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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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题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购房款,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导致合同未能履行。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案例判例,分析甲方和乙方在购房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受让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
付的定金。

因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综上所述,甲方应当承担购房合同违约责任,并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为了解决此问题,建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案由:合同纠纷案情简介:2010年,开发商与物业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物业对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月1日止。

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元,物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以下服务: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绿化养护、设备维修等。

合同签订后,物业按照约定向开发商收取了物业服务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以下问题产生了纠纷:1. 物业服务质量的争议:开发商认为物业在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2.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开发商认为物业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存在乱收费现象,且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

3.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问题:开发商认为物业在物业管理费的使用上不够透明,存在浪费现象。

二、争议焦点1. 物业服务质量的争议:开发商与物业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是否存在不足产生争议。

2. 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开发商与物业就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拖欠及乱收费问题产生争议。

3.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问题:开发商与物业就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透明度及是否存在浪费现象产生争议。

三、法院审理1. 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的争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服务。

开发商提供的证据显示,物业在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因此,法院认定物业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瑕疵,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关于物业管理费收缴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开发商提供的证据显示,物业存在乱收费现象,且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

因此,法院认定物业在物业管理费收缴方面存在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关于物业管理费的使用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在物业管理费的使用上,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的建筑施工企业。

2018年5月,甲公司决定开发一座住宅小区,经过招标程序,乙公司以最低投标价中标。

双方于2018年6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住宅小区的全部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18个月。

合同中还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案例分析: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问题1. 招标程序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依法公开招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

在本案中,甲公司通过招标程序选择了乙公司,招标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 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乙公司以最低投标价中标,但最低投标价并不一定代表最合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1. 工期延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乙公司应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

然而,由于乙公司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 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施工的住宅小区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地面不平、防水层破损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住宅小区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 合同解除由于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此,甲公司应首先尝试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则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合同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

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参考答案:(1)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案例2、某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

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

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

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正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案例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1: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

”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

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

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希望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

根据《合同法》第14,15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都告知备有A4型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1: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

”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

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

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希望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

根据《合同法》第14,15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都告知备有A4型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分析习题(一)[答案](1)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应由A公司承担。

因为A公司同意D厂只发一种规格货物,应视为A、C之间的合同已变更。

(2)部分医用手套已过期的责任,应由A公司对B承担,其后向C公司索赔,再由C公司向D厂索赔。

因为D厂对手套过期有过错。

(3)医用手套全部报废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B公司验收时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且部分医用手套过期,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货物风险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承运人火车站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免于承担责任。

(4)不予支持。

因为B公司怠于通知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应视为货物质量在交付时合格,A公司不负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本题设问不多,但每个问题暗藏玄机,都可拆开分作几个小问题加以考查。

在五个民事主体关系中,其中A、B、C、D的关系均为供货关系,可用图简单表示为:D→C→A→B〓(图中"→"表示供货)在这个连环供货关系中,恪守合同的相对性规则是解答本题的第一关键点。

本题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正确把握A公司经理赵刚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手套的行为的法律意义。

注意到以上两点,本题已解矣。

[法理详解](1)在A、B、C、D四者的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A向B发货,C向A发货,D 向C发货,因而A与D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

但A公司经理赵刚越过C公司,直接向D 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的手套即可,对此C公司一直未持异议。

那么,赵刚的行为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呢?我们认为,赵刚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意思表示即是A公司的意思表示。

赵刚此举意味着A公司变更了A、C之间的合同,而C公司明知此事而未持异议,说明A、C之间的合同已予变更。

当然,在A、B公司的合同关系中,B公司只能要求A公司承担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的责任,而不得要求与其不存在合同关系的其他民事主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由于合同效力的相对性所决定。

上面我们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分析A公司与C公司、D厂之间的关系,意在说明:A公司对B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后,不得向C公司,更不得向D厂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年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

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

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年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

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年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月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万元,第二期支付万元,第三期则在年月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万元。

年月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年月日)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处房产。

但在交付房款后,乙方却拒绝过户并要求提高房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该条款,购房合同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
者赔偿损失。

同时,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由于乙方工作不力,甲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条款,并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合同纠纷。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

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

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

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

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

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

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

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

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乙认为甲违约在先。

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

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

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

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

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

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

李某便随丙去维修。

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案例。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合同法的具体应用,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一,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但收到货后发现是次品,于是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卖家却以“已经签收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即使已经签收,消费者仍然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卖家以“已经签收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是不合法的。

小明可以依法向卖家要求退货,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等条款。

但在货物到达后,公司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品质不合格。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向供应商提出退货或者索赔的要求,同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等条款。

但在租赁期内,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当我们遇到合同纠纷时,应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对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合同纠纷问题时有所帮助。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栋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楼,乙方支付购房款1000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乙方拒绝退款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问题:1. 根据合同法,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2. 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如何操作?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合同标的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可依法拒绝履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

乙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认为乙员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乙员工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金?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经过三十日通知。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可拒绝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员工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以上是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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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00汇编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00汇编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答案:法理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

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行为。

下面将通过分析两个合同法案例,来探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甲向乙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了车辆的售价、交付时间以及买方的付款方式。

但是,在车辆交付后,甲发现车辆出现了严重的机械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甲要求退还货款并终止合同,但是乙拒绝了。

在这个案例中,首先需要确定乙在交付车辆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乙在交付时对车辆的问题隐瞒不报,那么甲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还货款。

此处涉及到合同成立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对方相关信息,不能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其次,如果乙在交付时并不知道车辆的问题,那么甲可以主张合同存在瑕疵。

根据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发现合同标的有瑕疵,有权通知对方,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购价。

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要求退还货款或修理车辆。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为2000元。

然而,在入住后不久,甲发现房屋存在各种问题,比如漏水、电路故障等。

甲要求房东乙解决这些问题,但乙一直未采取任何行动。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在这个案例中,甲可以主张合同解除。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租赁物的事由,导致租赁物出现隐蔽性瑕疵,严重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于房屋存在漏水、电路故障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甲的正常居住,所以甲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甲还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可以要求乙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比如搬家费用、重置费用等。

综上所述,合同法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期限届满时,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经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支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违约,应当返还甲公司定金。

(2)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10万元。

司法考试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解析案例1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两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

甲、乙、丙三方签定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一年租金为80万元。

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

丙公司签定上述合同后,为筹借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

丙、丁、戊签定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1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

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

乙公司签定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定了一份运输合同。

甲公司签定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定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按照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问题](1)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一种合同?(2)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可否成立?为何?(3)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何?(4)丙、丁、戊所签的合同中约定的30万元的担保费是不是有效?为何?(5)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何?(6)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何?(7)现设甲公司按照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不是承担补偿责任?为何?(8)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为何?(9)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利用进程中部份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何?(10)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进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功效,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功效的归属。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是民事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买卖、租赁、劳务还是借贷,都离不开合同的约束。

在合同法中,有关于合同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内容,同时也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当事人违约的后果等。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进行合同法的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的购房合同。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情侣,他们决定购买一套婚房。

他们找到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交房的前一个月,房地产公司通知他们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交房,要求他们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

小明和小红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按时交房并支付违约金。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应当按时交房,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小明和小红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如果房地产公司坚持解除合同,小明和小红可以要求违约金的赔偿,并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案例二,甲乙双方的劳务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个人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约定乙个人在甲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提成。

然而,乙个人在工作期间未能完成销售任务,导致甲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个人赔偿损失。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如果乙个人未能完成销售任务,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个人赔偿损失。

同时,乙个人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借款合同的违约纠纷。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还款。

然而,到了还款期限,甲未能按时还款,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并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甲未能按时还款,乙有权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同时,甲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答案(3篇)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2)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诉讼请求甲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 案例解析:(1)合同效力: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2)违约责任: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诉讼请求:甲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公司,转让价格为5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按照约定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丁公司,但丁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

丙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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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00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答案:法理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1%的违约金。

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

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

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

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试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罗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罗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4.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 1000元。

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2000年6月 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

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

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

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

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案例分析题:1.答题要点:(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

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2.答题要点:(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

(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

(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

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但是本合同争议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的规定。

3.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2)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4.答题要点:(1)本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

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

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平安厂没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

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

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

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1)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甲父没有处分权处分了甲的房产,因事后未获得甲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故该合同未生效(2)甲父最终不能交房,不是因为甲父过失不履行,而是因为合同未生效不得履行;甲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乙可以对甲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甲父应对乙房屋装修、搬家等信赖利益损失予以赔偿,而房价上涨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因为房价上涨是市场价格波动的结果,不能列入预见利益损失)5. 中国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套生产设备闲置,价值4000万元,8月1日,该公司总经理邓某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了关于该设备的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生产设备作价3900万元,中国甲公司于2007年9月4日前交货,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8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8月28日,邓某发现乙公司由于投资项目失误,致使该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于是便通知乙公司暂停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否则将终止合同。

此一要求又被断然拒绝。

9月15日,邓某发现日本乙公司处境更加困难,几近破产,于是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日本乙公司赔偿因合同所遭受的损失。

乙公司不同意,向中国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甲公司违约为由提起诉讼。

请问:(1)8月28日,中国家公司可否暂停交货?(2)9月3日,甲公司可否暂定交货?(3)9月15日,甲公司可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为什么?(4)如果地方法院查明9月3日后乙公司并不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则甲公司是否应当赔偿乙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5)若合同没有约定一方先履行,则中国甲公司能否拒绝先为履行?答案:1和2都可以暂停交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当先履行的一方,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时,可以有不安抗辩权来对抗后履行一方。

3、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赔偿。

首先基于不安抗辩权抗辩后,乙方未提供担保,甲证明乙方已经不履行能力,合同已履行不能了,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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