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准则(doc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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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财务管理制度(月)

国元证券财务管理制度(月)

国元证券财务管理制度(月).doc国元证券财务管理制度(月)摘要本文档旨在为国元证券公司制定一套详细的月度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效率性。

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元证券需要建立和维护一个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

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1 合规性原则确保所有财务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2 内部控制原则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1.3 信息公开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投资者信心。

1.4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评估和优化财务管理流程,适应市场变化。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2.1 财务部门职责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控制等。

2.2 管理层监督确保管理层对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支持。

2.3 跨部门协作促进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财务管理的优化。

三、月度财务管理流程3.1 月度预算编制制定月度预算编制流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2 日常会计核算规范日常会计核算流程,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3.3 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理流程,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控。

3.4 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控制机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3.5 财务报告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财务管理操作标准4.1 预算编制标准明确预算编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会计核算标准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标准,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

4.3 资金管理标准设定资金管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4.4 成本控制标准制定成本控制的标准和方法,提高成本管理的效率。

4.5 财务报告标准明确财务报告的标准和格式,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财务管理监督与评估5.1 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审计。

5.2 财务分析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评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类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政策。

2. 全面预算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3. 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5. 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2.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审计等工作。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投资等工作。

4.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1. 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 利润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 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4. 会计报表附注:对会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说明。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政策。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4. 透明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监督。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内部控制,预防和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财务管理规范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与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信息。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理、透明、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全面、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流程,明确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流程,保障公司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效益和合规运作。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的成本控制和运营效率。

某证券公司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某证券公司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证券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必须分类管理、分别核算。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工以及其他变更登记事项,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有关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财务核算;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扣缴纳国家税收,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六条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一般风险准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七条实收资本(股本) 是指公司投资者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公司设立后按法定程序转增和新增部分。

公司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第八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

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合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付资本。

证券营业部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营业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证券营业部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3.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4. 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5.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证券营业部设立财务部,负责本部的财务管理。

2. 财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室、审计室、资金室等机构,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职责1. 会计室:(1)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账务处理,确保账务准确、合规。

(3)负责成本核算,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4)负责税务申报,确保依法纳税。

2. 审计室:(1)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2)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监控,提出防范措施。

3. 资金室:(1)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

(2)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合理配置。

(3)负责资金调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预算编制:(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制部门预算。

(2)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3)报董事会审批。

2. 财务核算:(1)会计室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会计室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3)会计室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

3. 成本核算:(1)会计室根据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成本核算。

(2)会计室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 税务申报:(1)会计室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申报。

(2)会计室负责税务核算,确保依法纳税。

六、财务监督与考核1. 财务监督:(1)审计室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介绍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介绍

控制
行为管理 战略与业务规划 管理控制系统 预算管理系统 绩效与薪酬系统 价值管理 价值管理 价值管理系统 产权管理
效益
三大类别
八个构面
行为管理----会计基础构件
会计信息报告系统
类别一
会计控制机制 会计制度系统 —财经法规 —内部制度 会计内控制度 —分级授权 —岗位分工 —人员素质 —簿记系统 —实物资产 ·· ·· ·· 内部稽核
1)合法合理发票的辨别:
普通发票基本内容
发票的名称,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联次及用途, 客户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大小写金额, 开票人, 开票日期, 开票单位( 个人) 名称( 章) 等, 税务机关监制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 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 址及税务登记号。
1)合法合理发票的辨别:
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
全国范围内保留专用票种: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自开、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 (自开、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代开)》、《航空运 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江苏省内暂时保留专用票种: 《江苏省苏州市客运专用定额发票》、《江苏省医疗门诊专用发票》、 《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发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票证》 换版: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式、卷式)、《江苏省地方税务 局通用定额发票》(1、2、5、10、20、50、100) 其他: 原《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并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实施 管理。 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继续保留。
③审核发票附件的完备性和规范性




广告制作费、广告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 礼品费 电脑耗材、办公用品、日用品、劳保用品、教材、书报等 会议费 差旅费、住宿费 机动车辆运营费 装修及修理费

某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某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某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1. 介绍本文为某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旨在规范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本规定适用于该公司全体员工,并要求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2. 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2.1 财务会计准则•该公司应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所有财务会计准则的更新和变更应及时学习和应用。

2.2 会计政策与估计•该公司应明确并遵守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

•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变更应经过合法程序和适当的说明。

2.3 财务会计报告•该公司应每年编制并及时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4 财务会计记录与档案•该公司应做到财务会计记录和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财务会计记录和档案应按规定的存档期限妥善保存。

3. 财务会计操作规程3.1 会计账簿的创建与使用•该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的使用应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和准则。

3.2 财务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核•所有财务会计凭证的编制和审核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内控要求。

•凭证的使用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妥善保管。

3.3 财务会计核算与处理•财务会计核算应准确无误地记录和处理所有经济业务。

•财务会计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和准则进行。

3.4 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该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并准确分析财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要求。

4. 财务会计监督与审计4.1 内部财务会计监督•该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制度。

•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应由专门的部门进行,并定期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检查和审议。

4.2 外部财务会计审计•该公司应委托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会计进行定期审计。

•外部审计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公司的董事会和其他相关方。

5. 法律与合规要求5.1 适用法律法规•该公司应在财务会计活动中遵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

券商的财务管理制度

券商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券商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编制、审核、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四)保密性原则:加强财务信息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五)负责税务筹划,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六)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我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等。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节约、高效。

(二)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预算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

第八条预算审批程序:(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编制预算,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二)财务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经总经理审批后的预算,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我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合规、高效。

(二)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公司经营需求。

(三)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二)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

(三)定期分析资金状况,提出资金调整方案。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02
财务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 算和监督工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 ,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财务经理
资金管理岗
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 司财务计划和预算,监控财务状况,协调与 相关部门的工作等。
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 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 以本制度为准。
03
过渡期
本制度的过渡期为三个月,期间证券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逐步适应和遵守本 制度。过渡期结束后,证券公司及相 关人员应完全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制度的解释和修订
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证券公司所 有。
修订程序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 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应按照 公司内部程序进行,并报备相
关监管部门。
版本更新
证券公司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政策的更新,及时更新
本制度的版本。
制度的生效和实施
01
生效日期
02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调拨、 划转和运用等,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会计核算岗
风险管理岗
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准 则和公司规定进行记账、报税和财务报表编 制等。
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投资、融 资等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有效控制公 司的财务风险。
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01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

某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证券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必须分类管理、分别核算。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工以及其他变更登记事项,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有关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财务核算;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扣缴纳国家税收,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六条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一般风险准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七条实收资本(股本) 是指公司投资者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公司设立后按法定程序转增和新增部分。

公司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第八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

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合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付资本。

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全体员工,包括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二)客观公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地核算财务数据。

(三)严谨细致:对财务工作进行严谨细致的核算、分析和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准确性。

(四)服务至上: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为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四)负责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五)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监管机构进行财务沟通和协调。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权限:(一)对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具有审核权。

(二)对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等财务工作具有审批权。

(三)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具有制止、纠正权。

(四)对公司资金使用具有监督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一)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三)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一)财务部门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二)按照规定时间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二)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核算、监控和报告。

证券交易所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交易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交易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证券交易所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证券交易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交易所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证券交易所的财务状况。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信息,确保财务报告的时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风险防范,确保财务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证券交易所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证券交易所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二)编制和执行证券交易所年度财务预算;(三)组织实施证券交易所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工作;(四)负责证券交易所资金管理、财务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五)负责证券交易所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六)完成证券交易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证券交易所财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五)会计报表附注。

第九条证券交易所财务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和监管部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证券交易所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规范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规范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内部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健康发展的制度。

第三条证券公司财务制度应遵循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组织、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证券公司财务制度应当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支持,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的修订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合规性。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目标第八条证券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合规运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证券交易业务,保障客户资金和证券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实行风险管理制度,对涉及公司财务安全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保护客户利益的原则,提高公司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合规监督和自律管理,促进公司良好运营。

第三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管理部门,依法职责、权责分明。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和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设立财务分析部门,负责公司财务分析、预测和决策支持等工作。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专责机构,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准则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准则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准则为保障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证券公司建立了如下的财务管理制度准则:一、财务管理目标1.1 提高证券公司的财务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2 加强对证券公司的全面监督,提高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1.3 保证证券公司账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1.4 加强开支管理,实现经济、有效的运营。

二、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2.1 公司总经理是财务管理的最高责任人,具有最终决策权和推动权。

2.2 财务部门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公司全面的财务管理活动。

2.3 公司的其他部门需结合实际工作,参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决策,并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3.1 财务预算管理(1)证券公司应根据前一年度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2)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定期对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及时调整和完善预算。

3.2 费用管理(1)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各类费用;(2)公司负责人要时刻关注公司的费用情况,保证公司的每项支出都是经过合理考虑和批准的。

3.3 资产管理(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工作;(2)公司应采取合理的投资方案,合理配置资产,积极管理资产。

3.4 财务会计管理(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财税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编制各项财务报表;(2)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审核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3.5 税务管理(1)证券公司应遵循国家税收法规,合理避税,但不得通过逃税手段;(2)财务部门应认真管理公司税务,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并做好税务审计相关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4.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4.2 公司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及时性: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应及时编制、报送。

(四)保密性:加强财务管理信息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负责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报送。

(四)负责公司财务分析、考核,提出改进措施。

(五)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实施、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筹集资金: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资金筹集方式、规模。

(二)有效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降低资金成本。

(三)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一)自有资金:公司通过内部积累、股东投入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借款: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款。

(三)发行债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以收入实现和费用发生为依据,确定收入和费用。

(二)持续经营:假设公司持续经营,不进行清算。

(三)历史成本: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一)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二)利润表:反映公司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真假会计报告的申报和使用、财务资金的管理与控制,保护企业、个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公司财务稳健运营,提升企业价值,满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高层应当制定财务战略和财务目标,将其传达给全体员工,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会计报告申报和使用第八条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的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告。

第九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发展和财务状况。

第十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确保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高层报备,并及时制定相关会计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会计报告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财务报表附注等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高层不得擅自篡改、隐瞒、销毁核算凭证和会计账簿。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向国家税务机关、证券监管机构、执法机关等提交会计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人员不得利用会计报告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财务资金管理与控制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明确的财务预算和各项费用预算,并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运作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资金收支记账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人员不得私自挪用、侵占或转移公司资金。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资金投资进行科学、合理、风险可控的评估和决策。

证券公司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所有分支机构的资金收支、使用、核算和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证券公司资金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合法合规。

2. 安全第一: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资金成本。

4. 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资金管理职责,加强资金审批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资金管理政策、审批重大资金使用事项,并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和执行资金预算;2. 负责资金收支、核算和监督;3. 负责资金风险管理;4. 负责与其他部门协调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预算与计划第六条公司应制定年度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用途、规模和期限。

第七条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借款、融资等;2. 资金用途:包括投资、经营、偿还债务等;3. 资金规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资金规模;4. 资金期限:根据资金来源和用途,合理确定资金期限。

第八条资金预算经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资金收支与核算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条资金收支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纳入公司账户,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资金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发生制:以实际发生为依据,及时、准确地核算资金收支;2. 全额核算: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核算,不得隐瞒、虚报;3. 分类核算:按资金来源、用途、期限等进行分类核算;4. 严格监督:加强对资金核算的监督,确保核算的真实、准确。

证券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运用、管理、核算、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2.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3. 诚信经营,公平公正;4. 严谨细致,提高效率;5. 强化责任,严控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3.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管理;4.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监督;5.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资金管理、投资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等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2.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确保投资收益;3. 会计核算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集资金,优化资金结构;2. 加强资金监控,确保资金安全;3. 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加强对外融资管理,降低融资成本。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自有资金;2. 股东借款;3. 银行贷款;4. 发行债券;5. 其他合法渠道。

第八条公司资金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2. 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遵循风险控制原则,确保资金安全;4. 严格控制对外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证券营业部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营业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营业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营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营业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收入管理、业绩评估报告及评价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第三条营业部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高效。

第四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二)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营业部财务管理基本要求第五条营业部在实行财务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合法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及时反映财务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四)安全性:确保资金、证券等资产的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四章营业部财务管理主要内容第六条营业部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计划控制管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实施预算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资金管理:加强自有资金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三)资产管理:加强证券、固定资产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成本费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盈利能力。

(五)收入管理:加强收入核算和管理,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六)业绩评估报告及评价管理:定期编制业绩评估报告,对经营成果进行评价。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营业部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自有资金管理:合理运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合规。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明确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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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规范证券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必须分类管理、分别核算。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 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工以及其他变更登记事项,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有关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财务核算;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扣缴纳国家税收,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六条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一般风险准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七条实收资本(股本) 是指公司投资者按出资合同、契约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公司设立后按法定程序转增和新增部分。

公司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第八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

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合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付资本。

投资者未按投资合同、契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公司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

在经营期间,投资者对投入公司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减资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按其出资的比例对公司的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按其出资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第十一条公司的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资本(股本) 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及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本的溢价净收入等);资本(股本)投入时汇率折算差额;公司发生分立、合并、变更等事宜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契约约定的资产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款项。

一般风险准备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先于盈余公积之前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包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

资本公积可按法定程序转增实收资本(股本)。

但资产评估增值、接收捐赠资产在该笔资产处置之前其相应的资本公积不得转增实收资本 (股本)。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增实收资本(股本),但转增实收资本(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少于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二条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1年(合1年) 以下的各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证券款、代买卖证券款、代发行证券款、代兑付证券款、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短期债券和其他短期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1年(不含1年)以上的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

第十三条各项负债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发行债券按债券面值计价,实际发行价格超过或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存续期间分期摊销。

发行债券发生的各种费用,计入当期营业费用。

第十四条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接负债的实际利率分档次按月计提应付利息,计入成本,实际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冲减应付利息。

第三章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第十五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自营证券、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存放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低值易耗品、代发行证券、代兑付证券款、待摊费用等。

第十六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证券清算代理机构的清算备付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十七条应收款项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除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清算款项、应收手续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等。

应收款项技实际发生额计价。

第十八条自营证券是指公司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 以获取买卖差价收入为目的的经营性或上市证券,包括自营股票、自营债券、自营基金等。

第十九条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台1年)或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含长期基金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二十条公司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按购买或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余额(包括有关费用) 或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公司购买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应冲减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成本。

第二十一条配股以配股价及支付的相关费用为实际成本, 自营证券的配股按实际成本计入自营证券,长期投资的配股按实际成本计入长期投资。

第二十二条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送股即股票股利, 分别作为增加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数量核算,即只登记数量,不确认收入。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售自营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出售自营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债券面值和规定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公司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债券, 购买价格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内,确认相关利息收入时摊销。

第四章固定资产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 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该项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同时该组成部分符合固定资产条件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应当分类管理。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单位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期摊入费用。

单位价值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费用列支。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一)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或契约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净值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改建、扩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

无发票账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九条公司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 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原固定资产价值计价错误。

第三十条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一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 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采用个别或分类折旧办法计提折旧,提取的折旧计入成本。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各类设备。

(三)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六)破产、关闭公司的固定资产。

(七)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个别或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

净残值率按不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见附表)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按个别折旧率计提折旧的公司,可参照分类折旧的年限范围选择适合的折旧年限,或根据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技术进步较快或工作环境对使用寿命影响较大的电子设备和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原值×年折旧率/12(二)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1.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2.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工作小时数(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净值×年折旧率/1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公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内,将净值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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