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著作权法中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及合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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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著作权法中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及合并原则

作者:张敏莉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1期

摘要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和合并原则是著作权法中的重要原则,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本文从基本概念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论述这两个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价值,并进一步阐述将其纳入著作权法的必要性。

关键词著作权法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合并原则

作者简介:张敏莉,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271-01

一、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基本概念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基本含义,即著作法保护的不是作品所体现的思想,而是作品的表达。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可区别:作者能够行使作品的哪些权利,以及竞争者不能自由复制作品哪些方面豍。

一件作品由思想和表达构成,在前作品作者的创作思想上,后作品作者通过思考探究,创作出新作品,如果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同时限制思想和表达两个方面,后作品的作者已构成侵权,这就阻碍人们创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智力成果的创作,一件作品,应明确其受法律保护的表达和不受法律保护的思想。

二、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在herbertrosenthaljewelycorp.v.kalpakian案豎中,原告指控被告复制了其珠宝造型蜜蜂箱的设计。第九巡回法院指出:有实质性证据表明,审判法院裁定被告的设计,在事实上是一个独立的设计。两个人的设计都建立在描述自然生物的基础上。法院不能以合理的理由确定被告是否复制了原告的作品,即使被告的行为构成复制,所取走的只是思想豏。

在我国,孟澄明诉石家庄棉纺四厂等,将其作品中表明的技术思想,绘制图纸后制作装置,侵犯其著作权一案中,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论文中所反映的技术思想,是关于“吊综装置”,这种织布机部件构造及其设计的说明,这种技术思想并不为著作权法所保护。著作

权法只保护一定思想的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法既不赋予权利人对技术思想的独占权豐。

以上两个案例是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区分该作品的思想及外在表达形式,根据客观实践,指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包含一定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该思想本身,从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司法正义。

三、思想与表达合并原则基本含义

思想与表达的合并原则,即表达与思想难以区分,甚至混合在思想中,合并原则关注的是作品的表达性成分和作品的思想难以区分,或者表达性成分很有限,以致他人的相同或相似的表达不构成侵权。豑

现实中,有时很难将一件作品的思想和表达明确区别开来,如地图、产品说明书,或者是由于作品思想内容的表达形式本身的有限性,很难将作品的思想和表达归类划分,这时就不能再用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去判断是否侵权,而应该将思想和表达混合在一起,认为作品整体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四、思想和表达合并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以计算机软件界面为例,我国金山公司的WPSOffice2005包括功能按钮等多方面都与微软公司的MicrosoftWord2003的界面相似。如果依照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金山公司的用户界面的思想和表达都抄袭了微软公司,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但在实践中多年来,软件用户已经习惯于微软产品的界面,这种界面在软件行业里已成为标准化的模式豒。在这种背景下,其他公司的同类软件如果在软件界面上进行创新,但在功能上没有更明显的优势,则该公司的产品就没有市场。所以,仅依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认定金山公司构成侵权,显然不合理。

此时软件的界面形式,已经是被限定的表达,如果给予这种有限的表达以法律上的保护,会使该软件界面的著作权人形成市场上的垄断。不仅损害了其他软件开发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也不利于同行业新产品的开发。笔者认为此时应适用思想和表达的合并原则,将软件界面的设计理念和表现形式混合,整体去评价,整体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价值上,还在司法实践中,两个原则的合理性都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我国的目前立法中,并没有明确将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及合并原则纳入著作权法,为完善著作权法,应将这两项原则纳入立法.著作权法不仅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同时也应该保护其他主体创作的积极性,在具体实践中,结合案情,来选择适用这两项原则,以求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司法公正,推进技术成果的创新。

注释:

豍robert a.kreiss,accessibility and commercialization in copyright theory.43 ucla l. rev. 13 (1995).

豎446 f.2d 738(9th cir. 1971).

豏norman siebrasse,a property rights theory of the limits of copyright ,1university of toronto law journal 34(2001)

豐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31辑.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237.

豑冯晓清.著作权法中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之合并原则及其实证分析.法学论坛.2009 (2).

豒林良倩.我国著作权法立法应引入二分法原则与合并原则.政法学刊.第27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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