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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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方案

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方案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4合同段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平罗高速第4合同段(YK24+040.0~ YK31.200.0)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4项目经理部二○一六年六月目录1 总则 (1)1.1 工程概况 (1)1.2 编制依据 (1)1.3 编制说明 (1)1.4 适用范围 (1)2 工地建设标准化 (2)2.1 施工区标识、标牌 (2)2.2 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3)2.2.1 一般规定 (3)2.2.2 安全标志 (4)2.2.3 安全防护设施 (6)2.3 原材料堆放 (7)2.4 特殊库房建设 (7)2.4.1 一般要求 (7)2.4.2 临时炸药库 (8)2.4.3 油库 (9)3 施工工艺标准化 (9)3.1 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 (10)3.1.1 挖方路基 (10)3.1.2 填方路基 (12)3.1.3 高边坡路堑 (15)3.1.4 排水工程 (17)3.1.5 混凝土挡土墙 (19)3.1.6 抗滑桩 (19)3.1.7 结构物台背回填 (21)3.2 桥涵工程施工标准化 (23)3.2.1 扩大基础 (23)3.2.2 挖孔桩 (25)3.2.3 墩柱 (27)3.2.4 盖(系)梁 (30)3.2.5 T梁预制 (34)3.2.6 T梁安装 (36)3.2.7 桥面系施工 (39)3.2.8 护栏 (41)3.3 隧道施工标准化 (42)3.3.1 一般规定 (42)3.3.2 施工场地准备 (44)3.3.3 施工准备 (46)3.3.4 洞口工程 (49)3.3.5 超前地质预报 (51)3.3.6洞身开挖 (51)3.3.7 初期支护 (52)3.3.8 二衬 (54)3.3.9 防水与排水 (58)3.4 小型构件预制标准化 (61)3.4.1 基本情况 (61)3.4.2 场地布置 (61)3.4.3设备配备 (63)3.4.4模具 (63)施工标准化设计方案1 总则1.1 工程概况贵州省平塘至罗甸段高速公路路桥工程四合同段由XXX公司承建,起讫桩号YK24+040~YK31+200,全长7.165Km。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第14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2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高效营运,维护高速公路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高速公路管理遵循安全高效、畅通便民、集中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并具体行使行政许可等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联网收费管理和履行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高速公路管理有关工作。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逐渐增多。

下文是橙子收集的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欢迎阅读!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规范从业行为,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以及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养护大修的公路、水运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

本条例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坚持依法监管、分级负责、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并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督工作。

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对危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建设工期,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并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1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1日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实施方案为积极抢抓国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加大中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加快实施《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尽快完善和优化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网体系,建设西南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交通先行”为统揽,以省政府2009年批复实施的“6横7纵8联”高速公路网规划(以下简称“678”网规划)为基础,坚持适度超前、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引领发展,充分集中资源、凝聚力量,以攻坚决战态势,加快推动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贵州加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二、发展目标力争“十三五”末或“十四五”初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万公里,构建“中心集聚、多极辐射、互联互通、覆盖广泛、能力充分、衔接顺畅”的省域高速公路网络。

高速公路面积密度和人口密度分别达到58公里/百平方公里和27公里/万人,处于全国前列。

中心集聚。

形成以贵阳为中心双通道连接各市(州)行政中心的3小时交通圈,黔中经济区核心城市与周边节点城市间1小时互联互通。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黔交建设[2012]282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82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公路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为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加快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简称《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若干意见》,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科学评价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业绩,建立奖惩机制,使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得到有效控制,依据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厅制定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厅基本建设管理处联系。

首次评价结果,请各评价主体在2013年1月底前上报。

同时,鉴于是首次评价,对于评价对象(项目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的或正在整改并有成效的,在扣分时可酌情降低扣分幅度。

联系人:肖勇,电话:************。

附件: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2月31日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科学评价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业绩,建立奖惩机制,使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得到有效控制,依据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制定本细则。

关于印发《贵州省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

关于印发《贵州省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

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执行。

5.标准化管理相关文件解释顺序为:
(1)《贵州省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实施意见》
(2)《贵州省高速公路监理标准化指南》
(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施工标准化示范标段场站管理办法》
(4)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5)中交投资《工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引》(公路工程)标准化管理文件中数据、规定不统一时,以解释顺序靠前的文件为准。

三、相关补充事项
1.根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2020年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以及中交投资《工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引》的相关要求,场地建设选址应按照初筛、地址灾害评估两个阶段实施。

初筛由各参建单位负责实施,且至少有1名专业地质人员参与;初筛确定后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纸质灾害评估报告,并将报告复印件上交项目公司,原件各自存档。

2.安全帽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见项目公司通知文件):
(1)项目公司、设计单位采用白色安全帽;施工单位采用红色安全帽;监理、中心试验室、咨询单位采用蓝色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2)安全帽正面喷绘单位徽章logo+单位简称,logo在上,
-3-。

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达标标准

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达标标准

附件4贵州省高速大路施工标准化达标标准检查工程检查指标要求达不到指标要求时的扣分标准1. 工地建〔1) 工程部驻地建设,硬件设施,文明标准化“三室五1分/处项次设小”要求,经建设单位验收。

〔2) 拌和场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3分/处项次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拌和站生产力量、规模等满足三集中要求。

(3) 钢筋加工房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生产力量和规模等满足三集中要3分/处项次求。

(4) 预制场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3分/处项次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拌和站生产力量、规模等满足三集中要求.(5〕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2分/处项次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行车安全、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6) 一个施工标段设置一个小型构件预制场。

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场地全部承受C15混凝土进展硬化,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cm,道路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cm。

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场地2分/处项次外侧适宜位置设置沉砂井和污水过滤池。

(7) 其他问题。

0。

5~2分/处项次2。

路基施工(1) 现场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满足施工要求. 0。

5~1分/台套(2) 路基、桥涵〔挡墙)台背填筑材料、填筑宽度、分1分/处项次层厚度、压实工艺等符合要求。

(3) 填挖结合部填筑工艺符合要求.1分/处项次(4)不良地质路基处理范围及深度、沉降观测布点等1分/处项次符合设计要求。

(5)高边坡或不良地质边坡防护措施符合设计和标准1分/处项次要求。

(6)边坡防护准时,临时排水完善,未因此造成较大变1分/处项次形破坏或严峻冲刷。

〔7圬工砌体材料规格、砌筑质量、砌筑工法符合要1分/处项次〕求。

〔其他问题.0.5~2分/处项次8〕3。

路面施工〔1)路面用集料加工工艺、堆放、质量符合要求,沥青、水泥、矿粉等其他原材料、存放、质量符合2分/处项次要求。

关于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

关于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

关于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吴杰(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遵义563000)摘要:对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具体实施途径进行研究,旨在提升施工质量和水平,确保施工进度,满足我国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的现实需求。

关键词: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管理体系;施工中图分类号:TP3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8 -3383(2017)10 -0192 -011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体系的建立与完善1.1岗位责任制度该制度体系通过工程项目不同职能部门及管 理人员职责权限的划分方式,对劳动用工进行科学 配置,防止出现因不同部门的职务重叠而造成的相 互扯皮现象,在充分保障企业内部竞争活力的基础 上进行人才的深度挖掘,最大限度避免违章事故的 发生。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高速公路工程的岗位职 能分配时,要设置经理、书记各一名,共同负责项目 的标准化管理,协同副经理开展工作;科学划分计 划合同部、工程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 部以及质监部等部门。

1.2 工程测量制度工程部负责该项制度体系的贯彻落实,在结合 实际施工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配置专职测量技 术人员以及工程师,配合岗位责任制开展工作,要 求测量人员能够充分熟悉和掌握高速公路的相关 测量技术标准,确保测量工作的精准度和稳定性,对测量人员的失职现象进行相应程度的惩罚,培养测量人员的严谨作风。

1.3施工交底制度项目部先对管理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详细 的施工讲解,施工人员以此为基础做好施工交底工 作,由班组负责人对工程特点、组织分配、物资安排 及施工重点进行讲解、指导和评价,充分落实施工 全过程的管控。

1.4 变更设计制度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日常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负责报表登记、资料变更等业务,确保资料的完整、合 理、正确。

在对于不同类别的工程进行变更设计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以及规定要求实现手续的 完善,在进行标识的同时要建立起对应的变更设计 台账,并将变更内容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 合格后可将计划抄送到项目的财务部以及合同部。

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黔路发2009年12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和质量管理相关的规程、规范,结合我局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是指由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路局高建办")负责建设的高速、高等级公路,包括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环保等方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 凡在省公路局从事高速及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从业单位,包括项目业主办、总监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施工监控、设备材料供应和其它与高速及高等级公路建设有关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省公路局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他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 省公路局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实行项目业主办全面负责,总监办、驻地办及试验检测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为切实抓好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项目业主办、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设计及试验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高速公路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为了提高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已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速公路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管理目标高速公路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1. 提高工程施工和管理的效率; 2. 保证工程质量; 3. 规范项目管理流程; 4. 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三、管理内容1. 项目立项阶段•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各个阶段的任务分工;•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

2. 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计划执行,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加强现场管理,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3. 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合格;•撰写项目验收报告,汇总项目的收尾情况;•完成项目交接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

四、管理要求1. 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执业经验;•建立健全的管理团队,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2. 技术要求•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3.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管理流程和程序;•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做好信息共享和传递,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高速公路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遵循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才能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介绍的管理实施细则能对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10.20•【字号】黔交建设[2009]188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09〕188号)各市(州、地)交通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省公路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为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严格基建程序,交通运输部于9月初印发了《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请你们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学习,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从源头上确保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一)建设单位及其上级机关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勘察设计周期,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

(二)初步设计应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可批复进行。

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形势下,确需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待批阶段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的,可以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其勘察设计周期应按照原交通部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中通用合同条款第3.1款的原则确定。

对于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比选方案明确、桥隧比例低的项目,可在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深度的基础上适当压缩,但初步设计仍不得少于4个月,施工图设计不少于6个月;对于航测另行委托其它单位承担的项目,初步设计周期可以适当压缩。

(三)勘察设计标段的划分以60公里左右为宜,采用特殊结构的特大桥、地质情况非常复杂的特长隧道、交通工程可单独划分合同段,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可含在交通工程中。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75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75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75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仁怀市及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路网中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在黔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铁路、市政道路、普通公路、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油气管线等项目建设涉及运营高速公路的施工活动迅速增加。

为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厅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简化和下放涉及运营高速公路施工(以下简称“涉路施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路工程范围涉路施工是指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管道、通信、广播电视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或者使高速公路改线的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一)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隧道、道路、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二)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利用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四)在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上增设或者改造道口;(五)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六)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或者利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设置宣传牌、广告牌、地名牌等非公路标志。

二、重点涉路工程设计原则(一)铁路、市政道路、普通公路、渡槽等涉路工程。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施工标准化示范标段场站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施工标准化示范标段场站管理办法(试行)
(4)自建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时,必须注意安全、防火、舒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办公用房不得超过2层且第二层办公人数不超过30人,食堂、厕所只限1层。屋顶使用蓝色彩钢板,墙面为白色。窗框为兰色。围墙为砖砌或钢护栏,围墙压顶为兰色。
图2-3 项目部建设效果图
2.1.1 安全要求
c 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安装空调。紧邻会议室设置不小于20m2的茶水室。
d 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还必须配备投影仪、话筒等常用会议设施和1m2左右的写字板。
图2-13 会议室
③ 档案室(图2-14 档案室)
a应尽量单独设置,和其它建筑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档案室面积应不小于40m2,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8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
b 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c 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标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d 财务室必须要有良好的防盗设施。
图2-12 办公室
② 会议室(图2-13 会议室)
a 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8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
b 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够容纳项目部所有人员同时开会并不应小于120m2,宽度不得少于8m,应设置2个门,门向外开启,保证发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参会人员。
(6)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3 监理驻地建设
3.1监理驻地选址要求
监理驻地(包括总监办、驻地办)选址由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合同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初步拟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业主审核后实施建设。
3.1.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指导意见解析

贵州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指导意见解析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指导意见汇编贵州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指导意见汇编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七月目录引言 (1)第一章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指导意见 (3)第二章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指导意见 (13)第三章透层施工指导意见 (28)第四章粘层施工指导意见 (33)第五章稀浆封层施工指导意见 (35)第六章沥青路面下面层施工指导意见 (41)第七章沥青路面中面层施工指导意见 (59)第八章沥青路面上面层施工指导意见(SBS改性沥青,AC-13) (76)第九章沥青路面上面层施工指导意见(SBS改性沥青,SMA-13) 93I引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高速公路迅速发展的同时,如何保证施工质量,减少路面病害隐患及后期养护活动,实现高速公路又快又好的建设目标,是高速公路建设者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在过去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伴随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对施工工艺、控制标准的改进、提高,贵州省高速公路的施工质量逐步提升,但在全省范围内路面的早期病害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裂缝、坑洞、松散、车辙、抗滑性能衰减过快等病害在部分高速公路中相继出现,管理部门不得不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维修,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

高速公路出现早期病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现有的路面设计基于规范,缺少针对实际情况的专门设计,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也未能得到及时应用;原材料的性能受产地、生产工艺影响较大,仅用全国统一的规范无法真实评价原材料的实际性能,满足规范技术要求的不同原材料的性能也可能表现出较大的差异,而且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受材质、技术、质量管理和监控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的生产质量也会发生较大波动,原材料的性能不满足规范技术要求时有发生;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拌和楼设置、施工工艺及其组织等均不一致,导致路面施工差异化明显,路面质量较差,更无法针对性地标识和处理路面施工的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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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大型钢筋加工场,对合同段内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的钢筋进行集中加工。施工合同段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报总监办审批后进行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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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第2)条第(2)款第④点: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2倍模板宽度,以便吊装模板。……
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不小于1.5倍侧模高度,以便吊装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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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第(2)条:……进行施救。护圈高度应高于地表20cm以上,防止……
……进行施救。护圈高度应高于地表30cm以上,防止……
10
3.2.5第(3)条:挖孔桩孔口周边0.60m范围内应……
挖孔桩孔口周边1.0m范围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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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第(1)条第①款:……安装脚手架的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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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第1)条第(1)款:……设计行车速度不小于35km/h。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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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第4)条:……梁板养生期内要定期洒水、覆盖等,宜采用自动喷淋养生等先进养生方法,确保梁板质量。
……预制场内的梁板养生期内要定期洒水、覆盖等,应采用自动喷淋养生的先进养生方法,确保梁板质量。
B.路基路面
序号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10
5.1.4第1)条第(13)款:模板在安装后、浇筑混凝土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底模台座反拱及模板的安装进行检查,……
模板在安装后、浇筑混凝土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模板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2)填平长度……
(3)在山坳……
(4)常规压实……
(5)测点布置……
(6)冲碾……
2)施工工序
3)施工要点
(1)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2)原则上,路基每填高2m冲击碾压一次,每次为20遍,并应通过试验确定,路面底面(挖方段为石方的路段除外)顶面倒数第二层全线冲击碾压一次。
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执行意见
1
3.1.4……应及时汇报监理、设计和业主,……
……应及时汇报监理、设计、相关咨询单位和业主,……
2
3.2.1第2)条第(5)款:……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可保留。
3
3.3.5冲击增强补压
1)一般要求
(1)大于8m的高填方路基,必须采用冲击式压路机进行冲击补强。
10.3.1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施工单位移交核验合格的路槽,所移交的路槽长度不宜小于3km。
5
10.3.2
(不适用)
6
10.3.3路槽移交须在路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及质检部门抽检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代表参加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10.3.3路槽移交须在路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质监部门交工检测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代表参加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7
13.5.1路面承包人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承包人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承包人移交验核合格的路基,所移交连续路基的长度应不小于4km。
7
3.1.5第(3)条:桩检结果应保证I类桩不得低于95%,检测出现III类桩时,则应原桩位冲孔恢复。
施工单位应加强基桩施工质量控制,保证超声波法完整性检测评定结论为I类桩的比例不得低于95%。
8
3.2.3第1)条第(1)款:在土质条件下,应设混凝土护壁,以确保施工安全。……
在土质或孔周地质破碎松软条件下,应设混凝土护壁,以确保施工安全。护壁模板应具有相应刚度,保证护壁混凝土圆(直)顺及孔径、孔的倾斜度符合要求。……
3
2.4.4钢筋、水泥的供货单位,应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资格审查。……
2.4.4钢筋、水泥的供货厂家,应通过项目业主的资格审查。……
4
3.1.4第7)条第(6)款第⑤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JG 171-2005)规定的方法和要求,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确保……
13.5.1路面承包人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承包人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承包人移交验核合格的路基,所移交连续路基的长度应不小于3km。
8
13.5.2所移交的……
(不适用)
9
13.5.3路基移交须在路基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及质监部门抽检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参加,并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13.5.3路基移交须在路基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质监部门交工检测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参加,并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10
18.1.2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10℃的情况下施工。
18.1.2普通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5℃的情况下施工,SMA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10℃的情况下施工。
8
4.4.1第4)条: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质监机构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9
4.4.1第5)条:经项目业主认定后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经认定合格的试验室从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颁发资质等级证书之日起开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10
4.4.2第6)条第(1)款: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统一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范》(DB35/T 520-2003)规定的格式。
……试验室用房(不含办公室和资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m2,中心试验室面积不少于250m2。
6
4.4.1第1)条: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检查认定。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
工地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应先向中心试验室申请核查,中心试验室核查合格后报项目业主申请核查,中心试验室可直接向项目业主申请核查。项目业主应将各试验室核查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能力认定。
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参照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范》(DB35/T 520-2003)规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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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第2)条:……完成自检、开始运作前,需经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验收并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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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第2)条第(1)款:拌合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3)对填土……
(4)冲击式……
(5)冲碾时,应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他构造物造成损坏。
3.3.5增强补压
1)一般要求
(1)大于8m的高填方路基,必须采用80t的强振式压路机或自行式强夯机进行增强补压。
(2)(不适用)
(3)(不适用)
(4)(保留)
(5)(保留)
(6)(保留)
2)(保留,将“冲击碾压”改为“碾压”。)
附件3
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实施内容修改表)
A.工地建设
序号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执行意见
1
4工地试验室序言:……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中心试验室和建设单位。核查后报省质监局申请能力认定,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质〔2010〕63号)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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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第1)条第(1)款:……福建省……
……建设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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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第2)条第(1)款:……福建省……
……建设业主……
C.桥 梁
序号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贵州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执行意见
1
2.2.2承包人接桩后,应在14天内完成……
2.2.2承包人接桩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
6
3.1.5第(2)条:所有桩基必须进行无破损检测,对检测结果有缺陷的桩,应进行钻芯检验,若钻芯桩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应加倍扩大钻芯数量。
所有基桩必须进行超声波法完整性检测,对检测结果为III类的基桩,应进行钻芯检验,经钻芯检验或工程处理后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III类桩及完整性检测结果为IV类的桩,均应进行返工处理。
……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授权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1人。对中心试验室至少应配备: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9人,试验工程师不少于3人,授权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
5
4.2.2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序言:……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2,场地占地面积不宜小于60m2。
3)施工要点
(1)80t的强振式压路机或自行式强夯机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强振或强夯必须检验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2)原则上,路基每填高2m强振或强夯一次,每次为20遍,并应通过试验确定。
(3)(不适用)
(4)(不适用)
(5)强振或强夯时,应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他构造物的损坏。
4
10.3.1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施工单m。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他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试验报告的签发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4
4.1.2第2)条:……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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