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命运
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倾向对人际关系的影响
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倾向对人际关系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方式逐渐发生了变化,其中个人主义这种思想倾向也愈发流行起来。
自我优先、强调个人观点和追求自我实现等倾向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一种普遍趋势。
虽然这种倾向对于个人的成长有好处,但是它也对人际关系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本文将讨论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倾向对人际关系的影响。
一、个人主义对自我认同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主义思想已经在很多方面影响了人们的自我认同。
许多人过分追求自我实现而忽视了家庭、朋友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性。
他们仅仅关心自己的需要,而忽略了他们对别人的责任。
这种“利己主义”思想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疏远,甚至导致了人际恶化。
虽然这种倾向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但这种实现方式的代价是弱化了与他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二、行为自由的影响今天的社会很强调个人自由。
人们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意愿,个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行动。
但是,这种行为自由也可能对人际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有些人过于注重自己的权利,而无视他人的感受。
他们不会为他人考虑,也不会顾及他人的需要。
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们失去自己身边的人,甚至可能让别人因为受到伤害而变得不信任他们。
三、相互依赖的影响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也导致了人们之间相互依存的环境与关系逐渐减少。
个人主义的倾向让人们更关注自己的事业、财富和自我实现,而忽视了与他人的互动和合作。
这种自给自足的状态可能导致人们失去了联系,变得孤僻和疏远。
特别是年轻一代,他们经常通过社交媒体和虚拟社区获得自我认同,而不去尝试在现实生活中建立亲密关系。
这导致了社会更多的人际疏离、情感贫乏和心理孤独。
这对年轻人的成长和人际交往都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四、自我关注的影响在个人主义的世界里,人们更注重自我关注和自我满足。
这种关注首先表现在交往方式上。
人们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是追求更多的互动和交流,而是寻找满足自己需求的关系。
人际关系被理解为单向的、满足自身需求的工具,而不是互惠互利的共存合作状态。
当代中国的个人主义现状与趋势-伦理学论文-哲学论文
当代中国的个人主义现状与趋势-伦理学论文-哲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虽然个人主义这个词出现于19世纪,但是从这个词的意蕴来看,早在17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就已经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个人主义---权利个人主义和道德个人主义.笔者尝试对这两种进行辨析,并就当代中国的个人主义的现状和趋势进行论述.一、17世纪至18世纪欧洲的权利个人主义和道德个人主义霍布斯曾指出,古希腊罗马人的哲学与历史书以及从他们那里承袭自己全部学说的人的着作和讨论中经常推崇的自由,不是个人的自由,而是国家的自由[1].贡斯当在其光辉名篇《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中认为,以古代雅典城邦公民为代表的古代人的自由乃是一种自由,即公民可平等参与城邦管理,行使权利,而中世纪宗教社会解体以来出现的现代人的自由首先是一种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强调人的性,意味着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理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的权利,结社的目的或许是讨论他们的利益,或许是信奉他们以及结社者偏爱的宗教,甚至或许仅仅是以一种最适合他们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天或几小时[2].最后,现代人的自由也包括自由,即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当权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议制、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2](34).当代法国着名哲学家阿兰雷诺(AlainRenaut)把古代人的自由界定为他律,把现代人的自由界定为自律、自主.阿兰进一步认为,黑格尔已经注意到,假如作为公民的古代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不管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没有认识到真正自由的人应该具有主体性的严格要求以及精神的自主,而这些都是古代雅典人所不具备的[3];海德格尔认同黑格尔的这一观点,他把现代人的自由看作一种新的自由,认为它是人的主体性的充分发展,是人类的自我立法,通过这种新的自由,人类想充分发展自己的所有潜能,以便驾驭整个地球[3](4).在阿兰眼里,包括古希腊罗马社会和中世纪社会的传统社会属于整体主义社会.何谓整体主义?它指的是,国家作为一个有生命力的整体,一个由所有社会成员构成的统一体,给予社会成员存在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对国家无条件地服从、忠诚、奉献,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自己的生命[4].在整体主义社会里,存在一个传统:个人依赖和归属于集体,个人对集体权威无条件地服从,集体高于个人.由上述分析可知,传统西方社会是不存在个人主义的.正如苏格兰作家Adam Ferguson(1723-1816)所言:在古希腊罗马时期,集体就是一切,个人什么都不是.[5](一)权利个人主义的诞生15世纪至16世纪肇始于意大利、扩散至欧洲诸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以莫大的勇气对神本主义说不,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世界的中心,提出人是世界上最为宝贵的创造物,人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呼吁对世俗的人的价值的尊重和关怀[6].这场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运动催生了现代西方社会的思想种子[6](125).到了17世纪古典时期,笛卡尔的一句豪言我思故我在石破天惊,宣告了现代主体意识的萌芽.该论断强调学会自我思考的人从今往后不再依赖别人,而能够自己给自己确定方向,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6](125)具有主体意识的现代人不再以为宗教神权和封建君权是理所当然的,进而质疑其合理性,从而举起批判的巨斧.与此同时,现代人开始设想一种尊重个人的价值和地位、维护个人的利益和权利的主权.这种主权思想奠定了建构现代国家的思想基座.到了17、18世纪,西方哲学家们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具体化了这种主权思想和现代国家的理念,即把国家主权建立在订立契约、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意、尊重和保障的基础之上.[6](125)最先提出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家当是霍布斯.他认为,在人们进入社会状态之前,存在一种人人为敌、自相残杀、没有国家和政府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使得人人自危,并迫使人们为求自保而在彼此之间订立社会契约,约定建立利维坦---一个强大的国家.利维坦强大到足以使每个人畏惧,从而不敢轻举妄动,于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进入了和平的社会状态.霍布斯的思想具有两面性:一方面,霍布斯主张强大的国家、专制的政府,认为统治者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权力不受限制;另一方面,霍布斯提出,建立利维坦、成立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保障人们的个利(主要是生命和安全).洛克对前辈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论进行了犀利的批判.在洛克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具有理性,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7].因此,自然状态并非战争状态,而是相对和平的状态.不过,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处于竞争关系中,另外,总会有一些人违背自己的理性,出于私利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从而违反自然法.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存在公共权力机构和公共法官,被损害的人只能自己充当法官来审判和惩罚损害自己的人.他就自然享有一种权力,不但可以保有他的所有物---即他的生命、自由与财产---不受其他人的损害和侵犯,而且可以就他认为其他人罪有应得的违法行为加以裁判和处罚,甚至在他认为罪行严重而有此需要时,处以死刑.[7](53)但是这种既是当事人又是法官的尴尬情形显然难以保证审判和惩罚的公正性.为了解决此问题以更好地维护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和利益,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建立了一个共同体(国家),成立了一个政府,并与政府订立社会契约,由此人们进入了社会状态.洛克对霍布斯主张的利维坦嗤之以鼻,认为霍布斯的愚蠢想法就像是一群石貂和狐狸为了避免彼此的伤害就去投靠狮子,请狮子保护它们.基于此,洛克主张对政府的权力进行严格的限制,政府权力是有限的.限制政府权力的手段包括社会契约、法律(法律至高无上,政府必须与公民一样,平等遵守法律)、定期选举、三权(立法、行政、外交)分立等.洛克强调,成立政府的唯一目的乃是更好地维护人们的自然权利和利益,政府的合法性即在于此.如果政府违背了这一目的,失去人们的信任,那么它将在下次选举中落选.如果政府未经法律允许,以武力和手段严重侵犯,那么先前制定的社会契约将自动中止,人们有权自卫和反抗.由上可知,洛克是现代理论的奠基人,同时也是个人主义理论的完善者(在霍布斯的基础上).洛克讴歌的个人主义实质上是权利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具有性,个人优先于社会,个人高于社会,个人拥有一些天赋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工作和行动,有权谋求自己的利益,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社会仅仅是个人的聚合体,建立社会的目的只是更好地为个人服务,不是个人为了社会而存在,而是社会为了个人而存在;政府的本质是维护个利的工具,政府的合法性在于能够维护个利.个人的天赋权利包括哪些呢?在洛克的脑海里,它应该包括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洛克甚至进一步将财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扩大.他说:我所谓财产,在这里和在其他地方,都是指人们在他们的身心和物质方面的财产而言.[7](106)(后来这句话成为他的墓志铭)自己的身心是自己的财产,这标志着人是自身的所有者[7](30).至于身外之物如何成为人的财产,洛克认为是人的劳动赋予的,他说:虽然自然的东西是让人共有的,但是既然人是自己的主人,自身和自身行动或劳动的所有者,本身就还具有财产的基本基础[7](30);在最初,只要有人愿意对于原来共有的东西施加劳动,劳动就给予财产权[7](29);对于他能以他的劳动予以影响的一切东西,他都享有财产权;凡是他的勤劳所及,以改变自然使其所处的原来状态的一切东西,都将是属于他的.谁采集了一百蒲式耳橡实或苹果,谁就取得了对这些东西的财产权;它们一经采集便成为他的财物了.[7](30-31).霍布斯首开先河、洛克加以完善的权利个人主义在西方乃至全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1776年的《宣言》和法国1789年的《和公民权宣言》都深深刻下了权利个人主义的烙印.《宣言》宣称:人们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追求幸福.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成立了政府,政府的权力的合法性源自人们的同意.假如政府不了解它成立的目的,那么人们有权对它进行纠正,或者将它解散,然后成立一个新的政府.[8]而《和公民权宣言》宣告:人们生而自由平等,这是他们的天赋权利,一切机构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9]1948年的《世界宣言》高呼:人类所有成员生而自由平等,不管是在尊严方面还是在权利方面,人类所有成员均拥有本宣言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自由,而不论他们的人种、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信仰、观点或其他观点、所处的国家或社会、财富、出生或其他情形,所有个人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均毫无区别地有权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10]洛克在阐述其权利个人主义时,极其注重个人的权利,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个人的责任.因此我们可以说,洛克实际上主张权利高于责任,权利优先于责任.洛克的这一主张后来受到了康德的尖锐批判.(二)道德个人主义的诞生像霍布斯和洛克一样,康德认为人拥有天赋的自由和平等,而自由是人由于自己的人性而拥有的唯一的、原初的权利[11].但是康德也知道,在自然状态下,天赋权利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当然,对康德来说,自然状态并非历史事实,而是人的理性的一种假设,目的是为了设计现代社会的合理的机构.在康德心目中,人能够是他自己的主人,但不能是他自己的所有者[12],因为在他自己的身上,除了他的身体,还有人性,而人并非人性的所有者,人性是人类所共有的,绝非某个人的私有物品.由此,人不能像对待身外之物那样对待自己的身体和身上的人性(身体和人性是不可分割的).既然人不是他自己的所有者,那么他对他自己就没有任何权利,他不能像处置一个东西那样随意处置他自己.这样,康德就明确了洛克的观点---人的财产包括了自己的身心.康德进一步认为,人的规定性要素包括三个方面:1.作为一种有生命的存在者,人具有动物性的禀赋;2.作为一种有生命同时又有理性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性的禀赋;3.作为一种有理性同时又能够负责任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格性的禀赋.[12](24-25)由此可见,是人身上的人性使人成为人,而不仅仅是一个动物或一副躯壳、一个活物.所以,人必须对自己的人格中的人性负责[12(279).这指的是,人必须承担他对人性的责任,履行他对人性的义务.如果人不履行他对人性的义务,那么他身上的人性的质量就会下降,他作为人的质量也会跟着下降.换言之,他不再是人,而只是一个动物或一副躯壳.这就告诉了我们为什么人对人性的义务高于.由于人类的本质在于人性,我们也可以说,人对人类的义务高于.康德提出,为了尊重人性,我们不能把与人的义务割裂开来,两者总是在一起的.享受的对等物是履行了人的义务.如果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没有享受权利的资格.法国历史上曾出现一个作为1795年法国宪法的前言的《、人的义务、公民权、公民义务宣言》.在某种意义上,此宣言反映了和人的义务的辩证关系,尽管它规定的某些义务过于生硬,比如:假如一个人不是好儿子、好父亲、好兄弟、好朋友、好丈夫,那么他就不配是好公民.在康德脑海里, 首先意味着自由,而人的义务意味着人的责任.自由与责任联姻,形成一对幸福的配偶.只有当一个人处于自由状态时,他才能够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时,他才能表明自己是处于自由状态的.自由和责任的离婚将导致人格的:不承担责任的自由不是自由,而是放浪形骸、行尸走肉;没有自由的负责不是负责,而是被奴役.第一种情况将导致自由的,因为放浪形骸者实际上成了他自己的冲动和望的奴隶,企图为所为,无所不为.由此,康德强调理性在人的道德人格建构中的关键作用---理性能使人自主、自律.康德不否认人的的重要性,但他认为,理性赋予所有的人平等的自由和自主,这种自主的普遍性超越了人的的特殊性,换言之,普遍的自主高于个人的.由于现代性是从人的理性的复苏和个人的解放开始的,所以个人的和自主成了现代性的必然要求.黑格尔曾宣称:假如没有人的,那么世界上任何伟大的事情都不可能完成.[13]对此,康德也许会说:假如没有人的理性,那么世界上任何伟大的事情都不可能完成;假如没有人的理性所要求的自主,那么现代性永远都不可能完成.康德在他的《实用人类学》中断言:理性使人注定要与别人一起,生活在社会中,并使人注定要在社会中通过艺术和科学,接受教育,让自己文明化、道德化.[14](三)道德个人主义对权利个人主义的超越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个人主义具有两面性,存在两种不同面貌的个人.第一种是权利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主要是感性的,它强调个人获取和占有财产、追求幸福的权利(洛克的主张)以及得到个人安全的权利(霍布斯的主张).在贡斯当看来,现代人最想争取的是个人的,他们在领域之外追求自己的幸福,按照自己的意愿工作、生活和行动,使自己得到满足.这一点也正是权利个人主义的真谛.第二种是道德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主要由康德建立.在康德的笔下,个人上升到了道德人格的层面,他超越了望满足阶段,在内心中给自己制定了道德法.共同的理性使得每个人制定的道德法是相通的.康德的这一观点源自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表达的着名观点:唯有道德自由方能使人真正成为他自己的主人,因为被自己的望驱使的人实际上是一个奴隶,而自由的真谛在于严格遵守自己给自己制定的法律.[15]康德极其强调个人自由的积极一面,认为它标志着自主或者人在内心中自我制定道德法的能力.这种自由使得每个人成为与他人平等的个体,这里的平等不体现在对幸福的追求中,而体现在道德价值中:所有人都是一切行动的目的,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是人类的成员,而人类的最终归宿是实现道德的完善.康德的道德个人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视为一种普遍主义或世界主义.1948年的《世界宣言》一方面体现了权利个人主义的内涵,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道德个人主义的内涵.关于道德个人主义的内涵,《世界宣言》有如下规定:人类所有成员都拥有理性和良知,因此他们都应该以一种博爱的精神对待彼此[10(355),个人有对人类共同体的一些义务,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的人格的自由充分发展才有可能[10](358),当每个人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自由时,他只需要遵从法律的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也得到承认和尊重,同时也是为了社会的道德准则、公共秩序以及共同福祉得到维护[10](358).鉴于《世界宣言》有关人的义务的规定比较少,且比较笼统,而且其题目体现不出人的义务之意蕴,一个由卸任政府元首、国家元首委员会历经10年工作完成的《世界人类义务宣言》于1997年9月1日提交给当时的秘书长安南.该宣言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人类的各种义务,比如,人无分其性别、人种、社会地位、信仰、语言、年龄、国籍或宗教,都有义务把所有的人当做人对待,任何人都不应当支持任何形式的非人道行为,相反,人人有义务尽力维护他人的尊严和自尊,人人有义务扬善弃恶,所有赋有理性和良知者都要根据互助精神对所有的人、家庭、共同体、种族、民族及宗教承担责任:己所不,勿施于人,人人有义务尊重生命.任何人都无权伤害、折磨和杀害他人,人人有义务正直、诚实和公道地行事,任何人或集团都不应当掠夺或肆意剥夺他人或其他集团的财产,任何具有必要条件的人都有义务尽力消除贫困、营养不良、愚昧和不平等,亦有义务在世界各地促进可持续发展,以便保障人人享有尊严、自由、安全和公正,人人有义务通过努力和勤奋发展自身的能力人人应当帮助那些需要照顾者、弱者、残疾者和受歧视者,使用任何财产和财富都要负责任,都要符合公正原则和有益于人类进步,人人有义务保持言行坦诚.任何人,无论职位多高或权势多大,都不得说谎.无独有偶,1948年5月2日美洲国家组织第9次国际会议通过的《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强调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关于美洲人的义务,特别列举了社会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庭义务、受教育义务、选举义务、守法义务、为社会和国家服役的义务、就社会保险和福利与国家和社会合作的义务、纳税义务、工作义务以及克制在外国从事活动的义务等[16].二、当代中国的个人主义现状正如传统西方社会那样,20世纪70年代末之前的中国社会属于整体主义社会.在那几个时期,国家的地位和利益远远高于个人的地位和利益,个人的地位和利益微不足道,提倡个人的地位、利益和权利的思想和观点往往被等同于自私自利,从而被当成大逆不道、洪水猛兽,遭到严厉的打压.另一方面,各种各样的思想流派教育人们舍己为人、舍己为国、公而忘私、大公无私,但是这些教育并非从人的理性选择、人的自由、人的性、人的自主性出发,从而沦为空洞的说教.(一)权利个人主义在当代中国大行其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帷幕的拉开,国家工作重心从转到经济建设,中国社会逐渐从整体主义社会转变为领域保持整体主义,经济领域、社会生活领域和私人生活领域越来越个体主义化的半整体半个体主义社会[17].在经济领域,人们获得了经济自由,可以、自主创业、自主经商、自主投资、自主购物、自主消费,可以合法地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合法地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和财产.据兴业银行与胡润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13高净值人群另类投资白皮书》显示,迄今中国亿万资产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6.45万人之多.这令人咋舌的数字得归功于人们获得的经济自由.在社会生活领域,人们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权利,如给孩子读哪个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买哪个楼盘的房子,去上班是坐地铁还是乘公交,看病上哪个医院,看电影去哪个影院,旅游去哪个景点等,人们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在私人生活领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行动自由、通信自由、交往自由、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等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同时,人们日益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想被别人或任何机构过多地了解自己的情况,不希望自己的私生活和私人空间被别人或任何机构干扰.中国官方对待的态度逐渐从讳莫如深向承认和接纳转变.1991年10月, 破天荒地发布了《中国的状况》白皮书,这一举动为中国政府与国际社会就问题进行对话扫清了障碍.1994年4月,当时的外长钱其琛公开表态:中国支持关于的各项议案,包括《世界宣言》.1997年和1998年,中国政府分别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权利国际公约》.2004年, 入宪,修订后的新宪法历史性地出现一句:国家尊重与保障.2009年4月, 出台《国家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17]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权利个人主义已经在当代中国大行其道,正日益深入人心,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二)道德个人主义在当代中国芳踪难觅在道德层面,当代中国的道德总体表现呈下滑和无序状态,令人忧心忡忡.一方面,传统道德观念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计划经济)以及社会基础(整体主义社会)已不复存在,市场经济和权利个人主义对传统道德观念的诸多内容(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官本位、族权观念、父权观念、夫权观念、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集体主义等)发起挑战和围剿,使其处境十分艰难.另一方面,当代中国处于转型期,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道德观念体系还远未在中国落地和生根.现代道德观念是具有理性精神、获得了、能够自主自律的现代人给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即康德所说的道德法,其本质是一种道德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人大部分尚未具备高度的理性精神,也许获得了某种程度的(尤其是经济),但远未能达到自主自律,更遑论自己给自己制定道德准则了!大部分当代中国人的道德准则要么来自传统,要么来自官方制定的道德标准.由此可见,道德个人主义在当代中国芳踪难觅.如果用体现道德个人主义的《世界人类义务宣言》来衡量,当代中国的道德表现实难令人满意.例如,《世界人类义务宣言》称,人无分其性别、人种、社会地位、信仰、语言、年龄、国籍或宗。
中国现代个人主义文学思潮研究
中国现代个人主义文学思潮研究个人主义思想自晚清时期通过译介的方式进入中国,到“五四”时期一时成为社会的思想热潮。
个人主义作为一种异质文化,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取向,个人主义有着个人自由、个性解放、人格独立等个人本位的思想内涵,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顺从的伦理本位的“人”有着根本不同。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新青年”们在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遂将矛头指向了以儒家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统文化,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压抑个人,造成了中国人的奴性意识和顺从型人格,他们主张破坏传统文化,毁灭家族,提倡个性解放和人格独立,大力宣扬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思想的大力宣扬与传播,改变了“五四”一代作家的世界观与价值观,他们视个人主义为启蒙社会、解放个人的有力思想武器,于是在文学创作中,大量个人主义色彩的文学作品在“五四”时期涌现出来,从而使个人主义文学思潮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突出特征。
个人主义文学从批判家族制度的罪恶、唤醒青年人的个性意识、深化创作主体的个人化生命体验、促成文体形式的变革与独创性等多个角度表现出新思想影响下创作者独特的思想意识与审美趣味,本文以中国现代文学为考察对象,对个人主义的文学思潮进行梳理、考察,深入分析个人主义文学思潮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具体呈现。
中国现代个人主义文学思潮的涌现,蕴含着“五四”新一代知识分子对个性与自由的追求,个人主义文学鼓励青年一代反抗族权父权,冲出家庭追求个人自由。
然而,近代中国的特殊境遇使个人主义文学思潮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因为新文化运动的知识分子所宣扬的个人主义中的“个人自由”概念是建立在西方社会自由民主、权利至上等思想基础之上,并以社会制度作为保障的文化观念。
而近代中国却面临着战争频仍的危难局面,革命浪潮风起云涌,民族解放的紧迫性压过了个性解放的需求,抗日战争爆发后更是使全国陷入战乱中,在民族存亡的生死关头,个人主义思想显得不合时宜,更不能挽救陷入战乱的中国,因此,个人主义此时成为被排挤、被批判的对象,个人主义文学与左翼文学、抗战文学的论争显示了个人主义在此时的尴尬处境。
个人主义在中国的沉浮
致 中国人在个人 权利 、 个人 尊严 、 个人 生命价值 处 于蒙 昧状态 , 儒家 要负很 大的责任 。
作 者 简介 :刘再 复 ,男 ,著名 学 者 ,现居 美 国 ;李 泽厚 ,男 ,著名 学 者 ,现 居美 国 。
华文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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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 的社 会 等等 , 来 发 展 为孑 德 以及圣 西 门的 后 L 社会 主义 。中国 的个 人 主义 提倡者 们常 常倡导 的是 卢梭 一 派 。直 到今 天 , 些 年轻 人仍然 如 好
此 。他们 不知 道所 谓 原子式 的绝对 独立 、 自由 、
平 等 的个 体 , 好 是 走 向集 体 主 义 、 权 主义 正 集 的通道 。这二 者是 一个 钱 币的正 反面 。我们不 是有 亲身 经验 吗 ?一 九 四九年 后 的“ 新社会 ” 可 以“ 亲不 认 ” 连 朋 友这 种 私 人 的社会 关 系都 六 , 没有 了 , 家都 是 同一组 织 “ 位 ” 大 单 中的“ 等” 平 的一 员 , 即所谓 “ 志 ” 同 。但 你 获得 那个 体 的 自 由、 等 、 平 独立 了 吗?没有 。这 恰恰 是走 向被奴
绍 日本 启 蒙 家福泽 谕 吉 的 学说 , 发挥 福泽 论 吉 “ 立 自尊 ” 思想 , “ 独 的 把 自尊 之 道 ” 归结 为 “ 自 爱 ”“ 、 自治 ” “ 、 自立 ” “ 、 自牧 ” “ 和 自任 ” 五件 事 ,
这 自然包 含 着个 人 主义 的 内涵 但 是 , 梁启 超 的思 想非 常 矛盾 复 杂 , 通过 日本启 蒙 思 想 家 他
李 : 一 种 意 见认 为 , 有 近代 、 四 , 根儿 五 压 就没 有启 蒙 , 以为 中国传 统早 已有 西方式 的个
个人主义对传统社会价值观的冲击
个人主义对传统社会价值观的冲击个人主义是指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和自由时追求自身独立和发展的一种思想倾向。
传统社会价值观则是传承与社会之中的固有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指代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及习俗。
个人主义与传统社会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个人主义对传统社会价值观所造成的影响。
一、消解崇拜权威与尊重传统传统社会价值观内部的一种固有观念是对权威的崇拜和对传统的尊重。
在过去的社会中,权威和传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社会秩序和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个人主义的兴起使得个体更加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
个人主义倾向迫使人们重新审视传统的权威和传统的规范,对权威产生质疑并追求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这些思潮的崛起使得个体在决策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性,进而削弱了传统权威和尊重传统的观念。
二、挑战社会等级和规范传统社会价值观往往强调社会等级和规范,标志着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
个人主义的兴起给予每个人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迫使人们重新审视旧的社会等级制度和规范。
在个人主义思潮的冲击下,社会等级和规范的重要性逐渐减弱,个体更加强调平等和个人发展的权利。
这种思潮使得个体在追求个人利益和发展时,对传统的社会等级和规范提出了挑战。
三、强调自由和个体权利个人主义的本质是对个体自由和个人权利的追求。
在传统社会中,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常常受到传统价值观的限制。
个人主义的兴起使得个体对于自由和个人权利的迫切需求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个人主义使得个体更加关注自身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并追求自己的幸福和满足。
这种重视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思潮对传统社会价值观构成了冲击,使得传统价值观的约束对个体的影响减弱。
四、引发价值观多元化和标准变革传统社会价值观是由一代代人口传承下来的,对于社会秩序和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个人主义的兴起导致了传统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和标准变革。
个人主义使得每个人都有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个体更加重视自身的需求和价值观。
当代中国哲学中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冲突与融合
当代中国哲学中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冲突与融合在中国,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哲学思想一直是文化价值观中的重要议题。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全球化的影响,这两种思想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呈现出了更加复杂的互动关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集体主义一直是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核心。
家庭、宗族、国家,这些集体概念在中国人的生活和思想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个人主义开始在中国社会中悄然兴起,特别是在年轻一代中,追求个性、自由和个人成就的倾向愈发明显。
这种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多元化的进程逐渐展开的。
在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生活和工作,这使得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开始发生变化。
他们开始追求个人的职业发展,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这种个人主义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产生了冲突。
然而,冲突并非不可调和。
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往往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融合、相互影响的。
许多中国人在追求个人发展的同时,依然重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他们试图在个人与集体之间找到平衡点。
这种平衡是一种文化的适应和创新,也是中国社会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进行的一种微妙的调整。
在当代中国哲学的探讨中,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冲突与融合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
它不仅关系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也关系到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
如何在尊重传统的同时接纳现代,如何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同时保障个人权利,这是当代中国哲学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而这种思考,无疑将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命运
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命运“个人主义”一词和“自由主义”、“形而上学”等词汇一样,由于领袖的误用而在中国长期造成误解和混乱。
近代以来,个人主义是由渴望国家进步、富强的志士仁人鼓吹;他们并没有片面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而是将其作为民族强盛的基础。
直到今天,认同个人主义的人仍然持这种态度。
个人主义是否十全十美,当然不是;个人主义是否需要其他价值平衡和补充,当然是。
但在它的价值得到肯定和实现之前,我们最好不要耽溺于虚幻的海市蜃楼而懒于迈出踏实的一步。
丹尼尔·沙拉汉︱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储智勇译︱26.00本书作者畅想了这么一种前景:中国文化中的一些要素可以为个人主义提供一种补充或替代,并创造出一种在未来服务于所有文化的均衡的世界观。
我担心这种设想可能对中国人产生致命的诱惑。
丹尼尔·沙拉汉的《个人主义的谱系》再一次激起我们思考个人主义在近代、现代和当代中国的遭遇:它为什么一直是命途多舛,受到的误解和攻讦远远多于理解与支持?个人主义的本意是什么,它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起正面还是负面作用?有相当长一个时期,在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思想里,“个人主义”干脆就等于“自私自利”,属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范畴;即使有人舍己利他、舍己为公,但若是表现出了个人的勇气、能力,没有把全部功劳归于上级和组织,也会得到“个人英雄主义”的恶名。
这种误用有深刻的根源,而最高政治领袖脱离原意的误用起的作用很大。
比如,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说此书“转弯抹角地提倡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且不谈这里面有打倒政敌的政治动机,这个说法的逻辑也很奇怪,谈个人道德修养的书,怎么就成了鼓吹“个人主义”呢,而个人为什么一定就是“资产阶级”呢?难道无产阶级是三个五个、八个十个打成一捆、连成一体地集体思维和行动的?其实,“个人主义”一词和“自由主义”、“形而上学”等词汇一样,由于领袖的误用而在中国长期造成误解和混乱。
意义的迷宫尽管本书封底的推荐语说:“本书采用谱系学的方法,借助跨学科尤其是心理学的视角,对西方思想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做了深入的描述和阐述。
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思想与女性解放
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思想与女性解放1. 引言1.1 五四运动背景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次爱国运动,其背景可以追溯到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前夕的一系列事件。
在那个时期,中国社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包括外国列强的侵略、封建统治的腐败以及国民经济的困境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中国人民对现状的不满和愤怒,也激发了他们的爱国情怀和民族意识。
五四运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爆发的,它起初是一场由学生发起的爱国运动,后来扩大为全国范围的群众性运动。
这场运动的爆发,不仅推动了中国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主思想的传播,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四运动的背景是中国社会问题积重难返的情况下,爆发的一次民族运动,其影响不仅局限于当时,也奠定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基础。
1.2 个人主义思想兴起五四时期,随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和民族意识的觉醒,个人主义思想在青年学生中兴起,成为五四运动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个人主义思想主张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由意志,强调个体在社会和政治领域中应该享有平等权利和自由。
这种思想的兴起反映了当时青年学生对封建传统和权威观念的质疑和反抗,同时也体现了他们对现代文明和民主制度的向往和追求。
在五四时期的背景下,个人主义思想被视为一种解放思想,激励着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变革和民主运动,推动着中国社会向现代化和民主化方向发展。
【200】2. 正文2.1 五四时期女性解放的背景五四时期女性解放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五四运动的兴起带动了整个社会的思想解放,人们开始反思传统观念对于女性的束缚和限制,呼唤女性应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西方的先进文化和思想的传入也对中国社会的现状造成了冲击,女权主义思潮在这种背景下迅速兴起。
五四时期社会政治动荡,社会变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女性解放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女性参与五四运动在五四运动中,女性的参与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五四运动本身涉及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而女性的参与则为这场运动增添了更多的活力和力量。
人生观东西方对待生死和命运的态度差异
人生观东西方对待生死和命运的态度差异人生观:东西方对待生死和命运的态度差异人生,是一段充满挑战和未知的旅程。
无论身处东方还是西方,人们对待生死和命运的态度都受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东西方在人生观上对待生死和命运的态度差异,并分析其背后的文化因素。
一、生死观差异东方文化中的生死观强调生命的无常和轮回。
在佛教和道教的影响下,东方人往往将死亡视为生命的延续,追求超脱轮回的解脱,融入自然的宇宙循环。
东方哲学中的“无我”思想,使得个人对生死的态度较为淡漠,追求心灵的平静和思想的超越。
相比之下,西方文化更强调个人主义和对生命的珍视。
基督教信仰中的“天堂与地狱”概念,使得西方人更加重视今生对来世的影响,追求灵魂的永远救赎。
西方人追求个人的幸福和自由,对死亡的恐惧更加强烈,常常将生命看作是一个宝贵的礼物,珍惜每一刻与亲人、朋友相聚的时光。
二、命运观差异东方文化中的命运观注重宿命和缘起。
在儒家的影响下,东方人常常相信命运已经注定,个人应顺从于命运的安排,融入社会的等级体系。
东方人对于命运的态度更加承受,往往追求安定和稳定,重视个体在社会整体中的角色与责任。
与之不同,西方文化中的命运观更加强调个人的选择和自由意志。
西方人相信每个人都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追求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和改变。
西方强调个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思考,注重个人努力和奋斗,相信通过个人努力可以改变命运的走向。
三、文化背景与态度差异这种东西方对生死和命运态度的差异,部分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
东方文化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包容了对生死和命运的超脱思考。
而西方文化则更多地注重个人的价值和自由,追求权利和平等。
此外,东西方在历史、政治和经济发展上的差异也对生死和命运的态度产生了影响。
东方文化中的集体主义和等级体系,使得个人更多地在群体中扮演角色并接受社会的期许和压力。
而西方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和自由市场经济,赋予了个体更多的权利和选择空间,人们更加追求个人的幸福和自由。
大我的消解——现代中国个人主义思潮的变迁
大我的消解——现代中国个人主义思潮的变迁许纪霖现代性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个人的兴起与个人主义的出现。
改革开放30年来,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毛泽东时代的集体主义精神与集体主义社会全面解体,自我意识、个人权利的观念空前高涨,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已经来临。
不过,在当代中国的个人主义之中,占主流的似乎不是我们所期望的那种具有道德自主性的、权利与责任平衡的individualism,而是一种中国传统意义上杨朱式的唯我主义(Egoism)。
这种唯我式的个人主义,以自我为中心,以物欲为目标,放弃公共责任,是一种自利性的人生观念和人生态度。
关于这种唯我式的个人主义,阎云翔在他的研究著作《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之中有非常精彩的分析。
他通过对黑龙江一个村庄的人类学研究,将世俗社会中涌现出来的个人,称之为“自我中心的无公德的个人”。
1 我在《世俗时代的中国人精神生活》一文之中,也对这种唯我式的个人主义,特别是与近30年来社会世俗化变迁之间的关系,作了初步的讨论。
2作为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本文的重点不是讨论这种唯我式的个人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
而是通过思想史的途径,探讨这种唯我式的个人主义如何从中国思想史中演变而来?古代中国留下了什么样的思想传统?在晚清和五四近代的个人主义如何发酵,并为唯我式个人的出现提供了历史契机?本文的基本观点是:无论在古代还是近代中国,都有一种小我与大我的二元观念,在中国思想史中,虽然大我的内涵多有变迁,但一直将小我(个人)的价值放在大我的意义框架之中加以理解。
不过,从近代到当代,随着大我的嬗变、异化和逐步解体,最终小我(个人)失去了大我的规约,变异为唯我式的个人主义。
一,古代中国有关个人的思想传统中国古代并非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而是儒家传统所主导的社群主义社会。
中国古代的社群主义,是一种伦理本位的关系主义。
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指出:中国文化既不是个人本位,也非群体本位,而是将重点放在人际关系上,以伦理或关系为本位。
国家与人民命运紧紧相连
国家与人民命运紧紧相连国家与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这是中国人民长期以来的共识。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始终被认为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
国家的命运决定了人民的命运,而人民的命运也决定了国家的命运。
这种紧密的联系体现了中国人民对国家的热爱和对命运的深切关注。
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国家,几千年来,中国人民一直以国家的利益为己任,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中国人民始终坚守着对国家的忠诚和对命运的关注。
他们为国家的繁荣而努力工作,为国家的安宁而奋斗,为国家的荣誉而自豪。
中国人民对国家的命运有着深切的关注,这源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
中国人民相信,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和未来。
一个强大的国家意味着人民的幸福和安定,而一个繁荣的国家则需要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奉献。
因此,中国人民始终将国家的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将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
国家与人民命运紧紧相连的观念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以国家的利益为重,不断努力推动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他们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正是因为中国人民始终将国家的命运与自己的命运紧密相连,中国才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发展成就。
然而,国家与人民命运紧密相连的观念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潮逐渐抬头,一些人开始将个人的利益置于国家的利益之上,忽视了国家与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的关系。
这种思潮的抬头,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国家与人民命运紧密相连的观念的宣传和教育。
我们要让每个人都深刻认识到,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和未来,只有国家繁荣了,人民才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们要弘扬中国人民对国家的热爱和对命运的关注,让每个人都能够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个人主义在中国的沉浮
刘再复(以下简称刘):我们在中国具体的语境中讲主体性,自然更多地强调个体主体性,这就不能不涉及个人,涉及到在中国非常敏感的、遭到批判几十年的个人主义,也涉及到“五四”所张扬的个人主义问题。
我读了批判主体论的文章,许多文章也是指责讲主体性就是个人主义,我们不妨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李泽厚(以下简称李):个人主义这个概念来自西方。
中国古代有没有西方那种个人主义,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我认为在中国的传统里,是缺少个人主义的。
法家、墨家都反对个人主义所指涉的那些内涵。
道家有些中国式的个人主义,这是逃避现实、藏匿自我的个人主义,而不是参与社会的个人主义。
儒家讲积极参与现实,有点个人进取的意思,但不能算是个人主义,儒家关于人的观念倒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比较接近。
刘:道家式的个人主义,不是西方式的个人主义。
道家与其说是个人主义,还不如说是享乐主义更确切一些。
它是一种享受自然与追求个人情趣的享乐主义。
儒家所设计的人与社会中,个人就很微弱了。
五四所以会把矛头指向儒家,就因为儒家观念对个人的发展确实起了遏制、束缚,甚至摧残的作用。
五四的启蒙,很重要的一点,是启个人之蒙,启个体主体性之蒙。
而导致中国人在个人权利、个人尊严、个人生命价值处于蒙昧状态,儒家要负很大的责任。
李:有一种意见认为,近代、五四,压根儿就没有启蒙,以为中国传统早已有西方式的个人主义,这不符合事实。
不用说五四,就是五四之前,康有为的《大同书》里所讲的个人自由,也不同于传统,他的观念受近代西方的影响很明显。
刘:康有为的“求乐免苦”观念,就是西方个人主义“幸福论”,梁启超的“知有爱他的利己”,就是西方“合理的利己主义”,这与儒家的“克己”、“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以及“存天理,灭人欲”大不相同。
一个生活在“克己”、“毋我”的世界里,听到“合理的利己主义”之声,自然是启蒙之声。
五四运动就更明显了。
五四运动的启蒙作用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要告诉人们:个人是独立的存在,独立的自我最有力量。
80年代人道主义思潮“个人”观念之辨析
80年代人道主义思潮“个人”观念之辨析【摘要】80年代是人道主义思潮兴起的时期,其中“个人”观念被提出并得到广泛关注。
这种观念强调每个个体的重要性和价值,对于推动人道主义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团体关系中,个人主义也可能导致一些负面影响。
“个人”观念也受到了一定的质疑和挑战。
无论如何,“个人”观念在人道主义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可以启发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同理心,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应用和反思“个人”观念,以更好地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80年代、人道主义思潮、个人观念、团体关系、质疑、重要性、应用与反思1. 引言1.1 背景介绍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充满变革和思想碰撞的时代。
在当时,全球范围内人道主义思潮兴起,强调关注人类的尊严和价值,秉持着对人类困境的关切和真挚的关爱。
在这个背景下,个人主义逐渐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80年代是一个斗争与和解交织的年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开始思考个人在人道主义中的地位和价值,探讨“个人”观念对于社会关系、团体合作以及人类命运的重要性和意义。
这一时期,个人主义之风吹拂全球,引领着人们重新审视自我、他人和社会的关系,尤其在团体关系中展现出独特的价值观和影响力。
在80年代人道主义思潮的浪潮中,“个人”观念被推崇为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其影响力和意义不容忽视。
2. 正文2.1 80年代人道主义思潮的兴起80年代是一个社会变革的时代,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反思传统的价值观念,并提出了一些新的思潮。
人道主义思潮在80年代开始兴起,成为当时社会的热门话题之一。
在80年代,社会发展迅速,科技进步带来了许多新的机会和挑战。
与此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人类面临着许多全球性的问题,如贫困、战争、环境破坏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反思个人与整个社会的关系,以及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作用。
人道主义思潮在80年代兴起的背景下,强调了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和互助精神。
个人主义对社会的影响
个人主义对社会的影响个人主义这个词啊,听起来好像就只跟个人有关,但其实它对社会的影响可真是个大话题呢。
一、个人主义在某些方面的积极影响。
1. 激发个人潜力。
咱就说啊,个人主义有时候能让一个人特别有冲劲。
就像那些创业者,心里想着“我就要做出一番大事业,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这种个人主义的想法就像是小宇宙爆发一样,让他们努力挖掘自己的潜力。
比如说埃隆·马斯克,他就特别有自己的想法,想要改变汽车行业,想要探索太空。
他的这种个人主义,不是那种自私自利的,而是对自己的梦想有着超强的执着。
他就不断地去学习、去尝试新东西,最后特斯拉汽车满大街跑,SpaceX也把火箭送上天了。
他的这种个人主义激发了他巨大的潜力,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新的科技成果,像电动汽车的普及对环保就有很大的好处,太空探索也让人类对宇宙有了更多的认识。
2. 促进多元文化的发展。
个人主义还能让社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想法和喜好,当大家都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时候,就像开了一个超级大的文化派对。
你看现在的时尚界,有的人就喜欢那种超级夸张的打扮,有的人就喜欢简约风。
这些不同的风格都是因为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审美来,不想被别人的想法束缚住。
这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时尚潮流,从街头文化到高级定制,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粉丝。
而且在艺术领域也是这样,画家们画出自己心中的世界,音乐家演奏出自己独特的旋律。
这种个人主义的表达让文化变得多元起来,不同的文化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整个社会就像一个大熔炉,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二、个人主义带来的消极影响。
1. 破坏人际关系。
但是呢,个人主义要是过了头,那可就麻烦了。
它可能会破坏人际关系。
比如说在一个团队里,如果有个人特别个人主义,总是想着自己出风头,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这个团队肯定会出问题。
就像在学校做小组作业的时候,有个同学就只想自己做自己的,不愿意跟大家合作,还觉得别人做的都不好。
这样的话,小组的氛围就变得很糟糕,大家心里都不舒服。
中国传统中个人主义的缺失
中国传统中个人主义的缺失中国强调上尊下卑的传统文化中不会产生个人主义——无“私”焉有“公”——东西方对人的生命的态度——制度与国民性——个人主义在中国个人主义对中国传统文化来说完全是陌生的。
个人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和政治原则,需要在一个完整的价值系统和体制机构中才能发挥作用,而中国社会的三大基本结构——高度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绝对君主制和宗法制,都从本质上和个人主义水火不相容。
从文化上讲,个人主义的思想基础在中国也极不发展。
中国人不重视个人的判断,更习惯于统一的群体的思想,总是把“别人怎么说”看得比“自己怎么想”重要得多。
中国政府历来统管思想,中国文化中也没有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的学说,没有民众参政的传统,大部分人也不认为自己有这个权利。
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也只是到了需要百姓出力牺牲的时候才用得上。
况且,什么时候说过“匹夫有权”呢?没有权的人又谈得上什么责任呢?在西方,个人的渺小是对上帝而言。
在中国,个人的渺小是对整个等级制而言。
中国人习惯于一个等级化的社会,等级化的人际关系,一个个很清楚自己的位置。
从小长大,受到的教育和训练总是听话、服从、迎合,说到底,忠孝所要求的就是无条件听话。
在他们的政治思想中,“自由”是个陌生的概念。
因此,当托克维尔和爱默生开始在担心民主政治中日益强大的多数人专制时,在中国,少数人专制仍然天经地义,人民也极少有去怀疑这种制度的。
中国文化中并非没有个人主义的成分,但它们与现代个人主义显然不能混为一谈。
很难说这些个人主义的成分或色彩是否会朝着个入主义的方向发展,但起码中国的文化背景没有允许这一变迁的发生。
中国悠久的历史早已证明,中国不是个人主义的合适土壤。
这里,我们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几种主要学说进行一次扫描,看看它们关于自我的概念和个人主义有什么相关。
儒家关于自我的概念主要和自我修养联系在一起,对自我的意识集中表现在重视个人气节、人格和责任。
君子要有真正的勇气来抵制名利诱惑,权势威逼。
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困境——兼评毛泽东对近世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影响
作者: 吴敏
作者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副研究员北京100732
出版物刊名: 重庆社会科学
页码: 40-43页
主题词: 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 毛泽东 社会伦理道德
摘要:自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来,个人主义作为泊来的思潮备受争议,直到今天,对个人主义的评价仍然莫衷一是。
本文回顾了个人主义产生的物质和思想根源,着重分析了个人主义在中国近代历史上陷入困境的内在因素,不同意把中国革命所开启的从个人主义向集体主义的转向视为传统的简单回归,肯定了毛泽东所探索的普遍集体主义对中国近世精神世界的积极影响,同时也分析了其中传统集体主义的遗迹和局限。
个人主义与中国的现代化
个人主义与中国的现代化
陈舟望
【期刊名称】《新东方》
【年(卷),期】1999(000)002
【摘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个人主义是以“私”的观念为核心的个人主义。
中国传统社会落后的根源不是制度形式的落后,而是政治文化上的个人主义的落后,使得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现代功能无法发挥出来。
本文认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取决于能否把个人们值的实现与“公”的观念相结合,而实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对传统个人主义加以改造。
塑造道德主体。
【总页数】5页(P33-37)
【作者】陈舟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2-06
【相关文献】
1.在当今中国为合理个人主义正名并无可能——与黄显中同志《个人主义与市民社会》一文商榷 [J], 黄明理
2.清末刑律现代化:从家族主义到个人主义 [J], 康骁;
3.差序格局逻辑下西方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嬗变\r——基于中国文化二重性视角的分析 [J], 沈玉梅
4.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从可口可乐的中国本土化广告看当代中国文化价值
观 [J], 史楠;刘念
5.个人主义:从西方到中国——以毛泽东所反对的个人主义为例 [J], 王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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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命运“个人主义”一词和“自由主义”、“形而上学”等词汇一样,由于领袖的误用而在中国长期造成误解和混乱。
近代以来,个人主义是由渴望国家进步、富强的志士仁人鼓吹;他们并没有片面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而是将其作为民族强盛的基础。
直到今天,认同个人主义的人仍然持这种态度。
个人主义是否十全十美,当然不是;个人主义是否需要其他价值平衡和补充,当然是。
但在它的价值得到肯定和实现之前,我们最好不要耽溺于虚幻的海市蜃楼而懒于迈出踏实的一步。
丹尼尔·沙拉汉︱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储智勇译︱26.00本书作者畅想了这么一种前景:中国文化中的一些要素可以为个人主义提供一种补充或替代,并创造出一种在未来服务于所有文化的均衡的世界观。
我担心这种设想可能对中国人产生致命的诱惑。
丹尼尔·沙拉汉的《个人主义的谱系》再一次激起我们思考个人主义在近代、现代和当代中国的遭遇:它为什么一直是命途多舛,受到的误解和攻讦远远多于理解与支持?个人主义的本意是什么,它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起正面还是负面作用?有相当长一个时期,在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思想里,“个人主义”干脆就等于“自私自利”,属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范畴;即使有人舍己利他、舍己为公,但若是表现出了个人的勇气、能力,没有把全部功劳归于上级和组织,也会得到“个人英雄主义”的恶名。
这种误用有深刻的根源,而最高政治领袖脱离原意的误用起的作用很大。
比如,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说此书“转弯抹角地提倡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且不谈这里面有打倒政敌的政治动机,这个说法的逻辑也很奇怪,谈个人道德修养的书,怎么就成了鼓吹“个人主义”呢,而个人为什么一定就是“资产阶级”呢?难道无产阶级是三个五个、八个十个打成一捆、连成一体地集体思维和行动的?其实,“个人主义”一词和“自由主义”、“形而上学”等词汇一样,由于领袖的误用而在中国长期造成误解和混乱。
意义的迷宫尽管本书封底的推荐语说:“本书采用谱系学的方法,借助跨学科尤其是心理学的视角,对西方思想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做了深入的描述和阐述。
”但读完此书后,我们很难对作者独特的研究方法有深刻印象。
谱系学的方法是什么,作者没有明确说明,阅读过程中也很难看出。
读者看到的,还是一般按历史顺序的叙述:从古代到基督教时期,再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到宗教改革。
至于心理学视角,除了大量引证以心理方法探讨哲学问题尤其是人的自我问题的存在主义哲学家弗洛姆的话,以及心理学家杰恩斯的话之外,我们也看不到什么独特的心理学方法。
本书的特点是喜欢发明一些新概念、新术语,至于这些概念和术语有没有具体内容,借助于它们能否解释缺了它们就不能解释的现象和问题,则是另一回事。
比如,作者在托马斯·库恩的意义上使用“研究模式”这个术语,说当代关于个人主义研究有两种模式,一种以卢克斯的《个人主义》等作品为代表,另一种模式以马克思主义、后现代主义为代表,但我们看到的,与其说是鲜明对立的两种不同的研究模式,不如说仅仅是持不同立场,或为不同目的写作的人发表的不同观点。
这种概念、术语的空洞性也表现在作者制造了一连串生硬的术语,例如“模拟-我”(analog-I)、“模拟自我”(the analog self)、“模拟自我的模拟”(the analog of the analog self)等等,它们除了使读者阅读倍感艰难之外,起不了别的作用。
本书的另一突出特点是论述的依附性。
其实,不论是谱系学方法,还是心理学视角,都需要对历史上与个人主义有关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现象重新挖掘或重新阐释,但此书基本上是依靠引证前人的相关论述,大量转述之后稍微发一点议论,这种缺少第一手材料的第二手方式,是注定不会有新颖性的。
所以,作者宣称,本书立论是基于这个观点:“个人主义是为了回应一种普遍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技术”,这显示了双重缺陷,第一,这是一种毫无新颖性,人们耳熟能详的观点;第二,它的实用主义、工具主义的色彩预示了其解释力的狭隘和局限。
本书在新颖性方面唯一一次认真努力是企图引入中国传统中“报”这个概念来顶替个人主义,但作者花费的三千来字显然没有下足工夫,既无法弄清“报”的准确含义,也无法考证这个概念在中国思想文化中的地位。
人们满可以问:为什么是“报”,而不是更重要的“仁”,或者“理”?作者在书中说,“个人主义”这个术语打开了一个意义的迷宫,回溯历史,尤其是它在中国的命运,这个评论有中肯的一面,但令人感到扑朔迷离的东西,也是本书制造的。
个人主义在近现代中国虽然从二十世纪后半叶起,个人主义被搞得名声很臭,但当它刚从西方引入中国时,其形象和作用是相当正面的,其实人们原本有理由指望它始终是正面的,在现代化进程中起除旧布新的作用。
中国自鸦片战争起惨遭列强入侵和欺侮,志士仁人从西方寻求救国自强的药方,经历了从器物到典章制度再到思想文化层面的过程。
对西学了解最深、引介最力的严复在《天演论》《原富》等译述性著作中鼓吹,西方国家的富强源于其国民个人的活力和能力,以及其文化中鼓励个人奋进、个人表现的因素,这与中国传统提倡隐忍退让,压抑自我,强使个人拘束于宗法家族之内形成鲜明对比。
他认可西方那种以“文明利己”精神为核心的个人主义,批判中国传统只讲“仁义”而不讲“利”,认为只有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才能促进个人能力的发挥。
他进而主张,只有在自由、平等、民主的制度环境中,才能实现上述一切。
在“五四”运动的前夕,陈独秀发表文章,赞扬西方文明中的个人主义精神,“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
”他批判东方的家族宗法制度,列举其四大恶果:一、损害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二、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三、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四、养成依赖性,摧残个人之生产力。
中国要想进步,必须以个人本位主义取代家族本位主义。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提倡一种以“易卜生主义”为名的,以个性解放为核心内容的个人主义。
他赞成易卜生提出的“首先救出自己”的口号,他认为,社会是个人组成的,在黑暗不公的社会,多救出一个人便是多备下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所以易卜生说得对:“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妙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胡适强调,个人自由和个人责任缺一不可:“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行所为都负责任。
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决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近代以来,个人主义是由渴望国家进步、富强的志士仁人鼓吹;他们并没有片面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而是将其作为民族强盛的基础。
直到今天,认同个人主义的人仍然持这种态度。
当代的争论在上世纪中期,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引起的思想文化氛围的变化,个人主义这个观念蒙着“个体主义”的面纱羞羞答答出现于中国读书界。
刘军宁于1996年发表书评“毋忘我”,引起热烈讨论和强烈共鸣。
“我”的重新登场以及相伴而来的对于个人权利、利益的肯定,引起一些自称要捍卫“社会主义遗产”而实则迷恋过去“左”的一套的人的不快和警惕。
对立出现了,但论战是披着厚重的学术外衣隐晦曲折地进行的。
有人认为,伸张个人权利是自由主义的特点,而他们根据自己对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界中关于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论争的一知半解,以为自由主义遇到了社群主义的“挑战”、正处于“困境”和“危机”中,于是,他们的论战策略以大谈社群主义对于自由主义占上风的形式出现。
比如,一位学者以其一贯的晦涩语言断言:“当代自由主义没有能力在一个同质化和异质化相互交织的世界里提供普遍主义的权利理论”,“当代自由主义刚刚还沉浸在‘历史终结论’的兴奋之中,却迅速地感觉到了较之以往更为深刻和严重的危机。
”对个人主义的否定往往流于一种不加辨析的老生常谈,批评个人主义只强调人的个体性、分立性,忽视人的社会性、整体性,“原子式的个人”成了一些人不假思索地攻击个人主义的标签。
同一位学者说:“如果一个人真正地坚持个人的权利,并承认这种权利的社会性,他就应该抛弃那种原子论的个人概念,从而必然具有社会主义倾向。
”这是在个人主义问题上混淆了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观。
经常被当作社群主义代表人物而引证的查尔斯·泰勒指出,在争论中两类完全不同的问题很容易混淆,一类是本体论问题,讲什么是社会构成的基本要素,用方法论的术语说就是,你把什么当作说明社会生活的逻辑顺序中最初的出发点,在这方面,原子论和整体论争论了好几百年,原子论常常指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另一类是倡导什么价值的问题,关系到道德立场和政策。
采取某种本体论——方法论立场并不等于倡导某种生活价值观,社会本体论的原子论并不等于生活价值中的个人主义,不管你是否认为社会是由原子式个人组成,你还必须在要不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要自由社会作决定。
社群主义本身的发展也没有为用整体利益压倒个人权利的企图提供资源。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一批社群主义者发表宣言,其中说:“社群主义者并不一味说社群好,也不认为任何一类价值仅仅因为发端于社群就是好的。
确实,某些社群(比如新纳粹)可能会培育应受谴责的价值。
社群主义者认为社群的价值必须由外在的、普遍有效的标准,必须基于人类共同的经验来判断……社群主义的基本主张是在个人和群体之间,在权利和责任之间,在国家宪法、市场和市民社会之间寻求平衡,这是持久的事业。
不过,由于这种寻求是在历史之中,在变化的社会条件中进行,评价什么是恰当的道德立场也将随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不同。
如果我们是在今天的中国,我们会为更多的个人权利而作强有力的证明;而在当代美国,我们强调个人的和社会的责任。
”超越与综合是否可能?《个人主义的谱系》的作者表现出了一定的清醒和现实感,他在专为中文本写的序言中说,“严格说来,中国处于本书所描述的许多观念传统之外”,所以,虽然本书的结论是“个人主义已经寿终正寝”,但他在本书中试图表明:“其他非西方文化还没有看到作为它们的哲学和意识形态构成之主要内容的个人主义的发展:至少在这样一些情形中,个人主义也许仍然大有可为。
而中国无疑就处于这种情形当中。
”这是负责任的态度,这使人想起,《走向后现代主义》一书的编者佛克马在此书的中文版序中说,后现代话语具有明确的地理与社会限制,与后现代相联系的生活状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存在,不能设想在中国出现对于后现代主义的赞同性接受。
但是,作者看来并不甘心于只是得到这样的结论,他畅想了这么一种前景:中国文化中的一些要素可以为个人主义提供一种补充或替代,并创造出一种在未来服务于所有文化的均衡的世界观。
他指的是,由美籍华裔人类学家许烺光提倡的,含有互惠和慷慨意味的“报”这个概念可能产生一种综合的、均衡的,比个人主义高级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