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之委托加工管理办法(doc 3页)
代加工原材料规章制度
代加工原材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加工原材料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代加工原材料管理的生产企业。
第三条代加工原材料是指委托企业加工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金属、塑料、化工产品等。
第四条代加工原材料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代加工原材料的台账,记录每批入库的原材料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
第二章代加工原材料采购第六条企业应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
第八条企业应对原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第九条原材料入库后,应进行登记并标注入库日期、批次号等信息。
第十条对于有问题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予以退回。
第三章代加工原材料使用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原材料使用,避免浪费和损失。
第十二条原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原材料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浪费和损坏。
第十四条对于有问题的原材料,应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上级主管。
第十五条原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库并进行登记。
第四章代加工原材料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代加工原材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十七条对于重要的原材料,应建立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
第十八条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原材料库存盘点,确保账实一致。
第二十条对于无法使用或过期的原材料,应及时处理并报废。
第五章代加工原材料监督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存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代加工原材料规章制度文本,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1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1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经营需要,需委托加工时,由需求部门(一般为销售公司)制定实施方案,以“委托加工申请报告”的形式报送给公司常务副总和总经理(附件一:“委托加工申请报告”)。
委托申请加工报告中内容包括:1.合作的背景、原因和合作方式分析。
2.合作方的区位优势、加工能力、硬件设施、生产环境、储存、物流等条件具备程度。
3.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
4.当地经营环境。
5.委托加工费的确定依据。
6.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付款方式等。
第二条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实施部门(一般为销售公司)与加工单位签定委托加工合同,合同审批程序和流程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流程进行审批。
委托加工单位明确为绿陵润发或生态肥后,则加工费、包装袋等都必须按相应单位办理。
第三条委托加工合同除遵守一般合同要求外,还有如下具体定:1.一单一签:以一家客户一笔业务为一单,不得将一家几次业务合并签定。
2.付款方式:优先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其次是款货同步,如需要预付款,必须有充分理由和相对应优惠条件(如给予保底价优惠等),即使是预付款,也要按进度分批打款,一般情况下,不得将货款全部预付。
3.收货方式:我方提供原材料和包装袋的,对方收到货物时, 对方公司写收条或入库单。
4.委托加工费发票开具时间、金额、内容。
5.货物发出流程约定。
6.质量纠纷处理规定。
7.合作方必须是合法的经营主体,在合作前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索要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条合作期满前,必须做好清算撤离的善后工作,包括:1.委托加工物资是否全部发出,剩余货如何处理。
2.剩余原材料和包装袋处理,原材料可以拉回、出售也可以抵加工费,但包装袋必须在撤离前(一周内)运回公司。
3•加工费发票:加工费付出后,一个月内由业务员持合作单位加工费发票到公司财务报帐。
一个月不报帐的,则财务不再办理该单位加工费付款。
4.搜集、整理相关物流的收、发凭证及报帐时所需凭证。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最新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最新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公司委托加工管理工作,规范委托加工活动,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托加工业务。
第三条委托加工是指公司将一部分或全部产品生产任务委托给外部机构或个人来完成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加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能力和信誉。
第五条委托加工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确保质量、数量和交期。
第六条公司委托加工应加强与加工方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生产工艺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委托加工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第八条上级部门应对委托加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二章委托加工程序第九条公司与加工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产品要求、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加工方收到委托加工任务后,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工艺,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十一条加工方应认真执行产品生产标准,确保产品品质达标。
第十二条加工完成后,加工方应按时交付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用。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加工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和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五条加工方不得擅自泄露产品技术、设计等商业机密,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委托加工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七条加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加工方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产品要求。
第十九条加工方应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和监测。
第二十条加工方应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确保产品不合格时及时进行再加工或更换。
第二十一条公司和加工方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问题能及时追溯到原因。
第四章委托加工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和加工方应遵守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并贯彻安全生产政策。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l目的为加强对公司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行为,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的委外加工厂商的管理。
3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体系及职责3.1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的制定、审批及实施3.1.1计划管理部根据产品年度供应计划,结合自有工厂产能及委外加工生产厂的供应情况,制定产品委外加工规划方案。
3.1.2 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经供应链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采购委员会进行审批通过,由计划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及督办。
3.2产品委外加工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3.2.1计划管理部。
(1)负责制定年度产品委外加工方案,提报分管副总经理及采购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督办实施。
(2)负责牵头.协调.督办产品委外加工广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
(3)协助制造管理部完成产品委外加工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审批。
(4)协助制造管理部对产品委外加工的按期付款对账、结算等。
(5)负责产品委外加工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3.2.2制造管理部。
(1)配合委外加工厂开发工作,负责收集.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及相关资料,提报候选厂商联系表,参与新委外加工厂的考察、评估,议价,定价及合同洽谈等。
(2)按计划管理部签发的产品供应计划,负责执行委外加工订货及跟踪到货,协调验收人库等业务,确保供应及时,到位。
(3)负责委外加工厂的日常管理,通过驻厂人员进行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工艺.配方及产品质量符合研发部确定的相关指标。
(4)负责与品控部对委外加工厂的现场卫生及质量管控进行监督,确保产品安全及产品质量达标。
(5)负责按合同约定进行与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等,(6)做好与委外加工厂的对接工作,加强与其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委外加工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密切关注委外加工厂商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产品委外加工出现供应不足或其他异常。
3.2.3研发部。
(1)根据营销部产品销售渠道规划及计划管理部的供应计划,拟定加工品开发计划(确定选用委外加工厂配方、改良委外加工厂的配方或者自主研发新配方)。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范文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委托加工的管理,规范委托加工的工作流程,确保质量和安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委托方之间的加工合作关系,以及与公司合作的加工厂。
第三条委托加工是指公司将一部分加工工作委托给加工厂进行,所产出的产品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合作的选择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将根据所需的产品类型和产能需求,选择合适的加工厂进行合作。
第五条加工厂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加工能力,且有相应的加工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加工厂应向公司提供其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的详细资料,以便公司进行评估和决策。
第七条公司在选择合作加工厂时,应经过全面的考察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环境和员工素质等方面。
第八条合作加工厂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并对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第九条加工合作需报经公司的审批,由公司指定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予以备案。
第三章合作的监督与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对合作加工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加工生产的进度和质量的监控;(二)加工材料和配件的采购、使用和储存的管理;(三)工作场所卫生、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四)文件、档案和财务信息的管理;(五)员工培训和流动的管理;(六)合法合规和法律法规的遵守。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派遣专人或设立专职机构对合作加工厂的管理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合作加工厂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监督工作,提供所需的合作材料和信息,并负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有权对合作加工厂的生产、质量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第十四条若合作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作、罚款等。
第四章职责与权益第十五条公司的职责与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与合作加工厂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二)对合作加工厂的加工产品进行验收和质量检测;(三)对合作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进行评估和监督;(四)对合作加工厂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素质进行检查和培训;(五)对合作加工的合同款项进行支付和结算;(六)对合作加工厂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和索赔。
QM-836-委托加管理制度
目的:进一步规范委托加工管理,保证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
范围:委托加工。
职责: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物料管理部、工程部、技术部。
规定:1由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物料部、工程部、技术部相关人员组成委托加工管理部,分别负责协调委托加工的对应事宜。
2委托加工管理:委托方:我公司、受托方:受委托加工单位。
3委托加工管理部组成审计组负责对受托方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受托方单位GMP认证情况,包括厂房、设备、公用设施、人员等,以及生产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与预期的生产质量管理要求是否一致。
4审计合格后,由技术部办理申报委托加工的相关手续,委托加工批件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存档。
5双方签定委托加工协议书。
6生产部根据月委托加工生产计划做好原辅材料的用量计划并报物料部,物料部根据原辅料的用量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或委托受托方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
7由委托方自已采购的原辅材料,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后发运给受托方,并附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委托受托方进行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经委托方质量管理部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加工生产。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2页8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
在生产加工前由委托方对受托方相关人员进行加工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的培训。
9委托方应派驻点生产工艺员、驻点QA到受托方生产现场对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10每次加工生产前由委托方下达批生产(提取)指令,受托方按生产指令进行加工生产,并完成批生产记录等技术资料的填写。
生产结束后,批生产记录原件由委托方存档,受托方存档复印件。
11受托方应向委托方定期汇报生产加工情况,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偏差应及时沟通,并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12生产过程中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可由委托方质量管理部或者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质量部门进行检验;最后加工产品由受托方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检验报告书发运回委托方,并由委托方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1。
目的:对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确保委托加工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公司名或商标名销售而非**公司生产厂生产的的所有产品。
3.职责:3。
1 研发中心相关的研究室为委托加工产品的归口责任人.3.2营销中心或公司其他销售部门负责委托加工供货商的选择。
3.2 技质部负责确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参与委托加工厂的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评价、通报。
4.定义:委托加工:系指在非**公司工厂加工,以**公司名或**商标名销售的成品。
5。
安全注意事项:无6. 程序和要求6.1 委托加工商的选择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营销中心/其他销售部门提出新产品、新业务拓展的需求,公司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后确定新产品、新业务在公司生产还是委托加工,由营销中心或公司其他销售部门提出委托加工厂的推荐名单。
并同时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掌握初步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已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文件。
c、相关行业的营运许可证明,如卫生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
d、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信状况、行业地位、人力资源、产品、服务等。
e、产品标准、双方认可的检测方法。
f、研发能力。
g、服务水平。
h、主要原材料i、工艺流程图j、供方调查表6。
2委托加工者的资格要求6。
2.1 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
6。
2。
2 委托加工者生产技术水平在该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
2.3 委托加工商的生产车间应符合食品加工行业通用卫生要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必备的检测仪器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
3 样品测试对拟委托加工的产品由该产品的技术负责制定样品综合测试计划,技质部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审核测试计划后安排检测中心进行样品的检验,产品技术负责人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召集相关人员评审后作出委托商样品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判定.同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委托加工单位、营销、技质部等相关部门及公司技术、质量、营销负责人,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保证委外加工顺利进行,提高产量,促进销量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三、相关部门职责:1)生产委外部负责委外加工的全部谈判事宜;2)研发部负责产品配方以及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出具工作;3)质保部负责驻厂质量监督人员的安排、产品质量过程的监督以及产品回厂的后的检验工作;4)物流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运输管理工作;5)财务部负责产品毛利率的核算、加工费的审核与发放工作;6)市场部负责委外加工产品的标示标签设计工作;7)采购部负责委外加工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8)总经理负责最终的核准工作。
四、具体管理规定:1、定义: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产品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加工的做法。
2、委外加工时机: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本公司的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产品需要时;●委外加工品质比自产更好时;●委外加工成本比自产更低时;●委外加工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3、委外加工程序1)、提出需求:①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产部根据销售产品实际情况,分析自产能力、水平后,将委外加工原因、目的、计划产品及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总经理批示;②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按照计划分别同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委外加工工作开展的具体排期;2)、委外加工厂考察报告:①由生产委外部牵头对寻求的委外加工厂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做出考察报告,报告要以书面的形式呈现;②委外加工厂考察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工厂概况(包括工厂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工厂设计产能、可生产产品规格以及各规格产品的实际产能;●工厂设备、设施概况;●工厂周围环境;●工厂内部卫生环境;●工厂质量控制情况(出厂合格率、一次校验合格率、市场投诉等相关数据)3)委外加工厂的报告要存档备案;4、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由生产委外部代表公司与委外加工厂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出约定: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2)加工单价与总价;3)产品交货交期;4)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5)付款方式;6)保密工作;7)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等;8)协议必须要有集团法务审核后方可签订;5、委外加工需提供资料:1)产品规格、型号、包装形式;2)产品工艺流程图;3)产品检验标准;4)产品检验规范;5)产品配方;6、委外部的组织机构:各岗位职责:委外部长:负责沟通、联络,生产计划的安排、费用安排、运输以及结算等工作;部长助理:负责驻厂人员的管理以及负责加工厂的过程监督工作;品控员:负责产品过程质量的控制;7、委外加工驻厂人员具备的条件:1)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公司产品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和标准;2)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要掌握一般的核算知识;3)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驻厂期间必须要对产品生产过程起到监督的作用;4)负责委外加工人员要有比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搞好与代工厂方面的关系;5)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监督过程中,要有能发现质量问题的能力;8、委外加工计划:1)、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计划调度员以书面的形式统一下达至委外加工负责人,委外工厂在接收计划时要对计划进行确认后,签字生效;2)、委外负责人在接到生产计划后,要根据计划核对现有的原辅材料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部下达原辅料的采购计划;3)、委外负责人必须要严格要求委外加工厂按照计划执行,计划的浮动范围详见合同的约定;4)、计划下达要考虑产品生产因素,至少提前50天下达下个月的生产计划;9、产品验收工作:1)、产品验收由公司质保部负责,要求同本公司生产产品验收标准一致,不得故意刁难委外加工厂;2)、产品回厂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安排人员及时办理产品的入库,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委外加工负责人;3)、委外加工负责人根据入库的合格产品数量,与公司财务部办理费用结算事宜;10、对委外加工厂的辅导工作:本公司要将委外加工厂视同为公司生产部的一个部分,要经常与其进行沟通,互相之间要建立一种更亲近的关系,要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以帮助其完成加工任务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为日后的陆续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篇二:委外加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委外加工流程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行为,防范委外加工行为风险,同时使委外加工厂商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产品质量和交期服务,使本公司外发工序产品,半制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操作流程,保障委托方的权益,保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方与加工方共同参与的委托加工食品项目。
三、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1. 提供合格的食品原料供给加工方使用,原料配送中要求使用冷链运输,并提供原料检测报告。
2. 提供合理的生产计划,遵循加工方的生产线和工艺流程。
3. 对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如果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4. 对加工方提供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达标,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5. 配合加工方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和卫生管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四、加工方的义务和责任1. 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检测,确保原料的质量达标。
3. 设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意识培训。
4. 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与整洁。
5. 配合委托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6. 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委托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2. 加工方应设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方的标准。
3. 加工方应对产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确保产品的安全。
六、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1. 加工方应加强原料的检验,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加工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3. 加工方应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卫生清洁。
4. 委托方应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意识的培训,确保员工的操作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
七、食品生产备案与监管1. 加工方应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保生产的合法合规。
2. 委托方应做好对加工方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使之推行顺畅,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生产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委外加工管理规定2.1、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下称协力厂商)代为加工的做法。
2.1.1、委外加工时机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
特殊零件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委外加工品质更好时。
委外加工成本更低时。
认为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2.1.2、委外加工程序需求提出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产部将原因、目的、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总经理核准后。
转采购部联络洽询协力厂商或核定之协力厂商。
厂商开发与调查采购部参照《供应商开发》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洽询工作。
新厂商由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对协力厂商进行调查评核。
调查评估合格之厂商列入合格厂商名列。
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将工程委托非合格之厂商加工。
询价、议价针对合格协力厂商,采购部请协力厂商进行报价。
参照《采购方式》的规定进行询价与比价。
同类型协力厂商应尽量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之需要。
委外加工协议(合同)的签订与下发由采购部依据协力厂商报价单,完成公司合同计算及打印工作,合同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之约定: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
加工单价与总价。
交期。
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
保密工作。
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
委外加工资料委外加工应提供协力厂商下列资料:产品图。
工艺文件。
操作标准。
检验标准。
物料的规格、编号、数量等。
验收工作视同采购物料作进料检验与点收工作2.1.3、协力厂商评鉴参照《供应商评鉴》进行。
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委托加工流程,确保委托加工能够顺利进行,提高加工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委托加工流程1.接受委托:委托方向受委托方提出委托加工需求,明确产品加工要求、批次数量、加工周期等内容,并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
2.确认委托内容:受委托方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确认委托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等,确保双方对委托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3.准备加工资料:受委托方应根据委托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加工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艺流程、检验标准等。
4.确定加工方案:根据委托内容和加工资料,受委托方应确定加工方案,包括生产计划、工艺流程、人员分工等。
5.加工生产:受委托方按照确定的加工方案进行加工生产,确保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
6.质量检验:在加工过程中,受委托方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7.包装交付:加工完成后,受委托方应进行包装,并按时交付给委托方,确保产品安全无损。
8.结算费用:委托方收到产品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费用,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
三、加工流程管理1. 加工计划管理:受委托方应根据产品加工需求和加工周期制定加工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 资源管理:受委托方应对加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有效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3. 质量管理:受委托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安全管理:受委托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加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5. 成本控制:受委托方应加强成本管理,降低加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责任追究1.如因受委托方个人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交付延误,受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2.如因受委托方组织管理不当导致加工质量事故或者工作安全事故,受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受委托方无法按时交付产品导致委托方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流程,确保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委托加工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1. 委托方1.1 委托合作的选择对于采购委托加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首先要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合法性、信誉度等方面的考察,并签订正式的委托合作协议。
1.2 委托管理委托方需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加工中使用的原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
2. 委托加工企业2.1 设施设备要求委托加工企业应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状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清洗消毒,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2.2 人员资质要求委托加工企业应求数控技术员、工段长、工人等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产品生产规程,做好检查、记录、处置产品不良事件等工作,提高食品质量。
2.3 原料存放委托加工企业应将来料进行验收检查,并按照原料质量合格标准进行妥善隔离存放,避免因原料污染等影响产品质量。
2.4 生产加工委托加工企业应制定加工流程,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体系,依据生产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过程中的参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2.5 包装、运输委托加工企业应制定包装和运输规范,避免因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影响产品质量,依据运输距离及送达时间采用相应措施,确保产品运输期间的质量安全。
3. 检测机构对于委托加工产品进行检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对检测结果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
四、相关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五、制度执行本制度由经营者制定,制度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应当积极向经营者报告,及时处理。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加工业务的操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委托加工业务的所有相关工作。
第三条委托加工工作应该遵循“优质、高效、诚信、合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委托加工业务是指委托方将生产加工工序外包给加工方,由加工方代为加工、生产相关产品的工作。
第五条加工方是指接受委托方委托,代为加工产品的企业。
第六条委托方是指需要将产品加工外包的企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机构为委托加工业务部门。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加工的申请与审核、合同签订、生产过程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结算与支付、安全与环保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委托加工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委托方向加工方提出委托加工业务申请时,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并填写相关的委托加工申请表。
第十条加工方接到委托方送来的委托加工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初步的技术评估。
第十一条技术评估包括对产品加工工艺、原料采购、设备条件等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委托加工的决定依据。
第十二条若委托加工申请通过评估,加工方向委托方提供具体的加工方案和报价单。
委托方审核通过后,双方可以进一步签订正式的委托加工合同。
第十三条若委托加工申请未通过评估,加工方应向委托方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委托方应根据加工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产品进行修改或者选择其他合适的加工方。
第三章委托加工合同的签订第十五条委托加工合同是加工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双方行为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委托加工合同应包括委托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交付日期、报酬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十七条加工方在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第十八条委托方在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时,应遵循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提供原材料,并按照交付日期支付委托金。
第十九条委托加工合同一经签订就生效,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加工方应按照委托加工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产品加工工艺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委托加工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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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食品备案及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委托生产加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加工备案工作,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质检局令第7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质检局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三条被委托方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所委托加工的产品及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委托加工食品的标注内容应当符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第59条规定;委托加工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的标注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第90条规定。
第五条被委托方企业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为省辖市级,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为省级)全部办理同意备案手续后,方可从事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备案期满或者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委托加工事项等备案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原备案自动失效。
如需继续委托生产,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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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管理制度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委托加工流程,保证委托加工品质,加强委托加工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委托加工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委托加工指公司在确定加工计划后,将自己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交付给外部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创造的一种经营方式。
1.3 公司委托加工必须按照签订的合同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保证加工质量和进度,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实现互惠互利的委托加工合作。
第二章委托加工合同2.1 委托加工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以委托加工为内容的合同。
2.2 委托加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加工任务要求;(2)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加工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责任;(3)品质标准、检验方法、验收标准、质量责任及解决办法,包括交货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保证期限;(4)价格、结算方式及时间;(5)技术文件、图纸、工艺要求;(6)保密协议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有效措施;(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2.3 委托加工合同的签订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程序,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并经法律顾问审查通过,方可生效。
2.4 委托加工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商议一致后再进行,并及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委托加工管理3.1 委托加工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确保交货期限和质量要求的实现。
3.2 委托加工企业应当与公司沟通,确保产品加工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和其他技术要求的达成一致。
3.3 委托加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加工过程的管理,完善加工质量检验流程,确保产品中间过程的质量,并及时发现纠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4 委托加工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交货质量符合或者超过公司要求。
第四章委托加工质量管理4.1 公司委托加工应当按照像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
4.2 委托加工委托人应当按照像关程序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4.3 企业委托加工质量问题的处理: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解决,并对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外委加工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理顺外委加工手续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司外委加工业务由营销部负责。
具体事项包括:负责确定外委加工的零件品种、选定加工厂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需要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确定加工费标准、发出加工主材、回收加工产品等工作。
二、确定外委厂家前,营销部要会同技术部相关人员,共同考查拟委托厂家的基本情况,了解厂家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设备情况、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等,不得委托能没有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加工,如果委托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加工,进项税的差额部分要从加工费中扣除。
三、确定厂家后,要签订书面的委托加工合同,合同至少应明确以下条款:加工产品(零件)名称、主材品名、单件主材消耗定额、配件品种、名称及配件消耗定额、残料归属、加工费标准、加工期限、发票开具时间及发票种类、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合同签订后,营销部要依据加工合同中明确的加工品种、材料消耗定额、加工工期等,成套发送主材及配件,发送手续参照对外销售出库手续办理,但必须取得受托加工厂家的收料回执。
收料回执联要及时转给财务部。
营销部不得无加工合同发货或先发货后补签加工合同。
五、加工完成的产品(零件)营销部要及时按量收回,收回时参照外购材料的入库手续办理,仓库在要入库单的显要位置标明委托加工收回字样。
加工方未能足量返回成品的,缺少部分按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合同中规定残料归我方所有的,收回委托加工产品的同时收回残料。
六、加工费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进行支付。
支付加工费时,受托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加工费发票,没有发票的,财务部不予付款结算。
七、营销部要建立外委加工零件台账,发出委托材料时,详细记载外委产品名称、数量、计划完工时间、应收回数量等数据。
加工完成收回产品时,登记实际收回产品数量、收回残料数量,经质保部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的验收入库手续。
八、营销部每月末应与受托加工单位核对账目,确保委托加工物资安全完整。
委托加工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加工行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加工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委托加工业务,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质量检验、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委托加工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二)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三)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四)信息共享,高效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委托加工业务,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五条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委托加工管理规定;(二)审批委托加工项目;(三)监督委托加工过程;(四)处理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纠纷;(五)定期评估委托加工效果。
第六条设立委托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加工业务。
第七条委托加工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委托加工业务流程;(二)组织实施委托加工项目;(三)协调委托加工过程中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四)监督加工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五)处理委托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委托加工项目审批第八条委托加工项目审批流程如下:(一)项目提出:各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委托加工项目;(二)可行性分析:委托加工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三)方案制定:委托加工管理部门制定委托加工方案;(四)审批:委托加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委托加工项目;(五)实施:委托加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委托加工项目。
第九条委托加工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需求明确,目标明确;(二)加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加工成本合理;(四)加工周期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章委托加工合同管理第十条委托加工合同是委托加工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委托加工项目名称、规格、数量;(二)加工材料、技术要求;(三)加工费用、付款方式;(四)加工周期、交付时间;(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一、背景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将一定的生产任务委托给加工方完成。
在现代产业中,委托加工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又可以降低成本。
然而,由于委托加工涉及到多方之间的协作,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管理难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委托加工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委托加工的管理原则1.互信原则委托方和加工方在发展委托加工业务的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互信的合作关系。
双方应相互尊重,理解对方的利益诉求,并及时沟通解决发生的问题。
2.合规原则在委托加工业务开展过程中,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加工方的生产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保护委托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3.质量原则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共同关注产品的质量,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并对加工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责任原则委托方应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而加工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分工和违约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委托加工的管理流程1.前期准备委托方和加工方确定合作意向后,首先需要进行双方的背景调查和尽职调查,确认对方的信誉度和经营能力。
同时,还应明确委托任务的具体要求和量产计划,并与加工方进行详细沟通。
2.签订合同基于前期准备的工作,双方可以开始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3.生产过程监控委托方应对加工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监控方式可以包括现场检查、样品抽测、技术指导等。
同时,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加工方的质量管理。
4.产成品验收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委托方应对产成品进行验收。
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来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加工方进行沟通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5.售后服务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共同关注产品的售后服务。
受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受委托加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受委托加工业务的开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受委托加工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加工业务顺利进行。
二、受委托加工的定义受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将产品、原料、零部件等交由受托方进行加工、组装或其他生产过程的一种合作形式。
委托方需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信息,受托方按照要求进行加工,并按约定支付报酬。
三、受委托加工的流程1. 委托方提出加工需求,明确产品要求、数量、交货时间等信息。
2. 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受委托加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委托方提供设计图纸、工艺要求等信息,受托方进行加工前的准备工作。
4. 受托方按照要求进行加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委托方要求。
5. 加工完成后,双方进行产品验收,并支付加工费用。
6. 委托方取走加工完成的产品,双方进行结算。
四、受委托加工的责任1. 委托方责任:(1)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明确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
(2)支付加工费用并按时取走加工完成的产品。
(3)对受委托加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
2. 受托方责任:(1)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确保加工过程安全、环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产品设计、工艺信息。
五、受委托加工的监督1. 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提出合理要求。
2. 受托方应配合委托方的监督,确保加工过程透明、合法。
3. 双方可协商约定监督方式和频率,保障受委托加工业务的顺利进行。
六、受委托加工的风险防范1. 双方应签订受委托加工协议明确权责义务,防范合同纠纷。
2. 受托方应提前评估加工风险,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加工质量。
3. 委托方应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七、受委托加工的结算1.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加工费用,确保受托方正常运营。
2. 受托方应准确报销加工成本,并按时向委托方开具发票。
3. 双方应在结算时核对加工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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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之委托加工管理办法(doc 3页)
采购管理制度P907 委托加工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B08 版本号:生效日期:共页第页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使之推行顺畅,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委外加工管理规定
2.1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工程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下称协力厂商)代为加工的做法。
2.2委外加工时机
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
(1)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2)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
(3)特殊零件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4)委外加工品质更好时。
(5)委外加工成本更低时。
(6)认为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2.3委外加工程序
2.3.1需求提出
(1)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管部将原因、目的、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部门主管核准后,转呈总经理裁示。
(2)总经理核准后,转采购部联络洽询协力厂商或核定之协力厂商。
2.3.2厂商开发与调查
(1)采购部参照《供应商开发》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洽询工作。
(2)由采购部、生技部、品管部、生管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参照《供应商调查》之规定,对协力厂商进行调查评核。
(3)调查评估合格之厂商列入合格厂商名列。
(4)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将工程委托非合格之厂商加工。
2.3.3询价、议价
(1)针对合格协力厂商,采购部请协力厂商进行报价。
(2)参照《采购方式》的规定进行询价与比价。
(3)同类型协力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之需要。
2.3.4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
由采购部代表公司与协力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之约定:
(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
(2)加工单价与总价。
(3)交期。
(4)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
(5)付款方式。
(6)保密工作。
(7)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
2.3.5委外加工资料
委外加工应提供协力厂商下列资料:
(1)产品蓝图。
(2)工艺流程图。
(3)操作标准。
(4)检验标准。
(5)检验规范。
(6)物料的规格、编号、数量等。
2.3.6验收工作
视同采购物料作进料检验与点收工作。
2.4协力厂商评鉴
参照《供应商评鉴》进行。
2.5协力厂商奖惩
参照《供应商管理》中对供应商之奖惩方式进行。
2.6其他注意事项
2.6.1协力厂商辅导
对协力厂商之辅导应较供应更为深入,将协力厂商视同公司制造部之一单位加以辅导,主要内容有:
(1)品质管理组织的健全、规范与建立。
(2)品质标准、品管方法、检测设备使用的训练。
(3)观念培训、教导。
(4)协助制程改善。
(5)其他有益双方合作之事项。
2.6.2专利权
(1)委外加工工程中,如包含有本公司保有的专利权时,仅对本公司的委外加工品同意其实施权利。
(2)对协力厂商保有的专利权,包含于委外工程中,如与第三者发生的纷争而使本公司蒙受损失时,不论其属过失或故意,都应由协力厂商负责。
(3)因委外加工而有新发明或新设计时,经协议后应以使双方均有利之方式,加以处理。
2.6.3保密
(1)本公司不可将协力厂商应保密的事项向第三者汇露,协力厂商亦不可将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向第三者泄露。
(2)合作协议期满或合作解除后,亦不可违反(1)条之保密要求。
双方的责任者应将保密事项的重要性向相关人员传达,以确保保密工作之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