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督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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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

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

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牵头部门,基建办公室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建办公室的作用,制定和完善基建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基建办公室的职责1. 组织和协调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2. 负责拟定、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组织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

3. 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落实情况。

4. 负责维护和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和信息资料。

5.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验收、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基建办公室的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30至下午5:30,每周六、日休息。

(2)出差期间的工作时间按照出差任务方案安排。

(3)值班时间安排由主管领导进行统筹协调。

2. 工作岗位(1)基建办公室主要设有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六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岗位下设若干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分工分配,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3. 工作要求(1)工作要求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

(2)科学规划、规范设计、统一管理、严格监督、优质施工、精细管理,做到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节约两不误。

(3)工作人员应对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深刻认识和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建设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4. 工作流程(1)规划阶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编制规划报告。

(2)设计阶段:依据规划报告编制设计方案,向上级进行报批,做好勘测和设计。

(3)施工阶段:明确工程进度计划,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建设,负责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4)验收阶段:对基础设施工程进行验收,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对工程实现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5)维护阶段: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维护体系,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障基础设施的长久有效性。

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基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作,加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建工作管理遵循科学、民主、法治、诚信的原则,体现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

第三条基建工作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基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基建工作包括设计、建设、监理、施工、检测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基建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六条各级基建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基建工作管理。

第七条所有从事基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设计管理规定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认真开展设计工作。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设计方案,确保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审查制度,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规和标准。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质量。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妥善保存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做好变更记录和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设计师出现的错误或疏漏要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第三章施工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按照计划有序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程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器具,确保施工进度。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施工进度汇报,做好施工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施工质量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基建工程巡查工作制度

基建工程巡查工作制度

基建工程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基建工程巡查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工程质量的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保障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巡查管理工作。

二、巡查目的1. 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2. 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3. 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监督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巡查机构1. 巡查组:由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监理单位组成的巡查组,负责具体的巡查工作;2. 巡查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监理单位指定的负责同志,负责统一协调巡查工作的领导。

四、巡查内容1. 工程进度:每周对工程进度进行一次巡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2. 工程质量:重点检查关键节点施工过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协调解决;3. 安全生产:重点关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4. 合同执行:核实工程款支付情况,确保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五、巡查程序1. 制定巡查计划:每月初由巡查负责人制定当月的巡查计划,确定巡查时间、内容和人员安排;2. 巡查前准备:巡查组集中讨论确定巡查重点,核实相关资料,准备巡查工具;3. 巡查实施:巡查组按照计划进行巡查,认真核实每个环节的工作情况,记录重要问题;4. 巡查总结:每次巡查结束后,由巡查负责人召开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提出建议;5. 巡查报告:巡查结束后及时编写巡查报告,交由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监理单位。

六、巡查责任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巡查计划和组织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2. 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协助巡查工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出建议,监督工程进度;3. 施工单位:负责接受巡查组的检查和指导,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基建工程中的监督制度

基建工程中的监督制度

基建工程中的监督制度一、基建工程监督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工程质量在基建工程中,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度,很容易出现一些施工不合格、使用劣质材料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发生重大事故。

因此,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在基建工程中,腐败和违法行为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很多工程由于腐败和违法行为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资源。

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打击腐败和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3.保证工期和成本基建工程的工期和成本是比较关键的,如果工期延误或者成本超支,会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效益。

建立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工程的进度和成本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基建工程监督制度的建立1.政府监管政府在基建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监管作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建工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专业技术监督基建工程通常涉及多个专业领域,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

应当建立专业技术监督机构,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第三方监督在基建工程监督中,第三方监督机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独立公正地对工程进行监督,减少主管单位和承建方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社会监督基建工程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事,还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

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发现并反映问题,实现监督的多元化和多样化。

三、基建工程监督制度的实施1.确立监督责任在基建工程监督中,应当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建立监督责任清单,确保各方履行监督责任。

2.加强信息公开基建工程监督应当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3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3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矿每旬____一次全面的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管理人员下井要填写检查记录,作为动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库房、班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班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检查。

2.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____、基建副矿长具体负责,井下检查由安监站牵头。

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具体____、考核、评级、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4.检查标准。

按《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制定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执行。

5.对查出的问题,安全副矿长要____召开落实整改会议,安全部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隐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予以落实到位,督察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并通报和存档备案。

6.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站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本矿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助解决7.安全监督检查原则。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8.煤矿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动态”和“夜班检查”两个特点。

9.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矿井基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3)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4)上次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5)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情况;(6)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安全奖励使用及安全罚款执行情况;(8)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情况;(9)证照管理及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10)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涵盖按照国家划算要求依法建造、改扩建、汰旧换新项目的基建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条学校应设立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总体规划;(三)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四)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六)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七)负责相关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项目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二)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组织设计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四)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以及其他设计文件;(五)组织设计文件的出版和发行。

第四章招投标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第五章施工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期。

基建部门规章制度

基建部门规章制度

基建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作管理,规范基建部门工作秩序,提高基建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基建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基建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服务大局。

第四条基建部门工作人员应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第五条基建部门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执行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基建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基建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规章制度,及时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章基建工作流程管理第八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第九条基建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擅自修改、延误或拖延工作。

第十条基建部门应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基建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合理分工,互通信息,共同推动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基建项目管理第十二条基建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成本等要求。

第十三条基建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时、质量、安全完成。

第十四条基建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五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完整的项目资料,方便查阅和汇总。

第四章基建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基建部门应加强对基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基建部门应对基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清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基建部门应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防止设备损坏或丢失。

第十九条基建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更新和改造,确保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效能。

第五章基建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单位基建办工作制度

单位基建办工作制度

单位基建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基本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建办)的工作,确保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办是单位基本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部门,主要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基建办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基建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基建办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文件资料管理。

办公室设在单位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三、工作职责第六条基建办的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组织评审和审批。

(四)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

(六)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八)协调解决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问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第七条基建办工作程序分为前期准备、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等,需充分调查研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单位实际需求。

(二)招投标阶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投标工作,选择有资质、信誉好、能力强的施工单位。

(三)施工管理阶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部在基建管理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基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提高基建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部设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基建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等各个子部门,各部门之间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的领导由工程部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各个子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职负责人员,负责各项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

第八条基建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等。

第十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等。

第十一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项目合理利用资金,保证项目投资的有效和经济。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保障工程施工队伍的稳定和流畅。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需求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项目的规划和目标,编制项目规划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提升学校的整体建设水平,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基建工程的策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竣工以及后期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是全校基建工程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校基建工程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流程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从科学规划、系统设计、精细施工、严格验收、维护管理和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策划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组织订立基建工程策划方案。

2.基建工程策划方案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经过学校相关部门评审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设计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编制认真的设计方案,并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进行方案论证和调整。

2.设计方案要满足工程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和节能要求,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招标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工作。

2.招标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资质条件。

第八条施工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的订立,并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掌控。

2.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力气,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九条验收阶段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2.验收合格后,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进行档案归档。

第十条后期维护管理1.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对于需长期维护的基建工程,应订立相应的维护计划和预算,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新院基建现场工作制度

新院基建现场工作制度

新院基建现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新院基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院基建现场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新院基建现场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于工程建设,为创建优质工程、平安工程、绿色工程贡献力量。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新院基建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项目指挥部设立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项目指挥部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项目指挥部应加强与参建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定期召开现场会议,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质量管理第七条项目指挥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项目指挥部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条项目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项目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项目指挥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指挥部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五、进度管理第十五条项目指挥部应根据工程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基建办工作制度

基建办工作制度

基建办工作制度
1. 认真执行医院、科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全院基建维修、改、扩建等各项工作。

2. 做好年度基建维修工作计划和安排,严格执行基建项目申请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验收、交付使用、结算审核、资料存档等工作程序。

3. 坚持定期查房,主动深入各科室征求意见,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4. 做到文明管理,文明施工,严防事故发生,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5. 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及人员,严格考勤考核,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开支。

6. 负责全院房管资料的积累、分类、归档和房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7. 执行医院各项住房制度和调房条例;协助有关部门(科室)做好住房的有关报表工作。

8. 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以职谋私。

工程基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基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工程基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基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工程基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工程基建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工程基建项目规划、审核、决策、监督和督导,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服务于学校的整体发展。

第五条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其中以校领导为主要成员。

第六条领导小组设主任,由校领导担任;设副主任若干名,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保守工作秘密,勤勉工作,任劳任怨,忠诚履行职责。

第八条领导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基建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质量要求进行。

第九条领导小组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推动项目的实施和完成。

第十条领导小组应注重团队合作和结果导向,发挥各成员的专业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领导小组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主任为领导小组的核心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决策小组的工作。

第十二条主任负责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督导和检查工作进展,负责向学校领导报告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各具体工作领域,负责督导和检查相应工作的开展,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合作,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委员是领导小组的成员,负责参与和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工作,具体分管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事务。

第十五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基建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会务处理,协助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工作。

基建工程项目三检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三检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三检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检查内容(一)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检查1.施工方案审核:检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图设计:检查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规定。

3.材料质量检验: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二)工程施工过程检查1.现场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2.质量控制:检查施工质量的控制情况,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三)工程竣工验收检查1.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竣工技术文件:检查竣工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确保竣工技术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总结工程施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检查方法(一)定期检查1.由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2.对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材料质量、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进行详细检查。

3.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二)不定期检查1.针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不定期进行检查。

2.对重点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3.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

五、责任分工(一)项目部负责人1.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项目的检查工作。

2.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

(二)专业人员1.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检查。

2.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指导项目部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检查制度的行为,不论是项目部负责人还是专业人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督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督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督查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2.02•【字号】黑教发函〔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督查制度(试行)》的通知黑教发函〔2016〕33号各省属高校: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黑教联〔2011〕4号)、《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黑教监〔2011〕20号),严格规范高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防止出现廉政风险,特制定《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督查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我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6年2月2日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督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黑教联〔2011〕4号)、《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黑教监〔2011〕20号),规范高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加强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严把项目审查关、招标投标关、工程监理关、设计施工变更关、质量验收关和资金结算关,防止基本建设项目出现廉政风险,特制定本督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自有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装饰等工程项目以及高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三条凡是经省教育厅申报的工程项目均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于国家投资、国家融资、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等项目要重点督查。

第四条省教育厅成立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对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督查办负责人由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发展规划处、财审处、法规处、督导室、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组成,发展规划处负责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基建工程管理质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小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机构1. 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设立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

负责对学校基建工程进行统筹管理和决策。

2. 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3. 工程师队伍:学校应建立专业的工程师队伍,负责对基建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基建工程管理1. 规划编制:学校基建管理委员会应组织编制学校基建规划,明确基建工程的需求和目标,确定基建项目的优先级和先后顺序。

2. 设计审查:基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编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3. 施工监督:基建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4. 质量验收: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质量验收工作,对完成的基建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可以投入使用。

5. 安全管理:基建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6. 竣工验收: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确认基建工程全部完成,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四、经费管理1. 经费落实: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保障基建工程所需经费,做好预算编制和经费落实工作。

2. 资金监管: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基建工程经费的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 经费审计:基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经费审计工作,对基建工程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责任追究1. 依法责任: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三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三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引言基建项目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基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二、制度目的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建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保障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原则1.科学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必须建立在科学实践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2.综合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对基建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3.公正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各个项目,保证水平相当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4.严肃性原则: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需要严肃对待每一次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制度内容1.监督和检查的范围,包括对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包括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的组合运用。

3.监督和检查的要求,包括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质量检测报告、安全措施的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测量和检验,对施工过程的记录和整改等。

4.监督和检查的结果,包括对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理和归档,形成监督和检查报告,并依据该报告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监督和检查的具体步骤1.建立监督和检查计划,确定监督和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进行巡查和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安全措施、质量验收等进行检查。

3.进行记录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编写监督和检查报告,对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形成监督和检查报告。

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

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

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1. 引言基建办公室是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了保证基建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基建办公室工作流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2. 工作职责基建办公室工作的核心职责是协调、管理和监督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具体职责如下:•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计划,并监督项目的实施。

•管理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管理项目预算,控制项目成本。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管理项目团队,包括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工作流程在基建办公室的工作流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项目立项在项目立项阶段,基建办公室与公司其他部门协商确定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并编制项目计划。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项目需求,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2.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里程碑和时间节点等。

3.准备项目立项报告,提交给公司高层审核。

4.在项目获得批准后,公布项目立项决定。

3.2.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阶段是基建办公室的重要工作环节,要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具体步骤如下:1.成立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

2.指派任务和分配资源,确保项目进度得以控制。

3.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随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困难。

5.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高层保持沟通。

6.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资源分配。

3.3. 项目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基建办公室需要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的完成情况符合要求。

具体步骤如下:1.完成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文件的整理和备案。

2.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评估。

3.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公司高层审核。

4.完成项目结算,包括清算工程款项和资金结算。

4. 工作管理为了提高基建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要进行科学的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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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建工程管理,具体落实基建问责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股份公司“两高一低”要求更好地完成基建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用于我厂基建工程督办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内容
第三条扩建办公室是全厂基建工作督办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扩建办公室职责和内容: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督办制度。

(二)对基建工作中的工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正式文件中领导的重要批示进行督办。

(四)对基建会议布置的工程任务进行督办、考核。

(五)对领导布置临时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第五条督办程序
(一)督办工作采用下发督办通知、催要结果以及将办理结果报有关领导的程序。

(二)督办工作事项一经列入督办事项清单,将向承办部门发出督办通知单,通知单应列明督
办事项、责任人、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延期申请、实际完成时间及办理结果等内容,督办通知单格式见附件。

(三)扩建办公室应在督办事项确定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督办通知单发送有关部门。

(四)督办事项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填写督办通知单,并返回扩建办公室。

(五)收到返回的督办通知单后,扩建办公室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作为基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七)督办事项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时,办理部门可以在督办事项未达到一半过程
前向扩建办公室提出督办事项延期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的文字解答由扩建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本规定按照XXXX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于年11月15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有关本规定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附表:工程督办事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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