并转寄给目的地党组织。
四、接收与登记目的地党组织收到转任通知后,应及时接收党员并进行登记工作。
接收时应核对党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党籍状况等,确保党员的信息准确无误。
在登记过程中,目的地党组织应将党员的转移时间、来源党组织等信息填写到党组织关系转接台账中,确保转移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转接函发放目的地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登记完成后,应向党员发放转接函。
转接函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证明文件,它包含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时间、目的地党组织等内容。
党员应妥善保管转接函,以备参加组织生活和参政议政等活动时使用。
六、宣布公示组织关系转移产生效力后,目的地党组织应及时宣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事项。
公示内容应包括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原因、公示期限等。
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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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三、转接要求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
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分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两种。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含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①党员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②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③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样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
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
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
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⑤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转出单位的党组织应负责督促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
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
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党员仍无故不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⑦党员组织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新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2.党员证明信(1)党员证明信的用途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
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
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使用。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党组织关系没有从原所在的党组织转移出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开具党员证明信的要求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
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
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
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可以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
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