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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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唐艺倪
1150428 当听到老师布置“以一个城市的发展为例谈谈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时,我脑海里跳出许多个问题:如果一个东西不顺应历史潮流,我们何必勉强地要它留下?何必做生硬的保护?因此,我斗胆跑题与老师“对峙”,谈谈我的拙见:对待文化遗产,不能勉强地谈生硬的保护。
在谈“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我们要“保护”的对象是否有价值。
世界文化遗产包括了是自然的馈赠,以及祖先的智慧结晶,我在这里只论述后者。祖先留给我们的,有物质性的建筑、遗迹,也有非物质性的民间艺术。
以大熊猫为例,原本,如果失去大熊猫,我们只是失去一个物种,可现在,由于大熊猫的特殊性即只有中国是它的栖息地,仅此一家,所以它就变成了一种象征,一种人们心中的一种骄傲甚至成了精神的代名词。而文化遗产就像那深山竹林里的大熊猫,且不说那些被提名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有它的历史,都有它所有特殊性的、所“仅此一家”的东西。而就是这种东西,带给人一种文化认同感,使生活在这个文化圈里的人只消一照面,就能知道彼此的共通之处;也就是这种东西,带给人一种归属感,使每个远离他乡的游子,心中都有一寸形象鲜明而具体的故土,有一条深深地根从汲取远行的力量。
听起来,文化遗产确有它的价值。
但我们知道,当我们谈到要保护一个东西时,它已经危在旦夕了。自然教以我们适者生存,凡是适合的东西,不经保护就能流传。而既然危在旦夕,不恰巧是证明了,它的原本的存在方式已无法适应当下环境?如果这些文化遗产已不能适,如果全球化与现代化更适应历史潮流,是不是我们应当让传统让步,挣脱历史的枷锁飞速向前奔跑?
既然文化遗产有着毋庸置疑的威力,为什么她陷入了这种危在旦夕的境地?有价值的文化遗产,为什么不顺应历史潮流了?时代似乎给我们留下了不可解的悖论。
我们要知道,是什么把文化遗产逼到如此境地。
文化遗产的危在旦夕,有主观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方面在于一种心态差异:年轻人拥有时间,拥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所以他们喜欢变化,追求时尚;而老年人的时间所剩无几,但他们拥有空间,所以他们渴望永恒,崇尚传统。客观方面在于经济全球化的入侵造成了一种文化入侵: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因为利益等影响,人们不得不穿相似的衣服,吃相似的快餐,看相似的节目,我们的审美、生活方式都不可避免地趋于一致。如果说现代化追求高效的理念造成了千城一“方盒子式大厦与水网式道路”之面,那么全球化带来的则是更不易逆转的“千心一面”了。因此在年轻人心态作祟下,在全球化及现代化进程的逼近之下,几经流传的文化遗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危机。
因此,拯救文化遗产,实质上实在对抗这种全球化、现代化带来的影响。
是不是,保护文化遗产,就有效?
仍以大熊猫为例,当地球上的大熊猫所剩无几时,是不是人工交配便能解决问题?在我看来,可笑的是,人工交配的大熊猫已不是在竹林里自由成长的真正意义上的大熊猫了,而只是一种符号,象征着我们心中的一种骄傲,它只是穿着大熊猫的外皮而已。
现在许多所谓的“保护”,又何尝不是如此?我到过西塘,虽不是个世界文化遗产,却也本该是个宁静的江南水乡。可是白天,我看见的是一家卖相似商品的商店,遇到的是一个个推销旅店的老板,感受到的是一澜澜人海;晚上更是过分,我看见的是一家家灯红酒绿的酒吧,听见的是喧闹不堪的流行乐,闻到的是呛鼻的烧烤浓烟,感受到的,仍然是一巅巅的人山。听说,古城丽江,也已是这番模样。还听说,西西里的木偶戏几乎要没落了,多亏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才强加了有力的保护,开设了学习木偶戏技艺的学校、举办节日、使得现在到处都有卖木偶的商店,却殊不知,原本手工艺人制作木偶是的精雕细琢、家庭剧场演出时的欢声笑语、家族世代传授技艺的小心翼翼都已烟飞云散——一个文化遗产的核心,竟被哗众取宠的旅游业、经济业这些表面文章所取代。
这些算是保护吗?当然算,他们替我们把遗产的样式留存住了,使后人还可以瞻仰前人遗风。但你看,我们所谓的保护,保留了建筑的外壳,保留了木偶的形式,本是要来对抗全球化、现代化背后的利益、效率,却不知不觉地被这些东西给控制、取缔了!我们还谈什么保护!?!
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在全球化及现代化进程下,为文化遗产创造适宜的环境,而不是勉强地谈生硬的保护。当步履一致了,文化遗产不需要保护,便能自由发展。
阮仪三老先生说过,欧洲在对待文化遗产上,好的留下、坏的就更新、复兴,城市就新陈代谢了。如法国的里昂,至今仍完好地保留着12-16世纪建筑的古街巷区,区内有250栋“保护建筑”,如12世纪的大教堂以及大量的住宅、商铺等古建筑构成了古老街区的历史岁貌。19世纪以后建设的建筑,在风格上也与古建筑十分协调,从而使整体风貌古色古香。(引用自《法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让我感动的是,政府为了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加地区活力方面,先是对所有住宅进行整修,按原样整修,外部加以粉刷,室内加建厨房、卫生间,通过改善条件使其可以继续居住,留住了原来的居民;接着改善交通,围绕老城区修环路,建停车场截留外来车辆,减少古城区的交通量,只允许居住在老城区的人开车进城;同时修地铁、红绿灯控制,减少地面交通,提高通行效率,而又不拓宽旧有古街道。
他们在保存有价值的外壳的同时,为旧了的房屋换上新的器官,对不适于修复的房屋进行改造,注入新的活力,进行再利用……人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其中,他们就像保护自己的家一样保护文化遗产,是这么的自然。这一切,本着抵抗全球化、现代化的目标,不必谈什么保护,那些建筑,那些记忆,简直与市民的生活融为一体!虽然法国对文化遗产的重视之出名在于健全的法规,但在我眼里,反而不应是这些死的条条框框,而是人的态度,是一种共处的和谐。
真正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不谈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