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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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章节题库(第二十二章 法与人权——第二十四章 法与经济)【圣才出品】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章节题库(第二十二章 法与人权——第二十四章 法与经济)【圣才出品】

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一、概念题1.人权(中山大学2011年研;南京理工2011年研)答:人权,是指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

人权是现代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

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一切进步的法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法区别于传统法的基本标志。

它包含着“人的权利”、“人作为人的权利”、“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和“使人成为有尊严的人的权利”等多个层次。

2.人权的法律化(南京大学2010年研)答:法律意义上的人权,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宪法上予以表现。

基本权利是指那些关于人的先天既存的和后天能够实现的价值在法律上的一般承认。

它与人们自己设定法律关系时明确权利义务的个别承认有着本质的不同。

3.人权的普遍性(人大2012年研)答:人权突出强调人的普遍性尊严和价值。

人权的普遍性,主要的是指,享有人权的主体的普遍性。

人的概念本身就说明人权的普遍性。

对于人权问题的理解,首先就要牵涉对于什么是人的理解,只有理解了什么是人才能更好的理解什么是人权。

对于人的形象的建构是和一定的社会背景有直接关联的。

人权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权利,并不排斥对于社会中的某些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关照和专门强调其权利,这是为了实现人权的真正平等享有,真正实现对于人的尊严的同等尊重。

4.集体人权(人大2011年研)答:集体人权是指由个人所组成的群体或者团体所享有的人权。

它是一种作为有机整体的“人民的权利”。

关于集体权利是不是人权有很多的争论。

它主要包括的具体人权有:①自决权。

人民或者民族自决权在20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逐步被接受为一项国际习惯法规则,被认为是一项重要的人权。

②环境权。

环境权是一种不确定的、尚在争论中的人权。

③发展权。

发展权是最重要的集体权利之一。

发展权是一项综合性的权利,是包含了个人权利的综合性权利。

④和平权和对自然资源和财富的权利等。

这项权利到目前还没有得到国际法的普遍承认。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李杰朱向东【内容提要】人权和公民权是两个关系非常密切的概念,它们既有相同之处,又有细微差别。

它们的共同点表现为:起源相同,社会基础和制约条件相同,内容基本相同,价值取向和理论基础相同。

它们的区别体现在:主体不完全相同,适用范围不同,属性不同,表达方式的差异,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差异,救济途径的差异。

【关键词】人权公民权联系区别比较探源[Abstract]The concepts of human rights and franchise have highly consanguineous relation. There is not only sameness but also nuances between them. The embodiments of common grounds are origin, community foundation and restrict condition, content, and the same tropism of merit and theory foundation. The differences are principal part, the range of application, the property, the mode of expression, the mechanism of implement and intendance, the almsgiving rout.[Key words]human rights; franchise; relation; difference; compare; origin.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

那么,人权与公民权是什么关系呢?笔者简要地分析一下它们的词源和相同与不同之处。

公民权与人权

公民权与人权

《公民权与人权》讲义提纲一、公民权与人权概述1、人权的含义人权是指人基于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具有不同的形态、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保障方式。

2、公民权的含义公民权是指一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权做了不同的划分,包括基本权利和一般权利、普通权利和特殊权利、第一性权利和第二性权利。

3、公民权与人权的关系公民权来源于人权、公民权与人权在范围上有重合之处。

人权和公民权在范围上、保障方式上、存在形态上、主体上存在差异。

二、公民权与人权的内涵1、公民权的范围(以我国宪法为参考)(1)平等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4)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5)宗教信仰自由;(6)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7)住宅不受侵犯;(8)受教育权;(9)劳动权;(10)休息权;(11)批评监督权;(12)物质帮助权;(13)社会保障权;(14)文学艺术创作权;(15)科学研究权;2、人权的范围(以国际公约为参考)(1)平等权;(2)生命权;(3)人身自由权;(4)受刑事指控者的权利;(5)精神自由权;(6)表达自由权;(7)少数人的权利。

3、公民权与人权的发展趋势(1)从传统国家领域发展到国家间、国际间领域(2)从传统社会经济领域发展到自然生态环境领域(3)从传统人际交往领域发展到网络虚拟领域(4)从关注主体人的权利发展到关注客体权利领域三、警务活动中公民权与人权1、刑事执法与人权保障(1)立案程序与人权(2)侦查程序与人权(3)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4)超期羁押与人权2、行政执法与人权保障(1)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与人权(2)治安处置与人权(3)公安行政处罚与人权(4)公安行政救济与人权3、其他警务活动中的人权保障(1)群体性事件与人权保障(2)群体活动与人权保障(3)监管场所与人权保障四、公民权与人权和警察权的博弈1、文化因素导致警察权异化运行中西方文化所推崇的武侠情结、清官情结、神探情结、反黑情结等导致警察权运行偏离法治、程序轨道,客观上助长了警察权力“寻租”现象的蔓延2、当前社会现实状况导致警察权越位运行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矛盾突现期,社会贫富分化现象、民族分裂势力、宗族宗教势力、社会邪恶势力、道德水准滑坡现象、社会剧烈变化等,客观上引发了警察权越位运行3、私权利意识淡漠导致警察权滥用公民私权利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宪政民主法治思想需要长期的培育。

(本)第二章公民

(本)第二章公民

1.人民与公民
区别:
(1)含义不同 (2)范畴不同: (3)范围不同: (4)表达不同: 相同之处:在主权归属意义上互换
2.臣民与公民
“臣民”是指屈从或者是被动地服从于特定权
力的人,主要存在于专制社会。 本质上:臣民的本质是“奴性”,公民的本 质是“自由” 存在的制度背景:臣民是专制主义制度的产 物,公民则是立宪主义制度的结果 存在的文化背景:臣民赖以存在的文化基础 是传统的“忠君”思想,公民赖以存在的文 化基础是“契约”精神
1.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
身份。它反映了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的固定 的法律联系,是国家实行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 国籍和公民的区别:第一,公民只能限于自然 人,国籍还可用在法人、船舶、航空器等。第 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该国国籍的人 不一定具有公民资格。
2.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血统主义原则 出生国籍 取得方式 出生地主义原则 混合主义原则


申请
继有国籍 法律事实
我国国籍的取得和丧失 出生国籍:血统主义和出生 地主义相结合 取得的方式 两个前提 继有国籍 三个条件之一 自动丧失 国籍的丧失 主动丧失
原始取得: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 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 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如果父母双方或一 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 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 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 国国籍。 不承认双重国籍 继有取得:申请,①中国人的近亲属;②定居在中 国的;③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1.基本权利享有的平等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CI世纪 MI 年代起 "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人权作为
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 " 干涉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发展 中国家的内政 " 给人权涂上了浓重的政治色彩 " 因而人 权具有了政治属性 )" 表 达 方 式 的 差 异 ! 公民权 " 一般 各国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 # 而人权 " 有的国家在宪法中 有规定 "有的国家并未在宪法中规定 - 目前将人权写入 宪法的国家近 NI 个 ’) 当然 " 宪法中未规定人权的国家 不等于没有人权 " 因为国际法也是人权法的重要渊源 " 凡是加入人权公约的国家都必须尊重和保障相关人 权 )! 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差异 ! 公民权的实现靠国内法 保障 " 有司法机关的监督 % 社会监督 % 群众监督和舆论 监督 ) 人权的实现除了国内法和国内机关的保障外 " 还 有国际法和国际人权组织的监督 ) 如 * 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 + 的保障机制就包括报告制度 % 国家间指 控制度和个人申诉制度 )% 救济途径的差异 ! 公民权被 侵犯时 "在国内通过向有关机关控告 % 检举 % 申诉 % 申请 复议 % 诉讼 % 要求赔偿等途径解决 ) 人权被侵犯时 " 在国 内法律救济手段用尽之后 " 被侵权人仍不满意的 " 还可 以向国际人权委员会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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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 民族平等 $’" 比前部宪法增加了一倍 ( 人权和 公民权水平都是随着经济 % 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而提高 的 " 这就再次证实了马克思的论断 !& 权利永远不能超 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 化发展 $)>?@A(BCD ! 内容基本相同 ! 笔者通过查阅大量资 料 " 进行统计 % 对照 % 比较 " 发现人权与公民权的内容大 体一致 % 基本相同 ) 例如 "EFGE 年 * 法国宪法 + 中的 EH 项 公民权利 "除平等纳税 , 请愿权和弃儿残废人获得公共 救助权H 项权利外 " 其余 EI 项权利在 * 世界人权宣言 + 中 均有反映 )EGEG 年 * 德国魏玛宪法 + 共设 HJ 项公民权 " 其 中CK项与 *世界人权宣言 + 的内容相同 )EGLK 年 * 苏联宪 法 + 中的EC 项公民权利 " 在 * 世界人权宣言 + 中全部都有 体现 ) 又如 "* 世界人权宣言 + 中罗列的权利共 MC 项 "* 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中罗列的权利共 FJ 项 " 内 容完全相同的有 LN项 "还有一些内容是相近的 " 其余为 随着形势发展新增内容或是对原有内容的细化 ) " 价 值取向和理论基础相同 ! 人权和公民权都体现了自由 % 平等 % 正义的价值取向 ) 自由是指在政治上主体在社会 关系中受到保障或得到认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 动的权利 ) 平等是指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 同等的社会地位和享有相同的权利 ) 正义是一种法律 应该实现的被普遍承认的道德价值 " 借助于它人们可 以批评和评价法律 ) 不言而喻 " 这些价值取向反映了人 类的共同愿望 ) 人权和公民权的理论基础都是人道主 义 ) 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 % 使命 % 地位 % 价值和个性 发展的思潮和理论 ) 它的最初形式是欧洲文艺复兴时 期的人文主义 ) 它提倡以人为中心 " 反对以神为中心的 神道主义 )EF%EJ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 启蒙思想家 以 & 天赋人权 $ 的形式进一步提出了自由 % 平等 % 博爱的 政治主张 ) 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人道主 义 " 重视人的地位和价值 " 把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 为人类解放的目标 " 并指出了实现这一理想目标所需 的具体条件 ) 三 ! 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 & 人权 $%& 公民权 $ 都是外来词 " 在外文中都是以不 同的词汇表示的 ! 英语 ",-9& /01") "$0405 /01")*# 法语

古代与现代的人权和公民权利

古代与现代的人权和公民权利

古代与现代的人权和公民权利人权和公民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不仅体现了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也反映了社会的公正和民主。

古代和现代在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认知、保障和实施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古代和现代的人权和公民权利。

首先,古代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相对较为有限。

在古代社会,权力集中在君主和精英少数人手中,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往往受到限制。

古代的人权观念多围绕着统治者的至高无上展开,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

例如,古代中国的封建制度中,君主享有极大的权力,人民则往往处于被统治的地位,缺乏自由选择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同样,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等古代文明中,人权和公民权利也被局限在有限的范围内,只有特定的社会阶层或贵族才能享有这些权利。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现代的人权和公民权利有了显著的改善。

现代社会强调个人的尊严和自由,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基本的人权和公民权利。

例如,法国大革命的标志性事件之一,1789年颁布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宣告了个人的自由、平等和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这一宣言对后来的人权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现代社会的人权意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保障和尊重。

例如,现代国家普遍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等。

此外,现代社会也注重保障性别、种族、宗教、残疾、性取向等多样性的权利,在这些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现代的公民权利还包括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这为人民直接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机会。

尽管人类社会在人权和公民权利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全球范围内仍存在着人权侵犯的现象,包括言论限制、压制异见、贫困和歧视等。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等问题也变得愈加复杂。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和实现人权和公民权利,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和政策,并加强对人权侵犯的监督和制裁。

宪法中的人权与公民权(2)(1)

宪法中的人权与公民权(2)(1)

宪法中的人权与公民权(2)(1)一、宪法中的公民权公民权是作为公民共同体中的一份子、是“国”之民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如选举权、参政权等。

公民权的特征,一是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二是权利的性质属于“政治参与权”,是公民对国家权力而享有的权利。

(一)公民权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权与公民身份紧密相连,而公民身份又与国家紧密相连。

亚里斯多德“将全城邦人民分成两部分,一为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另一为有益于城邦经济生活,虽为城邦所必须而不必享有政治权利的人们。

”如客民和外侨属于非公民,而公民是那些“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公众法庭的审判员(陪审员)和公民大会的会员。

”“人们如果一旦参加城邦政体,享有了政治权利,他们就的确是公民了。

”[1]米尔恩认为,“人权是道德权利,不是政治权利。

没有正式的政治组织,人们也能一起生活,而且自古亦然。

食物采集者、狩猎者和游牧者的社会就是这样。

因此,不存在人们仅凭自己是人就享有的政治权利,不存在在一切时间和场合都属于人们的政治权利。

”“只有在以政治方式组织起来的共同体或国家里,才会有政治权利。

它们是政府和受治者以各自的资格所享有的权利。

其具体内容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特定的政府形式。

”[2]马克思也认为,“Droits de l’homme——人权之作为人权是和droits du citoyen——公民权不同的。

和citoyen[公民]不同的这个homme[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

”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非政治的人,“人权(Droits de l’homme)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前提。

国家通过人权承认的正是这样的人。

”而公民权则“是政治权利,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

这种权利的内容就是参加这个共同体,而且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

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

[3]我国也有学者指出,公民权是“有特定涵义的、属于宪政范畴的、参与国家的政治权利”。

中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

中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

中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对于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探讨一直备受关注。

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类的一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公民权利则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中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情况。

一、宪法保障的人权和公民权利中国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其中包括言论、出版、结社、信仰、居住、移动、劳动等方面的权利。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二、政府的努力与改进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人权保障水平和公民权利保护。

多年来,中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人权保护和公民权利的实施。

政府积极倡导公民的参与,推动公民的政治参与,鼓励人民在社会事务中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权的影响随着中国的快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人民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此外,中国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建设和民生条件,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的人权和公民权利。

四、挑战与争议中国在人权和公民权利领域仍面临一些挑战与争议。

有人认为,中国在某些方面仍存在言论自由、网络监控、劳工权益等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在改革和进步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与各国开展交流合作。

中国加入了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并在人权领域参与国际对话与交流。

中国还通过互联网和媒体渠道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发展情况。

六、结语综上所述,中国在人权和公民权利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人权保护水平,为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人权事务的参与与推动,促进人权的普遍尊重和保护。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
李杰;朱向东
【期刊名称】《行政与法》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人权和公民权是两个关系非常密切的概念,它们既有相同之处,又有细微差别.它们的共同点表现为:起源相同,社会基础和制约条件相同,内容基本相同,价值取向和理论基础相同.它们的共同点表现为:同,适用范围不同,属性不同,表达方式的差异,实施和监督机制机的差异,救济途径的差异.
【总页数】2页(P106-107)
【作者】李杰;朱向东
【作者单位】中共唐山市委党校,河北,唐山,063000;中共唐山市委党校,河北,唐山,06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1
【相关文献】
1.人权与公民权的司法保护--从宪法修正案中的"人权入宪"谈起 [J], 陈云生
2.公民权与人权的关系及其完善——从知情权的宪法保障浅谈公民权及人权完善[J], 李玉茹
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与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兼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比较 [J], 陈莹莹
4.海外公民权益的国际人权机制保护 [J], 包运成
5.以权利看待民主:人权与公民权在现代民主制中的核心地位刍议 [J], 丁岭杰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人权与公民权之比较

人权与公民权之比较

人权与公民权之比较摘要:人权与公民权是宪法学中两个重要范畴。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通过对其比较并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的立法状况,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权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人权公民权在现代宪政国家中,越来越重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然而在宪法和法律上,则较多使用的是公民权的概念。

公民权和人权是两个相互联系但又有所区别的重要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国家宪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终极目的,但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并非抽象的人权,而是被宪法和法律具体化了的人权,即公民权。

一、人权与公民权的概念(一)人权的概念人权在英文里写作”human rights”或”rights of man”,指”人类的权利”或”作为人的权利”。

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产生了人权思想的萌芽,最初的表现形式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思想。

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洛克、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论”,对近代资产阶级建立民主政治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我国夏勇教授认为,人权一词,依其本义,是指每个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是”人人的权利。

”这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指权利,即”是某某权利”;第二层指观念或原则,即”每个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般说来,人权概念是由权利和人道这两个概念构成的,它是这两者的融合。

[2]徐显明教授认为,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

它包含着”是人的权利”、”是人作为人的权利”、”是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和”是使人成为有尊严的人的权利”等多个层次。

[3]他还说道,人不仅仅应该有尊严,而且应该获得全面发展。

人权应当是使人成为有尊严并且获得全面发展的权利。

[4]由此可见,人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5]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人权的概念也会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发展变化。

(二)公民权的概念公民权思想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

法律的人权和公民权是什么

法律的人权和公民权是什么

法律的人权和公民权是什么法律作为社会中的一项重要规范,为人们提供了保障和指导。

在法律框架下,人权和公民权被视为法律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人权是指每个人所天生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公民权则是作为公民身份的一部分所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律的人权和公民权是什么。

一、法律框架下的人权法律构建了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秩序,保护并维护着人们的基本权利。

在法律的保障下,人们享有诸如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等一系列的人权。

这些权利不仅是个体发展和尊严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和和谐的保证。

1.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确保了人们可以自由表达观点、思想和意见,并主张自己的权益。

言论自由的保障不仅使人们的声音得以传播,还能促进思想交流和社会进步。

2. 宗教自由宗教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法律规定了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并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歧视。

通过保障宗教自由,法律创造了一个多元宗教共存的社会环境,增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平等权利法律在确保人权方面还非常重视平等原则。

无论国籍、性别、种族、财富或社会地位,每个人应该受到同等的待遇和保护。

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以确保人们能够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机会。

二、公民权的含义和范围公民权是指个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凭借其公民身份所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

公民权力亦指公民参与社会和政治事务的权利和责任。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公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是一项重要权利。

法律规定了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领导,并有权通过选举参与决策和制定政策。

反过来,公民也有可能被选为代表,为社会做出贡献。

2. 社会保障权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这包括医疗保健、教育、住房、就业等权利。

借助这些保障措施,国家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获得基本的福利和发展条件。

3. 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作为公民,人们有权参与社会和政治事务。

法律规定了公民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参与公众讨论和辩论。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人权与公民权利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人权与公民权利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人权与公民权利知识点在现代社会中,人权和公民权利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

了解和尊重这些权利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共基础知识中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各个知识点,以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一、人权的定义和重要性人权是指每个人都拥有的基本权利,无论其种族、性别、宗教或国籍如何。

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每个人都应该平等地享有。

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言论和表达自由等等。

它们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石,保障了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二、公民权利的定义和意义公民权利是指个体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成员所享有的特定权利。

公民权利确保了个人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自由。

这些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平等权利等。

公民权利的保护可以促进民主和法治的发展。

三、人权与公民权利的区别和联系人权和公民权利在某种程度上是重叠的,但也存在一些区别。

人权是每个人天生拥有的基本权利,而公民权利则是在特定国家或社会成员身份下所具备的权利。

而公民权利通常是在法律和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而人权则更强调于普世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然而,无论是人权还是公民权利,它们共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公平。

四、普世价值观与多元文化的平衡在处理人权和公民权利时,需要注意普世价值观与多元文化之间的平衡。

普世价值观强调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尊重人的尊严和平等。

多元文化则关注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和多元性。

在处理人权问题时,应该综合考虑这两者,既要尊重多元文化的特点,又不能忽视人权的普遍性。

五、人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人权的尊重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个充分尊重人权的社会,将能够激发人们的潜能,推动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人权的保护也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同时,人权的推动也需要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为支撑,二者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六、人权教育与推广的意义人权教育是提高社会对于人权意识和知识的重要手段。

通过人权教育,人们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

什么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基本概念?在现代社会中,人权和公民权利是不断被提及的关键词,被认为是一个国家民主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那么什么是人权和公民权利呢?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人权的基本概念人权是指每个人天生就享有的权利,这是包括生存、自由、安全、自尊和尊严等诸多方面的权利。

这些权利不受文化、民族、地域、国家、性别、年龄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

1.生存权:人有权生存,不受任何不必要的暴力或危险威胁。

2.自由权:人应当享有自由,如言论、信仰、获取知识的自由。

3.安全权:人有权得到安全保障,不受任何人、组织或社会的威胁。

4.福利权:人有权享有生存、发展、健康和受教育等福利。

5.尊严权: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并应避免受到虐待或侮辱。

二、公民权利的基本概念公民权利是一个国家专门赋予其公民的一种特殊权利,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承认和保护的权利。

公民权利与人权并无本质区别,但是在法律规定下,它们具有特殊意义。

1.选举权:公民有权高度密切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包括投票选举国家领导人和代表。

2.言论自由:公民有权在不违反其他公民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表个人的见解。

3.信仰权:公民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宗教或没有宗教信仰。

4.公共参与权:公民有权参加政治、社会和文化活动,包括集会、游行、示威等。

5.经济权:公民有权获得工作、参与经济活动,保证自己生存和发展。

三、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人权和公民权利两者之间互为表里。

人权是公民权利的前提条件,而公民权利则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措施。

1.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相互依存:人权和公民权利是互相依存的,它们共同帮助市民获得自由、平等和尊严。

2.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相互影响:公民利益的实现需要政治、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保障,而这些方面的保障会对人权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3.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依赖: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实现,需要有组织维权的机构、政府部门的支持以及人民的普遍认同。

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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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人权与公民权有着密切的关联,二者在内容上有着交叉部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权和公民权在多数场合可以相互替代。

但是,从学术研究层面上来看,人权与公民人权和公民权又有着明确的区别,两者既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替代。

本研究从人权和公民权的概念解析入手,对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做了详细探讨,以期澄清长期以来人们对二者关系的认识,推动人权、公民权学术研究和实践探讨的科学进程。

一、人权与公民权的内涵界定内涵界定是我们理顺人权和公民权关系的基础,只有我们对二者内涵有着清晰、准确的认识,我们方能进行下一步深入的研究。

(一)人权的定义由于研究者学科背景的不同以及各个国家统治需要的差异,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人权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学界关于人权的定义就一直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

人权的英文是“humanrights”,从英文的字面理解人权就是指“人类的权利”。

人权思想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期,最初的表现形式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思想。

学者徐显明[1]在《人权研究无穷期》中指出,人权是人类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Z上的、法律上的标准,包含着“是人的权利”、“是人作为人的权利”、“是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和“是使人成为有尊严的人的权利”等多个层次。

这是人权研究领域对人权层次的科学划分之一。

学者夏勇[2]在专著《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也对人权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人权一词,依其本义,是指每个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指权利,即普通公民的权利,第二层指观念或原则,即每个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二)公民权的定义《辞海》中对公民权的定义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政Z、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这是对公民权较为权威的解读。

纵观近现代各国宪法,无一例外都以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主要内容。

公民权按照其覆盖程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民权是指,一个国家对于个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理性确认,它所承载的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特定价值观念和信仰。

宪法学专题公民权利与国际人权

宪法学专题公民权利与国际人权

如何与国际人权公约协调?
问题与思考

1、我国可以首先在签署和批准条约时声 明保留,以此排除人权公约中不适合我国 的条款对我国发生约束力。
如何与国际人权公约协调?

2、由于作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的实施机制基础的条约义务是“即时义 务” (immediate obligation)或“立即履行 的义务” (the obligation of immediate implementatio n),而我国又不可能对宪法和公约冲突之处全 部予以保留,实际上也没有全部保留,因此, 理应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权,及时 协调条约与宪法的关系。
2、国内法规定与国际人权公约规定不一致如何适 用?
再 见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问题与思考

人格尊严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权没有给公权力任何的豁免权 人格尊严首先是防止政府对人的不尊重
政府在保障人权里边最高的就是把人当人看, 就是人格尊严、人性尊严要保护。
2006年深圳 “卖淫女示众”事件


(2)法律对公民的实质上的平等保护。
相同的情况要给予相同的对待。(反歧视) 不同的情况要给予差别对待。(给弱势群体优惠)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
• 宪法41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 评和建议的权利。
5、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财产权
问题与思考

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财产权的规定有哪 些变化?

公民人民权利权力区别

公民人民权利权力区别

人民享有权力公民享有权利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一课第五页明确写着:“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

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虽都仅有一字之差,但很容易被混淆,甚至相互代替。

可它们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一、人民与公民的不同1.范畴不同: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范围不同:在我国,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要广。

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具有我国国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二、权力与权利的不同1.范畴不同: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

有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立法权,司法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权和指挥权,如胡锦涛主席行使国家主席的权力。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2.内容不同:权力的内容总是与相应主体担任的职务相联系,什么职位拥有什么样的权力,是由法律规定的。

例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拥有立法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但是它不能拥有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

权利则不然,我国公民(被限制某些权利的犯罪分子除外)都可以享受到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广泛的权利。

3.对应的关系不同:权力对应的是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一切社会责任。

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有何不同?

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有何不同?

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有何不同?一、人身权利的含义及特点人身权利是指个人作为人类共同的普遍主体所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

它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不分国籍、民族、性别、年龄等条件,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不可剥夺性。

人身权利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不可剥夺性:人身权利是每个人天赋的、不受限制的权利,任何个体和机构都无权剥夺他人的人身权利。

2. 平等性: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所共同享有的基本权利,无论身份地位,每个人都应当受到同等保护。

3. 绝对性:人身权利不容侵犯,不能因为其他利益或者理由而剥夺或限制他人的人身权利。

二、公民权利的概念及内涵公民权利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民所享有的特定权利和自由,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思想良知自由等。

公民权利是在国家法律保护下产生和实施的,具有相对性和有限性的特点。

1. 相对性:公民权利是法律相对于公民设定的,其行使受到一定条件和限制,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

2. 有限性:公民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其行使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妨碍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两者的区别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虽然都属于个人权利的范畴,但在性质、适用范围和法律保护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1. 性质不同:人身权利是天赋的,每个人都天生具有;而公民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在特定的法律框架中产生和实施。

2. 适用范围不同:人身权利是普遍适用的,不分国籍、民族、性别等;而公民权利是特定国家法律规定下的权利,只适用于具备公民身份的人。

3. 法律保护程度不同:人身权利是一种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享有非常高的法律保护程度;而公民权利虽然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其行使受到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四、权利的关系与互补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与互补,二者在保障个人自由和尊严方面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1. 公民权利的确立和保护,为人身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基础。

权力与权利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是什么

权力与权利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是什么

权力与权利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是什么
(1)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

(2)权力和权利的区别
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总是和服从在一起,在任何社会,都有一定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

权利是义务相对而存在的。

法硕简述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法硕简述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法硕简述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人权与公民权,这俩概念就像两棵同根生的大树,枝枝蔓蔓地交织在一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人权,那可是一种很宽泛的概念。

就好比是天上的星星,数都数不清。

人权强调的是人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作为一个人就应该享有的。

不管你是住在高楼大厦里的有钱人,还是在偏远山村过着简朴生活的人,都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

比如说生命权,这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人一出生,就有活着的权利,谁也不能随随便便剥夺。

这就像大地是万物生长的基础一样,生命权是人权大厦的基石。

公民权呢,它就像是人权在国家这个大花园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公民权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只有成为了某个国家的公民,才能够享有。

这就好比你加入了某个俱乐部,俱乐部会给你一些只有会员才能享受的特权一样。

公民权是在人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比如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权的重要部分。

它建立在人权的平等、自由等理念之上。

你想啊,如果没有人权里的平等理念,怎么会有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人权是公民权的源泉和基础。

这就像河流的源头和河道的关系。

没有人权这个源头,公民权这条河道就会干涸。

要是一个国家不尊重人权,公民权肯定也会受到侵害。

比如在一些战乱国家,人权都得不到保障,人们随时可能失去生命,更别说什么选举权、言论自由这些公民权了。

反过来,公民权对人权也有着积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

公民权就像是人权的铠甲。

在国家的框架下,通过公民权的设定和保障,人权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

比如说,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受保护,这就是对人权中关于个人财产的一种保障。

如果没有这种公民权层面的保护,那人们的财产可能随时被掠夺,人权中的财产权就成了空中楼阁。

人权和公民权虽然有区别,可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它们不是孤立存在的,就像鸟的两只翅膀,少了哪一个,都飞不起来。

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要明白这种关系的重要性。

国家要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完善公民权的体系,让每个公民都能在人权和公民权的双重保障下幸福地生活。

(宪法)基本人权复习资料

(宪法)基本人权复习资料

(宪法)基本人权复习资料国籍: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反映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的固定的法律联系。

公民和人民(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公民中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敌人。

(3)后果不同: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并非所有的公民都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4)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概念,而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涵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者可能性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实现公共利益,公民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它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是反映和决定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的重要因素。

人权VS公民权(1)联系:在通常意义上,人权和公民权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同称谓,因此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所谓“人权的本质即公民权”。

(2)区别①人权是指人之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它既包括法律化的权利,也包括非法律化的权利,如道德权利等;公民权仅指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范围比人权要小;②人权是针对神权提出来的;公民权是针对“自然权利”提出来的。

因此,公民权在时序上比人权要晚,它是人权发展的产物;③人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和不断被公民权利化的趋势;公民权的内容也随着人权内容的不断法律化而呈扩大的趋势;④在国内法上,人权与公民权通常交叠使用;但在国际法上,常用人权的概念,而很少用公民权概念。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1、保障:(1)物质保障,宪法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资条件;(2)政治保障,主要指国家政权的归属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3)法律保障,即宪法不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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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公民权之异同李杰朱向东【内容提要】人权和公民权是两个关系非常密切的概念,它们既有相同之处,又有细微差别。

它们的共同点表现为:起源相同,社会基础和制约条件相同,内容基本相同,价值取向和理论基础相同。

它们的区别体现在:主体不完全相同,适用范围不同,属性不同,表达方式的差异,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差异,救济途径的差异。

【关键词】人权公民权联系区别比较探源[Abstract]The concepts of human rights and franchise have highly consanguineous relation. There is not only sameness but also nuances between them. The embodiments of common grounds are origin, community foundation and restrict condition, content, and the same tropism of merit and theory foundation. The differences are principal part, the range of application, the property, the mode of expression, the mechanism of implement and intendance, the almsgiving rout.[Key words]human rights; franchise; relation; difference; compare; origin.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

那么,人权与公民权是什么关系呢?笔者简要地分析一下它们的词源和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人权”和“公民权”词源探微公民权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梭伦(约公元前638—前559)执政时期。

他在改革中颁布了“解负令”,取消平民的一切债务。

人一旦获得公民的身份便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民有权担任公职,参加公民会议和陪审法庭,有权起诉和上诉。

[1](p1280)但当时只有奴隶主、贵族和自由民才享有公民权,而奴隶、外邦人和被征服的人均无公民权。

到了古罗马时期,随着罗马战胜马其顿和希腊各邦,原先城邦的国家公民权理想日益被世界公民权理想所取代。

担任过罗马执政官的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将一切人都应当享有的权利定义为公民权。

他主张奴隶、外邦人和被征服的人都应当享有公民权。

[2]在封建社会的法律中没有公民的概念。

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公民权写进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沿用了公民权概念。

1966年联合国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使用了公民权概念。

人权这个词早在公元前400多年的古希腊作家索福克勒(公元前496—约前406)的作品中就出现了。

[3](p379)当然古代的人权含义不同于近现代。

意大利文艺复兴初期的伟大先驱但丁(1265—1321)指出,人类的目的是要建立统一的世界帝国来实现普天下的幸福,而“帝国的基础是人权”。

[4](p76)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新兴资产阶级打出了“天赋人权”的旗帜。

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充分肯定了资产阶级人权在人类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另一方面也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人权的历史局限性和虚伪性——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

[5](p443,576)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批判过资产阶级人权,所以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避讳使用人权这个词。

据笔者查证,从十月革命到苏东剧变之前几十年时间内,在十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只有匈牙利和南斯拉夫两个国家的宪法中使用了人权概念,其余通通使用公民权。

[6](p906-909,1108)鉴于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中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对人权的粗暴践踏,各国人民迫切地希望联合起来保障人权。

1948年联合国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从此人权问题国际化,由国内法扩展为国际法。

人权的内涵也不断扩大。

第一代人权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主要是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等。

第二代人权产生于20世纪上半叶,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主要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第三代人权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反殖民主义运动,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愿望,主要是国家和民族的集体人权,如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

二、人权与公民权的联系人权与公民权两个概念涵义相近、内容交叉,多数场合下可以互相替代。

它们的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起源相同——均肇始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

为了推翻封建特权和神权统治,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卢梭等以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提出了“主权在民”的原则和“天赋人权”的口号,它们不仅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武器,而且是构建资本主义宪政的指导原则。

1776年美国发表了《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部人权宣言),1789年法国发表了《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此后各国制定的宪法中大都规定了公民权。

有的国家人权和公民权并用,如法国;有的国家仅用人权,如美国。

2、社会基础和制约条件相同——人权和公民权的水平均取决于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

虽然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印第安人在《美国宪法》中却被排斥在外,直到1865年美国才废除奴隶制,直到1920年美国妇女才获得选举权,美国国会在1882至1902年期间通过了11个排斥华人的法案,[7](p19-20)可见美国的人权是大打折扣、逐步扩大的。

1936年《苏联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11项,1977年《苏联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达到22项(含第六章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民族平等”),比前部宪法增加了一倍。

人权和公民权水平都是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而提高的,这就再次证实了马克思的论断:“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8](P12)3、内容基本相同。

笔者通过查阅大量资料,进行统计、对照、比较,发现人权与公民权的内容大体一致、基本相同。

例如,1791年《法国宪法》中的13项公民权利,除平等纳税、请愿权和弃儿残废人获得公共救助权3项权利外,其余10项权利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均有反映。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共设38项公民权,其中26项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相同。

1936年《苏联宪法》中的12项公民权利,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全部都有体现。

又如,《世界人权宣言》中罗列的权利共52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罗列的权利共78项,内容完全相同的有34项,还有一些内容是相近的,其余为随着形势发展新增内容或是对原有内容的细化。

4、价值取向和理论基础相同。

人权和公民权都体现了自由、平等、正义的价值取向。

自由是指在政治上主体在社会关系中受到保障或得到认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

平等是指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和享有相同的权利。

正义是一种法律应该实现的被普遍承认的道德价值,借助于它人们可以批评和评价法律。

不言而喻,这些价值取向反映了人类的共同愿望。

人权和公民权的理论基础都是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发展的思潮和理论。

它的最初形式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

它提倡以人为中心,反对以神为中心的神道主义。

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启蒙思想家以“天赋人权”的形式进一步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主张。

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重视人的地位和价值,把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人类解放的目标,并指出了实现这一理想目标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人权”、“公民权”都是外来词,在外文中都是以不同的词汇表示的:英语humanright,civilrights;法语droitsdel’homme,droitsciviques;西班牙语derechoshumanos,derechosciviles;德语Menschenrech t,Bügerrecht。

《辞海》给这两个词分别定义为:人权是“人们应当平等地享有的权利”。

公民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其中,由宪法规定的称为公民基本权利。

”[9](P368,340)显而易见,不论中文、外文,人权与公民权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笔者认为,人权与公民权的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完全相同。

狭义的公民权仅限于有本国国籍的公民;而人权的人指的是自然人,除本国公民外,还包括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此其一。

其二,公民权的主体是单个人,而人权的主体既包括单个人,也包括集体、群体如民族、国家、妇女、儿童等。

2、适用范围不同。

在一个特定国家里,只有本国公民才享有公民权,在该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没有公民权。

例如各国宪法中规定,选举权、被选举权、直接或派代表参与国家管理权、政治地位平等权、平等担任公职权、全民公决权、自由回国权、担任总统和国会议员的资格等均属于本国公民专有权利,非本国公民不能享有。

而各种人权则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所有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3、属性不同。

公民权仅有法律属性;而人权除了法律属性外,还有道德属性和政治属性。

从每个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的角度看,人权属于道德范畴即应有权利。

从20世纪50年代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人权作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干涉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内政,给人权涂上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因而人权具有了政治属性。

4、表达方式的差异。

公民权,一般各国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而人权,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有规定,有的国家并未在宪法中规定(目前将人权写入宪法的国家近40个)。

当然,宪法中未规定人权的国家不等于没有人权,因为国际法也是人权法的重要渊源,凡是加入人权公约的国家都必须尊重和保障相关人权。

5、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差异。

公民权的实现靠国内法保障,有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人权的实现除了国内法和国内机关的保障外,还有国际法和国际人权组织的监督。

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保障机制就包括报告制度、国家间指控制度和个人申诉制度。

6、救济途径的差异。

公民权被侵犯时,在国内通过向有关机关控告、检举、申诉、申请复议、诉讼、要求赔偿等途径解决。

人权被侵犯时,在国内法律救济手段用尽之后,被侵权人仍不满意的,还可以向国际人权委员会申诉。

(本文原载于《行政与法》第2005-4期)【作者介绍】唐山市委党校副教授,学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法治;唐山市委党校教授,大学,研究方向:中国的民主与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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