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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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加快法治进程,已是当下国家治理的一个紧迫的课题。

很自然,人们总是将目光向着打造法治政府聚焦,它是核心,是引领。

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当及时提速,它是主体,是根基。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

知法,守法。

其实,更重要的还在反省自身:我们是否真的信法?法律信仰的表达,是指人们发自内心深处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

那么,法律如何才能成为全民自觉的信仰?首先,这信仰源自民主立法的参与。

人民大众是立法的主体,他们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

现代社会是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自有其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

如何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拓展立法的民主参与,建立通畅的表达渠道和有效的参与机制,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将那些不同的诉求、取向和主张,协调、凝聚、提升为法律规范和国家意志?我们必须清醒,扩大民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也是一个将法律精神潜移默化融入民众思想观念的过程。

其次,这信仰源自法治环境的熏陶。

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被教导出来的。

人们更多地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与政府官员的互动中获有现实的引领。

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权大,还是法大?我们绝不能再掉入另一个陷阱:拳大,还是法大?再次,这信仰源自司法公正的彰显。

如何让法治成为信仰

如何让法治成为信仰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权利
健全法律体系
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
强化法律实施
加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力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完善司法救济
为公民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独立
01
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信仰有助于维护社会 稳定,使人们能够在一个 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生活 和发展。
法治信仰的内涵
01
02
03
04
法律至上
法治信仰强调法律的至高地位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
于法律之上。
公正平等
法治信仰要求公正和平等对待 所有人,不因地位、权力或财
富而有所偏袒。
人权保障
法治信仰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 ,确保每个人的自由、尊严和
全感。
05
当前我国在培养法治信仰 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存在的问题
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低
我国公民普遍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对法律条款和法律原则的 理解不足。
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对法律权利和 义务的认识不清。
法治观念不强
一些公民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不够,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和尊重度不 足。
法治能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 救济途径,促进公平正义的实 现。
03
如何培养法治信仰?
从小培养法治意识
家庭和学校是培养法治意识的重要场所。家长和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 ,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
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孩子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破 坏公共财物等。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危 害 。 本 可 在 法 律 框 架 下 化 解 的 矛 盾 纠 纷 , 会 因 渠 道 不 畅 , 救 济 不 力 ,被 耽 搁 、
被 累积、被 激 化 , 最终成 为社 会 不和 谐 的根 源。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 依 法 治 国 不 仅 是 我 们 倡 导 的 价 值 理 念 , 更 是 一 种 重 在 躬 行 的 社 会 实 践 。 它 不 仅 要 求 司 法 部 门 , 同 时 也 要 求 权 力 金 字 塔 的 各 个 层 面 , 认 真 对
正 被认 真 对待 。
对 法律信 仰 的呵护 ,不 仅 关乎 个 案公 平 ,更 关 系整 个社 会 生态 。 可 以想 象,
如 果 当 事 人 满 怀 希 望 寻 求 救 济 ,却 被 “ 律 ” 冰 冷 的 面 孔 拒 门 外 ; 如 果 社 会 公 法
平 正 义 的 “ 后 防 线 ” 就 此 失 守 , 人 们 对 法 律 的 信 仰 无 所 附 着 , 那 会 带 来 怎 样 的 最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 民信念
范 正 伟
法 律 的 力 量 , 来 自 司 法 的 善 良和 公 正 , 来 自权 力 的 谦 抑 和 自律 , 来 自 由 此 生
成 的社会 理性 和 法律信 仰 。
“ 律 必 须被 信 仰 ,否 则将 形 同虚 设 。” 对 法 律 的信仰 ,是 法治 国家 的题 中 法 应 有 之 义 , 也 是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基 石 。 而 这 种 信 仰 的 生 成 , 则 取 决 于 法 律 是 否 真
来 自权 力 的谦 抑 和 自律 ,来 自由 此生 成 的社 会 理性 和 法律信 仰 。 只有 当法律 成 为
人 们 寻 求 救 济 的 不 二 选 择 , 成 为 人 们 的 日常 生 活 方 式 时 ,社 会 的 稳 定 和 谐 才 能 指

如何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如何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作为政法的一名学生,很快我就想到了“法治信仰”,这是出自政法的“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个字也是西法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规格。

当然,16字精神也是很深刻体现了我校“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这对一代一代的政法人我们有很好的敦促作用。

通过一个学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尤其是从内容上来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对于这些内容的学习,我进一步地加深了对法治信仰的认识,并产生了一定的思考。

应该说,从宏观层面来看,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是概括的非常到位了。

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都是报告的原文,全部摘抄了,因为概括的很精到,所以不便修改,更加重要的是跟法治信仰这个主题是相关的。

当然,上面的是当从高度上概括了法治社会的建立与维护,这里我就再从主管方面谈谈我的简单认识。

主要是从简单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来进行分析。

○1法治信仰是什么?用一种充满激情与理性的口吻来表达,法治信仰就是社会主体对法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全身心的理性化了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

法治是一种信仰

法治是一种信仰

试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法律信仰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备要件。

一、法律信仰的重要性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对法律的信仰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念,这种内在的心理信念对法律权威的确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法律信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1、法律本身蕴藏着一种理想,需要民众的认同和尊重。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

人类必须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人类必须对法律存有信仰,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根,并发挥作用。

2、由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

法治需要相应的意识,而意识从消极服从到自觉信仰的提升才是法治化的动力源泉。

服从法律与信仰法律的关系是这样的,即公众在对法律价值作出认同之后就会去服从法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又满足了主体内心的需要从而在主体内心中产生了对法律的信仰,相应的法律信仰一旦生成又会促使主体更加自觉得服从法律,爱护法律。

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

”法治的实现是建立在人们对法的信仰的理念之上,从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趋势。

3、法律信仰是法律获得权威性的根源。

法律的至上性、权威性形成所依赖的是公众对法的一种神圣感情,它不是靠严刑峻法下社会成员初于畏惧法律而被动的服从法律来完成,而是寄希望于社会公众发自内心的对法的真诚信仰,一种类似于宗教般的情怀。

只有在这种信仰中,人们对法的信任、尊重之情才会被激发,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也才可能得以真正的确立和维持。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当代中国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主要与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政治文化、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等等诸多因素有关。

法律信仰演讲稿

法律信仰演讲稿

法律信仰演讲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顾名思义,就是对法律的信任与敬仰。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原则和准则,不仅对个人的行为起着引导作用,也维护着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信仰是现代社会中每个公民都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信仰,它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素养。

首先,法律信仰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

法治国家的建设,离不开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支持与信仰。

只有当人们对法律产生信心以及对法律的普遍尊重,社会中才能够形成遵循法律的共识,才能够有秩序与公平。

相反,如果社会中存在法律信仰的缺失,就会产生法律的漏洞和崩溃现象,使得社会陷入混乱与动荡之中。

其次,法律信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它对所有人都是平等适用的。

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法律信仰,才能够保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益得到公正保护。

而如果个人对法律缺乏信仰,就会导致人们将个人感情与利益置于法律之上,产生偏见和不公平的行为。

法律信仰的树立,可以使每个人都摆脱私欲的诱惑,客观公正地看待事物,形成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再次,法律信仰是培养社会良好风气的重要推动力。

法律的权威来自于社会认可和尊重,而这种尊重与认可需要每个人的参与。

只有当每个人都有了法律信仰,才能够共同遵守法律规定,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反之,如果个人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就会形成道德滑坡、道德沦丧的恶性循环,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

那么,如何培养和弘扬法律信仰呢?首先,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培养法律信仰的基础,只有了解法律,才能够理解法律的作用和价值。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教育,让每个人都能够明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将其内化为个人日常行为的准则。

其次,注重有实际行动的践行。

法律信仰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白,更要以实际行动去践行。

我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社交礼貌、尊重他人的隐私等,这些都是培养法律信仰的具体行动。

将法律作为信仰的案例(3篇)

将法律作为信仰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华,男,1980年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员。

在公司工作期间,张华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兢兢业业,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张华所在部门被裁撤,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张华的劳动合同。

张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案情分析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而本案中,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张华,也未支付一个月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2. 张华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张华未处于上述情形,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张华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法律的权威本案中,张华坚信法律的力量,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在仲裁过程中,张华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华的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 法律信仰的力量张华的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信仰的力量。

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只有当人们信仰法律,才能使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张华的案例告诉我们,信仰法律,才能在遭遇不公时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本案中,张华之所以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益于他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我与宪法主题征文: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我从小生活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每天都经过嘈杂的大街小巷,每一条路都有我留下的足迹。

那时,我想过很多种建设家乡的方式,或许会成为一名科学家,或是一名教师,当这一天终于临时,却是一种我从未想过的可能----是的,我成为了一名城管执法人。

从穿上这身制服起,我不忘服务人民的初心,牢记依法行政的使命,在乍暖还寒的春天,查处滴撒抛漏的违章运输车辆,值守在拆违治乱的现场;烈日炎炎的夏天,顶着似火的骄阳,清运臭味冲天的垃圾,修剪模纹,灌溉植被;落叶纷纷的秋天,伴着凌晨的钟声清扫树叶;滴水成冰的冬天,用冻僵的双手铲除积雪。

说起城管,人们脑海中浮现的大多是小摊小贩蹬起车子赶紧跑的画面,或者是与市民发生口角争执的场景,百姓对我们有误解有偏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也不断改进着执法方式。

所谓立良法以行善治,执法就是依法行政,我们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因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应当做到的。

当然,我们也是这样做的,韩成东,是一位共产党员,同时也是兢兢业业工作20XX年的执法中队长,在xx县乐园五金街拆除违章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工作紧、任务重,我们平均每天值勤都在10小时以上,徒步巡查5、6个小时,还由于工作不被认同,经常遭受谩骂污辱,甚至拳打脚踢,我们遇到过相对人以跳楼胁迫的方式妨碍执法,遇到过他们声泪俱下的哭诉没有了谋生手段,也遇到过集中上访、恶意举报延缓工作进度,在那漫长而又繁琐的的整治日子里,我的心情一度低迷消沉,心中也悄悄的打起了退堂鼓。

但韩队长顶着身心巨大压力,始终冲锋在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让我看到了一名城管执法人应有的风姿,他带头守法、尊法,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用,挨家挨户做工作、送文书,深入了解各户的诉求,宣讲政策法规,耐心沟通,主动化解矛盾,顺利拆除了乐园五金街多达64处的外接棚舍,使群众多年的困扰得以消除,既保证了执法效果,最终也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让法律成为信仰

让法律成为信仰


它能
现 代 社 会 常 常把 法 律 当 成

种 实用 的





排 解 纠纷 能保证 社 会 安 全 等


能惩恶扬善 如此等

法 律 更 应 该 是 根 植 于 人 们 内心 的 信 仰
但是
沉 默 交 易 与 苏 格 拉 底 受 审

如 果 仅仅从 有用 这个 层 面来 理 解 法 律




种族 屠 杀 这 是 与人 类最 基 本 的道 德 人 性 完全 相
底不 肯接受
即生效


因 为在 他 看来 法 律


旦 裁决


便立
悖 的恶 法 任何


个 有 良知 的人

都不 会 执 行这 样
即使这 项 裁 决 本 身是 错误 的 他也 没 有 权

的恶法

利躲 避 法 律 的制裁 他说

们怎 能建立 普遍 的法 律信仰 呢 ?
尤 其 是 在 当权 者 凌 驾 于 法 律 之 上 肆 意

践踏法 律 的尊严 时 普通 百 姓 就 再也 不 会 对

法律有敬畏之感


国外

位著名 的法 学 家

说 几 次违 法 活 动 的 危 害 性 都 比不 上

次不
部 级 高官
个是副局级

公 正 的判 决 因 为违 法 活 动不 过 是 污 染 了水

同样



个 法 律 如 果 不 能在 人 们 的心 理 和 情 感

树立法律信仰典型案例(3篇)

树立法律信仰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任和信仰,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信仰逐渐深入人心。

本文将以张某某非法集资案为例,探讨如何树立法律信仰,以及法律信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张某某,男,1980年出生,原系某市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0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某以公司名义,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截至案发,张某某累计集资金额达2亿元,涉及受害者200余人。

2016年,张某某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案件分析1. 张某某非法集资的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张某某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以为只要能支付高额回报,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2)利益驱动:张某某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采取非法手段,将非法集资作为一种盈利手段。

(3)社会风气影响:在张某某非法集资的过程中,部分受害者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能获得高额回报,就不在乎法律风险。

2. 张某某非法集资案的法律依据(1)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 张某某非法集资案的法律后果(1)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2)涉案资金被依法追缴,返还给受害者。

四、树立法律信仰的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公民要树立法律信仰,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遵守法律法规。

2. 诚信守法:企业、个人要诚信守法,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怎样被信仰

法律怎样被信仰

法律怎样被信仰--谈法律与宗教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字号: 小中大| 打印发布: 2006-12-02 02:25 作者: 佚名来源: 西政在线查看: 2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一句引用率相当高的箴言。

这句箴言对我们的法学家是一种启迪,引发了许多感悟。

人们据此论证,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溶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

人们发现,中国的落后,就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我们过于注重道德和政治(权力)的作用,过于强调情理法的结合,法律在我们的社会调整中并没有起到至上的作用。

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走向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和机制。

对民众,需要的是为权利而斗争;而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以道德无涉、价值无涉为口号。

法治成为我们时代最美好的理想,然而曾几何时,法律成了道德和情理的对立物,拔地而起的法律因为缺乏“力度”,孤独地与不信仰法的社会奋战着,显得那样无奈。

“以德治国”的口号,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意识形态上的偏激,但也同时带来了它的副作用——我们社会特有的逆反心理被调动起来了,法学界对道德等社会规范的排斥更带上了一些社会批判的味道。

在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和此后的有关案例讨论中,很多法学界人士(乃至社会)明显地表示出一种非道德化的倾向,对于法院某些依据公共道德规范作出的判决,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认为这是以道德取代法律,以社会效果取代法律自身的判断,并愤愤不平地要为那些“二奶”、“第三者”的名誉权讨个说法。

随着民法典编纂的日臻完成,分析注释法学必然将走向新的兴盛,这是否预示着新的一轮非道德化的法律思潮即将到来?法律的信仰是否必然以非道德化为前提或代价?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是在他1971年的一系列公开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

作者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领域。

初中道德与法治粤教版七年级上册让法律成为信仰

初中道德与法治粤教版七年级上册让法律成为信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活动要求:结合导学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部分条例,选择你最感兴趣的一条读给大家听一听。
案例分析
13岁的李某是个品性不好的孩子,在校横行霸道,经 常打架斗殴,老师多次规劝也无济于事,最后只得让其 退学,他的父母也觉得孩子不是读书的料,便把孩子带 回了家。没多久,他结交了一群社会上的朋友,经常沉 迷于网吧中,后来没钱上网便去抢劫,最终落入法网。

第二巡回法庭宣布原审被告人聂树斌
无罪。
迟到的结果!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光明!
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
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卢梭
“法”扬光大——扬法
我是大一中的学生,我是美丽沙区的一员,我是法治中国的践行者, 我要加入法律宣传的队伍中,为文明沙区、为法治中国 贡献自己青春的力量。
“我”家面条的“兴衰”
我们家是卖面条的,一家的生计全指望这小小的面 条摊,以前村上的面条一直都是咱家独家供应,生意不 错。前段时间,村上又新开了一家,听村里人说,他家 的面条雪白爽滑,大热天放上一两天都不会坏,这下可 成了村里人的追捧对象。
突然有一天,妈妈对爸爸说:“我听人说那家面条 加了东西,才卖相好,保存得久,要不咱也加点?”“ 千万使不得!”我一听,赶紧跑过去对爸妈说,“新闻 里都播了,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们要是被抓了,咱这个 家可就散了!”妈妈连连叹息, “这日子……”
——让法律成为信仰
执教老师:聂园
学习目标:
1.明确法律的重要性,让自己做到心中有法,行中有法。 2.充分相信法律,使法律成为自己的信仰,并将其发扬光大。 3.通过学习法律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为沙坪坝区争创全国文明 城区、为法治中国贡献自己一份青春的力量。

浅谈法律信仰的意义

浅谈法律信仰的意义

浅谈法律信仰的意义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帝国先后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用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永久的征服。

由此可见,法律的力量是伟大而永-恒的,而它的力量则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告诉人们处事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故而,赋予法律以崇高的地位也是理所当然。

今天,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当其时,必须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信仰,并融入到国家的文化建设之中。

唯有如此,我们的法治大厦才能根基牢固,才能威严雄伟。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美国比较法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引用率相当高的篇言,法治成为这个时代最美好的愿望。

然而,曾几何时,法律却成为了道德和情理的对立物。

日臻完善的法律因为缺乏遵守和信仰,成为花瓶式的点缀,社会中频繁出现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插队占座、超速加载、假冒伪劣、恶性伤人等现象,无不证明法律函待获得国民的普遍遵从和信仰。

回望历史,中国所谓的落后就要挨打,其根源就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少法律元素,更妄谈法律信仰。

过去,我们过分注重道德和权力的作用,法律的缺失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玩弄法律、深谙游戏规则被看作是人生智慧,三国时期曹操割发代首即属此列。

而在西方,其文化痕迹则截然相反。

哲学家苏格拉底拒绝弟子的营救计划,认为恶法也是法,也要遵守,并在狱中自饮毒酒以示不违法典。

任何制度都有其内在的无法避免的缺陷,而一旦这种缺陷被人们发现可以用来追逐私利、规避责任的时候,那么,更多的人就会涌入其中,而真正应当遵守的正面规则已然被大家抛之脑后,又谈何去信仰西方国家对法律的信仰社会规范,但二者之间却有着天然的联系。

通常的理解是,法律最终以道德为基础,道德最后建立在宗教之上。

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法治建设

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法治建设

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的基础。

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让全体公民能够树立法律信仰。

这不仅仅是对法治原则的尊重,而且是人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本文将探讨如何树立法律信仰,以促进法治建设。

首先,了解法律体系是树立法律信仰的关键。

法律体系是国家的制度。

它包括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司法和行政机构。

一个主要的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树立法律信仰的第一步就是要深入了解法律。

公民们需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并开始将法律视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和教育机构需要更好地为公民提供法律教育和信息,以加强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加强法律执行力度是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策略。

如果人们觉得违法行为不会受到惩罚,那么很难通过法律来维护公平和正义。

这也意味着必须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惩罚。

有效的惩罚可以使人们对法律感到尊重,对违法行为感到愤怒。

只有对犯罪行为严格执行法律,可以让公民树立法律信仰,才能真正促进法治建设。

第三,公民的责任也是建立法律信仰的关键。

要建立一个有法治的社会需要每个人公民自治和自觉遵守法律。

这意味着,个人有责任积极地参与社区活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规定。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力宣传、报道和教育,提高人们对法律的意识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逐步培养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

只有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法律,在行动上表现出一定的法律素养,才能真正构建一个荣耀法治的社会。

最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广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代表了社会人群对法律的认知过程。

它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信息传递作用,还传达着法治的社会文化内核,这需要基于公民的群体性发展,将法治的价值观融入公民的意识形态。

在推广法律文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教育、宣传、出版等多种形式,引导公民们积极参与法律事务,提高法律金字塔基层对法律监督的能力。

综上所述,法治建设是繁重的任务和长期的工作。

公民们的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环节,这需要政府及社会组织、高校普及、专业说明,促进思想传播,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法律与宗教关系

法律与宗教关系

为什么“法律必须被信仰” ——法律与宗教关系解读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许多人都知道这句话,都认同这句话。

有人据此论证,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

有人甚至认为,中国的落后,就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而过于注重道德、政治、权力的作用,法律在调整中国的社会关系中没有起到至高无上的权威作用。

因此,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为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与机制,而进行斗争。

毫无疑问,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不奇怪的。

这种观点反映了大家对法律、法治重要性的认识。

但伯尔曼为什么会说这句话,它的含义究竟是什么,许多人可能就不知道了。

如果有人说:“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法律,也不能没有宗教;虽然法律与宗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但任何一方的繁荣发展都离不开另一方;法律与宗教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大家甚至会感到奇怪——庄严的法律与信仰神灵的宗教怎么会扯到一起呢?对法律的信仰为什么要与对宗教的信仰混为一谈呢?法律与宗教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吗?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如何看待和理解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的问题,而对法律与宗教关系的理解又直接关系到如何理解“法律必须被信仰”这一命题。

今天,我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现代法律制度与宗教的历史渊源当我们谈到今天的法律体系时,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追本溯源,都会回到西方法治主义之源——古希腊、古罗马。

早在那个时期,法律就和宗教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

博登海默说过,“在古希腊的早期阶段,法律和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合一的。

宗教仪式渗透在立法和司法的形式之中,祭祀在司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国王作为最高法官,其职责和权力也被看作是宙斯亲自赐予的。

”古罗马法律家西塞罗对法律是这样解释的:“法是上帝贯彻始终的意志,上帝的理性依靠强制或者依靠约束支配一切事物。

为此,上帝把刚才赞美过的那个法赋予人类。

培养法律信仰演讲稿范文

培养法律信仰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非常荣幸能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至关重要的主题——培养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法治精神的核心,是公民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培养法律信仰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尊重和信赖,是公民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信仰和追求。

这种信仰,既是对法律权威的认同,也是对法治精神的传承。

一、树立法律信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当法律得到普遍遵守,公平正义才能得到维护。

因此,培养法律信仰,首先要树立公平正义的观念,让每个人在法律面前平等,让每个权益得到保障。

二、树立法律信仰,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

法律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当法律得到广泛遵守,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培养法律信仰,就是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法治的维护者,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树立法律信仰,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法律信仰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有法律信仰的公民,不仅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还能够积极传播法治精神,为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那么,如何培养法律信仰呢?首先,我们要加强法律教育。

从青少年抓起,普及法律知识,让每个人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治观念。

其次,我们要弘扬法治精神。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治的重要性,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再次,我们要强化法治实践。

通过参与法治实践活动,让每个人在实践中感受法治的魅力,增强法治信仰。

最后,我们要树立法治榜样。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以身作则,为全民树立法治榜样。

总之,培养法律信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法律被信仰

法律被信仰

法律被信仰法律是一种信仰,政治社会主义国家以国家最高意志形成的统治规则,它旨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律的存在和信仰是紧密相关的,无论是制定法律的政权还是执行法律的司法机关,都必须信奉法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法律的信仰下,社会获得了一种秩序和保护,人们相信法律能够维护公平正义,使社会更加安宁有序。

首先,法律作为一种信仰,具有权威和普遍性。

法律的权威性来源于其背后的国家意志和公众的认可,它不仅具有行政机关的命令性,还具有法庭的裁决权。

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它适用于每个人,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和权力大小。

法律信仰使人们无法逃避法律的制约,保障了每一个人的权益。

其次,法律信仰是社会公正和民主的体现。

法律是平等的,它起着充当黑白法官的角色,保证公正与公平。

法律信仰使得人们在司法体系中接受公正的审判,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自我辩护。

法律信仰还促进了民主,它赋予了人们行使自己权力的机会,并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争议和纠纷。

此外,法律信仰使社会形成一种秩序和稳定。

法律为社会提供了一种规则和准则,使人们可以遵循和遵守。

法律的信仰与法治社会的建立紧密相关,它确保了社会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

没有法律的信仰,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无序,人们将自私自利,无法共同进步。

法律信仰还能够保护个人权益和人权。

法律确立了一系列的权益和自由,保护人们不受虐待和歧视。

通过法律信仰,社会能够追求正义和人权,打击不公平和不平等。

然而,法律的信仰也面临一些挑战。

法律的秩序和稳定需要人们的共同信仰和遵守,但在现实中,存在着对法律的怀疑和违反。

一些人可能利用法律的漏洞或刻意违反法律,破坏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此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一定总是公正和合理的,部分法律可能具有片面性和不完善性。

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信仰,社会需要持续审查和改进法律制度,确保其更加公正和合理。

总之,法律被信仰是保持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

法律的信仰赋予了法律权威和普遍性,是社会公正和民主的体现,维护了社会的秩序与稳定,同时也保护了个人权益和人权。

让法制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让法制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让法制成为一种全民信仰谈起信仰,心中充满着一种神圣感,自豪感和光荣感。

信仰是一种坚持,是一种执着,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向往与追求。

当人们对某种事物上升为一种信仰的时候,这个力量是无穷的、具大的。

法律是保障和保证公民在一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条规,让公民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基本章程,它带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强制性。

把法制上升为一种信仰,这是法制建设的理论创新,是一次飞跃。

信仰首先要让人信服,是自我调整、自我加压、自我努力,最终成为一种自我习惯的一个过程。

没有信服谈不到上信仰,如何让人信服,就是你所讲所做,所制定的计划、法则等一系列的事情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它的温暖和实实在在的实惠,最基本的感受就是让人感到你所做的是为他好,只有这样它才会信你,服你、跟你走,从而由信服上升为一种信仰。

任何事情都有其始终,都需要一种过程,这个过程首要是认知过程或认识过程,实践过程、思考过程和再实践再思考过程。

在接受这个过程中由于人的差异性不同,其结果也不尽相同,事物的发展具有不断的变化性,就需要通过不断地教育、不断的调整,从而使法制制度与这种信仰不断地提高,最终实现全民信仰,这就是法制信仰的力量,从而使人们从内心达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

当人们一旦形成一种信仰,人们就会奋不顾身去维护它、支持它,并在实践活动中把依法办事当成一种习惯。

如何让法制成为一种全民信仰,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的法律条文公民要认同,就是要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法律条文要彰显公正力,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法律条文最终要通过执法机关来实施,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真正成为执法的正义化身;四是法律条文要不断适应时代的需要进行完善;五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认同、公正、正义、完善和监督这五个环节,这是法制建设的最基本的基础条件,也是实现全民法制信仰的基础工程,通过这五个环节的实施,才能使公民看到法制是公众的保护伞,而非表里不一,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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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

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

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

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
分”把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去,融入到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这是中
国实行法治的困难所在,同样,也是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前途所在。

法律信仰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

社会个体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雇主与被雇佣者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经济之间等都需要共同的
法律信仰。

一旦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产生矛盾或者冲突,而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时候,那么法
律就可以作为公正的第三者而介入,保证基本的公正。

一旦这个宝贵的中间地带失去,而各
个社会角色之间的矛盾不能通过直接的沟通而得到解决,那么就很容易演变成对抗关系,甚
至是暴力关系。

这种对抗和暴力关系尤其容易发生在弱势社会群体和强势社会群体之间,例
如人民对政府官员、雇员对雇主、个人对集体等。

尤其是在现代流动性社会,社会角色之间
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

对执政者来说,法就是秩序,这是中国传统法家学说
的核心。

对任何统治者来说,对法律的信任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面,也是最后一根“稻草”。

道理很简单,一旦社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怀疑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必然出现暴力横行的
局面。

所以,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会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不惜成本来保障司法的公正
和司法的尊严。

不难观察到,在法治社会,统治者本身受到批评甚至攻击是小事,但帮助统
治者统治国家的法律则是不可以遭到批评和攻击的。

“藐视法庭”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

在很大程度上说,法律在当前我国社会中的价值,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

无论是党政
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可以藐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

幸运的是,2014 年召开的中共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探索司法相对独立的方向上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

这次全会是中共历史上
首次专门以一次全会的方式讨论中国的法治问题。

其中有几个方面对司法制度的改善和改进
具有深刻的意义,包括设立跨区域法院、巡回法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实行终身责任制度、司法人才的专业化等等。

如果这些改革举措能够切实落实下去,那么可以有效减少和避免司
法地方主义,实现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更重要地,从政治上说,这些举措也表明执政党开始
探索在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建设。

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应该做到“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重守法”,只有
在这样人们才有合理的预期。

人们不仅知道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还知
道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后果是什么;人们不仅知道的哪些利益是受保障的,哪些利益是不受保
障的,还知道明年是怎样的、10年以后是怎样的。

法治使人们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财产、自由受公权力的随意剥夺。

生命、财产、自由被认为是人之为人的三大基本权利,在一个法
治社会,公权力已经被法关到了“笼子”里而不能胡作非为,此三大基本权利已有保障,人
们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富人不用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而移居他国,穷人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

如果公权力滥用,轻者剥夺职务,重者绳之以法,剥夺滥用者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如
果是执政集团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选民会让它下台“休息”反省思过。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

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
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
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
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

参考文献:
[1]光明日报出版社:《辞海》[M],中国版本图书馆,2002年版.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3]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机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曾代伟:《中国法制史》[M],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梁玉霞:《司法相关职务责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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