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员工持股平台与税(中)有限合伙企业
员工持股平台与税(中)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
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所有的普通合伙人都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按出资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企业的经营没有决策权但却有分红的权利。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只要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也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由普通合伙人决策入伙、退伙事宜。
综上,有限合伙的形式,既有利于合伙企业的管理,又有利于风险控制,同时也适合于股权分散、变动频繁的股权激励。
因此,目前。
有限合伙是绝大多数公司股权激励时搭建员工持股平台所采取的企业模式。
从税款缴纳上看,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只是一个会计核算主体,企业不用缴企业所得税,由股东交税,股东如果是自然人要缴个人所得税,股东如果是公司要缴企业所得税。
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员工在获得股权时。
一、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在取得时暂不纳税,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一)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即股票期权在授权时不可以转让。
对这种不开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授予时不征税,行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二)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是指股票期权在授权时即约定可以转让。
对这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取得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行权时不征税。
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全额适用3%-45%的七级累进税率。
三、在公司红利派发时,由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按照20%缴纳个税。
个人、有限责任公司、个独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个人、有限责任公司、个独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股权转让主体一般会涉及四类主体:个人(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个独/合伙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相对更复杂,小编今天暂且不做讨论。
不同主体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承担的税费不一样,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所不同。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1.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2. 需缴纳个税,个税税率为20%;3. 直系亲属三代以内可平价转让股权;4. 转让方开给受让方的收据即可作为受让方的做账的凭证;5. 个税由受让方代扣代缴,个税金额是否包含在转让价里,由双方协商决定;6. 个税缴税基数=股权转让公允价-股权转让历史成本公允价-转让中的税和费(只包括万分之五印花税,不包括个税;还有转让中产生的行政事业费)(1)股权转让公允价不得低于标的公司的净资产,如何评估:A. 如自然人持有股份的公司还有土地、无形资产和在其他公司持有股份的情况需要综合评估净资产;B. 参考同期的其他同行业公司股转转让价来评估转让价。
(2)股权转让历史成本公允价评估:A. 如果是初始投资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历史成本公允价就为初始投资额;B. 如果是通过股权转让获得的股权,股权转让历史成本公允价就为买进价格。
7. 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净资产核定法和类比法来认定转让价格。
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1.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同第一条自然人股权转让情形);2. 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 转让方开给受让方的收据即可作为受让方的做账的凭证(同第一条自然人股权转让情形);4. 个税缴税基数计算同第一条自然人股权转让情形;5. 如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被归于资产重组,则无企业所得税(享受资产重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P.S. 资产重组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欢迎留言咨询!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权转让1.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同第一条自然人股权转让情形);2. 转让方开给受让方的收据即可作为受让方的做账的凭证(同第一条自然人股权转让情形);3. 个税缴纳基数直接按照转让价格计算,个税税率为20%。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有限公司规定更为详细
合伙人/股东权利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有限合伙人:无规定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普通合伙有一定的限制;
有限合伙未规定;
有限公司规定的更为完善;
强制程序
普通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登记机关
市、县工商局
工商局
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
名称
需标明“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字样
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字样
有一定标识要求
出资人数
普通合伙:2人以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员工股份计划是一种企业提供给员工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在这种计划中,员工可以购买公司的股份或者获得公司赠送的股份作为奖励。
本文将比较个人、组织和合资公司在税务方面的不同。
个人个人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时,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的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购买股份的金额。
2. 资本利得税:个人在将股份出售时,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税率取决于持有股份的时间长度和盈利金额。
3. 分红税: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分红,个人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分红税。
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分红金额。
组织组织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所得税减免:某些地区的法规可能允许企业在员工股份计划下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负担。
2. 分红税: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分红,公司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分红税。
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分红金额。
3. 股权激励支出:公司提供股份给员工作为激励,可能需要将其作为费用进行记录和申报。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与组织类似,但还需要考虑以下方面:1. 双重税务:合资公司在两个国家之间经营,可能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国家的税务法规。
在员工股份计划中,这可能导致双重税务的问题,需要考虑如何解决。
2. 跨境资金流动:在员工股份计划中,涉及到合资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可能需要考虑跨境支付和资金调度的税务影响。
综上所述,个人、组织和合资公司参与员工股份计划时都需要考虑税务方面的问题。
具体的税务影响取决于当地法规和项目的具体情况。
因此,在制定员工股份计划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
ipo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方式税收差异总结
两种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方式税收差异及总结
一、若持股平台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收入
1、有限公司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时免征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个人股东税赋为20%,整体税赋20%。
2、合伙企业合伙人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平台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通常较低,个人投资者每次分
红收入有限,适用的税率级数较低。
所以,对于分红收益,有限公司形式下的所得税税赋远高于合伙企业形式。
例如,2016年某拟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平台某股东税前分红20,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若为合伙企业,则个税金额仅为1,250元。
二、若持股平台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后以分红方式分配给个人投资者
1、有限公司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
目20%税率缴纳个税,所以整体税赋为40%。
2、合伙企业合伙人仍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缴
纳个税。
考虑到公司上市后股价将远高于原投资成本,所以资金量会很大,故
合伙人缴纳个税时将适用35%的最高级税率,所以整体税赋在约为35%。
由于合伙人按年度缴纳个人税,所以合伙企业可以采取多个年度分次转让股权的方式
降低适用的税率级别。
解析对比:在税负上,员工持股平台设立的三种形式!
解析对比:在税负上,员工持股平台设立的三种形式!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来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
员工持股的方式一般有三种,自然人直接持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和有限合伙企业持股,不同持股方式的征税情况不同,本文就三种持股方式的征税情况做对比分析。
一、自然人持股:员工直接持股1.增值税: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所得税:(1)关于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解禁后限售股应纳税所得额时转让收入减去取得成本,一般个人取得成本都非常低,如果个人无法提供成本凭证的,税务机关应当核定其成本为收入的15%,如成本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17%(2)股息红利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20%,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所得,按下表缴纳:二、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1)股权转让时,公司缴纳6%的增值税,按附加税12%的比例,增值税及附加税为6.72%;(2)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后,扣除15%的核定成本,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自然人通过公司转让限售股最终承担的税率为35.22%。
2.股息红利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免征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如何筹划?通过以上的计算,可见,有限责任公司需双重征税,整体的税负高至35%,在实践中限售股转让金额一般较大,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税负就相对更重了,也公司可通过增加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利润,以此来降低税负,除了成本费用发票,比如有些公司通过并购亏损企业,把亏损冲抵限售股转让的所得,一方面可以抵税,另一方面可以低成本收购有成长价值的企业,但是合适的标的企业很难找。
公司与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负差异
创业者在创业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公司与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究竟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角度讲,三者的区别很明显,尤其是公司与后两者存在着本质的不同。
依照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一个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与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后两者则并非法律上的法人,投资者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因此,设立公司可以起到保护股东的作用。
但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由于不是独立法人,其合伙人或经营者需要为二者的经营承担个人责任,风险相对公司较大。
然而,虽然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分配利润时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及小型微利公司除外),同时还需要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综合税负统一为40%,税负比较重;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虽然相对较大,但商事主体不需要缴纳任何所得税,仅需要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为投资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据利润的不同,综合税负介于5%至35%之间),税负相对较轻。
如果创业者能够在风险与税负之间依照自己的现实情况进行权衡,就可以实现避免风险与节约税收成本的双重目的。
举个例子:甲是一个自然人,打算成立一家企业从事商品销售,咨询该选择成立哪种商业主体(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在该案例中,如果投资者准备销售的是一般产品,且规模不大,那么由于一般产品风险不大,因此选择个体工商户会比较适合;但如果销售的是危险化工产品,为减少股东个人风险,可能选择公司会更理想。
当然如果销售额比较大,那么投资者还需要在风险与税负之间进行仔细权衡,然后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定。
做一个简单的算术题:比如上面的投资者成立了一家公司,该年度总利润为500万,那么该公司需要在分配利润时缴纳1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剩下375万净利润在分配时还需要为股东缴纳7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股东实际到手利润为300万元。
但如果上面的投资者成立的是一家合伙企业,那么其投资者仅需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含速算扣除数),最终到手净利润可达350多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个人所得税
员工持股计划个人所得税篇一:一张表看懂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扫码关注识权智库更多原创篇二: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成分的会计、税务处理(修改版)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成分的会计、税务处理相关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出资进行回购,以市价回购股份,但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员工持股计划,那么关于这笔钱:一、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何?是作为利润分配还是作为成本费用?二、员工缴纳税的税基为何?问题解答:一、(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证监会计字[20XX]15号)中明确指出提取激励基金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具体如下:“问题:公司可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若以税后利润为考核依据提取激励基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解答:一、根据财政部的复函,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
从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及参与对象个人所得税缴纳,应当根据股票来源方式不同区别执行。
具体案例如下表1所示。
表1不同股票来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办法列举(2)会计处理时点: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但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推断,应当在提取年度计入成本费用。
比如,在X年度为考核年度,则在X+1年度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提取激励基金,因此在X+1年度计入当年度成本费用。
实务中,焦点科技、利尔化学、龙净环保明确指出当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即在哪一年度提取激励基金,就在哪一年度年度计入当期费用,这也支持了我们根据法理作出的推断。
二、(1)目前,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不同情况之下的课税办法如下表2所示,表2不同情况下的课税办法从目前市场上的案例来看,最早的员工持股计划是海普瑞(002399.Sz),该公司于20XX年9月22日完成股票二级市场回购,目前尚处于锁定期,具体员工减持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还需要最终与税务机关沟通。
解读: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区别及优势
解读: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区别及优势
一、设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对投资者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后,经营所得税适用有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1所示。
二、设立有限公司企业税收政策。
公司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投资者个人从公司获得股息时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区别及优势。
个人投资公司需要缴纳两次所得税,设立公司的税收负重比较重,因此,最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需要注意的事,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诸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小规模企业而言,设立公司的税务可能更轻。
表1-1经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
为什么选择“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
为什么选择“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制持股平台和公司制持股平台两种⽅式⽬前都有普遍运⽤,相对于公司制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较年轻,⼆者在平台管理、所得税税负⽅⾯有⼀些差异。
(⼀)从持股平台的管理⾓度看差异公司的组织形式⼤家都⽐较清楚,这⾥不再赘述,⾸先来搞清楚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简⽽⾔之,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LP)与普通合伙⼈(GP)共同组成,有限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作为代价,有限合伙⼈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普通合伙⼈⾏使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权,⽽且也只有普通合伙⼈有权代表全体合伙⼈约束合伙组织。
有限合伙⼈只有对合伙事务的检查监督权。
1. 由上述概念可见,被投资企业要想要控制有限合伙制持股平台,选择做普通合伙⼈就够了,可以以少量的出资控制全部平台资本。
⽽要实现对公司制持股平台的控制,则须通过股权⽐例优势、委派董事⼈数或者决策权与分红权的分离等约定的⽅式实现,相对更加复杂。
2.公司制平台的管理程序相对繁琐,公司需要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需要明确三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以确保持股平台运营管控有效,保证被代持的持股员⼯的利益得以实现。
⽽有限合伙的内部治理机制灵活,合伙⼈之间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式等。
3.公司制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列⼊公司法定公积⾦,直⾄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以上。
提取法定公积⾦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相应减少,⽽合伙企业没有该强制性要求。
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有限合伙平台可分配利润⼤于公司平台。
(⼆)从持股平台的所得税税负看差异持股平台的所得税税负主要发⽣在股息、红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两个环节,涉及的征税主体包括持股平台和持股员⼯个⼈。
1. 就两种持股平台⽽⾔,在节税效果上,股息、红利所得税税负没有差异。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件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不并⼊合伙企业的收⼊,⽽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即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来源网络作者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个人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2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合伙企业和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合伙公司和持股平台对比剖析和合伙公司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纳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有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公司/ 公司治理、财富份额 / 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一样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尽内容以下:一、注册登记事项合伙公司剖析建立依照?合伙公司法??公司法?法律依照不一样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依照不一样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一样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注明“有限合伙〞和“一般合注明“〞有必定表记要求伙〞字样或“有限责任〞字样出资人数一般合伙: 2 人以上。
国有独资50 人以下的股东对一般合伙的出资人有公司、国有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出资建立限制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集体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
有限合伙: 2 人以上,50 人以下。
出资方式一般合伙:合伙人能够用钱币、股东能够用钱币出与有限合伙出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资,也能够用实物、资方式同样者其余财富权益出资,也能够用知识产权、土地使劳务出资。
以实物、知识产权、用权等能够用钱币土地使用权或许其余财富权益估价并能够依法转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能够由让的非钱币财富作全体合伙人磋商确立,也能够由价出资;可是,法全体合伙人拜托法定评估机构律、行政法例规定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不得作为出资的财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磋商确产除外。
对作为出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资的非钱币财富应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当评估作价,核实财富,不得高估或务出资者低估作价二、合伙公司 / 公司治理事项有限合伙公司剖析权益机构治理构造未对最高权益机构予以明确,重要事务原那么上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一元型构造,拜托一般合伙股东会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的权益机构更加明确的治理构造人履行合伙事务和经理层较有限合伙复杂公司 / 公司经由一般合伙人履行合伙事由董事会管理代表股规定更加详营务、有限合伙人不履行合伙东管理公司,董事会细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邀请总经理负责公司业营运合伙人 / 股东1、参加决定一般合伙人入1、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的权益比有限合权益伙、退伙;照出资比率履行表决伙合伙人的权益较大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权;议;2、选举和被选举为3、参加选择包办有限合伙企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成员;所;3、查阅股东会会议4、获得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业财务会计报告;报告,以便监察公司5、对波及自己利益的状况,的营运;查阅有限合伙公司财务会计4、依照出资比率分账簿等财务资料;取盈利,但还有商定6、在有限合伙公司中的利益除外;遇到损害时,向有责任的合5、依法转让出资;伙人主张权益或许提起诉6、优先购买其余股讼;东转让的出资;7、履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履行7、优先认购公司新权益时,敦促其履行权益或增的资本;者为了该公司的利益以自己8、公司停止后,依的名义提起诉讼;法分得公司节余财富8、依法为该公司供给担保。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公司治理、财产份额/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一、注册登记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律依据不同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字样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字样有一定标识要求出资人数普通合伙:2人以上。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2人以上,50人以下。
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对普通合伙的出资人有限制出资方式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出资方式一样二、合伙企业/公司治理事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权力机构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重大事务原则上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股东会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更为明确治理结构一元型结构,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较有限合伙复杂企业/公司经营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董事会管理代表股东管理公司,董事会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有限公司规定更为详细合伙人/股东权利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自然人、公司和合伙企业股东涉税处理汇总
自然人、公司和合伙企业股东涉税处理汇总从上市前的账务梳理、资产整合,到股份制改革,再到IPO、分红送股、股票减持,税务问题几乎贯穿企业上市的每个环节。
对于拟上市的企业而言,其股东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股东、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企业股东。
要做好股权架构的设计,必须先了解清楚这三种股东从准备上市到减持退出,各个环节会涉及到的税种及相关政策。
一、自然人股东的涉税情况1、股改环节资本公积转股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股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都必须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若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分5年缴纳。
2、分红送股◆上市前分红送股,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后分红派息,若持股时间超过1年,免个人所得税;◆若持股超过1个月不超过1年,实际税负率为10%;◆若持股不超过1个月,实际税负率为20%。
3、转增股份股改后,以资本溢价转增股份,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某些地方的执行口径是只有上市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股份才不征税。
4、股权(票)转让◆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股票转让的差价,扣除转让环节的税费,不能扣除利息,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购买方或者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优点&缺点优点:◆容易操作,减持便捷,利润所得直接归属个人,上市后,减持股票不必缴纳增值税,税费成本较低。
缺点:◆前期税费较重,尤其是股改环节,可能要提前缴税;◆控制权容易分散;◆股票转让的税收筹划难度较大;◆若为董监高管直接持股,每年减持的股份比例有限制;◆涉及到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比较难适用特殊重组的税收优惠。
二、公司股东的涉税情况1、股改环节资本公积转股本,不计所得,也不增加持股成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股本或者转入资本公积,视同利润分配,但属于免税收益,同时增加持股成本。
2、分红送股上市前分红送股,全部作为免税收益。
【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较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备忘录Memorandum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 公司治理、财产份额 / 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一、注册登记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律依据不同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 和“普通合标明“有限公司”有一定标识要求伙”字样或“有限责任”字样出资人数普通合伙: 2 人以上。
国有独资50 人以下的股东对普通合伙的出资人有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出资设立限制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2 人以上,50 人以下。
出资方式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用货币、股东可以用货币出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出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资,也可以用实物、资方式一样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知识产权、土地使劳务出资。
以实物、知识产权、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估价并可以依法转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让的非货币财产作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价出资;但是,法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不得作为出资的财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产除外。
对作为出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资的非货币财产应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务出资者低估作价二、合伙企业 / 公司治理事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权力机构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股东会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1确,重大事务原则上由全体更为明确合伙人共同决定治理结构一元型结构,委托普通合伙分为股东会、董事会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人执行合伙事务和经理层较有限合伙复杂企业/ 公司经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由董事会管理代表股有限公司规定更为详营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东管理公司,董事会细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业运营合伙人 / 股东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1、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的权力比有限合权利伙、退伙;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伙合伙人的权利较大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权;议;2、选举和被选举为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成员;所;3、查阅股东会会议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业财务会计报告;报告,以便监督公司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的运营;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4、按照出资比例分账簿等财务资料;取红利,但另有约定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除外;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5、依法转让出资;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6、优先购买其他股讼;东转让的出资;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7、优先认购公司新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增的资本;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8、公司终止后,依的名义提起诉讼;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8、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自然人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三种持股方式的税负比较
自然人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三种持股方式的税负比较1、合伙企业的税负种类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之税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3、单个合伙人的税负应纳得所额的计算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A.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C.如果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D.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E.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4、关于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请参照本邮件之附件。
5、税负比较(股权转让方式变现)A.如果成立企业法人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则有两道税,先是25%企业所得税(持股公司),再是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者)B.如果是合伙企业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则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承担税负。
鉴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成交额一般较高,很有可能适用最高的税率35%;C.如果是个人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则按财产转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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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综上所述,员工直接持股时:(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二、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1这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
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2)股息红利所得税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关于营业税(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公司不属于个人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所以,目前公司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营业税,税目是金融保险业,税率5%。
(2)股息红利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公司持股税收总结综上所述,自然人通过公司间接持股时:(1)公司转让限售股的税率:首先,股权转让时,公司缴纳5%的营业税,按营业税附加税13%的比例,营业税及附加税为5.65%;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后,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自然人通过公司转让限售股最终承担的税率为1-(1-5.65%)(1-25%)(1-20%)=43.39%。
(2)上市公司分红时,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向员工股东分红的所得税税负为20%。
实践中,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实际税负。
但限售股转让金额一般较大,大幅降低限售股转让的实际税负难度较大。
三、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的税收1合伙企业的特点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2007),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如下: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控制合伙企业,因此成为国内股权投资基金和员工持股企业常见的组织形式。
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通常由拟上市公司高管或其他人担任普通合伙人,公司其他员工担任有限合伙人。
公司也是员工持股平台常见的形式,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如下:下面讨论员工持股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
2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按此规定,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自然人合伙人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
部分地方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部分地区相关税收政策如下:上海: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20%,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5%~35%超额累进税率。
《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08】3号)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沪金融办通【2008】3号》同时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深圳:相关政策与上海类似。
天津: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所得税率为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的所得税率为20%。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津政发(2009)45号)规定。
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津政发(2009)45号)并未对享受税收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提出约束条件。
北京:自然人合伙人所得税率为20%。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09〕5号)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09〕5号)并未对享受税收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提出约束条件。
新疆:自然人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所得税率为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法【2010】187号)规定,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法【2010】187号)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含公司制和合伙制)的注册资本(协议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首期认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青岛高新区:自然人合伙人所得税率为20%。
《青岛高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暂行办法》(2010年)规定,“在高新区注册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享受以下政策:(一)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权投资收益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按上款政策执行后,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根据基金规模,再给予50%-70%补贴。
”(注:该办法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暂定为2010年12月31日前签订协议的股权投资企业,后经管委同意,《办法》适用期限延长,2011年12月31日前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的股权投资机构均可享受办法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