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记录表
1.请周六、日在岗人员将该表于周一上午10:00前交至总经办主任,值班记录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得补写。
2.值岗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7:30;
3.记录内容不得只简单填写“正常”,"一切正常",要写明对周六、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协调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