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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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编制及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鲁能集团公司各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合同文本为基础。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本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进行细化,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技术标准。
2.对本统一合同文本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4.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启动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5.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6.合同签署时,加盖骑缝章。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1)
1.项目概况 (1)
2.项目管理内容和方式 (1)
3.项目管理目标 (2)
4.项目管理费收取及支付方式 (2)
5.目标考核 (3)
6.项目经理 (4)
7.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4)
8.词语含义 (4)
9.委托人承诺 (4)
10.项目管理人承诺 (4)
11.争议解决 (5)
12.合同份数 (5)
13.合同其他条款 (5)
签署页 (6)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7)
第三部分合同附件 (15)
附件1:合同报价清单(报价计取原则) (16)
附件2: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计划 (17)
附件3:委托人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表 (18)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简称:项目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打造精品工程,严格控制目标成本,双方就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2.项目管理内容和方式
2.1管理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按照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的模式,对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及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2.2管理方式:由管理方根据“委托第三方管理”的建设模式,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受甲方委托统一管理设计单位、顾问公司以及施工、供货单位,统筹协调各项专业工作进度和衔接,整体把控设计质量和效果及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等。管理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项目管理权和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3.项目管理目标
设计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取得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交通、食物中毒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建立安全预防规范,相关资料齐全,安全考核达标。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合同要求,不发生一二级重大质量事故。集团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实测实量检查评估,实测合格率均应≥94%,(项目所在地如有优良工程评选,应取得优良工程)。
工期控制目标:按照甲方确定的总体控制计划,方案设计周期:___个月,扩初:___个月,施工图设计___个月,施工工期___个月。
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在甲方主管部门批准的目标成本以内。目标成本计取5%预留金,作为签证、变更以及编制合约规划时不可预见的合同内容(变更签证引起的目标成本变化不超3%)。目标成本不做调整,但因甲方要求对建设规模、建造标准、施工范围、设计变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
手续办理工作目标:负责委托方委托办理的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和市政配套的相关手续,委托方和管理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工作进度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在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周期内,管理方不发生任何违反廉政协议的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纪事件。
4.项目管理费收取及支付方式
管理费金额(大写)¥:(暂以“目标成本”为基数计取),单方元/m2(建筑面积);该费用中不包括报批报建过程中甲方应付费用及经过甲方同意的招待费。
4.1收取标准:按本项目建设费用(不含预留金,不含乙方自身承担、承建的投资部分)的审计结算金额的 %计取。
4.2计取方式:总费用控制在方案阶段目标成本(建安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部分)的2%以内,取费基数最终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费用结算审计金额为准,奖励与罚款以乙方收取的管理费为取费基数。费率为固定费率,不再因人工、物价、费率、汇率、工期等变动而有所调整。
4.3项目管理服务期:乙方服务期在建设周期(自委托之日至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之日)共___个月±3个月,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3个月部分,报价清单中人员工资、办公费、伙食费、住宿费按实际结算,其它费用不予调整。
4.4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按阶段付款。
4.4.1委托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图纸联合审查通过)后支付第一笔款__%;
4.4.2项目开工后,双方约定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每次支付__%,付至项目管理合同价的85%时暂停支付,直至结算完成;
4.4.3项目结算完成(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书面认可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结算,且甲乙双方书面认可项目管理服务费结算)后,付至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97%;
4.4.4项目管理服务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阶段的项目管理费用,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5.目标考核
5.1安全文明目标:若本项目工程文明施工不达标,且3次整改无效,乙方须承担相当于管理服务费3%的违约金。
5.2质量目标:
奖励办法:当委托管理的项目标段在鲁能集团实测实量检查项排名中不低于前五名的,甲方每次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a)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奖金=建筑面积/5(取整)*1.5万元。
b)当标段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时,奖金=建筑面积/5(取整)*3万元。
违约处理:当某标段综合合格率在所属区域排名中位于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