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事故案例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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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案例带法律分析(3篇)

交通案例带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21年8月,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因酒驾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

当晚,司机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城市主干道行驶。

在行驶至一处十字路口时,由于酒后驾车操作不当,李某的车辆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重伤,李某本人也受到轻伤。

经调查,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属于醉酒驾驶。

二、案例分析1. 事故原因分析本案中,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李某醉酒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法律责任分析(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约束至酒醒。

(3)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李某因醉酒驾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应赔偿摩托车驾驶员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三、法律启示1.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本案提醒我们,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驾驶人员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2.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酒驾行为公安机关应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酒驾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效应。

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酒驾行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四、总结本案是一起因酒驾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通过分析本案,我们应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案例及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及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及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及分析近几年,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在这些交通事故中,有些是因为车辆驾驶员的错误判断导致的,而有些则是因为道路设施不完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在这里,我将以一个交通事故案例为例,对其进行分析。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某市的一条繁忙街道上。

当天,天色阴暗,路面有积水。

一辆小型轿车从红绿灯处开始驶入路口,正准备直行过马路。

然而,由于驾驶员的操作不当,车辆飞速冲出了控制范围,最终与对向驶来的大型卡车相撞。

事故导致轿车严重受损,驾驶员受伤不轻,而卡车则只有轻微的刮擦。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我认为主要的原因在于驾驶员的错误判断和道路湿滑造成的施工。

首先,由于天色阴暗,驾驶员应该认真调整速度和注意力,以适应低能见度的道路条件。

然而,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没有做到这一点,导致他对路况的判断出现了错误,进而失去对车辆的控制。

其次,道路积水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下雨天,道路湿滑会增加刹车距离并降低车辆的抓地力,驾驶员在行驶前没有对这一点加以足够的重视。

此外,驾驶员的操作不当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驾驶一辆车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经验,而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松开了刹车踏板,导致车辆速度急剧加快并失去了控制能力。

为了避免类似的交通事故再次发生,个人和政府都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驾驶员个人来说,首先需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在驾驶前要对天气和道路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车速和注意力。

其次,要不断提升驾驶技巧,时刻保持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此外,政府也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管。

加强道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证道路状况良好。

此外,应加大对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起到震慑作用。

综上所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驾驶员的错误判断和道路湿滑造成的施工。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个人和政府都需要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驾驶技巧,并加强对道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新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最新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路上,那些不该发生的碰撞——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本报记者韩芳汽车的普及无疑是把双刃剑,除了尾气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的大幅增加,更是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据悉,此类案件已成为该院受理的第一大民生案件。

据介绍,2012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道路交通案件946件,此类案件占所有侵权案件的比例,2012年为45.3%,2013年为51.2%,2014年为59.8%,呈逐年上升趋势。

此类上诉案中,保险公司参与上诉的比例占到7成,而其上诉焦点主要集中在商业险免责条款的适用、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死亡或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几方面。

修理费高于估值,合理就获赔2014年5月13日,代某驾驶大货车与林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无责。

林某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3.6万元,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代某承担上述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林某的小轿车估值为人民币2万元整,故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法官释法:法院认为,林某的车辆受损可经修复使用,且修复使用在经济上对林某更具合理性,林某选择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并主张赔偿修车费用,出于对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当事人选择权的尊重以及更准确适用法律的角度考虑,林某维修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虽然高于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但尚在合理范围内,不属于畸高,且系维修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故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开门撞伤骑车人,乘客也得赔2013年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柴某开启左后车门下车时,刚好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亢某,造成亢某受伤、车辆损坏。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柴某负全部责任,亢某无责任。

陈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

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王某与李某的追尾碰撞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王某与李某的追尾碰撞

案例:交通事故:王某与李某的追尾碰撞事实经过王某开车在一条城市道路上行驶,在他前面行驶的李某突然停车,导致王某与李某的车辆发生追尾碰撞。

经交警现场勘查,确认王某对追尾碰撞负有全部责任,因为王某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律师解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确保能够安全停车或避让。

对于追尾碰撞这种交通事故,根据常理推断,追尾车辆由于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对前车的动态变化没有及时注意到,造成了追尾碰撞的发生。

因此,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王某对追尾碰撞负有全部责任。

建议•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特别是在高速公路等车流量较大的道路上,以防发生追尾碰撞。

•如果发生追尾碰撞,被追尾车辆的驾驶人可以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取证等方式,确保能够取得事故责任方的责任承担。

•驾驶人在开车前最好购买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案例:交通事故:张某在路口与赵某发生擦碰事实经过张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准备左转,与对向来车赵某的小轿车发生了擦碰。

两车停下之后,赵某认为张某负有全部责任,因为张某没有让行。

律师解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在路口处,驶入道路或者从道路驶出时,应当让行。

对于没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一般按照右方让行原则执行。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准备左转,即要驶入道路,应当让行给来车赵某。

因此,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张某对擦碰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建议•驾驶人在路口处一定要注意让行的原则,尤其是没有红绿灯的路口。

可以先观察来车的行驶情况,确保没有车辆后再行驶。

•如果发生擦碰事故,驾驶人应当及时联系交警,并根据现场情况拍摄照片,取证等,以便不产生争议,保护自身权益。

•驾驶人在开车前最好购买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案例:交通事故:刘某倒车时与陈某相撞事实经过刘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在停车场准备倒车,但在倒车过程中与正在路过的陈某的自行车相撞。

交通事故调解案例

交通事故调解案例

交通事故调解案例最近,我接手了一起交通事故调解案例。

这起事故发生在一个繁忙的路口,一辆小车和一辆货车发生了碰撞。

在事故中,小车的驾驶员受了轻伤,而货车司机没有受伤。

双方对于责任的认定存在分歧,因此需要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首先,我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小车驾驶员表示,他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但货车突然变道并与他的车相撞。

而货车司机则称,小车驾驶员在变道时没有打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双方对于事故的经过存在明显的分歧,因此需要通过调解来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我首先就事故的经过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我得出了一个初步的结论,小车驾驶员在变道时未打灯,而货车司机在变道时也存在一定的操作不当。

因此,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责任。

接下来,我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帮助他们理解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的归属。

在调解过程中,我还就双方的损失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小车的损失主要集中在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医疗费用上,而货车的损失则主要体现在车辆的维修费用上。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我了解到双方对于损失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分歧,因此需要通过调解来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方案。

最终,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我成功地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根据协议,小车驾驶员将承担事故的30%责任,货车司机将承担事故的70%责任。

双方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以解决双方的损失。

通过调解,成功地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为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公平和正义的结果。

通过这起交通事故调解案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事故的经过和责任的归属,同时还需要关注双方的损失,并帮助双方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只有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才能成功地化解纠纷,为当事人带来公平和正义的结果。

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帮助,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交通事故一直是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2023年依然是如此。

不论是车祸还是行人误伤,每一个交通事故背后都有着深刻的教训和历史沉淀。

本文将以多个案例为例,分析交通事故背后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案例一:肇事司机逃逸,导致伤亡严重2023年的某个夜晚,一名醉酒司机驾驶着汽车猛烈撞向了一群人,并导致多人受伤甚至身亡。

然而,这名司机却选择了逃逸。

当地警方通过调查和监控录像,最终将这名司机抓获。

这次事件让人们看到,肇事逃逸已经成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应对措施:针对肇事逃逸现象,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攻击肇事逃逸的行为,增加了破事件难度,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可以减少肇事逃逸的发生,保护公众安全。

案例二:行人过马路不遵守规则,致死2023年的某个清晨,一名行人正在过马路,却没有注意到红灯提示,导致被一辆汽车撞倒。

最终,这名行人不幸去世。

这次事故让人们看到,在交通安全问题上,不仅仅是驾驶员需要理智,行人同样重要。

应对措施:加强对行人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对行人过马路规则的严格执行,同时还需加强对驾驶员与行人之间交流的沟通,提高相互尊重与安全防范。

同时,在城市交通规划中,考虑到行人于交通流量的比重,合理配置交通系统和设施,增强行人通行的安全性。

案例三:驾驶员疲劳驾驶2023年的某个下午,一名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失去控制,撞毁了一辆公共汽车,并造成多人受伤。

这次事故让人们看到,驾驶员的疲劳状况已经成为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应对措施:针对驾驶员疲劳驾驶的问题,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同时规定最长的连续驾驶时间,并加强交通警察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查处力度。

结语:以上案例中,每一个事故都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

希望在未来的生活中,每一位驾驶员和行人都能够坚守交通法规,保持冷静,做好预防措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调解过程】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集中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外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上。

李某某认为自己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这些足以赔付在此次事故中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且自己在前期为对方垫付了三万元的丧葬费,因此自己也不需要在保险赔付之外再支付对方任何费用。

王某某家属认为这毕竟是一条生命的消逝,为此他们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李某某对此事故也负有一样的责任,他不应理所应当的将赔偿责任完全推卸给保险公司,他自己也应当承当一定的赔偿责任。

双方对此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难度很大。

【调解结果】
2022年9月19日,当事双方共同到市交调委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李某某在此次事故中的车损,其自愿自行承担;
二、王某某家属在此事故中共损失三十五万元(此数额不包含车损,其中由李某某垫付三万元丧葬费),由李某某在交强险赔偿围内先行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车损等,超出交强险或交强险不予理赔的部分,由李某某承担60%,王某某家属承担40%;
三、李某某自愿将其前期垫付的丧葬费三万元整,在保险理赔款之外赔偿给王某某家属;。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2021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一、非法运输专业运输车辆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1。

大型公交车过度拥挤导致的交通事故:2021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2年2月26日17时55分左右,集贤司机林从蓟县北外环线往西向东驶往英芳桥,造成乘客张某、王某、李受伤。

朱和郑在医院治疗无效后死亡。

案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

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客运公司和公交司机不应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而应始终把自身、乘客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客车载客人数携带,不得超载。

此外,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卸、更换座椅或增加座椅。

为了自身安全和利益,旅客应当主动拒绝乘坐超载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超载作业行为。

2、客车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案件经过2022年8月31日7时50分,李(天津市政府机关)驾驶“科斯塔”客车驶往北京-天津-唐山高速公路137.7公里,由于超速行驶,急诊科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撞到张驾驶的汽车驾驶室尾部(男,河南省籍村民),停在车右前侧的硬肩上,导致李某的乘客王某和曹某当场死亡,杨某在医院抢救后死亡,乘客赵某和王某受伤,两辆车受损。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以一起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为例,分析其原因和教训,以期通过对事故的深入研究和借鉴,促进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提高。

案例一:时间:2022年3月10日地点:某市中心交叉路口当事人:A先生(车主)、B女士(行人)事故经过:当天下午6点,A先生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准备回家。

他驶离停车场,准备通过一处交叉路口。

与此同时,B女士正在等待绿灯过马路。

在A先生接近路口时,B女士以为交通灯已经变绿,便鼓起勇气冲过马路。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A先生并没有减速,而是直接撞向了B女士。

造成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

原因分析: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要出于以下原因:1. A先生驾驶注意力不集中。

根据证人的描述,A先生在驶离停车场时接听手机电话,导致他没有注意到B女士正在等待绿灯过马路。

2. B女士过马路的时机选择不当。

尽管她以为交通灯已经变绿,但她没有确认,就盲目地决定过马路。

如果她在确认绿灯后再开始过马路,或者等待下一个绿灯,事故可能会被避免。

教训总结:此次事故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教训:1. 驾驶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如接打电话、操作导航等。

只有当我们将注意力完全放在驾驶上时,才能更好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 行人过马路时要注意确认交通状况,特别是等待绿灯。

混乱的交通环境下,仅仅依靠看到绿灯并不足以保证安全,需要观察周围车辆的行驶状态。

3. 提倡文明驾驶和过马路的宣传教育。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交通规则和安全问题的认识,形成共建和谐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

结论:通过对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交通事故常常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

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应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十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十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十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出了车祸谁赔?【案情概要】2023年8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

另查,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肇事司机朱某、保险公司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

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当。

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当赔偿责任。

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当。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当赔偿责任。

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当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借车给没有驾照的朋友开,发惹事故,车主要赔吗?【案情概要】2023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玩耍,王某没有驾照。

在西双湖北提,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

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展责任认定。

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机动车辆之间因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双方各承当50%。

考虑到被告刘某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无驾照的孙某具有一定的过错,酌情其承当15%的责任,王某承当50%,孙某自己承当35%。

因刘某的车辆未投交强险,医疗费等损失由被告王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当49534元,交强险之外的20236元,刘某、王某、孙某按照上述责任比例承当。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时间:2021年03月07日21时50分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天气:阴天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一、简要案情摘要2021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 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1〕天气状况为阴天;〔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平安行车要求;〔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展拍照和数据记录〕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

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

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3.1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展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b、货箱构造尺寸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

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展检测。

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

关于挂靠出租车公司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分析

关于挂靠出租车公司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分析

关于挂靠出租车公司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分析《挂靠出租车公司营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案例详情张三将自己购买的出租车挂靠在某某出租车公司名下进行营运。

2024年5月的一天,张三在营运过程中与李四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李四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四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四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0万元。

经鉴定,李四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2万元,误工期限为6个月,护理期限为3个月,营养期限为2个月。

李四将张三、某某出租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二、详细判例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营运人,应当对李四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某某出租车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应当与张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李四12万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李四10万元。

张三赔偿李四6万元,某某出租车公司对张三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律师点评在这起案例中,涉及到挂靠出租车公司营运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挂靠经营在出租车行业中较为常见,这种模式下,实际车主与被挂靠公司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法律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看,被挂靠公司虽然并非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营运人,但由于其允许他人挂靠并收取管理费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车辆的营运活动具有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当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被挂靠公司不能仅仅以其并非实际车主为由免除责任,而应当与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受害者李四来说,将实际车主、被挂靠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同列为被告,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分配。

对于出租车公司而言,应当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车辆符合营运条件,驾驶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意识,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导致小明负有连带责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导致小明负有连带责任

案例:交通事故导致小明负有连带责任案例一:小明与小红交通事故事实经过:在2021年10月1日下午3点,小明驾驶自己的车在市区内行驶时,与小红驾驶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是一处T字路口,据目击证人称,小明在行驶过程中没有遵守红灯信号,且速度过快。

小红虽然在绿灯时刻驶至路口,但由于小明的违规行为,导致两辆车相撞,并造成了严重的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

律师解读:根据交通法规,小明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连带责任。

首先,他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违反了交通法规,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其次,小明的驾驶速度过快,无法控制车辆,加剧了交通事故的严重性。

建议:对于小明来说,他需要承担事故中的一部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他尽快与小红达成协议,对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进行赔偿。

此外,建议小明检查自己的驾驶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避免类似的意外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二:张先生涉嫌酒驾导致交通事故事实经过:在2021年9月22日晚上9点,张先生驾驶自己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由于酒后驾驶,控制力不佳,误入了逆行车道,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

事故导致多辆车受损,一人受伤。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在此案例中,张先生涉嫌酒后驾驶,并且由于其失控的驾驶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对于这样的情况,张先生将承担事故中的主要责任。

建议:建议张先生配合警方调查,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

同时,他还需要与其他受害人协商,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此外,对于酒驾行为,建议张先生深刻反思,并以此为教训,坚决不再驾驶机动车辆在饮酒后上路,以避免类似的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三:林女士被撞后拒绝赔偿事实经过:在2021年8月15日下午4点,林女士步行过一条人行横道时,被一名驾驶员撞倒。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与林女士发生争执,声称她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并拒绝赔偿。

律师解读:根据交通法规,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拥有优先通行权。

法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3篇)

法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张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某市某路段,与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李某重伤,摩托车乘客赵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后于次日被警方抓获。

二、案件审理过程1. 侦查阶段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对现场勘查、证人询问、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张某酒后驾驶的事实。

2. 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公开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悔罪。

法院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1)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张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万元,赔偿赵某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

三、案例分析1. 酒后驾驶的危害酒后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酒精会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反应能力、视觉和听觉,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本案中,张某酒后驾驶,导致李某重伤、赵某死亡,给双方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2.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酒后驾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李某重伤、赵某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3. 刑罚的适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给他人家庭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案件启示1.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广大驾驶员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外卖人员交通事故案例解析

外卖人员交通事故案例解析

外卖⼈员交通事故案例解析1、⽤⼈单位的⼯作⼈员因执⾏⼯作任务造成他⼈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胡某系⼀名外卖⼈员,某⽇骑电动⾃⾏车送货时与⾏⼈夏某相撞,造成夏某受伤及胡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全部责任,夏某⽆责任。

胡某是新速达公司签约的美团外卖骑⼿,胡某与新速达公司系雇佣关系。

发⽣事故时,胡某在从事配送活动。

⽤⼈单位的⼯作⼈员因执⾏⼯作任务造成他⼈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全部责任,原告⽆责任,本院予以确认。

胡某系新速达公司职⼯,因执⾏⼯作任务造成夏某受伤,应由新速达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2、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伤。

韩某系快马公司的雇员,驾驶电动车配送货物时与王某驾驶⼩型轿车发⽣交通事故,致韩某受伤。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与王某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后,韩某起诉王某以及王某投保的机动车保险公司,要求王某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认定由机动车⽅承担70%的责任。

另外,韩某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伤,获得了⼯伤认定。

经劳动能⼒鉴定,韩某为⼋级伤残⽆⽣活⾃理障碍。

韩某向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快马公司承担⼯伤赔偿责任。

3、外卖⼈员如⽆法提供误⼯证明,可参照当地居民服务业⽇⼯资标准计算误⼯费。

被告⽩某驾驶的⼩型轿车与原告滕某骑电动发⽣碰撞,造成原告滕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此事故经相关部门认定,被告⽩某负全部责任,原告滕某⽆责任。

经原、被告申请,法院依法委托中院技术处对原告滕某伤残等级、营养期限及合理住院期限进⾏鉴定,经鉴定,原告滕某此次外伤不构成伤残;营养期限评定为25⽇;原告滕某为美团外卖送餐员,其主张误⼯费每⽇118.80元,未超过2020年辽宁省居民服务业⽇均⼯资标准,本院予以⽀持。

4、正确识别外卖⼈员备后的劳务公司,对于追究责任⽅的侵权责任⼗分重要。

外卖⼈员通过美团众包⼿机客户端注册成为众包员,A公司为美团众包平台的经营者,B公司为美团众包平台的实际运营⽅,⽽B公司(甲⽅)⼜与C公司(⼄⽅)签订了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美团众包平台是指为⼄⽅服务⼈员开放注册、接单的⼿机A P P平台,通过众包平台为商户向⼄⽅提供配送服务信息。

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剖析

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剖析

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剖析1. 酒驾案例某晚,小明喝酒后驾驶车辆回家,在行驶过程中因酒后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了路边的树木,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小明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法定限值,他因此被判处了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提醒人们绝不能酒后驾车,以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 闯红灯案例某市某路口,小王在红灯亮起时骑车闯红灯,与正常通过路口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小王闯红灯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不要闯红灯,以免发生意外。

3. 手机驾驶案例某天,小李驾车过程中一直在使用手机,导致注意力不集中,最终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调查,小李的手机驾驶行为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这个案例告诫人们在驾驶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因为使用手机而分散注意力,以免发生危险。

4. 超速驾驶案例某高速公路上,小张驾车超速行驶,结果失控撞上了护栏,造成车辆严重损坏。

经测速,小张的车辆速度超过了限速标准。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要遵守道路限速,切勿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5. 车辆装载超限案例某次,一辆货车载货超过了法定限载量,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造成了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要超载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6. 不礼让行人案例某市某路口,一辆车在行人过斑马线时没有停车礼让,导致行人被撞伤。

经调查,司机的不礼让行人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要尊重并礼让行人,确保行人的安全。

7. 疲劳驾驶案例某次,一辆货车司机连续驾驶超过规定时间,结果在驾驶过程中疲劳不堪,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调查,司机的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这个案例告诫人们要遵守驾驶时间规定,避免疲劳驾驶,以免发生危险。

8. 追尾事故案例某市某路段,一辆车在行驶中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结果追尾了前方车辆,造成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调解案例

交通事故调解案例

交通事故调解案例某日,小张骑着自行车在路口等待红灯时,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上了他。

小张当场受伤,自行车也报废了。

这起交通事故引发了一场纠纷,双方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选择了交通事故调解。

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理性对待此事,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加剧矛盾。

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双方应当保持冷静,理性分析事故的责任归属,并且尊重调解员的公正性。

在这起事故中,调解员首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确定了事故的基本情况。

其次,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开导和劝解。

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明确了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如何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如何尊重对方的意见。

调解员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交通事故调解的好处,以及调解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在交通事故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明细等。

通过证据的核实,调解员最终确定了事故责任的主次关系。

在这起事故中,调解员认定汽车驾驶员闯红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而小张作为非机动车驾驶员,也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一定的责任。

最后,调解员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对双方当事人提出了调解建议。

调解员建议汽车驾驶员承担小张的医疗费用和车辆损失费用,并对小张进行一定的赔偿。

同时,小张也应当对自己在交通事故中的一定责任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通过交通事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避免了一场长期的诉讼纠纷。

调解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这起交通事故调解案例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即在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时,应当理性对待,尊重调解员的公正性,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和谐。

案例:常用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解读

案例:常用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解读

案例:常用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解读案例一:小明驾驶车辆撞倒行人事实经过:小明是一名上班族,某天早上他开车去上班的途中,因没有注意到红灯,导致他的车辆迎面撞倒了一位正在过马路的行人。

律师解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应当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采取措施避让正在通行的行人。

而小明在此事故中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导致造成了交通事故,并对行人造成了损伤。

根据现行法律,小明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分析:根据事实经过和律师解读的分析,小明作为车辆驾驶人,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并直接导致了行人的伤害事故,因此他应承担全部责任。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在开车过程中要始终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要注意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确保行车安全。

案例二:王某醉驾致人死伤事实经过:王某在喝酒后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在醉驾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和受伤,因此他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根据事实经过和律师解读的分析,王某醉驾导致一人死亡和两人受伤,是一起涉及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要遵守交通法规,绝不酒后驾车,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和法律责任。

案例三:李某追尾肇事逃逸事实经过:李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后逃逸。

律师解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与另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处置。

李某在此事故中不仅未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还逃逸现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

案例分析:根据事实经过和律师解读的分析,李某在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后逃逸,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

他应该及时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履行报警和赔偿义务。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违法行为。

案例四:张某驾驶时分心导致交通事故事实经过:张某在驾驶车辆时,分心操作手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和两人受伤。

调解案例: 阜蒙县袁某某与孙某、张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_465

调解案例: 阜蒙县袁某某与孙某、张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_465

阜蒙县袁某某与孙某、张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案例内容【案情简介】2018年6月,孙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三轮电动车,沿交通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阜蒙县某中学东侧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袁某某驾驶的电瓶车相撞,造成袁某某受伤。

县交警大队做出责任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袁某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当日,三轮电动车的实际车主张某口头表示愿意承担袁某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调解过程】调委会经征求当事人孙某、张某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袁某某称,在发生交通事故当天,三轮电动车的实际车主张某到达现场后主动自己放心看病,该花的钱由他承担。

但在自己住院被确诊后,张某就没再出现过,打电话也说不管,声称谁撞的找谁。

而孙某却称,自己仅是张某加工厂雇佣的工人,当天也是在给加工厂拉料时发生的事故,三轮电动车是加工厂的,老板让自己开车拉料自己就得去,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赔不起,也不应当由自己全赔。

通过与双方谈话沟通和调查,调解员了解到,肇事的三轮电动车是张某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的二手车,原始手续已经灭失,除非张某本人承认,否则很难找到其作为实际车主的证据。

而孙某是一位普通农民,其家庭经济条件拮据,无赔偿能力。

只有做通张某的思想工作,受害人袁某某才有希望得到合理赔偿。

调解员认为,最初张某肯做出赔偿承诺,后来可能是因袁某某伤情严重才又反悔,让孙某独自揽下责任,应该是担心袁某某狮子大开口,因此不愿再承担赔偿责任。

孙某本身经济条件有限,袁某某索赔也会考虑孙某的实际赔偿能力。

孙某既然肯独自承担责任而不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应该是和张某私下达成了协议,张某的反悔应该也只是针对袁某某而不是孙某。

因而,调解员认为,双方矛盾的突破点还是要集中在医疗费的赔偿额度上。

调解员首先明确医疗费的赔付范围。

孙某、张某认为,袁某某在住院治疗医疗费中治疗糖尿病药物和高压氧舱费用3630元的支出过高,与此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没有关联,故不同意赔偿该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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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海省境内连续发生多起道 路交通安全事故,给各位驾驶员敲 响了血的警钟。以下是近期青海省 道路交通事故汇总:
江西奉新一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18人受伤 1月19日7时15分许,奉新县冯川镇狮山西 大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截至记者发稿时, 已致3人死亡,18人受伤。奉新县委宣传部相 关负责人介绍,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驾驶一 辆小轿车突然撞入人群当中,导致事故发生, 伤亡人员中有数名学生。目前伤者已送往医院 抢救,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 查之中。
大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多辆自行车 被撞离主干道。据大江网最新消息,1名重伤昏 迷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截至目前该案已致4人 死亡18人受伤。 当地市民称,事发地点位于奉新一中附近,一 男子驾车沿路见人就撞,车速很快,十几名学 生被撞,央视新闻称死伤者大部分为学生。犯 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行驶至宁大路长宁路段发生侧翻,事故致1人遇 难,5名伤者接受治疗。 记者从大通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事发公交车核 载人数为58人,实载27名乘客。
1月11日下午,大通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
事故造成1名女性乘客死亡,3名乘客轻伤,2 名乘客轻微伤,4人无大碍已自行离开,其余 18人留院观察。
肇事公交车前挡风玻璃被撞裂,车头受损严重。

1月18日凌晨0时20分许,环岛高速公路东线段 海口往三亚方向63公里处发生一起较大死亡交 通事故,一辆载8人的厢式小货车追尾一辆大型 货车,当场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后一伤者被 送到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1月19日7时15分,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狮山西
★ 1月10日18时21分,互助土族自治县宁互西 路塘川镇山城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 公交车与一辆面包车迎面相撞,面包车司机和 一名女乘客不幸遇难。 ★ 1月11日7时许,一辆大通至西宁的公交车在 距长宁镇两公里处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死5伤。 ★ 12小时内,互助、大通两地公交车接连发生 交通事故。 具体情况:
1月10日18时21分,互助土族自治县宁互西路
塘川镇山城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 交车与一辆面包车迎面相撞。面包车险些翻下 路基,幸好被路边的树挡住,但车头尽毁。 1月11日,记者从互助县交警部门获悉,事故 已经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
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现
场,发现公交车内的部分乘客及司机已经被送 往医院,面包车内也有人受伤,被现场群众救 出后送往医院救治。此时,事故现场只剩面包 车司机一人被卡在车内,民警随即向消防人员 求助。随后,互助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官兵迅 速出动,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面包车车头严重 受损,驾驶员被死死卡住,经现场医护人员确 认已无生命迹象。
驾驶员安全教育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请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 驾驶。
1月14日,部局召开2016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视频 会,王金彪副局长分析研判春运交通安全形势,对 做好春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刘钊局长对2015年 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16年工作思 路。 会后,陈家林政委就春运期间加强我省交通管理 工作提出了要求。副总队长桑淑林,总队秩序、事 故、车管、宣传、指挥中心及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负 责人参加了会议。
前日凌晨,莆田两年轻人在沈海高速福清 宏路附近更换轮胎时,不幸被大货车撞上。其 中一人当场身亡,另一人被发现时虽还有呼吸 ,但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海都记者昨日 了解到,涉嫌肇事的车辆和驾驶员已经被警方 锁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车祸发生许久 才被路巡车发现:莆田的卢先生说, 遇难的是他的侄儿小卢以及侄儿的好友小陈。
1月14日,事故现场警车旁不远的右边有一辆
受损的轿车。当日,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 分局特巡警大队一辆16座巡逻警车在执行勤务 工作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车上2名警 员死亡,7名队员和轿车司机受伤。目前,伤者 正在当地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具体原因还在调 查中。
冬天道路洒水,本是为了道路清洁,却引 发多起交通事故,这种“好心办坏事”的事情 在安徽阜阳城区再次上演。 1月14日清晨6点到上午8点半之间,安徽阜阳 城区共接到了42起交通事故报警,皆因路滑引 起。原来,当日阜阳最低温度-5℃,洒水车凌 晨冒严寒洒水清洁路面,致多条道路结冰。事 件发生后,当地环卫部门已向市民致歉,并表 示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民警经过连夜调查,得知事发时公交车内约有
16名乘客,售票员与一名乘客受伤,部分乘客 在事发后离开现场。面包车内一名女性乘客, 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经民警初步判断,事故原因是由于公交车占道
行驶造成,事发时,公交车由互助开往西宁。 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当中。
1月11日6时50分许,一辆大通至西宁的公交车
卢先生称,事发时间是1月21日凌晨一点多。
当时小卢和好友小陈两人驾车从莆田前往福州 长乐机场接人,没想到在途中,左后轮轮胎出 了问题,于是两人就把车子开到应急车道上, 下车更换轮胎,“当时两人都已经用千斤顶把 车子顶起来了。” 没想到,就在两人更换轮胎时,一辆大货车从 后方撞了上来。卢先生称,两人被撞后,肇事 司机并没有报警以及施救,而是从现场逃逸了 。
车灯脱落,车内一片狼藉,左侧车体的玻璃几 乎破碎,左侧前轮严重变形,后轮已经爆胎。 事发现场几米远的地方,残留着一滩油迹,车 辆碎片掉落在油迹上。事发现场,残留着伤员 的衣帽和不少血迹。据现场一名交警介绍,初 步了解,事发时,公交车由于避让不及,加之 雪天路滑,侧翻在了道路右侧,将道路右侧一 处路牌标识杆和路灯撞断。
过了一段时间,一辆路巡车路过事发现场,才
发现出车祸,赶紧报警。卢先生说,可惜的是 ,侄儿当时已经身亡,而小陈被发现时,虽然 还有呼吸,并被送到省立医院金山分院救治, 但是最终还是伤重不治身亡。 两个“顶梁柱”坍塌 两家庭陷入悲痛 海都记者昨日了解到,1987年出生的小卢已成 家,在莆田和小陈做网购工作,家里有个4岁的 儿子,妻子昨日获悉丈夫死讯,悲痛几乎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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