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12月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编制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事故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预案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风险分级管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预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隐患排查治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事故信息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先期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应急响应分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一级应急响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4《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日水利部第9号令公布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水利工程质量治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治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缘故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阻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作伤亡的,还应遵从国家和水利部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缘故不查清晰不放过、要紧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缘故,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治理的制度。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治理工作,并负责部属重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治理工作,并负责本流域中央投资为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及国际边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治理工作和所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中未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程序、质量治理、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和水利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

投标制、建设监理和合同治理制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第二章事故分类 第七条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截了当经济缺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阻碍时刻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阻碍,分为一样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第八条一样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缺失,经处理后不阻碍正常使用并不阻碍使用寿命的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缺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阻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阻碍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缺失或较长时刻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阻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阻碍的事故。 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缺失或长时刻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阻碍的事故。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见附录。 第九条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形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治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样质量事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较大质量事故逐级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报告。 重大质量事故逐级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报告并抄报水利部。 特大质量事故逐级向水利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爱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缘故需移动

有关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缺陷类别与常见原因

有关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缺陷类不与常见缘故 一、建筑工程事故与质量事故的区不 工程事故涵义广泛,包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灾难事故以及其它事故等许多类不。本文阐述的事故要紧指勘察设计或施工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使用不当或火灾造成的工程毁坏事故等,所涉及的工程对象要紧是建筑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房屋以及特种结构(构筑物)。 不论何种缘故造成的建筑工程事故,其处理目标是一致的,诸如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满足使用要求的各种功能,保证建筑物具有足够的耐久性等,同时还应确保建筑期的施工安全。各类事故处理原则和差不多方法也大同小异,故本文建筑工程施工中最常见的质量事故为主,介绍事故处理的技术和方法。 1.1 工程质量事故涵义 建设部规定,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称为工程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为质量问题,固外观存在的问题,称为质量缺陷。 本文所谓的质量事故泛指,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进行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而且其建筑结构的功能达不到《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的规定者。 因此,不管事故性质如何样,建筑结构必须满足的功能有以下四

项: (1)能够承受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4)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然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在工程实践中,许多人把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都称为事故,这是不妥当的。因为有些缺陷不仅不易幸免,而且规范也同意,如混凝土结构受拉区出现宽度不大的裂缝等,只要不阻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违反上述四项建筑功能要求,就不应算作质量事故。然而应该注意有些事故开始往往只表现为一般的质量缺陷,而容易被忽视。随着建筑物的使用或时刻的推移,缺陷逐步进展,待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时,则往往处理困难,或无法补救,甚至最终导致建筑物倒塌。因此,除了明显可不能有严峻后果的质量缺陷外,对其他的质量问题均应认真分析,进行必要的处理,并作出明确的结论。 1.2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不 本文把工程质量事故按性质划分,要紧有以下几类: (1)倒塌事故:指建筑物整体或局部倒塌,重点阐述局部倒塌事故的处理。 (2)开裂事故:包括砌体和混凝土结构开裂,以及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裂缝等。重点阐述混凝土及砌体裂缝性质的鉴定与处理。 (3)错位事故:包括建筑物方向、位置错误,结构构件尺寸、位置偏差过大,以及预埋件、预留洞(槽)等错位偏差事故。 (4)地基工程事故:包括地基失稳或变形,斜坡失稳及人工地基等类事故。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83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原因分析正式样本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水利工程施工是一个由人员、设备、环境、管理 等多方面组成的复杂系统,他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 互制约,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 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 1)人的因素。即指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事故 现场的在场人员等。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重要致因。 主要包括: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使用不 安全设备,用手工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操作等 等。2)物的因素。即指设备、工具、原料、成品、 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物质基础,是生

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条件达到时就会转化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材料强度不够,工具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3)环境的因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发安全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生产环境的异常,即指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音、振动、采光等方面;自然环境的波动:土壤、气象、水文等的恶劣变异。4)管理的因素。管理的原因是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它包括: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错误;劳动组织不合理;技术缺陷,指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存在问题;没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或不健全,未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9号令)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9号令) 发布时间:XX-04-05 (1999年3月4日水利部第9号令发布实施)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遵从国家和水利部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并负责部属重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并负责本流域中央投资为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及国际边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和所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中未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和水利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二、事故分类 第七条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复习题-(学生用)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复习题 项目1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一、单项选择题。 1、事故按照其发生的主要原因进行分类,其中包括()。 A 偶然事故 B 突发事故 C 自然事故 D 一般事故 2、事故可以按照其产生的不同后果进行分类,其中不包括()。 A 伤亡事故 B 人为事故 C 物质损失事故 D 险肇事故 3、事故按照出现的时期进行分类,其中不包括()。 A 准备期事故 B 策划期事故 C 实施期事故 D 使用期事故 4、根据质量事故对建筑物的损害程度对建筑事故进行分类,其中不包括()。 A 一般建筑事故 B 较大建筑事故 C 重大建筑事故 D 特别重大建筑事故 5、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个等级。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6、具备下列条件()为一级重大事故。 A 死亡15人 B 死亡20人 C 死亡25人 D 死亡30以上 7、具备下列条件()为一级重大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B 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C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D 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以上 8、具备下列条件()为二级重大事故。 A 死亡5人以上,20人以下 B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C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 D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9、具备下列条件()为三级重大事故。 A 死亡3人以上,15人以下 B 重伤10人以上,不满20人 C 重伤20人以上D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 10、具备下列条件()为四级重大事故。 A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B 重伤3人以上,15人以下 C 死亡3人以下D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二、填空题。 1、建筑工程中的缺陷按照严重程度不同,可分为三类:、 和。 2、事故按照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分为和。 3、事故按照其产生的不同后果,可以分为、和。

前海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水利)

深圳市前海市政工程Ⅲ标段工程质量事故 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编制:谢广超 审核:向春 审核:缪绍勇 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市政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6年01月08日

目录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事故的报告 (3) 第三章质量事故的调查 (3) 第四章质量事故的处理 (6) 第五章附则 (10)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严肃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第三条水利工程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可以造成经济损失,也可以同时造成人身伤亡。这里主要是指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费用为必要条件,事故处理所需时间以及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影响主要适用于大中型工程),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 一、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二、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三、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检查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检查规定 1、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者,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2、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由建设单位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重大质量事故,由建设单位会同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监理、试设计、运行管理及施工单位共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并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核查。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测和评定。 4、质量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反映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技术、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利部令第9号 【发布日期】1999-03-04 【生效日期】1999-03-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9号) 现发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一九九九年三月四日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遵从国家和水利部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并负责部属重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并负责本流域中央投资为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及国际边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和所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四)一般事故。 如今,各个工程的工程质量已经成为企业和建筑方以及国家等多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其他的一切都免谈。如果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国家会依据事故的等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规定的呢?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分析(标准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 型及典型事故分析(标准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 故分析(标准版) n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事故; (6)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7)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事故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伤害20个类别。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发事故类型包括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事故。 n典型事故分析 2高处坠落事故案例:爬梯高处坠落事故 ü事故概况 项目部现场安全员丁某某到右岸导流洞进行现场巡视。9时50分左右,丁某某在3#支洞与主洞交叉口背对爬梯向主洞行进时,不慎脚底踩滑,从8m高的垂直爬梯上滑倒,坠落在已安装好的边墙钢筋网立筋上。钢筋插入体内约30cm致伤,虽经多方奋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在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ü直接原因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436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 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在建设工程中,若工程(分部或分项)出现了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称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分为三种:一是致命缺陷,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使用、维护产品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为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可能损坏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二是严重缺陷,是指尚未达到致命缺陷的程度,但显着地降低工程预期性能的缺陷;三是轻微缺陷,是指砼显着降低工程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轻微影响产品的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根据以上讨论,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为: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而引发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工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各参建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二)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制订项目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目的、内容、方法、频次和要求等;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法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订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和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三)各参建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方法。各参建单位应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组织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 (四)项目法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施工单位应至少每两月自行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五)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一)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各参建单位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9号令)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9号令) 发布时间:2008-04-05 (1999年3月4日水利部第9号令发布实施)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遵从国家和水利部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并负责部属重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并负责本流域中央投资为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及国际边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本辖区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工作和所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中未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和水利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二、事故分类 第七条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第八条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核心考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事故处理

2018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核心考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事故处理 一、事故处理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事故部位处理完毕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二、质量缺陷的处理 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实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 1.对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必须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 2.质量缺陷备案的内容包括: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原因,对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和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等。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参建单位(人员)必须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 3.质量缺陷备案资料必须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资料存档。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5.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8]351号),涉及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应急处置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质量事故报告;

2.质量事故应急处置; 3.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等。 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程序与处理的要求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如下: 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3)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4)特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文件或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报告经主持单位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治措施 张成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治措施张成 发表时间:2019-12-11T15:08:02.9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5期作者:张成马腾飞 [导读] 摘要:与其他行业不一样的是,水利工程不仅关乎着人民的生活与企业发展更是关乎着国家的发展。但是近些年来有关水利工程事故的调查显示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了许多安全事故。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24 摘要:与其他行业不一样的是,水利工程不仅关乎着人民的生活与企业发展更是关乎着国家的发展。但是近些年来有关水利工程事故的调查显示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了许多安全事故。为了确保经济效益与水利工程的进一步的发展,必须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分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现状,并且根据各方面的因素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安全事故;防治措施 一、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状 1.1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具有危险源种类复杂的特点。危险源种类复杂多样、表现形式变化不一决定了水利工程的高危行业性质。其次,水利工程施工具有流水性,水利工程的工作内容和作业条件随工程进度发生变化,施工单位若不能根据外部环境及时调整方向和战略措施,就易引发安全事故。此外,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还存在着目标和制度难以落实的问题。施工单位尽管成立现场安全小组并设立项目经理,但其对于经济效益和工期的盲目追求,使日常的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和改进难以落实。而安全管理目标的不明确,也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误区,使其缺乏监管和约束,安全管理的目标也无从实现。水利施工的特点是施工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健全行业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依据。 1.2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体制以及施工单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我国现行的《建筑法》等在内容以及执行力度上都有所欠缺,尤其是建筑施工产生的环境与健康问题,与国际发展相比较为落后。而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由于职责划分模糊、为惩治力度不强等,使行业监管和群众监督缺乏效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在施工单位方面,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企业施工管理体系不科学、管理效率低,施工单位从项目经理到基层安全员缺乏安全意识、忽略细节处理、工作积极性不足等,使得施工单位的实际安全管理无法做到科学和高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国内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发展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一般采取保险制约,行业咨询的安全管理体制,而我国采取的是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以日本为例,日本将包括建筑业的各行业监督检查纳入到了法制化轨道中,并与第三方保险业相结合,由国家牵头,对保险合同做出规定。在发生事故后,劳动基准监督署需亲自到现场处理事故,使各方权益得到保证。美国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有着详细的规定,建筑施工若出现事故时,业主将承担几乎所有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施工单位的规范化,通过市场较好地调节了各方的安全管理关系。此外,施工单位与政府签订的安全健康计划等也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创造了条件。相比之下,我国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十分粗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传统模式以人为主导,对事故的预防和对危险源的事前规避性较差,已经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二、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有效防治措施 2.1注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升 在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想实现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需要注重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升,以此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有效性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在施工之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并通过安全教育的培训来引导施工人员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施工企业需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能的培训,并强调对安全护具的正确携带,以此提升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与自我应急防范保护能力。 2.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受到人为、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实现对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施工企业需要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以此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强化,并注重对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以此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有效预防。鉴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危险系数较高,所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与随意走动的现象,从而导致施工人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分心等现象,继而产生安全隐患。 2.3实施信息化安全监测 当前,施工企业需要重视对信息化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一方面安全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为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分析提供重要的实际数据资料,另一方面可以为施工企业相关决策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建设完善的信息化安全监测系统,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监测、监测资料整编、施工信息反馈等内容。其主要功能与作用就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测,例如隧洞断面观测、变形监测、地震反应监测等。与此同时,安全监测系统需要对施工通道发生流沙、坍塌以及膨胀性围岩等现象的发生概率进行分析,以此降低对人员安全以及设备安全的影响,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另外,环境条件以及地质条件等因素都会对水利工程的建设产生影响,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产生制约。因此,为了实现对水利工程的有效安全监测,安全监测的管理网络需要从不同方位、方面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收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科学性分析,以此降低隧洞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当然,信息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不仅需要起到相关的监测作用,还需要以实际工程建设为需求,为隧洞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服务。除此之外,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以信息化监测系统为基础,对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电子化填写,以此备案和存储,并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对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记录,进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2.4严格遵循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秉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并以相关安全评价体系为基础,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危险性与职业危害进行预测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防护计划。施工企业需要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安全建设要求,注重对合理施工工艺的选择,并建立安全评价的永久性工程信息底账,以此实现相关安全问题的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分析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6826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分析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分析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n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事故;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分析n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事故类型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水 利水电工程建设常见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事故; (6)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7)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事故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 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 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伤害20个类别。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发事故类型包括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事故。

n 典型事故分析 2高处坠落事故案例:爬梯高处坠落事故 ü事故概况 项目部现场安全员丁某某到右岸导流洞进行现场巡视。9时50分左右,丁某某在3#支洞与主洞交叉口背对爬梯向主洞行进时,不慎脚底踩滑,从8m高的垂直爬梯上滑倒,坠落在已安装好的边墙钢筋网立筋上。钢筋插入体内约30cm致伤,虽经多方奋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在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ü直接原因 (1)丁某某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不安全因素缺少足够的认识,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施工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以手支撑背向爬梯,不能正视落脚点,造成了本次事故的发生; (2)两个作业面高差近8m,设置的交通梯没有采用规定的护笼,基本近于垂直安放,而这种安放不合理、也不安全。 ü间接原因 (1)事故发生地点环境湿滑,行走极易发生滑倒,加之照明不足,增加了施工作业现场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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