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6号2008年7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农业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农业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交给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将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交给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四)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五)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单位编制增加请示
单位编制增加请示尊敬的领导:我单位拟向上级申请单位编制增加,请予审批。
近年来,我单位业务扩张迅速,组织结构调整,人员配备和编制逐渐不足。
现有的编制已经无法满足我们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单位人手配置的合理性,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我们经过全面细致的人员调查和业务分析,依据实际需要及编制制度,决定申请增加编制。
我们对于所申请的编制数量、级别、工种等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考虑和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和科学论证,对于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结构等方面都进行了适当优化和调整。
我们同时也意识到,在机构编制申请过程中必须强调团结协作、合理配备、合理分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标准进行组织和管理。
申请增加单位编制,对于我们单位的持续发展和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这是一项在人员、预算、业务等方面同时考虑的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充分论证、科学规划、严格执行。
在此,我们特向您提出申请,请您批准并参考以下具体情况:1. 编制增加的原因及必要性a. 近两年来,我们单位的主营业务已经快速扩展,并且规模不断扩大。
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适当增加相关人员数量,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业务的顺利进行。
b. 编制增加扩大了工作队伍,人员更加合理配置,能够有效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同时,能够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配合管理团队,为单位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 编制增加数量及工种a. 本次提交单位编制增加申请,需要增加正式编制30个,其中管理部门(含职能部门)16个;综合保障部门(含后勤保障部门)13个;其他专技部门1个。
b. 所增加编制人员涉及职位、职级、工种等,具体如下:管理部门1名副科,6名科员,5名办事员,4名车间干事;综合保障部门1名副科,5名科员,6名办事员,1名车间干事,其他专技部门1名高级技师。
3. 编制增加预算及资金来源a. 本次申请增加单位编制所需预算合计为240万元。
机构编制申请书格式模板
机构编制申请书格式模板尊敬的XX单位领导:您好!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向贵单位申请调整机构编制。
为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申请书。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3.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5.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申请编制调整原因1. 现有编制及人员情况:(1)编制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2)现有在编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3)现有空缺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2. 调整编制的必要性:(1)业务发展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机构职能变化:____________________(3)优化资源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3. 调整编制的具体方案:(1)增加编制数:____________________(2)调整编制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3)人员补充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三、编制调整后的预期效果1. 提高工作效率:____________________2. 优化人员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3. 促进业务发展:____________________4. 增强单位实力:____________________四、申请单位承诺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编制调整。
2. 确保新增编制用于实际工作需求,不得擅自扩大编制规模。
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充分发挥编制效益。
4. 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编制调整情况。
五、申请单位意见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恳请贵单位审批我单位的编制调整申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22•【字号】渝农发[2009]247号•【施行日期】2009.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渝农发〔2009〕247号)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主管部门:《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已在征求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健全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网络,建设高素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村市场与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执法职责为核心,以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创新体制为重点,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为保障,以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实行农业领域大部门体制为契机,坚持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检验检测与行政处罚相对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集中内部行政处罚权。
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请示
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请示尊敬的领导:根据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向您请示如下:一、问题分析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兽药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存在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存在一些不足,如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机构职责重叠、执法标准不一等,导致执法效果不理想。
二、改革目标为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我们提出了以下改革目标:1.明晰执法主体: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确定为农业部门,强化其领导地位和责任。
2.优化执法机构: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构,提高综合执法的效率。
3.统一执法标准:建立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4.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确保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三、改革措施为实现上述改革目标,我们拟定了以下改革措施:1.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和职责。
2.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协调机构,由农业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3.研究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明确执法的具体权限、程序和标准。
4.加大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预期效果通过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们预期将取得以下效果:1.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农药、兽药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2.减少农业环境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对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的监管。
3.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公正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请领导批准以上请示,指导并支持我们开展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
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改革任务的落实与推进。
谢谢!。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02
•【字号】峨边农〔2013〕32号
•【施行日期】2013.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
峨边农〔2013〕32号
各站、股、室: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峨边编发[2010]16号),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承担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农资质量事故纠纷调处工作。
二、分管领导:局长宋飞鸿
三、组成人员:由洛子曲意任队长,许强任副队长,成员包括肖虹等。
2013年7月2日。
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范文3篇
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范文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范文精选3篇〔一〕尊敬的xxx领导:我作为xxx部门的一名干部,感到非常荣幸可以为单位的开展和建立奉献自己的力量。
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因为人员编制的限制,我们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因此,我特此向您提出申请,希望可以增加我们部门的人员编制。
我们部门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采购、安保等工作。
目前,我们部门的人员编制已经非常紧张,很难满足业务需要。
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们单位的业务量不断增加,工作强度和复杂度也日渐增加,而人手却匮乏。
这些都给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带来了很大困难。
为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屡次商议,认为应该增加人员编制,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工作需求。
详细地说,我们建议增加人事、财务和安保等三个岗位的编制数,让部门人力资更加充足。
通过这样的措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进步部门的工作效率,进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才能。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新人员的降临不仅仅是人员编制问题,还涉及到招聘、培训、安排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我们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新人员的招聘和安排培训。
另外,我们也会积极配合单位的招聘和开展方案,尽可能地招聘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单位的长远开展打好根底。
最后,我代表xxx部门的所有员工恳求您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相信,随着您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和高效。
假如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和我们联络,我们会很乐意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和回复。
谢谢您的关注!敬礼!xxx20__年xx月xx日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范文精选3篇〔二〕尊敬的领导:我是贵单位的一名普通员工,非常荣幸地得知贵单位近期将颁发奖金的消息,我非常感谢领导和公司对员工的认可和奖励。
在此,我想向您申请奖金,表达我对公司的忠诚和对将来工作的承诺。
首先,我想表达我的工作热情和努力。
作为一名销售人员,我一直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积极的工作态度面对每一个工作日。
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请示
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请示尊敬的XXX领导:我是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名队员,现就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请示向您汇报。
请示原因如下:一、保留的必要性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我国农牧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监督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农牧业市场秩序、保障农牧业质量安全等重要职责。
当前,我国农牧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于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保障农牧业市场秩序:农牧业市场秩序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可以加强对农牧业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农牧业市场的正常秩序。
2.维护农牧业质量安全:农牧业质量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形象的重要问题。
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可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控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牧业是我国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可以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保留的工作内容1.监督执法: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可以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制定执法标准和规范,检查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使用、农药农化品使用等情况,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2.信息发布: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可以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农民群众发布农牧业政策、知识和安全警示,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合理养殖。
3.协作配合:保留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与农业、畜牧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牧业发展中的难题和问题。
三、保留的建议措施1.制定相关政策: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有关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政策,明确其职责和权力,为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6.25•【文号】国办发[1998]88号•【施行日期】1998.06.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5日国办发〔199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农业部。
农业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将出入境口岸动植物检疫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将农机制造方面的政府职能,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将草原野生动物保护的职能,交给国家林业局。
4.将村镇建设规划的职能,交给建设部。
5.将农村环境保护的职能,交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强化的职能。
1.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2.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三)转变的职能。
1.有关进出口工作的职能,调整为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的建议。
2.有关价格及信贷的职能,调整为研究提出的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职能,调整为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资料的年度和中长期供求情况和品种信息。
(四)交给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的工作。
农业局执法申请书范文模板
标题:农业局执法申请书
致:[具体执法部门名称]
关于对[具体案件名称]进行执法检查的申请
尊敬的执法人员:
我代表[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向贵局提出对[具体案件名称]进行执法检查的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案件背景
[案件背景介绍,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主体、违法行为等]
二、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行为应当由农业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为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请求贵局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三、申请内容
1. 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 对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3. 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查封,确保证据不受损害;
4. 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维护农业市场经济秩序;
5. 对案件进行公开处理,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四、申请理由
1. 涉案行为违反了农业法律法规,损害了农民合法权益,影响了农业市场经济秩序;
2. 执法检查是依法行政的体现,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 执法检查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确保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4. 执法检查有助于对社会公众进行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五、申请时间
为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恳请贵局在收到申请后[具体时间]内组织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执法检查。
六、联系方式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附件:[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等]。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依照《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马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需对我单位新增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
特制定我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充分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稳妥地完成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1、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岗位设置情况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区农业畜牧执法和农畜产品检测机构的通知》,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5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三类岗位比例为3:1: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总数3个,其中:八级岗1个,九级岗2个。
1、单位领导岗位八级1个,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2、其他管理岗位九级2个,均为办公室科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岗1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0%。
其中,技术工二级岗1个。
一、二、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的100%。
四、岗位职责各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主管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法队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整顿并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依法开展涉农案件的查处;负责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负责“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的实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势服务;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等。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的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负责农药、化肥、种子的广告审批工程工作;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种的种子、农药、农膜、肥料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承办农业生产过程中违法案件的查处,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117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117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2016年7月11日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梧办发〔2016〕26号)精神,重新组建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一、职能转变(一)将原市农业局管理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相当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原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广西渔船检验局梧州检验处)的机构和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二)将原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禽屠宰执法支队)的机构和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划入新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不再保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禽屠宰执法支队)。
(三)将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管理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相当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划入新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协调本系统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制定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农资打假等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
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情况汇报
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情况汇报(2019年12月11日)枣庄市农业农村局近年来,在省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指导下,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农业执法能力建设作为服务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不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情况(一)稳步推进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编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编制部门对农业执法机构建设的理解支持。
一是推动农业系统执法机构“小综合”。
2013年11月,根据《关于调整市农业局机关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枣编发〔2013〕52号),原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负责查处全市农业违法案件,依法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经营监管。
其他执法工作仍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相关下属事业单位执行。
二是推动农业、畜牧、兽医执法机构“大综合”。
2015年9月,根据《关于整合设立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枣编发〔2015〕43号),原市农业局整合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市畜牧局、市农机局执法机构,成立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局所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集中行使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承担的行政处罚权,核定事业编制15名,所需编制从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及市农机局调剂。
配备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设置稽查一大队、稽查二大队、稽查三大队,综合法制科、举报受理中心等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其中稽查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分别由市农业局管理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兽医局管理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机局管理的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设置而成,大队长分别由新设置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兼任,三个稽查大队业务由原市农业局统一管理。
2016年12月14日,召开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会议,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褚瑞云和市政府副市长霍媛媛出席会议,并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揭牌,标志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挂牌成立。
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市机构编制会:
根据《关于调整市部分事业单位及领导级别配备等问题的通知》(儋编办[2009]41号)精神,现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六定”方案事宜上报如下:
一、单位名称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隶属关系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工作会。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市农业工作会委托,依法行使全市农业、水行政处罚权和水行政许可权。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及农业与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农作物与林木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基本农田保护、天然橡胶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文监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年初组建以来,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全过程,在内设机构和党组织尚未完全组建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统分结合,密切协同联动,迅速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原5个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遇到的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支队全体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攻坚克难,保障了支队组建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高效运转。
同时,也发现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是人员思想有待进一步统一。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综合执法将面临队伍、职能的磨合期。
由于原五家单位的执法类别不同,相互沟通交流机会不多,整合后队伍重新搭配,人员思想容易产生波动,导致执法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队伍的凝聚力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机构整合势必会带来岗位调整,许多同志工作岗位将发生变动。
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大、专业性较强,适用的法律法规繁多,如果跨专业进行调整,则对履行“新职责”、开展“新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能力缺失,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提升。
三是责任担当有待进一步压实。
支队组建以来,坚持以“执法护农、执法强农、执法兴农”为抓手,聚集主责主业,定位“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但是新的党组织尚未成立,党员组织生活仍在原党组织架构下开展,局限性较大,目标定位与新组织的要求存在差距,主体担当作为的责任压得不够实。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凝心聚力,统一认识定规矩一是通过政治学习提升三力。
支队认真组织班子进行政治学习,首先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上率下,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关于各单位报送机构编制请示有关事项的要求
关于各单位报送机构编制请示有关事项的要求关于各单位报送机构编制请示有关事项的要求一、形式要求(一)请示一式两份,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主送单位为“区编委”,须有发送文号、签发人,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附区编委最近三年下发的有关本单位的机构编制文件,提供与拟申请事项有关的区编委历史文件,并在请示中载明调整情况;(三)附分管区领导的批示;(四)若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为依据的,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五)来文单位可先了解市、其它各区与请示事项有关的机构编制情况,并附市、其它各区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
二、内容要求申请事项须逐项列明,并详细说明理由。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具体要求如下:(一)设立机构的方案,应包括:1、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机构的名称、职能、级别和隶属关系;3、内设机构的名称、级别和职能;4、与业务相近的行政机构职能的划分;5、机构所需编制及职数。
(二)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方案,应包括:1、撤销或者合并的理由;2、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3、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的分流。
(三)增设内设机构的方案,应包括:1、增设内设机构的必要性;2、增设内设机构的名称、级别和职能;3、与业务相近的其他内设机构职能的划分;4、增设内设机构的编制和职数。
(四)撤销、合并内设机构或者调整内设机构职能的方案,应包括:1、撤销、合并机构或者调整职能的理由;2、撤销、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或者职能的调整情况;3、撤销、合并机构后或者职能调整后编制及职数的调整。
(五)增加编制的方案,应包括:1、现有编制情况;2、增加编制的必要性;3、增加编制类别、数目。
罗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九年一月一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0•【字号】梧政发[2001]82号•【施行日期】200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发[200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梧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梧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和《中共梧州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01〕48号)的文件精神,保留梧州市农业局。
梧州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梧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并入梧州市农业局。
保留梧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和印章。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农村环境保护的职能,交给梧州市环境保护局。
2.将扶贫工作职能,交给梧州市扶贫办公室。
3.将农村城镇建设规划的职能,交给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4.将协调农口各局的职能,交给梧州市政府办公室。
5.将城市副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职能,交给梧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划入的职能1.梧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梧州市副食品局、梧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并入梧州市农业局后,其行政管理职能转入梧州市农业局。
2.原计委承担的编制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职责。
(三)下放职能将乡镇企业经济项目的投资、立项、企业技改等工作交给企业。
(四)转变的职能对乡镇企业管理的职能重点转到搞好宏观管理、政策指导、依法监督、提供服务上来。
(五)强化的职能1.贯彻农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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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关于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调整市部分事业单位及领导级别配备等问题的通知》(儋编办[2009]41号)精神,现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六定”方案事宜上报如下:
一、单位名称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隶属关系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市农业工作委员会委托,依法行使全市农业、水行政处罚权和水行政许可权。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及农业与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农作物与林木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基本农田保护、天然橡胶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文监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