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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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项⽬实施⽅案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项⽬实施⽅案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作,充分调动农民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机械作业的积极性,提⾼专业合作组织对秸秆综合利⽤⼯作的⽰范引导作⽤,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项⽬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案。

⼀、⼯作思路、⽬标(⼀)⼯作思路某县是西安市远郊粮⾷主产县和畜牧养殖⼤县,粮⾷复种⾯积85.9754万亩(其中:⼩麦种植⾯积42.57万亩,⽟⽶种植⾯积43.4万亩),年产各类秸秆54.76万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积⼤,任务重。

近年来,在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项⽬和秸秆综合利⽤项⽬的有效带动下,我县农业机械数量得到显著增长,农⽥机械化作业⽔平不断提⾼,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了进⼀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作,我们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根据各地种植结构、农作物资源状况,⼤⼒推⼴⼩麦秸秆捡拾、免耕播种、秸秆机械化还⽥及秸秆饲草加⼯等技术,依托秸秆综合利⽤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多形式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作,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利⽤秸秆的新格局。

(⼆)⽬标2012年继续按照“综合统筹,板块推进,持续发展,整体提升”的思路,在农作物秸秆利⽤重点区和禁烧区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范⽥1万亩,⽰范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率达到100%。

进⼀步巩固和扶持秸秆机械化利⽤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秸秆饲草青贮、微贮加⼯5000吨以上,捡拾⼩麦秸秆1000吨以上,开展秸秆利⽤机械作业20000亩以上。

完善秸秆综合利⽤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范,探索适宜本地作业特点的⼯艺技术路线,为⼤⾯积推⼴做好技术准备。

通过项⽬的实施,促进县域农作物秸秆利⽤率达到93%以上。

⼆、建设内容和资⾦安排(⼀)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提升秸秆利⽤机械作业⾯积,我们将在往年⼯作的基础上,拟在九峰镇北部的⼆联、联新等村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万亩⽰范⽥,以镇政府农办和村级组织为协作单位,开展技术宣传培训,机具作业演⽰,⼴泛开展⼩麦秸秆捡拾、免耕播种、秸秆粉碎还⽥及深松作业等新技术作业⽰范,完善秸秆综合利⽤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范,从⽽带动全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技术的推⼴应⽤,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及秸秆综合利⽤专业合作社的⽰范带动作⽤,开展订单作业,实现多途径利⽤的格局,使县域秸秆机械化综合利⽤⼯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村支委提议夏季秸秆还田作业资金会议记录

关于村支委提议夏季秸秆还田作业资金会议记录

关于村支委提议夏季秸秆还田作业资金会议记录
为认真贯彻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xx村召开了xx 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会议。

会议对xx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署。

各村组干部和党员及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xx对xx年秸秆还田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政策宣传。

要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告知其作业补助政策、作业标准和操作程序,确保政策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

二、强化协同推进,做好技术服务。

要紧紧抓住机收、秸秆粉碎抛匀、埋茬深耕等关键作业管理环节,切实提高还田效果。

各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实行分片包干负责,重点加强对农机作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难题。

三、落实责任,严格资金使用。

要严格程序规定,细化工作责任,要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登记造册、公示确认、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水稻秸秆高茬深翻还田和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是民生实事重点任务之一。

为全面做好全省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立省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一)多元利用,农用为主。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水稻、玉米秸秆处理技术和利用模式,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

(二)市场运作,政府扶持。

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 1 -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

根据各地气候条件,水稻和玉米秸秆数量、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离田为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通过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消除水稻、玉米秸秆“站岗”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玉米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全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四、实施省域和作业要求(一)实施区域。

全省水稻种植省域全部纳入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作业范围,作业面积XX 万亩;玉米秸秆通过机械捡拾打捆XX万吨,用于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规范

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规范

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规范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是当机具对田块进行耕整时,将机械粉碎后的稻秆或高茬稻秆翻埋入水田土壤里作为有机肥料还田的机械化作业过程。

一、作业方式根据水稻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稻秆粉碎还田机械化和高留茬还田机械化两种方式。

本实施方案补助的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仅针对高留茬还田机械化技术。

高留茬还田机械化是指将收获后的高留茬稻秆直接翻入土壤,然后用机械喷施除草剂或腐秆灵,放水浸泡后用水田旋耕埋草机、埋草驱动犁或耙等机具将稻秆埋入土中还田的机械化作业过程。

二、配套机具主要有微型旋耕机、自走式履带旋耕机或拖拉机配套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等进行机械还田作业。

三、技术规范(一)技术路线。

施药→浸泡→施肥→翻埋沤腐(二)技术要求。

稻秆还田量为该田稻秆总量的70%以上,浸泡时间12小时以上,灌水深度30~50mm,翻埋率≥95%。

(三)技术措施。

1.收获后对茬秆喷施标准剂量的除草剂,间隔1~2天喷施剂量15kg/hm2的腐秆灵,然后放水浸泡12小时以上,充分浸泡稻秆,加快稻秆腐烂分解速度,浸泡水深应在3~5cm,过深过浅都会影响埋草和耕作质量。

2.当稻秆还田量较多或田块土壤板结严重时,可适量增加作业遍数,若能先犁耕再进行旋耕埋草作业,埋草效果会更好。

机具作业速度应根据稻秆还田量和土壤情况确定,一般为纵横作业两遍,第一遍稍慢、稍浅,第二遍稍快,并达到规定深度。

3.应根据田块形状选择适当的作业线路,尽量不漏耕、不重耕。

4.稻秆还田作业前,应施入该田氮肥总量的80%和全部磷肥作为底肥,稻秆还田同时进行化肥深施,一方面调整碳氮比促进田间微生物的活动与繁殖,加快稻秆腐化速度,另一方面平衡养分提高稻秆还田效果和肥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辽政办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辽政办发〔2016〕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雾霾治理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逐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到2018年,全省初步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

结合作物品种和区域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翻压还田技术,将符合条件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全部纳入全省农机补贴范围,补贴资金重点向大中型拖拉机、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联合整地机等农机具设备倾斜。

全省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和数量,2016年超过600万亩和150万吨,2017年超过800万亩和240万吨,2018年超过1000万亩和350万吨。

(责任部门:各市政府,省农委、省国资委)(二)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中央财政继续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并选择部分地区重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为主要手段,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整县推进。

二是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三是市场运作、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实施区域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两项内容确定实施区域。

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省(自治区,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北京、天津市可结合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自身财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淮安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九保”措施

淮安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九保”措施

存量,充分发 挥小农机在 淮安市秸秆 还 田工作 中的作 力争全市秸秆机械化利用率达到 7 % 以上 。 0
用 ,全市在 洪泽县率先开展秸秆 切碎还 田技 术试验 示 范 ,当年洪泽 县秸秆切 碎还 田面积一举 达到 8 万亩。
二、坚持 “ 九保”措施 。赢得还田攻坚
在秸秆 切碎还 田工作推进 中,淮安市在组织领 导、
保 持在 4 0 5 万亩以上 ,还 田率 稳定 在 5 %以上 。 5

亩,其 中金湖 、盱眙两季秸秆还 田率均超 过 6 %以上, 0 全年全市 秸秆切 碎还 田率达 到 5 . 5 %。 8

突显 “ 切碎”关键 ,赢得上下口碑
秸秆机械化还 田工作 在淮安获得全 面成 功,关键
省 级投入资金达 到 2 8 万元 ; 60 各县 ( ) 不断加大 秆切碎还 田和综合利用工作 的顺利推进提供支撑 。 区 也 对 秸秆 切碎 还 田机 具 的补 贴力度 ,地方财政仅 用于对 九是 政 府行政保推 动。 府推动是 全市秸秆 还 田 政
秸 秆切碎装置 的补贴资金就超过 4 0 0 万元 。
4小 调度技 术 秆粗 的特点 ,完善和调 整技术 路线 ,确保做 到秸秆深 忙 期间 2 时 待命,保证 提 供 及 时指导 ; 耕还 田,播后 镇压 ; 对开展综 合 利用的地 区则 在收割 骨 干力 量,分 片包干 、进 镇 到村开展技 术指 导,对农 后及时组 织收集 、打捆 、运输 和有序堆放 ,为秸 秆综 机大 户、种 田大 户和农 机社会化 服务组织进行重 点跟
碎装 置 ,并实施 秸秆切碎 作业 ; 所有半喂入 式联合 收 保层层 签订 目标 责任状 ,构筑 起县包镇 、 下转 3 ( 5页)
2 l .】 0 11

山东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多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省农业机械化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3%。

同时应当看到,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一是粮食生产机械化与全程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玉米机收仍是薄弱环节;传统低端播种机仍然占据主流,播种质量不高;粮食机械化干燥发展严重滞后;机械化植保、秸秆处理水平不高。

二是经济作物机械化总体水平较低。

高效、适宜机械相对缺乏,部分生产环节机械化还是空白。

花生联合机收率低,棉花机采刚刚破题。

为进一步加快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找准工作定位,聚焦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确定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产能和效益,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可持续发展。

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其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8%,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56%,农业机械化发展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在小麦、玉米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方面,主要是提高小麦和玉米机播机收质量,解决粮食干燥问题。

确保到2017年粮食干燥机械保有量达3000台套,粮食机械化干燥作业量达400万吨,小麦免耕播种覆盖率达45%,玉米贴茬直播率达90%;到2020年粮食干燥机械保有量达6000台套,粮食机械化干燥作业量达800万吨,小麦免耕播种覆盖率达50%,玉米联合机收率达85%,玉米贴茬直播率达95%。

在花生、棉花经济作物机械化方面,主要是提升发展花生、棉花两大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到2017年花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2%、棉花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8%,到2020年,花生基本实现全过程机械化,棉花耕、种、管等环节实现机械化,机械采收取得大幅进展,花生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棉花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5%。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6日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资源节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标准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目前综合利用的最有效途径。

为提高农民机械化还田的积极性,从2014年起,省财政秸秆还田补助标准从现每亩10元提高到平均每亩20元,其中,苏南每亩10元、苏中每亩20元、苏北每亩25元。

按照“谁作业,补给谁”的原则,将省补资金直接发放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作业户手中,确保应补尽补。

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提高秸秆还田比例。

二、对秸秆还田类机械实行全面补贴从2013年起,省财政对购买与秸秆还田相关的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秸秆压块制粒设备、秸秆抛洒装置、打捆机、抓草机、秸秆揉碎机、带切碎装置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深松机等10类农业机械,全部按30%的标准予以补贴。

秸秆还田农机补贴实行普惠制,按农民购机需求,做到应补尽补,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购机者。

三、支持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省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对秸秆粉碎固化成型等预处理设施及收储点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大补贴力度。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发[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总站、中心)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为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贴资金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财政部负责预算资金落实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

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机具招标、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

在申请人多于当年能够享受补贴的人数时,按照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

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在县或乡镇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身上,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11•【字号】成办函〔2017〕52号•【施行日期】201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7〕52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1日成都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大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不断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利用,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4〕16号)和《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市政府令第79号)《成都市大气雾霾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政策引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三、工作重点(一)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和微博、微信、农信通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地方标准《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等二个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地方标准《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等二个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地方标准《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等二个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地方标准《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等二个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农机局(办):《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花生机械收获》二个山东省地方标准(见附件,以下称两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已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自8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为做好标准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秸秆机械还田和花生机械收获二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是继2000年发布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谷物机械收获三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之后,对我省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的充实和完善。

两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我省农机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机系统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对于规范农机作业市场,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保护农机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学习,搞好培训。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和“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工程”的实施,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标准,弄清农机作业的质量指标,掌握其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并结合业务工作加深理解。

为提高学习效果和业务水平,可采用先培训业务骨干,然后逐步普及的方式开展培训。

县(市)农机校要在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同时,一并做好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普及培训工作。

秸秆还田补助实施方案

秸秆还田补助实施方案

秸秆还田补助实施方案秸秆是农作物收割后剩余的植物秸秆,通常被视为农业废弃物。

然而,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秸秆还田是指将秸秆还田到农田土壤中,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的一种农业生产技术。

为了鼓励农民进行秸秆还田,我国出台了秸秆还田补助实施方案,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补助对象。

本补助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民,包括种植粮食作物、油料作物、棉花、蔬菜等农作物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

1. 秸秆还田面积补助标准。

根据农田实际情况,对已实施秸秆还田的农田,按照每亩补助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 秸秆还田技术补助标准。

对采用秸秆还田技术的农户,按照每亩补助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补助流程。

1. 申请阶段。

农户在进行秸秆还田前,需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土地证、种植作物证明、秸秆还田计划等。

2. 审核阶段。

当地农业部门对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补助条件后,发放补助资金。

3. 实施阶段。

农户按照秸秆还田计划,进行秸秆还田工作,并确保按照要求进行技术操作。

4. 结算阶段。

农户在完成秸秆还田工作后,向当地农业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补助资金。

四、补助资金管理。

1. 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70%,地方财政资金占30%。

2. 补助资金管理。

各地农业部门应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五、补助效果评估。

为了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各地农业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补助效果评估机制,对补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结语。

秸秆还田补助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鼓励农民积极开展秸秆还田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农业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秸秆切碎还田承诺书

秸秆切碎还田承诺书

秸秆切碎还田承诺书
小麦秸秆切碎还田补助项目承诺书
小麦秸秆切碎还田补助项目是全市XXXX年重点实施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补助政策,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号召,自觉按照《XXX 年XXX市保护性耕作技术(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意见》和《XXX市保护性耕作推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1. 本农机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和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小麦秸秆切碎长度不大于10
厘米,切碎长度合格率不小于85%,留茬高度不大于8厘米,田间秸秆、根茬粉碎后抛洒均匀,确保无堆积和条状堆积。

2.坚决保证所上报的项目补助申报文件及相关实施确
认材料的内容(包括实际作业地段、所服务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业面积、作业价格等)全部属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我承诺将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出现不按照规定进行实际操作的,农机部门在办理证件、年度检审、跨区作业证、购机补贴时,可以取消本合作社及相关人员的优惠政策。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2017年湖南农业补贴政策新规定

2017年湖南农业补贴政策新规定

2017年湖南农业补贴政策新规定这些年国家重视农业,出台了不少惠农政策,近年来更着力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湖南的农业补贴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值得关注的地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湖南农业补贴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湖南农业补贴政策0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改变土地用途、达不到耕地质量条件以及撂荒土地的不能获得补贴。

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需要将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将无法申请相关补贴。

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标准: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77.63元/亩/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02、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

方式:购机,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申请:凭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及区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凭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就近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资金。

其中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8•【字号】津静海政办发〔2016〕 44 号•【施行日期】201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静海政办发〔2016〕44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10月28日静海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28日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解决秸秆和荒草焚烧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清单,现制定静海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多措并举、依法推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堵疏结合、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的思路,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积极鼓励和引导乡镇、村街对农作物秸秆实行综合利用,形成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要利用方式,逐步提高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比重的格局。

努力实现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达到田间无秸秆存留、无焚烧痕迹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通过采取大力推广高效粮食作物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和精量播种一体化新装备,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一)大力推进小麦、玉米秸秆肥料化利用按照“就地处理、循环利用、方便快捷”的原则,把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积极鼓励农民实施机械化还田作业。

各乡镇要加大秸秆还田的组织推动力度,按照每500亩配备一台秸秆还田机的要求,配足相应机械,10月底前完成本乡镇的秸秆还田任务。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减少资源浪费,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位,现就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我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原则,以用促禁,提升水平,为农村环境治理和建设品质西安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秸秆禁烧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措施把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作为消化农作物秸秆的主渠道,通过大面积利用实现大范围禁烧。

(一)要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水平。

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效率,不断扩大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面积。

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补贴力度,大力推广玉米硬茬播种、玉米灭茬旋耕覆盖播种、小麦秸秆捡拾打捆、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玉米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玉米秸秆拉丝揉搓和玉米机械化收获等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同时,要积极发展畜牧养殖业,扩大秸秆青贮面积,不断提高秸秆过腹还田比例。

(二)要广泛推广综合利用秸秆的新技术。

要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2017年,市政府将继续安排150万元专项用于重点涉农区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级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利用格局。

要积极引进、示范、推广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成果,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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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稻作业主要技术路线及作业标准: 使用加装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的半喂入收割机收割,收割留茬≤15cm, 作业耕深≥10cm;犁耕深度≥22cm,推荐使用75马力以上拖拉机作业
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6月25日,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11月30日
1.必须具备保证作业要求的动力机械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2. 严格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 补助对象 作业,不影响后期作物种植;3.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4. 主动接受财政、农机以及第三方等单 位的核查;5.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1.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自愿到乡镇农业管理部门领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 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申请表》。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于 6 月 25日和 11月 30日前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提交乡镇 农业管理部门初审汇总; 3.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由农户或村委会进行确认,申请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须经过公 补助资金 示和核查,公示期7天; 结算程序 4.乡镇农业管理部门于7月5日和12月5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市农委; 5.市农委结合第三方核查单位提供的作业面积进行抽查,并在中国·常熟网上政府农委“秸秆综合 利用补贴专栏”中对确认的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 6.市财政局于8月31日、次年1月31日前分二次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村级集体经济 组织银行账号。 补助对象 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 地点或地址 营业执照代码 计划作业 面积 计划作业面积和地点 1.夏季 2.秋季 亩,作业地点 镇 村 村 亩,作业地点 镇 乡镇农业部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补助对象签字或盖章:
月 咨询投诉处理电话
日 市农委52883446 市财政局52892371

日 市环保局52828579
注:本表一式3份,补助对象1份,乡镇农业管理部门1份,市农委1份。
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组 织 名 称 联系电话
( )自备机具 ( )外请机具 系 地 址 基本 联 情况 承 担 作 业 机 具 情 况 50-70马力拖拉机 台,75马力拖拉机 台,配套机具 台 银行(单位)账号 作 业 地 点 ( 村 、 组 ) 面积(亩) 作 业 质 量 评 价农户签字农 ) ) ) ) ) ) ) ) 户 电 话 满 意 ( 满 意 ( 满 意 ( 完成 作业 面积 满 意 ( 满 意 ( 满 意 ( 满 意 ( 满 意 ( 作业面积合计 作业时间 夏季:5月31日至6月25日;秋季:10月15 日至11月30日 元。 元。 元。 申请 按每亩省级补助资金10元,申请支付补助资金 作业 按夏熟每亩市级补助资金15元,申请支付补助资金 补助 金额 按秋熟每亩市级补助资金10元,申请支付补助资金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自负其责。 申请补助对象(签字盖章):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 不 满 意 (
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
补助对象 按作业标准实施秸秆还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夏季15元/亩,秋季10元/亩(含省级补助资金) 补助区域 全市范围内虞山镇等12个涉农种植乡镇(社区) 收费原则 按照“谁还田,补贴谁”的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让利给实际进行还田作业的农民(实际种植户) 补助范围 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仅限粮食补贴以内的种植面积) 1.小麦作业主要技术路线及作业标准: 旱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水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作业标准 犁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旋耕灭茬秸秆还田作业 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 机械粉碎秸秆还田作业 申报时间 收割留茬≤15cm,推荐使用55马力以上拖拉机进行作业,作业耕深≥ 10cm;犁耕深度≥22cm,推荐使用75马力以上拖拉机作业



主要作业地点所 在村委员意见
(盖章)
注:1.本表一式3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业管理部门、市农委各留存1份。 2.本表分夏秋两季分别申请填报,作业地点和面积不够的请自行附页,跨镇作业的申请表交 所在镇农机部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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